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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治理乡村主干道路周边、镇区驻地及集贸市场、庄点巷道、农户院内乱搭乱建、乱丢乱放、垃圾乱堆等行为,结合本次集中整治,对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闽宁镇、望远镇、杨和镇进一步完善乡村环境基础设施,合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车,健全保洁员队伍,环保局监督,乡镇加强日常管理,并建立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改善镇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乡村主干道路整治
各乡镇要对乡村主干路、村庄房前屋后有乱建乱搭的房屋长期堆放的草堆、砖堆、煤堆、粪堆、砂石堆、土堆都要进行彻底清理,保持道路两侧及绿化带保洁畅通,应整治69个自然村,631个村庄,3150条巷道,322.9公里。
1、闽宁镇整治5个自然村,68个村庄,340条巷道,完成17.7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201省道、福宁街、莆西路、闽甘路、月玉路、叶北路、园艺路、玉海路、金玉路、东滩路、中西滩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
2、李俊镇整治15个自然村,142个村庄,710条巷道,完成65.7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雷东路、许黄路、丰登路、侯友路、团结路、李银路、李魏路、小李路、李庄路、西环路等乡村主干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
3、望洪镇整治16个自然村,147个村庄,735条巷道,完成93.3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109国道、滨河大道、仁增路、东西玉路、农丰路、前渠路、永黄路、青植路、靖吊路、李银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全部清理。
4、杨和镇整治10个自然村,63个村庄,310条巷道,完成51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大新渠路、二幼路、奉献路、靶场路、惠王路、胜利路、永红路、观清路、纳北路、汽车城路、红星路、红王路、永旺路、南旺路、纳北路、双渠路、纳新路、中腰路、和平路、小湾桥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
5、胜利乡整治9个自然村,85个村庄,425条巷道,完成57.2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胜通路、许旺路、旺胜路、观平路、观湖路、李银路、五先路、小湾桥路、五渠路、先锋路、青植路、烽园路、中心路、靖吊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
6、望远镇整治14个自然村,126个村庄、630条巷道,完成38公里的`整治任务,其中:胜通路、永清路、板桥路、上长路、立张路、梁田渠路、双庆路等乡村主干道路两侧垃圾完成清理。
(二)开展乡镇设施园区整治
要求每个乡镇完成设施园区内的菜堆、土堆、粪堆等垃圾,整治标准达到设施园区内的道路畅通,温棚周围干净整洁。
闽宁镇整治1个设施园区;李俊镇整治2个设施园区;望洪镇整治5个设施园区;杨和镇整治5个设施园区;胜利乡整治5个设施园区;望远整治镇2个设施园区;共整治20个设施园区环境。
(三)开展村庄巷道农户院落环境卫生整治
1、各乡镇新建的中心村、历年整治庄点和新改造庄点开展亮化整治,达到美观、实用,持续保持环境整洁。
2、村队农户住宅、院落、养殖区等环境卫生达到垃圾入池,巷道内无乱堆、乱建等现象,确保畅通,对部分村庄巷道、农户院落堆放的柴草、杂物、木料有村队统一安排闲散空地进行集中堆放,保持院落干净整洁。
(四)各乡镇垃圾设备分配方案
结合全县实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和乡村环境整治两项任务统筹一并解决,村庄巷道无垃圾箱和垃圾车等问题。
1、闽宁镇安排14辆垃圾车,垃圾箱957个,垃圾收集转运全部进入闽宁填埋场,垃圾清理率达到100%。
2、李俊镇安排10辆垃圾车,垃圾箱16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3、望洪镇安排20辆垃圾车,垃圾箱19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4、杨和镇安排5辆垃圾车,垃圾箱8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5、胜利乡安排9辆垃圾车,垃圾箱12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6、望远镇安排11辆垃圾车,垃圾箱1000个,垃圾清运率达到95%。各乡镇以队为单位配备保洁员。
三、管理机制
(一)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1、各乡镇要求各村成立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筹措卫生保洁经费。
2、各乡镇对各村分片划定清扫保洁地段,分路沿线的村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清扫,并在各队落实1名保洁员,做到卫生保洁到位,垃圾清运到位。
3、落实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制度。各乡镇组织各村与各队各农户逐一签订门前环境卫生三包目标责任书,提高群众参与率。
4、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由村民参加的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对村庄巷道、房前屋后、集贸市场、公路两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裸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农田、池塘、水沟清洁无污染,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5、实行村干部分段卫生包干制度,沿路各村由村干部对卫生分段实施监督和管理,制定村民互动监督机制,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评比。
(二)垃圾清运管理机制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各村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路线。一是实行“四定”、“四包”。即:定人、定任务、定车辆完好率、定安全行车;包油材料消耗、包设施完好、包单车经费、包清运任务和质量;二是要求司机必须按时出车,不得无故脱岗;三是垃圾清运车必须做到车容整洁,清运车要加盖篷布,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撒漏;四是垃圾必须按规定倾倒在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倾倒;五是垃圾车将装车过程中撒漏的垃圾清扫干净,做到车走场地净。
(三)垃圾处理机制
各乡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村为单位,对生产建筑垃圾就地填埋,生活垃圾各村选择闲散空地,采用挖坑铺垫防渗膜或就近选择空地使用建筑材料临时圈砌后半封闭堆放,再转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禁止在耕地和水源地上填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队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网络体系。李俊镇、望洪镇、闽宁镇垃圾收集运送到闽宁镇垃圾填埋场,启用望远镇垃圾转运站,将杨和镇、胜利乡、望远镇垃圾进入望远垃圾转运站。启用胜利乡、李俊镇、望洪镇垃圾中转站,有县城投公司配备垃圾车,各乡镇管理使用,逐步解决全县垃圾收集处理问题。
(四)垃圾清运经费筹措制度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多渠道筹集垃圾处理资金,征收范围包括全县各村居民。农村低保户凭有效证件予以免征。收费标准为常住居民每月每户4元,剩余资金由乡镇和县政府补助。
四、责任分工
(一)环保局
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统筹协调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各项工作,并做好各责任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
2、建立完善乡村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3、协助指导和解决各乡镇在开展乡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农牧局
负责指导乡村发展农业产业,组织实施农村沼气工程、乡村清洁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农业的推广示范,做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他农产品基地的环境监测、评价及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乡村做好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三)卫生局
负责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工作,加强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固废的管理,配合环保局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四)水务局
负责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协助乡村清理主干沟渠等工作任务。
(五)乡镇责任
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次环境整治的责任单位,环保局具体抓好监督考核工作,协助乡镇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配合乡镇抓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各乡镇对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负总责,辖区各企业工商经营户要搞好驻地内部和外围的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
2、乡镇辖区、县、乡主干道路、沟、渠两侧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乱堆乱放、乱倒乱泼、乱涂乱画等现象。
3、村通队道路、沟、渠两侧及房前屋后、农户院落干净、整洁、畅通,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4、各乡镇新建中心村、历年整治庄点和新改造庄点符合规划要求,围墙、栅栏、门楼美观适用。
5、村队农户住宅、院落、养殖区等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入池,粪便作无害化处理,巷道内无乱堆、乱建等现象,确保巷道、主干路畅通清洁。
6、设施园区内平整、干净、整洁,道路畅通,无乱堆杂物现象。
7、加强宣传、发动群众相互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对不按时间完成整治的乡镇进行公开曝光。环保局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联合卫生、农牧及各乡镇在集贸市场开展宣传,每月宣传一次,发动群众全民参与乡村环境整治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日-3月10日)。各乡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搞好专题培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大清扫活动,各乡镇要对重点村庄,主干沟、渠道路两侧的清理整治工作,采取全面铺开,重点推进。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20日-4月20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对前阶段已整好的村庄进一步巩固提高,对清理不彻底的村庄,发现积攒垃圾要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效果明显。
(四)打造示范亮点村庄整治的阶段(4月20日-5月5日)。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须确定3-5个高标准示范亮点村庄,代表本乡镇迎接区、市验收。
(五)验收考核及表彰阶段(5月5日-12月31日)。制定考核细则,组织检查验收,进行表彰奖励,确保工作常态化。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
和责任落实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任务、整治标准、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乡镇主导、部门包扶、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乡镇辖区各企业、工商户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协作配合抓好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助,大力配合,全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把督查指导作为推进“靓丽永宁是我家”综合整治工程的重要保障措施,制定具体督查指导方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加强整治督办落实的跟踪回访,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要早谋划、快部署、常协调、勤督查,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对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成员单位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在“靓丽永宁是我家”工程中的正反典型事例,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实施“靓丽永宁是我家”综合整治工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七、考核奖惩措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xxx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xxx农村环境整治督查考核细则》,将各乡镇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工作和包村部门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采取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一季度一评比,年终依据季度督查考核汇总情况兑现“以奖代补”资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乡镇在每月20日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每发现一处乱堆、乱倒垃圾给予处罚(从每季度下拨整治经费中扣除),依据每月督查情况核算季度整治经费。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工作问责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农村人居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2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关系到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体现。按照镇“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安排,通过集中学习研究,我的研究调研课题是“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面貌”,为深入了解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xxxx年5月下旬始,我对全镇农村进行了走访调查,对村容村貌整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便无害化处理、饮水安全等方面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直观的了解,就进一步防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整治全镇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 各村环境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镇进行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别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自来水入户、饮水安全、路面硬化,绿化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都明显地改善了农村现有的生活环境,部分村庄加强了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段时期以来,全镇不少村庄出现农村卫生环境下滑趋势,农户居住区环境卫生条件差,村道两侧重现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的情况,综合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随着我镇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从调研情况来看,各村大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非常欢迎和期待。
二、农村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
1、生活垃圾处理效率低,居住生活区环境卫生差。全镇除去新寨店、台兴庄、迎恩铺、六市庄、豆家庄、北解疃、赵庄七个村实现了垃圾集中收集外,其余18个村都没有建垃圾池,依然存在生活垃圾随手倒在自家门口、村沿街沟渠的现象。一到起风的日子垃圾到处乱飞,苍蝇乱飞、臭气熏天的恶性反应,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及村民生活健康。
2、基层组织力不强,人员、制度、设备缺失。在走访的25个行政村中仍有18个村还没有组织建立固定的、长期的保洁队伍,没有建立健全科学全面的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和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一旦卫生检查只是临时组织人员打扫卫生,环境卫生整治反弹率高,不能形成长期有效机制维护村庄环境卫生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此外几个村的垃圾池、环卫车辆、卫生工具的配备也不齐全。
3、农村生活陋习依然存在,农民环保意识薄弱。虽然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极大的冲击了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但农民群众传统生产生活陋习的依然长期存在,部分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依然薄弱,对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能够足够重视,个别村户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个人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差,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
4、清理“三堆”仍是个村整治的重点问题。虽然有的村已经使用上了电磁炉、液化气,但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多数村存有多年未烧掉的废木材。特别是三秋生产收获以后,村里有沿街、小巷、自家门口、墙角等处堆放玉米皮现象。此外部分村路边存有粪堆、砖垛,同时随着农民建房数量的增加沙堆、石堆、以及建筑垃圾也越来越多地堆放在路上,影响农村交通出入及村容村貌。
5、综合整治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调研中发现,除了有豆家庄、六市庄、赵刀寺、马刀寺、新寨店、台兴庄、迎恩铺、辛店、北解疃、赵庄、肖庄11个村的路面硬化较好,建立了较好的路面交通设施外,大部分村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村内主干道、临街巷道路面没有硬化,排水、排污下水道建设不到位,有的`村虽然拥有下水道但存在排水排污不彻底,堵塞情况严重。部分已经实现亮化、绿化的村不能够对相关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保护。多数村没有建立垃圾池,不能实现镇垃圾清运处理。村队经济薄弱,工作经费短缺等资金问题成为困扰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问题。
三、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提高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保护村规民约,推行基层干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基层领导环保责任意识,强化落实村民责任,建立各村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农户房前屋后由各家各户自己负责打扫清理,保洁队伍对村主要干道进行打扫和绿化带的维护,加强对村主要区域巡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的大众化、长期化、制度化、常态化,
2、加大资金投入,实现经济来源的多元化。一方面要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保洁队伍的资金帮扶力度,多方面多渠道增加农村环境治理资金牵线搭桥。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动人民群众,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各村队可以以集资、募捐等形式获得更多的资金和物力的支持,同时也可采取政府出钱,农户出力等灵活多变的形式,加大对农村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农村落后生活习惯,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在全体村民广泛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使环境卫生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左邻右舍的相互影响激励不断提高村民的维护清洁的意识。来解决“三堆”问题,其最根本还是大力增加农田玉米机收作业面积,大力发展沼气、煤气等清洁能源,改变农村燃烧秸秆的原始生活方式,彻底消除三堆在村内的存放。
4、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监督检查体系。各村可以根据实际出发开展模范一条街奖励活动,以模范的力量感召人,每年在村内评选出若干模范家庭、文明街道予以物资奖励,提高临街农户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同时可以发动老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等成立环境综合治理监督小组,对农户及清洁队伍进行监督,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村队主干道、亮化绿化设施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农村人居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3
为推进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青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北白象、磐石、虹桥、南塘、雁荡、智仁等6个乡镇开展调研,实地察看了12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并召开了由有关乡镇、村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调研组还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对农村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乡村整体面貌明显改善。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全覆盖。20xx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以来,全市17个村列入省级试点,341个村列入温州市级试点。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20xx年以来,开展524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连续三年获得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县称号,进入全国百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行列。
三是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发力。20xx年制定《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对全市乡村进行总体设计和布局。制定实施《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每年安排20xx万元专项资金,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了一批精品村、示范村。
同时,20xx年以来,组织开展以“一加强三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初见成效。今年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强力推进,截至7月底,“雁山溪谷·秀丽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引领不够。受技术力量、设计经费、编制时间等因素制约,我市乡村规划整体水平不高,随意性较大,特色不突显。许多村庄规划可操作性不强,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的原则没有很好体现,如个别已建成的公园,园大景美,但群众受益面不广、后续维护困难。一些村庄规划编制形式单一,“有新房无新村”,存在“千篇一律,千村一面”的现象。一些村庄在自然风光、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上挖掘不够。个别村庄道路硬化过度,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没有得到充分展示。
(二)创建氛围不浓。由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村干部培训较少,农村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了解不多,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个别干部存在阶段任务意识,有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主动性、持久战精神不足。同时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一,造成进度不平衡,许多村庄至今创建工作未启动。在20xx年至20xx年的5年时间里,参与创建美丽乡村的村仅114个,其中培育村57个、精品村48个、示范村9个,创建率只占全市的12.5%。
(三)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度差,一些村庄甚至卫生保洁工作还未到位,“脏乱差”问题严重,不少村路边及房前屋后垃圾乱堆放,田间垃圾和违章搭建随处可见。一些村庄卫生改厕不到位,甚至存在不少露天坑。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难,垃圾分类处理运行资金欠缺,垃圾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仍存在将已分类的垃圾又重新倒在一起转运的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彻底,原污水处理设计排放标准低,住宅雨污合流现象严重,污水处理设施经常遭受破坏,维护难以跟进。小城镇整治工作推进慢,部门对乡镇(街道)开展指导帮扶不够。部分乡镇在环境整治过程中精品意识不强,谋划项目比较被动,我市整治进度目前也落后于其他县(市、区),在温州市排名靠后。
(四)资金使用绩效不理想。虽然我市专门制定了《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安排20xx万元专项建设资金。但由于没有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定标准,资金只以项目简单会审的形式发放,难以形成资金的导向和聚焦效应,出现“撒胡椒面”现象,导致精品村、示范村打造成效不明显。我市大部分乡镇财力有限,加上村级经济薄弱,难以保证有效投入。又因建管长效机制没有完善,持续“美丽”难以保障。
诚然,乡村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但我市绝大多数村庄受区位、人才、自然环境等因素制约,招商难度大,产业振兴尚需更多努力。
三、意见和建议
农村环境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承载着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建议要按照省委《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在实践中把握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
一要突出特色。要根据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在保留村落原始风貌、保护山水田林、挖掘和保护古民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的基础上,注重空间布局、建筑形式、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融合,努力彰显乡土、山水和地方人文特色,做到“一村一规、一村一景、一村一韵”。
二要做到与产业开发相结合。可结合生态农业开发、精准扶贫、美丽水乡建设、乡村旅游,通过规划生成项目。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等产业,打造更多类似大荆石斛田园综合体、清江北塘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区等特色品牌,逐步将传统农村观光产品转变为农事体验、特色民宿、静修康养等新型旅游业态。
三要提高规划执行刚性。加大规划宣传与督查力度,切实强化规划执行的严肃性。
(二)强化环境整治。
一要注重生活环境整治。要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严格按照“五清楚”,把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真正解决好农村“脏乱差”问题。
二要注重生态环境整治。要遵循“六不六多”原则,加强“四旁四地”和裸露地块绿化,达到“两特色”目标,防止简单套用城市化做法。
三要注重规范村民建房。划定农村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加强旧房、裸房整治,古建筑、古民居不得随意粉刷,管控好村庄整体风貌,保持好农村的原生态,让农村成为城里人最向往的诗意栖居地。
(三)强化基础配套。
一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办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妥善解决农村污水设计标准不到位、住宅雨污合流、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护问题。
二要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力度,动员村民自筹资金用于村庄保洁。要在“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模式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经验。
三要加强农村“五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路、改线、改房”,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强化机制保障。
一要完善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要逐年增加,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严格考评审核,按照创建等次、成效、人口规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政府、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设立“美丽乡村”贡献荣誉奖,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要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排污、垃圾处理、绿化、护栏、供水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做到有专人来管、有制度来理、有村规民约来约束。借鉴“黑土麦田”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经验,建立“美丽乡村”驻村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助推创建工作。
三要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典型范例,营造氛围,使美丽乡村建设家喻户晓,成为村民的自觉。强化村民主体地位,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我市美丽乡村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要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月通报、季考评”等方式强化督查,强化排名动态管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4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面上推开的具体抓手,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也是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民生工程。为打好全市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根据《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群众满意导向,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扎实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县乡主抓、多方参与。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广泛参与,积极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2、村为单位、民为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带领村民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群众生活习惯等因素,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不搞一个模子,差异化发展。合理设定工作目标 ,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农民自己动手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办大事、花小钱办好事,稳扎稳打,逐步提升,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4、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学习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借鉴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经验,选择一批班子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庄先行一步,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措施衔接,将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森林村庄创建、卫生村庄创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安排推进,一体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5、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倡树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不良生活习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6、创新机制、长效运行。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扩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保证设施“建一个、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把村庄清洁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能够及时清运,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内道路、胡同因地制宜实现多种形式的硬化,村庄内绿树成荫、瓜果飘香,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发展致富产业,加强村庄建设,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美丽乡村。到,全市所有村庄达到清洁村庄标准,创建市级、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个。
二、重点任务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梯次推进工作。
(一)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平”,即平整空闲地。对房前屋后空闲地及胡同进行平整,对村庄内残垣断壁、破损且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等进行清理,对空闲宅基地、荒地、废旧地进行平整治理,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重新收归村集体。“清”,即清理各类垃圾杂物。一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二是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种”,即种植果树苗木等经济作物。在庭院、房前屋后及胡同两侧的小块闲散土地,引导村民有序种植既经济实用又有美化效果的爬藤类瓜果蔬菜及多年生花草等。大块土地及道路两侧、河沟两旁、村庄周围种植果树、苗木等经济林,让森林进村、围村。村庄主干道路两侧可以适当种植绿化苗木,提升绿化效果。把村庄的每一寸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在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的同时提升村庄整体环境。
“增”,即增加群众和集体收入。清理平整后的土地,属于村民个人的由村民负责种植打理或找人托管或出租,属于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统一公开向村民发包出租,在增加群众收入的同时,也尽可能增加村集体收入。
“改”指改变不良习惯、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健康卫生的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卫生大讲堂、健康大课堂、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树立健康生活习惯,自觉维护、爱护、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二)跟进实施胡同硬化等村庄提升行动。对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的达标村,通过政策激励,跟进实施胡同硬化等村庄提升行动,积极建设美丽乡村,创建一批示范村、典型村,选树一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干部,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胡同硬化工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防止过度硬化,尽量留下绿化空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选择混凝土、沥青、砖石等路面材料,推广节约实用的硬化模式,不规则的小胡同可以进行简易硬化。同时,要结合群众需求,因村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小游园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一室多用完善农家书屋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村卫生室、公共阅报栏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依据村庄区位规模合理布局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依据群众意愿合理规划建设公墓林或纪念堂,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全面提升村庄软硬件环境。制定有效激励政策,市县加强资金扶持,县、乡一线安排落实,将村庄整治效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评先树优挂钩,充分调动村级党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
(三)逐步建立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成立乡贤会,健全村庄红白理事会,树立村规民约,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文明评选活动,对村庄的好人好事公开张榜、广泛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感化身边人,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三、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此次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时间安排,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实施。
(一)工作部署。20xx年3月开始启动实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应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抓住节庆活动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市村庄清洁行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应工作机制,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要充分调动村干部及群众积极性,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以考核为抓手推动环境改善。乡镇、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要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引导全体村民自力更生,组织协调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清洁行动。发挥乡土资源、文化资源优势,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支持。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建立起上下联动、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群众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度一考核的工作调度考评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农村人居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5
6月16日,县人大副主任带领县人大环资工委、县人大财经工委、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深入到地瓜镇下木卡村、新店镇细汆村进行了调研,并在新店镇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领导、基层人大代表、有关站所负责人和村支“两委”成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建设,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在十分重要位置,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启动和打造了一批试点示范村。
(一)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
一是编制了地瓜镇木卡村下木卡、洋鸡箐,xx坡镇细寨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
二是扎实推进试点村创建工作。完成木卡村下木卡、洋鸡箐广场用地征地工作,启动实施了规划区内房屋立面改造、环境改造、改厕换瓦等人居环境改造项目,预计8月底完成改造工程。2个工程已完成总投资1100万元。
三是完成南湖街道大湾村一组、刘家坡组、盘水街道高兴村兰花塘组、龙吟镇硝硐村石寨平组等8个乡镇(街道)13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普安县中部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
四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小康房建设32594户。
五是建成投用普安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35吨/天,覆盖县城、三板桥及地瓜等区域群众生活垃圾处理。启动普安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建设13个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施。
目前,楼下、新店正在建设主体工程,青山、盘水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转运站已完成场地平整。六是建成投用普安县城污水处理厂。青山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开始试运行。
二、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村民环境意识淡薄,观念依然落后。近年来,尽管我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文明村寨”等,但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条件、推进绿色家园建设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一些村民对“脏、乱、差”现象习以为常,甚至麻木不仁,缺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较差,生活观念依然较落后。
(二)农村生活污染增多,多数村寨人居环境仍然较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之生活污水和垃圾数量也持续增多。农民生活污水、塑料袋、易拉罐、酒瓶等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随意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污染越来越重。如下厂河流域部分村民将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直接倾倒和排放到河流里,对我县五嘎冲水库水源及当地老百姓生活环境造成了污染。
(三)公共设施配套薄弱。大多数村没有设置和建设垃圾箱、垃圾池,村民没有倾倒垃圾的地方。如新店镇辖5村1社区98个村民小组只有清运车1辆、保洁员5人、垃圾箱43个(平均每个组达不到1个),这个问题在我县多数乡镇都存在。大多数村只注意房屋建设,而对新村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及时配套,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环卫设施不配套。
(四)“六乱”现象依然突出。柴草乱堆、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畜禽乱跑、乱搭乱建的“六乱”现象还很突出。农村房前屋后、路边随处可见乱推的玉米杆、烟杆、柴草、农家肥。散养的鸡鸭、猪、牛等畜禽粪便随处可见。厕所、厨房、猪圈、牛圈等附属设施存在乱搭乱建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
(五)管理机制不完善。
一是村民自治存在薄弱环节。村规民约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好。
二是大部分村缺乏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环境卫生长期处于无人抓、无人管、放任自流状态。
三是没有形成村环境卫生工作机制,收集、处理垃圾(污水)的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六)环境治理成本高,乡镇财政压力大。垃圾处理从清扫、收集到运出处理每一个环节都要花钱,费用都比较高。如新店镇每天产生将近8吨垃圾,每吨垃圾从收集、运到兴义电厂平均花250元左右,一个月要花6万元,一年要支付70余万元。
三、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已经成为影响我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突出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进一步强化“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统揽作用,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N”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让农村群众生活更美好。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群众共商会、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倡环保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清洁村庄建设、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学校要加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环境保护要从孩子抓起,要教育孩子不乱扔垃圾、节约用水、用电等环保行动,让我们的学生成为广大农村的环保义务宣传员,为我们的环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实施绿化工程行动计划建设,进一步推进绿色家园建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绿色普安行动计划”,实施好退耕还林等工程,切实抓好普安绿色村庄创建计划,保持村庄山水生态格局与自然环境协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培育和提升农林牧渔田园式生产景观。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庭院。在路旁沟边、村庄周围、田间地头造林绿化,减少土壤裸露,真正实现绿化、美化目标。
(三)大力实施净化工程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采取切实措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科学编制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村镇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共建共享。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认真编制农村环保规划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明确农村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三是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基础上的“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将农村环保和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农村环保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村庄清扫保洁费用可适当采用政府补助、村集体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
五是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乡镇要设立环卫站、每村根据实际至少落实1名以上保洁员专门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由县财政按照月工资预算到乡镇[街道])。
六是落实河长制,保护河、湖、塘等原有水生态环境。
七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推动农村工业企业进园区,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理。八是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的建设。
一是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和建设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池、垃圾运输车等设施装备。每个村庄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街道)建立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
二是加强农村水、电、路、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大力实施农村美化亮化工程。实施好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清洁村庄建设工程、文明村镇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农网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太阳能、沼气等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农村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认真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多彩美丽普安文明行动”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多措并举,全面发展,切实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有效提升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农村人居环境的调研报告 篇6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面上推开的具体抓手,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也是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民生工程。为打好全市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根据《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群众满意导向,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扎实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县乡主抓、多方参与。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广泛参与,积极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2、村为单位、民为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带领村民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禀赋、群众生活习惯等因素,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不搞一个模子,差异化发展。合理设定工作目标 ,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农民自己动手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办大事、花小钱办好事,稳扎稳打,逐步提升,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4、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学习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借鉴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经验,选择一批班子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庄先行一步,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措施衔接,将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森林村庄创建、卫生村庄创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安排推进,一体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5、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倡树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以往不良生活习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6、创新机制、长效运行。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扩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保证设施“建一个、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把村庄清洁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能够及时清运,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内道路、胡同因地制宜实现多种形式的硬化,村庄内绿树成荫、瓜果飘香,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发展致富产业,加强村庄建设,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美丽乡村。到,全市所有村庄达到清洁村庄标准,创建市级、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个。
二、重点任务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梯次推进工作。
(一)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平”,即平整空闲地。对房前屋后空闲地及胡同进行平整,对村庄内残垣断壁、破损且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等进行清理,对空闲宅基地、荒地、废旧地进行平整治理,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重新收归村集体。“清”,即清理各类垃圾杂物。一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二是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种”,即种植果树苗木等经济作物。在庭院、房前屋后及胡同两侧的小块闲散土地,引导村民有序种植既经济实用又有美化效果的爬藤类瓜果蔬菜及多年生花草等。大块土地及道路两侧、河沟两旁、村庄周围种植果树、苗木等经济林,让森林进村、围村。村庄主干道路两侧可以适当种植绿化苗木,提升绿化效果。把村庄的每一寸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在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的同时提升村庄整体环境。
“增”,即增加群众和集体收入。清理平整后的土地,属于村民个人的由村民负责种植打理或找人托管或出租,属于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统一公开向村民发包出租,在增加群众收入的同时,也尽可能增加村集体收入。
“改”指改变不良习惯、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健康卫生的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卫生大讲堂、健康大课堂、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树立健康生活习惯,自觉维护、爱护、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二)跟进实施胡同硬化等村庄提升行动。对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的达标村,通过政策激励,跟进实施胡同硬化等村庄提升行动,积极建设美丽乡村,创建一批示范村、典型村,选树一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干部,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胡同硬化工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防止过度硬化,尽量留下绿化空间,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选择混凝土、沥青、砖石等路面材料,推广节约实用的硬化模式,不规则的小胡同可以进行简易硬化。同时,要结合群众需求,因村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小游园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一室多用完善农家书屋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村卫生室、公共阅报栏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依据村庄区位规模合理布局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依据群众意愿合理规划建设公墓林或纪念堂,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全面提升村庄软硬件环境。制定有效激励政策,市县加强资金扶持,县、乡一线安排落实,将村庄整治效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评先树优挂钩,充分调动村级党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
(三)逐步建立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成立乡贤会,健全村庄红白理事会,树立村规民约,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文明评选活动,对村庄的好人好事公开张榜、广泛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感化身边人,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三、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此次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时间安排,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实施。
(一)工作部署。20xx年3月开始启动实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应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抓住节庆活动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市村庄清洁行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应工作机制,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要充分调动村干部及群众积极性,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以考核为抓手推动环境改善。乡镇、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要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引导全体村民自力更生,组织协调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清洁行动。发挥乡土资源、文化资源优势,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支持。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建立起上下联动、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群众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度一考核的工作调度考评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