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春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区政府办《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泰姜政传〔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红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我系统“学赶海安、勇夺第一”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事故预防、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为春节、“两会”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局机关办公场所、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电力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检查内容
1、交通运输:严查进出园区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督促全面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确保状态良好、运行安全。
2、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以及防止高处坠落、防火、防电等进行全面检查。
3、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购置、使用、储存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要突出危化品使用单位购置、使用、储存危化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危化品储存场所静电消除装置是否可靠;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4、特种设备:要严格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和治理特种设备维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查找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消防设施:重点检查园区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方面。
6、电力设施。重点检查园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检查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装置情况;有无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措施;电气灭火设施、器材的配备情况;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有无安全用电制度、操作规程和检查记录等。
四、方法步骤
(一)检查方法
区局将分两组,由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督查人员及分组表附后),督查方式采取“一听二看三抽查”,即:
1、听取各单位春节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汇报;
2、查看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
3、抽查1-2家重点企业,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
(二)实施步骤
大检查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至2月5日)
本局机关、区创业中心结合实际,成立检查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春节期间大排查活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粉尘、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聘请专家开展专家制度化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并认真组织隐患整改。2月5日前,各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到局安全办。
2、督促整改阶段(2月6日至2月10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阶段的基础上,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或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区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小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指导、督促,重点检查未按要求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申报隐患的企业。
3、巩固提高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区局对前期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拾遗补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区领导带队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对春节、“两会”期间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区局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制定大检查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工作部署要严之再严、实之再实,细之再细,积极解决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区局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专家问诊”等方式开展检查。对安全生产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确保大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制度落实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久拖不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即查即改,确保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后经专家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四)完善预案,加强值守。局机关、下属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春节、“两会”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后反映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全面做好春节、“两会”期间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告,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现象,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春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篇2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xx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xx年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由区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铁线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销社、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市政部门予以配合。城区应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除按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用。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量为100件;面积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量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区燃放办向社会公布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配送可先农村后城区,配送时间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为20xx年2月5―22日。区燃放办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配送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审查,并报市燃放办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公安交巡警凭此证予以放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区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区环保局要及时预警,区安监局、区供销社要及时组织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春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篇3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围绕安全生产网格化部署,结合园区主管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此次工作。各办局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负责领域,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和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各线,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
各办局的主要领导也要亲自带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企业“三合一”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程,矿山,公共聚集场所,出租房,邻里中心,小贩中心,学校,要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整改,有力的消除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
三、强化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1、要加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监管。应高度重视机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高处作业、明火作业、焊割作业、涂装作业、起吊作业、特种设备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触电、防高坠。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加强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相关办局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工地临时住房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要加强矿山的安全监管。要对矿山企业的安全巡查,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管理。
4、要加强公复场所、经营场所、学校火灾隐患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邻里中心、小贩中心、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切实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抓好“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
各办局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和行业系统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办局将此次的安全检查情况请于xx月xx日前报安监中队。
春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篇4
为做好我街节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街实际,办事处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社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节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1.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名单
一组组长:张翠萍
组员:宋铁漫、邓文娟、彭旭东、何绍田、陈睿、张名东、侯俊斌和相关社区负责人
负责区域:职工一区社区、站南路社区、东升村社区
二组组长:付雪平
组员:邱少琼、林彦秀、叶艺、张徐波、王春晖、黄小纯和相关社区负责人
负责区域:莲花山社区、大塘路社区、劳动村社区、广铁一线社区
2.检查内容
1月16日至1月18日对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进行地毯式巡查和整治,巡查时,重点对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破损(缺失)、电线老化以及商铺或仓库住人、明火煮饭、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加以整治。
如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须向对方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如发现重大隐患,各组须第一时间报告给街道安监站。
三、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和完成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辖区内主要安全事故隐患的数量、规模、类型等基本情况。
2、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按有关职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3、各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有无重大事故隐患,并认真填写检查的登记表格和整改文书,以备督查。
春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篇5
为落实鹤山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鹤消安办字【20xx】1号文件工作要求,全力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岁末年初的消防安全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全镇辖区内在春节前及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春节前消防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杜海燕(镇长)
副组长:林坤泉(党委委员)
麦煜林(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员:任振健(消防、安监局)
李顺平(党政办)
梁海波(城环局)
张西庆(社会事务办)
梁志强(维稳综治中心、义务消防队)
梁学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范卫华(卫生院)
容杰波(市场监管所)
黄光宗(供电所)
麦锦章(电信分局)
苏鹤年(房管所)
陈景文(人社所)
杜远明(交警六中队)
吕海生(派出所)
罗志平(中心小学)
陈福儿(宅梧车站)
各村(居)委会网格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宅梧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大检查具体部署、安排、汇总工作,联系人:任振健,联系电话:xxxxx。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时间
(一)检查对象:
网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三小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单位是否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是否擅自重新装修;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4、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情况;
8、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情况;
9、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情况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月26日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落实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村(居)网格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节前,至少开展1次由主要领导带队和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严查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特别是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列为重点火灾隐患限期完成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未按要求整改的场所以及未经过审核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上报市消防部门予以停业整顿,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敦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媒介,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家庭防火、自救逃生常识宣传,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汇总报送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 篇6
一、成立元旦春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组织员工深入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会议精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各科室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安排部署,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千方百计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盯紧看牢,严防死守,切实加强重点科室安全监管
各科室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科室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门诊输液大厅、住院病房、药房、库房、员工宿舍等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人员密集的输液大厅、住院病房及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应急器材充足有效,确保应急通道畅通无阻。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压力消毒锅、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加强医院食堂安全监管。主要是加强对食堂使用天燃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发生爆燃安全生产事故。
五、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
元旦、春节期间,各科室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随时与各有关科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情况时应立即按要求向相关科室及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遇到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