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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22〕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手机版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XXXX引导。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范文集锦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入党志愿书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心得体会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19〕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XX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20〕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XXXX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XXXX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任组长,分管负责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范文网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圆满完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摸底排查,梳理一批涉老年人投资理财“高危区域”、养生保健“灰色区域”、扶助解困“复杂区域”等区域,深入推进重点整治,集中解决重点区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镇专项办要梳理出重点区域名单报县专项办。
(二)紧盯重点问题。配合县专项办和职能部门共同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紧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整治涉及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养老名义商品房销售虛假宣传、涉老旅游及艺术品经营、养老健康医疗、涉老“食品”“保健品”的虚假宣传、涉老非法集资、网络空间等行业领域的养老诈骗问题。及时掌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制定配套文件及推进落实等情况。
(四)有效防控涉稳风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及家属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
(五)推动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完善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上下沟通、部门协作、将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做到群众身边。
三、分类处置
推动全镇各单位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
(一)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
(二)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配合职能部门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
(三)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四)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四、步骤安排
(一)抓紧落实整治工作部署(5月中旬)。推动各单位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完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运行规则,按照“专人专班专项”要求,强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摸排核查(5月至9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做好中央、省、市、县专项行动专班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力开展专项整治(5月至9月)。针对问题清单,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要求挂图作战,限期整治。加强对多发频发问题的重点整治,确保工作成效。对长期存在但前期整治效果不好的,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到问题根源,督促责任单位紧盯不放,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治理不彻底不放过。
(四)巩固提升整治成果(8月至9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建章立制成果要及时报送县专项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联动。坚持“行业整治”“地方整治”两条线统筹运行,推进本镇与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双线互补、协同发力,努力形成“各地抓、抓各地”“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格局。健全研判会商、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学习指导。加强组织学习、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和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严重落实县专班工作要求,整治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每周一报”,自5月19日起,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向县专项办报送上周四至本周三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整治情况)和整治工作情况。研判分析情况“每月一报”,每月21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重大特殊情况即时报送。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防”,以大幅有效压降本区电信网络诈骗既遂案件发案数为目标,通过扩大、叠加宣传受众人群,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防范宣传声势,强化“入耳、入脑、入心”的防范宣传效果,全力实现防范宣传覆盖面、实效性的“双提升”和发案数、损失金额的“双下降”,持续广泛宣传报道,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物业科、法规科、市场科、监管科、城市更新科、保障科、住宅中心、修缮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维修资金、保障中心、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协调督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有力有序推进。
三、工作重点
全面强化防范宣传,遏制案件上升态勢。针对目前我区“网购”“办理贷款”“刷单”“冒充客服”“冒充熟人”等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高发的特点(见附件1),加强对高发、多发类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防范宣传。针对本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比较高的住宅小区以及易被侵害的重点人群,加强防范宣传,提升重点人群的防骗能力,遏制电信网络网络诈骗的宣传覆盖面。区扫黑办、公安分局提供部分宣传易拉宝、海报、台卡、宣传短片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十个凡是”宣传用语(见附件2)等宣传制品,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拆房工地、修缮工地等按要求张贴、放置或播放。
四、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全覆盖推进“入户走访宣传”: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各街镇综治部门、人口办、辖区公安派出所按照100%全覆盖入户宣传的要求,将最新的防范宣传要点告知居民群众,把最新的防范提醒材料送到群众手上。(责任单位:物业科)。
(二)利用机关、企事业、住宅小区、开发楼盘等的所有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短片、“新十个凡是”以及防范提醒标语等。(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利用对外办事窗口开展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在所有对外服务办事窗口醒目位置放置“易拉宝”、张贴海报。(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利用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将防范提醒、宣传短片通过各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推送,实现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初)。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制定工作方案报局办公室,并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推进部署会,为全面推进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初至11月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逐条逐点对照实行、抓推进、抓落实,建立常态推进、督导机制,形成全社会人人知晓掌握防范要点的宣传效应,切实压降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
(三)总结评估(20xx年12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固化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重点整治从事电信网络领导,层层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治理方案和措施,真正出实招、见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以领导干部逐级负责制为抓手,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落实到专人负责,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广泛开展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标入座,在各自区域、条线开展全覆盖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在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的同时,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达到居民群众不仅“入耳”,更要“入脑”“入心”的宣传目的,切实压降案件高发态势。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情况报送。各单位每月就开展的防范宣传、台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便局办公室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整改。各单位于2月10日前通过RTx将工作方案报送局办公室,每月25日前通过RTx将当月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4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活动”主题宣传,让居民和村民不会因为缺乏金融知识而上当受骗,增强防范诈骗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活动主体
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牵头开展,全县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
三、宣传内容
(一)存款及利率安全
宣传存贷款利率、理财产品收益率、国债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等基本知识;宣传公众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注意事项;宣传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基本知识;宣传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知识。
(二)信用保护
宣传信用报告基本知识及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形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多种原因及后果,宣传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途径。同时,承担“征信知识进校园”、“征信知识进景区”任务的银行机构要继续在有关学校、景区开展征信宣传;承担“征信知识进文化礼堂”任务的银行机构要尽快对接有关乡镇、行政村,及时制作宣传长廊,开展特色宣传。
(三)反洗钱
宣传洗钱和洗钱罪的基本知识,洗钱活动常见的途径或方式,反洗钱的基本知识,常见的洗钱诈骗方式以及防范手段。
(四)银行卡安全
宣传实名制开立银行卡的政策要求和具体操作规定;宣传非实名开立银行卡、出租出借银行卡的主要危害;宣传安全用卡、保护个人银行卡信息、身份信息等相关知识。
(五)假币辨别和诈骗
宣传普及辨别假币知识,宣传假币诈骗常见方式及防范手段。
四、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
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个平台作用,增强宣传立体效果。选择传统纸媒(今日永嘉)和广播开展系列专题宣传,主要通过版面系列专题报道、公益标语播放、案例讲解和有奖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在纸媒和广播宣传期间,加强与电视媒体合作,以播出公益广告和电视屏幕滚动字幕播放相关宣传标语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网络平台、地方媒体新闻APP、各商业银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采用微视频、知识问答、专题推送等多种方式开展多方位宣传。
(二)实地宣传
组织开展金融反诈骗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尽可能扩大宣传辐射面。“进社区”主要是充分发挥县域所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布局优势,由商业银行就近选择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文化礼堂等场所,向社区中老年人宣传普及金融诈骗防范知识。商业银行要尽可能地结合社区服务特色,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开展有特色、持续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金融诈骗防范意识;“进农村”主要是依托各金融机构农村金融网点和助农服务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服务人员讲解的方式,重点向乡镇居民宣传普及金融诈骗防范知识。以及各金融机构根据当地的经济特点和农民的生活习性,在会市(集市)等重点时期,利用墙体广告、村委会公告栏、文艺活动送下乡、联合电影放映队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金融反诈骗知识进农村、入人心。
(三)网点宣传
充分利用县域银、证、保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布局广、延伸到基层且可持续以及接近社会公众等特点,发挥网点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面向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和附近群众宣传普及金融诈骗防范知识。主要通过金融机构网点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营业大厅现场摆放宣传易拉宝、宣传折页及宣传手册等;充分发挥网点工作人员和大堂经理的作用,为客户做好一对一的安全提示和实际案例讲解;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网点还可通过营业大厅的电视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微视频等,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五、活动时间
(一)筹备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制订“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
根据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防范金融诈骗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各金融机构于10月9日前向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报送宣传活动工作总结,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于10月15日前形成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职责分工
(一)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负责制订辖内宣传活动方案,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特色和专题宣传活动等。
(二)各金融机构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订本系统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面向金融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特色宣传活动,以及参与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要以反洗钱、理财产品为重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成立由分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行领导为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宣传活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牵头协调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专业条线的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并派出骨干力量参加统一组织的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
(二)主题鲜明,效果突出。各金融机构要紧扣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制订活动方案,突出社区特色,合理选择宣传方式,并注意宣传的持续性,尽可能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在活动过程中,人民银行永嘉县工作小组结合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各金融机构网点和社区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情况将被纳入综合评价。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在活动过程中,各金融机构应不断总结宣传资料使用、宣传报道及现场活动等具体活动的经验,认真记录、收集、整理和上报宣传活动中的有关文字、照片和影像等资料,认真分析活动成效,边宣传、边总结,边上报。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5
为进一步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期,清塘铺镇以“严厉打击养老诈骗 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主题,多措并举,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在辖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一、提前部署,筹谋到位
清塘铺镇高度重视,成立反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推进会,通报我镇形势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提前部署谋划专项宣传活动。同时联合派出所,动员部署村(社区)大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积极与广告公司对接,制作出宣传单页、横幅、展板等材料,将防电诈宣传工作筹划准备到位。
二、线上线下,覆盖到位
线上依托42个平安建设微信群,持续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教育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识,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组织镇、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资料、解答疑问等形式,开展动态宣传,并在小区、企业、学校、汽车站、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充分运用辖区内的LED屏,滚动播放防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村(社区)“小喇叭”村村响进行宣传防诈骗内容,达到立体覆盖、润物无声、内化于心的效果。共计张贴宣传标语500余张,设置宣传展板1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2条。
三、扩宽渠道,宣传到位
依托户籍窗口、政务服务窗口接待群众量大的条件,将业务办理与防范宣传有机结合,积极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讲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的相关知识,动员办事群众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自防意识和能力。同时结合入户走访时开展精准宣传,向老年人介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提醒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不轻易点击可疑链接和告知陌生人验证码,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及时与亲属、朋友等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大了社会面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力度,为老年人揭开养老诈骗的层层面纱,将诈骗分子惯用伎俩、套路公布于众,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老年人经济损失。下一步,清塘铺镇将进一步加大防电诈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反电诈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打击整治存在诈骗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效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 犯罪,净化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时间
5月24日至10月24日,为期5个月时间
三、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
四、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非法炒作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权、优先居住权、照顾陪护、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高额收取押金或保证金(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问题。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等行为,通过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
(三)非法开展养老服务的问题。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向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动员各养老服务机构向机构内老年人宣传防诈防诈知识,通过播放防诈反诈宣传片、悬挂防诈反诈宣传标语、发放防诈反诈宣传图册、宣讲防诈反诈典型案例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5月31日前,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二)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全县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和未登记为养老机构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
(三)整改推进阶段(9月1日至10月24日)。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