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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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方案

请欣赏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精选9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1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思想意识,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关爱森林、防范火灾”、“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落实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学生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以对生态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营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时、准确宣传国家、盛市关于进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切实提高师生森林防火意识。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学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灾危害和预防为主题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少一点火灾”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学生,并通过学生的宣传普及到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3、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等为主题,组织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加深学生对森林防火认识,并影响学生家长。

4、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学校将印刷一份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请各班班主任及时将公开信下发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手中,真正实现“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

5、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大兴安岭87森林火灾反思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主题班会。要求每一名学生必需参加并积极发言。

6、利用升降旗、班队课、集合时间进行宣传。

三、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二)步骤

1、准备阶段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教师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以班为单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以学生带动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森林防火宣传,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达到人人防火,杜绝火灾的效果。

(2)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书写、悬挂(张贴)一条森林防火标语。

(3)宣传学校森林防火的“五个严禁”,即严禁学生带任何火源进入林区: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玩火:严禁学生参加救火活动:严禁学生在禁火期参与携带香、纸、烛和烟花爆竹等在林区的上坟祭祀活动。

(4)组织学生开展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树立“我爱家园,防火第一,你我参与,保护森林”的意识,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

3、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要对此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种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好抓实,以推动森林保护和环境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是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孝教学点校长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正常开展,顺利完成。

2、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落实

中心小学与各村孝教学点校长、各校与教师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责任书,将宣传活动层层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的责任”的氛围,提高宣传效果。

3、加强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各村孝教学点要认真做好各个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上课要有备课记录、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报和宣传标语要有照片。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2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3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4

春节、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任务极为艰巨。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全镇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前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争取清明节期间实现无森林火灾,火警,张x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岳阳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打造生态强镇,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防控为抓手,以安全为目的。建立起“政府负责,村组主体、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多措并举,把宣传送进百姓家。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主动防火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而告之。清明防火期张谷镇林业站每天都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大势宣传,并在火灾易发地段、交通主道、人群集居地、山林入口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村里早晚要广播一次,护林员要加大巡山力度并要喇叭喊话,喊话内容为“清明扫墓,文明祭祖”;“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野外用火”等二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齐心协力。镇森林防火指挥要组织专人到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要组织小学生开展游行宣传,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2、严防死守,把火源挡在森林外。森林防火,重在预防。清明期间要做到:一是巡查要到。各村护林员实行全巡查、鸣锣警示、喇叭喊话,重点地段、要落实责任制。二是联村领导要包村组。镇联村干部要包村组、组织村支两委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三是防火检查站要设在路口。清明期间是群众上山踏青、旅游、休闲和上坟祭祖高峰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抽调林业站工作人员、镇干部,要在兰陵村入口处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发放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各村也要在村主要路口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护,把路口、守坟头、管,严格检查、死看硬守,杜绝火种进入。四是党员干部要责任到地段。各村坟墓集中地、火灾易发地由各村党员干部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焚纸、上香挂坟地进行巡回检查,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五是重点人员监管要到位。各村加强对痴、呆、傻及智障等特殊人员和重点防控人群的监管,防止意外失火发生。

3、严阵以待,把队伍用在实战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张谷英镇要做到:一是扑火队伍严阵以待。张谷英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各村的防火应急分队要24小时全天待命,并要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调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救灾目标。二是扑火装备完好无损。林业站要对扑火机具、通信器材和防护装备进行检修,有故障的扑火机具必须尽早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报县防火办请求技术支持,必须保证扑火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4、真抓实干,把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值班值守制度。清明防火期间,各乡镇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二是督查管理制度。清明防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要求将不定时到各村督查,对防火工作实施不到位、扑救火灾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厉问责。三是有火必究制度。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统一要求,张谷英镇公安派出所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派出所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象,控制火灾肇事者,掌握了解案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移交县森林公安局。

20xx-12-11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杜绝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提倡文明祭祀,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宜章县《禁火令》和全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xx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镇上下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鼓励植树造林,努力维护全镇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里田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巡逻小组。一个办公室即: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农林水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森防专干、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一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巡逻巡查及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明确森防指挥部职责: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研究部署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冬至等重大会议时段的森防工作,制定里田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应急预案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个巡逻小组即:

1、龙溪片巡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区域:

车辆安排:

2、桅子片巡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区域:

车辆安排:

3、新华片巡逻小组

组长: xx长

副组长:驻村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

负责区域:老塘村、江厚村、东山村

车辆安排:

办公室负责值班调度(值班电话:)、森防专干(农村农业组)、综治专干(政法综治组)、国土专干(城建国土组)负责信息联络,分管领导调度森防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10日为森林防火特防期,其它森林防火时段以上级通知为准。森林防火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中型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组要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里田广播电视站要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宣传,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召开好座谈会、动员会,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将对各村《禁火令》的发放签收情况督查,对漏发的或发放不到位的,除限期整改之外还要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20元/户)。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书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在森防期间,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林区工矿企业、学校、重要设施以及农村农民聚居地,林农交错地带,林缘、林内集中坟墓地的火灾隐患地点进行排查整治,做到责任到人、监控到位,确保早发现、早排除、早整改。进入森林防火特防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管理、重点安排。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护人和村级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五、加强责任落实和火源监管

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各驻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到位。全镇野外火源监管实行片组长负责、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坟场责任制。各村(居)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定员干部为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包山头责任制。除了督促村级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逻之外,各片、各村(居)要加派人员巡查,强化林区火源管理,特别是重要林区或重点林区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对野外用火者,先劝导其自行扑灭,如经多次劝导仍不扑灭的野外用火者,巡逻人员用手机拍照留证后将其扭送至森林公安拘留,或视情节情况,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可对其处以500-2023元罚款,并书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为加大野外用火打击力度,调动巡逻积极性,对扭送林业公安拘留的每一例镇财政给予400元奖励,对扭送到镇森防办、林业站批评教育并写检讨书张贴到各村组的每一例给予200元的奖励。奖励款项由各巡逻小组组长或镇森防办提供现场相片为依据,镇财政所及时抓落实抓兑现。

六、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1.成立半专业扑火队及应急分队。镇森防指挥部从政府、驻镇单位、村及鑫源矿业公司抽调精干劳力,组成4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用于应对特大森林火灾或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异常事故。扑火队和应急分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见附件)。同时镇森防指挥部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各种灭火器材要定期维修保养,并备足各类机械用油。

2.各村成立村级防火预备队伍。各村根据方案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要求队员25-55岁,身体健康;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支书主任或其他定员干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各村选配1-4名不等30-55岁左右的男性,会骑摩托、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护林员),并签订责任状;巡查员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组织培训,并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3.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奖勤罚劣全年森林防火期,每个片组由镇财政安排1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优先确保森林防火宣传车加油、森防巡查、防火器材维护费用,镇财政将全力保障森防宣传、物质储备,“两节”“xx”特防期宣传经费,纳入年初镇财政预算。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各片组统一调配人员参加本镇辖区内的森防巡查,每天按上午、中午、下午三次进行巡逻,每车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并登记考勤上报镇森防办,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并督查村级护林员积极巡查,确保各村组巡查到位,在特防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若干部职工无故不听片组长或分管领导的调配,第一、二次记录在案,上报镇绩效考核办,建议在该季度的'绩效考核中直接定为基本称职或不合格档次,并由书记、镇长约谈;多次不服从调配的干部职工,通过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将该同志直接定为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档次或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工资。

七、加强值班接警和火灾扑救

在森林防火特防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下午5点由各片信息联络员收集信息后上报镇森防办,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并迅速组织村级应急分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场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同时镇政府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镇主要领导及森防指挥部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并视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镇扑火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之内集结完毕,20分钟之内赶到火点,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带队领导或在现场的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分组,并强调扑火安全事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在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过程中,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出工不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参与扑救火灾的干部职工,每次由专门人员登记考勤,统计上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给予白班每人每次100元晚班150元的扑火补助,对扑救过程中背风力灭火器的干部职工,给予每人每次150元的扑火补助。

八、严格责任追究和有奖举报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野外违令用火行为查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地对行政村及村级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由镇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或驻村干部无故脱岗的,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条例执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3.按照《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我镇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根据发生火灾面积大小和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在过火面积10—50亩的,罚驻村领导300元/次、驻村干部2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300元/次,其他村干部200元/次;在过火面积50-100亩,罚驻村领导400元/次、驻村干部3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400元/次,其他村干部300元/次;过火面积100-200亩的,罚驻村领导500元/次、驻村干部4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500元/次,其他村干部400元/次;在过火面积200亩以上的,除罚驻村领导1000元/次、驻村干部800元/次,村包干责任人800元/次,其他村干部800元/次外,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责任,该村和驻村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村支部在年度分类定级中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三类村支部,责任村干部作免职处理。对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过火面积10亩以内),奖励该村森林防火经费2023元。

4、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森林公安机关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视火灾面积或受损程度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500-2023元)。举报电话:。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7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8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篇9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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