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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
一、总体目标
聚焦“放心消费在xx”主题,全面充分展示放心消费建设成果,打响新一轮放心消费建设行动。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调处工作,提升救助效能,满足消费者期待。加大对行业内消费痛点的打击攻克力度,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和安全。广泛推动消法宣贯落实,激发调动消费维权社会力量,进一步营造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放心消费建设宣传推进行动。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各消保分会、各消保委成员单位要大力强化放心消费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放心消费成果,广泛弘扬放心消费示范典型,多形式推出创建动员活动,着力推动放心消费处处有宣传、人人皆知晓。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要组织开展好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单位回访活动,通过走访调查、消费体验等形式,重点跟进无理由退货承诺公示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指导企业以规范、醒目的方式公示承诺事项,真正做到有诺必行。在此基础上,要主动积极提振企业创建意愿,为高质量完成今年放心消费建设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二)开展重点行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对消费需求旺、矛盾纠纷多的行业,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重点关注老年保健品、汽车及配件、旅游和金融等消费领域,同步监管线上线下市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捆绑销售、虚假宣传和霸王条款等侵权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揭露一批行业乱象,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约谈一批重点企业,打击一批不良商家。
(三)开展消费咨询投诉便民服务活动。化解消费纠纷是消费维权的基本内涵,3·15期间集中开展消费咨询投诉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1.活动名称: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2、组织领导:由市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发改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局、农经局、旅委等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活动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4、活动方式:本次活动设主会场一个,分会场11个。主会场由市消保委组织理事及有关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消法》和消费年主题,开展法律咨询、公用企业服务宣传、消费知识问答、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等活动。分会场,按照分片多点的要求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农村、进广场等活动,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热情高效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5、时间和地点:
(1)活动时间:xx主会场:20xx年3月15日9:30—11:30;分会场活动时间,各单位自行安排,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
(2)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xx市振兴东路439号吾悦广场,其它分会场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6、宣传报道:在“3.15”活动之前,xx电视台、报社,镇(街道)广播站要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做好“3.15”现场活动情况的报道。
做好现场咨询服务的同时,各市场监督管所(分局)要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动消费纠纷多元解决。
(四)开展消费维权普法教育活动。要兴起学新《消法》热潮,通过社区宣传栏、《消法》手册、知识竞赛、公开讲座和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广泛生动开展普法教育,着重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和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等宣传解读,以通俗易懂的形式,促进各层次人群学法懂法守法。要广泛宣传“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围绕消费热点、新兴消费领域,组织开展品质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等活动,积极提倡绿色文明和理性消费,增强全社会提升消费品质共识。
三、工作要求
(一)强谋划,为全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好局。今年是“放心消费在xx”行动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既要巩固去年的建设成果,又要拓展深化放心消费各项行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抓住“3·15”时机,聚焦聚力放心消费工作各项任务,早启动、广宣传、出实招、促实效,打响“放心消费在xx”品牌。
(二)强应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15”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时间节点,是消费者反映诉求高发期,各单位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加强舆情监测和矛盾排查,做好突发性、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早堵塞漏洞。
“3·15”期间,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消费投诉渠道有专人负责、处置及时。特别是央视“3·15”晚会直播期间,各所(分局)分管领导必须带班值守,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如晚会上曝光有涉及工商职能的消费侵权和质量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启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内外上下汇报沟通,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间要求,及时报告事件应对处置各个阶段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对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涉及到的每件投诉举报件要及时规范处理与反馈。
(三)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宣传工作,统筹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有序推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消费维权工作重点亮点成果,积极回应舆论关注和消费者关切,通过高频率、高覆盖的宣传阵势,广泛传播消费维权正能量。
(四)强落实,确保维权工作取信于民。“3·15”期间推出的各项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下功夫抓落地,努力形成一批契合民意的消费维权新成果,并强化工作成果信息公开,最大化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对于广大消费者极为关注的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要花大力气调处,千方百计解决消费者难处,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满意率,让消费无后顾之忧,让放心消费落实到每位消费者。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区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在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xx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区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区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xx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形式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要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区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区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xx年2月6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4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今年315期间,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特别策划、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保险知识宣传。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功能,有效保护保单权益,XX人寿将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保险消费者讲解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的基本常识。全国各分支机构也将结合当地保险消费者需求组织开展“3.15”相关活动,通过现场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和职场日常宣传等方式,强化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及法律专业知识,加深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
二、零距离倾听客户心声。
XX人寿始终坚持保障“信、访、电、网”等各维权渠道畅通,随时接受广大保险消费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各分支机构在“315”期间还专门安排“分支机构总经理接待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接待来访保险消费者,认真听取保险消费者意见,对于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解决。
三、配合推广“保险知识竞赛”。
该活动由中国保监会与《中国保险报》联合组织。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参加者不仅可以快速掌握保险知识要点,还可以参与奖品丰厚的抽奖活动。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只需关注中国保监会公众号“保监微课堂”,并于3月14日至18日期间参加线上答题,即可参与抽奖。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5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特制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领导重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3.15”纪念活动组委会,市政府副市长王志勇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文学同志、市工商局局长朱元海同志为副组长,市工商局、财政局、物价局、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供电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和曾都区工商局局长为成员,下设纪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地“3.15”活动的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委会秘书处,市消委会秘书长李进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八大有关消费方面的精神,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披露典型侵权案例。具体开展十项活动,即:召开一次“3.15”纪念大会,表彰一批消费者满意单位和商品,开展一次消费法规宣传教育“五进”专题研讨会,举办一场“3.15”纪念活动文艺演唱会,在报纸和网络上开办一期“3.15在行动”专栏,组织一次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媒体网络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大案和重大影响案件,每年组织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一批消费维权成果,组织10支消费法规宣传教育小分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召开筹备会议。2月下旬召开市开展“3.15”纪念活动筹备会议,研究、布置“3.15”纪念活动工作。
(二)召开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3月上旬召开由各新闻单位参加的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各有关职能部门披露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
(三)媒体宣传。
1.3月10日-15日,联合新闻媒体开办“3.15在行动”专栏;与广大媒体共同开通消费维权投诉热线,市消委秘书处、市工商局12315及新闻媒体共同受理和调解消费者投诉。
2.3月15日,开展网络、平面媒体专版宣传。在日报、编钟之声、消费维权网、都市网上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各成员单位展示维权成果和维权举措。
(四)召开“3.15”纪念大会(3月中旬)。
(五)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文艺演唱会(3月中旬)。
(六)组织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3月中旬)。
(七)开展送法规、送知识下乡活动(3月2日-3月16日)。各地根据各自实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送法下乡、消费维权知识演讲、假冒伪劣商品辨别等活动。
(八)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3月中旬)。
(九)召开“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表彰会(3月下旬)。总结“315”纪念活动经验,表彰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典型。
(十)召开消费法规宣传教育“五进”专题研讨会(3月上旬)。
五、有关要求
市消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今年“3.15”纪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强化工作职责,认真搞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纪念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各地“3.15”纪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3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统计报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数量和视频录像一并报送市消委秘书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6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xx年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要求各分会围绕此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顾问:××源
组长:××
副组长:××、“消信”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
成员:××
三、活动内容
1、县消委2月14日前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安排“3·15”活动的各项工作;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确定20xx年工作目标;组织安排20xx年消信单位(产品)评选活动。
2、要求各分会组织有关理事单位、消信单位及企业在本辖区开展一次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3·15”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活动。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健康、维权大行动。主要针对一些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有关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消费披露。
4、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气球。
5、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3·15”专题节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指导活动的开展,各分会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理事单位、消信单位要积极带头紧密配合。
2、认真组织观看中消协举办的“3·15”电视晚会,3月14至15日两天,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投诉电话。
3、各分会按照县消委的活动要求,认真规划安排此项工作,3月1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3月17日报送活动总结及典型维权材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7
一、总体目标
聚焦“放心消费在xx”主题,全面充分展示放心消费建设成果,打响新一轮放心消费建设行动。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调处工作,提升救助效能,满足消费者期待。加大对行业内消费痛点的打击攻克力度,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和安全。广泛推动消法宣贯落实,激发调动消费维权社会力量,进一步营造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放心消费建设宣传推进行动。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各消保分会、各消保委成员单位要大力强化放心消费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放心消费成果,广泛弘扬放心消费示范典型,多形式推出创建动员活动,着力推动放心消费处处有宣传、人人皆知晓。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要组织开展好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单位回访活动,通过走访调查、消费体验等形式,重点跟进无理由退货承诺公示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指导企业以规范、醒目的方式公示承诺事项,真正做到有诺必行。在此基础上,要主动积极提振企业创建意愿,为高质量完成今年放心消费建设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二)开展重点行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对消费需求旺、矛盾纠纷多的行业,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重点关注老年保健品、汽车及配件、旅游和金融等消费领域,同步监管线上线下市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捆绑销售、虚假宣传和霸王条款等侵权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揭露一批行业乱象,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约谈一批重点企业,打击一批不良商家。
(三)开展消费咨询投诉便民服务活动。化解消费纠纷是消费维权的基本内涵,3·15期间集中开展消费咨询投诉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1.活动名称: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2、组织领导:由市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发改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局、农经局、旅委等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活动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4、活动方式:本次活动设主会场一个,分会场11个。主会场由市消保委组织理事及有关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消法》和消费年主题,开展法律咨询、公用企业服务宣传、消费知识问答、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等活动。分会场,按照分片多点的要求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农村、进广场等活动,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热情高效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5、时间和地点:
(1)活动时间:xx主会场:20xx年3月15日9:30—11:30;分会场活动时间,各单位自行安排,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
(2)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xx市振兴东路439号吾悦广场,其它分会场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6、宣传报道:在“3.15”活动之前,xx电视台、报社,镇(街道)广播站要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做好“3.15”现场活动情况的报道。
做好现场咨询服务的`同时,各市场监督管所(分局)要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动消费纠纷多元解决。
(四)开展消费维权普法教育活动。要兴起学新《消法》热潮,通过社区宣传栏、《消法》手册、知识竞赛、公开讲座和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广泛生动开展普法教育,着重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和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等宣传解读,以通俗易懂的形式,促进各层次人群学法懂法守法。要广泛宣传“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围绕消费热点、新兴消费领域,组织开展品质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等活动,积极提倡绿色文明和理性消费,增强全社会提升消费品质共识。
三、工作要求
(一)强谋划,为全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好局。今年是“放心消费在xx”行动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既要巩固去年的建设成果,又要拓展深化放心消费各项行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抓住“3·15”时机,聚焦聚力放心消费工作各项任务,早启动、广宣传、出实招、促实效,打响“放心消费在xx”品牌。
(二)强应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15”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时间节点,是消费者反映诉求高发期,各单位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加强舆情监测和矛盾排查,做好突发性、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早堵塞漏洞。
“3·15”期间,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消费投诉渠道有专人负责、处置及时。特别是央视“3·15”晚会直播期间,各所(分局)分管领导必须带班值守,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如晚会上曝光有涉及工商职能的消费侵权和质量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启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内外上下汇报沟通,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间要求,及时报告事件应对处置各个阶段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对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涉及到的每件投诉举报件要及时规范处理与反馈。
(三)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宣传工作,统筹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有序推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消费维权工作重点亮点成果,积极回应舆论关注和消费者关切,通过高频率、高覆盖的宣传阵势,广泛传播消费维权正能量。
(四)强落实,确保维权工作取信于民。“3·15”期间推出的各项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下功夫抓落地,努力形成一批契合民意的消费维权新成果,并强化工作成果信息公开,最大化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对于广大消费者极为关注的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要花大力气调处,千方百计解决消费者难处,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满意率,让消费无后顾之忧,让放心消费落实到每位消费者。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8
一、活动背景
在过去的时间里整个中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三鹿三聚氰案或者是近期的雪碧汞毒,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5日至3月15日
四、活动地点
报告厅
五、活动对象
宁夏建院11届、12届全体学生
六、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七、活动内容
一、普法讲座
二、消费安全知识竞赛
三、食堂门口设立安全消费知识宣传点,宣传安全消费知识。
八、活动流程
一、3月7日将消费安全知识竞赛相关资料下发各系,有各系进行预赛(选拨方式自由采取)。管理、土木各选出两组(每组3人),环境、设备、材料各选出一组(每组3人),最迟于3月12日上报决赛名单。二、3月11号、三月12号中午在食堂门口设立普法宣传点,分发消费安全知识宣传书和进行疑难讲解。
三、3月13日下午4点,由西夏区工商局有关人员在报告厅进行2个小时左右的消费安全方面的讲座
四、3月14日下午4点在报告厅进行消费安全知识竞赛决赛
五、3月12日至15日,中(12点至12点20)广播站进行相关消息及有关消费安全知识的广播。
九、阶段活动准备
一、题库准备
在3月11日前准备主题相关的题目(选择题150道,填空题60道,判断题20道,综合题15道)。然后将所有题编入参赛者参考题库。做成成电子版
二、场地借用及器材准备
于3月12日前借到报告厅及相关器材
三、广播所有资料
于3月11日前准备好广播相关资料并送于广播站,说明广播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展板准备
于3月8日前准备好有关资料并交予团委制作展板,展板必须在13日前制作完成。在13日至15日在食堂门前摆放,进行为期三天的.展览
五、前期宣传
海报于3月10日前制作成功,并张贴上榜
十、奖项设立
奖状5张
一等奖一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二等奖两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三等奖三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优秀奖一组个人证书及相关奖品
优秀组织奖12个
十一、活动用品
书夹2个麦克风9个横幅3条桌签8个桌号7个抢答器8个记分牌7个海报2张
附件
一、讲座
3月13中午需三个部门设置会场及准备相关器材
管理、土木两系各出50人,环境、材料、设备三系各出30人在3月13
日下午4点前必须进场完毕
4点05分工商局来人在校领导的陪同下进入会场,由校领导发表致辞并宣布开始,之后由工商局人员进行为期2个小时左右的讲座。中间需纪检部人员维持会场秩序。在讲座结束后,先由校领导及工商局人员离场,之后安排学生有序离场
二、消费安全知识竞赛
1、3月14日下午4点布置会场(需三个部门)
2、18:50参赛人员以及各系拉拉队进场(各系各出30人)
3、决赛流程
A、主持人(两名)主持开场,介绍本次活动及到场领导和评委(有学生会主席团出),宣布比赛环节等事宜
B、趣味必答题
每题10分,由各参赛队员抽题,答对得10分,打错或答不上不得分。各组选手依次抽题,独立回答,他人不得提示或补答,每名队员个一题。队员答题时,必须在10秒钟内开始作答,答题不得超过30秒,否则视为违规,不得分。
C、闪电式抢答题
每题10分,各选手一定要在主持人说完“开始”之后方可抢答,否则视为违规,抢答成功后每对可任选一名队员独立回答,他人不得提示或补答。队员答题必须在10秒内开始,答题不得超过30秒,否则视为违规,答错或违规扣10分,本题作废。
D、冒险性险题
风险题为自愿选择题,分为20分、30分、40分三类,每队各有一次选
择机会,可自选分值档次答题。答题时各参赛队推选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可作补充。队员答题时,必须在10秒之内开始答题,答题时不得超过120秒否则视为违规,答对得相应分值,答错或违规扣去相应分值,不答题者不扣分布加分。
E、附加题
答题结束后如遇得分相同,不得分出最后名次,分数相同的队各加赛一轮,共七题。若在出现相同分数,再加一轮,直至分出名次为止。加赛题规则同抢答题。
4、喜庆结束
在答题完成后可表演一个节目,在这期间由记分人员将各队得分统计出来交予主持人,接着公布本次活动的获奖名单,在有嘉宾给获奖的队颁发奖品和证书。最后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大家合影留念。
三、横幅内容
1、热烈欢迎西夏区工商局领导莅临我院进行消费安全普法讲座2、3.15消费者权益日之“维权在身边,我们在行动”。
3、预祝宁夏建院第三届消费安全知识竞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