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绩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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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方案

请欣赏教学成绩奖励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 篇1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 篇2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

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

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

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

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

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

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班主任在教学中的管理力度,激发班主任在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创新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真正发挥班主任组织者、引领者的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中:以每次月考成绩为依据

1.高一年级班平均分获第一、第二、第三且班主任所代科目、所带班级均分成绩不低于该学科年级平均分的班级,分别奖励班主任50元、30元、20元。

高二年级班平均分获第一、第二且班主任所代科目、所带班级均分成绩不低于该学科年级平均分的班级,分别奖励班主任60元、40元。

高一、高二艺术班的排名成绩=实际平均成绩94%,高二理科班的排名成绩=实际平均成绩90%,不代九科文化课班主任的奖金为年级排名奖金的80%

2.高一年级每班进入该年级前40名的学生,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10元,其中高一(5)班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20元。

高二年级每班进入该年级前30名的学生,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10元,其中高二(4)班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20元;高二(1)班人数按高二文科第23名成绩划线,超过该分数线的学生,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10元。

高三年级每班进入该年级文科或理科前20名的学生,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10元。

二、初中:

1.以每次月考成绩为依据,平均分获第一的班级,且班主任所带科目成绩不低于该学科年级平均分,奖励班主任60元,平均分获第二名的班级,且班主任所带科目成绩不低于该学科年级平均分,奖励班主任40元。

2.以每次月考成绩为依据,每班进入该年级前三十名的学生,每有一人,奖励班主任10元。

三、小学:

(一)小学班主任管理奖细则:

1.师德奖(10元):无打骂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无家长投诉现象得10元,否则无奖。

2.出勤奖(20元):两到位达到应出勤次数的3/4(含3/4)以上得20元,3/4以下2/3以上(含2/3)得10元,2/3以下的.无奖,各项活动无故缺席扣5元/次,中途查岗缺一次扣5元,间操跟操缺一次扣5元,病事假超两天的无奖。

3.安全奖(20元):班级无学生伤害事故、无打架事件、无安全隐患、无物品(多媒体等)损坏,课间操队伍整齐、有序,上下楼梯不拥挤、班主任跟操管理、做操规范,准时放学、路队整齐、安静,进入校门、教学楼不追逐打闹、疯跑得20元,发现违规一次扣5元/次。

4.课前朗读(10元):月均分年级第一名的10元。

5.期中考试月份执行教学管理奖励办法。

(二)小学期中考试教学及教学管理成绩奖细则:

1.以期中考试成绩为依据,同年级班级班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获第一名的班级分别奖励班主任30元,获第二名的班级分别奖励班主任10元。

2.以期中考试成绩为依据,一年级班级班主任的奖励方案是,班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别获第一名的奖30元,第二名的奖20元,第三名的奖10元。

3.下次考试考核方案,以本次成绩为基础,按班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的增长率为依据,然后按增长率的排名给予班主任奖励。

四、本方案由各部教务处和政教处共同执行。

五、各班级所有学生应全部参加考试。

班主任如有私自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则该班不予参加评比奖励。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 篇4

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50元,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毕业班一年度满及时兑现。(即每学期(年)通报材料下达之后兑现)。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由教务处拟订,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则按所代班级学生的应试成绩重新归类核算合格率、均分,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本制度将做相应的修改。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 篇5

为了强化教师质量意识,激励教师不断奋发进取,勤奋工作,确保我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保证中小下达的毕业班各分数段质量目标达成,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进而提升我村小学在全镇范围内的办学地位,结合我校校情实际,特制定以下毕业班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1、全县毕业班检测考试,成绩以教体局评比公布数据为准,各类奖励以本镇六年级成绩评比结果执行。

2、奖励对象:

(1)、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品社、科学)。

(2)、奖励项目:a/合格率;b/单科三率和;c/中小下达的`质量目标(分数段人数)

二、具体办法:

1、合格率:

本校合格率位居全镇前4名进行奖励,依名次分别奖励班主任100元、80元、60元,50元。

2、单科三率和:

单科三率和位居全镇各教学班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60元,第三名奖励50元。

备注:综合科成绩奖金由品社、科学科老师平均分配。

3、质量目标的完成:

中小下达我校各分数段人数达标标准:

各分数段每超一人依次奖励班级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按人数累计计算;未下达分数段每进入一人,从高到低依次奖励50元、45元、40元、35元、30元,按各段人数累计计算。

备注:本目标奖励属班级奖励,由班主任根据进入学生各科成绩高低进行分解,分配到教师个人,品社、科学占总奖金的三分之一,再从三分之一中进行平均分配。

三、几点说明:

1、月考成绩按照中小奖励政策执行,本校不再设奖;

2、本奖励方案属本校奖励政策,与中小奖励方案不冲突,获奖教师双重受奖(中小奖励和本校奖)。

教学成绩奖励方案 篇6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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