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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1
1、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大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大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1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1定范围、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3、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须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安稳,保障辖区内人民大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保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动。
3.区卫健委:指点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1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4、工作措施
(1)疫情防控措施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会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逐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鸩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洗手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算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透风换气频次。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搜集桶。
6、全面制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1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丈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干部门。
8、对空间密闭、透风功能差、不具有消鸩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1律暂停营业。
(2)生活必须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会,稳订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大众平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顺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5、保障机制
1、依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动。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1对1”、“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逐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逐日1检查,逐日1汇总,逐日1上报。
4、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梗塞风险。
5、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干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背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理,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干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干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本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市农业农村委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二、重点工作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3
一、市场背景
1、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发展,开始讲求天然产品,这是蔬菜产品有了广阔的市
2、农贸批发大市场,地理位置优越,蔬菜品种较为齐全 ,蔬菜产品质量较好
3、商业企业要求最好的`销售和利润的最大化 ,为了使利润最大化,组建一个以蔬菜物流冷链批发式配送为主的农产品配送公司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
二、产品分类
仓储主要以生鲜蔬菜为主
三、蔬菜配送中心的组织结构
1.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指挥和管理着整个配送中心,它是配送中心的中枢神经。它的功能是:对外负责收集和汇总各种信息,包括便利店的销售、订货信息,以及与部分供应商联网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相应的决策;对内负责协调、组织各种活动,指挥调度各部门的人员,共同完成配送任务
2.仓库
①收货区。在这个作业区内,工作人员须完成接收货物的任务和货物入库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卸货、检验、票据等工作
②储存区。在这个作业区里分类储存着验收后的货物
③理货区。理货区是配送中心人员进行拣货和配货作业的场所。
④配装区。在配装区内,工作人员要根据每个客户的位置、货物数量进行分放、配车,并确定单独装运还是混载同运。
⑤发货区。发货区是工作人员将组配好的货物装车外运的作业区域。
⑥加工区。在这个区域内对收进的`蔬菜进行整理加工分拣,如对蔬菜去除老叶、清洗等 四、蔬菜配送中心的营运流程
1、蔬菜配送流程分类(1000斤为例。人员配置:收货+送货(2人)、加工(3人)、储存(1人)、配货(2人)
第一类:保质期较短或对保鲜要求较高的蔬菜 其流程如下:
订货→收货→配装→送货
第二类:保质期较长的蔬菜,一般在备货后安插储存工序,有时是放在保鲜仓库中储存。这类蔬菜的流程与干货的流程差不多。 其流程如下:
订货→收货→储货→配货→配装→送货
第三类:对需要加工的食品配制成半成品,然后再进行储存到配送的各道工序。
对需要加工的食品其操作程序如下:大量货物集中到仓库后,先进行初 加工,对货物进行等级划分,给蔬菜去根、去老叶等。 其流程如下:
订货→收货→加工(分拣)→储存→配货→配装→送货
第四类:对有些产品为了提高商品周转速度,提高商品鲜度,虽由配货中心向供 应商订货,但是供应商不是将商品发给配送中心,而是将商品直接发给 各个门店,这是流程最短的一种商品配送方式。 其流程如下:
配送中心订货→ 门店收货
2、蔬菜的配送流程
(1)订货。是配送中心运作周期的开始
(2)收货。收货包括收货和验收入库
(3)加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制成品加工。二是初级产品加工
(4)储存。储存主要是为了保证销售需要,但要求是合理库存,同时还要注意在 储存业务中做到确保商品不发生数量和质量变化。
(5)配货。根据信息中心打印出的要货单将货物挑选出来的一种活动
(6)送货。送货包括装车和送货两项活动。
四、仓储设备
设备有仓库、电脑录入系统、包装机、保鲜设备、货架. 六、蔬菜仓储管理 总体规划:
(1) 各店下订单的内容填写完整,并以电子档的形式传至PC。
(2) PC生成厂商订货单、拣货单。
(3) 厂商到货。
(4) 验收。依照合同处理,由采购追货予以补足
(5) 清洗蔬菜和相关产品
(6) 分级。按高级和低级分类
(7) 包装。使用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型号
(8) 贴标。贴上促销标签等,加强促销效果。
(9) 分货。在贴标之前,即把分货数量分配完成,在贴标的同时依据分货表的数量,即刻分配到各店,并完成小结
⑴ 每日的进销存数据从销售终端转入到drp系统,即使是没有pos的情况,这些数据也被人工输入系统;
⑵入库有严格的、完善的制度 A收货及检验的技术标准 B收货及检验的操作流程
C收货及检验的单据以及传递流程和管理制度 D收货区域门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分类仓库管理
⑴保鲜库管理
① 温度:保鲜库的温度应保持在恒温0℃左右。
② 湿度:保鲜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至60%之间.
③ 通风:按照标准,保鲜库的空气每小时应交换4次。
④ 照明:仓库内照明,一般以每平方米2至3瓦为宜;如有玻璃门窗,应尽量使用毛 玻璃,以防止阳光的直接照射而降低原料质量 保鲜库管理的具体做法:
1、保鲜库应安装性能良好的温度计和湿度计,并定时检查其温、湿度,防止库内温度和湿度越过许可范围。
2、原料应整理分类,依次存放,保证每一种原料都有其固定位置,便于管理和使用。
3、原料应放置在货架上,保证原料至少离地面25厘米,离开墙壁10厘米,以便于空气流通和清扫,并随时保持货架和地面的干净,防止污染。
4、原料存放应远离自来水管道、热水管道和蒸气管道,以防受潮和湿热霉变
5、入库原料需注明进货日期,以利于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定期检查原料保质期,保证原料质量。
6、保鲜库应定期进行清扫、消毒,预防和杜绝虫害、鼠害。
7、所有有毒及易污染的物品,包括杀虫剂、去污剂、及清扫用具,不要放在食品原料干货库内。
8、控制有权进入仓库的人员数量,外单位及职工私人物品一律不应存放在保鲜库内。
⑵冷藏库管理
冷藏是以低温抑制鲜货类原料中微生物和细菌的生长繁殖速度,维持原料的质量、延长其保存期。因此,一般温度应控制在0至-10℃,将其设计在深冻库的隔壁,可以节省能源。 要特别注意贮藏时间的控制。
冷藏库管理的具体做法:
1、冷藏室温度每天必须定时检查,温度计应安装在冷藏库明显的地方,如冷藏库门口。
2、厨房要制订妥善的领用原料计划,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室的次数,以节省能源,防止冷藏设备内温度变化过大 。
3、冷藏库内贮藏的原料必须堆放有序,原料与原料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隙,原料不能直接堆放在地面或紧靠墙壁,以使空气良好循环,保证冷空气自始至终都包裹在每一种原料的四周。
4、原料进冷藏库之前应仔细检查,不应将已经变质或弄脏的原料送入冷藏库。
5、需冷藏的原料应尽快下库,尽量减少耽搁时间;对经过初加工的原料进行冷藏,应用保鲜纸包裹并装入合适干净盛器,以防止污染和干耗。
五、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 八、配送管理
1、现场部负责对接收的商品进行计数、计量、质检、贴标签、商品上架;配送人员负责将需要退、换、残、次商品拉回配送中心集中处理
2、财务部定期向现场部结算销售的货款存入公司银行帐户,或公司与供应商或客户定期结算应付货款。
3、信息处理当某一货品库存减少到一定数量时,电脑就会发出信号,提醒采购中心及时向供应商要求进货,由采购中心安排货源后送往总公司。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4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配送方式及范围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物资种类
蔬菜、鸡蛋、水果、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送物品的质量、价格、检测,安排专人全批次监管和联络(负责人王军:);镇党政办负责抓好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人罗奔:);保供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负责人张兵:)。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5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我市蔬菜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提高对蔬菜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蔬菜供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蔬菜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蔬菜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菜篮子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商品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蔬菜生产供应保障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芜湖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曹荣富兼任组长,王先进、江哲、廖晓红和高芦生为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机构,并及时将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实施工作。
2. 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 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 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 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1. 统筹协调蔬菜生产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 收集报告蔬菜生产供应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 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 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 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 负责所辖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
2. 负责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
3. 负责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负责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对成熟的蔬菜及时采摘,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4. 负责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的管理。
5. 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与与指定的批发机构对接。
6. 负责建立密切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 当出现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2. 协调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 实施当地蔬菜保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需求计划牵头实施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应急加工、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3. 实行货源临时管制。经批准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蔬菜品种实行调控,组织现有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4.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蔬菜应急商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5. 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市、区)根据蔬菜应急商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蔬菜替代品种。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6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应急准备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四、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五、多措并举畅通“菜篮子”产品运输通道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六、切实用足用好“菜篮子”产品对接机制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七、全力以赴顺畅“菜篮子”产品市内分销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八、综合施策保障“菜篮子”产品终端配送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浙保供专班〔2021〕3号)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结合我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区县(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市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上升的状态。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地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5 预案体系
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企业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
2 组织体系
2.1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地区县(市)政府、重点保供企业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区县(市)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区县(市)“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3)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6)市交通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7)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本地猪肉、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我市本地叶菜供应能力;鼓励屠宰企业拓展生猪市外调入渠道,扩大调入规模,扩大本地生猪养殖规模。
(8)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9)重点保供企业:组织市外“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2.4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要参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设置,成立本级“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
(1)负责落实辖区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处置各项措施。掌握辖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测菜市场、超市等零售市场供需关系异常情况,研判发展态势。
(2)发生应急状况时,立即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经过和发展态势。
(3)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置应急状况和调控商品的指令,组织辖区应急商品配送,恢复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4)依法查处打击在应急供应期间趁机哄抬价格、欺诈蒙骗等违规违法行为。
(5)对应急状况处置过程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本级政府和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市场监测
“宁波菜篮子网”每日收集主要“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屠宰场交易数量和价格,部分菜市场主要“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等数据,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动态监测“菜篮子”商品市场供需情况。
3.2 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 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市商务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4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区县(市)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4 应急准备
4.1 “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市“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区县(市)可适当增加“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量,以增强应对能力。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4.2 “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已建成的“菜篮子”平价供应点,以及由各区县(市)确定的“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绿通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5 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 启动条件
5.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
(2)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5.2 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 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市)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 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 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 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 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4)事发地区县(市)启动响应“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8)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市内集中供应;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5.8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5.9 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6.2 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 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6.5 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6.6 宣传引导
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 附则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区县(市)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供应预案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7〕75号)同时废止。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8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蔬菜类保供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工作要求,保障全县农产品稳产充足供应,为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现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保基本、保稳定、促供应原则,着力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产销对接、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源头供给充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把稳生产、保供应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和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清底数,补短缺,准确掌握全县蔬菜投产温棚数量,生产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产量,组织开展应急生产,加大本地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县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成立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明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与养殖管理室,负责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分析调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要切实增强保障民生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切实结合生产供给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产品供给特点任务形势,调查摸清全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设施温棚蔬菜产量,建有冷脏设施蔬菜储备量、畜禽养殖大户保障农产品数量充足,促进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二)强化生产组织,保障源头供给。当前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及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生产供应将出现的情况,谋划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一是及时做好蔬菜的采收。不断增强供给能力,指导蔬菜生产合作社劳动力,将成熟的蔬菜应收尽收,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种养大户对接,因时因地加强管理,搞好种子、种苗、种猪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组织做好各类蔬菜尤其是绿叶菜的抢种、补种,保障后续蔬菜供应。三是做好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在节能日光温棚里,采取间复套种方式种植“短、平、快”替代品种,增加生产供应;积极争取政府补贴,采取畜禽补栏等措施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牛、羊肉市场供给,同时进一步提高禽蛋奶和鱼的生产比重。四是突出龙头企业带动。组织龙头企业做好农产品供应准备,引导各种养基地做好分批上市准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业设施,组织当地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增加产量。
(三)强化病害防控,确保质量安全。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安全。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以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进得了城、入得了店。加强与市场、农贸市场的联系,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供应不脱销。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指导基地及时调配劳动力,采用基地互助,订单共享等方式,不断增强农产品配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和基地开通线上销售,方便市民采购,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产地滞销的情况发生。
(五)加强动态监测,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产量等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精准掌握肉、菜等农产品生产规模、产量及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运行走势。搞好鲜活农产品生产、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直报体系,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主动研判和应对农产品供需问题,一旦预判农产品供应可能出现断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