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1
今年5月,我会根据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初步统计,全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教师达154人,其中患三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54人(在职教师22人、家庭成员17人,退休教师及家庭成员15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基金会《宗旨》,落实基金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特拟定今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13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00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名额分配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五、时间安排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2
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做好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把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落到实处,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1号)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金、慰问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2号)等相关规定,校工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申报“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申报范围:
1.爱心基金:在职及离退休工会会员。
2.困难补助金:在职工会会员。
二、申报流程
1.爱心基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凭证(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22年10月25日),因特殊情况无法个人申报的,由工会会员所属部门组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分属所在部门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其申报并经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2.困难补助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22年10月25日),交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3.各部门工会要认真了解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情况,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纸质材料需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10月28日(周五)前报至工会办公室(行远楼54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统筹安排,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单位困难会员信息,摸清困难会员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档案。
2.各部门工会要将学校“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等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准确传达给所有教职工。
3.各部门工会要将救助帮扶与走访慰问相结合,确保“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按时、准确发放,切实把学校的关心和温暖送达每一位困难教职工。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3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困难教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新年慰问活动,通过活动让困难教职工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做好此次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春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慰问对象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困难帮扶和“双节”送温暖人员;学校送温暖在职职工等。
三、慰问形式
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四、活动具体安排
(一)入户慰问
学校负责人带队慰问(省级大病帮扶2人)
陪同人员:党办、校办、校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医学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二)单位慰问
1. 学校工会主席带队慰问(省级送温暖2人)
陪同人员:校工会、保卫处、期刊社等部门相关人员。
2. 校工会慰问(校级送温暖18人)
陪同人员:图书馆、科研实验中心、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期刊社、体育部、基础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基建处、第一附属医院等部门相关人员。
五、相关要求
除上级工会和学校帮扶慰问以外,各基层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4
为助力教育精准扶贫,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结合我会今年工作要点,将开展救助因病因灾致贫的教师以及慰问名、老教师活动。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一、救助困难教师
(一)救助对象。
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3万元以上,且近两年未受到过各级教育基金会慰问救助的;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救助名额及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40人,救助标准每人4000元。
(三)实施办法。
1.所有救助对象都必须如实填写相应的'特困教师审批表。
2.当年已经在其他单位(组织)开展的救助活动中享受救助的不重复救助。
3.已被确定为省、市、县救助对象的,必须在学校公示。
4.必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医院大病诊断证明、治疗大额费用单据等复印件,于10月底报送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5.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初审,依据申报材料,根据医疗费用开支及困难程度和省、市分配的资助名额,提出向省、市资助对象和本会慰问的教师名单。
6.常务理事审查确定资助、慰问对象,并在全县公示。
7.理事长签批后,将慰问款发(送)到特困教师手中。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按上述实施办法进行审查,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2.各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表上报县基金会,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二、走访慰问名老教师
今年重阳节,县教育基金会与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召开已退休的名老教师座谈会,县直学校选派1-2名代表,各乡镇选派1名代表参加。名老教师指以下三种对象:
1、曾经在乡镇学校担任主职、县直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的干部;
2、省级以上表彰过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3、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参加活动的名老教师40人。参加活动对象推荐表在6月23日报县基金会(请参加活动对象每人交“教育往事怀想”一篇,体裁不限,字数在1000字以内)。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5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生活贫困教师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好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将于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慰问活动,为做好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贫困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慰问活动由教育局牵头,学校党支部、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生病、生活贫困教师
四、慰问形式贫困教师发放慰问金、发给慰问品、座谈、聚餐。
五、慰问费用预算
1、生病、生活困难教师共xx人,慰问开支xxx元左右。
六、慰问时间安排:
20xx年1月31日(初定)。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1、慰问活动涉及人员多,面积广,学校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学校礼品采购。
3、活动分组:
第一组:
走访对象:
第二组:
走访对象:
第三组:
走访对象:
学校对困难教师帮扶方案 篇6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1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
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
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
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
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
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
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