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耕建房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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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方案

请欣赏占耕建房整治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占耕建房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协调机制办发〔20xx〕1 号)《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 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黔农房整治〔20xx〕1 号)《遵义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摸排,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重点查清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为下步分类稳妥处置奠定基础。同时,找准农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服务,依法依规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了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顺利开展,将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正庄(镇党委书记)

韩 磊(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代 立(镇人大主席)

胡明洪(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吴纯志(镇纪委书记)

刘 爱(镇组织委员)

杨一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郑俊波(镇党委委员)

陈 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喻永贤(镇人大副主席)

罗学才(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 松(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交管站、林业站、司法所、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农村违法乱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技术培训、监督指导和数据收集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洛龙镇自然资源所,由赵寿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查清农村违法占地,重点是20xx 年1月1日以来全镇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强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况,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摸排范围。全镇农村范围农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

(一)各村(社区)按照上级下发的相应图斑作为摸排辅助,对图斑以外应纳入摸排的,据实开展摸排。

(二)在下发的图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外业摸排,但要在相应图中填写基本信息和用地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信息、临时用地备案、设施农用地批准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2)已合法审批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违法占地扩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修建的临时建(构)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 号)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自然资规〔20xx〕1 号)规定,修建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

(7)已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

(三)摸排内容。摸排内容包括主体信息、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建设时间、地类信息、规划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具体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内容摸排填报。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级统一开发的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 APP),由乡镇各村(社区)干部以外业摸排和内业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摸排。

(一)外业摸排。镇挂帮领导调度各村民委员会、镇直部门包村民小组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

(1)外业摸排人员下载并注册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房办)研发的登记信息平台(手机 APP),由本级管理员通过后,按照《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摸排技术规程》,准确全面查清每一个摸排对象基本信息。单户住宅类房屋以宗为单元,其他类(包括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无房屋的建构筑物类)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和填写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实测;像图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图上勾绘等方法确定;图斑范围内只有一个摸排对象的,可以省级下发的图斑面积为准。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

(3)外业摸排人员查清相关信息后,通过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 APP)如实填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或建(构)筑物照片上传。

(4)各采集员对所摸排成果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实行每天一次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及时返回现场核查。

(二)内业信息填报及审核。县级利用最新国土调查成果以及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等技术成果,统筹利用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城乡(村庄)规划等现有资料,对外业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填写基础信息、管理信息(地类面积、规划情况、用地合法性、行政处罚等)。

(1)外业摸排、内业审核和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由村(居)为单位对摸排结果、认定情况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复核纠正。

(2)各村要边组织摸排、边开展成果审查、边进行数据汇交。数据汇交采取从一线开始逐级汇交的方式进行,每一个图斑或建(构)筑物摸排、审查完成后均可进行数据汇交。汇交后发现存在问题的,经上级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级应及时对下级汇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返回纠正。逐级审查完成后通过数据汇交平台报送市级汇总。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须单独纸质上报,不得在汇交平台填报。

(3)镇级建立成果数据审查制度,由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担任镇级成果数据汇交平台审核员,组织人员分别强化非宅基地类、宅基地类及处罚信息审核,确保镇县摸排信息准确,并汇总成全镇工作台账。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 年 9 月 10 日至 18 日)

(1)镇级向县级领取辅助图斑、试点摸排填报表册、制定摸排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及培训会,自然资源所、农业农牧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至少安排 1 人登录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镇级成果数据汇交平台主管理员和审核员。

(2)利用上级下发的辅助图斑套合用地审批矢量数据(审批宅基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矢量数据)下发,各村建立专门摸排队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排(20xx 年 9 月 18 日至 10 月 6日)

(1)各村组织开展外业摸排、基本信息填报和公示,并及时完成内业审查和外业抽查,及时利用手机 APP 上传相关数据,同时,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2)镇级数据汇交平台审核员、管理员及时完成内业审核和外业抽查,填报管理信息,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三)初步成果上报(20xx 年 10 月 15 日前)

(1)各村向镇级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同步提交“双签字”纸质摸排成果。

(2)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按照单位职责分工,将审核成果数据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提交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汇交初步数据成果。

(四)最终成果上报(20xx 年 10 月 20 日前)

(1)镇级以内业审核、外业抽查等方式开展核实纠正。各村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及分类处置建议,经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按照单位职责分工,将审核成果数据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提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3)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及分类处置建议,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后报县农房办。

六、职责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村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镇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实,按时上报摸排成果和分类处置建议,对摸排成果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摸排队伍开展摸排,负责宅基地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其它构筑物类基本信息填报,并对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对各地非农村宅基地类摸排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审核非农村宅基地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其它构筑物类等)摸排数据;负责全镇非农村宅基地类管理信息填报;负责将摸排过程中发现的新增违法占地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负责非农村宅基地类用地报批,确保各类项目用地需求。

(3)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农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审核农村宅基地摸排数据;负责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报;负责将新增农村宅基地违法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负责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满足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刚性需求,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

(4)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违法线索收集、立案查处等工作,负责审核、填报各地摸排数据中的处罚信息。

(5)镇派出所:负责配合提供和核对户口、人员信息,对干挠、阻碍、恐吓摸排工作和威胁摸排人员安全的予以从快处理。

(6)镇司法所:负责及时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中的法治宣传、涉诉案件,及违法案件强制执行工作。

(7)镇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负责提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关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安排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此次摸清底数是为下步分类处置打下坚实基础。各村要高度重视,想尽一切办法,摸清辖区乱占耕地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各村要细化工作责任,明确领导包村(居)、干部包组,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对一线摸排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调查、录入、审核、汇总等环节的责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镇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特别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农民推到工作的对立面,确保摸排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村(社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为契机,发挥调查人员进村入户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村民小组长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农村村民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大众和媒体的`监督。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问责并公开曝光。

(四)强化督促检查,保障成果质量。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深入一线,充分了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或挂牌督办,并持续跟踪督促问题及时有效处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各村解答有关问题,联系人赵寿生,电话 1878698xxxx,及时为基层解疑释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对摸排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占耕建房整治方案 篇2

耕地保护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我区高度重视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把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务求抓实抓细、落地落实。

一、提高站位突重点,加强领导明责任

1、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部署。根据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xx区政府于x月x日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xx主持,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xx就我区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于大泉对具体工作和实地操作技术要求进行了讲解说明。相关部门负责人、x个乡乡长、x个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约xx余人参会。会上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预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方案》),标志着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正式拉开。

2、明确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会议后,经研究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的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在区自然资源局下设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

二、多措并举细安排,扎实推进严落实

1、10月3日,在水泊寺乡西坟村召开了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x自然资明电〔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安排图斑下发之前的摸排推进工作,一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初查登记并建立台账;二是按照时间节点10月10日前张榜公示;三是上报初查台账并实行乡村双签字;四是建立区级微信公众号和举报信息渠道。

2、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又以xx自然资发〔20xx〕x号文件下发了具体的工作通知,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决定实行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初查摸排工作。会议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xx主持,各相关部门、各乡主要负责人,包乡包村干部及各村村长和土管员共计xx余人参会。

3、于10月15日,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预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向各相关单位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xx政办发〔20xx〕x号),10月19日将省农房摸排办最新工作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摸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农房整治摸排办〔20xx〕x号)转发至各相关单位。

4、确定了以原“三调”作业队伍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主要为此次专项排查和图斑核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以“二调”结果为基础,套合20xx年以来的卫片影像,赶制出村级耕地范围图(每村一张),为以村为单位开展初查奠定了扎实基础和技术范围支撑。

6、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意见反馈通道(xx在线),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专栏。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通过官方微信平台举报乱占耕地建房的案件线索。

7、保障行动经费。xx区政府已承诺拨付专款用于此次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核查工作。

三、把握标准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影响

1、印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图3500余份,在全区所有行政村进行了张贴宣传。

2、组织召开了xx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对各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采用会议讲解与实地业务操作示范讲解相结合,目前各村具体工作人员均已掌握摸排工作方法,摸排核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专项行动开始至今,我区累计召开各类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x次,累计参会、参训xx余人。

四、聚焦重点抓要素,精准排查求实效

1、初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在10月3日专项工作会议后,以村为单位就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了初步摸排。截至11月12日,累计摸排xx宗,摸排结果按要求在所在地村委会和xx区政府官方网站专栏进行公示。

2、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全区共接收国家下发图斑xx个,省下发图斑xx个,共计xx个。分斑后,国家图斑xx个,省图斑xx个,共计xx个。

经调查,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实际分斑后摸排图斑为xx个,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内业举证图斑xx个;属于摸排范围内图斑住宅类xx个,公用管理类xx个,产业类xx个。

3、摸排结果提报情况。截至11月28日,国家下发图斑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省下发图版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全额完成任务。

4、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经过对7月、8月月度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比对,发现位于xx乡xx村xx渠边占耕地x亩建设猪舍,已要求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五、分类处置建议

1、对于符合标准的大棚看护房,实际现状确为大棚看护或存放农具的,建议保留;

2、因征地产生的耕地缝隙,现因城市发展,现状已经为建筑物,如绿化带、停车场、城市道路等,建议保留;

3、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建议保留;

4、部分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共卫生间、教堂、停车场等建议保留,并要求尽快办理合法手续。

5、已具规模的设施农用地要求尽快办理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分类处置要求,切实把整治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占耕建房整治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及龙岩市20xx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紧密结合起来。为确保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郑锦洪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谢 健副镇长

副组长:李秀峰综合执法大队长

林 泓 第一片区片长

陈 赟 第二片区片长

张木权 第三片区片长

成 员:徐彬彬 纪委书记

林秋芳 党委委员

郭丽平 宣传、统战委员

罗晓燕人武部长

张玉聪 副镇长

谢 莹 司法所长

吴列平二级主任科员

张兴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郭永绥 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黄亮斌 大池派出所所长

陈庭斌 大池自然资源所所长

任 磊 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队队长

池金龙 大池生态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秀峰担任,主要成员由大池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队、生态中队人员组成。

二、时间及范围

1.时间安排:20xx年

2.重点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319国道两侧及集镇周边。

三、重点任务

拆除重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建房及“非农化、非粮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进我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片区包干。明确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清单及整治清单,分片实施,确保拆除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评。为确保拆除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片要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是明确区域范围内的卫片清单,划清任务区域;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清单,各片要落实拆除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将按片区进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排名”,同时,镇党委、政府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拆除整治行动纳入镇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具体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村村响、网络微信、横幅标语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八不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增强群众参与乱占耕地整治及“非农化、非粮化”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扎实推进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占耕建房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将我镇峰坝村作为全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试点村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况,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并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以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同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治经验,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径。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特成立闵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姚 魁 镇党委书记

杨 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小琴 镇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徐 斌 镇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主任

张旭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杨 琦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饶 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启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代军 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胡芷晴 镇人大副主席、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胡世华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严利军 镇财政分局局长

张 彩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建群 镇派出所所长

李 芝 江口县脱贫攻坚特派员

文 博 江口县脱贫攻坚特派员

李 璞 江口县脱贫攻坚特派员

成 员:周贵红 镇党建办负责人

杨遐胜 镇党政办主任

曾 方 镇高办负责人

郑 勇 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所长

聂建生 镇应急管理所所长

张敏奎 镇建设环保站负责人

陈建强 镇扶贫办负责人

李洪应 镇综治办负责人、新田村党支部书记

杨 滢 镇水务站负责人

陈 正 镇交管站站长

李廷吉 镇司法所所长

黄前君 镇卫生院院长

杨学峰 闵孝中学校长

黄龙军 哨上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再炼 鱼良溪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忠华 提红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杨秀斌 闵家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陈 章 平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启云 双屯村党支部书记

周朝兴 沙坝河村党支部书记

刘衍成 峰坝村党支部 书记

严佳伦 长岗岭村党支部书记

李 勇 中练村党支部书记

张发品 双屯村委会主任

杨 林 沙坝河村委会主任

杨孝华 峰坝村委会主任

唐义久 中练村委会主任

周爱军 哨上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兴友 长岗岭村委会主任

龚文笔 新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由徐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启华、李璞、张彩3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张敏奎、敖永阳、丁超、胡朋、袁泽华5位同志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统一在镇政府四楼集中办公,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

(一)核实自查(20xx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镇农房领导小组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摸排出的存量问题再次认真核实,确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准确无误,核实后需要修改的,及时、积极对接县工作专班在摸排系统中进行修改上传。采取实地核查分类立档,严格按五类分类建立档案,遏制新增并采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要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分类处置政策,结合试点村实际制定分类处置方案,逐个房屋提出处置措施、时间表、责任人。处置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处置报告(20xx年3月1日至6月12日)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镇村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责任,发挥村级组织和驻村干部作用,真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20xx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问题处置工作并上报处置情况报告.

(四)检查验收(20xx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于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对试点村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全面开展处置工作的建议。20xx年6月12日前向县农房办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处置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四、分类处置措施

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这一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形成如下初步处置措施:

(一)确定处置的性质及类型。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等三类进行处置。一是明确重点整治性质,主要针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经镇城规委会认定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破坏村容村貌和闲置的.,一律进行拆除。三是其它构筑物类暂不纳入处置范围。

(二)按时间节点分类处置。一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依法完善相关手手续;二是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对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复耕。

(三)接是否强占多占、非法买卖等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置。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设的住宅类(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一是要结合实际现状,如数据库中为耕地、基本农田,但实际是二调划定不实、现状为非耕地不应按占耕和占用基本农田处置,经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于一户多宅将其空闲的住宅进行拆除并复耕,将现有住房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三是符合一户一宅但超出《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单独占用大田大坝,房屋本身占地面积不大,坝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围的空地进行围合,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四是对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买卖的,符合规划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并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有严重影响的,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严重影响的依法调规并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五是对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非法买卖占耕建房的,经调查属实,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经所在的村(社区)认定为刚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占耕或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价的50%子以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统筹解决。试点村要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村庄规划预留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空间等措施;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门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落实宅基地管理属地责任,镇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职责,探索建立规范审批管理、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工作机制,为农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村两委办公房、农村教育设施、养老设施、卫生文化娱乐设施等) :一是属于国家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由业主方或其主管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不属于国家投资的,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

3.产业类项目:一是对非扶贫建设项目,有发改备案或审批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建设项目并有上级部门明确建设的,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将住宅改变为产业(山庄和农家乐)的,应按场所的实际情况界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作、齐心协同推进、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全面压实责任

要细化整治责任,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人。责任人要对整治工作的真实性负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并积极协调对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指导村级开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采取微信、电子屏、海报、展板、横幅、宣传车、群众会、小组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铜仁 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及“八不准”“十个一律” 等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充分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856-6760151),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强化监督,注重成果运用

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镇纪委对整治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整治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占耕建房整治方案 篇5

根据国家、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安排,现将我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明确目标任务,如实上报摸排情况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占耕建房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将我镇峰坝村作为全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试点村2013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况,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并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以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同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治经验,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径。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推进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特成立闵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姚 魁 镇党委书记

杨 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小琴 镇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徐 斌 镇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主任

张旭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杨 琦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饶 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启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代军 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胡芷晴 镇人大副主席、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胡世华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严利军 镇财政分局局长

张 彩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建群 镇派出所所长

李 芝 江口县脱贫攻坚特派员

文 博 江口县脱贫攻坚特派员

李 璞 江口县脱贫攻坚特派员

成 员:周贵红 镇党建办负责人

杨遐胜 镇党政办主任

曾 方 镇高办负责人

郑 勇 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所长

聂建生 镇应急管理所所长

张敏奎 镇建设环保站负责人

陈建强 镇扶贫办负责人

李洪应 镇综治办负责人、新田村党支部书记

杨 滢 镇水务站负责人

陈 正 镇交管站站长

李廷吉 镇司法所所长

黄前君 镇卫生院院长

杨学峰 闵孝中学校长

黄龙军 哨上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再炼 鱼良溪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忠华 提红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杨秀斌 闵家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陈 章 平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启云 双屯村党支部书记

周朝兴 沙坝河村党支部书记

刘衍成 峰坝村党支部 书记

严佳伦 长岗岭村党支部书记

李 勇 中练村党支部书记

张发品 双屯村委会主任

杨 林 沙坝河村委会主任

杨孝华 峰坝村委会主任

唐义久 中练村委会主任

周爱军 哨上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兴友 长岗岭村委会主任

龚文笔 新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由徐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启华、李璞、张彩3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张敏奎、敖永阳、丁超、胡朋、袁泽华5位同志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统一在镇政府四楼集中办公,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

(一)核实自查(20xx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镇农房领导小组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对摸排出的存量问题再次认真核实,确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准确无误,核实后需要修改的,及时、积极对接县工作专班在摸排系统中进行修改上传。采取实地核查分类立档,严格按五类分类建立档案,遏制新增并采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要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分类处置政策,结合试点村实际制定分类处置方案,逐个房屋提出处置措施、时间表、责任人。处置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处置报告(20xx年3月1日至6月12日)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镇村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责任,发挥村级组织和驻村干部作用,真正做到责任到岗到人,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20xx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问题处置工作并上报处置情况报告.

(四)检查验收(20xx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于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对试点村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全面开展处置工作的建议。20xx年6月12日前向县农房办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处置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四、分类处置措施

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这一指导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形成如下初步处置措施:

(一)确定处置的性质及类型。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等三类进行处置。一是明确重点整治性质,主要针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经镇城规委会认定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破坏村容村貌和闲置的,一律进行拆除。三是其它构筑物类暂不纳入处置范围。

(二)按时间节点分类处置。一是对2013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依法完善相关手手续;二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对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复耕。

(三)接是否强占多占、非法买卖等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置。1.2013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设的住宅类(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一是要结合实际现状,如数据库中为耕地、基本农田,但实际是二调划定不实、现状为非耕地不应按占耕和占用基本农田处置,经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于一户多宅将其空闲的住宅进行拆除并复耕,将现有住房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三是符合一户一宅但超出《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单独占用大田大坝,房屋本身占地面积不大,坝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围的空地进行围合,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四是对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买卖的,符合规划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并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有严重影响的,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严重影响的依法调规并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五是对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非法买卖占耕建房的,经调查属实,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经所在的村(社区)认定为刚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占耕或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价的50%子以救助,资金纳入财政统筹解决。试点村要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村庄规划预留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空间等措施;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门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落实宅基地管理属地责任,镇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职责,探索建立规范审批管理、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工作机制,为农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村两委办公房、农村教育设施、养老设施、卫生文化娱乐设施等) :一是属于国家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由业主方或其主管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不属于国家投资的,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

3.产业类项目:一是对非扶贫建设项目,有发改备案或审批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建设项目并有上级部门明确建设的,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将住宅改变为产业(山庄和农家乐)的,应按场所的实际情况界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作、齐心协同推进、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全面压实责任

要细化整治责任,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人。责任人要对整治工作的真实性负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并积极协调对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指导村级开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采取微信、电子屏、海报、展板、横幅、宣传车、群众会、小组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铜仁 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及“八不准”“十个一律” 等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充分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856-6760151),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打着专项整治名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强化监督,注重成果运用

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镇纪委对整治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整治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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