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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为更有针对性地抓好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遏制一般事故频发态势,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传真《关于转发交安监明电【20XX】14号文件的通知》(黑交传真【20XX】第28号)文件要求。市局现制定《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推动行动的有效开展。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各部门要将“防火、防坍塌、防滑、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顿行动及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入冬后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清查运输企业、运营客货车安全隐患,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加强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行为。要加强对公路客运、货运和旅游包车等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冬季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力度,对运输企业进行冬季整备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查非法和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并采取严密的处置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全面做好冬季整备工作。
(三)公路畅通安全管理方面: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公路、桥梁和涵洞的巡查、维修、养护工作情况;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公路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巡查,完善标志标牌,应对冬季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等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桥梁管理规定,加强对桥梁技术检测和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对危桥实施封闭改造等工作情况。深入开展公路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水上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企业经营人和运输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省航务管理机构颁发的运输安全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证书;企业经营者是否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五)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局直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安委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以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冬季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隐患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时效。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联系人:王逸超,联系电话:XXX,邮箱:XXX@163.com。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22年5月中旬至2022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公安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22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平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公安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公安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公安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政府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为科学应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后返程高峰,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现就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最佳状态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服务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下同]
2、确保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知识技能;提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择优投入运营,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上路,同时配备好车辆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执法,严管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3、加强防疫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含邮政快递人员,下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复工条件的快递企业,要抓紧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4、科学调配运力。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供的农民工、学生、医务人员出行需求,指导运输企业优化运力结构和运输组织方案,细化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运行线路、驾驶员配备、途中休息点和安全运行措施等内容;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需求,运输企业要制定专门的运送方案,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直接送达目的地,降低感染风险,并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目的地单位,做好溯源准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二、以最实措施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场站及人员的自我防护。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见附件1)要求,做好道路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和客运场站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2、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疫情防护。卫生健康部门要安排卫生健康人员到客运场站以及包车客运企业指定的场所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和包车客运企业要积极配合派驻的卫生健康人员落实好进出场站以及包车运输上车乘客体温检测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对体温超过37.3°C的发热乘客要按程序第一时间移送定点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交通运输工具设置留观专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4、认真登记乘客信息。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的乘客,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应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釆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驻场站卫生健康人员。乘客信息登记基本内容见附件2。(责任单位:交发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加强途中及事后疫情防控。道路客运企业要督促司乘人员对运输途中发热的乘客,按照《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将发热乘客安排至车厢后部预留座位,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移交驻站卫生健康人员处置。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原则上只允许到长株潭范围的客运站、机场、火车站接送客,特殊情况下在接客入潭时由卫生健康部门指派卫生健康人员跟车对上车乘客开展测温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
6、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解读。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7、引导乘客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就座。对于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交通运输经营者要提供口罩给其佩戴乘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三、以最优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通行顺畅
1、坚决落实“一断三不断”。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通道不能断)的要求,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适时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对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应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组织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成立疫情应急车辆,专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防疫物资供应企业职工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视疫情发展情况,经报请市委疫情防疫领导小组同意,适时恢复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
3、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工信部门疫情应急物资调运的需求,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车辆,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以及医护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交发集团)
4、加大防疫物资供应。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的供应,满足一线从业人员口罩和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的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需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交发集团)
5.精准实施错峰返程。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对应部门摸清属地农民工、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市城区、园区(示范区)报对应市直部门汇总,由市直部门明确专人及时反馈给市交通运输部门;县市由属地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认真研判,科学制定方案,指导企业和学校错峰返程,适时分学校、分企业、分批次向农民工、企业员工、学生发布返回时间,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错峰返程保障有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交发集团依职责分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
四、以最严要求压实交通运输保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运输过程安全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等关键岗位要逐人逐岗明确责任、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开学、复工人员健康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所有流入人员均要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加强本地区错峰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错峰返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体系,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要加强流入流出人员管理、检测,防止疫情输入和带病出行。
3、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尽职履责,加强信息互通和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4、严肃追责问责。凡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令不行、阳奉阴违、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4
为更有针对性地抓好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遏制一般事故频发态势,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传真《关于转发交安监明电【20xx】14号文件的通知》(黑交传真【20xx】第28号)文件要求。市局现制定《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推动行动的有效开展。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各部门要将“防火、防坍塌、防滑、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顿行动及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入冬后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清查运输企业、运营客货车安全隐患,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加强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行为。要加强对公路客运、货运和旅游包车等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冬季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力度,对运输企业进行冬季整备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查非法和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并采取严密的处置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全面做好冬季整备工作。
(三)公路畅通安全管理方面: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公路、桥梁和涵洞的巡查、维修、养护工作情况;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公路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巡查,完善标志标牌,应对冬季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等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桥梁管理规定,加强对桥梁技术检测和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对危桥实施封闭改造等工作情况。深入开展公路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水上运输企业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企业经营人和运输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省航务管理机构颁发的运输安全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证书;企业经营者是否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
(五)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局直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安委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以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冬季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隐患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时效。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联系人:王逸超,联系电话:xxx,邮箱:xxx@163.com。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5
低温雨雪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应对雨雪天气道路保畅通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基本原则
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出现影响道路畅通、旅客大量滞留的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采取“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法,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成立鹰潭市交通运输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所。办公室主任为吴将,联系电话(传真):xx,手机:xx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市运管处、市公路所、贵溪市交通局、余江县交通局、龙虎山景区交通局
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负责道路保畅通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市运管处:负责全市道路保畅通应急用车和救灾车辆的统一调配工作。
市公路所: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工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局:在市交通运输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市、区)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道路保畅通工作,并落实道路保畅通物资储备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
启动: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发布后,按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
解除: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经市、县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在2小时内做好以下准备:
1、及时与市、县两级应急部门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进行联系和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应急救援的有关事宜。
2、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的抢修准备工作,集中道路抢修队伍,调用道路抢修的物料和设备,采取在冰雪道路上撒盐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桥梁和其它重点路段加铺麻袋、草袋、秸秆等措施对公路通行进行及时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3、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组建运输队伍,落实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和相关救灾工具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处置指挥协调工作所需车辆、人员和设备的后勤保障,确保与市、县有关领导和部门的信息畅通。
5、各单位加强信息调度,掌握紧急情况,做好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指挥和疏散工作,维持交通秩序,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置。
6、需要其他单位支援的,向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申请。
五、应急行动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反应的主要行动是:
1、在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迅速进入岗位,随时待命。特别是道路抢修队伍、道路运输队伍,要由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队,做到人员齐整、装备精良。
2、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并提前制定出科学的绕行方案。其次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调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派出道路运输抢险救灾车队。救灾车队按指定路线进入重灾区或指定位置,迅速展开救援,抢救运送受灾群众和国家重要财产,调运受灾群众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据灾情变化和救灾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未雨绸缪,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道路抢修队伍人员组成,储备化雪盐、麻袋、草袋、铁铲、扫帚、防滑链等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至灾情结束前,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各相关单位每日10:00、15:30时前将信息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度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化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凤台街道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省委、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加强源头监管,严查重点违法,加强宣传警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责任制规定和问责追责工作机制,确保冬季及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及路段:辖区内国省干线道路、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桥梁、涵洞等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设施缺失、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及货场、大型建筑工地、高速公路超载多发出入口。
(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及假牌套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
(三)重点违法及时段:超速、逆行、闯红灯、不按照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超员、疲劳驾驶、占道行驶、超载,酒驾、醉驾、毒驾、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车辆早7点至晚7点在高速公路通行,农村面包车超员,“黑校车”、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
三、各部门工作内容及措施
交安办:
1、做好恶劣天气道路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气象部门的实时监测,对影响道路通行的恶劣天气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各部门推送气象信息。安排保洁企业要做好防滑除雪物资和设备准备,针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等情形及时组织清理,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市区易积水、结冰路段的排查,抓好积水路段的改造,防止积水结冰,排除隐患。要加强国道、省道、乡村道路巡检力度,及时发现路(桥)面积雪结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2、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对辖区道路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对隐患上报、整改。对各个村庄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情况不定时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巩固辖区道路安全工作。
3、协调好各部门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派出所: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各类警示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工作,并联合交警部门对违法驾驶人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2、对辖区所有道路安排人员进行巡逻值守,尤其是学校、车站、集市等人员较多的'区域进行重点巡逻。
投资中心:
1、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春节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2、要于春节前对辖区企业内部的大型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营运车辆驾驶人等重点驾驶人群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集中教育,加强营运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
3、向企业发放明白纸、横幅,并要求企业内部积极做好道路安全宣传工作,确保道路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农业办:
加强农机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控。对辖区所有村庄的农机驾驶人、农机车辆等集中进行一次排查和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和驾驶隐患进行整治,确保在农机驾驶方面不出问题。
镇村中心:
做好工地渣土车运输及超载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施工企业的渣土运输、超载运输等现象进行整治。要求施工企业做好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施工人员开展道路安全培训。
文宣中心:
1、加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联合相关单位,对全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清理不达标车辆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校园周边、校车运行线路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要对校车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线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并联合相关单位,对重点治理的机动车乱鸣笛、乱停车、乱变道、车窗抛物,与行人争道抢行以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3、要求对全辖区所有学校发放道路安全明白纸、悬挂道路安全横幅,积极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学生寒假教育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和实践教育活动。
4、利用微信平台,积极将街道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有关常识等进行宣传,并不定时对“恶劣天气预警提示”、“严查交通违法”“安全行车提示”等话题进行推送,充分利用平台便利,扩大宣传效果。
执法中队:
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乱停车、车窗抛物、道路乱摆乱放等影响道路安全因素的现象进行整治,并积极做好道路宣传工作。
村庄:
切实发挥村庄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服务室和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作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劝导纠正农村地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对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车辆,坚决做到“不出村、不上路”。
积极开展村庄冬季出行安全宣传工作。要结合冬防春运和春节期间群众出行特点,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围绕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开展日常提示警示,将交通安全教育警示作为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将明白纸下发到每家每户,悬挂交通安全横幅,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的浓厚氛围。
继续对村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完善,定时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防患于未然。
居委会:
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明白纸下发至每家每户,重点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并积极利用电子横幅、宣传栏普及道路安全知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内部及周边道路安全整治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元旦、春节、各级“两会”等一系列重要节点保障交通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吸取“12.15”事故的教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抓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召开“凤台街道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成立工作小组,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及主体责任,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当前重要议事议程,提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落实。
(三)强化责任监督。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安全宣传等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将预防交通事故作为一项政府工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路面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工作中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137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目标
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到20xx年底,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水上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建设项目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全部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20xx年底前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提升工程3000公里,至20xx年完成其余危险路段的整治;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20xx年完成6000公里,20xx~20xx年每年不少于5000公里。
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00%达标、经营资质100%符合法定要求。全省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和危货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农村客车安装率达90%以上,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率达100%。
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97%以上,新增、更新农村客车1500辆。公路超限率降至4%以内。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任务,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300座,20xx年完成380座,20xx年完成剩余的危桥改造。
20xx年底前完成134道内河渡口改造,163艘内河渡船更新,内河渡运条件明显改善。2015年8月前,实现内河渡工培训率100%、渡工持证上岗率100%,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100%。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1、加快实现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20xx年底前实现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100%达标,道路客运企业90%以上达标,中心城市公交企业和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80%以上达标,2015年底前实现全行业企业100%达标。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积极参与达标创建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高效便民的考评信息管理系统作用,严格规范考评机构、考评员、考评过程的管理,确保考评的公平、公正、高效。(厅安监处、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规范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提高驾培机构准入门槛,新申请准入的驾培机构需具备“100辆以上教学车辆,教练场地为自有土地”的资格条件;积极推进驾培机构整合试点,福州、厦门、泉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整合方案,三年内落实整合目标,其他设区市积极推进整合工作。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力争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于20xx年10月在全省部分设区市启动试运行,20xx年在全省正式运行。强化对培训机构执行培训教学大纲、内容和学时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培训内容是否涵盖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等防御性驾驶技术;省运管局每年至少牵头开展1次全省抽查,各设区市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各设区市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3年内驾龄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对驾驶培训机构进行排序,对前3名的驾驶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或取消培训资质,严重的吊销资质。(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二)强化“三关一监督”行业监管职责
1、强化企业的经营资质管理。对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通过三年整治,确保全省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100%符合法定要求。(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全面排查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对全省道路客运企业聘用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年龄、交通违法记录等从业资格条件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审查,不符合从业资格的,督促企业一律予以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在“不适岗名单”公布期内的客运驾驶员。继续加强客运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客运驾驶员及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交运发〔20xx〕339号),强化对营运驾驶员的资格准入审查。20xx年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必须经客货运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审核合格后,企业方可聘用。(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结合车辆二级维护,对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落实营运车辆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客运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4、加强客运站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客运站按照定人、定位、定岗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把旅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作为出站检查的一项内容。(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三)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管理
1、强化客运市场的安全管理。联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加大对客运车辆违法违规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不按规定上下客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客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有关部门,作为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要配备2名以上客运驾驶员。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强化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安全监管总局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旅游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运驾驶人3个100%全面排查整治到位。在20xx年旅游客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措施。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持续开展道路旅游客运专项整治活动,排查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和旅游客车安全技术情况,严格旅游客运驾驶员从业准入条件,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安全、健康发展。(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4、强化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严格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对县境内需要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线路的,应当由县(市、区)政府牵头,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联合对拟开通的线路进行实地调查,联合提出道路通行条件、农村客运车型、载客人数、运行限速、通行时间等安全指标后方可开通。严禁客运车辆22:00至次日6:00期间在三级及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运行。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七厅局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指导意见》,加大对农村客运的补助力度,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实现通村公路符合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100%开通农村客车,到20xx年底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7%。“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0万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更新农村客运车辆,新增、更新农村客车1500辆。农村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90%。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摸清农村公路通车情况,建立通车台账,做到“一村一档”,切实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xx〕490号),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公交优先、城乡一体、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工作要求,推进石狮市、仙游县、连城县、清流县的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拟于20xx年下半年起逐步建立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5、加强客运车辆夜间行驶安全管理。严禁省内班线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通行;积极调整省际班线发车时间,推行省际班线凌晨2点—5点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6、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全省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和危货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农村客车安装率达90%以上,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率达100%。对上述车辆未按标准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应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抄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毁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省运管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分别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7、健全奖惩机制。持续开展三年无事故先进企业和百万公里无伤亡事故星级驾驶人表彰活动。落实“不适岗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客运驾驶员进行6个月—3年的停岗处理。各设区市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有关要求,依法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省运管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四)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1、强化国省道危险路段排查和整治。完成国省干线安保工程6700公里,20xx年底前完成3000公里整治和下一阶段3700公里干线公路排查,20xx—20xx年完成3700公里整治。根据省预防办下达的任务,逐年完成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其中20xx年完成553处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任务。对新排查整治的项目省级按工程造价的60%(沿海地市)、70%(山区地市)给予补助。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任务,其中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300座,20xx年完成380座,20xx年完成剩余的危桥改造。(省公路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2、实施农村公路年万里安保工程建设。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20xx实施6000公里,20xx—20xx年每年实施不少于5000公里,重点向山区和未通农村客运的建制村倾斜。各地要切实摸清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推进情况,全面建立安保工程台账,做到“一村一档”、“一桥一档”、“一路一档”,确保工作落实的到位。(省公路局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建立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确定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由县级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及乡级政府,对农村道路(重点为山区、城乡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路段(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开展联合排查,并按已通农村客车路段和未通客车的建制村优先整治原则,提出分阶段整治方案。排查结论报送省预防办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安保工程建成后,必须由县级政府牵头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及乡级政府联合验收。(省公路局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4、强化高速公路安保工程排查整治。高速公路制定路面排查整治三年计划,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护栏、标志、标线、线形诱导标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汇总,委托专业设施咨询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整治方案,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实施。根据咨询机构的意见对临水临崖路段的护撞护栏适当提高防撞等级。对全省已通车路段的隧道水泥混凝土进行路面抗滑处理,根据轻重缓急,优先对事故多发、弯道、陡坡路段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白改黑处理,在3年内完成全部隧道的路面抗滑处理。对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全部采取沥青混凝土复合式路面。(省高速公路公司牵头,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5、试点建立新改建公路安全通行条件评估机制。新改建公路交工通车前,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安全通行条件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项目业主根据评估报告及整改意见限时组织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准予通车。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不合格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6、强化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行驶;严禁超过限载标志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底超限率降至4。5%、20xx年底降至4%以内。(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五)强化内河渡运建设和安全管理
1、进一步改善内河渡运条件。20xx年底前完成134道内河渡口改造,更新163艘内河渡船,让群众乘上放心船,过上平安渡。督促落实内河渡口渡船“三长四级”责任制,实现规范管理;设立渡工专项补助资金,逐步提高渡工收入、改善渡工队伍结构,3年内实现渡工持证上岗率100%,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100%。(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落实)
2、规范内河水上交通管理。建立完善渡口、渡船档案。掌握渡口渡船情况,建立合法渡运一船一档、一渡一档、一人(船员)一档;短途客船参照渡船管理。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督促船员、船主、船公司加强对乘客的宣教力度,提高乘客自救能力。建立健全不同水文气象条件下的禁航和限航规定、特殊时段的监管规定等。针对不同季节特点和气象状况,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处置能力。(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落实)
3、强化港口生产安全工作落实。积极履行移交后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职责。推进港口生产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重点督促危险品码头、港区危险品储罐、集装箱码头、客运码头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省级对申请核验企业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抽查。(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4、加强对台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督促从事台湾海峡航运的企业和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火防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禁止滚装运输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省地方海事局分别牵头,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5、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强以“一溪两江四湖”为重点水域,以客渡船、旅游船、施工作业船舶等为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严厉查处违规航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客渡船超载等行为,加强内河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内河通航安全。通过有力措施确保内河水上交通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内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六)强化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
1、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对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隧工程以及隐患较多工点实施重点监督。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促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化交通建设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格问责。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管理,不得以赶工期为由违规变更施工方案,确保不因施工方案的变更增大施工安全风险。(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局落实)
2、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交通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评定,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交付使用。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验收时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对指标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不予通过;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严格按照部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3、实行施工作业限时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停止作业。对水上施工、路基爆破、现浇桥梁浇注、梁片吊装、隧道开挖、隧道初支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原则不得在晚上22时至上午6时组织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经论证满足安全要求并采取经批准的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组织夜间施工。施工人员每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遏制疲劳作业。(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4、深入推行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底,对交通运输部要求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桥梁、隧道工程必须全部开展评估;20xx年起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高等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应全部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
5、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隐患整改“四不放过”机制,对一时无法整改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将其等同于安全事故,实行“零容忍”管理。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四不放过”要求的隐患点不得批准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不得计量支付;建设单位还可运用信用考核、重点督查、挂牌督办等手段督促整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督查,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一市一校、一路一班”和“送教下基层”培训模式。(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局管理落实)
6、创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手段。促进质量安全监督手段信息化。到20xx年底,高速公路预制梁场必须全部完成监控视频安装;20xx年及以后新开工项目内1km以上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应安装“门禁系统”;20xx年8月以后新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将安装“门禁系统”的要求写入招标文件。积极鼓励参建单位尝试和推广使用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坚决淘汰质量安全隐患大的落后设备和施工工艺。(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7、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三个关键人”(即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考核。健全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必须与项目审批、资金补助挂钩。严格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县级、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所在县、市政府领导。(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牵头,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七)建立严格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制
1、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即日起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管理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奖励。(厅财务处、安监处、厅直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分别落实)
2、建立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五挂钩”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交通运输安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与项目审批相挂钩、与省级补助相挂钩、与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相挂钩、与企业资质评级相挂钩,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县(市)或企业,要通过上述5个方面予以制约。(厅综规处、建管处、财务处、运输处、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分别落实)
3、建立安全生产监察机制。三年行动期间,厅安监处、驻厅监察室将牵头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和有关部门实行内部责任倒查,重点严查亡人事故,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进行约谈检查。(厅安监处、驻厅监察室分别落实)
4、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督查机制。健全厅领导分片挂钩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牵头开展春运、重大社会活动和应急处置时点的安全生产督查。同时,厅领导分别组织厅直相关单位开展专业领域内的专项督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建立“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有关机制,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力度,督查情况必须建立完整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发文通报挂牌督办。(厅安监处牵头、厅直有关单位落实)
(八)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有效机制。开设《福建交通信息——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刊》;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每周应将工作动态报厅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刊发。在《福建交通》杂志开辟“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栏”,积极报导厅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综合整治行动举措、整治工作成效和工作特色等方面的信息。积极在《福建日报》、《中国交通报》、福建电视台、福建交通广播、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组稿报导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落实专项宣传经费。(厅办公室、财务处、安监处、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分工落实)
2、强化交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厅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省厅牵头制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总体方案,突出三个月集中整治大会战、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举措,结合道路运输、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建设质量安全等重点内容,认真部署安排。(厅办公室牵头,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厅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转变作风,不走过场,突出工作实效,积极创造利于交通运输大发展的稳定环境。省交通运输厅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李德金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直相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各级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周密组织、细化方案。各设区市要认真学习国发3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的落实方案应于8月30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一要认真落实信息月报和年报制度。各厅直有关单位和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沿海各港口管理局应于每月30日前向省厅报送月度报告,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厅报送年度报告。二要建立三年行动专项台账。认真搜集综合整治行动的会议纪要、检查记录、工作月报、音像资料等素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各地各单位台账建立工作将作为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督查的重要内容。三要完善沟通机制。各地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上报先进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省厅沟通。省厅将对三年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