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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轮岗方案 篇1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卫生监督所岗位设置方案》,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20xx年我单位核定编制20人(现有在编18人),专业技术岗位13个,其中副高岗位1个,设七级岗位一个,中级岗位4个,设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8个,设十一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
二、实施范围
本着精简效能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单位内部岗位不搞一刀切,平均分配,目的是使各类岗位之间,各类岗位内部不同层级之间形成合理结构,做到精简效能,科学合理,保证单位现有在岗人员都能最大限度得到合理使用。本次竞聘上岗范围,为人事部门核准、财政认可的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指导意见规定的执行技术工资待遇的政工人员),全员聘用,基本按其职务与专业进入相应等次的岗位。
三、评聘原则
(一)、聘用条件。本着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照《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条件,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对单位聘任人员,进行年度考评,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出现严重差错事故,年度考评合格等次以下的人员,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解聘、低聘或变更聘用合同,或降底等次使用。新聘、晋升、变更岗位,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完成规定程序。
(二)、评聘标准。单位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对照岗位设置方案,有岗的按岗竞聘。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确定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工作表现与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般把技术职称聘用的先后,作为第一要素,及在岗时间较长的优先纳入较高档次依次聘用,在本职岗位工作时间相同的,把工龄长短作为要素,择长优聘;同等条件的人员,有获得省、市级优秀表彰的可以从优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岗位从优考虑。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工作水准和专业技能,积极进取,在取得技术资格后,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在单位岗位限额内,及时聘用。对符合“指导意见”规定达到破格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仅限首次)可以破格晋升至本层级最高等次。
(三)、超比例结构人员。对通过考试考核已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枝术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设岗时,因考虑到单位的工作需要和未来发展,做到结构合理,人员优化,受到设岗比例的限制,不能给他们提供相应的岗位与等级,及时聘用到较高层次的,此类超比例结构人员,可以按原职务继续聘用,待岗位与等级空缺后,再进入相应等级使用。
(四)、兼职与不在岗人员。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对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其它工作的(不得拒绝单位安排的本专业技术工作),视为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因工作需要,而导致现岗位和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本着对其负责的原则,单位将充分考虑,尽可能地为其提供回到相对应岗位的机会,但兼职期间,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亨受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岗位内部等级竞聘时,一视同人。
(五)、混岗人员。属于个人原因,而不在其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自动回到与其相对应的岗位,或接受单位分配,否则将不亨受原职称的工资福利待遇,重新聘用时将由单位视实际情况而定,以保证做到“人随岗走,岗变薪变,岗职相符”的原则要求。
(六)、岗位管理。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各科室之间不搞一刀切,不搞岗位平均分布,编制内各类岗位实行总量管理,由单位统一调节使用,原则上对各类晋升人员,按其职务、专业技术技能给予聘用。严格执行上级岗位等级晋升政策,落实卫生系统等级晋升指导意见精神,完善办理程序,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人员结构比例。无岗位空缺,新调入人员和新取得资格的人员,一律不予聘任。
(七)、新进与变更岗位人员。新进及变更岗位人员要根据所聘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并签订聘任合同,岗位与等级由单位岗位等级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保证原有已聘人员岗位等级的相对稳定为前提,只能进入相应岗位等级中缺额的级别使用。工作人员变换工作岗位的,顺具有所任岗位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对聘用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从变更后的下月起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单位岗位设置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岗位实施方案拟草和组织实施,方案报领导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修订确认后,报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审核、备案、实施。
(二)、审核准入及量化考核。对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核查相关证书,检查履职情况,对新聘人员进行评估,落实岗位说明书内容,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对申报人员逐一进行量化考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相应岗位等级,办理聘用手续。
(三)、竞聘人员岗位及等级。我所参加本次内部等级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为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共18人,由于受到岗位设置的限制,根据实施方案,经审核符合内部等级晋升拟报的9人(见表一)。
(四)、办理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对符合条件确定的竞聘上岗人员,经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填写上报相关表格,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任手续。
(五)、时间安排。本次等级晋升工作分三步走:一是公布竞聘岗位条件、公开报名,11月下旬完成;二是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12月上旬完成;三是办理岗位聘任手续,12月底前完成。
企业员工轮岗方案 篇2
1.目的
为促进本单位员工熟悉各部门流程,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此方案。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
3.轮岗原则
3.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3.2须保证对岗位轮出及轮入部门的工作无影响,正常工作顺利开展。
3.3有利于提升参与轮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轮岗时限
根据各个岗位实际情况决定轮岗时间。
5.轮岗实施办法
5.1轮岗前沟通
为保证轮岗的'顺利进行,避免相关人员产生心理波动,轮岗前须注意沟通以下事项:
(1)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认知程度;
(2)了解当事人职业生涯规划;
(3)对轮岗工作计划进行阐述,包括轮岗目的、轮岗的计划、新岗位考核等;
(4)明确当事人对轮值到新岗位的接受程度。
5.2轮岗前工作交接
为避免因当事人轮岗造成原岗位工作出现紊乱,须在轮岗前须做好以下工作交接:
(1)完整工作文件的交接;
(2)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
(3)工作资源交接,如数据报表等。
5.3轮岗培训
5.3.1轮入部门须对轮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轮岗人员尽快了解工作环境和岗位业务;
5.3.2岗位前任者可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时可协助解决;
5.3.3人事行政部应建立轮岗人员沟通协调机制,了解轮岗人员的工作动态。
5.4轮岗考核
轮岗人员应按照相应岗位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轮岗人员实施平级调动、职位晋升、薪资晋升、降职、降薪、解聘的依据。
5.5人事隶属关系、薪资待遇
5.5.1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暂保留原部门;
5.5.2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薪资、待遇不变,基层操作岗位津贴可以按照轮入部门的岗位给予补贴。
6.附则
此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员工轮岗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我镇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指导,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璜土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适才适用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进行通盘考虑,尽可能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则。轮岗交流应保持单位和部门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编制控制原则。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干部。
5、回避的原则。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轮岗交流到同一部门或有直接领导隶属关系的部门。
三、轮岗交流范围
1、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轮岗;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轮岗(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2、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的;
3、年龄离退职不满二年的(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暂缓轮岗;
4、在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鼓励距退职年龄(市规定退职年龄)不满两年的人员自愿申请提前退职,退职后按正常退职规定执行。
四、轮岗交流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组织。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成员为组、纪、宣、统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前做好轮岗交流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干部轮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民主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2、制定方案。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方案。
3、民主测评。将方案报主要领导审阅后,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选,并进行民主测评。
4、党委决定。将轮岗岗位及人选测评情况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镇主要领导同轮岗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
6、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并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岗位职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此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镇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纪委和督查办负责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尽快办理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因轮岗需要涉及其他条线中层任职变化的,必须服从轮岗工作需要,自觉积极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时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的保密工作。
企业员工轮岗方案 篇4
为了更好地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会计科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5月8日处务会议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我处会计科临柜会计实行分组轮岗、对口分类报账的管理办法(其他岗位轮岗办法以后根据情况确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分组办法:
财务处将全校48个报账单位按人员数及经费开支情况,划定为4个组,每个临柜报账会计对应一个组,负责本小组所有报账单位的报账工作,同时,将两个临柜报账会计组成一个互助组,解决报账工作量不均及人员临时走动缺岗问题。
二、轮岗办法:
第一次临柜报账会计对应的小组产生,由科里组织,随机确定。以后,则按照临柜会计号与报账单位组号轮流交换确定,每半年轮流一次,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的搭配,原则上自由选择产生、一定半年,每半年完成后可自由调换。
三、工作要求:
(1)会计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财经制度和各项开支标准,进一步提高报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成员要密切合作,互相帮助,努力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确保报账任务完成的质量和速度。
(3)岗位责任制考核以对应报账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基础,兼顾考虑互助合作情况。
(4)特殊情况下,临柜报账会计要服从会计科长的调动和工作任务的调剂。
四、报账单位的分组情况如下:
1、农学院、计信院、人文院、外语系、教务处、档案馆、物管处、国交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审计、人事处、科研处
2、园林院、国土院、生物系、研究生处、图书馆、后管处、管理处、后勤司、科技园、学报、党校、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
3、动科院、经贸院、食品系、理学院、软件学院、学工委(学费、助学金)医院、附中、保育院、服务公司
4、工学院、职师院、军体部、成教院、校管处、老干办、校办、校领导、招就处、校建办、工会
备注:
1、 熊小梅兼管档案查询;
2、李红兼管收据的发放。
企业员工轮岗方案 篇5
根据湖大人字【2012】50号文件精神,经某大学幼儿园园办公会讨论,决定我园岗位类别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含教师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岗位说明
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幼儿园各项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幼儿园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幼儿园医生、教研员、教师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电教信息工作、承担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承担幼儿园卫生、门卫、食堂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聘任对象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我园编制内职工、校聘人事代理员工(校内招聘)。
三、组织领导
在某大学和普教中心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园成立聘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聘用工作组负责审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各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负责接受上岗申请、审核上岗条件、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各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组在确定各岗位拟聘对象时应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并实行票决制。同意聘用票数超过聘用工作组成员人数1/2者,方可确定为拟聘对象。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评委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到聘用工作组成员个人及其亲属聘用的评议和投票时,该成员本人须回避。
四、岗位设置
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与职能、任务、目标直接挂钩,以岗位任务是否充足、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为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与岗位性质一致),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岗位配置,形成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企业员工轮岗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11〕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