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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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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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的方案 篇1

为了确保我镇“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验收,推进全镇“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依据区委、区政府及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全镇的“两基”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注重实效、填平补齐、巩固提高工作原则,扎扎实实推进全镇“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我镇“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把全镇“两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 强化领导 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中心学校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

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要建立迎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把迎检和“两基”巩固提高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三、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联系学校

xx:负责 “两基”迎国检全面工作。

xx:负责协调“两基”迎国检成员单位、各学校工作,落实《xx区“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各学校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指标达到国检标准。

指导学校抓好学校安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迎国检氛围。

对各学校“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及时整改。

联系学校:xx小学

段 华:负责 “两基”迎国检各类人员的培训、教材的编订、教学等;落实全镇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按教职工编制及学科需求配齐教师,达到国检标准。

指导各小学收集汇总迎国检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加强“两基”档案建设,规范管理,达到标准,做好中心学校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联系学校:xx小学。

xx:负责“两基”迎国检宣传报道工作;“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的各项日常事务(包括工作日志、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起草“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汇报、领导讲话、自查报告等。

联系学校:xx小学。

xx:负责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危房排除及校安工程等相关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投入统计资料建设工作,收集整理教育经费、项目建设等有关文件及档案资料。

负责协调落实学校试验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教育设备、音体美设施、图书配备相关工作任务,并达到国检标准。

联系学校:xx小学。

xx:协助xx做好基础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投入统计资料建设工作,收集整理教育经费、项目建设等有关文件及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联系学校:xx小学。

海铁金:协助段华同志做好各小学收集汇总迎国检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中心学校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联系学校:xx小学。

四、积极进取 全面自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确保今年10月通过“国检”势在必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各小学,特别是校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两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将自查自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各校要把迎接“国检”与巩固提高“两基”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全镇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校领导亲自挂帅,分管人员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层层抓好落实。

进一步完善“两基”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各类人员的责任。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两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作为近阶段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协调,做好协作,密切配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本《方案》和本校的实际,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要制定倒计时工作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到人,限期完成。

各校每周向中心学校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全面普查,不留死角。

各学校要针对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七项指标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在自查中要坚持标准,查缺补漏;抓住机遇,适当提高;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1、普及程度是反映“普九”工作水平的核心指标和集中体现。

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学校要做好“保学控辍”工作。

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2、各小学要对教师的人数、学历、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岗前培训等情况进 行自查,并对照甘肃省“两个基本”评估验收项目及指标要求的操作用表四的相关要求,做到学校师资水平全面达标。

3、办学条件是“国检”的`重要指标之一。

各小学要重点抓好校舍改造、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体育器材、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填平补齐,确保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达标。

4、各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有具体的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周边环境得到很好治理。

同时要抓住这次机会,既改善办学条件,又提高管理水平。

5、要进一步端正学校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各小学要把迎“国检”工作同推进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衡量教师的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狠下功夫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进一步加大扫盲工作力度。

基本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是“两基”巩固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根本举措。

各小学要全力巩固扫盲成果,将实用语文、实用数学扫盲和实用技术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实用技术培训要与农业发展、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相结合;与农民增产增收相结合。

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参与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帮助农村脱盲学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7、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切实加强资料建设。

“两基”档案资料是国家督导检查评估的主要依据。

因此,各校必须认真做好“两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按照国家对“两基”工作的要求,各学校要将“两基”档案整理完善,归卷进档,力求让档案资料客观详实地再现“两基”工作过程,真实完整地反映“两基”工作实绩。

档案资料建设努力做到:一看就明,一查就实,一核就准,严禁弄虚作假。

学校的档案资料还应包括学校管理及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

五、抓住重点 巩固提高

对照“两基”验收标准,各小学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此,各小学在全面自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步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的整改。

1、针对“两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中的“四个一票否决”:当年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达标一票否决;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有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各小学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绝不允许有任何一方面的问题出现。

2、加大“保学控辍”力度,认真完善和落实“保学控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加大劝学助学力度,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制度,确保贫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吃得饱。

3、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我镇近几年虽然在不断地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各小学的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但是离国检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要想在今年通过“国检”,还必须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通过填平补齐解决校舍不足和设施设备不完善的问题。

二是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解决好教室、课桌凳、图书、仪器设备、体卫艺器材等不足的问题,同时做好校园文化、绿化、美化、硬化、净化工作,多方筹资,积极解决办学条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达到“国检”要求。

4、加强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是保持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

各小学要牢固树立关爱生命的人本意识、守土有责的职守意识和排出隐患的防范意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督查,长抓不懈,力保校园平安。

督导的方案 篇2

为全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及早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秩序,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结合我县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总体要求,突出保健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县域内的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即酒厂和蜂业有限公司。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应当现场监督检查两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应增加现场监督检查频次:

(1)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

(2)一年内在质量监督抽验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委托或受托加工保健食品的;

(4)无正当理由故意逃避监督检查的;

(5)生产、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频繁的;

(6)间歇生产的;

(7)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

三、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前,应当查阅相关企业监管档案,对企业的有关情况做全面深入的了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前次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情况和近期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及硬件设施变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一查行政许可情况。检查相关证照、批件等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二查原辅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资质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并遵照执行;各种原辅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库房中原辅料品种与企业生产配方是否一致;库存原辅料标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建立原辅料进出库帐、卡。三查生产过程管理。查看是否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建立各项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并有可追溯性;生产管理、品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四查成品管理。成品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品及退货产品是否及时处理并有完整记录;成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先进先出;是否设有专门的留样室,是否做到批批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五查质量控制和检验。生产过程中是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控;是否按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六查标签标识情况。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

检查后,检查结束后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一般缺陷项目,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当当场监督企业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严重缺陷项目,应当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证据证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对涉及的库存产品依法进行暂控,并抽样检验,依检验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三化监管

网格化细化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

痕迹化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并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

标准化,明确监管事项和重点,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使企业无异语。

(二)遵守廉政规定

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及馈赠,确保令行禁止。

(三)按时上报情况

对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分别汇总后与7月1日和12月1日前上报市局。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和意见建议等内容。

督导的方案 篇3

一、督查重点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九大行动”和各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张毅彬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鸿思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赵建宁市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金融、民政救助、卫生健康、招商引资、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二)市政府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王金程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李新民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卫国市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管理、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管理、教育体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田小彪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刘惠平一级调研员

工作人员:黄学山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

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服务、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区建设、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办、政办分工和工作专班通知,将抓落实作为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抓落实体现在工作举措、工作环节、工作实效上,用抓落实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诠释忠诚、体现担当。

(二)全面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和政府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进落实责任,做好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协调联动、攻坚落实,列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账,在全市推动形成“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市政府各专项督查组要扛牢督查责任,使督查工作成为促推工作的助推器,各督查组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既要督部署、督进展、督成效,更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既督面上工作、督计划安排、督领导带头,更查措施细化、查落地见效、查“最后一公里”,有序有力推动市委和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

督导的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切实保证线上教学质量,根据《黄山学院20xx年春季学期线上开学工作方案》和《关于应对疫情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及其他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黄山学院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先进

副组长:洪常春

成员:隋丽爽、殷猛、施静、余艳艳、陈春萍、汪克慧、张文静、王琦、张永怀

二、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的内容

1.教师线上教学实施情况:包括线上课程准备情况、线上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准备和利用、按时开课、教学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等环节。

2.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包括学生课堂出勤、在线学习、互动讨论、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情况。

3.线上课程考核情况:根据线上教学课程阶段性和过程化考核特点,监控线上教学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成绩记录等环节是否规范。

4.毕业论文环节:包括毕业论文进度安排、学生选题、开题、论文撰写等线上环节进展情况。

三、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的方式

1.理论教学:以学生评教、教师评教、督导评教三种方式,以教学进度安排、教务系统课程表、学生课堂出勤、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为依据,对全部线上教学的课程实施有效评价。

2.毕业论文环节:依托毕业论文指导管理系统,有效监控后台数据,实时监控毕业论文实施情况。

四、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的工作分工

1.学院负责审核各专业线上教学计划,督导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平台等准备情况,有序组织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及时上报有关教学数据,实时把握线上教学情况。

2.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审核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大纲、教学进度、教学课件、参考资料、线上作业、辅导答疑安排等,组织线上教学研讨活动,及时针对线上教学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研究解决方案,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3.各任课教师要做好线上教学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学生考勤、互动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学生学习情况跟踪和课程考核等,注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要做好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结合,确保教学效果。及时收集学生意见建议,对教学内容与方式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教学质量。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课程建设、政治审查、质量审核、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相关要求,不断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2.坚持标准,强化管理。要坚持线上教学的质量标准,强化线上教学的质量管理。要周密部署、夯实举措,做好线上课程巡查和督导工作,对线上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导,全面实现“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的工作目标。

3.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实效,精准施策,科学评价,充分运用网络听课、数据分析、线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推进线上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督导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工作有序、规范、安全、高质量运行。

督导的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根据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xx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重点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二、督查范围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督查组安排

《通知》指出,督查组参加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听取督查地区情况汇报,对各地摸排出的“地条钢”企业做到全覆盖,实地查看相关企业,在督查结束前向地方反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工作,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督导的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委办〔20xx〕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督导的方案 篇7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和市委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7月份为作风建设活动的第一阶段,重点开展问题查找工作。为有效开展好第十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结合本组督导的区、市级相关部门和第一阶段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乐委发[20xx]8号文件、乐作风建设办[20xx]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督促检查、提升执行力度、促进工作开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督导督查工作。

二、督导人员

按照组长统筹领导,督导组成员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全力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督导工作原则上由督导组组长带队开展,如有工作原因无法亲自督导,由督导组成员带领工作人员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联络员(成员)郭德钊负责与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和其他督导组成员及区、市级相关部门联络员的沟通、协调;工作人员付爱龙负责综合材料等文稿的撰写、收集、报送,编发督导组工作简报,完成督导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导方法

1.座谈明查。听取被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的文件资料,抽查干部职工对规定动作的认知程度,内容以指导组《关于作风建设活动第一阶段督导组工作重点》为主;

2.实地暗访。督导单位的工作情况,以普通群众的身份深入被督导单位的'窗口(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切实察被督导单位的作风转变情况。

3.工作报告。建立作风建设督导活动周报告制度,每周由被督导单位向督导组报告本周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特色、亮点,由督导组及时向市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媒体推荐报道。

4.意见反馈。督导组定期、不定期与被督导单位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将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促进被督导单位整改落实。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指导组的要求,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去金口河区督导1次;整个活动阶段,去相关市级部门督导至少1次。

建议本周五选择几个市级部门进行督导,从点上掌握部分相关情况,以便准备汇报材料。

督导的方案 篇8

一、基础部(马院)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许辉

副组长:宋书华武月刚

成员:罗平超孙赞兰王洪彬赵树欣郭元姣。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具体检查工作安排。

二、督查工作要求

1.以各教研室为单位对每日线上教学情况开展检查,具体由各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组成检查小组,任课教师每日如实、准确填写附件1《疫情期间线上教学活动监督记录表》,教研室组织专人进检查复核,填写附件2《疫情期间线上教学活动监督汇总表》,次日上午8点30前上交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届时联系郭元姣老师。

2.上交表格作为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任课教师同时截取上课过程照片截图2-3张,自己留存,系部备查。

3.教学检查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登陆各任课班级钉钉码(一般角色选择学生),进入授课界面,查看教学过程。二是进入职教云管理后台,查看教学记录,详见附件3。

4.系部线上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随机检查,抽取各课程教师任课班级,开展线上听评课活动。

5.附件1、2,每周日前经系部审核后,电子版集中上交学校。

督导的方案 篇9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督导的方案 篇10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消防安全防范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中心下设镇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朝荣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治理范围

全镇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扶贫车间)、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四、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三)对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的`,防盗窗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吊顶、墙面等装修采用可燃材料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各场所厨房以外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违规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老化、残损、破旧电线未及时更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超负荷用电的;电线未做穿管保护,未在灯座、开关底部安装阻燃板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逃生绳、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十一)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排查整治。组织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网格员、公安派出所、“一村一警务助理”等力量对“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开展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2),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检查要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并将场所基本信息和检查情况录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镇政府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31日前,要摸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9月1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精准宣传教育。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业主、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

(四)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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