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笔构网

2025-04-10方案

请欣赏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家庭和睦和谐,培养文明家庭,推动公民的文明素质提升,为维护社会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结合普恰克其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群众推荐和评选文明家庭,树立全县性标杆,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为实现总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提供精神力量、道德支撑和强大正能量。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未发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特别在维护社会稳定、脱贫攻坚、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积极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崇尚科学,远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科学文化知识、学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特别在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榜样。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勤俭持家、家庭美丽。家庭成员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并能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庭院经济改造工作,达到人美、屋美、环境美。

4.移风易俗、家风淳朴。家庭成员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革除陋习,崇尚科学。家庭成员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自觉树立良好家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5.团结和谐、尊德守礼。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礼让。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积极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工作完成时限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要采取各类形式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各族群众人人参与文明家庭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xx年x月xx日到xx月xx日。

2.申报推荐阶段。推荐活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开展,文明家庭评选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皆可参选。各村要严把评选入口关,切实将一批具有典型事迹、有较好影响的文明家庭推荐上来,树立全县学习的标杆。

责任单位:各村

完成时限: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此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大力推荐、用心挖掘,实实在在挖掘出一批先进典型,全力推进评选工作,促使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追有目标。

2.面向基层家庭,好中选优。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选树出的典型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引领性,能够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确保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的良好氛围。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2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着力完善小区功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基本条件,以改造和管理并重为基本原则,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内容,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个,涉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惠及3664户居民。到“十四五”末,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5个,惠及1。1万余户居民,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及条件

城市规划区、xx试验区20xx年前(重点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区土地权属须为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户区改造或重大项目建设征收拆迁计划;

(二)小区须为多层以上单元楼且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少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物业费收缴率达50%以上;

(四)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危旧房改造和住宅拆除新建)。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改造

1、清除违章建筑。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自占有用于种菜、养家禽等公共用地,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改造老旧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三表(水、电、气)出户管网。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内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住户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水、暖、电、气、通信和消防等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做到管线入地入网,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二)配套设施完善

1、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位(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2、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3、修补、美化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进行合理改造,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保温处理,达到防漏和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4、清理、修缮楼道。整治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楼宇门禁系统。

(三)提升环境质量

1、提升绿化效果。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3、配置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及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6、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8、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楼宇门禁系统。

(四)完善消防设施

1、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

2、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

3、对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五)其他内容。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

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xx试验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的原则,由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招投标工作等内容。应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单独设计改造方案,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并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2、全面实施。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改造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等现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全程介入,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镇街(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初验和整改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并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改造经验。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条件的小区或相邻的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完成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的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由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组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的物品诱发火灾。

(四)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制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及业主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并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发展银行可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实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夯实责任。成立神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履行各自职责,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镇街(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新篇章。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及双创办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切实改善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卫生质量,共建清洁美好家园为核心,以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13年底,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彻底改善,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按标准配设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并落实管护责任人,方便居民就近倾倒生活垃圾,并及时组织清运,杜绝乱扔乱倒垃圾和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落实专人负责公厕的日常清洁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正常使用。

(二)规范占道经营。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主道严禁、次道严控、背街规范”的原则,对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的临时摊区进行规范,要求统一定位、统一风格、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允许设置的摊点要靠墙、靠

边、靠后,定位不越位,整洁不脏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清理乱堆杂物及城市“牛皮癣”。对社区及背街小巷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除和规范,对老百姓仍需要的物品督促规范,堆码整齐;对不需要或陈旧影响市容的督促其自行清除或组织清除。加大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在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张贴栏,方便广大群众。

(四)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办事处应与商户及社区居民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并加强日常检查,确保责任的落实。门前道路应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整。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通过制作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栏、组织制定居民环境卫生公约等方式,加强对市民群众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开展行动作充分准备,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组建集中整治队伍,重点整治单位、社区和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秩序,突出抓好背街小巷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堆杂物和环卫设施配置,使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按照责任分工,从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里统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相互协调配合。加强与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办事处及社区监管责任,共同搞好整治工作。

(二)积极动员,全民参与。

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整治应提倡“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思想,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周五义务大清扫活动,集中清理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乱张贴、乱堆放等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积极性与认同感。

(三)加强检查,督促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督查科应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4

为全面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区创建办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特制定20xx年xxx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纳入街道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月点评、工作布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街道全体干部、各社区村干部要以超常规的工作力度,超常规的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确保20x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莲都区xxx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下设办公室:

主任:xx

成员:xx各社区(村)书记主任

三、创建要求

(一)xxx道办事处创建标准:

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有相应的成立文件,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指导、协调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文明创建的活动要求,开展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邻居节”等文明创建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等材料。

2、开展理论学习,有完善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3、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等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招募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规范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有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措施。

5、加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建有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

6、加强市民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开设市民学校,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有“市民学校”标牌,有师资队伍名册;教育培训活动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有当年市民学校的教育培训活动记录。市级以上文明街道建有道德讲堂,并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7、加强科普宣传。街道设立科普活动场所,有科普宣传活动阵地;利用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科普活动,有科普活动的活动计划、活动日期和参加人次等相关记录材料。

8、消防设施、便民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完善。街道办公场所、文化活动场所应设有坡道和盲道,无障碍厕所或残疾人专用厕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有无障碍标志。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达标。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有休息场所、饮水机(包括水、纸杯)、水笔、老花镜、应急药箱等。街道避灾(难)场所建设符合标准要求。

9、做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街道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街道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文件,有调解委员会的组织网络、成员名册和工作制度;设有街道纠纷调解的工作场所和明显标志;有当年纠纷调解的原始记录。

10、环境整洁有序。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1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要求: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2、做好低收入住房保障工作。对街道所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有调查摸底的汇总表;并采取措施解决廉租住房保障问题,实现应保尽保,有实际解决的相关材料说明。

(二)xxx道综合文化站创建标准:

1、运用多种形式(张贴画、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册)等)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有2种及以上形式宣传,3处为符合;1—2处或1种形式宣传为基本符合;无宣传为不符合。

2、综合文化站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正常运转且有维护记录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有些进去一股霉味,或者新装修的油漆味,说明不是正常运行。

3、综合文化站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无被挪用或侵占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堆放杂物记为不符合。

4、综合文化站向居民开放情况。显著位置公布开放时间,有详细的开放活动记录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向居民开放不正常记为不符合。

5、有明显禁烟标示,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有禁烟标识且无吸烟现象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注:没发现吸烟现象,但发现烟头也不符合。

6、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在文化站走一圈,观察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三项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

7、周边主要河流沟渠无黑臭水体。周边河流发现有黑臭水体即为不符合。若周边没有河流沟渠,则记为“符合”,并在“考察记录”栏内说明。

(三)各社区,城中村参照执行创建标准:

1、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各级文明社区、文明楼道等创建活动,形成特色亮点,要有文明社区创建计划以及工作总结;开展社区邻居节等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内容丰富的邻里互助和联谊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和人际关系资料等;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市级以上文明社区建有道德讲堂,并经常开展活动,有活动记录。

2、在社区设置多种形式的公益广告。社区办公场所、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和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分别设置不少于3种形式(张贴悬挂、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的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条道路、每块绿地上均设置有文明提示或温馨提示标志。

3、设置宣传橱窗,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和好人榜等,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名册,经常开展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社区志愿者服务计划、活动记录以及总结性材料。广泛招募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规范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加强社区“四关爱”志愿服务工作,建立孤、老、残、弱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名册、帮扶制度,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相关记录。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有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措施。

5、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乱堆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乱堆放,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无饲养鸡、鸭等家禽现象;7:00—19:00之间无室外遛放宠物现象,其他时间,无敞放宠物现象;无车辆压占绿化带、占用消防通道等现象;无车库、车棚违规居住或经营现象。

6、建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

7、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建立社区党员、团员名册,有社区党、团组织建设总结性材料,以及开展党、团组织建设的会议和活动记录。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名册,有流动党员管理和活动的相关记录。

8、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制定实施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与管理的工作方案,有相关总结性材料。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9、做好社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社区居委会有治保会,社区警务室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防盗、消防等设施符合公安、消防标准要求,设施保养良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新建居民小区(20xx年以后)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

10无障碍设施完善。

居住建筑出入口要坡化处理,小区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要在主要路口设有坡道、盲道。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有无障碍标志。

11、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成立文件、组织网络、成员名称和工作制度,设有社区纠纷调解的工作场所和明显标志;有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名册,建立困难帮扶、大病探访、上门走访等工作制度,有当年的社区纠纷调解和孤寡老人救助监护的工作记录。

1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要求:

①在公共场所刊播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②社区家长学校在显著位置有名称牌匾,有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和活动图片资料。

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④建有至少一种形式的工作平台(如“四点半学校”、“少年之家”、“儿童俱乐部”等),解决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以及节假日未成年人的失管失教问题。这些工作平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经费。

⑤社区定期与中小学协调沟通,共同建立起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的档案资料,为学校评价学生提供重要依据。

⑥市级以上(含市级)文明社区活动中心建有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或绿色网吧;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开放时间、管理员以及日常工作记录;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内容健康,无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教唆、诽谤、淫秽等内容。

⑦城市文明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其活动记录显示前两年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活动不少于8次。

(四)创建点位: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创建标准:

1、建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中心正常运行,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有相关工作制度和开放记录,设备定期维护,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2、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等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以及市创建办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运用多种(三种及以上)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有地方特色文化、群众文化的展示、普法教育的宣传展示、科普教育的展示、党员宣传教育的展示、市民教育的宣传展示、身边好人的展示。

3、积极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三种及以上)的文化活动,文化活动记录等材料。

4、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并能即时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

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要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5

为积极响应、市政府“奋战400天、喜迎七城会”的号召。为切实抓好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积极推进文明社区的全面实现。区政府现正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其目标就是通过改造、完善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建立居民自治的协调机制,形成居民事务“自我决策、自我实施、自我管理、自我受益”的小区发展良性循环模式,以此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通过前期对本小区居民住户的摸底调查和意见征求后,现已将本小区列入综合整治试点规划,区政府将投入资金对本小区基础设施加以综合改造。现将综合改造预定方案公示如下:

一、小区基本概况:

小区有楼房8栋,共20个单元238户住户(其中空房户8户、租住户6户)。通过前期对本小区219户住户的问卷调查,支持对本小区进行改造的有185户,支持率为84%。

二、综合改造方案:

(一)、改造时间:

力争20xx年2月至8月完成对本小区各项目综合改造

(二)、改造步骤

整体改造工程计划分三个阶段完成:

1、工程立项:于2月14日前定确小区改造项目并制定出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政府批准、发改委立项手续报批。

2、工程评审:于2月21日前进行论证,完成财政评审手续向市政府报批。

3、工程施工:于8月前完成小区各项综合改造建设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三)、改造项目

1、在栋、栋前空地增加绿化

2、在小区栋、栋增设路灯;在栋监控摄像头。

3、在增设休闲座椅。

4、对本小区栋进行外墙体粉刷。

5、整修小区路面、更换部分破损的窨井盖。

6、对疏通、清掏小区内沟管、化粪池。

7、在栋前增添健身器材,并对栋前原有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换、维修。

8、对小区栋前的自行车棚进行维修翻新。

9、在小区栋安装宣传栏、在栋增设环卫设施。

三、意见征询

本着“怎么整,百姓提”的原则,为使本次改造工程公平、公开及征询更多小区业主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现将本方案公示,希望居民业主们提出更多建议。

届时将根据住户意见征询的结果,决定改造工程的具体方案。

四、公示时间

请居民业主们将意见建议于20xx年1月24日至2月9日前提交至xxxx社区。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地址:xxx号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6

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根据住建部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就xx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20xx年,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行政村为基础。把行政村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二是坚持群众为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注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房排危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摸底排查村内危旧房数量,完成排危改造和拆除工作。

(二)实施村庄净化、绿化工程。以“户分类-组收集一村回收一镇转运”的总体思路,落实村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荒山、田间、道路及公共空间采用本土植被绿化,注重高中低层植物搭配。

(三)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加大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口路旁、滨水地带、公共活动场所等为重点,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达到村内村外绿树成荫、前庭后院瓜果飘香;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全面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引导村民合理区分生产生活空间。

(四)推动农村改厨改厕工作。以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清洁厨房为任务目标,以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规范就改造什么为实施方向,推动村内农房改厨改厕工作。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改水工程,解决村内部分村民饮水问题,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实施道路整治工程,主要干道油化,村庄联组路、入户路硬化,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鼓励村内道路采用石板、青砖、碎石等传统路面,保障村民出行安全。

四、机制建设

成立以“xx乡人民政府一xx村一设计团队”三方为主体的项目小组,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xx乡人民政府:宣传和执行党的共同缔造理念和政策,领导、统筹村委会、村民、规划团队、社会力量等主体共建人居环境。保障资金投入、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等问题,为村庄建设提供人力支持,将政府的服务下沉。

(二)xx乡xx村:成立各类村民组织,把每个村民都吸纳到各个组织内,让每个村民都有机会参与到共同缔造,行使本组织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共同缔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村民,向村民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并向党组织反映村民意见;由xx村村委会负责组织会议,发动村民、服务村民,协调事务,让每位村民都参与到共同缔造中来。

(三)设计团队:设计团队驻村设计,采取自下以上、协商共谋的工作方式,与村民共同谋划未来,协助村内建立村组织和相关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项目、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宣传政策方法等。

五、实施保障

一是搭建公共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坊等方式,了解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提升村民依法参与管理的能力与质量,提高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通过广泛的村民自治活动,充分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庄美好环境。

三是强化监督力量。鼓励村民针对村庄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或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7

为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落实“政府出一点、群众投一点、社会帮一点”工作方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xx村“共同缔造”奖补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村“三区一带”发展规划,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根本路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最大程度调动群众参与热情,持续打造好“六院一路一场一业”,为全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贡献xx力量。

二、奖补内容

(一)水泥奖补

先完成院落面上环境整治(拆除废旧建筑,完成垃圾清理、公共花园建设等),筹备齐所需砂石等物资,经村“尖刀班”验收后,再发放水泥,具体标准如下:

1、院落路:路面设计厚度8-10公分、宽度2.5-3米;每平方奖补80斤水泥。

2、入户路:以石板为主要材料,宽度为80厘米,每3米奖补1袋水泥。

3、公共花园:以石砌或砖砌为主,每2米奖补1袋水泥。

4、排水排污及其它设施按实际需要奖补。

(二)工人工资奖补

对参与花果庭院建设意愿强烈,但缺少劳动力,请托村“共同缔造”施工队实施花池、文化墙建设的农户,可申请施工人员工资奖补,具体要求及标准如下:

1、享受施工人员工资奖补的农户必须是利用村“共同缔造”施工队实施环境改造的农户。

2、施工队人员工资经村委会、农户、施工人员三方协商一致后,村委会奖补一部分,农户自付一部分。

3、私人院坝、院落路、入户路等水泥硬化路面不享受工资奖补。

(三)太阳能路灯奖补

按照“谁积极,谁受益”原则,对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院落,村“尖刀班”将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分步骤实施太阳能路灯奖补,具体要求及标准如下:

1、环境整体改造完成度高,院落内破旧废弃建筑完全拆除,房前屋后卫生清洁,农具摆放有序,花池风格较统一。

2、群众生活习惯好,不乱丢垃圾,乱堆杂物。

3、院落内邻里之间和谐相处,无矛盾纠纷。

4、路灯间隔原则上30至50米,可根据地形地势及群众方便度灵活调整。

三、其他说明

1、受资金及其他条件限制,根据xx村总体发展规划,本方案优先适用于村四至七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其他各组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2、工人工资奖补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路灯奖补在2年内分步完成。

3、考虑村民财力物力的承受度,对路长在200米以上的院落路不实施水泥奖补,后期通过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实施。

以上具体事宜解释权归xx村村委会。

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邳委发20xx号文件精神,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围绕“三先”奋斗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确保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东陇海第三大市。

二、目标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张延青任组长,尤艳侠、何富銮、徐继飞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继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沈军。

(二)目标责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直接责任人:赵东风;承办人:杜辉。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企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尤艳侠;承办人:曹雷、冯敏。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商静;承办人:王光辉。失业保险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赵伟。医疗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田贯益、刘增军。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姚红。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三)监督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争先创优工作相结合,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督导、考核。对创建工作不力的科室和单位,一律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对完不成创建任务、工作失职、创建丢分的科室和单位,严肃追究直接

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于塑造邳州良好形象,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单位要调度重视,切实树立责任感,增强紧迫感,全力投入,全员参与。要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各责任科室、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在20xx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在迎检中不失分。

(三)各责任科室、单位将材料(含档案材料、汇报材料)规范整理成册,于5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汇总。

(四)各科室、单位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客观困难的指标,及时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