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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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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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1

一、 总 则

为落实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工区各类奖金发放,体现奖金考核和发放的公正、公开和公平原则,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竟争机制,增强职工的责任性和团队精神,同时以此为职工绩效评定的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有效激励员工努力提高绩效。更好的完成公司及工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工区实际,特制定《输电线路工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考评办法适用于公司分配的月度综合管理奖、安全生产长周期考核奖及其它各类奖金的管理考核。

二、 绩效管理的.原则 工区奖金发放遵循以下原则:

1、以岗定奖、岗变奖变、以责论处;

2、严格考核、注重绩效、动态管理;

3、抓大放小,调动班组管理的积极性

三、 组织机构

1、工区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 副主任 组员:工区专责、各班班组长。

2、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工区综合管理考评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和审定工作。负责对全工区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组织检查,抽查,汇总考评资料,提出考评意见,受理考核投诉,对考核中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对各班组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各班组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或者执行不力的班组进行纠正和处理。根据考核工作需要组织各种专项管理考核检查。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区直接考核人员

1、工区各专责、各班班长为工区直接考核人员,每月初被考核人按照当月的计划工作任务书所分解内容与工区签订当月绩效合约,月末根据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

2、考核为百分制打分制,其中合约履行情况权重100%。

2.1将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建设、设备及专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划分为业绩指标、班组管理水平、业绩绩效评价作为建立班组考核评价体系的依据,使目标管理、月度经济责任制、班组业绩考核统为一条线来管理考核。

2.2业绩指标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当月评价结果为月度综合考核的结果来兑现月奖。目标管理工作,对能量化班组的指标坚持用定量指标考核,对不能量化班组的指标用定性评价考核。业绩指标的评价占月度综合考评的20%。

2.3班组管理水平以班组基础建设、设备及专业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班组管理水平以管理班组每月开展的各项检查为依据进行评价。班组管理水平评价占月度综合考评的30%。

2.4业绩绩效评价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为主要内容。以工区下达的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临时工作任务的完成结果进行考评。业绩绩效评价占月度综合考评的50%。

3、工区奖金系数:

(二)班组考核人员的奖金计算发放办法。

除工区直接考核发放奖金的人员外,工区按其它人员人数核定奖金系数发放到各班组,各班组按照工区综合管理考核办法根据本班组实际工作情况考核发放。

(三)其他有关补充规定

1、各班组要参照本细则,并结合本班组特点(运行、检修、带电)制定本班组 “三提高”管理办法其内容,按照体现绩效优先的原则,制定考核细则报工区备案后执行。

2、班组在制定个人考核分配办法时,必须根据班员承担班组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如公共记录的填写等)的大小,以加分的形式予以激励,兑现相应的奖金。

3、综合管理考评办法未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发生各种考核事件的处理,按公司的相关奖惩规定执行;发生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行为被公司考核,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4、综合管理考评办法适用于工区所属班组。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考核程序

1、每月召开生产会前 天,各班组将上月考核自评表以电子版报送工区考核工作小组;

2、在每生产会上,由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结合工区生产会召开考核会议,汇总核实并结合工区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提出考核意见。

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2

为加强我市公共汽电车行业(以下简称“公交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提升公交行业运营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交客运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XX年第5号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16)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体及责任分工

(一)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交客运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

(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公交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组织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各区公交企业的考核工作,指导各县公交企业的考核工作。

二、指导原则

济南市公交客运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参与实施公交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的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标准,严格考评,透明运作。

(二)分类考核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企业管理等个性化特点,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分类定责考核。

(三)对标考核原则。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与同行业优秀企业进行对标,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水平。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准备

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的10月份公布次年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方案,内容包括考核主体、人员构成、工作安排、成果形式、报送时限等,并及时通知被考核企业。

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委托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与委托单位和被考核对象均无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熟悉公交行业,有从事社会调查的经验;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方机构直接参与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与委托单位、被考核单位均无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2、近3年内与被考核单位无聘用关系;

3、不存在可能妨碍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的其他情形。

在考核周期内,因被考核单位改制重组、发生产权变动、承担政策性业务,或因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对考核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考核指标、考核标准。

(二)考核指标

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分为运营服务指标、行业管理指标、乘客满意度指标三大类,分别以百分制赋分,按权重折合后计总分,总分为100分。三类指标权重为:运营服务指标占50%、行业管理指标占30%、乘客满意度指标占20%。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计算公式为:

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总分(满分100分)=4个季度的运营服务指标考核平均分×50% + 行业管理指标考核得分×30% + 2次乘客满意度指标考核得分的平均分×20%

因加分造成考核总分高于100分时,视为考核总分100分。

季度考核在次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其中第四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季度考核得分=该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得分+该季度专项检查考核得分。

1、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具体标准见附件1。其中因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道路维修、国家和地区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发车时间不正点应视为正点。

2、专项检查考核。根据公众对各条线路投诉建议及线路总体布局情况进行车辆抽查,每次抽查5%—10%的公交运营线路(运营单位线路少的可适当增加比例),每条线路检查2—3辆车。抽查车辆考核的平均值为专项考核得分。具体标准见附件2。

行业管理指标的年度考核在次年1-2月份进行,具体标准见附件3。乘客满意度考核每年度进行2次考核,考核周期分别为1月-6月、7月-12月,两次考核间隔不小于3个月,单份调查问卷得分为各项调查内容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满分为100分。乘客满意度各项调查内容、权重详见附件4。

被考核单位应自觉服从和接受考核,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按规定要求提供数据和资料,考核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除相应分数。考核结果分别由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负责考核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由上述主管部门对反映情况及时处理。

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或侵犯公交企业合法权益;违反有关规定的,严格追究其行政责任。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运营服务指标

1.计划执行指标

(1)高峰时段出车率

①基础分20分:低于95%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5%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②考核数据获取: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季度计划班次数;由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获得季度实际完成班次数;由考核实施单位以抽查的方式获取日完成班次数。

(2)高峰时段正点发车率

①基础分20分:低于95%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5%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②考核数据获取:由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获取季度发车班次数和正点发车班次数;由考核实施单位以抽查的方式获取日完成班次数。

2.专项检查指标

(1)车辆设施:基础分18分。

①车门性能:基础分2分,车门破损不得分,启闭不灵或有自行启闭现象、密封不良、无防止夹伤乘客的胶条或缓冲装置的每发现一处扣0.6分,扣完为止。

②车窗玻璃:基础分2分,玻璃缺损不得分,闭合不严、漏水、推拉升降不灵活每发现一处扣0.4分,扣完为止。

③座椅:基础分2分,座椅、靠背不全、松动、有尘土、积水及油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④扶手杆:基础分1分,扶手杆、拉环、立柱不全或松动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⑤灯光照明:基础分1分,灯光失效、面罩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⑥线路牌:基础分2分,顶牌、尾牌、腰牌缺一项扣0.3分,显示信息与线路不相符扣0.3分,电子线路牌出现故障扣0.3分;车内悬挂线路信息牌,信息内容与运营线路不相符扣0.3分,标有线路临时加班的车辆不在考核范围。扣完为止。

⑦车载设备:基础分2分,投币机、读卡机、扫码付费设备不齐全不得分,出现故障扣0.3分,扣完为止。

⑧车身外观:基础分1分,车身外表有不光洁,污迹,出现锈斑,凹陷脱漆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⑨固定设施:基础分2分,车厢内未配备灭火器,安全锤或破玻器,缺一项不得分。

⑩便民设施:基础分1分,未张贴《乘客须知》、“老幼病残孕专席”、“儿童身高标志线”标识或车载电视失效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各类标识、张贴物:基础分2分。A.未张贴票价信息扣0.4分;B.未张贴“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等标识扣0.4分;C.车厢内四周车窗和车厢内各处张贴物出现不整齐、破损,不文明、违规张贴物及涂鸦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4分;D.在车身规定位置未标明经营者名称、投诉电话,扣0.4分;E.车门处未张贴危险提示,未设置安全站立标线的扣0.4分。扣完为止。

(2)车厢服务:基础分14分。

①迎客服务:基础分2分,发生不礼貌行为,引起乘客不满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②监督投币:基础分2分,未监督乘客投币,或发生逃票现象,每发生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

③温馨服务:基础分2分,未宣传、动员乘客为特需乘客让座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④文明疏导:基础分2分,未疏导乘客、吆喝推搡乘客或发生其他不礼貌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⑤车厢环境:基础分3分,未达规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⑥安全控制:基础分3分,未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检查的,每发生一次扣0.6分,扣完为止。

(3)行车服务:基础分18分。

①仪容仪表:基础分1分,未达规定的每项扣0.3分,扣完为止。

②驾驶服务规范:基础分3分,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定线定站行驶:基础分4分,每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④有序进站:基础分3分,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⑤规范停车:基础分2分,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⑥文明驾驶:基础分3分,不文明驾驶引起乘车不适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⑦规范驾驶:基础分2分,发现不规范开、关门,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执行安全操作规范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车辆整洁:基础分10分。

①车厢卫生:基础分2分,发现有污垢、污渍等不干净整洁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②车身外皮:基础分2分,发现有脏污现象的',城市公交、区际公交一处扣0.25分,城乡公交一处扣0.15分,扣完为止。

③线路牌:基础分1分,发现不干净整洁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④玻璃:基础分1分,发现不清洁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⑤座椅:基础分1分,发现尘土、水渍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⑥扶手杆:基础分1分,发现污渍、积垢、尘土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扣完为止。

⑦车辆消毒:基础分2分,发现未进行消毒的,视情扣0-2分,扣完为止。

(二)行业管理指标

1.计划班次完成率

(1)基础分20分:低于98%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8%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年度计划班次数;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以数据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实际完成班次数。

2.计划载客里程完成率

(1)基础分20分:低于98%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高于98%时,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部门审定年度计划载客里程;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以数据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实际载客里程。

3.公交年客运量增长率

(1)基础分10分:低于2%时,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高于2%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部门审定的年度计划客运量目标;公交企业提供年度实际客运量。

4.责任事故死亡率

(1)基础分25分:高于0.04(含)人/百万车公里时,每增加0.001人/百万车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0.04(不含)人/百万车公里时,每减少0.001人/百万车公里,加1分;发生较大(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事故损失)同等责任以上事故的,不得分。

(2)考核数据获取: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同等责任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公交企业提供GPS数据或以数据接口的方式提供年度实际运营里程。

5.百万人次投诉率

(1)基础分15分:高于10(含)件/百万人次时,每增加2件/百万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10(不含)件百万人次时,每降低2件/百万人次加1分。

(2)考核数据获取:确认有责任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投诉案件数。

6.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1)基础分10分:未完成1次扣2分,扣完为止。

(2)考核数据获取:市交通运输部门审定。

(三)乘客满意度指标

共分七项指标:候车时间、换乘便捷度、司乘人员服务态度、出行信息服务、乘车舒适度、候车环境、车内卫生环境。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的层级,由社会公众进行勾选评价。

乘客满意度调查得分达到80分时,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为100分;乘客满意度调查得分高于80分时,每增加2分,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加1分;乘客满意度调查得分低于80分时,每降低2分,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减1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将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抄送相关部门,为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财政补贴机制提供参考。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公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当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公交企业应当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人员日常工作评价与考核体系。

(三)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考核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发现的问题通报公交企业,督促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公交企业接到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问题通报后,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向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当在整改报告中重点说明,明确已采取的管控措施和需要协调的主要内容。

(四)市和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

六、考核说明

(一)各区县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二)本方案由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20xx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月31日。

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3

为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规范对公司职能部门的客观评价,及时对职能部门工作评估和肯定,合理使用人才,激发职能部门员工的工作潜能和工作热情,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目标

公司通过对职能部门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培训开发及休假等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企业自我约束用人机制,以实现人才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为人才队伍走向市场化做好准备。

二、制度制订

(一)绩效考核的原则

1、依据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评估公司职能部门,以考核公司职能部门的实际业绩为主。

2、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考核形式:

1、主管领导评议

2、同级部门互评

3、直属职能部门评分

考核办法:

1、查询记录法:对职能部门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等进行整理统计。

2、关键指标法:将关键考核指标按考核要素进行分解,按不同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3、工作述职法:部门考核在进行考核打分的同时采用工作报告制,对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概述。

(三)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考核实施时间

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星期,当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备人力资源部。

2、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当年12月进行。

考核实施办法

1、各部门应该在考核前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以及计划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并对照考核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建立考核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负责最终审定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3、考核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于所强调的考核项目的`评分、评语以及对测评结果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应特别予以注意。

(四)考核流程

1、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计划,下发职能部门年度考核通知(季度考核为经常性考核,不另发通知),说明考核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考核进度安排等。

2、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标准量化打分,填写相关考核表格。人力资源部负责各考核表的汇总,并计算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人力资源部将经过汇总统计的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人力资源部将职能部门考核成绩通知给职能部门。

4、职能部门如有质疑、投诉,可于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人力资源部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领导小组经重新审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将最终考核结果通知职能部门。

(五)考核计算

职能部门的评价项目主要包括两块:

1、基础块60分:

(1)工作绩效18分。目标计划明确;超额、圆满地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优,运用OA完成工作效率高。

(2)协调沟通18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与领导、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性强。

(3)工作态度9分。部门工作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受到其他部门好评;乐于接受新的工作任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部门工作。

(4)工作纪律9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不违反,在公司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迟到、早退。

(5)成本意识6分。成本意识强烈,能积极节省,避免浪费。

2、关键业绩指标块40分。包括公司业务发展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组织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项目投资管理等。

(六)考核结果及使用

1、年度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2、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参考依据,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直接挂钩,与培训开发、学历教育、休假、疗养等待遇挂钩。

3、部门班子成员未完成经营指标,年度考核第一年不称职的,给予警告;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轮岗或降职使用。

三、团队建设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员工士气已经成为企业制胜的法宝。随着公司内组织形式逐渐向团队形式的过渡,公司不断调整团队的结构和功能,促使团队向开放性、灵活化和虚拟型发展,团队不仅仅限于某种单独的功能,团队与团队之间的协作加强,吸收不同功能部门的人员加入专业团队的情况越来越多,使得传统的考核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团队的要求。

传统的绩效考核,一般都是严格按照部门考核的,针对不断出现的跨部门团队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如何做好跨部门团队的考核,如何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新课题。

一要树立组织核心。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作风对下级影响极大。现在的社会是协作型社会,不仅要求员工掌握岗位知识和技能,还要求员工具备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突发实践的能力。在这个信息更新如此迅速的时代,每天学习新的知识,才不会被社会所淘汰。21世纪员工管理的重点已由过去的以员工集团为单位进行统一的一元化管理,向以每个员工为单位进行带有个性化的多元化管理转变。人力资源要致力于建立一种能把人的问题和企业发展综合考虑的考核机制,这样才能将员工的价值观发挥的淋漓尽致。

二要坚定统一目标。企业的目标和员工的目标一致是团队建设的最优化。团队概念的内涵应该是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其成员行为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很好的合作,追求集体的成功。必须要有自己的“作战”计划书,一旦队员们目标统一,发挥出每个人的最大能量,没有做不成的事情。就工作而言,工作无贵贱之份,只要每个人能在自己岗位上发挥的很好,再加上目标正确,那团队是最强的。为了打破部门考核的标准,我们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跨部门考核体系,无论员工在那个部门都可以进行追踪考核。对于绩效评估,部门经理要参与全过程,首先,要与人力资源部门一起确定评估标准、设计评估系统,因为评分标准的准确性与公平性对评估的成败影响很大。如果出现严重偏差,可直接导致员工辞职和损害团队目标的实现。其次,要注意操作过程的“正确性”。最后,及时恰当地把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给各职能部门,帮助部门分析其优缺点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帮助部门改进工作绩效。还要监督和评价评估系统,保证它们恰当地运用和实施。

三要优化组织环境。考评目标对于跨部门团队来说,主要包括: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实现进展、目标的难度、实施手段和工作态度等具体的指标。目标要尽可能定量化。跨部门团队的工作过程有前后联系和逻辑顺序,对预定目标的进度要求很高。对目标进度评价所采用的是均衡性指标,有助于增强公司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同时,也有助于增强部门内部人员的凝聚力,并在企业内部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可,而使整个公司的目标体系保持相对稳定。

四要合理经济报酬。金钱代表一个人在组织中的贡献和成就。以工计酬,公平合理,不合理的考核体系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跨部门团队绩效考评时,涉及到很多部门和人员,要做到对每个人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必须做好标准化工作。具体包括:考评目标标准化,考评程序标准化,组织标准化,方法和手段标准化。

五要提升自我价值。要根据其能力和兴趣,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发挥最大能动性。要让员工参与考核,让每个人认识到其在团队的重要性。员工积极地参与考核,可以使每个成员负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与企业一起发展。一个员工在为企业付出的同时,希望这种分工合作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所帮助,一个好的企业应该满足员工的这种需求。

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健全科学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自觉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点、优质高效的出行服务,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xx〕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国资〔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则

本方案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根据市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公交公司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计发的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服务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公交企业属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同时兼顾企业经济效益。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指符合相关程序任命的公交企业负责人。

三、考核的组织

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布置,由市国资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分项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和企业签定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下达考核指标,明确权责,确立考核与奖惩办法,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分季度、半年度进行督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四、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家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业,客观因素根据国务院国资委9号令规定审核确定。

2、年度控亏:公交企业通过政府补贴在一定期间不能弥补亏损,采取该指标。

3、其他经济指标:由市交通运输局按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标

1、公众满意度。根据服务投诉情况和随机调查结果确定。

2、员工满意度。反映企业工资收入、工作环境、民主管理、奖惩机制等各方面的情况。

(三)服务质量指标

1、特许经营管理规范

2、驾驶员服务规范

3、营运车辆整洁规范

4、营运秩序规范

5、线路、站点站牌设置规范

6、服务投诉规范

7、其他规范

(四)综合评价指标

指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计划生育、企业维稳及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五、考核方法

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的特点,确定其相关指标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项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一) 经济指标的考核计分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根据公交行业公益性服务为主、经济利益为辅的特点,确定分值为25分。

超过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超过5%,加0.5分;相对值指标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5分;

低于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低于5%,扣0.5分;相对值指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每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

(二)满意度考核计分

满意度考核分值为30分。采取100分制测评和随机问卷调查,分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平均90分以上为非常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 80-90以上为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70-80分为基本满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为不满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得分

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分值为25分。具体考核计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四)综合评价指标考核

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分值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负责人无绩效薪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0分。

六、考核的奖惩

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计分结果,直接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1、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工资是企业负责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发放,享受年薪后计减。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酬构成,基薪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的基薪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大小确定,应合理拉开差距,其薪酬系数控制在0.7-0.9之间。

年度薪酬计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数-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企业负责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时,计算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兑现

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实行“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市国资委会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门审核确认的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数作为兑现薪酬的重要依据。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按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每年年度终了,市国资委将审核后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拟定其薪酬发放标准,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后,兑现结算全年薪酬。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的80%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当期兑现,20%作为风险基金。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企业负责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足额缴纳。

企业负责人在任期结束、退休、岗位调整、辞职、辞退时,当年绩效薪酬应在任期或离任审计结束后半年内兑现。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酬。

对在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进行专项奖励。

3、风险基金管理

企业负责人的风险基金由企业制定相应办法并设立专账管理。

风险基金的扣罚:

(1)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企业负责人缴纳的风险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审计中发现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存在潜亏、虚盈的,应相应扣减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结束后结算发放。

七、薪酬管理与监督

1、企业根据本方案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国资委在对其审核后予以批复。

2、按照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逐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内岗位发生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薪酬。

同时担任多家公司负责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领取薪酬。

4、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市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业负责人的基薪、绩效薪酬和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业对其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实行台账管理。

6、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对于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成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借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机,超提、超发工资的,除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酌情扣发;

(3) 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扣发其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按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在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确定、薪酬结算方案。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况、年度总结报告。

(3)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的收入情况。

(4)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立情况及职务消费纳入个人收入发放的情况。

(5)企业负责人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6)企业负责人任职情况。

(7)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理由。

(8)企业负责人其他货币性收入情况。

8、企业在市国资委公布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后15日内,将本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

9、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应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参照本方案执行,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10、本方案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5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达到企业员工的双赢工作。

2、加深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长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创优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绩效考核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

(1)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每4个月考核的方法。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绩效部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百分制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4、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的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各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因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

B.员工: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工作业绩。

定性考核:劳动纪律,团结协作,服务质量,盘点工作,知识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适用对象

1、考核内容指业绩(定量)考核,业绩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

2、考核适用于正式员工(不含促销员、导购员)。

3、新到职员工从次月参加业绩考核,中途离职(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工作未满月者当月不参与考核。

4、内部调动者按照所在部门工作时间长短来划分,以调入时间超过半月的工作单位业绩为准,反之按调出单位当月业绩为准。

四、业绩考核指标/权重比例/考核范围/计算公式

1、参与业绩考核部分工资比例:

按参与考核员工岗位工资的10%进行考核(如员工的月工资为800元,其浮动工资为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领班的月工资为1000元,其浮动工资为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资为1500元,其浮动工资为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经理的月工资为20XX元,其浮动工资为200元即20XX元×10%=200元)

2、业绩考核部分的销售、毛利、费用、营业外收入、商品损耗率以财务预算为依据定量考核。根据部门经营特性和岗位职责分工,详细的`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占比、考核指标范

五、业绩考核奖惩标准

1、综合达成率为部门员工承担的考核指标实际达成率x对应的权重比例相加之和。

2、业绩考核奖惩与员工绩效工资收入挂勾,原则是员工只奖不罚,主管级以上人员按业绩考核实际综合达成率实施奖惩。

3、当月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奖惩在次月工资中体现,人力资源部于每月的20日下发各部门上月的业绩考核结果,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因不可控等因素影响指标达成),于25日前将部门意见汇总到人力资源部门,人资部门上报总经理或公司例会讨论后下发最终奖罚结果并执行。

4、如全店未完成预算的GOP指标,但部门或部组预算指标超额完成可单计算奖励(另报),如全店完成预算的GOP指标,但部门未完成预算指标不参与奖励。

5、综合达成率达到相应标准的则不奖不罚

6、奖励:

综合达成率100%,每增加1%,奖励该浮动权重额的10%

奖励举例说明:假设A为实际综合达成率

A.生鲜部某组的A=105%,

浮动工资奖惩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资标准为1500元,则可得奖金(1500×10%)×5%x10=75元。

B.其他人员的奖励计算方法同上。

7、处罚:

综合达成率100%,每减少增加1%,扣减该浮动权重额的5%。处罚扣款最高不超过个人浮

动工资部分

处罚举例说明:假设A为实际综合达成率

A.生鲜部某组的A=90%,

浮动工资奖惩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资标准为1500元,则扣款(1500×10%)×10%x5=75元

B.其他人员的处罚计算方法同上

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6

按照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全员制定责任目标。中心制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工作职责分解到各股室,各股室将工作任务定人、定岗、定责细化到人,每月根据每名职工实绩工作情况,由股室主任按“好、中、差”进行考核。

二、考核额度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市人社局、财政局确定的津贴部分的70%,每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津贴部分的3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中,好=津贴部分的.30%全额发放、中=津贴部分的30%一半发放、差=津贴部分的30%全额扣除)。

三、考核办法

中心主任负责对班子成员进行绩效考核,班子成员负责对各部室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负责对所属部室干部职工进行绩效考核。

四、共性考核

在职职工享受符合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在职职工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视为旷工,扣发旷工期间的日全额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日全额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21.75】累计达7天的,扣发1个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全年累计达15天的,扣发全年所有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视为自动离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在职职工请事假扣事假每天绩效工资【即:个人绩效工资÷21.75】。

在职职工不遵守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因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而不顾全大局,造成工作失职,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当月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五、特殊情况处理

1.经市人社部门备案(或三甲医院证明)的长期病休(半年以上)人员不纳入考核体系。

2.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各项考核奖金均按月计算并发放。

3.其他特殊情况,报经中心班子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其他

1.以上考核次月3日前,由各部室将上月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的绩效考核结果报送中心(台)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共性考核由人事股根据考勤每月汇总上报。

2.本《办法》(试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7

一、总则

(一)目的和宗旨

为加强公司对全体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规范和约束员工行为,持续改进提高员工绩效,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特制定本制度。

绩效管理宗旨包括: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和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计时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工。

(三)考核原则

1、业绩导向原则:坚持树立积极正确的绩效考核导向,突出效益和贡献,兼顾公平和公司、员工的可承受能力,合理拉开绩效考核档次,避免了考核等级的平均化。

2、岗职考核原则:以目标管理为重点,针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各自的岗位、职责,抓住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3、公开公平原则:以充分调动每一名员工的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做到考核办法的制定、考核过程对员工公开,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4、持续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岗位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二、考核组织与责任

(一)组织保证和权责

1、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公司总经理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监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绩效考核总体方案;批准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包括主管副总经理、各部室经理,下同)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负责考评范围内的绩效考核评价及结果审定。

常务副总经理负责:负责审批直接下级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对直接下级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分;负责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各项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发放的审核批准;

副总经理负责:负责审批直接下级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对直接下级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分;负责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各项绩效管理工作。

2、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综合办主任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综合办负责:制订有关绩效管理政策和总体方案;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对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员工考核资料的管理;员工各项正负激励的统计。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与评价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评分;负责批准直接下级的评价结果及对评价的公正性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直接下级的绩效面谈,并监督直接下级对其下属的绩效管理。

(二)绩效管理责任

1、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全公司上下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综合办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2、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识,不断改善和提高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三、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程序

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制定绩效指标和目标值——绩效形成过程指导——绩效考核——绩效面谈——制定绩效改进计划。

(一)制定绩效指标和目标值

1、绩效指标和目标值确定的一般规则是:每年初根据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制定或修订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指标及目标值,再由各部门负责分解细化本部门各岗位的绩效指标及目标值。

部门内各岗位的月度考核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各部门经理应根据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工作重心和岗位职责做调整,使之符合部门工作绩效提升的实际需要。

2、考核指标设立的原则

(1)可控性:指标能够测量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必须为被考核人所能影响;

(2)当期可测量性:指标能够测量的最短周期应与考核期一致;

(3)重要性:指标项不宜过多,注重于对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关键指标,根据各期工作重点有所侧重,一般为8个;

(4)一致性:各层次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完成上一级目标为基准。

3、部门内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包括:量化目标(工作成果)考核、追加目标和任务(指令性工作)考核、工作行为考核、工作态度考核、管理能力和行为考核、不良事故考核等。临时考核项目可在考评表的“其他加减分”栏目做相应的加分和扣分。

各部门分解制定部门内各岗位的绩效指标时,应根据员工具体岗位职责,在上述考核内容中选取组合相适应的员工个人考核内容。

4、如考核期内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有重大调整,则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可以随之调整修订。

(二)绩效形成过程指导

各级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等如实记录,以便为实施和改进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三)绩效考核

各级管理人员在考核评分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避免主观误差和个人偏见,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四、考核评定

(一)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工作按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另行拟定实施方案细则。

(二)主管及主管以下人员月度考核流程

五、月度考核结果运用

(一)月度绩效考核得分与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1、员工月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x绩效系数x绩效考核得分率

2、各部门按月向综合办提交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考评表和得分统计表,由综合办负责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审核、计算员工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发放。

(二)月度绩效考核得分与员工不称职认定及其处理挂钩

1、在6个月内,员工累计三次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视为不称职,由各部门列入培训对象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并报综合办备案。

培训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重新上岗。培训期1-3个月,培训期间绩效工资按80%发放,即:培训期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x绩效系数x绩效考核得分率x80%。

培训期满仍不能达到原岗位要求的`,列入转岗对象,调离原岗位处理,由各部门负责人书面提议并报请公司按程序批准后交综合办执行。

员工不同意转岗或转岗后仍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年度内,员工累计五次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三次低于70分的,视为不称职,列入转岗对象,调离原岗位处理,由各部门负责人书面提议并报请公司按程序批准后交综合办执行。员工不同意转岗或转岗后仍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获得批准的请假而被扣减绩效得分的,不在上述1、2条处理范围。

六、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沟通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时,应与被考核者面谈。因出差无法进行面谈的,应予以电话沟通,并做好相应记录。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帮助考核者发挥强项、改进弱点。

2、讨论被考核者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

3、反映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对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如:自我努力,进行培训,调动工作岗位,重新分配工作职能等),并制订下阶段的目标,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二)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绩效管理制度作为企业核心制度具有一定刚性,不能经常进行调整,但是当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进行相应调整。

(1)当本制度的依据和条件发生重大改变时,综合办应及时组织对制度的适宜性、符合性进行评价并对需改进的条款进行修订,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和审批后执行。

(2)当公司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综合办应组织对各中层管理岗位的月度绩效考评表作适当的调整。

(三)考核结果归档

员工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材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综合办须将原始表格归档,员工个人和考核者只能保留复印件。

考核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资料都属于保密资料,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被考核者本人、被考核者所在部门负责人、人事和公司领导公开,对其他人一律保密。

(四)考核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均可在一周内提出申诉。被考核者首先应与考核者或所在部门负责人沟通来解决。未能解决的,可向公司综合办提出申诉,综合办须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给予答复。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综合办制定并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制度自xx年4月21日起执行。

绩效管理优化方案 篇8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

2、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

(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5)其他。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1、考核项目考核指标权重评价标准评分

工作业绩定量指标销售完成率35%实际完成销售额÷计划完成销售额×100%。

考核标准为100%,每低于5%,扣除该项1分。

销售增长率10%与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销售业绩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现负增长不扣分。

新客户开发15%每新增一个客户,加2分。

定性指标市场信息收集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否则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条,每少一条扣1分

报告提交5%。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报告交到指定处,未按规定时间交者,为0分。

3、报告的质量评分为4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为0分

销售制度执行5%,每违规一次,该项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5%

1分:较弱,不能及时的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

2分:一般,能对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3分:较强,能对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能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分:强,能迅速的对客观环境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沟通能力5%

1分:能较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说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灵活运用多种谈话技巧和他人进行沟通。

灵活应变能力5%,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能灵活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作态度员工出勤率2%。月度员工出勤率达到100%,得满分,迟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内)。

4、月度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该项得分为0

日常行为规范2%违反一次,扣2分。

责任感3%0分:工作马虎,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态度极不认真。

1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但对工作中的失误,有时推卸责任。

2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承担公司内部额外的工作。

服务意识3%出现一次客户投诉,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三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月工资的.20%;业绩考核额度占15%;行为考核额度占5%。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为当月工资的80~140%。

5、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五、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由销售部经理进行。

六、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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