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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20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21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21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20)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21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21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镇2022年共实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8项,共计下达我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各类资金72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项目下达资金共计169万元,分别为皮坊村道路及水毁修复工程、九龙村洪湾电站路工程、河东村道路及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1-10月。其中皮坊村丰龙组新建水泥路长915米、宽3.5米、厚0.2米,龙虎路护岸长19米、高1.2米,1000涵管长10米,跌水井1口,路面恢复45平方米;王湾路护岸长7米、高4米,600涵管长4米,路面恢复7平方米;仓房路护岸长20米高0.5米。九龙村新建水泥路长950米、宽3.5米、厚0.2米,1000涵管长8米,800涵管长8米。河东道路长1100米加宽1.5米,清塘路护坡长72米、宽3.5米,水沟44米,护岸长9米、高6米。有效改善脱贫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降低生产、生活交通运输成本,促进生产发展、脱贫致富。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总体目标:新修水泥路长1865米,道路长1100米加宽1.5米,新修跌水井1口,涵管22米,新修路边驳岸等若干处;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道路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及时率100%,2022年2月完成施工方招投标时间,2022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2022年7月项目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已拨付168.3万元,上缴结余资金0.7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阶段性目标: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出行条件,促进生产发展、脱贫致富;通过农业产业项目和集体经济项目,以农业务工、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脱贫户增收。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成立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评价小组,组织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监管服务小组,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服务,监督施工主体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标准施工,确保材料符合设计标准或国标,对施工中的关键环节点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好项目初验和决算工作,并督促、指导项目办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认真完成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填写好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三张表”。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我镇项目组织实施的内容与年初制订目标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产出目标方面:按照资金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所有工程量的施工,项目经村、镇、县级主管部门三级验收合格率为100%。
硬化水泥路长1300米、宽3.5米、厚0.2米及附属工程,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道路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及时率100%,2022年2月完成施工方招投标时间,2022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2022年7月项目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已拨付168.3万元,上缴结余资金0.7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效果目标方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受益脱贫人口119人,项目可使用年限预计10年。带动道路周边脱贫人口人均增收200元,脱贫村村组道路硬化路率达到100%,脱贫村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20分钟,道路扬尘、道路畅通和道路整洁状况明显改善,皮坊村、九龙村、河东村的交通运输状况明显改善,新建道路列养率达100%,受益人口满意度95%以上,乡村组满意度98%以上。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保证道路寿命,保证农村交通条件保持良好状态,使道路可以长期造福于农村居民,调动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的积极性。交通运输状况明显改善,道路扬尘和整洁状况明显改善,减少道路污染,优化道路环境,筑起生态廊道,实现路景和谐融洽。
2、带动受益脱贫户持续增收,为更多群众提供了就业岗位,推动我镇农业产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大幅增收,基础设施项目持续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
3、畅通与拓宽商品流通渠道,使特色农副产品较好地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模式,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项目实际绩效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我镇2022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支出未偏离绩效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和纠偏建议
我镇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村级考评,定期对村级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纳入考评内容,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同纳入考评,加强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纪律,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镇、村两级建立监督举报台账,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办理,并要求一周内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职能:我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承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数据库、客商资源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签约和推进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规划的编制。人员编制15名,现有人员14名,内设科室五个,办公室、项目科、招商引资协作科、项目代办科、党建办。
2.项目立项依据: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协调服务全市各级部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暨党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实施主体:赤水市投资促进局4.项目实施计划及主要内容: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协调服务全市各级部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暨党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项目预算情况:项目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万元,属于财政拨款。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是由我局每年向市政府和财政局请示后,得到市政府和财政局批示后,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并不是专项项目的经费,但根据决算要求,将该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包含我局业务工作所有支出及驻外招商办工作经费。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
项目预算调整情况:截止到12月31日,我局20xx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115.37万元,属于财政拨款。
(三)项目预期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重点产业签约项目85个,签约资金174.51亿元,占全年目标数130亿元的134.24%;实现重点产业到位资金79.97亿元,占全年目标数100亿元的79.97%。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是由我局每年向市政府和财政局请示后,得到市政府和财政局批示后,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并不是专项项目的经费,但根据决算要求,将该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包含我局业务工作所有支出及驻外招商办工作经费。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未纳入到年初的预算批复中,故年初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为175.4271万元为基本支出,属于财政一般公共支出;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57.68%、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xx年度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完成,资金使用合理且合规;(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年初预算,力求预算全面、真实、有效。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筹集到位,按到位资金实施进度推进,开展进度跟踪,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三是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四是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工作常态化。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我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市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承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咨询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有关事项;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市重大项目的动态情况、政策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数据库、客商资源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做好项目签约和推进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制定了工作制度(含财务制度),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及时进行招商引资资金拨付。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对应单位的通知》(黔地灾防指办发〔20xx〕4号)
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驻县技术保障工作组名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xx〕393号)相关规定,为了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增强技术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聘请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安全。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做好我市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勘查等技术工作。
(四)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根据20xx年度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用于我市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保障经费,该资金已完成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待支付。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数量指标:聘请专业地勘单位1个;
质量指标:满足我市20xx年度地灾防治技术支撑要求;
保障时限:20xx年度;
成本指标:保障经费≤20万元;
社会效益: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我市地质灾害技防能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
无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xx年3月1日,市人民政府与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签订赤水市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责任书,并明确服务内容。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按照赤水市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责任书完成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技术支撑。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聘请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作为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安全,保障经费为20万元。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市地质灾害技防能力。受访干部群众满意率大于90%。
(三)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经济效益:通过技术保障,及时发现灾险情并进行处置,降低灾险情造成的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一致。
(五)项目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技术保障单位为我市20xx年地灾防范提供技术保障支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技术保障经费已完成拨付手续,未支付。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积极完成支付程序。
(三)绩效跟踪结论
为了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增强技术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聘请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安全,目前已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对应单位的通知》(黔地灾防指办发〔2019〕4号)
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驻县技术保障工作组名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393号)相关规定,为了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增强技术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聘请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安全。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做好我市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复查,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勘查等技术工作。
(四)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根据2021年度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用于我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保障经费,该资金已完成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待支付。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数量指标:聘请专业地勘单位1个;
质量指标:满足我市2021年度地灾防治技术支撑要求;
保障时限:2021年度;
成本指标:保障经费≤20万元;
社会效益: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我市地质灾害技防能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
无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21年3月1日,市人民政府与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签订赤水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责任书,并明确服务内容。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按照赤水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保障责任书完成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技术支撑。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聘请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作为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安全,保障经费为20万元。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我市地质灾害技防能力。受访干部群众满意率大于90%。
(三)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经济效益:通过技术保障,及时发现灾险情并进行处置,降低灾险情造成的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一致。
(五)项目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技术保障单位为我市2021年地灾防范提供技术保障支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技术保障经费已完成拨付手续,未支付。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积极完成支付程序。
(三)绩效跟踪结论
为了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增强技术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聘请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地灾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灾险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安全,目前已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提高居民生活的环境质量,服务城市经济发展,确保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发挥正常效益,按要求实施城维费项目,主要指标是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社会公厕34座,日城区环境卫生保洁面积238万平方米,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以上,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率100%,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拆除率100%。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对城市道路、赤水大桥、路灯、护栏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城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城区公厕管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城区部分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以及相关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维护。
(四)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759万元,全部是本级财政资金。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主要指标是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社会公厕34座,餐厨垃圾处理500吨,日城区环境卫生保洁面积238万平方米,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以上,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率100%,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拆除率100%。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
经核对,绩效目标设定与年初计划一致,未作调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下设赤水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赤水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局制订了《赤水市市政维护管理办法》、《赤水市环卫保洁管理制度》、《赤水市公厕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城维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我局下设二级机构赤水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赤水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项目组织实施的内容与年初制订目标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城区环境卫生保洁面积238.16万平方米,垃圾场渗滤液处理11084吨,餐厨垃圾处理606.22吨,免费开放社会公厕34座,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1.62%,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拆除率100%。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1.通过有效及时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城市美观,打造美丽赤水,促进经济发展。
2.通过灯光亮化,美化商业建筑外观,促进内需。
3.美化旅游环境,为我市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4.城市居住环境改善,为创文明城市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5.解决了454人就业。
(三)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 通过实施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清扫保洁力度,为进一步净化空气起到实效。
2.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及时将垃圾收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有效的利用可回收资源,降低环境污染。
3.对环卫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
(四)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1.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原因是环卫保洁费年初预算严重不足。
2.环卫保洁费1至11月按预算进度应产生费用2529.08万元,实际产生3662.59万元,较计划目标增加1133.51万元,原因环卫经费市财政年初安排预算与实际需求严重偏少。
3.垃圾处置费资金执行率较计划目标偏少,原因是市财政局财力紧张未及时支付已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费用。
4. 市政设施维护费资金执行率较计划目标偏少,原因一是市财政局财力紧张未及时支付已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费用,二是市财政财力紧张调减年初预算数,全年实际安排支出51.44万元。
5.拆违整治经费年初预算20万元,现已支出10万元,由于财力紧张,市财政局已决定不再安排支出。
(五)项目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按现有执行轨迹,能达到年初制订的绩效目标任务和效果,可能产生的问题的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城维费年初安排预算不足,导致每年都要打报告追加预算才能满足实际需求。
2.由于财政财财力紧张,城维费支出不能及时拨付,导致资金执行率与年初制订的目标偏差较大。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1.建议市财政年初安排城维费应以上年实际支出为基数,并根据城市发展状况适当增长。
2.积极与市财政对接,及时拨付城维费资金。
(三)绩效跟踪结论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基本达到了项目实施的预期绩效目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