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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备货方案 篇1
一、医疗设备档案的内容
1、全院和各科室医疗设备报表,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产地、价格、经费来源、设备分类、用途、购置日期、启用日期、使用科室等。
2、医院每年通过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的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大型设备申报文件和医疗设备的出入库登记。
3、医疗器械审批表、医疗器械论证表、考察报告、谈判记录、设备委员会讨论备忘录、供应商资质证明、医疗器械三证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需政府采购的要填写政府采购登记表,需国际招标的要招标协议、投标文件,需进口设备的要外贸协议、货运单、海关报关单、商检部门的检测文件、免税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报价单,是大型医用设备的要厅、部下发的大型设备资源配置许可文件。
4、货物配置清单,随机文件,医疗器械开箱验收鉴定书,产品价格,产品样本,使用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合格证。
5、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安装调试记录及使用维修记录,性能鉴定书。
6、医院每年强制检定医疗设备统计表,各类医疗设备的计量要求和标准及计量结果与计量周期。
7、设备改装、医疗器械报废审批表。
二、医疗设备档案的作用
1、便于把好医疗设备购置的第一关
医疗设备按照其功能可以概括为诊断设备、治疗设备和辅助设备三大类。医疗服务的需求最先反映在设备档案之中,它是医疗需求的第一信号,它能为临床科室是否购置新设备提供可靠、有用的依据。在这三大类中,哪些急需采购、哪些暂时不购、哪些坚决采购,通过查阅设备档案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在三大类医疗设备档案管理中,整理和建立诊断设备档案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一所综合性医院尤为重要。正确选购诊断设备有利于患者病情的有效治疗,盲目和重置设备必然给医院带来不必要的浪费。此时此刻,设备档案需要发挥有效地引导作用,通过已建立的医疗设备档案体系把好第一关,确定购置与否,避免重复购置,为医院把关,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2、方便医疗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通过医疗设备的使用记载,查阅设备的技术情况、完好率、利用率、维修率、报废率,从而提前报告和督促有关维修科室及时进行医疗设备维修。坚持把设备运行状况记录纳入设备管理系列,虽然有一些麻烦和难度,但做好了之后就能够拓展和延伸医疗设备档案管理服务的范围,为医院降低成本,增加可观的经济效益。正如我们工作中平时所见,有些科室为了获得短期经济效益,对使用率较高的医疗设备长期使用磨损,无记录、无记载、拼设备拼消耗,一旦出现故障,维修起来十分困难,有些因维修费用高昂而提前进入报废行列,其结果是不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会影响病人的继续诊断治疗。
3、提高医疗技术人员对设备档案知识的认识
通过对医务人员宣传档案方面的知识,提高医疗技术人员的档案意识,进一步了解设备档案的范围、类别以及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途径,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注重档案资源潜在的知识价值,注重原始资料的积累与保存,为今后仪器设备的良好运行提供更好的保障,进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医疗设备档案的管理
1、强化归档意识,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制度化管理。制度建设是做好档案工作的有力保障,建立并完善设备档案的保管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设备档案处于最佳保管状态,便于随时开展有效的服务。建立并完善设备档案的借阅与使用权限制度,严格控制设备档案的查阅,严禁非技术人员未经允许查阅设备档案,加强设备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标准化管理。设备档案管理正在纳入医疗质量目标管理制度中,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到最后的分类、编号及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的书写符合档案局对设备档案要求的规定及标准,做到条理清楚、目标明确、保存完整,为今后的提供利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3)现代化管理。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档案部门需要不断更新技术和设备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档案人员也必须具备现代计算机的实际操作能力,可以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科学的管理和保存档案,逐步提高医疗设备档案的管理水平。通过互联网建立统一的医疗设备档案数据库,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便于医疗设备使用效益的分析,充分发挥档案的潜在价值,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提供信息保障,为医疗工作提供高效、优质、快速的服务。
2、将设备档案的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目标管理
设备档案应纳入医院的医疗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专职档案人员目标管理体系。要设立档案管理委员,由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综合档案室下设设备档案分室及兼职档案人员,建立科学的、完整的档案管理网络。
医疗器械备货方案 篇2
为应对新冠疫情发生时封控区的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户,有效保障我镇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配送流程。重点制定好疫情发生时生活物资如何从集中配送点分送到户的工作路径、联络机制、分配方式等流程,确保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居民手中,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设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存点,如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负责存储和接收物资;各村根据小区、组、户数等实际情况,每个村设置1个以上集中配送点,负责分装物资;各组合理配备志愿者数量。
二、组织领导
指 挥 长:熊雨春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王 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朝飞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李吉松 镇党委副书记
金鑫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永胜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兴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罗大雄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宿华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袁端雄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昌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加建 镇人大副主席
王文萍 罗悃卫生院院长
陈 英 罗苏卫生院院长
杨光佐 沟亭卫生院院长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人员情况。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以村为工作单元,通过网格摸排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提前摸清人员信息。
(二)规划集中配送点和组织配送力量。疫情发生时,生活保障物资由镇储存点(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迅速运往村里的集中配送点,再由集中配送点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分装,志愿者根据服务的区域到相应集中配送点领取物资,进行配送到户。
1.合理确定集中配置点数量。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合理安排各村需要设置的集中配送点数量,用于临时存放、分装物资。
2.科学选取集中配送点。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和区位分布等,选取配送点位置。充分利用村里小卖部、物业用房、空旷场地等,搭建临时帐篷、备桌椅、设登记处,设置一米安全线,按要求对配送点周围环境进行消杀,设置醒目标识牌。
3.有效配备配送人员。以村为单位,利用网格,用好联户长和志愿者,按组合理配备配送员数量。每个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人员及工作流程,明确安排接货人员、卸货人员、配送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农户,在实际分配配送人员时,要适当予以倾斜,确保配送力量有一定充裕度,确保封控村生活物资配送到户。
(三)严格执行封控区配送流程。封控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米、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并明确价格。按照足不出户原则,物资送达配送点,由配送点负责人进行清点登记,并联系户长和志愿者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送到每家每户门口,配送员离开后居民方可开门领取,避免与配送人员直接接触。
(四)提前做好动员宣传准备。要做好“前期准备”宣传工作,主要宣传配送流程、集中配送点位置信息、集中配送时间段等,让群众了解到各种配送信息、配送方式,提高实际配送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启用生活物资配送方案,保障新冠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村、各网格微信群、村委会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要慌,蔬菜到了不要抢,安心在家等配送,确保疫情期间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居家防疫。
医疗器械备货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度本方案。
一、采购程序
1、制定合格供方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办法与标准要每年修订一次。
2、成立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并每年进行增删专家成员。
3、每年进行一次合格供方评审,评定出合格供方目录。
4、制度医疗器械准入条件,必须由科室申请,专家论证,医疗部门审核,院领导审批方可准入。
5、制定医疗器械采购流程及特需流程,目录内品种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6、评定医疗器械采购目录,编制医疗器械采购计划,按流程进行审批。
二、验收程序
1、制定医疗器械验收标准、验收时间和验收人。
2、入库验收,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能够追溯至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三、仓库管理
1、制定仓库医疗器械库存数量与时间周期标准,严格限制库存数量与时间。
2、制定仓库库存温度、湿度、空气流量标准。
3、遵守库存存放标准,距离地面不小于10CM;距离墙壁不小于30CM;距离屋顶不小于30CM;距离供热管网不小于30CM。
四、领用管理
1、制定科室领用时间、数量标准。
2、规定领用手续办理程序。
五、临床使用管理
1、科室仓库遵守距离地面不小于10CM;距离墙壁不小于30CM;距离屋顶不小于30CM;距离供热管网不小于30CM规定。
2、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植入物使用记录完整;病历植入物合格证粘贴100%。
3、科室有危险品的请领记录、危险品的使用有登记。
4、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批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对使用后的医用耗材等,属医疗废物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毁型有记录,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5、所有医疗器械在有效期内,无过期失效现象。
六、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管理
1、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管理工作。
2、发生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上报,并留有上报记录。
3、发生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后处理措施的记录。
4、发生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后、分析报告及预防措施记录。
七、监督检查管理
1、定期(每季度末)检查、考核医学装备(院医疗器械)采购部门、管理部门(医务科、设备科、审计科、督查室等)、院医疗器械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知晓、履行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督导持续改进。
2、定期(每季度末)检查、考核,医学装备相关科室院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决策、档案管理、监管、审计、仓库管理、使用情况,
3、定期召开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反馈、督导落实,做到持续改进。
八、持续改进管理
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管理是指对全院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管理,其管理内容包括医疗器械采供、医疗器械存储、医疗器械使用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与安全管理,及对医院各病区所储存备用医疗器械进行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达到质量与安全的持续改进。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供货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委托授权书等。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5、仓库保管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产品注册证号等并签名确认。
6、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20厘米,距墙壁≥10厘米;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7、科室使用前应检查产品批号、效期、包装是否完整等。
8、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根据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的要求处理并上报设备科。
9、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设备科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10、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须统一收集、集中焚烧,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1、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12、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植入性、介入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医疗器械备货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应急救灾物资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强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预案编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20〕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21〕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20〕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响应程序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四、组织保障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2、提出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调动、严重紧缺物资的计划采购、物资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处置措施;
3、协调发改委、财政、交通、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计划采购、运力保障和物资供应工作;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执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保障工作落实;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3、检查督导相关物资储备部门和物资使用管理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 长:
许武松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
张仁义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范静杰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朱 茗 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处长
俞 炯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处长
王伦吉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处长
兰拥军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处长
王 挺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联络员:
戴亭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庄水彬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靖超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干部
陈达洁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三级调研员
郦 炎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副处长
李志海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干部
邵 辉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五、应急物资准备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六、响应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备货方案 篇5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医疗器械备货方案 篇6
1.目的
为了对采购实施的活动进行规范,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研发物料、生产物料,仪器设备、设施、服务采购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由公司负责采购的部门/岗位编制、修订和宣贯本文件。
3.2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与采购有关的部门/岗位,据此文件执行。
4.内容购产品的控制要求
4.1.1根据物料影响产品的重要程度,所有的采购生产物资分类如下:
A类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的物资。
B类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性物资,一般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略有影响但通过采取措施可纠正的`物资。
C类物资:其它用于产品的辅助物资。
D类物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监视测量装置等。
E类物资:提供服务类物资(灭菌服务、运输服务、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校准机构)。
4.1.2技术部负责编制批准定型产品的采购清单(规格书)。
4.2采购流程
4.2.1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需采购的物品,填写《采购申请单》。
4.2.2负责采购的部门根据需求部门填写的《采购申请单》,结合库存要求、实际库存情况及采购、加工周期等,编制《采购计划》审核批准后实施。
4.3采购供应商选择
4.3.1按《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执行,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负责采购部门/岗位应在合格供方内实施采购,填写《采购申请单》。
4.3.2对临时性或一次性采购的A类、B类物资,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单的供方,经批准后方可向其采购;
4.3.3当因某些原因无法采购到所需物资,需要用其它物资来替代时,采购部说明原因,交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必要时对物资进行测试或试用,批准后方可替代。
4.4采购物资的检验
4.4.1采购物资到货后,填写《送检单》,按《产品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执行。
4.4.2检验合格后的物资,填写相关记录办理入库手续。
4.4.3D类物资依据类型按《生产设备和工装夹具控制程序》、《检验仪器设备和工装夹具控制程序》和《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验收。
4.4.4E类物资,依据《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验收。
4.5不合格品处理
4.5.1当A、B类来料发生不合格时,由质量控制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2当C、D类来料发生不合格时,由采购部门实施退换货处理。
4.6采购记录的管理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上级文件
5.1《质量手册》
6.相关文件
6.1《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
6.2《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3《生产设备和工装夹具控制程序》
6.4《检验仪器设备和工装夹具控制程序》
6.5《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6.6《记录控制程序》
7.本文件产生的文件/表单
7.1《采购申请单》
7.2《采购计划》
8.流程图
医疗器械备货方案 篇7
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压力依然存在,为提前做好新冠肺炎及其他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全区医用防护物资物尽其用,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办函【20XX】61号)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战略部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物资储备原则,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总体决策部署,实行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牵头,发改、卫健、工信、财政等多部门分工合作,相关成员单位加强联动、相互配合。
(二)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分工,细化储备物资的范围和原则,加强物资储备的调度推进,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三)科学测算、留有空间。结合疫情以来物资需求变化和经验,结合常住人口、疫情变化、医疗卫生机构现状等因素,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物资储备量暂按30天总用量进行测算,并适当留有备用或应急空间。
(四)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本着实事求是、按需储备、提倡节约的基本原则,结合物资对储备条件、保质期和用量大小等具体要求,进行分类、分级、分点储备,避免造成物资浪费。
三、储备方式
(一)实物储备。医院和疾控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卫健部门发布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储备清单进行实物储备,确保30天需求量。
(二)合同储备。与具备物资生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签订合同,确保按30天需求量储备。
(三)产能储备。本区范围内物资生产企业在产能范围内保障本区物资需求。
为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以上三种储备方式应优先考虑本地企业。
四、组织领导
按照区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应急保障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和储备工作,研究和协调物资保障的重大事项;全面掌握物资生产和储备情况,解决影响物资供需、生产、储备和运输等问题;对全区物资进行统一储备、统一调配和紧急处理报请区疫情指挥部;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物资随调随用。
组长单位:区发改委
成员单位:区卫健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区、场)人民政府。
应急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五、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定期调度”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逐项落实。
(一)区发改委
1.负责牵头应急保障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和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区物资进行测算,并组织采购。
2.负责与公共卫生储备储备企业按30天需求量达成合同储备协议。
3.根据区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密切联络各成员单位,提请区疫情指挥部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对物资储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
(二)区卫健委
1.负责对全区卫健系统进行测算,制定区直医院(含疾控)、各乡(镇、街道、区、场)卫生院的物资需求清单。
2.建立全区卫健系统储备库清单,定期将储备情况报应急保障组办公室。
3.强化对物资储备工作的日常调度,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专业指导和日常检查,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控)的实物储备量在30天以上用量。
(三)区工信局
1.负责对全区物资的生产调度和产能统计;定期报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在需要时进行统一调配。
2.区分不同级别的疫情突发情况,制定详细的物资提产扩能预案,确保物资产能平时能稳定、突发情况能稳住。
3.协调解决物资生产企业的原材料、用工、技改等有关生产的困难。
(四)区医保局
负责协调对接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为物资采购提供技术支持。
(五)区市监局
负责对提供产能储备的生产企业进行资格认证,对其生产的物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六)区财政局
负责对物资储备工作的经费保障。
(七)各乡、镇、街道、场、区人民政府
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区域范围内物资的储备,加强物资生产企业的日常调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引导本地物资生产企业稳定产能,并定期将生产、储备及其他重大事项报区指挥部应急保障组办公室备案。
(八)其他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其他各成员单位依照部门职能,负责协调处理物资生产企业的用工、水、电、气以及运输保障工作;区红十字会等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做好物资的寻赠寻捐和接收移交工作,其他有关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思想上不得丝毫松懈
当前,疫情在全国各地偶发的情况仍未从根本上杜绝,各成员单位应继续加强对本地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思想上不得丝毫松懈,要持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忌对疫情防控形势和物资储备工作盲目乐观。
(二)强化担当,落实上不得推诿扯皮
物资生产、流通和供应,涉及面广、牵扯事项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责任分工安排,将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进一步细化任务指标、量化事项指标,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物资保障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和信息共享,同时,要明确具体经办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确保目标有底数、任务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