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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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方案

请欣赏生鲜蔬菜配送方案(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篇1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 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 1 辆,提供金杯海狮1 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 1 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1、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2、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3、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4、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⒈、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⒉、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⒊、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⒋、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⒌、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⒍、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 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⒎、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一、作业时间

为了保障送货时间的及时性,员工上班时间从早上6:00开始,早上早下。通过作业时间前提,保证配送时间在顾客要求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

二、快速响应

学校下达要货订单后,订单经过汇总、分析后交到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肉品的采购。如果是自养猪,采购部与养殖负责人进行沟通,当天把生猪送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

第二天新鲜肉品进入库区,质检人员经过检验后直接进入加工区进行分割,分割师根据客户要求把白条猪进行分割。分割后的猪肉产品进行称重、开票,然后由物流车进行配送。做到整个流程连续作业,无间断作业。

三、送货

根据顾客需求,进行线路调整。时间紧、距离远的客户优先发车进行配送。做到优先分割,优先加工,优先开票,优先装车,优先发车,优先配送,保证客户的时间需求。

四、售后处理

当产品配送出去后,发生顾客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处理。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然后以最快的时间给客户进行调货。其它问题,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进行沟通,解决客户问题。

四、人员配备方案

如今的农副产品销售配送部已是一个专业化的配送中心,并拥有一个专业化的配送团队,拥有自己各类型专职配送汽车15多辆,包括2台应急专用车辆,有专职的切配加工、包装专职人员20人,有一个200平方干净卫生配套设备完善的切配加工场所。 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与锤炼、学习和成长,我们形成了一套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

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员工有章可循。

第二,强化现场主管责任制:有效地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建立员工相互间合作的良好关系。

第三,加强出品质量责任管理:建立出品质量管理登记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定期进行出品质量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

一站式采购

根据市场分析及客户的要求,公司领导人果断转变思路,率先撤消大型物流仓库,由原来的批发采购→装卸→仓储→装卸→现场,直接变为蔬菜基地采购→加工→现场。极力降低物流成本,充分保证食材的新鲜、多样、灵活之需求。 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

近年来,常有媒体报道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十分让人担忧。公司本着宁保一分险,不省三毛钱的原则,从源头把好食材卫生关,决不购买变质、变味、不新鲜的食材。在食材加工中,严格按照有关食材卫生操作规范实行。在环境卫生方面严格按7S标准执行,并对所有现场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卫生隐患。

配送部严格按照食材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率先在同行业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作业流程和服务标准。严把食材质量关,实施溯源制度,注重过程控制,每道环节进行食材安全检测,已形成从种植养殖、原料采购、保鲜加工、储藏运输和送货上门的一体化服务,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健康保障体系。

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做真正的食堂配送专家,是我们坚持不懈的追求!

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是公司创业发展的宗旨,基业长青的根本!我们愿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起,共同振兴我国农产品配送服务事业,推动农业和食材安全的大发展!

五、服务承诺

我配送部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特对质量、数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配送的食材质量。所有蔬菜等等保证来自长期合作蔬菜基地,任何时候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各品种均经卫生、防疫、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检验检疫,杜绝质量伪劣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一罚五十。若所送货物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属我公司责任的,由我配送部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保证提供每日食材的质量检验报告,我配送部每天有一个工作人员,保证在食材送到食堂后,收去食材样品送到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保证在当天10.30分食堂开餐前提供每日食材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保证送货品种齐全、数量准确,所有送货数量以客户验收为准。

三、不需要加工的食材,早上8.00送到指定地点,对于现场加工食材,保证在早上8.30分完成加工,保证有配送应急预案。每天的供货时间(包括客户临时加单、补货)由客户指定,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送货上门,如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罚款当次金额5%,超过1小时罚款30%。如有意外情况,我们可以保证从配送部最近的摊位配送食材来供应。

四、保证配送的食材按要求进行粗加工并且干净卫生。对配送的食材并进行分类包装。对具体的食材产品用保鲜盒、保鲜袋、保鲜桶进行分类包装。

五、本项目我配送部固定人员为10人,我方派2台专车和专人,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保证客户的任何需要都得到即时的落实。

1、实行实名登记制上岗,上岗人员必须配带本配送部的盖章工作牌。

2、本配送部保证每日安排上岗工作人员3人为食堂服务。

六、我配送部有关负责人每月定期上门回访跟踪客户,随时了解客户各种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做出处理。

七、配送部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代表,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配送部严格执行7S管理,注重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品的卫生符合要求。

九、严格按照HACCP为依据建立食材安全管理体系并贯彻执行。

十、以ISO9001:2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确保产品品质。

十一、严格按照国家饮食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

十二、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证品质,份量,用心服务;

十三、100%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流程化,形象统一化;

十四、我方所有员工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并接收合作客户的相关纪律约束;

十五、对食用本配送部所有提供的的任何食材而导致食物中毒,我配送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后果;

十六、100%保证零事故的发生,若因我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的工业安全如火灾等事故,我配送部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十七、随时接受服务方的改善意见并实时妥善处理;

十八、保证不将项目业务转让给第三方,随时配合贵方相关检查及需协助之事宜。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篇3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

成员:

2、监督组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篇4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篇5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

成员:

2、监督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篇6

为降低蔬菜流通成本,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丰富市民“菜篮子”,有效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确保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蔬菜直销点批发配送中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充分发挥两个配送中心密切产供销一体化的功能,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本着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及“就近、方便”的原则,有效建立两个配送中心与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乃至疆内外其他蔬菜生产基地的直销供应长效机制,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价格基本稳定,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一)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两个配送中心的主体功能是蔬菜配送,而不是市场,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委托具有完善的配送体系、经济实力强及专业化管理程度高的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蔬菜配送中心的管理和经营主体。两区要分别成立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商务、农牧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配送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两个配送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经营;建立健全配送中心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其经营发展;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其正常经营并提供良好服务;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形成配送中心“上连蔬菜基地、下连各直销点”的运作机制。积极发挥直销点配送企业的作用,引导和组织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基地蔬菜进入配送中心进行分拣、加工和配送。两个区要加大调研力度,依据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准确掌握辖区内市场所需蔬菜的品种、数量和价格等市场信息,直接从配送中心进行采购,不足品种和数量通过其他市场调剂和补缺,确保蔬菜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配送到各直销点,实现以销定产、以需定供;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费用,发挥配送中心的蔬菜价格等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辖区内以及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团体、院校食堂及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在配送中心批发配送蔬菜。为两个配送中心分别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配送力量,指导配送企业完善冷藏冷链设施,直接将配送中心分拣、加工后的蔬菜配送到直销点,确保蔬菜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上市均衡。两个区要充实检测力量,加强配送中心的`日常检测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二)市商务局:加强政策协调行业指导,确保配送中心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对外协调、沟通和服务,牵头组织农牧、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所在地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和巩固两个配送中心与疆内外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购销关系。充分发挥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经纪人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及周边蔬菜生产供应情况,与蔬菜生产基地、菜农签订远期购销合同。引导和组织市场经销大户以及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的农业合作社和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当地蔬菜配送到两个配送中心。发挥供销社的作用,采取“农超对接”等方式积极组织和调运菜源。丰富蔬菜品种,如果两个配送中心的蔬菜品种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可通过乌鲁木齐市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其他渠道进行调剂。负责配送中心运行中的政策协调落实工作,搭建供求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地的种植信息和消费市场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实现产销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引导和协调两个配送中心及各直销点建立价格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蔬菜储备体系,协调为蔬菜配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两个配送中心价格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吐鲁番和昌吉地区的蔬菜平均价格必须低于当日北园春一级批发市场同类品种、同等质量蔬菜批发价格。

(四)市农牧局:加大两个配送中心农产品检测力度,负责在蔬菜直销点设立农产品检测点,加强蔬菜质量检测,实现批批检测、到点检测,不断完善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使全市各族群众吃上“放心菜”。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六)乌鲁木齐市水业(集团)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水性质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七)乌鲁木齐电业局: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电价格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价格。今后两个配送中心建设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

(八)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用天然气价格执行工业用气价格。

(九)各有关热力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热价格实行与居民用热同价。(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进入配送中心的车辆和配送企业办理“绿色通行证”。

其他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沟通协调服务机制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召集市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及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的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在两个配送中心运转初期,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蔬菜直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生鲜蔬菜配送方案 篇7

一、项目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自营食堂蔬菜配送资格商招标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需求:

叶、瓜、果、根、茎等类的蔬菜。

四、合同期限:

3年(1+1+1),具体起止日在合同中约定。

五、定价方法:

所有配送蔬菜的价格以周谷堆农贸市场每天最低价格的1.1倍计算,周谷堆没有的品种以承包餐饮公司购进价平均值的1.1倍计算。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近三年(20xx年1月1日至今)来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业绩:近五年(20xx年1月1日至今)具有企事业单位蔬菜配送满三家累计满三年,以签订的配送合同为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2.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自行解释,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

3.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七、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xx年01月12日至20xx年01月26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01月26日上午11:30分。

(2)报名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报名同时以电子档形式发售,售价500元/本。(提供收件邮箱或者自带U盘现场拷贝)

(4)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报名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业绩合同。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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