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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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方案

请欣赏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精选7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用心性,客观公正地量化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校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李XX

成员:杨XX

二、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园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用心完成校园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园安排,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5000字的读书笔记及心得,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街道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校园各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务必服从,有不同意见能够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校园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记1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6天记10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记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记2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正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升旗、会议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课对调好并告知教导处备案,则不扣考勤分。

5、病假务必有医院的证明,每学期4天内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不列入病假4天范围(以出院单为凭),但住院的当月和本学期不得满勤奖,病假5天以上每一天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每一天扣2分。

7、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校园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8、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务必先把课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附加工作量:当班主任的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兼任学科周课时量×该科系数+附加分(语、数)。

4、教师的工作量分=20×(教师的周课时量÷全校周平均课时量)+本学期代课分。

5、班主任工作,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绩效工资。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学习笔记(2分)

2、教学资料上交(2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带给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状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状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状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职责,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潜力差,教学质量低,一向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校园管理,无理取闹,影响校园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校园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09]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用心性,客观公正地量化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校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李XX

成员:杨XX

二、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校园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群众,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用心完成校园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园安排,工作职责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务必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5000字的读书笔记及心得,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街道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校园各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务必服从,有不同意见能够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校园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礼貌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记1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6天记10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记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记2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正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升旗、会议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课对调好并告知教导处备案,则不扣考勤分。

5、病假务必有医院的证明,每学期4天内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不列入病假4天范围(以出院单为凭),但住院的当月和本学期不得满勤奖,病假5天以上每一天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每一天扣2分。

7、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校园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8、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务必先把课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附加工作量:当班主任的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兼任学科周课时量×该科系数+附加分(语、数)。

4、教师的工作量分=20×(教师的周课时量÷全校周平均课时量)+本学期代课分。

5、班主任工作,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绩效工资。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学习笔记(2分)

2、教学资料上交(2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带给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状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状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状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职责,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潜力差,教学质量低,一向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校园管理,无理取闹,影响校园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校园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4

为切实贯彻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绩效工资发放精神,落实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到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用心性,实现校园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特拟订“新甸镇小南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透过后随即生效。具体资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校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用心性和创造性,逐步构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职责、岗位目标完成状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白正桓

副组长:王志敏

成员:张学俭及各年级班主任

四、绩效考核资料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满分100分。

(一)德(1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谈吐、仪表、举止礼貌大方。不赌博,不酗酒,不骂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拨离间,在校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事。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家长,不驱赶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擅自或变相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不让学生为自己办私事。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其他教师在师生中的威信,关心群众,维护校园荣誉。

5、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专心守纪,做好记录。

若发现违反以上前三条之一者扣10分,违反后两条之一者扣3分,扣完为止。

(二)能(30分)

1、备课:教导处每学期定期、不定期检查教案,要求:

(1)课时教案有必须的规范性,要有教学资料,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具准备;

(2)课时教案不缺课节、上下相连;

(3)与教学同步,且储备课充足;

(4)有课后小结;

(5)有板书设计;

(6)教学目标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检查教案时,不能与教学进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违反其它几条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课:按时上课,上课前两分钟教师务必在教室门口准备上课,不拖堂,精神饱满。课堂上禁止吸烟或接打电话。用心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验,踊跃参加校园、镇举行的优质课竞赛,用心承担校园、镇的观摩课、公开课。旷课一节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课吸烟或接打电话扣1分。

3、作业批改:各学科按有效教学常规的要求按质、按量布置作业,要求作业全收全改,批改及时认真,批改符号准确、规范,批改字体大方美观,无缺改、错改现象,不准学生对改。作业不能按人数上缴检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业批改符号不准确,发现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学生错题不及时更正的,发现一例扣0.5分。

4、听课与评课:坚持听课制度,并认真评课,要求教师平均每周听课1节(一期20节),并认真做好评议,缺一节扣1分,无评议扣0.5分。

5、教研活动:各教师应按照教导处和教研组的要求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学资料上交:学期计划、总结、考试成绩记录及试卷分析、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一天签到两次,按校园规定按时上下班,及时签到,严禁代签,缺签一次扣2分。

2、请假一节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上课期间严禁教师随意离开教室,如有急事务必外出可向值日领导请假,一节内不记考勤,若办公时间查岗不见本人又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办公时间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园例会或临时通知会议,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园举行大型群众活动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务必在相应班级前后负责纪律、安全,中间早退者扣3分,无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

(四)绩(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办事快节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质量调研及其它抽考中获奖。5分

县级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镇级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级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记1分。

5、本年度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市级名师的记4分;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记3分;市级骨干教师记2分;县级骨干教师记1分。

6、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举行的业务研讨活动中,讲授过观摩课(示范课),并取得较好效果。片级记0.5分,乡镇级记1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

7、本年度在乡镇及其以上教研部门举行的优质课竞赛活动中,获得乡镇级记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分、6分、5分。(同一课题取最高获奖得分,不同课题可累计记分,但最多不超过7分)。

8、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记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10、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案评选活动中,获得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

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5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5分、3分、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县、镇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开展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辅导教师奖,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1.5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

12、本年度在教师节期间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镇级记1.5分,县级记3分,市级记4分,省级记5分,国家级记7分;省、市、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别记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镇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镇级记0.5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

14、本年度在县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5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分、3.5分、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5分、4分。教学(科研)成果奖要有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课题组组成人员只记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担的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透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鉴定(要有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记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获得乡镇、县、市、省、国家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分别加记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镇组织的大型活动中(除考试外)获得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镇级分别记3分、2分、1分;片级分别记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大型比赛活动中,获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组织的纪律、卫生学期总评中,获得第一名,班主任记2分。

20、本年度在县、镇组织的质量调研中获得团体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别记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业务考核民主测评中,得票率60%—69%记0.5分,70%—79%记1分,80%以上记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条,每项取最高获奖得分,不重复记分;第5、6、7、8、10、11、12、13、14、15条须经过逐级推荐。

上述各项业绩应以文件、证书为依据,并进行公开展示,理解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积分结果张榜公布,理解本单位广大教师评议监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本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病假两个月、事假一个月及以上。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或私发教辅读物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4、触犯国家法律、体罚学生、旷工超过规定的天数。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5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用心性为导向,建立健全贴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校园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园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马集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尚友

副组长:刘从永刘树成张智

组员:张培运刘占田志林刘维富常天敬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校园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校园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

同类校园之间透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资料,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个性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个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校园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马集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马集乡人均水平等有关状况,分配到各校园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校园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校园层次和实际运作状况,由同类校园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校园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状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校园(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校园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园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状况、工作态度、职责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用心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状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状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必须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务必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透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透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透过上述程序透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务必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职责部门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校园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校园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透过的方式产生。

校园考核组成员,务必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状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校园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校园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校园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状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6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用心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2011]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7

一、职业道德(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及上级单位的表彰或奖励。

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⑶上述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同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二、出勤情况: (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旷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学工作人员每一节算半天)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说明: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三、工作量(18分)

(一)专任教师(18分)

1.标准课时工作量(12分):

⑴专职教师每学年320节、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行政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12分。

⑵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另项目内不给分,并在教学常规栏目内不取最高档成绩。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课时,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目授课者,可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计算。

⑸教务处安排的代课、选修课、学科竞赛辅导课及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显著,班风学风良好,得6分;

(2)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风学风较好,得4-5分;

(3)承担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成效一般,班风学风尚好,得1-3分;

3.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认真做好教研组长、集备组长等管理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管理资料齐全,出色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管理资料较为齐全,较好完成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与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两项只选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管理人员(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或学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无过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或学校财产损失的,酌情扣分。

2.课时工作量(6分)

(1)校级领导兼课120课时、中层干部兼课160课时、一般管理人员兼课240课时,(一年按40周计算),得6分。

(2)学年度应完成任课总课时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一分。

四、业务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一)(二)选一项](7分)

(一)班主任工作 (7分)

1.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做好学校规定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如实记录,得1分,无工作记录或材料不齐的得0.5分。

2.定期组织召开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学期至少5次,有班(团、队)会课教案记录。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记录,得1分;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每少1次扣0.2分。

3.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课任教师、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家长学生满意率达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得1分。

6.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7分)

(1)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得2分。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师生评价良好,得2分,师生评价一般得1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成效显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说明:

(1)年段长、教研组长参照班主任给分;

(2)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

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

②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

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三)教学常规(33分)

1.依据课程标准认真拟定教学计划。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按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8分)

⑴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记录。(4分)

教案由教研组正副组长负责检查评价,教案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得4分、3分、2分。教师上课没有教案的每节扣0.5分,整个学期教案均没有课后反思记录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⑵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2分)

集体备课缺一次扣0.5分, 不能承担主备任务或缺主备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⑶按时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2分)

不能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没有听课记录,每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2.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5分)

⑴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的得4-5分;

⑵教师能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学,课堂管理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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