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喜欢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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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老屋

文/何子

老屋小我六岁,可我喜欢叫它老屋,感觉很踏实很温馨。

1979年的春天,我们全家从东北搬回了梁山的老家,只因年纪轻轻的父亲受了很重的工伤,老家的气候更适合需要照顾的他恢复伤势。起先我们一家借住在后院的邻居家,等稍作安顿,热心的左邻右舍就跟着忙活开了。十几个壮劳力组成一个建筑队,他们先挑沟壕洇水,再填土打夯。打夯可是个技术活,圆柱形的夯体由石头打磨而成,上端按个长长的木把手,四周系十几条粗麻绳。随着扶把手的老师傅的一声号子般的开唱,打夯正式开始了。夯歌是必不可少的,夯歌没有太多的讲究,开始时唱的抑扬顿挫,团团围着夯体的壮汉们紧紧拉拽着粗麻绳,吆喝着一次次把敦实的夯体高高抛起。等到大家都累了,夯歌就唱的激情昂扬了,那股子热情与干劲引得我们这帮听歌的娃娃们好一阵子鼓掌。夯歌在当时我们那个连广播喇叭都没有的小村里是最美的歌声了,所以,不论哪家盖新房,一个村的娃娃们都不约而同的前去凑热闹,有胆大的也跟着扯开嗓子吼两句,顿时引来一阵欢呼,地基很快打好了。父母狠狠心拿出了父亲的补偿金,买了一部分红砖,请了村上最好的砌墙师傅。半个月后,四间漂亮的“砖房”出现在老乡们羡慕的眼光里——其实,只有外围一层是红砖,里面还是泥胚的。搬家那天,父母请村上的老厨师特意做了一顿大锅菜,算是回谢热心帮忙执意不收报酬的老乡们。

我和老屋的生活正式开始了,老屋那时还是崭新的。我和大妹都出生在东北,操一口浓重的东北话,常引得一帮娃娃们跟在身后大声的叫:“臭蛮子,小臭蛮子!”我和大妹佯装急眼一个个追赶,娃娃们立刻四散逃开,一场追赶游戏在大家的友好善意中开始了。等跑累了,我们也成了好朋友,大大小小十几个孩子齐刷刷躺在老屋的怀里美美的睡去,老屋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们护着我们。

天真无邪的日子总过得那么快,一转眼,我们都背起书包上学堂啦!小院里栽了枣树、槐树,还有一棵榆树,把老屋装扮得更美丽了。春天,当稠密的榆钱儿终于长的一簇簇一团团了,垂诞已久的我们像一只只身手敏捷的猴子,争先恐后地爬到树上、屋顶上,掳一把先塞进嘴里,等在树下的就忍不住大声骂起来:“馋鬼、馋鬼、馋鬼!快给我们扔点。”那馋相立刻引来另几个馋鬼的大笑。老屋也笑了,静静地笑了,满眼的爱怜。炎炎夏日,庭院里大树下,躲着大太阳的调皮鬼们也闲不住,爬上高高的树儿用自制的网兜罩起了正在高歌的知了。等一个个热得大汗淋漓又一溜烟钻到老屋的怀里疯闹起来。所谓的秋天,在我们眼里就是那满树的枣儿变红脸的那一天。其实,等到枣儿红脸的时候,就剩几颗孤零零地挂在高高的枝头了。大雪纷飞的冬天,我们在院子里捕鸟多年以后,学了鲁迅先生的课文才知道,我们用的那一套跟鲁迅先生的一模一样,这让我们好一阵子自豪。堆雪人、打雪仗,一个个冻的鼻涕老长,实在撑不住了,呼啦全爬大热炕上去了。

一天天一年年,老屋就那么静静的,静静的看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老屋是我们忠实的的伙伴,是我们慈爱的父母,更是我们宁静的避风港。老屋见证着我们成长的每一步,还有后来出生在老屋的弟弟妹妹们。老屋还善良的呵护着生灵们,屋檐下的麻雀窝一个挨着一个,厅堂的燕子每年都早早赶来生儿育女,就连潮湿的屋角旮旯,还藏居一条大青蛇帮我们消灭老鼠。我把得到的奖状贴到墙上,老屋分享我的快乐;中考不如意我哭的天昏地暗,老屋默默地陪我暗自伤神。

在老屋的呵护下,我长大了,去外地上学了,工作了,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老屋还是那么仁慈的静静地等在老家,等我们累了倦了再回到她的怀抱,我对老屋的想念就如想念我的父母,离开的越久就越炽烈。等我为人妻为人母有了自己的小家,忙的天昏地暗,老屋就成了我梦里的一块铁。无数次又梦回老家又扑进了老屋的怀抱,还有那群各奔东西的伙伴,那破棉袄、大鼻涕,那憨憨的笑声就响在耳边,常常梦醒了就一脸的泪水。

老屋已经不在好多年了!响应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父母又盖了漂亮的新房,老屋孤零零的守在老宅像一位孤零零的老人,没多久自己倒下了。如今回到宽敞明亮的老家,只是觉得他是父母的家,我的根我的家还是那间老屋,魂牵梦绕的老屋。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2:下棋的启示

文/王宇

我喜欢下棋,尤其喜欢下跳棋,那是一个星期六,我闲着没事,就邀请奶奶一起下跳棋。我每走一步,都精心计算,力争为自己的棋子搭一座通畅便捷的“桥梁”,好快速登上对方的“顶峰”。就这样,我和奶奶你来我往地出着各自的棋子。一会儿,我的几个棋子已逼近对方营地。我感觉胜利在望了。

就在我得意地哼着小曲时,突然,我发现一颗棋子放错地方了。那颗棋子横在我和奶奶相交的“桥梁”之间,本想阻断奶奶前进的路,却被奶奶发现了,趁机发起了进攻。

最后,我不得不低头认输,像只泄了气的皮球。奶奶安慰我:“拉拉,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呀。好好走好每一步,下次你一定能赢奶奶的。”奶奶的话像一股清泉,滋润着我的心,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干什么事都不能掉以轻心,不然就会“全盘皆输”。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3:请为我竖起大拇指

文/郭昱玮

我喜欢朗诵,从大班开始就在少年宫学习语言表演,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学员”。于是我毛遂自荐,让老师帮我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华青少年文艺英才推选大会”的比赛。

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在我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张家港赛区的初赛中,我崭露头角,“杀”进了上海赛区的复赛。在复赛中,我更是获得了评委的一致好评,他们又把我“送”到北京参加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是在接待重要贵宾的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在这种场所亲身经历全国性的比赛,我激动万分。可一走进比赛地点,看着台下观众人山人海,评委坐成一排,我不由紧张起来。带队老师及时给我鼓励,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下来。终于轮到我上场了,我昂首挺胸走上演讲台,队里的老师和小伙伴们为我送来了赞许的目光,我声情并茂地表演了“蜗牛的奖杯”。表演结束,热烈的掌声在会场的每一个角落响起……这次比赛我最终获得了全国朗诵表演类小学A组金奖。

通过这次比赛经历,我对语言表演的兴趣更浓了,还连续参加了张家港市“我是故事大王”比赛,“美丽中国我的梦”演讲比赛,“魔法旅行团”演出及学校讲故事比赛等。多次获得一、二等奖呢!参加比赛让我充分展现了个性,还提高了我对语文学习的浓厚兴趣。

哈哈!我的本领还不错吧!请为我竖起大拇指!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4:我的孤独 我的写作

文/心远地自偏

我喜欢一个人在山野里毫无目的地行走,我习惯在毫无目的地行走中遐想,我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所想记下来,我给这些记下来的文字取了一个名字——《孤独行走》。

我说自己孤独,不是自傲地认为自己的思想就丰富得无人理解无处交流,而是真真地感觉到自己确实是这个社会的一个边缘人,不要说对这个社会主流的走近,就连了解也无从谈起。我的行走有时觉着是一种追寻,有时又觉得是一种逃避。我追寻着,觉得自己的追寻越来越远;我逃避着,觉着自己越来越无处可逃,于是我只能是木木的毫无目的地继续自己的行走。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中“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的话,我宁愿选择孤独。

有人说,人如果在十四岁时不是理想主义者,他注定庸俗得可怕;如果在四十岁时仍然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就未免有些幼稚了。其实在上一本集子《永远的印记》出版后我就告诉自己:你的写作应该停止了。因为我清楚,自己的文字和思想一样幼稚。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人有时候是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这大概就是那“本性难移”,因为行走和写作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种形态、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行走和写作,看似一动一静,但它的本质是一致的,行走是行为上的一种逃避和追寻,写作是思想上的争辩和追问,只要生活不止,我的行走和写作一样也不会停止,无论走得远与近、写得好与坏。

有朋友对我说,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生活要达到自己的目的首先必须学会说话,你基本属于不会说话的人。我知道在习惯的环境中我基本失语,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基本习惯了这种状态,好在有了写作这失语也并不显寂寞,这就使我的孤独和孤单之间有了一条淙淙流淌的小河。

无须赘言,我的孤独不是那种要承担天降大任于斯人之前的那种修炼似的大孤独,也不是那种因为思想的独特而找不到交流的超强卓绝的孤独,我的孤独只是普通人的小孤独,是一种尽可能坚守自我的一种姿态,是一种生活的习性。

人一孤独生活就简单,简单就轻松,轻松就更容易理解别人、更容易从大自然中的那些无穷无尽的美中享受欣赏的愉悦。孤独的人思想是自由的,更容易去思考,去思考自己头顶的那些谁也不能代替的担当,比如抚养教育子女,比如孝敬父母。孤独更利于自己和自己对话,更利于平心静气地思考:我是谁,我要到哪里去?

我想许多人的心中都有类似于我的这种小孤独,所以便决定了这本书的诞生。在这本书的出版过程中,得到了许多老师、朋友、亲人的支持鼓励和关心,红孩老师撰写了序言、白世锦先生题写了书名、厚夫先生做了精到的点评、成路和杨建先生为版式设计几易其稿、惠雁女士进行了多次校对,在这里特表示我最诚挚的感谢。有位伟人说过:完全真正的内心平和和感觉宁静——这是在这尘世间仅次于健康的至高无上的恩物——也只有在一个人孤身独处的时候才可觅到;而要长期保持这一心境,则只有深居简出才行。我愿我的老师、朋友和亲人都能享受到这至高无上的恩物。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5:七月,迎接一场稻的盛事

文/九满

我喜欢我现在生活的小镇——平冈,是从它那漫野的水稻开始的。

说它野,是那种泼剌剌的生长姿态,就像我的同事玲儿丫头:大大咧咧的,嗓门杠杠的,辫子粗粗的,手脚壮壮的,走路“咚咚”作响,毫不掩饰。那水稻的茎秆,就是她的辫子,张扬个性,风一吹,簇拥一处,就是她与同事在嬉闹追逐着。常跟玲儿一起踢球的阿华讲,“玲儿就像一个女汉子。跌了,磕了,碰了,用纸巾随手一擦就没事,过几天就结痂蜕皮。”水稻也好种,抓几把,随便一撒,也不用管它是否均匀,就像天女散花般撒出去,用耧耙随意地铺上一层薄薄的泥浆,放水将地灌足,然后就等着出秧了。

说来也怪,秧苗在春雨的连绵中,铆足了劲地一兜蹿得比一兜强壮。簇拥成一团的,那是一把稻子没有撒开;孤零零一棵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手指缝里落下来的。

玲儿丫头静静地在楼道里走,孤零零的,像一株遗落的水稻。我夸她长得越来越漂亮了。结果,她羞涩地跑开了。

插下去的禾苗长起来,狂热的冷风便渐渐收敛了脾气,厚厚的云层被风刮走,天空更透了,把丝丝缕缕的光热直接撒满田野。下过几场雨,广袤的土地变得丰腴而有气韵。有人没人,禾苗都在清风里轻轻地摇曳,自然而安详,犹如清纯美丽的玲儿丫头,今日看好,明日看还是好。比较而言,平冈的沃野也像个粗犷的女汉子,大大咧咧,不修边幅,大手随便一挥,到处是绿,清一色的绿。

沟坝边,汩汩的流水正浇到地里,顺着禾苗,淌过田野,一点点蔓延,润泽着大片大片的土地。浇地的农家早已骑着摩托车走了,留下那些水,悠悠地流进田园深处……

禾苗在春水的滋润下,有姿、有色、有韵,一如一个个待嫁的新娘。倏然间,我分明看到了“目光”——专注而温暖的目光。那目光有老人的、孩子的、妇女的,他们凝视着广阔的田野,像在攫取,又像是注入希望。

五月的农事里,玲儿丫头出嫁了。

立夏过后,禾苗已长到三十厘米左右。暖阳刚露头,茎秆便在柔软的田野里挺直腰身,像仪仗队士兵笔直地站立着,不拥挤、不喧哗。因为得到了肥料和水的滋润而起劲地生长着,很快就成了平冈沃野里的主角,包围一个个村庄,占据一个个乡村,醉倒一波波热风。二三十天的时间,原本单薄的禾苗,已经丰腴肥臀,茎与叶相互覆盖着,相互拥挤着,绿意盎然,呈现出勃勃生机。

工余饭后,我时常驻足徘徊在平冈的田间地头,细细地欣赏这无声的小生命,仔细观察它们有什么变化,期待它们有新的成长。每每看到新生的一片片嫩叶,心中就会有无尽的喜悦。

玲儿丫头就像水稻一样,结婚一两个月,她上半身的衣服已经被撑得鼓鼓的。屋外,在轰隆隆的雷声里,水稻软软的茎叶间有了禾苞,渐渐鼓涨成纯洁的感叹号,安静而无息,楚楚而又怜人。

水稻的花事,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从夏至过后开始的。先是在禾苞的顶尖淡淡地吐出一点点白色的稻花,挑在嫩嫩的茎叶间。那天,玲儿丫头就像初放的稻花一样,在我办公室的门口露出半个脸看我,脸颊上带着羞涩的绯红,待我一回头,还没有看清,她就“扑通”一声关上了门。

“五月五,龙舟水。”我还没看到龙舟,却看见了田野里的水稻开始扬花了。端午时节是涨大水的季节,瓢泼似的大雨肆虐着万物,如小树般的玉米都被虐得遍体鳞伤,但小小的水稻却泰然自若地站在水田里,如一排排待命出征的士兵,从容镇定地扬花、灌浆。它们穿透黑夜,穿透阳光,穿透一场又一场的雨丝,然后鼓胀成千千万万颗金黄的稻穗。

稻子一黄,似乎助长了太阳的威势,天地间顿时像下了火。每一粒稻子都竭尽所能,要把一生的灿烂都在刹那间绽放出来。稻子越发的丰满了,整个平冈农村都跌落到了一个巨大的调色盘里。画家也许是忘了其他的色彩,整个调色盘里就只剩下金黄一种颜色,黄得晃人眼,黄得连天边的云朵也被浸染了。挺着大肚子的玲儿丫头,褪去了少女的羞涩,在这闷热而躁动的空气里,向我微笑,和我打招呼,气质风韵有了成熟女人的韵味。

稻子越饱满,农家脸上的笑容就越多,等待的希望也就升腾起来。从那黄亮亮的稻子中,仿佛已经嗅到了浓浓的米饭香味,而且带着丝丝的甜意。

七月,我见到玲儿丫头,她正端坐在一张小板凳上给孩子哺乳。四周,全是金黄金黄的稻。此起彼伏的稻。无边无际的稻。脚下是稻,手边是稻,向东是稻,向西还是稻。那小径、乡道、田野如同铺开的一张金黄色的地毯。

七月,是热火朝天的季节,也是属于稻的季节……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6:读雪

文/470303445陈学超

雪,我喜欢。特别是雪后的旷野,能给人以神怡豪放的感觉。

我喜欢看雪的飘落,它如漫天飞扬的梨花,是那么轻盈洒脱。我喜欢雪,是因为它晶莹剔透,简单而素雅,它从不攀附暖春的繁华。

今年的雪迟迟未来,故而耿耿于怀。

无独有偶,或雪有灵犀,晚间的庭外,不经意间已变得一片洁白。刹那间的惊愕,旋即冲向室外。我孩童般雀跃,欢呼,尽情释放着久别重逢的悦动。

它似含情少女,羞涩低眉,脉脉贴近我的身边,不时亲吻着我的脸。就像蜜月中的情恋,让我感受到了它清新如水的绵雅。它玉洁的本质造就了冰清的个性,使我难以长时间承受它的矜持。不得不回屋,留下它独自漫舞。

路灯下,它不凡的飘逸,似天廷散落的花瓣,气质高雅。它轻盈的身姿,更像三月的柳絮,飘飘洒洒。舞出了一个银色的世界,舞出了它自己独有的素雅。

雪的到来,打破了冬的干冷和沉闷。银装素裹的大地,就像一张白纸,任你去畅想,去书写幸福的希冀。

雪,碧落尘凡,有人说它为了瘟瘴消杀,有人说它为了种子,保墒地下,也有人说,它为了掩盖世间的疵瑕。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它就是大地嫁出去的烟霞,换了素装省亲回娘家。

静夜心丝,萦萦缕缕。风花易老,霜染鬓颊。用心去体会它的意境,用情去领略它的致雅。怡然相濡,会意以沫,自乐于斯,不枉岁月之练达。

这亦或是一个俗灵的升华!

临窗读雪牧心遐,
素雅轻盈胜梨花。
惬意何由春景致,
仙都俗世一壶茶。

2014年1月4日夜于朝阳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7:我喜欢桂花

文/王子馨

我喜欢的植物有很多,比如说象征着高洁的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但在百花争艳的花丛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最寻常的桂花。

学校的路边有许多高大的桂花树,树干粗壮,树皮呈棕褐色,摸上去十分粗糙,黄色的小花点缀在绿叶中,美丽极了!修长的树枝末端散落着大小不一的黄色花朵,如天上的星星在互相说着悄悄话,调皮而动人。

我家门前也有两棵桂花树,枝繁叶茂,把房前的花池遮得严严实实的。在它的四周,生长出了许多漂亮的花朵,在“桂花妈妈”的庇护下,小花儿开得格外明艳,配上徐徐凉风,好似娇羞的姑娘在摇曳着婀娜的身姿。

桂花的生长期很长,所以我们又叫它四季桂花。春天,细雨如丝。桂花树慢慢发芽,然后长出了新的枝条、嫩绿的叶子和新的发梢。在炎热的夏天,桂花树成长了许多,葱葱茏茏的桂花树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它为树下的小花、小草遮风挡雨,也为小朋友们提供了玩耍的好地方。瞧!一群群小朋友正在树下做游戏呢。这是桂花树的又一“可爱”之处!

伴随着小朋友嬉戏玩耍,秋天到了,桂花的香味也在学校里弥漫开来。它的叶子已经变成了金黄色,金灿灿、黄澄澄的,像一个个小灯笼似的挂在树梢,煞是好看。风儿一吹,地面上落满了桂花,好像金黄色的地毯,为秋天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冬天,洁白的雪姑娘为桂花树穿上了棉袄,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桂花似乎在炫耀:“我有新衣服穿了!”真像个调皮的孩子。

多么美丽可爱的桂花呀!虽说它没有玫瑰的纯洁烂漫,没有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没有满天星那么受人追捧,但它却一丝不苟地将花香传遍天下。

我爱桂花!

点评:文章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明了,小作者观察细致,将桂花一年四季的变化描述得非常到位。结尾处点明主题又首尾呼应,使得主题更加鲜明。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8:羊毛山

文/杨桦

我喜欢旅游和散步,却不喜欢去那些知名而热闹的地方。常常是在周末或某个黄昏,开着车出去,沿着一条陌生的公路向东或是向南行走。

我看见一条无名的乡间公路通往山里的方向,心中不由怦然一动,就沿着那条路走进去。陌生的自然界总是给人一种新奇之感,何况又是油菜花盛开的时节。何况,那明亮的天光和温和的气候,总是使人想要迸发出某种舞动的欲望呢。

我喜欢那如画卷一般在眼前徐徐展开的山村,沟壑、树木与盘旋的土地,喜欢它丰富的色彩,那翠绿的国槐、粉红的桐花、粉白的楸树花、纯白的槐花,构成了这个无名村落迷人的色调。

当然,我看见了油菜花,在山峦间、在山村的周边尽情绽放,给我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我原本以为只有在青海湖和汉中盆地才可看见如此让人心动的油菜花。青海湖的油菜花着眼于大,水天之际,大气磅礴,绵延不绝,气势恢弘。汉中盆地的油菜花是一张被放大了的山水画,甚是唯美。相比之下,我眼前这无名的小山村的油菜花又算得了什么呢?既不壮观恢弘,也不唯美秀丽,只是如散金碎银一般,夹杂点缀在山峦间那略显狭窄的土地上;点缀在村落周围、溪流左右、庄前屋后、沟坎上下,显得散漫、随意而自由,不成气韵却随处可见,好像一位少不更事不加修饰的乡村小姑娘。

我漫步在村路上,阵阵山风吹过,吹抚着这春之花。她摇曳着,绽放着素雅的姿容。我尽情呼吸着空气里那略带青涩的芬芳,感受这山的色彩、山的味道、山在静谧中所呈现出的力量。

太阳落山很久了,整个山峦呈现出一个巨大而混沌的轮廓,沟谷里升腾起一缕迷蒙的雾岚。我看到村民们开始收工,女人开始吆喝孩子,间杂以牛与犬的叫声,村路上浮现出人们缓慢移动的身影。我向一位老乡打问这山和村庄的名字,他告诉的名字我从未听说过:羊毛山(后来知道这里属秦岭余脉,亦称骊山南麓)。我有些诧异,想:羊毛山,那也许是指“山高云淡”之意吧,却从中体验到一种悠远而朴实的生活韵味。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9:可爱的猫

文/吴依宸

我喜欢的小动物可多了,有小羊、小狗……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调皮又可爱的猫。

猫走路时又轻又稳,不会发出一丁点声音,就是因为走路轻巧,所以,猫捉老鼠时才不会被老鼠发现。

猫的眼睛一般是绿色的,就像一块透亮的绿宝石在闪闪发光,特别是晚上,它的眼睛会非常亮,我想,猫可能是用眼睛在告诉人们:“小心点,别撞着我了。”而到了中午十二点左右,猫眼睛里的瞳孔就会竖起来,为人们报时。

猫捉老鼠时,老鼠会躲进老鼠洞,那时猫就会跟上去,到老鼠洞时,猫会用自己的胡须来测量洞口有多宽,它胡须的长度就是它身体最宽地方的宽度。只要胡须能进去,那它也就能进去捉老鼠。

小猫咪有时很调皮,它会乱抓、乱咬你的玩具、拖鞋和卫生纸,还会抱着毛线团不停地跑,但有时候又很听话,会自己找一个温暖又舒服的地方晒太阳,还会静静地睡上一觉。

这就是可爱的小猫!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0:又到绵绵秋雨时

文/金志合

我喜欢秋雨。

身处喧嚣的闹市,能亲近一场秋雨,也是一种不错的心灵感受。行走在淅沥的雨中,任雨滴慢慢打湿发端、衣领,点点滴滴融入心灵的颤动……此时,我的心是静的。思绪追逐着往事在雨中飞扬……在这季节的缠绵中我被俘虏了,连同平日里那些山深市浅的俗念被洗劫一空。

“一悟寂为乐”能从秋雨中悟得一刻心灵的静怡也是人生不小的收获。我喜欢在秋雨带给我的这涤心涤性的极致的静中放飞思绪的感觉。

自古文人多悲秋。他们喜欢将自己内心的凄凉、忧愁,人生的坎坷用苦涩地感叹寄思于萧瑟的秋天。于我,温情里带着些韧劲的秋雨,犹如人生的种种磨砺,绵绵的雨丝从深谙世事的眼中飘散而出……轻轻的,淡淡的带着岁月的味道、时光的味道、季节的味道:春雨般浪漫的年少时光中那漫无边际的遐想;夏日雷雨般躁动的青春年华里热烈地追求,都在流转的时光中凝落成丝丝秋雨,带着一种专属于岁月的淡定,在轻描淡写中把生命的风采舞动,将生命的价值展现。

人生如四季。其景其情,虽各有其美,然而,秋雨是最美的,给我的感受也是最深的。春雨的朦胧、浪漫,夏日的雷雨的狂暴、猛烈,都无法与秋雨相媲美。缠绵的秋雨是那么丰满、那么成熟,它温情里含着执着的平静,平静中透着岁月的淡定,淡定中又透着一股生命的睿智。她这特有的成熟风韵注定了秋雨才是这个季节的主宰,世间万物都会在她的抚爱中完成各自生命的乐章、完美地蜕变,就连我对故乡的回忆也在秋雨中得到升华。

我喜欢在秋雨中回忆。

回忆是一首歌。当身处异乡的自己离故乡越来越远的时候,秋雨却把故乡串成思念挂在心间,离我越来越近了。不论是故乡的风景,还是故乡那些隐藏在生活褶皱里的人情伦理都在心灵记忆中渐渐清晰起来。故乡的田野也在回忆中充满金黄的诗意:乡亲们用手中的镰刀挥动起迫不及待的心情,将春天的希望收割在秋天的马车上,用炸响在车辕前的鞭花唱起他们心中喜悦的歌。

当儿时的天真、调皮,年少的任性、轻狂都随时光变换成为苍茫岁月中一帘秋雨时,记忆深处那故乡的炊烟、老屋、河滩、槐树林……便时常浮现在脑海中,透过雨滴变成一幅幅清新隽永的水墨丹青。其间的诗意也只有身在异乡的游子于无眠之夜用苦涩的心去细细解读。

秋雨带着我对故乡的眷恋,一点一滴地滋润着心灵每一寸土地。故乡是淳朴的,淳朴的乡亲们不会像文人墨客们似的对着一片飘零的秋叶去表达自己湿漉漉的心情,也不会用生动的词语去描绘被秋雨渲染过的花黄叶红。他们只会在意秋雨到来之时,玉米的颗粒是否饱满、大豆的豆荚还能挺过几场秋风,计算着小麦开犁的时日,能赶在寒露前看到满地整齐的麦苗顶起来年的希望。我就是眷恋这种淳朴,也许这才是我对故乡念念不忘的真正缘由吧!那飘过山、飘过海的思念透过尘世的喧嚣依旧属于故乡这种淳朴。

窗外,雨,依然下着,没有一点儿要停下来的意思,我的思念也在淅沥沥的雨中继续……这是当年自己离开家乡时的那场雨吗?那时,淅沥的秋雨刚刚染黄了河滩两岸的稻田,秋风,便弯下腰去从庄稼地里把我那颗驿动的心捧起……异乡的山、异乡的水、异乡的一切对于我都充满着诱惑。然而,当自己的双脚正真踏上异乡的土地时,我才真正领会到“月是故乡明”的含义。今夜的秋雨能遮住天空的明月,可遮挡不住我对故乡的思念。异乡的路越是艰辛,越是坎坷思乡之情越甚。每次在街道上听到一句乡音从耳边掠过,我都会顿感亲切,同时也会隐隐感到一阵心酸。今夜故乡也下着雨吗?就让那静静的青龙河水带走我的忧伤吧!留下我快乐的童年静坐在河边听岁月的风雨在河滩上弄弦;弹一曲童谣,重温快乐时光;牵一缕回忆,填满思念的小院。老屋前的葡萄架下,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依旧传唱;满天星斗中隆起的鹊桥依旧牵动着羡慕的目光;那条弯曲的乡路也依旧一头挑着我的向往,一头挑着我对故乡的思念。

对于身处异乡的游子来说,自己算是幸运的。自己付出了艰辛,也有了结果:一份不错的工作、一所宽敞的楼房,最重要的是我遇到了一位知我疼我的爱人。可生活的满足并不能代替我对故乡的眷恋。秋雨在染黄秋叶之时,也染红了我对故乡的思念。那记忆中整日整夜不停地拍打机杼的母亲的身影,会穿过秋雨展现在我眼前,于是,我便温暖地依偎在老屋飘出的炊烟里,置身寄托我无数儿时梦想的槐树林,重温着岁月的体香。一些原以为早已化作风轻云淡的记忆,也在秋雨的涤荡中将昔年的平仄用沉寂的墨色留在心间,谱成一曲生命的诗歌。

秋雨是乡情的纯朴,秋雨是游子的心,秋雨是思乡的情。二十年过去了,我已经习惯了在秋雨中回味这种幸福。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1:我喜欢小青蛙

文/王子郑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青蛙。

小青蛙很可爱,椭圆形的头上,嵌着一对小眼睛;嘴巴大大的,舌头一伸一缩;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像塞了两个乒乓球;最可爱的是它的背上,一条黑一条绿,像穿了一件黑绿相间的花衣裳。

小青蛙是歌唱家。田野里、池塘边、荷叶上,都是它们歌唱比赛的大舞台。你听,“呱呱呱”“吱吱吱”“咯咯咯”有时是独唱,有时是合唱,它们美妙的歌声为夏日的夜晚增添了很多情趣。

小青蛙是游泳健将。它们前腿一扒一扒,后腿一蹬一蹬,一眨眼功夫,就无影无踪。

小青蛙是田间小卫士。你看它盯着小飞虫,突然把舌头一伸,就把飞虫卷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人们说它是害虫的克星,还是捉虫大将军,真是名副其实呀!

青蛙真可爱,我们要保护它。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2:“七分饱”是一种智慧

文/一叶

闲暇时,我喜欢养鱼养花。经验告诉我,鱼不能每天喂食,一周喂一次就行,不然它们会因吃得过饱而死掉;很多花不要浇水太勤,当叶子稍稍有些打蔫的时候再浇水更好。换一个拟人的说法就是,不能让动物和花草吃得太饱,应该让它们适度饥饿。

人也是这样,应该保持适度饥饿。民间有句育儿谚语:“若要小儿身常康,腹中常有三分饥,身上常有三分寒。”给孩子过多的温饱,对健康是不利的。成人也是一样,人在饥饿状态时,脑垂体会减少死亡激素的分泌,而且保持适度饥饿对肠胃也有好处。相反,吃得过饱,消化系统负担加重,大脑供血减少,人的身体不仅容易肥胖,还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

我们的人生也是一样,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是对事业、名利的追求等,都应该保持适度饥饿,这是一种人生智慧,凡事都应该有“七分饱”的分寸。

有些人交朋友,总喜欢完全融入对方的生活中,他自己毫无保留,也要求别人毫无保留。两个人都没了属于自己的空间,就像吃得过饱没有一点余地一样,这样的友情只会让人感到压抑窒息。“距离产生美”,当两个人亲密到没有丝毫距离的时候,也是友情破裂的开始。给彼此留下适当的空间和距离,“七分饱”的友情是最舒服的状态。

同样的道理,爱人之间也应该“亲密有间”。相爱的两个人,总喜欢整天在一起,全方位侵入并掌控对方的生活,24小时全程监控对方,两个人爱到没有一点空隙,也像饭吃得太饱一样。过饱状态的爱情,就像甜得发腻的点心,容易使人厌烦。很欣赏有的夫妻之间的做法,亲密却彼此尊重,给对方留下三分的私人空间,爱到七分最相宜。为了达到这样的效果,有的夫妻还制造两个人分离的机会,以此体验爱情的“饥饿感”,温习相思的味道。这样的爱情,才是最佳状态。

我们的人生追求也一样。有的人总在马不停蹄地追逐成功,以为凭借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登上人生顶峰。为了这个目标,人们殚精竭虑,甚至不择手段。殊不知,人生根本没有顶峰,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的上面还有无垠的天空。人只要向上走,站在什么样的高度不重要,追逐要适可而止。总让自己处在追逐的亢奋状态,与每天暴饮暴食没什么两样,适当停下脚步,体验一下饥饿的感觉,才有力量走好后面的路。稍稍饥饿一点,再吃东西会觉得格外香甜。走走停停,是一种人生智慧。适度饥饿,才能保持人生的健康与舒适。

无论什么时候,当你感觉到过饱的时候,体验一下饥饿感吧,“七分饱”是一种人生智慧。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3:雨的四季

文/刘湛秋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似乎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般的雨点就打来。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而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没有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的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跃,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4:我喜欢

文/黄昕然

我喜欢大海的蓝,在初升的红日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喜欢聆听那海浪轻说的童谣。

我喜欢大地的绿,喜欢在夕阳中荡秋千。小花、小草聚在我的脚边,和我一同聆听时间的声音。

我喜欢天空的白,喜欢在雨后的清晨坐在草地上,仰望天空,洁白中沁透俏皮的淡粉。飞翔的小鸟仿佛向我微笑,我的心也像小鸟一样,飞向那遥远的国度。

我喜欢沙漠的黄,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寻找失落的楼兰古城。

我喜欢白云的天真,白云仿佛是一块大大的棉花糖,让我不禁想起王心凌的《彩虹的微笑》:“天空是绵绵的糖,就算塌下来又怎样。”

我喜欢孔明灯,喜欢看他们带着我的梦想飞翔。当他们在黑暗中化成一颗颗闪烁的星星时,我坚信,只要向着梦想去努力,一定会成功。

我喜欢胜利,喜欢胜利的满足感。每一次成功,都是激励我的兴奋剂,每一次失败,都使我懂得如何向过去致敬。

我还喜欢回忆,回忆童年的故事。幼儿园放学后,我总会在家兴致勃勃地喂养肥肥的蚕宝宝,每一段记忆都在我心灵的沙盘上印下一个个模糊而温馨的脚印。

我喜欢看书,喜欢坐在自己的小房间中看小说,喜欢与故事中的人物一同经历喜怒哀乐。我喜欢看历史书,喜欢与主人公一起穿越那个不属于我的时代,探索古代的未解之谜。

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时吓她一大跳。当我们手拉着手走向操场向对方倾诉心事时,天气仿佛阴转晴,阳光也不再那么消沉,重新找回久违的温暖。

我喜欢生活,喜欢心中美好的一切。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5:天边的那片云

文/淡如

闲暇时,我喜欢坐在阳台上望天。当天空蓝得无际,蓝得通透,蓝得深邃时,我会神情恍惚,仿佛梦中不慎掉进了大海般的无助;而当空中云团锦簇,那雪白的云朵,时而相聚,甩袖舞臂;时而分散,扭腰耸肩;时而又仨一群俩一伙地亮出各种不同的舞姿时,我则像坐在碧绿的草原上,喝着奶茶,欣赏蒙古姑娘跳舞般地悠然陶然。在这半是清醒半是醉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朝天边瞄上一眼,那片云便悄然进入我的眼帘。她溜着天边,凝固成一朵朝这边张望的雕塑。也许受同类变幻无穷姿态的感染,有时她也会突然展开双臂,像是呼号又像是挣扎,不管是什么都不够给力。于是便又垂头丧气地回归原状……我无奈地闭上双眼,心中隐隐作痛。当我睁开双眼,再次瞄向天边时,那里早已空空荡荡。可是我心中的那片云却清晰地在眼前缭绕……

她叫纪长云,我少年时的小伙伴。她光光的额头、大大的眼睛、高高的个子、又粗又长的辫子,说话时鼻孔略张,说到高兴处身子一歪,那又粗又长的辫子,就由身前甩到了身后。那份俊朗和神气,让我这个梳着两根细毛毛辫子的丑小鸭羡慕不已。当我第一次用“气宇轩昂”这个词造句的时候,便毫不吝啬地用到了她的身上。她对我的吸引不仅仅是外表,还有她超群的能耐。小朋友一起玩耍,她就是那个藏猫猫,永远捉不住;打沙包,永远打不着;跳皮筋,不翻过几次大举不下来的那个人。不仅如此,她还能别出心裁地玩出许多新花样。她把她家的床当舞台。让小伙伴们轮流上去表演节目。她的节目总是与众不同。别人唱歌,她准跳舞;别人跳舞,她就说评书。她找来一块肥皂,当惊堂木,往桌子上一拍,发出嘭的一声响。她嫌声音太闷,又去找来一个方形鞋刷子,啪的一拍,刷子断成了两节。小伙伴们笑得前仰后合……鲜花盛开时,她会在房檐下挖个小坑,将新鲜的花瓣放进去,上边压块玻璃,盖上土。花枯叶落时节,扒开浮土,挂着露珠的鲜艳花瓣,让我们惊喜不已。花瓣腐烂了,大家无比沮丧之时,她又有了新点子。将五颜六色的毛线撕得绒绒的,埋在地下,即使到了冰天雪地的冬天,仍能隔着小小的玻璃,看到一片生机与灿烂。

后来,我随父母支援大西北迁往内地,以为从此大家各分东西,没想到有一天她又突然站在了我的面前。这时我们都已长大。她出落得更漂亮了,高兴时仍然喜欢甩辫子,可是那又粗又长的辫子早已被红卫兵剪成了短刷刷。这时她会自嘲地一笑。我说:“你梳短辫子更神气”。她说:“仁义也这么说”。说到这,她突然沉默了,忧郁和沮丧毫无掩饰地展现在脸上。

她和仁义青梅竹马,小时候常听他们的父母互称亲家。那时家长是开玩笑,孩子们也懵懵懂懂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她的沉默已经告诉我,其中必有故事。故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没问,她也没说。

纪长云的开朗、活泼、调皮、幽默似乎都留在了东北。她的优越和自豪更是无影无中。而伴随她的则是无尽的流言和蜚语。我母亲曾经悄悄地告诫我说,这个孩子不够安分,你躲它远点。不用我躲她,她已很少出门。她的家也不再是小伙伴们娱乐的场所,而成了囚禁她的牢笼。我只能在上学路过她家窗下时看见她。她默默地站在那里,仿佛一尊雕像。有时她会向我招一下手,那孤独而渴望的一挥,让人不能不产生救她出牢笼的冲动。于是,我质问她父亲:“纪叔,为什么不让长云上学?你看她关在家里多寂寞、多可怜!”纪叔愣了一下,然后不耐烦地说:“小孩子家少管闲事!”旋而又和蔼地对我说:“我是为她好,如果再让她疯跑,就是害她了!”我并未就此罢休。一次偶遇长云,我就像地下工作者似的悄悄问她:你干嘛躲在家里?难道你不想上学吗?她说:想,特别想!我说,那就赶快求求纪叔呀!她说,她不敢。我立刻出主意,夜里装作喊梦话,边哭边喊……

我的营救始终未能凑效。但纪长云最终还是走出了家门,那是因为她找到了一份在部队幼儿园当保育员的临时工作。她说就是和一群婆婆妈妈的老太太,看管一群拖着鼻涕的小孩子。她和我说这句话时似乎很开心,有种解脱的感觉。从这以后,她就人间蒸发了。也许休息的时间不同吧,楼上楼下住着,怎么就再也没见过呢。但是有关她的传闻却不绝于耳。说仁义来找她,被人堵在宿舍里了;说她和部队一个排长恋爱被发现,那个排长自杀,她被辞退了……其实仁义根本不可能来找她了。当年她和仁义情窦初开,家长如临大敌,硬将两人拆散,长云被带到西北。仁义留在东北下乡插队后当了兵,战死珍宝岛了。而长云工作的部队也根本没发生过排长自杀的事件。是她自己申请上山下乡,离开单位的。当我把了解到的真相告诉纪叔时,他沮丧地垂下了头。我心里庆幸着,这回该认输了吧。没想到他突然歇斯底里地吼道:“我知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就是害怕出事,她没法活,我们也没脸见人,才申请调来大西北,才把她关在家里收心的嘛!”雷死人了!天下竟有这麽糊涂的家长!

纪长云带着一身莫名其妙的屈辱,独自下乡插队去了。当我在全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名单里,看见她的名字时,为她终于踏上征程,由衷地高 兴……没想到刚见彩虹,又现阴霾。后来发生的事情更加悲剧了。有一天,纪长云突然回家跟母亲说想吃饺子。她母亲对这个本来纯洁无暇的掌上明珠,被他们的愚蠢招来的漫天诽谤,伤害得遍体鳞伤的孩子,似乎没有了当年的感觉。于是,冷冷地说:你去买肉馅吧。长云转身就出了家门。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直到生产队来信说:招工开始 了。你已经被招到了某某单位,快回来办手续吧。家里才知道她已失踪多日……家人再见到她时,是在医院里。她已不会说话。她母亲给她喂饭时,她突然咬住母亲的手,死活不松口,直到咽气。她想说什么?她离开家的日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永远都成了一个谜!

父母爱的愚蠢行为有两种,因为爱而放纵或因为爱而束缚。纪长云来自孔子之乡的父母选择了后者。正是这种愚蠢的爱,让那片云过早地消逝在了遥远的天际。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16:我喜欢

文/南极冰文

我喜欢---南极冰文

我喜欢快乐地生活着,生命中只有快乐地生活着,一切才是美好的。

我喜欢冬日里的暖阳,暖暖地照耀着大地。钟情向往的麦田里,一层墨绿缠绵的小麦苗儿摇曳着弱小的身躯,像一层墨绿精致的毛毯子,清净自然赏人悦目地展现在人的眼前时,跳跃的心情伴着奔跑的动感没有约束地在这里嬉戏。一年中休闲的时光得到释放燃烧,心灵真正感受着季节的轮回,冬日里也有我迷恋的绿色。

我喜欢春天迎着微凉的风儿,去看那树木刚刚吐露的春色。红黄绿各色的叶芽们带着羞涩婀娜舞动着,好像让人们保护它们似的,紧张地不停的诉说着。生机盎然的趋势让人们的思绪随之飘荡起,一年之计在于春,梦想在这一刻浓情。是树木、是大地、是爱情,也许很多值得去梦想去踏足。

我喜欢夏日的傍晚,和女友走在乡间的公路上。一边欣赏着静谧的星空,一边哼唱着流行歌曲,劳累一天的头脑抛掷给晚间的遐想中。晚风袭来,嗅闻着路边散发着田野里的淡淡清新味,做着农家人的追求与期盼。观览着农家人明明暗暗的灯光,犹如繁星的闪烁一户连着一户,一个个温暖的家园,多少爱的故事在吟咏。听着狗儿的犬吠声,也感亲切动听,都能知道是谁家的狗儿兴奋调皮着。眺望着远处霓虹灯的跳跃异动,招呼着迷惑着人们的眼帘。璀璨的星空也在夜色中窥视着爱恋幸福的人儿。

我喜欢深秋的香山,近千米的山峰印痕着多少双丈量的脚步。男人女人老人孩儿,各色人群各种攀登的向往,声音的呼唤穿透树木阔叶弥漫张扬着。站在峰顶极目望去,那漫山遍野的绿色枫叶早已蜕变为深红色的海洋,气势磅礴惊艳,阵阵冷风掠过,震颤着人们的心房。一种壮观的转变令人心旌荡漾湿润眼眸,犹如洗心革面的新人,换了一种活法,怎不叫人激动呢。

我喜欢家门口的幼儿园。旋转的滑梯带着美丽的童话渐渐升起,天真稚嫩的笑脸像艳丽的花朵一般每天绽放着,永远是春天般的陶醉。清澈明亮的眼神闪动着童趣,无忧无虑地捕捉着美好瞬间,熟悉的歌谣伴着蹦蹦跳跳的身影宛如色彩斑斓的春水流动着穿越着,举手投足间的质感纯真令母爱的眼神追逐迷恋着。全都是沁入心脾的甜蜜享受。

我喜欢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饭看着电视,灯光里的温暖照亮着家里人的温情,享受着暖融融的爱意。亲朋好友的相聚,种植着温馨友爱,热闹中体会着更多的亲情。喜欢家人一起开着车出去游玩,奔驰在辽阔宽广的平原上,一幅画面一种盎然心境。穿行在山区一个连着一个的隧道群中,连通着山那边的光景,感知开山人的辛苦。沐浴着阳光般的温情,看着近处名胜古迹的沉淀,仰望先人的愚公愚山精神,岁月中凝聚起的升腾令人称赞着。

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风平浪静时的浪漫悠闲,波涛汹涌时的激荡沉浮,海世界的无限容量,使人心胸柔媚或者激情起来,无论怨恨情仇都只是过眼云烟乎,想开了释怀了。此刻倾情地涤荡着人们的心灵,洗尽人世间的尘埃,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般地轻松着。伫立在海边的人们,思绪比海水的涌动还要丰满盈润着、潮湿着,大海真能理解驱散人们的情感苦乐吧。

我喜欢做梦。梦是五花八门,但都会在心里像花蕾一样含苞待放着,惬意的心情犹如生长在大地上的各种小野花肆意怒放着、摇曳着。四季里思绪的愉悦助长,脸上的笑颜分分秒秒也是欣慰多情的,像是冬天里也能轻嗅到花儿的淡雅芳香,迷人久远。时间是无情的,人间的爱意紧握时间的长短丈量千遍万遍。

我喜欢的事情越来越多。沐浴在爱的国度里,亲临着安定的生活,享受着人间天堂般的生活,爱着世上一切善良美好的东西,生命中蕴涵的幸福韵味感越来越浓,所以我的喜欢也就越来越多了。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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