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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捂紧老年人的钱袋子,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真正让老年人乐享晚年。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充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该局首先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防老诈骗宣传活动。运用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商场超市电子屏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点宣传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要把普通食品当保健食品”“听从医生建议”等内容,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让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全局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00多条次,大大增强了老年人预防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为确保整治行动做到有的放矢,该局把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等主体责任,推动保健食品销售管理规范。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已摸排涉老保健品等经营户253家。
为有效震慑养老诈骗行为的发生,该局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截至目前,县局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3家。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篇2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2月开始,到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22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任务要求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22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22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篇5
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惩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长效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荔城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抵预涉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我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中心,主任由郑宇芃兼任,成员为:曾鲤榕、蔡碧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负责动态跟踪、收集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入户阶段(5月中旬)。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活动采取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方式,通过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下旬—8月底)。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排查、收集线索。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的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列出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完善工作台账。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上旬起)。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通过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逐一建立台账,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我办实际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办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建立台账,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线索。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的线索及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各村居干部要开展要将走访常态化,多与群众交流,时刻注意老年群体思想动态和社会环境变化,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对排查出的线索要认真对待、积极核实、稳妥转办、及时反馈,彻底掐掉“诈骗萌芽”,以扎实的工作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风险管控,坚持分级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村居村干、巡逻员、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运用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滚动视屏等形式开展入户宣传,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利用四级联动微信群及朋友圈普及养老防骗知识,同时运用短视频、参与线上答题参与抽奖等新方法,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五)加强舆论引导,细化工作预案。各村居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专项行动宣传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细化宣传任务,着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声势。要把专项行动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发挥资源优势,把控好宣传节奏,确保宣传有力有效。
(二)协同配合,统筹推进。要统筹职责任务分工,压实地方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针对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要动员多方力量,统筹协调,科学多样地开展专项行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力求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齐心协力守好群众的“养老钱”。
(三)严格督导,强化问效问责。各村居要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案件、线索问题开展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并将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村居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行动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加分表扬;对推进不力的村居,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各村(居)及时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组建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主干为第二责任人的负责机制;结合平安建设“三率”入户宣传走访活动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老年群体对诈骗行为的警惕性和辨别力。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以“整”为主。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三是坚持依法惩治,以“打”为主。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欺骗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篇7
今年以来,xx区东门街道多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目前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行动开展以来,东门街道成立包括公安、综治、民政、计生等部门的打击养老诈骗专班,严格认真分析当前辖区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阶段工作计划和重点,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街道打击养老诈骗专班各成员单位对打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专项工作开展期间,该街道多措并举,结合“线上+线下”双路径广泛发动宣传,积极号召各社区工作站、各物业管理处在居民群内广泛转发宣传链接,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等平台,线上定期推送养老诈骗小知识、法律法规等。
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相关单位走进社区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活动,并通过悬挂有关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总结防骗顺口溜等接地气的方式,向群众揭示养老诈骗的手段,让反诈宣传更加醒目、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民、老年人群体、重点行业及场所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反诈宣传教育,东门街道还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守住养老钱,幸福享晚年”的主题宣传讲座。社区民警通过真实案例,向居民揭露“中大奖”“保健品”“投资理财”等诸多骗局的作案手法和特点。
东门街道综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至今,该街道已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72场,张贴海报6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2000余份,覆盖人数达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