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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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文章1:我梦中的情人

你总是在那些寂寞的夜晚来到我的梦里,

带着那灿烂的笑,犹如当年。

真想与你再次并肩而坐,

看夜空里闪闪的星星;

真想与你再次并肩漫步,

看阳光洒在你的肩头,点点斑驳。

可这终归梦一场,

我知道,你我今生不复相见。

那就做我的梦中情人吧,

在那些清冷的夜,来到我的梦中。

你还是青涩少年,我还是含羞少女,

我们嬉戏,我们玩笑,

直到永远,直到梦尽。

情人文章2:亲爱的,你是我前世的情人

同学康怡的婚礼糟糕透了,因为在这天,鑫鑫喝多了,而且在主持人问新郎问题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当时只想嚎啕大哭,全然不顾大家的眼神,把宴会厅的人全都惊着了。

他来了,涨红着脸。不论怎样他多少也是有身份的人,伸手想把鑫鑫扶起来,而她却借着酒劲用脚踢他,用手打他。散落的酒菜洒了他一身,还有一些红色的汁液染在他雪白的衬衣上,似曾相识的感觉,看着它们有些触目惊心,那些象血一样的东西使鑫鑫暂时性的安静了。

可当他把她扛在肩上时,她又开始又哭又打,然后在他的肩头狠狠咬了一口。他只是吸了一口气,微微停顿了下,并没有打算停下脚步,就象扛着一罐煤气。他瘦削的肩头硌得她生疼,他的背似乎也有些微驼,他匆匆而出的脚步也不那么潇洒利索,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强壮而又帅气的男人了,哈,他也有老去的时候,鑫鑫这时仿佛有些幸灾乐祸的得意。

走出了很远,他把她放下,看着她扶着树哇哇地吐着秽物,默不作声地递给她手巾后,转身站在不远处,点燃一根烟,抬头看天。

阳光其实很好,能让她清晰地看见他眼角的淡淡皱纹,看见他才四十五岁就有点斑白的鬓角。他的白色衬衣那一抹红,象极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那个永远的噩梦。

他走过来,将他的外套披在鑫鑫的身上,而此时的她也无比乖巧,没有将他的衣服甩落,而是暖在有他的体温里再次失声痛哭。因为那年,也是在一个相似的马路边,只是那个失声痛哭的人并不是鑫鑫,而是他。

鑫鑫八岁,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无忧无虑。她是他唯一的女儿,因为在他找妈妈时,妈妈已经带了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

她有着美丽的栗子色而微卷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吸取了爸爸和妈妈的优点,是个极其乖巧的女孩儿。在全家人的宠爱下,她很幸福。

可是那天,她美丽善良的妈妈就满脸鲜血,脸上显着惊恐地表情倒在他的臂弯里。妈妈,可怜的妈妈象一个被踩得支离破碎的芭比娃娃。

火车道旁,那辆车已经不成样子。地上有好多血迹,分不清都是谁的。

那天的天很蓝,云很轻。鑫鑫抬头看着天,泪水肆意地在脸上横流,她不停地用小手擦着眼睛,她不要朦胧,她怕错过来接妈妈的天使,但是即便不停地擦试着,泪还是不断地涌出来,始终没有看到天使的影子。

所以,鑫鑫一直觉得妈妈没有离开她,一直都在。她还会象以前一样爱着鑫鑫,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做她喜欢吃的好吃的,还会天天给她拥抱,还会在晚上临睡前亲亲她的额头,跟她道晚安。

是的,就该是这样,妈妈她一直都在。

可是,当时的他仍旧在那不停地痛哭。一个英俊而又气度不凡的男人,才三十多岁就事业有成的男人。他此刻就坐在那个肮脏的马路牙子上,哭得象个孩子。

鑫鑫突然觉得好丢脸。后来他们一同回家时,他的衬衣上就染了这么大一片的血迹,看起来让人心悸。

那以后,鑫鑫再没有哭过。而他,总是失魂落迫,动不动就痛哭失声。

想到这儿,鑫鑫的心倏地疼了一下。哽咽着问他:“你为什么不恨我?我一直都变着法儿地伤害着你?”

他扶着她,慈爱地说:“世上哪有父亲会恨自己的女儿呢?因为你是我的前世情人,即便***妈不在了,我依然爱你。”

情人文章3:倾斜的伞

文/张燕

昨天,她还是他的甜蜜情人,可是一场大雨后,她决定离开他了。

昨天,下着好大的雨,她去公司找他。对于热恋的人来说,一段时间不见面,都会想念的。

当她快到他公司门口的时候,她看到了他,还有他身边的妻子。他们正从公司里走出来,那时的雨下得好大。他没看到她,撑开伞,轻轻地拥着妻子,说了一句“嗳,小心点”,然后一起走进了雨中。

她躲在一角,偷偷地看着他们的背影从她的眼前走过。突然,她觉得他撑伞的姿势是那么陌生和碍眼,像一根刺一样刺痛了她的心。伞一直向她妻子那边倾斜着,而他的另一半身体却淋在雨中。他全然不顾自己的身子湿了。

在雨中,他也曾多次给她撑过伞,但那伞,始终是摆放在中央,并没有向她这边偏斜一丝一毫。那一刻,他拥着她,也许比拥着他的妻子更紧,但那只是一种短暂的肌肤之爱,他没有从内心里心疼雨会淋湿了她。

看着那把倾斜的伞,她内心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酸楚和倾斜。她现在才开始明白,他对妻子的爱,真正到了心疼的地步,那把倾斜的伞,便可以证明一切;而对她的爱,顶多是肌肤的相悦相亲,激起的只是几朵激情的浪花。

真正的爱情,不是花前月下的山盟海誓,不是挂在嘴边的我爱你,不必每日玫瑰,每日浪漫,而是平凡日子里的细水长流,实际生活中的细微动作,即使只是一个把伞向一边倾斜的小小动作。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角落里,没有叫他。目送着那把越来越远的伞,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她知道,那把倾斜的伞永远不会属于自己。

雨停后,她决定离开他,寻找一把向自己倾斜的伞,寻找一个真正心疼自己的男人。她相信,在下一个雨季来临时,会有一把倾斜的伞是属于她的。

情人文章4:情人之情,情人之美

情人,是寂寞的路上遇到的人,是相互需要且依托的人。

情人,是至少你们无法光明正大走一辈子的人。

情人,有时是种赌注,有时是种交易,有时是种心情 … …

虽是情人,却也要安分守己,像正式的恋爱一样。用心去温暖对方的灵魂

它和恋爱的区别无非是恋爱具有模糊性,而情人具有清晰性。

做情人的好处是做之前,你有心理定位。而恋爱不能。

恋爱是伊甸园。专一,安分,是最基本的。不要支解,和破坏一种心地。

这是及格!

一个出色的情人,要做的优秀。

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的不说。不该要求的不要求。

彼此减轻压力,缓解疲劳,要懂得对方要什么。是一种短时空的浪漫

是绕梁三日不绝的品位,带有过多目的性那就是交易

就是败笔。做情人的败笔。

做情人最忌讳的就是许诺。如果有人许诺,有人要你许诺。那你们的关系是维持不了多久的。或者说不是彼此的情人。

不要跨越某种心理界限,否则,你会上瘾的。那时,你就是第三者了,不是情人!

我认为,情人是个中性词语。当心理定位不明确时,那情人就是贬义词。第三者。

心理定位明确时,情人是褒义词 —— 知己。

情人是爱的渴望里画龙点睛的那一笔美丽的挥洒。类似于雨后彩虹

虽然短暂 但是留下的绚丽和梦的心动永恒

无论,情人,这两个字眼如何发展,世人以何眼光看待。

一句话:做情人要做的够味!!!尤其男人要做的有水准!!!不能伤害女人!!!

如何去爱一个人?

爱是人的一生中要经历的过程,人的一生也许会经历许多的

爱,但是千万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

万事都由缘而生,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着缘分,缘分是个抽象的概念,它摸不着看不见猜不透

人与人之间的相识,相知,无不是因为他们之间的那份缘!今生有缘,自当珍惜!

缘来了惜缘,缘去了也只好随缘。当爱一个人的时候,便想完整的拥有他,包括他的思想,情感,以及他整个人,爱是没有理由的心动,但每次感情过后,又能长久的拥有吗?没有永远不变的思想,人来人往,缘聚缘散,好像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就向秋天的落叶,无声的飘落,不是人为所能控制的。落叶将尽,让人的心中不免多了一些沉重,情爱也总是透过无声的表情在等待…用心去感受着爱与被爱,那都是瞬间体会的感觉,但也会是幸福的永恒!很多人体会着,痛苦着,快乐着,珍惜着,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爱是心甘情愿的付出,不要勉强,如果不爱或无法用真诚的心去爱,那么就别轻易的将自己的心打开,寂寞,孤独,诱惑,根本不是爱的理由,过多重复的语言,往往成为最难实现的诺言,爱真的是一种负担吗?压在心头就卸不去了么?果真如此倾情者岂不很累吗?

爱就是喜欢,喜欢就是深深的爱,只要有爱才能产生情,所以要用真诚的心呵护所有的爱,所有的情,亲情,友情,爱情,爱,是对爱人情感的一种渴求,爱,是对亲情的一种奉献,爱,是对友情的一种体现。也许生命本身就是一场等待,一段行程拥有一个回忆,相知,相爱,一切顺其自然,不要许诺,不要海誓山盟,因为谁都无法预料明天会怎样,要做好的是今天,今天彼此还在相爱,就把所有的真诚和眷恋都放在对方的手心里,给爱一个自由的空间,让爱自由的呼吸,真诚相待,理解默契,不要刻意的想栓住谁,爱和被爱都是缘,一切随缘!爱只要适合自己就好,爱,不要束缚,简单自然,也许终身不能相守,但只要用真心去感受,千山万水就会近在咫尺,快乐与幸福就会无处不在,心永远都不会有距离,想起带来的欢乐,想起带来无限的美好…其实爱情是记忆里永远抹不掉的回忆,岁月沧桑,世事变化无常,只有时间才能检验才能证明爱的伟大,爱一个人用心去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机会是要靠自己去把握的,因为在爱的路上谁都没有错。

生命有时候很无奈,生活有时候又很残酷,热爱自己的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拥有真诚,珍惜彼此,因为真情要比千金贵,是你的爱,永远都属于你,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住,不必太在意,更不需去强求,爱不是乞求,更不是施舍,爱一个人不孤独,想一个人才孤独,相爱的人总是喜欢说“我爱你”三个字说出来很容易,可真正做到不是那么的简单,也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爱要专情,爱要专一,爱是需要真心付出的,而且是要以最真挚的心去对待对方,不是说了“我爱你”就会长久,所以不要轻易把爱说出口,既然说了就要认真的去爱,坦诚的对待彼此的真爱,因为真正相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只有彼此真心对真心,才会有永久不变的真爱,爱就像一杯酒,要用心去品味,心中就会永远有暖流,爱一个人不一定拥有,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珍惜,爱是最细心的关注,爱是最耐心的期待,爱一个人是快乐的,被爱着的人是幸福的,爱是夜晚悠长的思念,爱是相拥的美丽,缠绵而又深沉。心里时常荡起阵阵的温暖!

爱是一个字,相恋,相知,相依一辈子,风雨同舟,不离不弃,风过无痕,岁月留痕,爱是上天赐予的幸福,缘分本是生命中的偶然,冥冥之中的定数,情与爱相融也是种福气,人要懂得知足珍惜心中那份真爱,人生朝朝暮暮,只有真挚的爱才会有幸福到白头。守护真情!挚爱永恒!

为情所爱,不为物而爱!爱需要时间的考验,就是时间开始慢跑也还如妈妈看着熟睡的宝宝的眼神般---爱她疼她。爱就是是爱的双方各拿百分之五十出来 合起来一个百分百的圆。谁都不是完美的

爱情和情爱只是开始的方式不一样

爱在前情在后 爱会消退无光 变得无情 爱开始游离 因为爱意付出

情在前爱在后 也许爱会锦上添花 情给予了责任和歉疚 爱在关注的目光里游移 。

情人文章5:从玛格丽特《情人》里读出的伤

书的开头就说道:“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摧残的面容。“我尤为喜欢这段话,每次稍有不悦,或许在我眼中的心向往着如此老去之后,会收获这般君羡的待遇。不嫌老泪纵横的皱纹模样,还贴心的坦白出如此一段甜言蜜语,而且这般绝世地不落俗套。

后来,偶然间看过玛格丽特的插图传记,才渐渐明白其中的一些缘由。才开始理会,那些凡夫俗子之间的纠纠葛葛,不过是对现实不满的一些反抗。才开始学会原谅,去为过往的嫌迹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慰藉。因为小时候的艰难地异乡生活,让年幼感性的杜拉斯很容易想起西贡河边行乞的女乞丐,于是有些自以为是的得出这样的结论:”认为生活不过是沿着被水淹没的道路漂泊,水掩盖了一切,毁坏的记忆遗失在大海深处。生活不过是流淌着无名之水的河的历程,它淹没的不仅是回忆,还有所爱的人。“

这般恍惚年纪的我,或许是不太怎么懂得如此深遂晦涩的道理,只是想着追随时光的流逝远走的步子,在某天萧瑟的秋后午睡突然醒来,自己也会得出这样自己同样无法捉摸的感叹。虽然每个时候都是随着心情坦然度过,即使会像个长不大的小孩会天真的满心期许世界会如何如何美好,到头来,愿望也终究敌不过现实的微微残忍,依旧有几番挥之不去的痴痛与辛酸。生活如此,命运也便是如此,生活是每天直播,命运也由不得去强颜曲求什么。即便是掌控了怎样完美处事,花落的不经意间,多少还是会徒留几丝遗憾。这便是一种伤,哀悼着不再的过去,再回想起需要哀悼不平的此时。想着曾经相识的人都一一离去了,日子就像是离岛的孤舟,无名的水吹打着吹打着,直至最后都没有力气去拨动船桨。繁华落尽了,那些随身带着的遗憾以及记忆,也有朝一日永远地停留在深海底部。

早在童年时代,她就想揭示生活的奥秘,了解它的本质和它的气息。直到后来,她说:”只有凭着想象去追忆时光,才能回归生活。“因而,生活就是童年的夜想,梦想的夜晚、臆想的夜晚、以及不可能和不确定的意境的神秘而隐匿的组合,写作就是将其储存在起来,并随意地表达出来。”我总是示意自己要去靠近这般踌躇的心情,因为偶然的一些东西的远逝或消失,我也同样会引发一样类似的感叹,并不是我也有着她那样超人寻常的感官,只是都是人骨和肉做成的身体,虽然相隔着各种道不清的山山水水,只要历尽相似,都会得出相似的结论吧!就像牛顿的万有引力,任凭是哪个国家哪些地方,都会适用一样,除了成熟的蒲公英的种子会飞着走掉,还有田园生活的炊烟会袅袅升空,那些受到地心引力的东西都是会朝着地表下落。

她特别喜欢房子和露天阳台。帆布做的帘子在门前飘动着,犹如帆船一样。她沉沁在一种混杂着离开、逃亡、未完成和毁灭的永远感受中。渐渐地,在她身上形成了一种浪漫情怀。它完美、纯净、美好,然而其中还有一种早熟的坚信,那就是:一切都是徒劳的,之前便已注定是失败。曾经,我也幻想住在那样有着露天阳台的大房子里,温和的米色流苏帘子会趁着风势飘来摆去,而我淘气得像只麋鹿,光着脚丫在空旷干净的地板上来回游走,雨天晴天,换遍每一种舒适的生活方式,开开心心过完晚来的一生。如今大些了,心里便不再有这些浪漫的假设憧憬,就像玛格丽特说的,那种成熟的坚定,仿佛一切都是徒劳。于是,就慢慢学会看清近处的景色,开始安于天命不再顽皮。即使如此,我依旧不会放过现实中优美的段落,只是看看其他别人的好,生活的奋斗便能获取一些动力。

在印度支那的这些年,她又找到了构筑另一种人生的经验,那是她最喜欢的,所谓的另一种人生,是一种桀骜不驯的生活。既不讲究礼仪、又没有时间观念,完全凭感觉行事生活。或许对于现在这样一个无论时间、价值、还是个人主义都附加了太多俗气的社会来说,如此,一个颓废者的冒险举动,必定会招来太多人的唾弃与不满。然而,我们还是终于应该庆幸,毕竟这样的举动不是法律规定的人人理所应当人人得而诛之。人生而就注定不同,活着的方式又何必要规定一样呢?时常劳累的时候,我也会如此想想,不为什么只是想想会觉得好受些。我想起陶潜的桃花源,或许明知世上本没有,光是假设着也足够让烦闷的心得到几分洒脱。

人都是这样,倘若活的太好会有所心忧,倘若活的难堪了,才会奋起去做个有骨气的人。古时有句话说得好:未雨绸缪,兴许,杜拉斯看透了世间纷扰,才终愿得出这些那些的描绘文字,让后人也知道她有过那些磕磕碰碰,也受过那些俗世的伤,她待人也被伤了之后,有以另一种独特的方式催人勇敢。

这便是我所领悟的,希望读过的人一起借鉴吧!

情人文章6:煤油灯

文/高骏森

像情人一样爱她,此爱无价。

——郭红玉

和许多人一样,关于走过生命的旧时光,记忆深处,总残留一些或多或少无论怎么挥,也挥不掉的清晰片段。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鄂西偏远山村的一户农家。用老一辈人的话说,我们这一代出生的娃娃,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躲过了文革十年的动乱,正是农村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的大好时机,不愁吃,不愁穿,不用辛苦下地劳作。

可在我的印象中,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个时代给我带来的幸运与幸福是什么。

四岁那年,父亲和母亲搬了家,由人口密集的村庄搬到了一座无人烟的山上。那儿离村庄很远,缺水缺电,连一条通往乡村像样的路径都没有。四岁的我,在人生的成长路上,大脑里,开始有了些隐隐疼痛的记忆。

夜晚的照明,从最初的电灯变为煤油灯,我这一生怎么也想不明白,父母当初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采取了这样的选择。这不仅仅给我和妹妹的幼年、童年、乃至少年、青春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也给父母他们自己的婚姻带来了极大的不幸。

因为家穷,也因为物质生活的匮乏,为了照明,父亲购买了一个大胶壶,每当煤油用的差不多的时候,就搭车去往县城,到一家卖煤油的店里购买一大壶回来。母亲则在家里将一个圆柱体形状的玻璃瓶清洗干净,放到通风的地方把里面的水汽吹干,找一个比玻璃瓶上身瓶口稍微大一点儿的穿孔铁盖眶进去,把瓶子里面灌满煤油,然后把一条破旧不能再穿的裤子里面的皮筋抽出来,做成一根灯芯。把灯芯从瓶口呈直线直穿到瓶底,再在瓶口用一块铁皮把皮筋套牢,让它直立起来,留有2厘米的长度,最后在皮筋的头上用煤油浇湿,就成了一个完整的煤油灯了。等到天黑看不见周边其他物体的时候,母亲或是父亲擦一根火柴,用火苗点往那根事先做好的灯芯上,皮筋因有了煤油的滋润,便有了火苗,发出了微弱的光亮,直至全家人上床睡觉才将它熄灭。

就这样,我从四岁开始一直到十六岁初中毕业,煤油灯伴陪着我走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年岁。对于妹妹,从她哇哇啼哭落地的那一天开始,也伴随着她走到十六岁。

1989年,我年满六岁,到了上小学的年龄。9月1日开学那一天,母亲把我送进了乡村小学报了一年级。在当时整个小学,只有我一人离学校是最远的,也只有我一人的家庭是没有电灯,点煤油灯照明的。因为文化的差异太大,父亲和母亲的感情极度不和,经常吵架打架,在我上小学之前既没有读过学前班,也没有得到大人的启蒙教育。第一学期结束后,我的名次在班上排最后几位,被班主任通知留级。

母亲拿着成绩单看完我的成绩后,并没有像其他同学的父母那样劈头盖脸对我一顿大骂和猛打。相反地,她立在门口沉思良久后,才把我叫到她的身边,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地说:“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次考试你的成绩很差,留了级,并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我跟你爸爸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对不起你。从今天开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抽出一点儿时间来,帮你辅导功课。相信在妈妈的辅导下,加上你本身就潜藏的天赋,在下个学期,你的成绩一定会从最后跑到最前的。”

母亲的这番话,在当时,我似懂非懂。看着母亲的脸和眼神,我努力地点了点头。从此,每到天黑不能再在外面做事时,吃过晚饭,母亲便在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辅导我的功课。

因为环境简陋,我没有专门的课桌,更不用说有属于自己的书房。每天晚上写作业,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地点,有时趴在灶台上,有时在一张破桌子上或是凳子上,有时候,就直接趴在地上。为了灯光照的明亮一些,我总喜欢将煤油灯放在离书本最近的位置,低着头抓着铅笔,在母亲的辅导讲解下认真作业。母亲讲得很仔细,也通俗易懂,加上我本身就具有的悟性,学习成绩真的就起来了。第二个学期,我的成绩从原先的最后上升到了全班正数前三名。

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写作业,煤油灯的光亮又很微弱,书本上的字字迹看起来总是很模糊,于是,写完作业的时间也就相对要长一些,这样,煤油自然而然也就烧的快一些。父亲是一个没有读过几句书的人,思想很偏激,脾气又暴戾,见煤油用的飞快,便不满起来,开始对母亲同我打骂,说书读与不读没有什么大不了,自己没有读书照样在吃饭。受到了父亲的威胁,母亲也不敢再大胆地在晚上教我太长时间了。到一定的时间,尽管作业还没有写完,我也不敢再继续写下去,怕引来父亲的不满,而发生意想不到的恐惧。只有等到早晨早早起来,从书包里掏出本子继续把昨晚没有写的作业写完。

煤油灯的燃烧会发出一种声音。这声音只有你靠近它并且不要发出任何声响的时候才能听见。燃烧的声音跟秋天夜晚从草丛里面弹琴的蟋蟀极为相似。煤油是液体,皮筋是固体,两者经过化学反应,会生成另一种物体——火苗。于是,这声音的发出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当灯芯燃烧到一定尺寸时,就要用一根铁丝把积压在上面的黑黑尘垢给剥掉,不然的话,火苗就会变得越来越微弱,到最后甚至会熄灭。而且,当灯芯烧到接近瓶口时,就要用钳子夹住灯芯的头轻轻用力拔一小结上来,继续点火照明,直到灯芯拔的不能再和瓶子下面的煤油接轨时,就要另换一根新的灯芯了。煤油也是,当瓶子中的煤油淹没不到灯芯时,就要开始往瓶子中添加煤油了,否则,当灯芯燃烧到一定程度后,就会自动熄灭。一般情况下,父亲和母亲都会在天黑之前,将瓶子里面的煤油检查一遍,看是否需要加油,如果需要,就在趁天黑之前看得见,将它加满。若等到天黑稳了,再发现瓶子里面没有油,或者是油不够,添起来就会麻烦许多。

写作业的时候,因为光线昏暗,也没有课桌,我总喜欢把头低的不能再低,眼睛几乎贴在书本上了。由于煤油灯就挨在书本的前面,不管是我一抬头还是一低头,很自然地,额头前面的头发就要被火苗烧一小撮。当头发和火苗接触被点燃后,就会发出像氧气跟铁发生氧化后产生的四氧化三铁般刺刺的声音。这个时侯,我总会以最快的速度把头闪开,并用小手去摸被火焰烧过的头发,总会捏住一小撮黑色粉末,并且会发出一种焦味。家人个个都说很臭,只有我感觉它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比火烧的香肠还要香。就连煤油,每次当父亲在往煤油瓶里添加煤油时,我总喜欢凑上去用鼻子闻一闻,那种特有的香气,至今我都对它怀有一份特殊的恋情,难以用文字形容出来。

用煤油灯照明,是相当不方便的,光线不明亮暂且不说,只要稍稍外面有一点儿风,火苗就会左右摇摆。在这个时候,就要有人赶紧用手去护着火苗,让风进不来,否则,火苗就熄灭了,就又要浪费一根甚至是几根火柴才能将它重新点燃。

妹妹从出生就没有点过电灯,也不知道电灯的特殊功能性。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去大姨家做客,因为聊天聊的太晚,起身时天已黑的看不见了,大姨便劝父母,今晚就在这里过夜,不要回家了。妹妹同我还有表弟,也就是大姨的儿子在一起玩耍。表弟跟妹妹是同龄,只比妹妹大九天,命运却和妹妹完全不同。表弟生下来就点的是电灯,而且左邻右舍的玩伴也很多,见识也比妹妹广泛许多。当我们正玩的带劲的时候,忽然外面起风了,妹妹正站在电灯最近的地方,看见外面起风,她以在家点煤油灯的惯性动作,赶忙跑过去用她小小的手心去护着灯泡,怕它被风吹灭。一瞬间,就被我看见了,为了维护妹妹的面子,也为了维护我自己的小小尊严,慌忙跑过去拉开妹妹的小手,嘴中告诉妹妹这是电灯,不是煤油灯,再大的风也是吹不灭的。同一时间,也被表弟看见了,因为年龄太小,表弟说的一番话在当时让我相当窘迫与难堪,直到现在,我仍能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与他所说的话语:妹妹真的是山上下来的人,什么都不懂,电灯怎么会被风吹灭呢?山巴佬一个。这句话一出口,妹妹因为年龄还很小,不懂得其中的意思。当然,表弟也纯粹没有其他任何意思,只是信口而出,童言无忌。但是,那时的我,已经有7岁,并上了小学,有了一定思维的辨识。听见表弟的这句话,当时我心里非常难过,更不敢抬头见表弟,非常气愤地拉着妹妹的手回到了座位上,乖乖地坐着,不管表弟再怎么叫唤,我都不准妹妹去跟表弟玩耍。

事隔多年,如今妹妹已是两个女儿的母亲了,很多关于童年的点滴记忆,都如风般消失的没有了任何踪影,唯有这件事,每当看见某一类似的情景,都会牵动我那根扎在心底深处的神经,像惊雷般响起来,随之就是幼年的妹妹傻傻地去用小手护电灯泡的幻影,以及表弟的那番话语,我的心像针扎般将疼痛好久,眼泪扑簌簌直往下掉。

煤油灯伴随着我同妹妹一路成长,也伴随着母亲灯下阅读文章无数,从而也遭受到父亲的毒打与辱骂,产生悲惨的命运。我书读的不多,但有一个爱好写文的习惯,这其中,来自母亲的熏染,与那盏昏黄的煤油灯陪伴,有着至关重要的因素。

初中毕业后,因为种种原因,我被迫辍学,含泪离开心爱的校园,离开养育我十六年的故乡,南下北上打工为生,后又进过一年的学堂,就再也没有点过煤油灯了。因为多年不回家,一开始出门的新鲜,到如今久离故园,仍在异乡漂泊,像秋风中的一片飘飞黄叶无所定居,浪荡在城市的边缘。我的心,就变的越来越寒凉、孤苦起来。尤其是夜晚,无论是独自一人在出租房的阳台仰望城市的灯火璀璨,还是和朋友行走在江边,看那水中闪闪烁烁七色彩灯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忧伤起来,鼻子一酸,眼泪就流了出来。眼前出现的,脑海中闪动的,就是故乡的那盏昏黄煤油灯伴随着我的学习,和妹妹用手去护一只怕被风吹灭的电灯泡幻影,还有表弟那蔑视不堪的言语,像一把杀猪的尖刀直入我的心脏……

情人文章7:梦中情人

文/精灵鼠--晓蕾(雷小珠

每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有一个梦中情人,心目中总有一个英雄一样的人物,可以像父亲一样,永远的守护自已一辈子。

小的时侯,虽然玩的是过家家一样的游戏,无论是当爸爸,还是当妈妈,我们有着小小的幸福,这就是最初对家的感觉。

等我们长大了,到了青春期,我们在生理上已经发育成熟了,可是我们那颗对爱的小小的心,已经在萌芽,我们情窦初开,那种喜欢的感觉,那种莫名的好感,油然而生。不管那个男生,还是那个女生,我们对爱的懵懵懂懂,虽然没有牵过手,但是有的时侯四目相对也是种小小的幸福。

从学校到社会,爱情再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单纯,我们要从物质上,让生活过得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努力赚钱,给他或者她一个家。现在谈恋爱, 都要花点小心思,一点点的浪漫,还是要有的,不过用心谈恋爱,对物质并不是要求并不是太高,在一起的时侯,只要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人和人嘛,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家庭环境,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想法,所以在磨合的时侯,需要长时间的去了解, 人们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

终于有一天,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过日子,没有恋爱中的小浪漫了,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的平凡,就是这样。老公,老婆不只叫得那样好听,那样亲切,老公老婆,没有那么容易。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小故事,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梦中情人。初恋是最难忘的,爱情虽然不是人生的全部,可是我们需要爱情,不光是为了成家立业,也不是为了老了有个伴。

这个世界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和事,有的时侯仿佛是上天注定的,什么时侯聚散离合,谁也不知道,所以一直在说,要珍惜人和事,因为能遇到喜欢的人不容易,因为可能是前世一千个回曚,才能是今世的相遇。

有的时侯梦中情人,只是一个幻影,或者只是过往,这个世界很大,我们的一生会遇到不同的人,可能他们会成为我们的朋友,也会成为我们的姐妹,或者成为我们的伴侣,有的却只是一个过客。

我们有梦,梦中有人,不管什么样的人,我们爱过,痛过,不管未来会什么变化,我们的心不变,那颗单纯美好的心,快乐会伴随我们一生。

期待我们的梦中情人,走进每个人的内心世界,让有人情可以终成眷属,走完漫漫 人生路。

情人文章8:献给我永生永世的情人

今夜,静坐窗前,突然有种想写点文字的冲动,潮水般弥漫着我。

多年来,缠绵于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做了爱情的俘虏,而且心甘情愿。就这样,诗歌不再写了,散文不再写了。就这样懒散地享受着生活带来的温馨。只希望这颗平静的心永远为你跳跃着。

你不是那种和别人有什么两样的女人,也不是在夜晚偶然相遇到的那种风情浪漫的女人。你只是一个在我根本想不到的时候,会突然从背后把我紧紧搂抱着让我大吃一惊的女人,是那种看见了你的眼神就会不知不觉被你融化了的女人。遇到了你,我就知道,我会成为你的影子,成为你的保护神。

那晚,夜朦胧,鸟朦胧。

我们穿越爱的芳草地。夜色弥漫,覆盖着我们的躯体。你的手臂如一弯柔柔的水草,将我的灵魂牵引到连上帝也不知道的地方。我感受到了你那浅浅的呻吟,闪电般穿透这黑夜与宁静。

你默默地像一只温驯的羔羊,依偎在我身旁。我听到了你的呼吸,温热的气息仿佛春天里的和风,轻轻敲打在我的脸颊上。那一刻,我的肌肤感受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躁动。黑暗中,那一刻对彼此来说是多么的可怕!一种真实的可怕!那一刻,我们的嘴唇就要相融了,我们的身体就要相融了。时间凝固了。无法回避的钟声已经敲响……

全身心的投入。

全身心的倾注。

灵魂与肉体。

我们完成了一个神秘的仪式,我们彼此交出了自己。

在此之前,我们也曾有过漫长的期待。疯狂中相爱着,相爱中奔跑着,奔跑中渴盼着,渴盼中疼痛着,疼痛中快乐着。无止无境。我们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意识,没有了自己。每一寸每一厘的肌肤,每一分每一秒的离合,在我们的血液里蔓延着。

我们没有辉煌。但是,我们有用文字不断编织着的真实的四季和日子,点点滴滴装饰着属于我们的美丽天空。

生活对于我们来说,永远也不会过去。人的一生只是一个过程,爱情也同样是一个过程。谁真真实实地活过,爱过,快乐过,痛苦过,谁就会在这个尘世中发现自己的影子,就会真实地感受到自己认真的存在过。

现在,我们都不再年轻,不再年轻的脸上有了一种风霜。我们从陌生到相识,从相知到相爱,一步一步走来。我们一点一点惊讶于爱情的甜蜜,一点一点品尝着爱情的快乐,一点一点接受爱情的滋润,一点一点陪伴着爱情慢慢老去。在彼此的感觉里,总有一种享受不尽的回味,包裹着我们的人生。

我生命中有过的,以及将要来临的美好时刻,究竟有多少会与你相连呢?我的永生永世的情人啊,当我真正爱上你的时候,即使是虚幻,即使是短暂,也无法抑制住一直想把自己的一生都馈赠予你的冲动……

总是在梦中醒着,总是在醒中沉思着,总是在沉思中渴盼着。亲爱的,自从有了你,我那不安分的心,犹如涨水一样,不停地喧嚣着,不停地沸腾着,不停地燃烧着。这样的感觉从接纳你的那一时刻起,到现在,到将来,都会让我难以抗拒!

我的永生永世的情人啊!

情人文章9:小狗和初恋情人

文/湘诗阁

本来想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散文,但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只小狗,紧接着,初恋情人的脸也浮现在我的眼前。

小狗是上大学时遇到一只流浪狗,初恋情人也是上大学时暗恋的一位兄长;小狗早就被我丢进了记忆的灰尘里,初恋情人的模样也被我存进了发黄的故纸堆。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先说说小狗。

那是我上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早晨,天有些冷,我与同宿舍的女孩一道去教室上课。在拐进入教学大楼时,我们在马路对面的一扇黑色的铁栅栏里,看见一只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大概只有一两岁,毛脏兮兮的,有点发黄发黑。它蜷缩在离栅栏不远处的一堆枯黄的草丛里,小小的脸上,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栅栏外来往的路人。

我很怕动物,包括小狗。但在室友的邀请下,我还是跟着走了过去,并立即被它那双黑眼睛给吸引住了。我们蹲在铁栅栏的这边,它趴在铁栅栏的那边。它盯着我们看,我们也盯着它看。我们跟它说话、朝它笑、逗它叫,它都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下课后,我们发现它仍然趴那儿……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它都趴在那儿。即使早晨的露水很重,地上湿漉漉的,它蜷缩的地点、蜷缩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那双眼睛,黑黑的、亮晶晶的,随着你的动作上下转动。

小狗从哪里来,***妈呢?这么冷的天会不会被冻坏?它饿不饿?我们问自己,也问它。但没有答案。

有一天早晨,我们特意从食堂买了一个包子,隔着栅栏丢在它脚下。它吓着了,从趴着地地方“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又趴下去,不看包子一眼,只静静地看着我们,如同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

每天去看看小狗成了我跟室友的习惯,每天讨论小狗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但有一天小狗突然不见了,并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从最初的伤感,到怀念,到慢慢淡忘……

再说说初恋情人。

也是我上大学一年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傍晚,师姐临时通知我,一位已毕业的师兄过来了,跟我们是老乡,建议放学后大家一起聚聚。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充满阳光的男孩。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看你的时候笑意盈盈。

两个月后,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师姐又把我约出来聚会,再次见到他,并相互留了电话。之后,他就开始往我宿舍打电话。我从最初的拘束、紧张,到把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很少谈自己,但我却很喜欢谈自己。每回通话,我在这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在那边一声不吭静静地听。只是在快结束时,他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吩咐我先挂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接他的电话,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开始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出现在我的幻想里。我幻想有一天他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宿舍门口,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是来年一个初夏的晚上,空气中充满了树叶、泥土的清香,我结束晚自习跟室友回宿舍。在过马路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我一抬头,就看到马路对面那双亮晶晶的、会说话的眼睛,不知道怎地,我的心砰砰乱跳,脸突然红了。他没有拿鲜花,只是背着一个黑黑的公文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宿舍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过了马路后,我才发现他旁边还站着师姐和师姐的男朋友,我似乎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赶紧掩饰自己惊喜、羞涩的情绪,镇定地跟他打招呼……从师姐那儿得知,他在梧桐树下站了4个多小时,只为见我一面。

自从那个晚上后,我就从一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思绪、有了心事的女孩,每天孤独地待在宿舍里等他的电话,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写诗歌,傻傻地盯着窗外那颗梧桐树盼望着惊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电话越来越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他留给我的电话号码,鼓足勇气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当听到那边传来的陌生的“喂”时,我吓得把电话机扔了出去——我很害怕,怕他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怕他责怪我打搅他的工作,怕他猜出我的心事。

我开始做有关他的梦。梦里总是在给他打电话,要么找不到电话机,要么打不通电话,要么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急得我满屋转。一个晚上,还做了个在当时看来荒诞无稽的梦。梦中,他好像是安全局的特警人员,为了工作需要乔装打扮混入黑社会。他不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只是前来跟我告别,要我不要找他了,然后他就滑进了一根长长的管道,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才知道那是潜意识在告诉我,不要痴恋他了,他不是我今生相守的人。

当然,那时的他还是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一如既往地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聊自己,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话里说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充满了期待。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的心突然一沉,很镇定地说了声恭喜,然后就挂上了电话。

我解放了,有说不出的轻松,但在接下去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失落、低沉、悲哀、自怜、忧愁如影相随般缠着我,让我不能自拔,直到一年后我生命中真正的他出现……

敲完上述文字,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小狗和初恋情人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浮现在我眼前。因为,他们曾经在我生命长河的同一个时间段出现过,且以同样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吸引了我,并最终消失。

也许在世人看来,怀念小狗跟想念初恋情人的感情不可以相提并论,放在一起回忆更让人可笑。但从客观的角度看,他们都是我曾经情感体验的一部分,只是在当时,我对小狗的感情倾注得少一点,我对初恋情人的感情倾注得多一些。仅此而已。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我不知道小狗是否还活着,我也不知道初恋情人现在身处何方。在我现在的世界里,他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情人文章10:妻子?情人?红颜知己?

文/sea

什么是妻子? 就是你愿意把积蓄交给她保管的女人。 什么是情人? 就是你偷偷摸摸地去和她约会又怕妻子撞见的女人。 什么是红颜知己? 就是你能把有些秘密说给她听却不能说给妻子听的女人。

妻子是一种约束,约束你不能随便和别的女人交往;情人是一种补偿,补偿你想从妻子那得到却又无法得到的激情;红颜知己就是一种点拨,点拨你心中的迷津。

妻子陪你过日子,情人陪你花钞票,红颜知己陪你聊聊天。妻子不能替代情人,因为她没有情人有情调;情人不能代替妻子,因为她没有妻子的亲情;妻子和情人都代替不了红颜知己,那是心灵的需要。

妻子是一个和你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女人,却为你深夜不回家而牵肠挂肚;情人是一个和你没有一点家庭关系的女人,却让你尝尽做男人滋味尽情消魂;红颜知己是一个还没和你扯上关系的女人,却能分担你的快乐和忧愁。

妻子是一个家,是一个能给你浮躁的心带来安抚的港湾;情人是家的累赘,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你不想甩掉;红颜知己是家的点缀,没有她你不会觉得寂寞,但你会觉得生活没意思。

妻子的关心像一杯白开水,有时会成为一种唠叨,只是在生病时才成为一种温馨;情人的关心就像在白开水里加了一勺糖,慢慢地品上一个晚上还不满足;红颜知己的关心就像工作到午夜喝一杯咖啡,越喝越提神。

妻子怀上你的孩子会深情地问你想要个男孩还是要个女孩,情人怀上你的孩子会哭着来问你该怎么办怎么办啊?对于红颜知己,你会把你的情人怀孕的消息告诉她,并问她你该怎么办。至于妻子,你会在她发现你的情人肚子大了的秘密后才告诉她: “其实,我早就想告诉你了。”然后拼命地向她解释,并作可怜状。

妻子回了娘家一个星期不回来你也不想,情人三天不见你就给她打电话:上哪去了?今晚我们到老地方喝杯咖啡好吗?心中有了苦闷,你最想找个红颜知己倾诉,告诉她你在妻子和情人之间疲于奔命,实在受不了了。

最让男人受不了的是妻子的唠叨,情人的眼泪,红颜知己的误解。妻子的唠叨使男人的心乱上加乱,情人的眼泪让男人已硬的心变得酥软,红颜知己的误解把男人的心由悬崖推进深谷。

最好的妻子,就是男人能从她身上找到情人和红颜知己两种相互交织的感觉,只是这种感觉男人很难找到。最好的情人是在你和她的关系被妻子发现而主动退出又不提任何要求,只是情人很难做到这点。最好的红颜知己是有一天她能成为情人,甚至妻子,只是这种想法很难实现。

如果有可能,男人都在想把红颜知己变成情人,如果再有可能,再把她变成妻子。只是变成妻子的红颜知己就不再是知己了,因为很少有男人把自己的妻子当成知己的。男人心中有好多秘密不能随便说给妻子听。要不,那还叫男人么?

娶一个妻子是为了怕别人说闲话,找一个情人是为了给单调的生活加点味精, 交一个红颜知己是想给空虚的心灵浇点鸡汤。男人一生都在寻找的不是一个妻子,也不是一个情人,而是一个甚至更多的红颜知己。

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 但拥有了一个人就一定要珍惜,不要等到伤害的时候才去乞求原谅,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再去挽回。如果我不小心流下一滴泪水,那是因为我不愿意忘记你是谁!

情人文章11:关于我的孤单情人

划不开的从前 像冉冉上升的炊烟

无尽蒙胧着我的眼

苍白了那些一生情牵

就像孤星独恋着秋月

结局是无解

却用生命散发着微弱光线

点缀着月牙的鲜艳

在虚无飘渺间

继续傲然的形单影对

流转的岁月 在年华流逝间

再忆起了那份心碎

眼眶里已掉不出任何泪水

过度的思念

已经榨乾体内所有眼泪

让心慢慢变得枯竭

看见你微笑的容颜

听着你说你现在的转变

突然发现 当初的幸福

真的已经成了过往云烟

不再纠结 就让情尽逝、缘尽灭

让那些回忆 变成一个真正的【从前】

面对即将到来的佳节

请你继续幸福 而我

会继续孤独…

情人文章12: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相信,朋友比情人还死心塌地

第一次相见是在乐团。

我总觉得这个新人有点眼熟就去搭话。

结果她说:我认识你啊。

从那天起。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亲密。

她是一只快乐的猫儿。

她喜欢猫。也喜欢五彩斑斓的生活。

她喜欢静静地听轻音乐。

也喜欢和好朋友到处搜刮。可爱的小东西。

曾经有段阴霾的日子。因为她的刺眼阳光。

所有的伤心。烟消云散。

第一次猫儿失恋。我打去电话。

除了吸鼻子的声音。她已经差不多平静下来了。

而且她说。明天我们去吃哈根达斯吧。

于是我们用老妈给的券。吃了两盘奢侈的冰淇淋。

她说。这样就不伤心了。

她说有我。还要什么男朋友呢。

后来有一天。她激动地对我说。终于找到了对的人。

她说那人是真心对她好。与之前的完全不同。

我说。你别高兴太早。否则伤心的是你。

她说。你不懂,他真的很好。

事实证明。我对了。

她在QQ上对我说她又失恋了。

我打电话去。

她说好像每一次失恋。第一个打电话去安慰她的总是我。

我不安慰你谁来安慰你。你可是我最爱的猫咪啊。

她飞往美国后。我去她的空间里转了转。

发现在她的世界里。无时无刻都有我的影子。

而我的世界。又何曾不是呢。

一起痛骂男人。一起吃冰淇淋。

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

一起做蛋糕。一起拍照。

猫儿在我心中的位子谁都替代不了。

不管是家人。还是爱人。

你过得怎么样呢猫儿。

没有你的上海。天空阴暗得可怕。

情人文章13:红尘中我终生厮守的情人

文/我本空灵

多少年来,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婉约的女子,在漫漫红尘里,以楚楚动人的影姿,多愁善感的眼眸,默默伴着我风风雨雨的旅程。一路走来,才发觉,她,就是我永世的情人!无论我身处何种境地,她都以灵动的心思,丰韵我的履历,空灵我的心思。

懵懂的童年,戏嬉于蜂飞蝶舞的氛围里,一抹暖暖的夕阳,也会在恰当的时空里,给我娇嫩的脸庞涂上金黄的色彩,让一缕和煦的晚风,吹拂萌动的情绪。透过朦胧的景致,你身披一道彩霞,舒展着轻盈舞步,款款地丰韵我晶莹的童心。

每每望着你温柔的眼眸,宛如盛夏炎热的午后,掬一捧清凉的河水,滋润焦渴的芳菲。而含蓄的小草轻轻摇曳你的美丽,含苞的马莲肆意淡抹你的容颜,还有或红或黄的百合,在蜂蝶流连之间,灿然绽放你的美丽。

我知道,从那时起,你的影子,就已经深深地植入我的肤理,让一缕经久的弥香,营养着我不知归期的流年。年龄小的时候,不晓得什么是爱,只是在心里有一份默默的喜欢。也许,就是这份喜欢,让我的人生旅途,多了一分温暖,少了一些惆怅。

年龄稍大一些,对你的那份痴情便如逝去的日子,一沓一沓地丰厚着我的记忆,让我以一种投入的姿势,拥抱你的温暖。

即使放牧着寂寥的山野,哞哞咩咩的曲调,也会有你伴着青青韵律,在和熙的阳光下弹奏着和弦。你的每一个优美的动作,都会在我捕捉欢乐的当口,灵动一份久违的情绪。而我手中的长鞭,也能在你面前甩出人生的交响。

无论我走到哪里,你都如影相随,不离不弃。欢乐时,你定会给我送上愉悦的心情;痛苦时,你定会给我轻抚受伤的心灵;坎坷时,你定会给我些许坚强的劝慰;顺利时,你定会给我提出忠实的警告。即使遭遇挫折,你也会在我身旁,站成独特的风景,让生命的旗帜,迎风招展成一面绚丽。

没有你的日子,我的生活便增添许多无味的寂寥。只有你能够懂得,那是至纯至美的诗篇,写满我整个蓝天。而你一旦离开,我的世界就有一片一片的阴云,以及缠绵的小雨,黯然我的神态,冰凉我的容颜。

走在人生的路上,往事如烟。只有你的影子,总是在我的怀抱里流连。静静的午夜,柔和的灯光下,轻吻你流溢芳香的脸颊,我的灵感便如涌泉,肆意流淌着一行行思念。

我知道你也深深地爱着我,不然怎么能在地老天荒的情形里,抒写着我沧桑的旅程和寂寞的情感。尽管有时候也纠结,有时候也会因为一点点不良的情绪,而把你狠狠地抛在荒郊野外。可你不在乎,依旧以倔强的性格,向我表达着爱恋。

你的温柔,浸染了多少相思!你的笑靥,迷醉了多少夜晚!你的痴情,感动了多少瞬间!你的妩媚,灿烂了多少容颜!还有你娇小的身躯,让我体验了多少温暖!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我不喜欢这样的词句,我喜欢的是:两情若是久长时,一定要朝朝暮暮!正是因为执着于这样的理念,我才会在最无助、最寂寥、最落魄的日子里,把你紧紧地搂在怀里,一刻也不愿松手。我怕一时疏忽,让你这个小小的精灵,飞离我的身边!

也许我有些自私,甚至有些卑琐。但不管怎么样,爱本来就是自私的,我总不能轻而易举地把你拱手让给别人。即使有一天我病入膏肓,也会用微弱的手臂,把你拥入胸怀,让你的温暖,再一次捂热我渐渐冰冷的凡身,给后人留下几许哀怜的味道。

美丽的文字,我永世的情人!今生,愿与你厮守那份永恒的执着!因为,我爱你,忠贞不渝!

情人文章14:一个人的情人劫

七夕一个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幸福有人痛苦的日子。

一切的一切,让我们学会冷暖自知。

情人节,寂寞蔓延,我一个人去体会,去面对。

一个人不知疲倦的徘徊在大街,是为了感受着浪漫。

其实是更为了逃避一个人的孤单落寞,也许只有尝试过才能体会其中的感受。

看着身边囔囔熙熙、人来人往,仿佛自己置身世外看这一切。

情人节是情人的日子,

我的七夕谁也没有,

感觉自己好像是多余了的。

说一句‘情人节快乐’都显得很奢侈。

一个人冷暖自知的生活。

牛郎织女的爱情,犹如耳畔呢喃。

不太好的天气,心情有点坏,

我不属于情人节,这个节日也不适合我。

自己在阳台看星星挺好的,

有整个天空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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