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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中度过。“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经过一年的埋头苦干,这是我最深刻的感悟。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学会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尤其,我实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我的指导律师,为帮助我尽快的从一名实习律师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与艰辛的努力,借此机会,我对给予我极大帮助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指导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首先,谈谈我对于律师这个行业的一些个人认识。
第一、虽说如今的中国法治环境还是很不尽人意,大众的法治意识也不是很强,律师在社会上的作用有限。但是普通大众对律师这个职业还是很羡慕的,认为这是一个收入很高的,比较不错的体面职业。经过我一年的律师实习生涯的体验,我深刻体会到现在的年轻律师,生存环境十分的恶劣,不少年轻律师处于生存线上挣扎,年轻律师在武汉大多数就相当是一个无底薪的业务员,表面光鲜,实际上不少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
年轻律师想做好真的很难,需要有很强的忍耐力,能耐得住两到三年的寂寞、煎受穷困潦倒的生活的折磨,更加重要的是要勤,勤为所里所有的律师义务打杂、勤学习法律知识、勤请教所有同行、勤动脑开拓一切可能的案源、抓住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只有这样才有成功可能的那一天。
第二、律师是法律人的一种职业,是法律人服务社会,实现自己的一种方式。律师通过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取其在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其不是社会正义的化身,也不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存在的,其存在的意义在于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帮助当事人在如今越来越纷繁复杂的法律规范中,找到当事人最大利益的切合点,帮助社会——犯罪嫌疑人甚至罪犯获取基本的人权保证,得到公正的司法审判,简单说,律师是为我们当事人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而存在的。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过程,就是实践同志提出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最后,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
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还原就越有力。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因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无法启动、无法推进。
在实习中,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者说法律人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在往后执业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学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现实的法务工作。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勇于实践,才能做与时俱进的合格律师。
最后,谈谈我对于做好律师工作的努力方向。
第一、接待咨询,这是律师的一个最为常见的日常性工作之一。随着社会法制的日益完善和进步,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上门咨询的当事人也就越来越多了。接待咨询,一般是我们律师做案子的第一步,也是我们律师能否接到案源的极为重要的一步。现在的当事人往往一个问题去很多律师事务所咨询,比较后才决定委托哪家律师事务所,因此重视和做好咨询工作对一个年轻律师来说非常重要。从跟上来说,做好接待咨询当工作,需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这只能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才能做到的,特别是对我这个非法学专业出生的人来说,加强法学知识的学习尤为重要,也只能通过充实自己的法学知识来弥补实践经验的不足。同时也需要不少技巧来处理一些敏感的、复杂的、疑难的咨询问题。对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就法律上做分析和指导,就当事人提供的各方证据做风险大小预测和提示,不向当事人承诺胜诉。
第二、如何在具体案件中快速查找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一个法律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应当熟练掌握,但是现在社会飞速发展,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我们无法完全熟练掌握,特别是我们这些年轻律师,还没有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在案源匮乏,来者不拒的情况下,遇到所作案子有不完全掌握的法律知识的情况就更不足为奇了。具体案件法律法规的查找其实也需要平时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和整理。在平时,按照专题,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理,这样在急需时,就能很快的将所需法律法规系统的查找出来。另外,在做案件时,不仅要对法律法规进行收集,还需对相同或类似的判例进行收集,以及相关学者对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法学探讨,这些都对我们做案子理思路有很好的帮助。
第三、如何分析案情收集证据。法庭上讲的事实,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事实,而是用证据证明了的事实。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老律师们经常告诉我们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何收集和分析证据呢?首先需要进行案情分析,而案情分析的基础是通过阅读案件材料及当事人的陈述,充分掌握案情。通过案情分析,我们需要清楚的了解所办之案的争论焦点,彼此双方已掌握的证据,以及证据的强弱与不足,然后有针对性的收集我方薄弱处的证据。另外我们收集的证据,在提交法庭前,一定要认真审查这些提交的证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律师的调查取证风险很高,需要注意自己保护,调查取证时,需要两个律师,对于调查到的证人证言,可以公证的采取公证的方式,不能公证的,采取书面的形式固定等。
第四、文字基本功。很多人都认为律师是靠嘴吃饭,其实律师最为大量的工作却是文字工作。在律师的业务中,非诉讼类的业务基本上都需要靠文字来完成。就诉讼类案子来说,也有大量的文字工作,比如起诉书、答辩状等,好的起诉状和答辩状能让法官一目了然,当然文字基本功不是一天两天能提升的,只能在实习中多注意体会指导老师在诉讼文书中的用语,以便在法律文书中尽量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
第五、庭审技巧方面。通过一年的实习,对于庭审的程序和过程,我大致掌握了,虽然和书本上的有些不同。在庭审中如何处理口头答辩、法庭辩论与综合答辩的关系呢?口头当庭答辩主要是提纲性的简要将主要答辩意见陈述给法庭,口头辩护意见一般都是庭审前就准备好的;而法庭辩论,主要是针对案件争论焦点以及法庭调查中质证过的各类证据,论证己方辩护意见、反驳对方辩护意见的一个过程;综合辩护词,则是在综合整个庭审双方质证和辩论情况,系统论述己方观点,反驳对方观点,综合辩护词,一般都会庭审后,提交法庭书面的综合辩护词。在庭审中要注意法庭的各方情况,利用语速的快慢、音量的高低变化来突出己方的主要观点,提请各方的注意。己方诉讼地位是多方的情况下,在庭审前如果可能,尽量多沟通,在庭审中要注意配合,不是万不得已,我们不打“横炮”。最后就是庭审前要充分的准备,将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做一个整理和分析,并拟出解决方案,做到有备无患。
第六、卷宗的归档以及事后的总结。一个案件办理结束后,应当及时将所有的案卷材料归卷建档。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符合有关律师档案管理的规定,更加重要的是,为律师事务所积累档案材料,为后人积累学习的素材,也为律师与当事人发生纠纷后,能保护律师自己,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委托义务提供有力证据,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卷宗材料的归档工作。另外,案件结束后,对律师个人而言,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办案总结。将办案的整个过程重头到尾重新梳理一遍,然后分析我们律师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有哪些做法和经验是可取的,还有哪些地方做的不足的,以及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有哪些教训是可以吸取的。另外,还要对办案法官的法律思维,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法律观点以及办案的风格进行分析和总结,对今后遇到的同类案件在相同法官主办情形下,对案件的分析与预测结果,以及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关对应措施大有好处。
最后简单说一下自己的一些工作体会。虽然已经经历了一年的实习时间,但是相关的历练还是过少,经验明显不足。一年的时间相对于指导老师丰富的办案经验来说,是远远不足的,指导老师没有办法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将自己的所有经验传授给我们,更何况,指导老师带我们还受案件数量性质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还要不断的向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学习,如果时间容许还要经常去旁听庭审,阅读律所中的案件材料,尽快让自己成长,在律界成就自己的一片天。
其次是法律知识的匮乏。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深感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特别是法理知识和法律逻辑。法理知识枯燥、晦涩难懂,很难静心去学习,虽说律师不需要成为高深的研究者,但是法理知识的掌握,对一个律师今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对具体法律法规的掌握,也很重要,这也是我很欠缺的,需要平时多积累。
在现实社会中,深感律师的责任和压力。很多法律现象和法律事实,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个人是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界以及全社会为之努力,才可能改变。作为一名律师,既要尊重事实、也要恰当运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这不仅需要扎实的基本功,还需要有驾驭社会的艺术。
实习小结是结束也是开始,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以上之言语,亦算入门之体会。再次感谢我的指导律师!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上半年,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市局年初的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xx年6月7日,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接待来访群众20xx余人次,解答各类咨询1000起。
一、深入推进“两化”建设和示范创建
目前,全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满意度评价器。自20xx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xx年3月20日,我局制定了《万载县司法局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县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硬件设施齐全、人员合理配置、经费保障坚实、服务供给优质、管理制度健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具体时间进度:20xx年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高城、白良、康乐、潭埠、黄茅、罗城、仙源、岭东、赤兴九个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20xx年,按照工作进度,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了申报、推荐,经过省厅验收,均符合标准,顺利通过验收。鹅峰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还有“缘桌调解特色”,被省厅评为“全省示范工作站”。20xx年拟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4月1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目前五个工作站正在按照标准建设中,拟定于6月份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二、做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
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20xx年3月8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妇联在万载县高城卫生院开展了“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20xx年5月31日上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康乐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优质高效为残疾人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行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00件。
三、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按照宜春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对于脱贫户实行免予经济审查制度,对于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第一时间指派承办人。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防止因为纠纷导致返贫情形。如:20xx年8月28日上午,鹅峰乡脱贫户王禾秀在320国道989公里处被闻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闻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王禾秀被送往医院治疗,总共花费医药费17273.07元,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事故的发生让原本生活困难的王禾秀家庭再一次陷入了困境。20xx年12月8日,王禾秀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立案、开庭审理,20xx年1月11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王禾秀各项损失112376.07元。
四、创新便民法律服务举措
推行法律援助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和法律援助“帮办”服务;优化鉴定办理程序,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推行节假日延时错时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主动减免司法鉴定费用;20xx年4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新余渝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以来,司法所在XX县司法局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发展社会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两大目标,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完善人员配置,搞好组织队伍,建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机制。司法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全镇8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共配齐镇信息采集员9人,村(社区)信息采集员170人,形成网状结构,实时掌握群众的第一动态,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及时了解,并有效化解,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20xx年上半年,以镇为单位举办了一次调解员培训班,并组织了全镇调解员集中参加县里举办的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不仅使他们意识到作为调解员应服务于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使命,也使得其自身的能力得到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3、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建档立制。镇、村(社区)实行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事件不论大小,均登记在册,落实到位。一年来,我们共排查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64起,其中书面协议10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99%以上,并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有效避免了重大矛盾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了村级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任务中,确保村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4、建立示范调解委员会。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司法所将大马村作为调解委员会示范村,建立起示范调解委员会,设置专门场所作为调解室,基础设施配备齐全,为以后工作提供基础和借鉴。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了镇村帮教组织网络建设。镇调整了帮教安置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帮教工作站,各村(社区)相应充实了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二对一”方式,对每名刑释解矫人员成立了一个帮教小组,切实提高了帮教率,避免了脱管、漏管。20xx年全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9人,期满解矫8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5人;新增帮教人员12人,解除帮教5人,目前在册人员48人,帮教率达100%。
2、规范工作流程。对于社区矫正,我们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将工作落实到每一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于新入矫成员,我们首先进行调查和走访,掌握其基本情况,随后由专人负责建立起工作卷宗,形成个人档案。对于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到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全程监督、教育、管理;矫正对象每个月按时来司法所刷证报到,并且到指定公益劳动地点进行每月8小时以上的公益劳动;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时时掌握动态;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教育,了解每名矫正对象最新动态,并向他们叙述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知识,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方式使得我所25名在矫人员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
3、做好档案管理。对于在管人员,我们都建立起了个人档案,并对其按年龄、性别、犯罪类型、是否剥夺政治等类别进行了分类梳理,此举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4、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对于矫正人员,我所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关心帮扶。在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等一系列方式,建立起平等的对话空间,使在矫人员感受到温暖和关系,增强其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于帮教对象,通过走访以及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做好帮教对象与社会的接轨工作,使他们更快地适应生活,不再犯罪。
三、法制宣传工作
1、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作为“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做好法制宣传活动尤为重要。首先,今年4月份,我所联合镇党委政府、综治办组织开展了对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加强了农村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为“法律六进”工作提供了人员力量;我所组织人员对全镇8个村(社区)分别进行了进村入户走访工作,散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0余份,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1200余本,并指导有关村(社区)建立完善了法制宣传栏,有力推进了“法律进乡村”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人员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推进了“法律进学校”工作;在重阳节之际,我们前往大马敬老院进行慰问,不仅送去了300元的`慰问金,还向他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为老人们排忧解惑;除此之外,我所还组织人员开展了走访企业活动,深入工业园区的车间班组,与企业职工、经营管理人员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散发相关普法资料,“法律进企业”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3月份,我所与综治办联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期间散发书籍手册3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普及了群众的法律知识。
3、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值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我所联合镇综治办、县法援中心在铜溪社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新年挂历图1000余份进行宣传,并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50余次,通过此次活动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四、法律援助工作
自20xx年以来,我所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仅加大了对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认真接待每一位来所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解答疑惑,尽其所能地提供帮助,全年累计共接待群众60余人次。
对于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案一卷,归纳成册,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并做到适时回访。今年我所共办理援助案件5起,其中诉讼案件4起,非诉讼案件1起,均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五、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我所工作人员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还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今年,在春季秸秆禁烧和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我所成员积极响应号召,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坚持在第一线上,永不懈怠,为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克服下雨天热等恶劣自然条件,住守23个昼夜,顺利完成了任务。同时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信访维稳、森林防火等中心工作。对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每项工作,我所每位成员都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六、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缺乏创新性思维。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我们能够按时按量地完成,在具体的工作中,创新性思维有所缺乏,没有突破现有的工作模式。
2、学习积极性有待提高。我所4人认真对待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不足,没有很好地加强自我理论知识素养的培养,理应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者共同得到提高。
七、明年的安排和打算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来年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研究本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重点排查辖区内有影响的矛盾纠纷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2、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争取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合格的人民调解员。
3、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消灭普法死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继续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求做细,更加趋向于合理化发展,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安定社会。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以来,宁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切实提高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努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层次,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
(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
五、20xx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宁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以来,司法所在xx县司法局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发展社会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两大目标,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完善人员配置,搞好组织队伍,建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机制。司法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全镇8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共配齐镇信息采集员9人,村(社区)信息采集员170人,形成网状结构,实时掌握群众的第一动态,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及时了解,并有效化解,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20xx年上半年,以镇为单位举办了一次调解员培训班,并组织了全镇调解员集中参加县里举办的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不仅使他们意识到作为调解员应服务于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使命,也使得其自身的能力得到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3、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建档立制。镇、村(社区)实行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事件不论大小,均登记在册,落实到位。一年来,我们共排查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64起,其中书面协议10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99%以上,并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有效避免了重大矛盾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了村级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任务中,确保村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4、建立示范调解委员会。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司法所将大马村作为调解委员会示范村,建立起示范调解委员会,设置专门场所作为调解室,基础设施配备齐全,为以后工作提供基础和借鉴。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了镇村帮教组织网络建设。镇调整了帮教安置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帮教工作站,各村(社区)相应充实了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二对一”方式,对每名刑释解矫人员成立了一个帮教小组,切实提高了帮教率,避免了脱管、漏管。20xx年全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9人,期满解矫8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5人;新增帮教人员12人,解除帮教5人,目前在册人员48人,帮教率达100%。
2、规范工作流程。对于社区矫正,我们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将工作落实到每一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于新入矫成员,我们首先进行调查和走访,掌握其基本情况,随后由专人负责建立起工作卷宗,形成个人档案。对于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到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全程监督、教育、管理;矫正对象每个月按时来司法所刷证报到,并且到指定公益劳动地点进行每月8小时以上的公益劳动;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时时掌握动态;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教育,了解每名矫正对象最新动态,并向他们叙述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知识,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方式使得我所25名在矫人员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
3、做好档案管理。对于在管人员,我们都建立起了个人档案,并对其按年龄、性别、犯罪类型、是否剥夺政治等类别进行了分类梳理,此举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4、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对于矫正人员,我所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关心帮扶。在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等一系列方式,建立起平等的对话空间,使在矫人员感受到温暖和关系,增强其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于帮教对象,通过走访以及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做好帮教对象与社会的接轨工作,使他们更快地适应生活,不再犯罪。
三、法制宣传工作
1、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作为“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做好法制宣传活动尤为重要。首先,今年4月份,我所联合镇党委政府、综治办组织开展了对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加强了农村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为“法律六进”工作提供了人员力量;我所组织人员对全镇8个村(社区)分别进行了进村入户走访工作,散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0余份,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1200余本,并指导有关村(社区)建立完善了法制宣传栏,有力推进了“法律进乡村”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人员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推进了“法律进学校”工作;在重阳节之际,我们前往大马敬老院进行慰问,不仅送去了300元的`慰问金,还向他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为老人们排忧解惑;除此之外,我所还组织人员开展了走访企业活动,深入工业园区的车间班组,与企业职工、经营管理人员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散发相关普法资料,“法律进企业”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3月份,我所与综治办联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期间散发书籍手册3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普及了群众的法律知识。
3、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值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我所联合镇综治办、县法援中心在铜溪社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新年挂历图1000余份进行宣传,并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50余次,通过此次活动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四、法律援助工作
自20xx年以来,我所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仅加大了对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认真接待每一位来所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解答疑惑,尽其所能地提供帮助,全年累计共接待群众60余人次。
对于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案一卷,归纳成册,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并做到适时回访。今年我所共办理援助案件5起,其中诉讼案件4起,非诉讼案件1起,均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五、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我所工作人员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还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今年,在春季秸秆禁烧和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我所成员积极响应号召,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坚持在第一线上,永不懈怠,为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克服下雨天热等恶劣自然条件,住守23个昼夜,顺利完成了任务。同时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信访维稳、森林防火等中心工作。对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每项工作,我所每位成员都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六、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缺乏创新性思维。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我们能够按时按量地完成,在具体的工作中,创新性思维有所缺乏,没有突破现有的工作模式。
2、学习积极性有待提高。我所4人认真对待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不足,没有很好地加强自我理论知识素养的培养,理应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者共同得到提高。
七、明年的安排和打算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来年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研究本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重点排查辖区内有影响的矛盾纠纷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2、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争取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合格的人民调解员。
3、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消灭普法死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继续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求做细,更加趋向于合理化发展,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安定社会。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6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现就今年的执业情况,做详细汇报,具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我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我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我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20xx年里我共办理诉讼案件51起。每一起案件我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我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我所在律所已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在办理案件中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在今后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努力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磨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