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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年度总结 篇1
回顾XX年,我们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是:
一、收费管理更加加强。
一是高质量完成了XX年收费年审工作。从2月份开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区面向社会收费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单位,全面进行了收费年审工作,共验审单位227家,验审率100%。验审收费总额30900万元。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转交检查机构查处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收费清理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家发改委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价格工作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精神,我局对全区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了公安、工商、文化等18个部门的261项收费项目,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区法制办。
三是切实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一些新成立单位及时发放《收费许可证》,XX年共发新证18本,同时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XX年共变更89次,以确保《收费许可证》登记项目准确无误。
二、定价程序更加规范。
一是制定定价规则。制订了《普陀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制度》。
二是在实际定价中认真按照集体审议价制度做好价格审定工作。
对照浙江省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生产成本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给予审核调整。一年来,核定、调整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渡轮船客运票价和石油液化气价格共66批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价格内控要求,对本区要求提价项目按规定上报审批。规范的定价程序,受到了申调单位、广大老百姓和上级物价部门的普遍好评。
三、涉农公示初显成效。
在去年对全区社区(村)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组织力量对各社区(村)的收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及时督促公示情况和公示牌保管维护,对收费标准调整的,我们及时予以更正,真正做到长效管理。并把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部门收费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渔农民价格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渔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四、价格网络更加完善。
一是加强与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工作联系。在去年在全区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站、聘任正副站长、价格联络员、价格监督员的基础上,今年3月我局及时召开了各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站长及价格联络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向他们传达上级价格政策、法规。并在9月份走访了全区13个乡镇(街道)价格监督站,广泛征求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通过上下交流,使农村价格网络真正在缓解农村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为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在价格工作的作用,维护企事业单位合法的价格权益和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局在医疗卫生、教育、邮电通信、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石油、药品以及大中型商业、餐饮业、市场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聘任了28名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并于11月份召开了企事业单位物价员会议,明确了他们的职责,指导他们切实开展工作。
五、价格检查更加有力。
今年共组织了对技监、环保和建设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港务和海事系统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电力价格、成品油、通信服务市场等专项价格检查,并坚持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48人次,检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280家次,查出违法所得100余万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案件17起,经济制裁42.7万余元,其中退款7.1万余元,罚没1.3万余元,真正做到了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价格秩序更加规范。
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局重点整治我区旅游市场和教育收费价格秩序。首先我们着手制定了旅游景点及夜排档等的标价规范,对各景点的门票统一实行中英文标价、对夜排档统一实行一式三联点菜单、对停车场统一制作收费价目表和停车登记簿。同时制定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预案》,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金庸武侠文化节、民间文化大会、海鲜美食文化节、国际沙雕节、国际海洋博览会、南海观音文化节等节日期间启动监管预案,加强对节日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并通过召集有关经营户开会、送发宣传资料和告诫书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引导旅游从业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今年的旅游市场未发现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受到了外来游客的普遍好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我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物价局的具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力度,同时对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抑制教育乱收费的反弹,从而规范我区教育收费价格秩序。
七、明码标价更加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了我区的明码标价工作。
二是开展经营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除专项检查外,我局还经常性地开展明码标价检查,并把明码标价延伸到旅社宾馆、车船码头、停车场、加油站、旅行社、夜排档、电信单位、汽配维修企业、医疗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及农村乡镇。
三是建立明码标价巡查制度,对滨江路休闲街、新街、家电市场、夜排档、半升洞停车场的所有经营户全部登记在册,定期进行巡查。四是加强了对明码标价的宣传力度。
八、价格举报作用明显。
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局加强举报力量,及时处理各类价格举报。价格举报既是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也是反映执法部门形象的窗口,对价格举报,我们坚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核实、及时答复、严格保密、适当鼓励。一年来共受理各种举报69件(其中来访22件,来电45件,来信1件,上级交办1作),已办结69件,办结率为100%,通过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4件,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0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节佳日期间,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咨询和疑问,及时消除各种价格隐患,有效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物价局年度总结 篇2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xx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xx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物价局年度总结 篇3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贴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局执行了中、省、市三个层级监测报告制度,其中向国家发改委报告总数60次,共3600价次;省物价局报告25次,采集报告1170价次;市物价局报告数据5745条,收集数据20163条。同时上报分析建议给省物价局、市政府,为政府、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价格信息服务。
2、收费证年审工作有序进行。今年我局落实了中、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完成了去年《收费证》年审工作,市本级共审验《收费证》230个,审验率100%。加强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高中等教育监管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动态管理。
3、价格执法工作努力推动。截止11月底,今年全市各级价格举报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04件,查处价格违纪金额180、2万元,退还用户30.9万元,罚款108.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5.8万元。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15起。对全市12所县办高中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面开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也已开始安排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驾校、客运、物业、学校、交警、超市、车辆检测、天然气等方面的54件投诉进行了检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为。
4、贯彻落实了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今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部署,调整我市汽、柴油价格,去年共进行了15次价格调整。针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加强市场巡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5、积极推行阶梯电价改革方案。今年我局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新政,认真做好政策公布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过渡,保持社会稳定。针对部分出租房房东借机涨价的情况,迅速行动,研究应对,化解矛盾。
6、抓好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今年我局以贯彻落实价格执法各项制度入手,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实际,组织价格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要求所有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确保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事实清楚,合法公正,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7、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根据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于去年底今年初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并结合此项工作开展了我局价格收费管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8、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共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11项,尤其民办学校收费监管权限下放县级物价局,有利于基层管理,方便群众监督。
9、多形式大力开展价格宣传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向人民报告》、《环境热线》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10、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XX市政府网、XX市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在局机关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办事机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职责分工等。制定了办事流程图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不断进行优化,提高行政效能。制作了岗位职责牌,明确公开工作人员责任。
11、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今年我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参加了十八大和两会培训班,安排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了政风行风全面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电子台帐,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了改进作风方面的八项规定,明确明晰了科室职能职责,修订和完善了30项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12、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13、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再上了一个新台阶。政风行风测评在全市行政执法类排名第一,获优秀单位表彰。创建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在54个窗口单位第2名。我们清醒的意识到,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总结过去和面向未来的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物价局年度总结 篇4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面抓好落实。现将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我局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张新增担任组长,副局长副支书刘翠娟任副组长,检查所及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翠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李芳同志负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做到有专人具体负责。
二、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XX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XX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XX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XX县物价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和XX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社会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以及XX县物价局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反馈、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原则、方式、内容、程序、责任人的职责、保障措施、考核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群众价格知情权
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保密原则,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1、坚持依法行政和“阳光行政”,建设公开透明运作制度。按照政务“四公开”即:职责和管理权限公开、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公开、行政执法公开、办事程序、时限、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的原则,我局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实行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处罚的公正性、权威性。另一方面对重大价格调整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在调整重要商品和公用事业价格前,邀请有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等共同商议,民主研讨,科学决策,尊重民众对政府价格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依法行政,保证了重大价格决策的顺利出台。
2、大力加强“翁源物价局”网站建设,利用翁源价格信息网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指定专人专门负责电子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更新。目前网站已公开的`内容包括县物价局的机构职能、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办事程序,国家和省市县的各项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在网上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信息等,开辟了网上办事、公众互动、网上举报等平台,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我们还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完成了翁源价格信息网页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省价格信息网的链接,并加强网站维护,保障本局信息网与政府网和省局价格信息网的连接畅通,方便广大群众网上查询。
3、发挥物价系统“12358”投诉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咨询和价格投诉举报。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保证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记录民众的诉求和反映,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反馈处理结果。特别是设立网上举报平台后,指定专人负责,并将有关工作人员的手机与网上投诉联在一起,保证在第一时间收到网上投诉信息,及时受理查处。今年12月底止,我局共受理的群众价格举报58件,其中网上投诉占43件。对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我们都及时热情耐心给予解答并组织力量查处,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有报必接,接之必办,办之必果,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4、制作政务公开栏,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定价批费、物价检查、价格认证评估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举报电话等全面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取得的效果
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
(一)增强了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干部职工责任更明确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强了。
(二)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大家更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从而增强了奋起直追的责任心和干劲。
(三)促进了党风和廉政建设。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干部的权力和责任都处在社会的监督之下,使各项工作变得透明了,促使干部始终绷紧勤政廉洁这根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四)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少了,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多了,提高了物价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
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法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力争使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继续扩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继续拓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翁源价格信息网页”现有栏目的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四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物价局年度总结 篇5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关注热点、改善民生为主线,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为目标,加强价格监测监管,努力缓解价格矛盾,着力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重点开始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为上级物价部门和县政府提供价格管理依据。
一是做好国家发改委实时价格监测和浙江省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工作,分析价格走势,每月定期编制价格监测简报,及时发布价格动态,为上级物价部门和县政府掌握价格走势,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二是继续做好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工作。在配合市物价局做好全市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的同时,针对XX的实际情况,挑选了25个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每月分三期分别在《今日XX》、县电视台图文频道、XX信息天地、县物价局网站等平台上进行价格信息公布,引导消费者货比三家,合理消费。三是根据省局要求,完成了农户存粮、农民种植意向和农资购买情况专项调查,为国家制定粮食保护价和出台农资购买优惠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开展生猪、油菜籽、早稻、晚稻等农业生产成本调查,及时分析预测生产成本及价格走势,为生产经营者和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成本信息。
(二)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收费验审工作是价格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重要举措。从三月初开始,到五月底结束,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21家国家机关、29家事业单位71个收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年度审验,年审率100%。对在验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所属单位进行了通报,责令其纠正。二是巩固清费减负成果,结合三年一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换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降低、取消、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服务性收费文件精神,及时更换收费许可证,并结合收费年审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贯彻落实。三是做好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的医药价格与全省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政策实现并轨,年为患者减负435万元。四是认真做好涉企收费的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涉企收费监管专窗共受理审核涉企收费235笔,共88XX5元,共受理审核部门单位办班收费6个班次。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重点检查了建设、工商、民政、国土等部门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行为;同时配合市物价局检查组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收费的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看,我县涉农、涉企收费总体比较规范,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
二是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为规范旅游业价格行为,根据省局要求,组织开展对旅行社、旅游景点门票、停车场收费、游乐项目、农家乐、宾馆饭店明码标价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向经营业主发放价格诚信倡议书、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指导督促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在重大节日等价格敏感期间,以粮油、肉类、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服务价格和收费为重点,组织人员深入县城及部分乡镇的超市、农贸市场、客运企业、旅游景点、旅行社开展市场的价格巡查;特别是在国庆前夕,姜忠军副县长还带领县物价局工作人员对XX、XX等超市进行了价格检查。在禽流感流行期间,组织人员加强对禽流感相关商品的检查力度,防止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的发生。同时,积极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
四是开展农村客运价格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群众价格举报,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四家农村客运公司乱涨票价行为进行了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
五是协助省物价局开展对县人民医院的医药价格检查。10月28日,由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来淼强副局长带队的省物价局医药价格检查组一行3人对我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前后一周时间,我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使省局检查组顺利完成了检查任务,受到了省局的好评。
六是认真做好政协《关于规范美发行业市场秩序的建议》提案的调查答复工作。组织人员对县城内36家较大规模美容美发店进行检查,对其中23家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经营者发出了提醒告诫函,对三家涉嫌价格欺诈的(在办理储值卡时未经事先告知春节期间拒用储值卡)美发店提出了警告,较好的规范了美容美发行业的价格行,得到了政协提案委员的肯定。
七是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拆举报。今年来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及咨询99件,回复率达100%,退还不合理收费8XX元。在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过程中,我们终始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细致的调查、了解、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各类价格矛盾,成功调解多起价格纠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四)加强成本监审,合理调整公共事业性价格。
一是调整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组织人员对全县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和成本监审,组织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公办幼儿园调价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于20xx年春季开学执行。二是调整县中医院住院床位费。经成本测算,制订出县中医院住院床位费调整方案,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三是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标准。针对宏泰食品公司提出的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严重亏损问题,我局组织人员对宏泰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成本进行了调查,并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在成本监审基础上调整了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四是调整出租车运价。在出租车成本调查、听证的基础上,理顺和调整出租车运价,促进出租车营运市场的规范。
(五)认真做好物价基础工作,提升物价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法》的宣传活动。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我局围绕“依法治价、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主题,积极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五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价格政策咨询、宣传价格维权知识,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不断扩大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面。二是开展价格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许可证受理和年审平台建设。根据省局智慧浙江信息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基本完成了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和成本调查监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今年来我局共有20多人次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有5人取得了价格行政执法证,1人取得价格认证上岗证,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
(六)服务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是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全年共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业务184起,其中协助公安机关鉴定172起,协助检察机关鉴定7起,其它认证5起,标的总额近XX00万元。做到鉴定文书规范,鉴定结论及时准确,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积极配合县工业园区开展集中供热的成本调查,协助工业园区做好中心煤价的核定工作。三是开展开启能源上网电价成本监审,为争取上级对开启能源有限公司的支持提供真实情况。四是开展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改扩建后BOT项目污水成本监审调查工作,协助政府和开发区污水处理收费BOT项目的谈判工作。五是积极协助恒盛热电二期项目上网电价的审报工作。六是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通过努力,今年我局引进了一个招商项目。
(七)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党风政风。
一是在局机关中开展以“深化工业服务月,助推经济开门红”为主题的工业服务月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宣传价格政策,了解涉企收费情况,征求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开展以“改进作风、力戒‘三不’、合力攻坚”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20条规定”,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我局价格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XX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实施办法》,做好局机关财务公开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组织开展结贫思廉、机关干部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等活动,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逐步增强。
20xx年,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中心,加强价格监测监管,着力整治价费违法行为,严格政府定价项目管理,适时疏导价格矛盾,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和农本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进了解价格动态,为政府实施价格调控当好参谋;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健全价格应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农本调查,做好生产成本收益的分析评估,为政府出台扶农政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价费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涉农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整治旅游行业价格行为,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畅通价格投诉咨询投诉渠道,积极主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三)关注民生价格,努力缓解价格矛盾。加强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严格落实政府定价项目管理,合理调整部分公共事业价格,缓解价格矛盾;积极开展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促进市场平等竞争。
(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涉企收费监管专窗的作用,努力改善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
(五)认真做好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服务。
(六)完成省、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物价局年度总结 篇6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来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依法治国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住建中心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立足服务,加强监管,力争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20xx年,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精神,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牢固树立诚信为民、热情服务理念,在全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15件,为XX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了应有保障作用。
一、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公证质量
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当事人首次来公证处,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对于简单公证事项当日办结;材料不齐全,应向当事人开列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处的次数。加大上门服务、假日服务力度。抓好公证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公证事项的受理、审查、出证、审批、归档五个环节管理,明确五个环节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实行各环节互相监督、及时纠错机制,杜绝错假证,减少了瑕疵证。
二、服务“三农”,维护农村稳定
以公证服务规范村委会集体组织的经济行为,保障农村经济合法有序运行。积极参与我县兴济镇建国街成片土地承包事项,办理了竞价承包现场监督和土地承包合同公证。为确保竞价承包的规范化、合法化,认真出谋划策,起草了竞价承包方案、竞价规则、竞价承包公告、土地承包合同等文件,使建国街土地承包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从而解除了承包方的后顾之忧,依法保障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以公证服务促和谐、保稳定,坚持诚信、热情、便民的服务理念,积极为我县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为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积极办理了房屋买卖、财产赠与、财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赔偿协议、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据保全、民间借款协议等公证事项,稳定了农村民事秩序,减少了农村矛盾纠纷。
三、围绕政府工作,服务县域经济
为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客运车辆、危险货运车辆管理改革,我处认真谋划,一是办理了客运车辆车主道线运营承诺书公证,扫除客运车辆今后改革障碍,二是办理了危险货运车辆产权转让合同公证,我县247辆危险货运车辆的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转让给原九个挂靠运输企业,使我县危险货运车辆管理实现规范化运营。
积极服务我县金融企业,积极联系县农村信用联合社、县吉银村镇银行,为县信用联合社系统26个信用社办理了逾期沉淀贷款催收公证,依法保护了我县农村信用社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邮政银行、吉银村镇银行办理了赋予贷款合同强制执行公证,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