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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市监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xx〕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华盛、泸县徐氏、x建业、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达昌、x上海大众、x宏源、x松明、x都惠、x昕达、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市监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一、抓紧抓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年来,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作为管理处落实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做到思想进步、业务精通、品德高尚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才能带领巡查人员做好各项工作,面对困难的时候才能够准确把握事件的发展动向,发挥集体的力量解决问题。为此,我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二是坚持学习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着重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和其他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努力掌握观察事物、判断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
二、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
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奉献意识、勤政意识,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从点滴小事做起,做一般工作人员的表率。每天坚持早来晚走,按规定规范着装,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监管工作中去。在业务上,勤于思考,认真钻研,虚心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满足一般的掌握,力求成为受理业务执法办案的专家。
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管理处按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色地完成了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各类经济实体的年检验照工作,我管理处共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户,办理个体工商户年检手续×户,办理私营企业年检手续×户。
三个巡查小组对整个辖区逐户走访登记备案,建立健全了经济户口,静态资料齐全有效,动态资料随时补充录入,在有限的条件下最大程度实现适时监管,增进警示教育,加强守法经营宣传力度,加大管理深度,由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实现管口前移。
在工商管理费和维管费、会费的收取上,结合巡查制,加强宣传教育,讲明收费依据和标准,保证个体工商户按时按标准缴纳,至今为止,我管理处共收取个体工商行政管理费××元,完成计划的×,维管费×元,完成计划的×,个私协会员费×元,完成计划的×,为下岗职工办理营业执照×个,按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减免管理费×元。
做好打假维权工作,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保护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管理处的主要工作之一。半年来,我处先后对无生产日期的海产品、鹿制品,无中文标识的日化用品、儿童玩具,无厂名厂址的电器、工业品等不合格商品进行了查处,有力地打击了扰乱经济秩序,妄图谋求不正当利益的不法经营户。
一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xxxx件,累计罚款×元。在辖区九个大型购物商场、市场建立了“一会两站”,举办了分会负责人培训班。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仅三月份调节的一起保健品消费投诉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0xxxx元,消费者十分感动,送来锦旗,还找来日报和晚报两家报社的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一年来,共受理消费投诉9xxxx次,成功调节9xxxx次,消费者满意率达到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6.xxxx元,收到感谢信6封,锦旗5面。
利用节假日时间做好收取捐款工作。
我管理处积极相应上级号召,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残疾人捐款的要求,取消节假日,冒着酷暑逐户发放宣传材料,向经营者耐心细致讲解捐资助残的`意义,在全体人员的努力和个体工商户、公司等各类经济实体的大力支持下,共收取捐款×元,在全局中名列前茅,受到分局领导的表扬。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系统的理论学习不够,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学的多,与工作联系少的掌握的不扎实。
二是工作中还存在急躁情绪,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做的不够,在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时有操之过急、急于求成的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刻苦钻研,对工作细心,对同志耐心,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对照上级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厚望和要求还有很多缺憾,要说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得益于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我由衷的感谢领导的帮助和同志们的支持。在新的一年中,我要继续尽我最大的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让各级领导放心,让同志们满意。
市监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4
一、围绕中心,落实“一揽子”服务举措
(一)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内部流程,简化登记手续,完善网上申报途径,提升窗口效能,不断增加一日审核企业类别。挖掘政策潜力,大力推行简易注销制度,稳步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强化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制度执行,做好企业异常名录的录入、告知工作。
(二)、全面推进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考核督促,提升服务效率,形成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继续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做好区政府质量奖申评后续工作,鼓励和扶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
(三)扎实推进品牌战略培育计划。开展分类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不断充实驰、著名商标梯队培育库,加强对品牌指导站的扶持培训,全力推进品牌工程。搭建政企、企企协作桥梁,完善中介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转变职能,完善“一体化”监管机制
(一)推进重点工作管理项目化。集中精力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和党建创新项目,明确目标,厘清职责,做到领办项目不缺位,亮点工作做到位,统筹安排不失位。通过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党建工作品牌化坚守,确保明年工作起势发力,各项常规工作稳中有进,党建工作出新,重点工作出彩。
(二)、确保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响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城攻坚战,深化“明厨亮灶”建设,加大检验检测目标任务,提升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监管效能。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做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
(三)深化日常监管出新成效。继续推进新版药械质量规范的实施,强化药械源头、流通环节、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加大信用信息和“黑名单”公开力度,调动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积极性。
三、强本固基,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将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着重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责任制,通过自学与“三会一课”结合,加强思想建设,规范组织建设。
(二)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区局股室对基层所的指导沟通,有效增强全体干部的履职担当意识。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梳理基层执法指导性意见,形成详细的执法实务手册。
(三)助推“精局强所”规范化。立足市场监管要求,推动监管执法资源下移,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全面倾斜。强化抓基层、服务基层理念,完善基层所绩效考核制度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加快干部适应基层岗位节奏。
市监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5
1、药械检查:一季度共检查药店28家,医疗器械经营批发单位26家,医疗机构8家,疫苗使用单位1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家,发现问题24家,发现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2、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配合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幼儿园食堂6家,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16家。
3、开展隐患排查:组织特检院每月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查封汉邦、邦旭、长恒机电10台起重机械,查封格罗那消防储气罐1台,查封九洲医药叉车2台,查封盛华心港湾电梯12台,查封国药控股叉车2台,贵和商贸起重机械3台,勤航纺织锅炉1台,及时跟进,闭环管理。
4、做好金利达纸业设备检定跟进工作。邀请省、市特检院对蒸发发生器进行现场鉴定。监督蒸汽管道现场拆除。
5、做好专委会第一次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筹备特专委20xx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准备主任讲话稿,会议通知,编制成员单位职责清单,会议方案,考核细则等。
6、做好设备投入信息收集。积极对接和兴、和旺等公司,准备设备投入考核材料,目前已收集和旺汽车设备投入807万。
7、业务学习:积极适应新岗位,学习特种设备监察知识,尽快熟悉特设条线业务工作。
8、参加20xx年度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参与谋划20xx年特种设备工作计划。
市监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6
今年县棉监办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重点抓了以市场准入和整治“打白条”为主要内容的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在整治和维护全县棉花经营秩序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使本年度棉花收购经营工作呈现平稳态势。现就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及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棉花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状况。一是种植面积较去年减少,今年西半县各乡镇、农林场站、开发区和小宛农场种植面积共19.5万亩,比上年减少5万亩,减少面积主要在东片乡镇。二是生产的不利因素存在。由于今年夏季气温偏低,棉花生长缓慢,采摘上市期推迟10—15天,亩产量略低于去年。
2、收购网点减少。由发改委、棉监办、消防、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办公示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共43户。其中有加工资质的企业18户,收购网点25户。
3、资金兑付情况。向金融部门贷款企业共14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0户,两行合计贷款24200万元,各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13745万元,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37945万元,银行贷款剩余资金7350万元。
4、棉市运行基本正常。由于今年棉花市场行情变化大,籽棉价格低开高走,10月8号前,农民因棉价低不愿结算,之后价格一路走高,大量棉花集中入市,企业实际结算价格普遍高于农发行内部出台的收购预期价格5.20元/公斤。各棉企均能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大原则进行。
5、收购价格动态分析。今年我县棉花收购价格总体呈现低开高走态势,经调查,全县籽棉收购平均价格基本在5.70元/公斤上下,从入库结构看,5.60元/公斤的约占30%,5.80元/公斤的约占70%。与上年相比,籽棉价格上升0.63元/公斤,同时棉花企业存在的风险很难预料。
6、棉花收购入库情况。截止10月底,全县收购入库籽棉共达66570吨,同比减少23430吨,每公斤平均价格按5.70元计算,棉花收购总值为37945万元,同比减少3555万元。平均衣分按36%折算,共折皮棉23965吨,同比减少8435吨。总体看,质量和衣分率均不低于上年。
7、加工生产正在进行。至目前,18户加工企业全部开机生产,加工皮棉近3000吨,争取快收快轧快销。由于棉花销售价格处于低位,故只销出少量棉花。
二、围绕棉花市场运行所做的工作
为了做好今年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棉花市场运行秩序,保证新棉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利益,我办努力履行县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具体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从规范棉花市场抓起。一是按照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XX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意见》的重点内容,做好收购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政府主管领导会同县发改委,协调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安监、金融等职能部门深入各乡镇棉花企业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联合检查,摸清了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市场准入和资金监控。凡进入市场收购棉花的企业一律按照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对工商执照、安全消防、质监符合条件和收购资金到位等手续齐全的,经我办备案后在电视台进行公告。收购开始后,每天监控收购企业资金余额,严格落实“钱货两清”的交易原则,彻底杜绝“打白条”收棉行为,为保护棉农切身利益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3、领导带领,实行跟踪管理。棉花收购开始后,我办坚持每天由领导挂帅下企业巡视检查,深入收购现场调查询问,掌握资金兑付、消防安全、质量把关、价格动态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并向政府分管领导反映所掌握的情况。当发现籽棉价格走高,棉农不愿结算10月8日前预交棉花的问题时,我办及时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并多次到企业督促限期兑付。
三、今年棉花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更趋于规范经营。通过贯彻实施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后,各棉花经营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基本没有出现收购超水棉现象。
二是质量意识大为提高。大部分企业能做到严把质量关,首先是严把棉花异性纤维排查关,使异性纤维含量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其次是大部分企业坚持“一试五定”检验程序,做到“明码标价、亮牌收购”。
三是内部管理措施得以强化。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收购、加工、消防安全等环节抓起,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到位资金充足,“白条”问题得到杜绝。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沟通,每天监控各企业收购资金余额,每天现场检查资金较少的企业。加之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通力协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同时,大部分棉企在开秤前就备足了收购资金,如宏祥、长兴、小宛五分场等企业除了争取信贷资金外,还千方百计自筹并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引进客商资金,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棉花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0月8日前,市场籽棉价格在5.20—5.40元/公斤之间,棉农嫌价格偏低不愿结帐,10月9日后,棉价开始走高,各棉企均以5.50—5.60元/公斤的价格结算之前的棉款,13日后棉价涨至5.80—5.95元/公斤,个别高至6.00元/公斤,导致先前结算的棉农心理不平衡,要求企业二次补价,甚至部分棉农围堵棉企(常鸿棉业),导致该企业无法正常收购,经我办及时调解后得到解决。
以上总结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