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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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喜欢的散文1:怀旧

文/张艳东

似乎,人过了四十就喜欢怀旧。我怀旧的方法有三:一是坐下来凝想;二是写一篇回忆性的文章;三是做一个有关的梦。这样的梦,我近几年常做。

梦里照例有个美丽的身影。很亮很纯的大眼睛,面容白皙,学生式的齐耳短发,爱笑,有酒窝。她叫马小芳,那个年代典型的名字。她是我的小学同学。这样算起来我是很早熟的,二年级就开始注意异性。我发现她也在关注我,这让我兴奋得难以自拔。她坐在我的后几排,我上课时偶尔回头,总能迎上她的眼睛。渐渐地,成了习惯,不管上下课,我都会寻找她美丽的眼。她的同桌是个男的,那时,我是多么羡慕那个家伙呀!

时间一长,我就不满足这样的眉目传情。我想试探着往前走一步。我发现,每次轮到她值日时,她就麻利地收拾好书包,先打扫我坐的那一排。而我是那一排的第一桌,因此,如果我整理书包的动作稍慢一些,她就会拿着扫帚站在旁边等着。我觉得这是我向她迈进的好机会。于是,等她下次值日站在我面前时,我就把我的凳子和同桌的凳子放在桌子上。我做的这些她都看在眼里,并无言语,默默地低头扫地。我想,她心里应该是高兴的吧?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举动得到了她的回应。等我值日时,我也先去扫她所在的那排。可她并不在第一桌,她坐得比较靠后,这就得需要费一些周折。她想等我就得加长拖延的时间,而我呢,就得飞快地扫地,扫得越快,她等的时间就越短。同时也减少了她的尴尬。而且,我们还得把握好时间。就是说,最好的结果是,等我扫到她的桌前,她也正好收拾好书包。让我兴奋的是,她也学着我的样子,将凳子摆放好,有时还会多放几个。现在想想,那都是些什么日子呀!然而,我们仅止于此,然而又是那样的满足和快乐,我为和心仪的女孩有这样一种心灵深处的默契而快乐。

还有一次学校组织看电影。巧得很,我和她的座位正好挨着。我的右边是班里的男同学,这个男同学对马小芳也有意思。他为了支开我和她,就提出和她换座位,而且理由充分又得当。因为,他的右手是个女同学,如果一换,马小芳就和女同学挨在一起,我和他就会成邻座,而他正好和马小芳坐在一起。这样,既支开马小芳又称了他的心,可谓一箭几雕,用心不良。恶毒!我无力反抗,只能听他摆布。要命的是,马小芳也很为难,如果她抗拒不换,就显得极不正常。因为,那个年代男女同学都很封建,女生喜欢和男生坐在一起,是要受人讥笑的。可是,马小芳听了他的话,头都没有回,眼盯着映幕拒绝了他。我心里那个高兴!现在想起来还是挺佩服,要是换作我,说不定就会抬起屁股挪过去。

我和马小芳在一起念了六年书,升初中打乱分班时,又被分到一起,全班被分到一个班的只有三个。然而,三年里我们没说过一句话,她就坐在我的身后,每天看着我的后背,看了整整三年,陌生得很。缘分乎?命运乎?初中毕业后,在街上还能看到她,除了互相看一眼,已形同路人。

此后十年,偶尔在街上又看见她,只看个侧面。不知为什么,我很自卑,羞于见她,只远远地跟了一会。她长高了很多,和父母并肩走着,很亲密的样子。那时她已为人妇了吧。一晃又有几年没见,算起来,她也小四十了。岁月倏忽而去,眼角皱纹丛生,留下的不光是深深的遗憾,还有香醇的同学情谊。

半年前,我又梦到她。醒来时,梦里的情景已依稀难辩。我舍不得起,还要拼命地往梦里钻。穿起衣来,猛然想起小学的毕业照,便打电话四处索借。周折费尽,好不容易找到。只见她高高地躲在相片的角落里,白衬衣,剪发头,抿着嘴笑,有酒窝,却不是梦里的样子。我担心:梦就此滑落了,滑落在空蒙岁月的烟尘中。

果然,以后再也没有梦到她。我有些后悔看那张照片。那张照片对我的梦来说,也许是个谜底,或者是魔术师的机关,展现给你看便魅力尽失。由此,我该明白,越是美好的事物,越不要轻易触碰,尤其是梦,一碰就醒。

关于喜欢的散文2:给孩子一个解释的机会

文/李克红

孩子五岁了,挺喜欢画画的,但有时候他会画到墙上去。我在教育过他之后,就规定他只能在纸上画。当然,我也专门给他买了一些画纸,所以他就再也没有去墙上画了。

前不久的一个周末,我正在厨房里做饭,一直呆在书房里画画的儿子突然跑到了厨房里来,我还没等他说话就赶紧不耐烦地对他说:“别进来,厨房里很脏。”儿子听了我的话,就只能出去了。做好中饭后,我去卧室叫他吃饭,一走进卧室我就发火了:只见他又在刚刚新刷过墙面涂料的卧室墙上画画了!

我噼里啪啦地批评了他一顿,为了让他长记性,我还狠狠地打了他三下屁股。在我骂他打他的整个过程中,他一直喊着“妈妈,不是的,妈妈,不是的……”但是我哪里容得下他说话?直到我大发了一通脾气之后,我才问他说:“什么‘不是的、不是的’?和你说过几次不准在墙上画画了?快去吃饭,以后再也不能在墙上画画,知道了吗?”直到这时,儿子才怯怯地说:“可是,妈妈,画纸已经用完了。”

“画纸用完了,你为什么不说?”我余怒未消地问。“我是想要告诉你,可是你都不让我说话,回到卧室后我又想,买画纸又要花很多钱,我就想让你省点钱……”儿子抽泣着说。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儿子在墙上画画其实另有小心思,虽然他的小心思是没必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其实是一个懂事的孩子。那一瞬间,我为他感动的同时,也开始为自己的粗鲁和蛮横而觉得愧对于他。

我不禁自问,为什么不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呢?或许,很多做家长的都和我一样,总以为自己很正确,总以为孩子不懂事,其实有时候并不是孩子不懂事,而是我们不知道孩子在想什么却自认为掌握着一切。真的,给孩子一个表达或解释的机会,其实是在我们与孩子之间建立一座更好的桥梁。那样,我们往往能走进孩子更深的内心里,品味到更多孩子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享受到更多家庭的快乐。

关于喜欢的散文3:在最深的红尘里守候

文/蛮蛮

最喜欢听陈星的这首《牵手观姻》,喜欢那缠绵的曲调,如潺潺流水静静淌过心田,柔柔的,软软的,仿若一只温柔的手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着脆弱的心瓣,那一刻心中有绵绵的柔情升起,若烟若雾,氤氤氲氲,弥弥漫漫……

总是想象那样的画面,暮野寂寂,粉红的晚霞如一片片锦绣的绸缎铺在天边,微醺的风习习拂面,他和她两只手轻轻相牵,漫步在夕阳中,沧桑的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眼里流露着相濡以沫的甜蜜温馨。

总是喜欢那样的感觉,一只柔软的手被另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地握着,暖暖的,柔柔的,心中便有无限的爱意流动,温暖蔓延了整个身心。

总是沉浸在那样的氛围,任思绪插上想象的翅膀,飞翔在深邃辽远的夜空,心中便有百转千回的柔情弥漫……

常想,前世我是谁?我可是那高墙下衣袂飘飘,脸庞红润若三月的桃花一样秀美的女子,坐在一泓清澈无波的碧水湖畔,芊芊玉指轻轻弹拨,一曲绵绵的相思自指尖倾泻流淌,芬芳满地,醉了一川烟雨,秀了平湖秋色。

湖的对面,你的一双眼眸清亮如晶,痴痴地遥望着。你凝神倾听,细细品味,若有所思,那潺潺的音乐若水一样流过心头,你的心中便有一朵花倏然绽放,那是一朵娇柔至极的爱之花,它绚烂地盛开,妩媚地妖娆,若烟花燃放留下一地的暖。

为爱,你默默地等待,甘愿剪断片片柔肠,风儿吹不干相思的泪滴,寒露凝不住等待的热情。我弹一曲优美的高山流水,你赋一阕华丽的千古相思,于是我被你感动,于是一对人儿双双,从亘古悠悠的童话中走来,泛舟碧波江上,那可是我梦里的烟雨江南?

走在细雨蒙蒙的江南雨巷,举着一把梦幻的油纸伞,赤脚踏着青石板的小路,相拥着爱语呢喃,在最深的红尘里守候一段绝美的恋情,在季节的轮回里拥抱华美的流年。醉红尘,爱不休!

又一次的轮回,今世你追随着谁的脚步而来?你等候谁的柔情为你绽放?相思的泪滴汇成爱的海。

终于你再次牵住我的手,你说多想就这样慢慢地陪着我走,就这样慢慢地陪我到白头,任时光悠悠,你说你愿下辈子还牵我的手……

关于喜欢的散文4:雪船归晚

文/王松忠

我向来是喜欢雪的,只是这几年来南方的冬天下雪较少,虽然街上仍有彻骨的寒风和缩头缩脑的行人,但是一年中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总感觉少了那么一个季节。没有雪的冬天是算不上冬天的,于是随着年关天气预报雨雪天气的发布,对雪的期待便成了一种持久的渴望。

十九日清晨,天空依旧阴沉,布满了灰蒙蒙的铅云。窗外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冷雨,而雨丝中也夹杂着小冰粒,寒风呼呼地一吹,斜斜地撒在了窗台的玻璃上,把玻璃打得哗啦啦的响。

打开窗户,寒风瞬间扑面而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疾步走近窗台,发现窗角堆满了一层白白的冰粒,像一堆白花花的盐粒,簇拥在褊狭的角落里。窗外那些小小的冰粒斜斜地洒落在我头发上,手上,睫毛上,衣服上,可是还没有等我拍下它们,它们瞬间就被我的体温化成了小小的水珠,然后瞬间又杳无踪迹,在身上洇下一个个小小的圆点。它们还是小时候的味道吗?我索性伸出舌头,去舔漫天飘落的冰粒,许许多多的小冰粒落在我的舌尖上,瞬间变成了水滴,丝丝凉凉,是一种甜甜的味道,是小时候的味道,但是这种感觉似乎遗失了多年。今天我已经感受到了雪的前奏。冰雹已经下了,雪花还会远吗?在温暖的卧室里,我内心开始变得兴奋躁动起来。

下午,雨势开始变大,冰雹也开始劈头盖脸地打下来,树叶被打的沙沙作响,地面上七零八落地散落一地的枝叶。这一次冰雹有弹珠大小,家里有些玻璃也被打成了筛子,全是洞眼。母亲从菜园子里回来,手里提着一篮子冻蔫了的蔬菜,她一边喘气,一边说着时隔八年的那场记忆深刻的雪。简短的话语里,我听出了一种久违的喜悦。瑞雪兆丰年,这是母亲的信念。

傍晚时分,寒风冷冽,黑夜开始席卷整个大地。全家人围着火堆取暖,红红地火苗舔着我们冰冷的手。不知道隔壁哪个小孩子叫了一声“下雪了”,家里所有小孩都开始沸腾起来了,堂弟堂妹们纷纷冲出了家门,爷爷奶奶还没有喊完“慢点”,他们瞬间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我也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悦,趿拉着一双毛线鞋跑了出去,停在了屋檐下。

天空早已经簌簌地下起了鹅毛大雪,村头路灯的光昏暗而冰冷。孩子们穿梭在村里的巷道弄堂,相互追逐着打着雪仗,黑夜吞噬了他们的身影,但是他们的欢笑声沸腾了这个寂静的村庄。他们玩得多欢啊!这不是东北才有的雪,这真正属于家乡的雪。

雪簌簌地下着,雪落在了深谷山林里,落在了鱼鳞瓦上,落在了草木珠兰上,落在窄窄的田埂上,也落在我期盼已久的心田里。于是,我想起了徐志摩的一首诗: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地在空中玩耍,这地面有我的方向,不去那冷漠的幽谷,也不去荒街去惆怅……我们不就是一朵朵追寻快乐回忆童年的雪花吗?

童年记忆里,打雪仗,堆雪人,滚雪球……这些雪中游戏似乎离我们越来越遥远。倒不是因为我们慢慢长大就不再玩雪的缘故,而是在这样一个工业化社会和全球变暖的时代,一场自然的雪渐渐成了一个奢侈的梦。人们以为人工造雪可以取代一场自然雪,但是这些人工造的雪带有明显的工业痕迹和味道。钢筋水泥城市下的雪也不在纯洁。我驻足在屋檐下,迟迟不敢下脚踏出一步,生怕践踏了一场纯洁而来之不易的雪。

回到卧室,我铺好了被子便早早的睡下了,很快我就进入了梦想:夕阳西下的天海相接的地方,我驾着一艘小船正从钢筋水泥的城市往回赶,船上是一网活蹦乱跳的鱼儿。青女提着篮子在天空中撒着雪花,雪花飘落在斜阳和岚烟里。上了岸,走进家门,一家人看着雪景围着篝火取暖……

在南方的冬天下一场雪是极奢侈的,唯有在睡梦中痛痛快快地梦一场雪。

我向来是喜欢雪的,这个冬天真的下雪了。

关于喜欢的散文5:独步深山

文/红山飞雪

喜欢一个人走进大山,读一读山,再读一读山里的树。

山的好处在于清幽,在于丰富,还在于卓绝。

因为山高谷深,道路崎岖难行,因此少了许多繁杂和喜欢喧嚣的人;因为每一座靠近城市的山几乎都承载了一座城市的全部情感,这山就日益丰富了内涵;这座山还因为它的环境恶劣变得卓绝。

这山处在城市的边缘,说不上雄伟,还算连绵。就寄托了一个城市几乎全部的人文创造,深藏了城市无处安放的与这个城市,与这个城市里的人相关联的人文景观。比如那些契丹文字拓片模板,就被镶嵌的悬崖峭壁上,或者将那些文字直接镌刻在山坡的大大小小的青石上,散乱于荒草中间,似乎在时刻提醒前来膜拜的人,契丹文字与这片土地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本来是可以在城市的某一公园或者博物馆安家落户的,可现在城市的土地寸土寸金,虽然贵为已经失传了的契丹文字拓片,也不得不栖身于深山大谷,终日里对山中孤寂的明月,谷中浩荡的山风。等待那些感兴趣,或者是饱学之士前来叩问,垂询。

有时候会觉得奇怪,这里的人们为何对契丹文化情有独钟,问问身边的人,没有谁是契丹的后裔。这里与辽文化渊源颇深,曾是大辽帝国的发祥地之一,有关辽文化的遗迹随处可见,想来,这契丹文化与辽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或者就是辽文化的一个旁支。

比如那矗立在山腰间的三根图腾柱,描摹的是草原的原始风情,雕刻的是蒙古人的祖先成吉思汗弯弓射箭,金戈铁马的人生传奇。雕刻可谓精湛、传神。虽然藏在深山中,可那庄严宏伟,依然凛凛生威。让前来凭吊的人,仿佛在图腾中看见了自己的始祖,萎萎的,不敢仰视。山风无来由地掠过,撕扯着高高耸立的柱身,发出尖锐的啸声。如同草原上原始牧民与牧羊犬一齐发出嘶鸣,其中还夹杂着北方野狼那饥饿的狂吠,悠长、苍凉。天上的云朵乱了,将图腾柱的影子错乱地投射在荒凉的山坡上,如同时光在交错,流转。刻在图腾柱上的人物纷纷出场,演出一幕幕爱恨情仇,烽火硝烟。凭吊的人目瞪口呆,辨不出自己的前世今生,看不彻世事沧桑,走不出时光流转。

人类就是这样,总喜欢到处留下自己的痕迹,总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篡改自然。这座大山差不多已经是面目全非,凡是能够抢占的,几乎都被一一注册,都被人类用现代机械一一浏览。那座汉白玉雕成的观音像,可以用巍峨来形容。雄踞山头,一手持净瓶杨柳,而另一手则绕着莲花指,面带神秘的微笑,俯瞰众生。他果真可以广布祥云,让脚下这片土地风调雨顺,让芸芸众生领受她的恩泽吗?他的眸光所及之处,那些忙忙碌碌的人们对观音的教化是否有所了悟呢?

汉白玉观音占据了这个山头,丁香缕缕柏森森的烈士陵园安放在另一个山头。烈士陵园的山头人迹罕至,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冷风苦雨摔打着高高的碑身,无聊的鸟儿站在巍峨的牌坊上眺望山川风起云涌,感叹满山遍野草木枯荣。而观音雕像的膝下却是香烟缭绕,热闹非凡。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自然是以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只是,他拿什么赐福给你呢?

只有这深谷还保持着原始的风貌。这里的山谷是含蓄的,这里的树是清醒的。幽深的山谷让两边的峭壁看起来愈加高耸。每一棵树都以不同的姿式依附着厚厚的黄土层,苍劲纠结着相错而生。那种对黄土层深深依恋的情感让人为之动容,盘根错节,却无法茁壮成长。这里黄土层太厚,山石很少,绝无飞流瀑布响彻其间。因而,山上的树木大都瘦骨嶙峋,粗粝苍老,少见挺拔俊朗之姿,满眼盘根虬枝,崎岖矍铄。移植庭院,是绝好的观赏盆景。

注意到了悬挂在峭壁上的一棵榆树,奇崛的样子似乎在这里悬挂了几千年。弯曲变形的身躯紧紧贴附在峭壁上,靠峭壁一侧全没有了枝条,伸出的枝条全都生成了根须,深深抓进岩石的缝隙或裸露的泥土里。像一只壁虎缓缓攀援,去采撷一缕阳光,去吸吮一滴雨露。看它盘旋上升的躯体,张扬欲飞的枝条,又如一条凌空腾飞的苍龙,随时都可以穿云而去。穿山而过的风,摇响了满身的叶片,哗哗啦啦,似乎天籁之音。似悲似喜,在超度逝去的山中岁月,存一些善缘给未来。比树身还长,比枝条还密集的根须裸露在峭壁的外面,这应该是风雨,是岁月的杰作,是自然留给人类的影像。四下散开的根须,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侵占如此广大的领土,既稳固了山石泥土,又保障了自身不至于饥渴而风干。看看那榆树的饥渴之状,成年累月一跪三拜地匍匐乞求,艰苦卓绝地挣扎着,坚韧着。令人感动的不止是一种精神,是情操。

盘膝在深谷中打坐,面对众多为生存苦苦挣扎的树修行。读一读树那斑驳的伤痕,读一读那些比祖父的胡须还长还密的根须,读一读那因苦行变得狰狞的枝条。那错乱的影子落入怀中,竟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沉重,有了一种跃跃欲飞的冲动。这山不知存在了几百年或者几千年,应该不缺少树的存在,山的庄严全然没有因为干旱而改变。可树呢?悬挂在峭壁上,头顶是苍天,脚下是深渊。苍天没有丰沛的雨水,深渊没有潺潺的山泉。它们拨流云,唤山风,一群饥渴难耐的树木,手挽着手,生生在这里,不悲不喜不逃避。

没有流水,谷底就成了进入深山最为便捷的通道,可以直达大山的腹地。山是沉默的,没有了山泉飞瀑,山就缺少了空灵、蕴藉、生动;树木高不过山头,即便有风,也扯不起啸声。沉默的人对沉默的山,在大山的腹地,久久盘桓。

无法翻动山的岁月,那些树木看起来都是一样的苍老,绵长;无法叩问山的悲喜,那每一方泥土都是一样的颜色,仿佛从远古走来,就未曾有过任何的改变;无法给大山以任何的诺言,每一株青草都难以展现嫩绿的一面,每一朵花朵都不愿绽放明媚的笑靥,每一只飞鸟都不愿留下清脆的啼鸣。在深山中独步,读山,读一读那些树,像一个朝圣的人。

读山,山不语;读树,树无言。只有那尊巨大的观音像,微笑着、注视着、仍是无言。

关于喜欢的散文6:心底的秋色

文/彭意

早年读古诗,特别喜欢田园诗,喜欢它“行往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淡泊和诗意。至今每次回家后,总是钻进书堆,读上两句,以期用诗境使自己平静下来,也把身上的世俗之气冲淡一些。最早读过韩愈的“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后来又读过杨万里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但在我心底,却更偏爱秋天。

为什么呢?在杜甫眼里,秋天是“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用刘禹锡的话说,秋天是“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在我看来,秋天之所以可爱,就是因为它恬静、舒适,就如同一杯酽茶,让人品味之后,总觉得懒洋洋的。这一点王世祯写得最好:“浓春烟景似残秋。”特别是正午,更能感受到浓春的风致了。

不必说秋高云淡,不必说气晏乾清,单是醺酣的阳光就令人陶醉了。在初秋,对阳光还是有些畏惧,大概是刚刚熬过焦躁而漫长的夏日吧,但是后来——尤其是残秋,对阳光便日渐渴求了。

晚秋的清晨与浓春是不大一样的。大街像一条灰白的带子,伸向如同黑锅底的苍天,空旷的路上,只有昏黄的路灯无精打采地歪在一边,萧瑟的秋风时而袭来,连心都凉透了。所以,在秋光明媚的晌午,更要好好地享受一下温暖的阳光了。

在这时,我常常睡一会儿午觉,时间不长,十分钟左右,好像并不完全是因为疲倦,倒是为了换个方式品尝一下秋的滋味,而且往往睡醒后,余韵犹存,有一种酒醒后半开半醉的感觉,梦也做得好。这大概是秋的恩赐吧!所以闲暇的时候,你千万不要去逐臭争利、锱铢必较的街市,也不要去拜访这个亲戚、那个朋友,最好是在院子里摆上一张靠椅,拿上一本陶渊明或王维的集子,眯着眼睛,沐浴着柔和的秋光,欣赏着院中的秋色,陶陶然,悠悠然,半睡半醒地坐到黄昏,送夕阳,迎素月,而后飘飘然入梦也!没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只有满院“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天的夜晚也是好的,没有夏夜的溽暑、整夜摇头晃脑的电风扇和“嗡、嗡、嗡”赶也赶不走的蚊子,只有清爽怡人的秋风,阗寂无声、深沉如海的夜色。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有悠长的蟋蟀的鸣声催你入梦,让人连灵魂也安静了。总之,秋季也是造物者的无穷宝藏之一,而且是其中难得的珍品。

我蛰居城市,满眼的高楼大厦,没有机会品味山野秋景;我也不是诗人,能将秋韵诉诸纸上。但只要能在心底保留一份恬静的秋色,就算今生与名利无缘,又有何憾呢?

关于喜欢的散文7:家乡的瀑布

文/吴子

我喜欢水,喜欢潺潺流动的小溪,喜欢气势雄伟的江河,喜欢一望无际的大海……但是我最爱家乡的瀑布。

去年夏天我们来到家乡的一座野山里游玩。刚进山谷,我们就听见了“哗哗哗哗”的流水声,声音十分清楚但相隔甚远,吸引着我们向它的方向走去。顺着水声,我们逐渐接近它的源头了。只听见流水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终于,我们走出了山谷,来到了一块山间空地。呵!好一个幽静的世外桃源!这片空地三面环山,像半个环是的拥着,又像是一口井,天跟云在井口,人如在井底。从这里看出去,有“坐井观天”之感。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里的,一带白而亮的水就呈现于眼前了。那瀑布从上面冲下,仿佛一块布被扯成大小几绺。岩上有许多棱角,水流经过时,作急剧的撞击,便飞溅起许多飞花碎玉搬的水花。溅起的水花晶莹而多芒。远望去,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的纷纷落着,水声震耳欲聋,震得人心惊胆寒,震得人双膝发软。真可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呀!瀑布的水都汇集到了一个水池里。池中露出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池水中鱼儿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池水清澈见底,让我不禁想捧起一捧水,再泼回池中,弄出一阵涟漪。但是,我又犹豫了,生怕弄坏这一副美好的画卷。家乡的瀑布可真美呀!

关于喜欢的散文8:我是喜欢你,但已是曾经

文/倚天照海

我是喜欢你,但已是曾经

从那次公寓门口的离别开始,我想,我以后我再也不会再胡乱的打电话给你了,我想我们就这样了吧,离别了。

就这样,以后再也不用每天发短信虚寒问暖了。

就这样,以后再也不会在你朋友面前打听你的生活习惯了。

就这样,以后再也不会登QQ,看那既熟悉,但永远不会闪动的头像了。

你曾拨动了我的心眩,但不曾为我驻足,现在的我们,每一次路过的相遇,我都没有在你面前笑过,因为,我的心真的笑不起来了,爱恋的时候,一到了晚上熄灯的时候,会想,这个时候,你在干什么勒,有没有想过我,有没有在别人面前说过我了,现在看来,那时只不过是现实的花花世界里,是我太认真罢了。

昨天,你一个电话飘过,震痛了我原本平静的心,我想,我们之间真的不会再有交集的,亲爱的,你不知道,我把我最美好最美好的那段时间给了你,我,于你无悔,亲爱的,我的青春有限,容纳不了这一生一世的等待。

我承认,我没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的人憔悴”的那种爱情执著,我承认,我没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那种一起未来憧憬的向往,我承认,我没有“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的那种非凡的自负,但是亲爱的,你也许永远也不明白,我有的是心中有对你的“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那么一种朦胧的感情,我有的是心中“当你真正去等待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永远都不会出现”的那一种失落,我有的是“时光没有教会我任何东西,却教会了我不要轻易去相信神话”的那种对你信任。

对,你永远都不知道,有一种感觉,总在失眠时,才曾认是相思,有一种缘分,总在梦醒后,才相信是永恒,有一种目光,总在分手时,才看见是眷恋,有一种心情,总在离别后,才明白是失落。

你只向往你的那种生活,你只沿着你道路寻找你想要的东西,但是,却不明白,有一个人,求学的旅途上总在那里默默的关注着你。

而现在,我只能以这种形式来忘记你,以前的点点滴滴,也只能永远的留在各自心里的一个印记,也许是美好的回忆,也许是无法忘怀的伤痛,只能我们两个自己心里体会到,也许,过错一场爱情是暂时的遗憾,而错过一个爱是永远的遗憾,呵呵,你没有体会到,没有回应的等待,真的让人很累很累,因此,我决定今天做出这样的离别方式。

等待不哭,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爱你,很久了!等你,也很久了!现在,我要离开你了,比很久很久还要久。永远的,我们不会有结果了,忘了那段往事吧。

关于喜欢的散文9:牵着蜗牛去散步

文/戴爱芳

喜欢这样一个典故:一个人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蜗牛慢吞吞的,让他心烦意乱。他一路上不停数落蜗牛。但走着走着,他忘了心中的不快,忘了对蜗牛的抱怨。他的心安静下来,闻到了沁人心脾的花香,听到了久违的虫鸣鸟叫……他顿然醒悟,不是他牵着蜗牛去散步,而是蜗牛带着他去看人世间最美的风景。

我家也有一只“蜗牛”。每天,我也带着他去散步,看人间的美景。

此刻,我家的小蜗牛正在路上走走停停,区分大小,长短,里外,上下和胖瘦,用鼻子闻,用手拿,用眼看,用嘴吃;区分左手右手,手心手背,大拇指小拇指,分清红黄蓝色等。他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则,知道小鸟生活在树上,鱼生活在水里,会唱多首中英文歌曲,一高兴就大声唱,还让全家人拍手鼓掌,然后愈加兴奋,更大声唱,把路边的花都逗乐了。

他认识水果、动物,知道它们的英语名字;他熟稔医术,喜欢别人叫他“郭医生”,能用医用玩具治牙拔牙,用听诊器听心脏,感受心脏扑通跳动;他喜欢逛公园,与花草一起晒太阳,跟踪蝴蝶或蜜蜂;他谨记出门戴口罩,回家后嚷嚷“必须洗手,还有指甲缝”。

两周多的年龄,像花苞,语言词汇渐次绽放,说话表达渐次舒展。能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给玩具取名字,教恐龙说话,把自己当老师。不明白,就说“这是怎么回事呢”;不想回答问题,就“不理你们了”;出门前自己挑衣服鞋子,喜欢妈妈的口红、化妆品、项链;快递到了,自言自语“箱子里面是什么呀,可能是香肠吧,也许是……”对于猜测乐此不疲,却不急于得到答案。

小蜗牛是个“话八千”,跟谁都有话说,逮谁都能说半天。“你长大了给爸爸买什么?”“买一辆车。”“给妈妈买什么?”“买个大房子。”“给奶奶买什么?”“买个好看的手机。”“给爷爷买什么?”“买好多书。”“给太太买什么?”“买饼干。”奶声奶气的话,把一家人都遛得暖呼呼的,把生活遛得其乐融融。

人生之路辗转,生活之情繁乱。其实我们何尝不是带着蜗牛在散步啊!牵着小蜗牛,闻到花香,笑看花开,是一种宁静的喜悦,静等花开,是一种随缘的自在,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都在心底。心里有爱,目光之处,孩子皆可爱!

关于喜欢的散文10:桂馨

文/西周

我喜欢桂花,喜欢桂花树,这个小区里种满了桂花树,可以使我得偿所愿,于是就决然地搬了进来。

那时春季,桂花树正抽出嫩芽,绿里透着黄,嫩得鲜翠欲滴,犹如春里那流淌着的鲜液一般,让人有无边的遐想。我不觉吟起诗来: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仿佛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期待着满树的金黄,漫天的飘香。

我们决定自己亲手种下一棵桂树。于是,花了120元买了一株,有一米高。和儿子一起把她种在了正对我们楼门的绿化带里,浇完了水,收工。来到家里,从阳台就能望见她。

儿子很有责任感,每天放学到家,都先去看望一下,而且向警卫室要来了水,浇灌一番。看他很认真,我也就管得不多了。

可是,或许孩子的兴趣也只能维持一小段时间,我督促儿子几次,后来想想,她,其实也很顺应自然的,就似乎坦然一些,也就不再关心什么了。

站在阳台上,看着底下的人来人往,很少会关心小区绿化,只是在哪一棵树开了花,人们才去欣赏一番,而后,对于每天都看到的东西,就又很漠然。甚至更多的人,连看一眼都很不可能,更甚至是对于开得如此鲜艳花朵的某棵树或者某丛花……

人们都忙碌着,都活在现实的忙碌中,心情好时,去拥抱一下自然,而往往忽略着身边的花草;心情不好时却独自嗟叹着,更无心去欣赏身边的花草了。

早晨,刚苏醒,就能感觉到一丝淡淡的香气,幽淡,有一些清甜,那是从窗缝中流进的香气,那是桂花的香!

出楼,迎面扑来的就是桂香,走近,那香气会越来越浓烈,走到树前,那香气令人陶醉,但又在晕眩的时候去享受那甜甜香味,沁人心脾,甚至感觉到全身的毛孔都在吸收着,全身的细胞都在吮吸着。

树上有一簇簇淡淡的小金黄,满树都是,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特别耀眼,特别的炫黄。微风中,又仿佛一群群穿着金黄舞裙的害羞少女,在阳光下翩翩起舞着。再相近,一朵朵米粒大小的黄花,小得我都舍不得去触碰,仿佛生怕她们会掉落而飘到了地上。

地上也已经有一些掉落了的花瓣,依然很鲜嫩,很鲜黄。又仿佛如撒了一地的碎金,耀眼着,惹人着。很细致的,很珍爱的一瓣一瓣拾起,然后轻轻地放在手心里,用一种特别的挚爱,而去忘形的欣赏。

关于喜欢的散文11:因为喜欢所以坚持

文/高艳飞

“我坚持读书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李珏开心地向记者说起自己坚持读书的原因。

李珏是一名刚毕业没多久的年轻人,她告诉记者,大学期间,“泡图书馆”是他的一大爱好。“在学校的时候,每到周末,我都是第一个到图书馆,最后一个离开。”回忆起大学那段时光,李珏面露喜悦之情。

李珏现在在一家银行上班,加班是家常便饭,工作压力很大,但是这些也没能减退她看书的热情。“书本已经成为了我的精神食粮,一天没有它,我就会萎靡不振。”李珏幽默地形容道。

李珏有一个在医院当医生的男朋友,她说男朋友和她一样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看书。她经常会和男朋友相约去书店看书,只是他们喜欢的类型不同,她比较偏爱文学类,而他男朋友比较偏爱医学专业类的书籍。“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交流,能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已经很不错了。”说这话时,李珏满脸幸福表情。

休班的时候,李珏最喜欢去逛云岩广场的新华书店,她说那里环境不错,位置也挺多。

“我特别享受逛书店的感觉,因为书店能让我心情很愉悦。”李珏说,她特别喜欢女作家林徽因的书,特别是喜欢她那首诗歌《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以后我有了孩子,我也会培养她(他)的阅读兴趣,让孩子从小就做一个爱书的人,因为我觉得只有知识才能使人进步,所以我也希望我的后代做爱书者!”李珏说。

关于喜欢的散文12:那群有意思的人

文/晓晓

公公喜欢爬山,苏仙岭是他最爱去的地方。去的次数多了,他便认识了不少爬山“铁粉”。说认识,其实也就是遇到了相互点头微笑,或打个招呼问声好罢了。有段时间,我经常听到公公说起:“那老头,有意思!”

公公嘴里的“那老头”,也是他爬山时经常能遇到的一位老人。公公喜欢听着草原歌曲,闲庭信步般上山,而“那老头”则走几步就停一下,弯下腰把路上的垃圾或者矿泉水瓶捡起来,放进随身携带的大编织袋里。上山下山一个来回,老人的编织袋便鼓鼓囊囊起来。

有一次,公公好奇地问他:“老人家,你是苏仙岭的工作人员,还是那什么环保志愿者啊?这么大年纪了还在这里捡垃圾?”老人不好意思地笑了:“都不是,我就是来爬山锻炼身体的。看见山上有垃圾,我就耐不得。福地苏仙岭,这么美的地方怎么可以有垃圾呢,太有碍观瞻了。所以我就每天拿个袋子上来捡垃圾,捡到的矿泉水瓶子什么的还可以收集起来去卖。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是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的坚持下来,还真能挣几个零花钱。身体锻炼了,钱也赚了,一举数得。”公公立刻肃然起敬:“哎哟,老人家你的这个思想境界高啊,我们都应该向你学习。”老人摆摆手,说:“哪里哪里,我也是看到别人这么做,才学他们的。”

从此之后,公公每次爬山都忍不住去观察“那老头”。然后,公公发现,爬山捡垃圾的确实不止他一个。有些是老人,有些是年轻人,说不清楚谁先谁后,谁学的谁,只是默默地便有了这样一群人,每天爬山的时候随身带个袋子,将看到的废纸、食品包装袋、各种饮料瓶子都装进袋子带下山。有的人说,每次下山都拎回三四袋子垃圾,再看看干净漂亮的山,心情非常好,“爬山留下的是自己的脚印,带回来的除了美好的心情还有垃圾。”有的人说,这样做很开心,因为喜欢爬山,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同时,还能做一些公益的事,给他人带来方便,自己也很快乐,感觉生活特别充实。公公说,他们这群人,真有意思!

我听后,也生出一种感觉:希望这样有意思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干净美好!

关于喜欢的散文13:竹韵

文/方舟

我特喜欢竹子,曾经设想过,待到晚年退隐山林之后,或回到原籍农村,或选一处山乡僻壤,盖两间茅舍,植数丛翠竹,再种一架葡萄,养一池金鱼,过一过类似“桃花源”式的生活。其间,竹子是灵魂。竹子挺拔的身姿、贞洁的品德和超然世外的清高,颇具君子之风,历来为文人骚客所称颂。我常常自称书生,自然也难以脱这个俗。

我接触竹子久矣!还在上个世纪中叶,我就同竹子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时,我家院墙的西边有一处竹园,有五六亩大,长满了指头般粗细的竹子,青枝绿叶,密不透风。这里是鸟兽动物的天堂,也是我们儿童的乐园。麻雀、斑鸠、翠鸟、酸枣鸠和许多不知名的鸟儿在这里筑窝、嬉戏、鸣叫;野兔、刺猬、夜猫、黄鼠狼等常在竹林间出没。我和伙伴们在这里捉迷藏,打麻雀,撵兔子,捉刺猬,有时一玩就是大半天,甚至忘寝废食。偌大的一个林子,角角落落我都钻得滚瓜烂熟。有一次我家一只鸡夜里被黄鼠狼拉去,母亲说也不知道拉到哪里去了,我说肯定在竹园西南角那一片铺满厚厚的竹叶里。我天明去找,果真在那里留下了一地鸡毛,鸡肉都被吃光了,连骨头也没有留下。

这一片竹园,还是我们家的一部分衣食之源。父亲常常在竹园里剔除一些年老的竹子,于农闲时节捆绑牵扎,缚成扫帚拿到集市上卖,换些零钱买些油盐酱醋。有时还将一些长得较粗的竹子破成竹簚儿,编成竹篮,或者窝成筢子,以作家用。上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农村实行了公社化,这片竹林也在强调以粮为纲的运动中被平为农田。那时,我已经远离老家,落脚他乡多年了。

离开家乡以后,我先是上大学,学文学;以后参加工作,搞得还是舞文弄墨的工作。新的学习环境和工作性质,使我对竹子又有了新的认识。竹子对于我们的生活,不仅有我幼时所经历的娱乐、使用价值,还有更高一层的精神上的象征意义,就是它的形态、结构、习性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道德、审美意识等有某种相似之处。竹子虚心、有节、挺拔凌云的形态和耐寒、坚劲、不择地而生的品质,正好与历代知识分子追求清高、气节、坚贞、虚心的韵味与意境相契合。

赞美竹子的诗篇以唐朝为盛。在此之前,晋朝就曾有一批文人倾情于竹子,据史书记载:“嵇康等七人相与友善,常一起游于竹林之下,肆意欢宴。”他们自号“竹林七贤”,以比喻自身高洁不同流俗,但并没有留下什么咏竹的诗篇。到了唐朝,歌颂竹子的诗篇渐成井喷之势,其内容大多为赞美竹子耐寒、坚贞品格的。如:“不随夭艳争春色,独守孤贞待岁寒”(王禹偁),“人怜直节生来瘦,自许高材老更刚”(王安石),“萧萧凌雪霜,浓翠异三湘”(许浑), “乱枝低积雪,繁叶亚寒风”(贾岛)等。也有的把竹子的坚贞与人们对爱情的忠贞相联系,写出了““万古湘江竹,无穷奈怨何?年年长春笋,只是泪痕多!”(李商隐)和“斑竹一枝千滴泪”(毛泽东)的诗句。在这些诗歌中,诗人以竹子为寄托,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理想与价值的追求。

以后颂竹的诗篇虽不绝于史,但直到清朝的郑板桥时才又达到一个高潮。郑板桥淡泊名利、不攀权贵,常以竹子自喻,一生画竹无数,咏竹的诗篇也多达二十余首。其中最有名的一首是赞扬竹子坚劲的:“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峭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郑板桥一生贫困,但穷得有骨气,即是以卖字画为生,也不攀高结贵。他在另一首诗中说:“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 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宁愿不开花,以免招惹那些讨厌的蜂蝶,这是何等的志气啊!

正是这些以竹品喻人品的大量诗篇,大大提高了竹子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唐代以来,不少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达官贵人、文人学士,都愿意在自己所居住的庭院里栽种一些竹子,以显示其人品道德之纯正。连杜甫那样的大诗人也说过 “嗜酒爱风竹,卜居必林泉”的话。我参观过他在成都的那个草堂,院子里就有一大部分地方栽着一丛一丛的竹子。他那首为保护嫩竹拒不接客的《咏春笋》诗,恐怕就是在这里写成的。苏东坡更说过“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话,竟把居所里的竹子推到超凡脱俗的高度。《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也写过一首歌颂竹子的诗,有两句是:“渐翛翛、半庭竹韵,有声有画”。可见他住的院子里,也栽种了不少竹子。在当代人居住的环境里,对竹子更是趋之若鹜,我们看看有哪个居民小区里,不象征性地的栽种几片竹子啊!有的甚至还将 “竹韵山庄”、 “竹韵山色”等冠为小区的名字。

可是,我设想的“植数丛翠竹“于院内,并非为了赶这个时髦。上面这些颂竹的诗词,我在年轻时大多都已读过,对竹子的怜爱之情也确实早已植根心灵深处,但却从没想到把竹子栽到院子里的事。因为我心知:我不是贪官,无需用几丛竹子以表清白;我也不是旧时的文人骚客,无需用栽植竹子以装点风雅。真正让我想到“植数丛翠竹”于院内的,是缘于十六年前一次偶然的月夜竹林闻笛。

那是1996年盛夏。我的老同学、著名现代文学史专家、西北大学教授赵俊贤来宝讲学之后,我按省作协安排送他到汉中紫柏山张良庙景区疗养。那一夜我们就住在紫柏山林海中的一处招待所内,夜深人静之时,远处的林涛之声令我难以入睡。我披衣起床,趁月光徜徉于院后的竹林,忽闻隐隐传来笛声,驻足倾听,是“春江花月夜”。我不禁暗咏起张若虚那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的优美歌词。继而再听,这笛声在晕黄的月光之下,竟像幻化成了一股乳白色的流水,时而幽远地在万杆竹节间缓缓流动,时而悠扬地在千万片竹叶上飞快滑过,构成了一个明丽又迷幻的世界,我竟恍惚中忘却了身在何处。这真是太神奇了!我循着笛声找去,原来是一个青年在吹一支竹笛,他说他是音乐学院的实习学生,才学着吹的。

回到寓所,我更觉得神清气爽,毫无睡意。回想,一个学生竟吹出如此美妙的笛声,真是一个奇迹。可是又一想,自己的这种奇幻般的感受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记得马克思说过,美妙的文艺作品是创作者和欣赏者一起创造的。这话不错。我默想起历来所读过的那些赞美竹子的诗篇,竹子那虚心、有节、挺拔凌云的形态和耐寒、坚劲、不择地而生的品质又萦回心头。啊,我明白了,原来我在竹林中聆听笛声时,已经把对竹子的深深怜爱、敬慕之情暗暗地融进了自己的感受之中。这既是笛声,也是竹韵啊!

在此后几年时间里,这种奇幻般的感觉不断涌上心头。怎样才能让这种感觉经常被呼唤起来,以愉悦自己的情怀呢?于是,我就产生了“植数丛翠竹“于院内的想法。我想象,自己坐在小院子里,看着翠竹挺拔的身姿,听着穿过竹丛,滑过竹叶的风声,呼吸着经竹丛过滤的清新空气,那是何等惬意啊!那时,我过去长时间耳旁所听到的污言秽语,胸内淤积的污浊之气,也将随之散去,我也将轻松愉快地度过自己一生最后的时光了。

关于喜欢的散文14:喜欢你花样年华的样子

文/豫兰剑客

你十五岁那年下学期,那么巧,学校让我来教你们班语文。我刚刚送走一届语文很强的班级,班上会写作的女生多,有几人才气直逼老师,我教她们写小说,教她们改作文,以至于每次月考卷子虽然密封着,只要改作文的人发现写的是小说,而且卷面整洁,就会说,肯定是五班的学生,呵呵,小说几乎成了五班的标志。只可惜时间不肯停留,岁月不可逆转,无论我怎么留恋,这些个被我带进文学迷宫的少女们还是无可挽回地去到了自己应该去的更高的学府,接受别的老师的继续教育,与我无关了。

我在怅惘中送走了一届学生,又在迷茫中迎来了下一届,内中就有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你。第一次踏上你们班的讲台,我环视了一下全班,竟觉得没有一个像上一届那样的文艺女青年,我怅惘得紧,嘴里不说,心下思量: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是上届。我根本没有注意你,这一点我多次跟你多过,我真的怀疑我的审美与一个人的内在紧密相连,不然,你面容那么姣好,我竟然没有发现。而且不独当时,很长的时间我都不知你长啥样。

甚至有一回你不听课,左顾右盼,有点儿皮笑肉不笑,我提醒你注意,你依然故我,我只好让你站起来,你站起来了,将手中的笔愤怒地一掷。对峙是怎么结束的,我忘了,肯定是我妥协了,因为我不想耽误上课。那以后一段时间你就不朝我看,直到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发现你的成绩达到了优秀,我不希望你因为对我印象不好佳从而影响对语文的态度并从而影响前途,在批改你的作业的时候,我就写了一张消除误解鼓励你努力学习的纸条,那以后就又见到了你的笑脸,竟然花儿一样。

自从你的班主任跟我说了你的家庭情况,说有人不希望你继续上学背后使坏当面却信誓旦旦地说砸锅卖铁也要成就你,我的内心就开始为你隐隐疼痛,我就想只要我们两个联合起来,就可以摧毁一切破坏的力量。不需要信誓旦旦的人砸锅卖铁,只要那人不管不问,你就可以自由成长。

为了鼓励你练字,我将一支我心爱的钢笔送给你。你真的就开始好好写字了。一次我不知为了什么心情郁闷,你特意到我们的办公室里来,在我的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安慰我的纸条儿,上面写着:老师,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哦,希望你开心起来。我就真的开心起来了。

可是你还是常常在星期一早读迟到,被批评了也不作任何解释。还是爱在数学课上打瞌睡或者将蜡头儿点着放在位斗儿里,惹你们的兢兢业业惜时如金品行方正的数学老师生气。你明明在我面前保证尽量不迟到和好好学数学的。

有一天你到我家里跟我说:“老师,俺妈知道您对我好,让我邀请您到俺家去做客。”我不假思索地笑着回答:“好呀。”你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脸上洋溢着明媚的微笑。一个晴好的星期天,我和你一起步行经过好几个湾儿穿过漫长的山路到了你家,我知道你常常迟到的原因了:你家到学校,连自行车路也没有,冬天的早晨天不亮就出发,到了学校还是个迟到。

***在你家屋后的山路上迎接我们,要不是你说那是***,我真的以为是你的奶奶。矮而胖,背似乎有些驼了,但眉目依然清秀,没有一丝皱纹。你姊妹七人,你排行最小,已经十五岁。***当时五十五岁,生活的压力和对命运的忧伤使她过早衰老。

当我终于到了你家时,我是多么惊讶 :那是一个与现代社会脱轨的家庭,三间低矮的土坯瓦房,带有门栓的旧木门,门下有还带着门墩儿和门嵌儿,屋内地面虽干净但凸凹不平。土坯房儿的左边是两间红砖瓦房,但不住人,只堆些粮食和杂物,据说因为阴气重,不适合居住。你们过的是现在的人们怀旧的时候才想起的日子。这是我自和你一起穿过长长的山路和看见***以后的第三次心痛,我觉得你必须上学,考上大学,通过学习改变处境,必须;我一定要和你站在一起,一定。

那以后每个星期一的早晨,无论天气晴朗还是阴云密布,我都骑着摩托车穿过可供三轮车行驶的土路和长长的山路去接你,从此你的学生时代的历史上再无迟到的记录。

你十六岁那年的一个春天的早晨,我照例去接你,照例在那个山头上将车子停下来,你也依例已经步行到此。那天早晨你刚洗罢头,微微湿润的秀发自然披在肩上,你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服,脸上是我常见的那种明媚的幸福的微笑。那天早晨映山红燃烧了整个山坡,和风送来鸟儿娇俏的鸣声,如果不是要上学校,实在是一个很可郊游的上午。你说:“老师,时间还早,我掐几枝映山红送给你吧。”我毫不客气地回答:“好呀,不用很多啊,几枝就够了。”你于是快乐地爬上不远处的山坡,蝴蝶一样地在花间穿梭,想寻找最美丽最鲜艳的映山红送给我。那一刻,时间真应该为之停止。

我说:“够了,时间不早了,你下来吧。”你满面春风地跑下来,将一大把花儿在我眼前一晃,问我:“美吗?”我莞尔一笑:“太美了!快坐上,要迟到了。”我们就风驰电掣地回校,你送我的那把花儿,被我精心地养在花瓶中,点缀着我的原本平淡的日子,好长时间。

我亲手教你写字,慢慢地,你终于收敛了你的潦草,以至于轮到你们组办板报时刊头都由你来写。有一次,我见板报的一篇文章的上面用红粉笔赫然写着“我能行”三个字,字迹清秀,笔画工整,刚劲有力。心想:我们班有这样的字吗?我问是谁写的,学生们说是你。我真的很惊讶,你的粉笔字也能写得这样好。我并且感觉到,“我能行”三个字表达的正是你的心声。

还有什么比可以被人需要着更让人快乐的事么?我们的互相走进让很多人感到不可理解,一是因为你曾经那么叛逆,你曾用拒绝学习的方式来反抗那个口头上支持你背地里制造谣言企图用舆论来迫使你放弃学业的人,你曾经用恶作剧来对抗数学老师的善意批评。有谁知道善良、正义、玉洁冰清才是你的内在?你对谁也不解释,因为有些事情根本说不明白,因此你只想用行动用结局来证明一切。你停止与数学老师的对抗,开始认真学习数学。你开始觉得作文并非难事,一篇又一篇习作被我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我教你们写诗,教你们联想和想象,教你们比喻排比夸张,教你们如何融入情感,如何创设意境。那一次有好些同学的诗被我展示在教室内的墙壁上,你的诗题是《断了的弦》,我还记得两句:断了的弦,述说着从前……抱歉,不能够全部记得。你的这本作文本应该还在我的书柜中吧。

你的历史也学得很好,足以让同时兼任你们的历史老师的我为之骄傲。英语也没得说,因为一直支持你的你们的英语老师也即你们的班主任经常和我一起关注你的进步。

中招考试那两天我亲自送你去考场,告诉你没有什么可怕,做一套试卷而已,你是有准备的,而且这套试卷比平时还要容易。你果真以良好的心态赢得了这次关键的考验,让全校师生为之侧目。”皇天不负有心人”,说得多好。

你十五六岁的时候总是梳着高高的马尾辫儿,总爱用一根带着好几个彩色玻璃球儿的皮筋儿束发。刘海长得盖住眼睛,但是你让它偏向一边。你总穿姐姐们剩下来的衣服,然而干净整洁并不寒碜。你坐在第一排,靠近讲桌,一和我对视脸上就露出会心的笑。你调皮,爱搞笑,有一次我们上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我故意问:“‘伛偻提携’的‘提携’是什么意思呀?”你在下面悄声回答:“提着鞋子。”你虽然压低嗓门,还是有很多同学听到了,立时齐声地笑将起来,我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正是我想要的,也忍不住笑起来。

我说,你要永远都是这个样子啊,变化了我就不认你了。你说,好啊。

哎哎,时光何速!转眼那个美丽的俏皮的小姑娘就不会再坐在我的课堂里了,又一转眼大学就要毕业了。你说你现在头发染黄了,穿着蓝色的制服,目的是为了好找工作。有什么办法呢?

还是喜欢你花样年华的样子。

关于喜欢的散文15:印象崖柏

文/师红儒

余暇喜欢吟风咏月,早已习惯了一种简单平静的生活。每当放下手中厚重的典籍,心头还是随着时光的流逝笼上一层淡淡的感伤,散尽铅华,所有的事物都露出原来冷峻的面貌来。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日子不会改变什么,花开花落,云舒云卷,终在风中消散,城市的繁华和喧嚣很难留住漂泊的目光。

一日,朋友带来一挂崖柏手串,质朴的色地、细密的纹理、醇郁的香气立刻温润着我的眼睛。

对于崖柏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经常在一些旅游景点见到摆设着出售,几十元到几千元价格不等,上面布满深色的疤痕,就如被岁月灼伤一样,依稀影射出沧桑悠深的痕迹。也曾把目光停驻一会,可始终没有购买的欲望,总觉得缺少一点什么。去年在锡崖沟村中小摊上,也见到有崖柏手串出售。同行的本地人悄悄告诉我,柏木倒是柏木,可是已经很难辨认了,买的人太多了,哪里有那么多的崖柏可供采伐呢,崖柏生长在几百米高的半崖岩石中,现在基本没有多少了。

我立时回想起刚才看到的嶙峋陡峭的太行山岩来,孤高耸立,崚嶒嵯峨,连绵不绝。而多少年前崖柏就艰难地在上面生根成长,顶风沥雨,日晒雷殛,雪压霜侵。几百年终于歪歪扭扭长成几米,虬枝百节,瘢痕累累,凌厉的风经年扭转着它的身躯,冰霜试图冻僵它的意志,可是它始终在寻找着太阳的轨迹,不息不止,扁扁的根牢牢地探入崖壁,和岩石长成一体,从山岩中吸取着稀薄的水分。又经过数百年,它们中的大部分没有抵抗住风雷的催逼,叶子落了,枝干枯了,雨露星霜依旧在侵蚀渗透着它们的肌理,最后凝固成山崖上倔强永恒的一部分,沉积着数千年的日月精华,埋藏起当初苍翠的梦想,展现出曾经的顽强,颜色是山崖的颜色,生命是山崖的生命,形状是山崖的形状,永不背离。

任何存在着的东西都是有情感的,山石有山石的钟灵,花草有花草的秀美,鱼鸟有鱼鸟的自在,会伴随我们的喜而喜,悲而悲。唯独崖柏,它是静穆的,厮守保留着我们灵魂深处无法企及的高度。

我们总是渴望能够达到一种高度,感情的高度、生活的高度、存在的高度,并为能坚持这种热望而求索不已,激情长在,反而失去了停顿下来审视自己的能力,从而一次又一次错过了路上的风景。当我回过头来,回忆总是沉郁而深情的,就如崖柏,泛着数千年岁月柔和智慧的光芒,静静躺在书案一角等待着我的目光顾及。

朋友说,崖柏是有灵魂的,因为它懂得生命和存在的意义。

在恒河沙数的红尘大千中,我们注定只会是匆匆过客,经常在碌碌奔波中迷茫。那么,怎若坦现出生命原有的本真,以从容的状态,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以花以石以水以山的态度融入自然,或如面前的这挂崖柏,在与不在,勃发或静止,始终把最真实的形态留下,淡泊而凝重,初衷不改,一年又一年。

友人的这句话,我深信不疑。

关于喜欢的散文16:你所爱的喜欢

文/心念

电影《One day》里,女主人公Emma对男主人公Dex说:我爱你,但我不喜欢你了。

那时候Emma终于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作家,毕业五年后,边在餐厅打工边写作。而Dex,从一开始小有名气的受欢迎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变成了低俗节目的主持人,压力,酗酒,对人生感到无望。

尽管如此,Emma还是爱他,只是不喜欢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才明白,爱,和喜欢的不一样,终于可以表述。

如果说,喜欢是一件东西的包装纸,那么爱就是包装纸里的东西,不管是苦的还是甜的,即使变质了,你也依然心心念念。

你会说你喜欢它华丽的外表,喜欢它的风格,喜欢它的质地,喜欢看到它你就会高兴的心情,但是当这一切都不存在的时候,你的喜欢,土崩瓦解。

当你问到你爱那个人的什么,你答不出具体的什么。

你爱,就是爱这个人,完完全全的这个人。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有心肠很坏很坏的女孩子,可依然有个很好很好的男孩子在她身边,想要让她回归正途。那时候很难明白为什么这么坏的女孩子,男孩子为什么还喜欢她,为什么还不离不弃,甚至愿意承担女孩子所犯下的错。

不是不能放弃,是不想放弃。

爱,大概就是这样吧。她是心地善良也好,是心肠歹毒也好,是光鲜亮丽也好,是失败落魄也好,你依然不会改变那颗爱她的心。

小时候,学习好的男孩子通常都会被选为班长。那时候的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每当班长来收作业的时候,就会不自觉的变得羞怯起来,连声音都是温柔的。每升一个年级,班级全都打乱重新分,喜欢的男孩子不在同一个班级了,很快就会有新的男孩子代替喜欢那个位子。要么是帅气的,要么是学习好的,还经常感叹自己怎么那么花心。

好像那时候的学习好的男孩子和帅气的男孩子都会很受欢迎。

长大后,再见到学习好的和帅气的男孩子,还是会喜欢,但不会羞怯,不会想在他面前表现出最好的自己。我知道,这仅仅是喜欢,不会再去伪装自己迎合他人。

人的一生,会喜欢很多人,漂亮的人,性格好的人,成功的人,有名的人,不分男女老少。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那些你没有的东西,我称之它为美好的东西。而你喜欢的,就是那些美好的,你所向往的,只是在那个人身上出现了。

你爱的,是胖是瘦,是高是矮,都不重要。在见到他之前,你会有很多的幻想,或许会骑着白马,或许会英雄救美,或许高大帅气,或许你会成为现实版的灰姑娘。可当他出现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所有的设定,所有的幻想都没实现,他仅仅是个普通人。

可你依然会喜欢幻想中的人,但不会想要过一生。

你所爱的喜欢,是一件美好的事,你所爱的,或许,不那么美好,甚至有可能是件痛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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