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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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的文章1:羞涩的钢笔

文/陈景起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读小学四年级。那是一个“阶级斗争”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十分贫困。那时,小学生能有一支钢笔,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情,而我却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春末的一天,我校的王淑英老师说:“四年级的同学们,以后要学写钢笔字。”我回家后和爹娘要钢笔。娘说:“再等几天,攒够了鸡蛋就给你买钢笔。”

一个星期日下午,我去王有根家玩捉迷藏,我看见他家的桌子上放着一支小笔尖包头的黑色钢笔,我的眼都看红了,趁捉迷藏他不在我身边的机会,把那支钢笔藏进我的左胳膊衣袖里,我急忙向外跑,因为是他捉我,他见我跑,就追我,我跑到院子大门口,被那高门槛绊到了,我摔了个嘴啃泥儿,左胳膊正硌在砖头上,摔的我想哭,我龇牙咧嘴地爬起来,王有根赶紧给我拍打身上的土,我自己也忙着在身上乱拍打,却忘了衣袖里的钢笔,那支钢笔从衣袖里掉在地上。王有根见钢笔是他家的,他拾起钢笔一看,钢笔摔裂了,王有根哭了,他说:“你这个小偷,把俺家的钢笔给弄坏了,你赔俺。”此时我不知怎么办好,我慌张地撒腿就跑。王有根在后面拿着那支摔裂的钢笔追赶我。他追到我家见我爹娘都不在,他说:“俺等你爹娘回来,赔俺好钢笔。”

傍黑时,爹娘从地里回来了。王有根和我爹说了这事,我爹气得抬起一只脚脱下鞋就打了我一鞋底子,爹冲我大声喊:“打死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不学好!”我低着头眼里含着泪花站在一边,不敢言语。爹和王有根说:“今儿个天黑了,供销社上门啦,赶明儿俺赔你。”王有很说:“明天后晌要是赔不了俺,俺就跟王老师去告景起!”爹说:“俺说话算数,赶明儿后晌给你家送去,俺这就送你回家,问问你爹这钢笔在哪儿买的,多少钱。”就这样,爹和王有根去了他家。

爹从王有根家回来就发了愁,爹和娘说:“有根他爹说,‘那钢笔就是在咱村供销社买的,一块四毛八分钱。’”爹娘把全家都翻遍了,才凑了六毛七分钱,娘说:“还有六个鸡蛋够半斤,也能卖三毛多。”那时笨鸡蛋小,一般的十二个一斤,每斤六毛九分钱。爹说:“这也不够呀,赶明儿俺去趸(批发之意)青菜卖了,给人家凑上那杆钢笔。”

第二天,爹拿着六个鸡蛋去供销社卖了三毛四分钱,带上家里凑起来的六毛七分钱,推着小推车,去十八里外的孙镇集市上趸了一些青菜,然后串村去卖。天快黑了,爹推着小推车,还剩下了一捆青菜。在快进家门的时候,被“造反派”“坐地炮”发现了。爹还没有来的及去买钢笔,就被“坐地炮”抓去揪斗,他们给爹扣上了一顶“投机倒把”的大帽子,把爹一天卖的青菜钱,连本带利都翻走了。

王有根见我家赔不了他的钢笔,第三天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老师,并把那支坏钢笔交给了王老师。下午放学时,王老师把我留下了,她针对我偷拿王有根家的钢笔的事,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然后她拿出了一支好钢笔,对我说:“我已经知道了你爹为赔钢笔卖青菜挨批斗的事,看来你家一时半晌的也赔不了有根的钢笔,这是我的钢笔,比有根的钢笔还好些,你拿着这支钢笔,我领着你去有根家,赔他钢笔,再向他赔个不是。”

天快黑了,王老师领着我向王有根家走,当走到王有根院门口时,我看到那高高的门槛,腿就发软,抬腿是那么的费劲,我低着头跟在王老师身后,走进王有根家。王有根的爹娘亲热地和王老师打招呼。王有根见我躲在王老师身后,他指着我大声喊:“你这个偷笔贼,赔俺钢笔!”此时,我的脸一下子火烧火燎的,我羞臊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王老师见我难堪的样子,赶紧说:“景起,还不拿出钢笔赔给有根,再向他赔个不是。”我拿出王老师给我的钢笔,不知说什么好,我低着头,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俺错了。”王老师说:“有根,你看看这支钢笔行不?”王有根接过钢笔看了看,他连蹦带跳地说:“行,行!”王老师说:“有根你把好钢笔留下,坏钢笔就给景起吧,景起回家用线捆绑一下还能用。”就这样,我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回家后,我和爹娘说了赔钢笔的事。爹一边用线细心地捆绑着那支摔裂的钢笔,一边对我说:“你要记住王老师的恩德,往后要做一个手脚干净的正派人。”我不住地对着爹重重地点头,眼里却闪着悔恨的泪花……

我十分感激王老师。这支钢笔,让我时刻记住,今生今世,不能再做丑事。

许多年过去了,这支羞涩的钢笔,我一直珍藏着。

钢笔的文章2:淡蓝色墨水的钢笔

文/生茶

用淡蓝色墨水钢笔的男孩已经长大,那和蓝天一样清新干净的颜色一直鲜亮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心里,我的梦里。

上初中的时候,签字笔已悄然行走天下,转过身,我看到了他那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英雄牌,静静地躺在已生出铁锈的笔盒里。忍不住拿起它,在白纸上随便涂鸦,笔尖流淌出的淡淡的蓝色真是好看呀,纯纯的,落纸时伴有沙沙的响声,满心欢喜。想象着他用钢笔写古诗词、做数学题的样子,一定也是非常认真、非常可爱的吧!

见过他用蓝色钢笔答题的试卷,星星点点的蓝色镶嵌在黑色的铅字中,赏心悦目。男生中,他的字算是好的,遒劲中带着点清秀,加上那抹淡蓝,在我心中,便觉得是灵动了。曾经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撕了一张写满蓝色字迹和公式的草稿纸,当宝贝一样珍藏了起来。10年后,一次整理旧时物品,无意间将它翻了出来。岁月流逝,当年清澈的纯蓝颜色不复存在,有些泛黑,却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往事涌上心头。轻轻合上双眼,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傻傻的丫头羞涩地对着自己笑。

一支英雄牌很平价,我开始放弃用签字笔,学着他用淡蓝色的墨水。上大学后,我又买过几支派克,但不变的是,一定是用淡蓝色的墨水,尽管几乎已没有人会用这个颜色了,那是我的执着,我的独家记忆。

淡蓝色墨水的钢笔是我15岁那年的小清新,那纯净的颜色、欢喜的字迹,是内心永远的小美好,伴我走过了一个女孩最纯最真的年华。

用淡蓝色墨水钢笔的男孩已经长大,不知他是否曾经用这纯纯的颜色给他喜欢的女孩写过情书,不知他是否依旧还在用淡蓝色墨水的钢笔,不知他在异乡生活得可好?

钢笔的文章3:一支钢笔的见证

文/轻风流水程维

退休了,别人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的日子平淡简单:无其他能耐爱好,又因身体及方方面面条件所限,无非以读点闲书、写点小文章打发光阴——也算是“活着,就还得做一点事”吧。我又是个恋旧的人,时常“静思往事,如在目底”——对自己人生旅途中诸多的“曾经”,都一往情深,念念不忘。比方说,手头用着电脑,心里则总喜欢回味早先那用钢笔在稿纸上写文章的“手写之乐”。就“写”而言,去年我已有《手写岁月》一文追怀;今天再来讲个“笔”的故事,聊表恋旧之情。

早年的学生时代,我曾经有过一支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上海出产的铃兰牌铱金笔。提起这支笔,如烟往事历历在目。

1976年年初,我虚岁十六。那时,我父母远在江西抚州的一个三线厂里工作;我跟着爷爷奶奶,还有阿公阿婆(爷爷的兄嫂)生活在老家安徽休宁,住在县城南街草堂巷巷口的一座徽型四合屋里。我已于寒假前在休宁海阳中学初中毕业(那个年代,毕业升学是在春季);有望寒假后升入高中。寒假里,就一边过年一边等通知。

春节前,远在合肥工作的叔叔婶婶来家过年了。他们到家的第二天上午,我正在堂前扫地,婶婶在奶奶房间里喊我进去,从旅行包里取出一支崭新的钢笔,微笑着递给我:“你要上高中了,这支笔给你。”我高兴地接过钢笔跑进自己房间,一屁股坐到写字桌前,旋下笔杆吸足墨水,又重新旋上笔杆,顺手从草稿本上扒拉一张纸,“沙沙沙”划了几下,又试写了几个字——笔头出水很畅。“真好写!”我高兴极了,把这支笔捧在手心里端详着:黑里透亮的笔杆上,有一排金色小字,标明了出产厂家。薄薄的铜黄色笔帽,表面饰有很细的方格,显得大方而又精致。揭下笔帽,传统风格的“大笔头”金光闪闪。笔杆底部粗细正宜,我的手指头捉上去正合适。“开学就是高中生了,这支漂亮的钢笔——多好的般配啊!用这支笔做课堂笔记、写作业作文……在同学面前一出手,不言也是炫耀!”如此想着,我心里一连好几天都美滋滋的。

农历正月里,少不了要跟着大人下乡走亲戚。行前,叔叔拍着我的肩头说:“记着,你去,是代表你老子”。这让我似有所悟:我长大了——爸爸妈妈没回来,我可以“代表”了……

春节过后,乍暖还寒。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一定至今都不曾忘怀:不久前,周恩来总理逝世,举国同悲,举世同悼。然而报纸和广播,一边是有关周总理逝世的报道,一边又是“清华大学大辩论”的消息,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渐渐地,在人们的惶惑不安中,“大辩论”——“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矛头所向日益明了。“文革”已经十年了,人们内心自有判别和明辨。

一天晚饭后,叔叔和爷爷、阿公聚到堂前八仙桌上来了。一看这阵势,我就明白:有“小道消息”听了。——在阿公和爷爷的影响下,我从小学四年级起,就注意看报纸听广播,关心时事了。此刻,我赶忙凑了过去。八仙桌上方悬着一只30瓦的电灯——昏黄的灯光下,叔叔果然小声地讲起了一些有关周总理逝世的传闻:重新工作而又受到打压的老帅和元老,一个一个是如何的悲痛难抑。叶剑英、李先念眼睛都哭红了;王震、余秋里更是顿足捶胸,哭得泪人似的。尤其是余秋里,自己也在病中…… 头顶上那只电灯,没有灯罩,灯光四散。堂前尚有昏黄的光,但没有一丝暖意;天井那边则愈发昏暗、寒冷。

一阵又一阵的北风从天井上吹下来,冷飕飕的。门外街口广播喇叭里的“大批判之声”也随风飘了进来。听着那火药味越来越浓、一声强似一声的鼓噪,叔叔垂下眼皮摇了摇头:“这形势刚刚好点,就又批来批去了!” “是哦,周总理追悼会后,邓小平就一直没有出来。” 爷爷望着深黑的天井,接了一句。阿公叹了口气:“看来……靠不住了。”我忍不住插了句嘴:“不会吧,总理追悼会上,还是他致的悼词。”叔叔抬起眉头望着我,意味深长地叮嘱道:“你要注意,只听,别说。在家里听到的,千万不要到外面去说。在外面,嘴一定要紧。要学会多用眼睛看,多用头脑想。”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几天之后的又一天晚上,就从广播喇叭里听到了一条国务院代总理会见外宾的消息——果然没出大人们所料,代总理并非致悼词者。

寒假将尽的一天下午,我的同学吴献民给我送来了《海阳中学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妈是海中教导处的老师。“啊,通知来了!”奶奶喜出望外,连声说道:“真是好很了,真是好很了……”。这些天她一直忐忑不安,总在念叨着我万一在这里读不上高中,父母就会把我接到江西去……这一下,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开学了,春寒料峭依然。我至今记得,那年3月里还下了几天不小的雪;坐在教室里上课,一双脚冰冷;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却如火如荼,甚嚣尘上,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到了清明节,终于爆发了“天安门事件”。人们无一不卷进“声讨”和“批判”中去——嘴上说着从广播喇叭里听来的话,笔下拼凑着从“两报一刊”上“转载”过来的文字,竞相表态“紧跟形势”。风云激荡之中,我自然也“激扬文字,口诛笔伐”——“不言也是炫耀”的铃兰钢笔大尽其用。

彼时适逢国家某部门一位领导下来视察工作——我用这支钢笔写下的诗歌被老师选中,得以展示在校园里的黑板报上接受“检阅”。受此鼓舞,我干劲倍增,笔下批判文章连篇累牍——不是在班会上发言,就是张贴到班级教室后面的宣传栏里。我还曾代表班级到学校广播室去慷慨激昂地“播送”过自己的批判文章。我日常用我的铃兰钢笔写出来的作文,老师批下来也多是“优”等;写作水平在同学中也就得到了公认。如此“成就感”,使我不禁“俨然”起来:穿上了一件爸爸“传”给我的旧中山装,在左上方口袋里插上了我的铃兰钢笔。后来觉得还不够味儿,就又买来一支铜黄笔帽的圆珠笔,与铃兰钢笔插在一起。——胸前“金笔”并排熠熠闪光,其“不足为外人道也”之心态,昭然若揭。

……仅仅几个月后,地覆天翻。郭沫若同志的《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传遍大江南北之后,姚文元就被骂作“反动文痞”了。可笑的是,我的同学们居然也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文痞”,因为我也“能写”。——还有更好笑的:三十多年后,我作为母校海阳中学办公室的负责人,又因为“能写”,同时兼有若干“文字把关”的职责,就领受了同事中与我年龄相仿者的戏谑:“姚文元啊!舆论总管哪!哈哈哈哈!”真是“缘分”啊!

不过,在早先的经历之中,铃兰钢笔陪伴我的,也并非一直是顺风顺水、阳光灿烂。1978年夏天,我用这支钢笔作出的高考答卷,让我名落孙山。秋后,这支笔随我卷起行囊西行,到父母身边去寻出路,奔前途。我来到了妈妈任教的学校复读,在妹妹就读的班上插班。那个教室里的同学都比我小三四岁——“大龄”的尴尬,使我内心甚感自卑与孤独。我只有埋下头来“恶补”——铃兰钢笔与我朝夕相伴,寸步不离。卧薪尝胆十个月后,1979年高考,依然是用着这支钢笔,我终于写出了决定自己日后人生之路的合格答卷。此后,这支钢笔还伴随了我几年。何时停用的,记不清了——只记得后来笔尖渐渐变粗,实在不好用了,我才将它洗得干干净净,擦拭晾干后珍藏起来。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用到过这样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了。

我的铃兰钢笔,陪伴我度过了黄金般的中学时光,见证了我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成长经历——我用它写下了整整三年的日记和作文。这支钢笔也见证了年少岁月老屋里的家国情怀和亲情温馨。从小到大,叔叔婶婶一直对我关爱有加;而十六岁时那个寒春之夜叔叔对我的叮咛嘱咐,则令我尤为难忘:当时似有所悟,日后感慨良深;践行由此及彼,以至受益终身。这支钢笔还见证了我跟文字结下的不解之缘——后来会跟文字打一辈子交道,似乎先前早有伏笔和预示。

见证确乎不少,温馨如此之多,让我时常感怀在心,不断咀嚼回味,勤于行诸文字——得以在自娱自乐中获取心灵慰藉,抒发感恩情怀,丰富精神寄托。汪曾祺先生说,“人总要呆在一种什么东西里,沉溺其中。苟有所得,才能证实自己的存在,切实地活出自己的价值。”所言极是。思悟人生无止境,咀嚼亲情无尽头。活到老,写到老,思悟到老,也算“活出自己的价值”吧。

钢笔的文章4:风波

文/胡邈

没想到,一支钢笔,一本日记,引起了一场风波。

那天,上第一节课时?,坐在我旁边的好哥们吴波向我借一支笔,平日里关系不错,我把那支舅舅从国外给我买的派克金笔借给了他,他欣然接受。

晚上,临睡前收拾书包时,发现那支钢笔不见了踪影?。慌乱之中,我忽然想起,不是借给他了吗。我奔向床头柜,撩起电话,按了号码,拨通后,还没等对方回过神儿来,我便开了口:“喂,吴波,我的笔呢?”

“什么笔啊?”他略顿了一下,“哦,是那只金笔呀!我不是用完后就还你了吗?”电话那头,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倒是我大惊小怪了。

“什么?你……”

“嘟嘟嘟嘟……”电话挂了。

“吴波,我恨你!”我大叫一声,摔下电话。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地来到教室?,飞快地放下书包,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压抑着怒火,用指关节使劲敲了敲课桌:“喂,吴波,你跟我说实话,我的笔到底哪去了?”

“我确实还给你了!”他两手一摊,一脸无奈的样子。

你……你太过分了!我念你是我的好哥们,才将那支笔借给你的。我告诉你,那笔尖可是纯金的!在国外就得几百美元!你竞想私吞?”说着,我一手抄起他的文具盒,准备“抄家”。

可没想到,他竟一手拦住,夺过文具盒?,塞进书包,扭头看他的书去了。

我坐下来,肺都快气炸了。不过,上初中后,我们都长大了,不再会为这类事儿大打出手的。我学会了一种泄愤的方式——记日记。从书包里拿出我心爱的日记本,愤愤地写道:我可真是看走了眼,竞把一个白眼狼当作了朋友,他,他真是太过分了……

写完后,我关上日记本,塞进座位,起身去上厕所去了。

等我回来,一看,我的日记本竟然又不翼而飞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连忙翻找。座位里,书包里,就连教室墙角也不放过,就是不见它的踪影。

连发两桩悬案,太奇怪了!我气不打一处来,嘴撅得能挂一个油壶,用力拍了拍吴波的肩膀:“哎,我的日记本呢?”

“关我何事?”

“哦,我明白了,”我用指头捣着他的眉头,“你一定是先拿了我的钢笔,又偷走了我的日记本,接着翻看我的日记,看我怎么在日记里骂你的,是不是?做贼心虚了吧?滋味一定不好受吧?”我撇撇嘴,讥讽地笑着。

他突然哑了,不置一词。做他的作业,上他的课,就当我是空气一样。

就在下午放学时,我收拾完书包,意外地在座位里发现了日记本。书包裹着它躺在角落里,把一个角都弄卷了。本想向他道歉,可转念一想,哼,不行,钢笔还没找到呢!

回到家里,做完作业,我打开我的“百宝箱”,找出工具,准备做我最喜欢的剪纸,竟发现了我的钢笔。我想起来了,昨天放学后做剪纸时,用钢笔画完了线,随剪刀一起放在了箱子里。

我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拿起电话,拨通吴波后,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吴波,我……我……”

“是不是两样东西,一样都不少,全找着了?”他顿了顿,“找到了就好,我们还是好朋友嘛!”

“嗯。”我激动地点了点头。

风波平息,我重拾了友谊。

钢笔的文章5:找钢笔

文/肖铭成

今天下午,李老师满脸疑惑地走进教室,她左顾右盼,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只见她弯腰低头在桌子底下找了一会儿,一无所获。又满怀希望地问了几个同学,也是无功而返。李老师冥思苦想了一阵子,说:“咦,好像是在办公室……不对,应该是在教室里。”接下来,她又大步流星地走上讲台,掀起一本书找了一下,还是没有。在拉开抽屉的同时,她喜形于色地欢呼起来:“找到我的钢笔了!”

钢笔的文章6:钢笔风波

文/王嘉宁

我有一支最喜欢的钢笔,它乌黑发亮,只有笔盖上微微带了一点金色。它是我的好帮手!

上周的一天,我写完习字册后,就把它放进了铅笔盒里,等我准备把它借给同学使用的时候,才发现钢笔不见了。我顿时心头一紧:该不会丢了吧?一定不能丢啊。周边同学都说没看见,我急急忙忙在地上仔细地搜索起来,没有找到,急得满头大汗,心想:上次钢笔差一点就丢了,回家外婆都啰嗦了一大通,如果这次又丢了,外婆肯定饶不了我。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外婆“叨叨叨”的样子。我只好继续找,这次我像扫地机一样把教室里找了一遍,结果令我非常失望,还是没找到,可我不甘心就这样找不到,再次找起来,连蛛丝马迹都不肯放过。“怎么还是找不到?”我心想:完了,这次肯定丢了。

放学时,外婆来接我了,为了不让她啰嗦,我决定先不告诉她。到了晚上,外婆出去健身了,我鼓足勇气走到妈妈身边,告诉她我的钢笔不见了。妈妈听我讲完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很生气,她觉得我在撒谎,就一一数落我:“好好的钢笔放在笔盒里自己长脚飞了?自己的物品要学会爱护,做人最重要的品质要诚实……”听着妈妈的责备,我很委屈,真希望明天会有奇迹发生。

第二天早晨,我来到了学校,我的同桌古心悦站在爱心驿站那儿朝我大叫:“王嘉宁,我找到你的钢笔了!”“真的吗?”我一路小跑,冲向爱心驿站。我看见我的钢笔正乖乖地躺在凌乱的箱子里。我一把把它抓起来:“对,就是我心爱的钢笔。”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嘴里欢呼着,“我的宝贝,终于找到你了!”

钢笔的文章7:钢笔的自述

文/赵光晟

嗨,我是文具大家族里不可缺少的成员—钢笔。下面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出生于一个绘图加工厂,我长得特威风,头戴刀枪不入的钢盔,身穿华丽的钢甲,身披火红的披风。我有许多“族人”,比如:彩笔、毛笔、圆珠笔。我出生以后被送到了一个小商店,被一个帅气的小男孩买走了,这就是我可爱帅气的小主人。

小主人对我特别好,我只要有一点损伤,小主人立刻找专业人员把我修好,使我每时每刻都完好无损。我对你们人类的要求并不高,只要给我喝点墨水,我就能在你们的手中挥洒自如地跳起舞来。

可是,小主人也很健忘,比如有一回,下课铃响了,小主人因为一时高兴,飞快地跑出了教室,忘了给我戴上笔套。一个小朋友飞快地向我跑来,把我从桌子上撞了下来,我虽然强壮,但笔尖和笔芯一旦有一点破损,我就会命归黄泉,因此我变得“五马分尸”。一位漂亮的姐姐正准备拾起我,那个小朋友冲了过来,把她撞倒在地。我怒气冲天地找到老师说了一切,老师的头上也冒起了“雄雄烈火”。

上课了,老师批评了那个同学,小主人进到教室知道了一切,惭愧地低下了头。而我再也不能恢复以前帅气的样子了,这是最令我伤心的事了。

回家以后,小主人找专业人员把我修好了。从此,小主人更加疼爱我了,健忘的毛病再也没有犯过。

钢笔的文章8:那支英雄牌钢笔

文/李庆林

小时候家住平房,有宽敞的院落,也有温暖难忘的邻居。上小学五年级时,我家旁边搬来了一个“上海阿姨”。是啊,她有白皙的面孔,齐齐的黑发以及干练的举止。母亲对我说她从上海来的,解放前从事地下工作,是个老革命。她丈夫解放前也是地下党,曾被捕,被折磨得下身瘫痪。“上海阿姨”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他们是一对恩爱的革命夫妻。他们没有子女,夫妻相濡以沫。

我曾在一个夏日中午风风火火闯进阿姨家的大院,我奉母亲之命给阿姨家端来绿豆汤。瘫痪的叔叔正在房间里午睡,“上海阿姨”静静坐在院子一角埋头写着什么。她见我端来绿豆汤,赶紧抬起头说:“李家小毛头真懂事,谢谢***妈!”我紧盯着阿姨手里的一支黑色钢笔,好奇问道:“阿姨,你在写字?”阿姨立即回应我:“是啊,我在给我的妈妈写信,你要叫她外婆的。”我调皮地凑过去看,阿姨说:“看吧,你都五年级了,这些字应该都认识的。”阿姨的钢笔字跟她人一样清秀端庄,我看入神了,并不由自主说:“阿姨的字真好看!”接着,阿姨将那支钢笔递给我,说:“你在这张信纸上写几个字给阿姨看看。”我接过那支笔,分量很重,我一笔一画写出“伟大领袖毛主席”几个字,阿姨笑了,夸奖道:“真不错!这钢笔好用吗?”我连连点头,阿姨又将笔套戴在这支钢笔上,递给我,说:“阿姨看你很喜欢,送给你吧!”我没敢接,缩着手说:“阿姨,我不能要,你还要给外婆写信的。”阿姨又笑了,说:“拿着吧,阿姨还有好几支呢。”我郑重接过这支钢笔,上面有清晰的金色“英雄”两字。

在我上初二那年,瘫痪的叔叔去世了,阿姨孤身一人要回上海去。我和母亲去送行,阿姨给了我她在上海的地址,说:“记得给阿姨写信,好好学习。”我哭了……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用这支“英雄”钢笔给阿姨写信,我对这支笔爱如珍宝……

后来长大了,我远赴大连上大学时,也不忘带着这支“英雄”钢笔。再后来,大学毕业时,我有机会去了一次上海看望她——她的确老了,用颤抖的双手抚摸我的头发,在我们共处的剩余时间里,她总是怔怔地发呆。

我还是保持给阿姨写信的习惯,阿姨的回信越来越少。有一年冬天,我收到阿姨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她的时日已不多,问我是否已有女朋友,要是有了,她祝福我们……没承想,这是阿姨的绝笔,她在那年年末与世长辞。至此后,我便将这支“英雄”钢笔放进一只小匣子里,没再用它写过字。我时常拿出来专注地凝望这支钢笔,似乎能看到那个干练的上海阿姨温和的眼神以及美丽的容颜……

钢笔的文章9:钢笔的幸福生活

文/黄韵霏

我是一支美丽的钢笔,身子是黑色的,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的,美极了。腰上还系着金色的腰带,笔头有钻石,像项链一样,大家都称我“笔中小美妹”。

清早,小鸟的歌声叫醒了我,我洗完脸,正美滋滋照着镜子,突然“叮呤”一声,一位小男孩和小女孩走了进来,我真希望我能被他们带走。过了一会,小女孩来了,看见我那么美丽,便带走了我,小男孩带走了我的朋友。小女孩轻轻地把我洗净,用抹布擦干我,我一看“呀!我真美,金光闪闪的!”她轻轻地捧着我,把我加满墨,放进了文具盒,我非常喜欢我的小主人。

上课时,小主人把我拿出来记笔记,看着一个个清秀端庄的字从我的笔尖流出来,我感到非常骄傲,更为我的小主人自豪!下课了,小主人把我发进文具盒。有些时候,我陪着主人画画,有线描的蓝天白云、有彩染的森林小溪、有细致入微的小花、小草,有惟妙惟肖的小猫、小狗……,看着主人一副副得奖的画,我可高兴极了。考试的时候,小主人也用我,那时我可立下了汗马功劳。老师发卷子了,我想我的心比主人还慌,考完试一听主人考了98分,我才知小主人是个好学生。

我与小主人做朋友已经有四年时间了,我们经历过开心,经历过悲伤,经历过记好笔记、画画、考好的喜悦,也经历过考差了的悲伤……如今我的生活快结束了,感谢小主人给我的快乐,给我的生命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祝小主人开开心心每一天,如果有来世,我一定再来找你。

钢笔的文章10:钢笔的自述

我是一支钢笔,有两根食指连起来那么长。我的小嘴——笔尖像一颗瓜子,外衣——笔套是银灰色的,我的肚肠里流动着墨水。

我的主人很爱我,从不遗忘我,经常为我洗脸,清理肠胃。我累了可以休息,饿了就喝墨水,我成为主人生活和学习中最重要的工具。我常常为自己能服务主人而感到自豪。

可是最近几天,主人另买了一支新钢笔,是大红色的,样子比我好看,主人就经常使用新的,我就没有好日子过了。主人在课堂上总是拿着我折腾:拨弄我的小嘴,扭捏我的肚子,用刀刮我的外套,使我遍体鳞伤。我疼痛难忍,像这样下去我会没命的。还好,主人的行为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批评主人上课要专心,不玩小东西,及时拯救了我的性命。

从那以后,主人就更冷落我了,偶尔用一下,更多的时间是不理我,好像我不存在。我伤心极了,虽然我不好看,但是我还有用,哪怕把我捐给山区的贫困儿童,我也愿意,我会竭尽全力为主人服务的。主人,求求你,开开恩吧,让我有事可做,不然我的嘴巴生锈了,肠胃干瘪了,我快要成为废物了。

钢笔的文章11:借钢笔

文/杨欣越

在我的身边,有很多的好心人帮助过我,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她。

记得那天我忘记了带笔袋,恰好那天要默写语文的课文,这可把我急坏了。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快休克了!就在这时,我的好朋友陈夏来了,我赶紧把我没带笔袋的事告诉了她。陈夏想了想,说:“我只带了一支钢笔!这样吧,我借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给你,尺子嘛……”没等她说完,我便从桌肚里拿出了一把尺,说:“陈夏,这你不用担心,我昨天急着回家忘记把尺子带回去了。但是陈夏,我没有钢笔……”“这好办,我呢,有个表弟在二年级,他每天看着我带钢笔,他也带,他们又不用钢笔,正好借给你,不错吧!”陈夏得意地笑了。我心急地说:“真的吗?太好了,谢谢你!那我们赶快去拿吧!”我紧紧地抓着她的手臂。“哎呀!你弄疼我了!等等吧,那个懒虫,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呢,这样,我们下课了就去找他,OK?”陈夏被我抓得疼死了,看着她痛苦的表情,我同意下课了去拿钢笔。

终于下课了,我跟着陈夏一起走到二年级的一个班级。陈夏在窗户前跟一个小同学说了几句话,小同学走到一个嘻嘻哈哈玩着的男生身边耳语了几句,那个男生便奔了出来:“老姐,有何贵干?”陈夏伸出手来,说:“亲爱的表弟,我要借一支钢笔,快快交出来!”他表弟轻声说道:“对不起哦!表姐,我没带。”说完,便一溜烟跑掉了。我失望极了,可不忘表达我的谢意:“没关系,陈夏,谢谢你。”说完,我便转身回了教室。回来时,没看见陈夏追上来。上课了,陈夏拿着一支钢笔进来。她小声地对我说:“这支钢笔先借给你,等你放学了再还给我。”说完便把钢笔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课桌上。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到门卫去打电话给她的妈妈,让她的妈妈送了一支钢笔来,我真的非常感谢陈夏!

陈夏,谢谢你!

钢笔的文章12:钢笔的自述

文/桂晶晶

嗨,大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金金”。听着这个名字可别以为我是一个漂亮的美少女或是一只可爱的动物哦。我可是一支钢笔!我浑身发“光”——身穿金灿灿的外衣,头戴黄闪闪的帽子,外衣上还印有两个正高声歌唱的金发小娃娃。小主人给我取的这名字我喜欢!

我个儿不高,只有13厘米长,细细的身材,可苗条了。小主人特喜欢我。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要问我肚子饿不饿,要是饿了,她就会把我肚子里的吸管插进墨水瓶里,让我喝个够。喝完后,还用纸巾轻轻地把我的小嘴擦干净,再给我穿好外衣,戴好帽子,小心翼翼地把我放进家里。

小主人给我安排的家很是温暖、舒适。家里面有很多朋友:铅笔、尺子、橡皮、修正贴……我们之间相处得非常和睦。我有时躺在长长的尺子上睡觉,有时和厚墩墩的橡皮调调侃,有时和铅笔来一场格斗,有时和数落我的修正贴拌拌小嘴。别提有多开心啦!

我是小主人最得力的助手。我知道为小主人写字、做习题、记笔记是我的职责。不管小主人有多忙,我都心甘情愿地为她服务,从不叫苦、叫累。而小主人呢,不管添加多少个新朋友,她都会随身带着我。这里可有个情缘哦:我是***妈当年送给她爸爸的定情信物!如今,小主人爸爸把这信物传给她,你看看,能不珍视吗!当然,两年七百多天的朝夕相处,我早已和小主人成了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姐妹了。

钢笔的文章13:流浪者之歌

带上一支钢笔、几张纸,去流浪。当初不知是大脑中的哪根神经搭错了,竟选择了长沙这座陌生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我举目无亲、心无所依,我只是一个来自异乡的流浪者。

下午不知道又是发的什么神经,竟然想到要去流浪,而且这个想法立马被我付诸实践。于是,我带着一支钢笔、几张纸,去流浪。走出校门,漫无目的的向前走,不知道该去哪里。但既然是流浪那就不要管去哪了,跟着感觉走,走到哪儿就是那儿。

感觉将我带到了林科大,早就听说过这所学校了,但从来没去过,既然走到这,那就进去看看吧。一进校门,是一条笔直宽敞的马路,一直向前延伸,尽头处是图书馆。与我们学校狭窄的校道相比,林科大要大气得多。逛遍整个林科大,我的感觉只有一个,那就是大,走在林科大的校道上,我感觉自己像一个真正的大学生(很奇怪的感觉!)。

离开林科大,继续流浪,下一站要去哪儿?不知道,跟着心走,于是,又沿着马路继续走下去。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突然有一个撑伞的女生向我走过来(看到这个场景不要想多了哦!)。她跟我说,她是北京什么学校的学生,正在进行一场销售实践的考试,希望我能买她的一包纸巾。当时,我想也没想就买了,但买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好像被骗了,一张纸巾一块钱(真贵啊!)。算了,权当是个小插曲吧,不过我对于那女生所接受的销售实践考试挺感兴趣的,很有意思的考试!

流浪还得继续。走着走着,竟来到了湖南女子学院(很奇怪的一所大学啊,只招女生,不招男生),不过我只在门口看了一下,没有进去,因为女子学院不准男生进入。看看表三点了,该回去了,结束这次的流浪吧!于是,穿过地下通道,到马路对面,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感到莫名的怅惘,竟神经质地唱起了《老男孩》,一遍又一遍,直至呼吸急促、喘不上气来为止。《老男孩》,一首属于异乡流浪者的歌。两个多小时的流浪只为打发无聊的生活,总结成一句话:与其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网络上,不如将它浪费在探寻生命意义的行走上!

回到学校,肉体的流浪结束了,心灵的流浪仍在继续……

钢笔的文章14:封存在记忆里的钢笔

文/旦永元

记忆里,钢笔是我最熟悉的书写工具。从上学、下乡到工作,钢笔一直伴随着我。

在学校,读书、做作业、考试,我用的是钢笔。在办公室,起草文件、做会议记录,我用的仍然是钢笔。闲暇之余,给远方的亲朋好友写信,同时为实现心中的文学梦、作家梦,我用的还是钢笔。

曾记得,以前能写一手潇洒俊逸的钢笔字,那可是件人人羡慕的事情。可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脑的普及,曾经辉煌一时的钢笔悄悄地从我们的指间溜走,渐渐淡出了我们的视线。

现在,虽然使用钢笔的时候不太多了,平时就是单位领导作报告、开会作个记录之类的用一用。可只要不经意间碰触到那些怀旧时光,脑海里仍然挡不住那份沉甸甸的回忆。

现在的男女青年谈朋友、谈恋爱,动辄送金戒玉坠,甚至是豪车别墅,而在我们那个年代,青年男女恋爱,买一支英雄牌钢笔送给恋人,是很多女性的最佳选择,钢笔成了一种爱情的信物。在那个欲语还“羞”的年代,信物是不可或缺的存在,钢笔作为当时情侣随身携带的定情信物,寄托着对恋人的思慕和想念,能让许多未婚男人的心里荡漾起温暖的微波。

想当初,在铁路基层单位工作,我就是一个口拙嘴笨的闷墩娃。但我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还能把所有的智慧才华都凝聚在笔尖,一时间文思如泉涌,有时也会在报刊上见点“豆腐块”。正因为如此,不久,我就得到单位领导的赏识,当了一名党委宣传干事,走出了我追逐文学梦的第一步。我自认为,我的文笔在当时还算流畅,再加上字迹漂亮清晰、文稿整洁而深得铁道报编辑的好感,作品频发,让周围的朋友看了很是眼热。

可随着时代的发展,电脑已经成为日常办公工具,如今,每人一台电脑,所有的工作都在电脑上完成,电脑字体取代了体现个性张扬的钢笔字。网络时代里,人们已经习惯在网上浏览、敲字,真正动手写字的时间已经很少,更别说用钢笔了。偶尔写个便函什么的,临时找支中性笔,手也生疏。大部分与文字相关的事情都用电脑代替,时间一久,许多字写起来都不顺手,脑海里许多不常用的汉字,用笔书写时,突然发现特别陌生,要依靠键盘才能唤起记忆。工作休息之余,人们喜欢用网络空间、博客网页、微信记录心情,随手点开页面,敲击键盘,那些细碎的心事就飘至天涯海角。而那些曾经伴随我们成长的钢笔早已束之高阁,封存在我们记忆里。

有的时候,特别是退休后,我真的很怀念用钢笔书写的日子。翻开那些已经泛黄的日记,看着年少青涩的字迹,就忆起了曾经的点点滴滴、一幕幕远离的过去,仿佛一下子又回到青葱岁月。还是觉得钢笔字沉稳、深邃、有意蕴,好想用钢笔慢慢地再撰写一两篇散文小说,让源源不断的细小故事从钢笔尖中渗出,享受无拘无束的创作过程,重温久违的过往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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