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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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文章1:与书为伴

文/熊国宇

我喜爱宁静。一个人独坐在房间里,细品一本书,便是我最大的乐趣。

这间屋子不大,一张床铺,一个书桌,一个衣柜,仅此而已。但我却很享受这清幽的环境。

读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习惯于把它作为一种消遣,同时,还可以汲取书中的精华和营养。可平时在校园里,四周较嘈杂,教室里也安静不下来,想静静地读书真的很难。于是,在家中,我乐于走进这个属于我的世界。

最喜欢在下午读书,阳光不再那么燥热,而是轻柔地洒满我的全身,让我获得一份“心远地自偏”的闲适。一手翻开书页,一手捧一杯香茗,就这么开始静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为什么,书中的文字像有魔法似的,牢牢地吸引着我的眼球,让我无法自拔。窗台上,有各种植物,它们的枝叶争先恐后地顺着防盗网向上爬,显示出一片生机。亭亭玉立的水仙已经开了两朵,为这幽静的小屋添了一份独特的幽香。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也更加舒畅,贪婪地吸收着书上每一个字符带来的无边乐趣和无穷奥秘。

每次这样的阅读都会让我忘了时间,唯一能够判断时间的,便是室外光线映在书页上的颜色。当它由金黄变为橙红时,便是我该抬起深埋于书中的头的时候,看见天边悠闲飘缈的火烧云,听见婉转动人的鸟儿歌唱。到了这个时候,我反而觉得有些遗憾,看着泛红的书页,犹不忍释卷,小屋里仿佛还停留在书中的画面。

居里夫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如此闲静的条件下读书,更不失为一种享受。我读书并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让心灵得到洗礼,得到更多的知识,使自己的修养得到提升。多希望静卧在书丛中,做一个甜美的梦。

我爱读书,更爱在那间清幽的小屋里读书,这里有属于我的世界。

喜爱文章2:可爱的小狗

文/袁茗

我非常喜爱小狗,特别是性情温和、能和我一起玩的小狗。我的邻居王阿姨家就养了一对白色的小狗。那只大的,黑宝石般的眼睛圆溜溜的是狗爸爸。那只小的,尾巴短短的是狗宝宝。狗爸爸叫“王乐乐”,狗宝宝叫“毛球球”,它们身上的毛都是卷卷的。

冬天来了,它们穿上了漂亮暖和的衣服。王乐乐和毛球球很喜欢我,整天在我的腿周围像兔子一样蹦来蹦去。这天,我又去王阿姨家玩了。刚一打开门,就见它们跑到我的腿下,跳了起来,两只后脚稳稳地站在地上,两只前脚向我挥来挥去,好像在说:“袁茗,袁茗,欢迎你来我们家。”进了家门换好了拖鞋,球球立即跑到我的身边吻我的裤子,屁股撅着。过了一会儿,乐乐也跑过来了。王阿姨拿出了香喷喷的蛋卷给我吃,我还没有拆开袋子,它们就跳了起来,想抓住我的零食。我坐到了沙发上,拆开袋子美滋滋地吃起来。我还没吃完一根蛋卷,只见它们雪亮的眼睛望着我,可怜兮兮的样子。想吃我的蛋卷吗?我捏碎了一点放在手心里,球球一个咕噜抢先跑到我的身边,用舌头舔走了我手中的蛋卷。球球吃完半根以后,便跑去玩了,但是乐乐还是坐在那边纹丝不动,我想,它肯定是被球球气着了,因为乐乐是球球的父亲,照道理说,应该先吃。它的眼睛里闪烁着委屈,我也像喂球球一样,把蛋卷捏碎放在手心里,可是,乐乐似乎不像球球那样贪吃,只舔了几口便走了。咦,为什么乐乐的心情由晴变阴了呢?我好奇地想着。这时球球跑了过来,坐到我的身旁看电视。我摸摸它,它的毛好软啊!为什么它的毛打结了呢?我拿起梳子给它梳毛。这时乐乐也来凑热闹,坐到我的身边。我一摸它,它居然翻过了身,肚皮朝着上面。咦?乐乐的心情怎么又阴转到晴了?我再一看,才发现乐乐花花绿绿的衣服不见了。阿姨说,是穿了衣服才搞得它心情不好的。

这就是我最爱的小狗王乐乐和毛球球,你们喜欢它们吗?

喜爱文章3:乡音情怀

文/赵洁

对戏曲的喜爱,源于母亲的影响,因为70多岁的老母亲也很喜欢看戏。我工作单位的东边是个加油站,记忆里这里曾是家乡唯一的一个礼堂,规模不大,但是里面的设施按当时来说,也还是不错的,但凡有电影或戏曲,都要在这里放映演出的。那时候年纪很小,大概只有七八岁的光景,只要有演出,母亲就会常常带我去看,偶尔还会给我买上三五毛钱的瓜子,装在我小布褂的兜里。尽管听不懂舞台上那些生旦净末丑唱的是什么,但我会嗑着瓜子,很安静地看完,直到曲终人散。自此,河北梆子那慷慨激扬的唱腔绕耳不绝,就像一颗种子,悄悄地在我的心田生根发芽了。

那时候,舞台是很简陋的,是砖和水泥混凝建筑的。剧团演出时,自己便用幕布装饰一下。演出时的字幕,悬挂在舞台两侧,是两块很大的长方形白布,黑色的字体映在上面,很是醒目。演员唱到精彩之处,台子下面常常是喝彩声一片,那是发自内心的对演员的肯定和赞叹。

时代变迁,家乡又建了新剧院,礼堂便被弃之不用了。可是印象里,我却不曾在新剧院里看过戏。长大后能看到戏曲演出的机会,是一年一度的家乡庙会上。更加简陋的临时搭建的舞台、老旧的舞台布置,观众大多是从三里五乡赶来的中老年人,无需买票,齐齐地聚拢在台子周围,都站着,一拨走了,一拨又来。我是羞于挤在人堆里看的,但是,河北梆子那明朗、刚劲、华丽、委婉的唱腔,依然会穿过层层人群,闯进我的耳膜,一下下拨动着我的心弦,让我忍不住驻足,静静地聆听沉醉。

可现在,家乡连这样一个看戏的机会也没有了。闲暇时,我偶尔会在电脑上看上一出,没有掌声,亦无喝彩,只我一个人,静静地融在里面,看得懂情节,依然听不出台词,但就是喜欢。《打金枝》《窦娥冤》《辕门斩子》《陈三两》《大登殿》……这些剧目百看不厌、百听不烦。曾有人数落我,这么年轻,你就听这个,你这是多老的心态!老吗?我从来不觉得。戏曲的源远流长,是历史的演绎,是文化的沉淀,是音韵的醉心,是久经不衰的魅力的彰显。在这个充满浮躁虚夸的社会,戏曲以她独有的厚重和沉静影响着我,让我也能如水般清凉柔和。春夏秋冬,缓缓流淌,尝人生百味,品四季甘甜,不急不躁,不弃不馁,不浮夸虚伪,不茫然迷离。

惟愿,河北梆子这门古老的戏曲艺术能重振雄风,重放异彩。此生里,在家乡,再有那么一个机会,一方舞台,让我静静地再聆听一次不改的戏曲乡音。

喜爱文章4:老伴爱集邮

文/周柳莺

老伴对集邮的喜爱已有20年的时间,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刚刚兴起集邮热潮时,他对邮票收集的热度已达到了痴迷。家里的三四本邮册,里面收藏的虽多是从实寄封上剪下来的旧邮票,却承载着他对集邮的殷殷情愫。

老伴在上世纪80年代,就四处寻找和收集信封上面的邮票,他经常坐在学校的传达室内,等着投递员来送报纸,主要是想看看学校往来的信件中,有没有好看的实寄封和邮票。如果有,一定要看看是什么邮票,是外国的还是中国的?然后过几天,就会找到收信人与之交换或购买,好心的同事会把邮票剪下来送给他,有珍贵的邮票,就花个一两角钱买下来。如此积累,他的藏品越来越多。

从信封上剪下来的邮票,他都要用清水浸泡20多分钟时间,然后将邮票和信皮轻松拨开,放在玻璃板上阴干后,用镊子夹起来放在集邮册中。碰到收集重复的邮票,他会把它们装入信封中,留着日后和其他集邮爱好者交换奇缺品种之用。老伴在与朋友通信往来中会附上一句:家里有废旧邮票吗?请寄给我。在众亲友的支持下,他的邮票藏品日丰,还有不少珍品。有些珍贵的邮品发行量相对比较小,有些被邮商用来在市场作为紧俏邮品来炒高价格,而普通集邮者在集邮公司或者邮市碰到合适的品种以及合适的出售价格时,作为一个集邮新品种来收藏也未尝不可。

去年我和老伴有一次到邮市买邮品,发现在一商户的柜台里摆着“世园会”彩珠版邮折,不经意间老伴就随便询问一下,问完想转身离开,不料,这位摊主竟向老伴推销起来:“这些邮折是刚从集邮公司拿到的货,一个还没有卖,你如果要,价钱可以商量。”因为进入邮市的时候,老伴就在另一个商户那里问过价,开价是500多元,心中也大概有个数,同样品种在市场中价格都差不多,所以根本没打算买,但一听摊主的开价才120元,多少让人有些诧异,莫非邮品有什么瑕疵才卖得这么便宜?我给老伴使眼色,老伴便不动声色地让他拿一个折子看看,仔细检查过后,整版邮票没有什么问题,心中暗自窃喜,今天可让咱“捡漏儿”了。随后与摊主砍价,最后两个折子以220元成交。俗话说,无心插柳柳成荫。一种邮品,因为价格问题,当时可能还觉得自己囊中羞涩,但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你以大大低于市价而拥有之,这就是人们说的“捡漏儿”。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事,不是谁都能碰上的,老伴能不偷着乐么。集邮就是这么有趣,当你为买心仪已久的邮品而被迫“挨宰”时,无比郁闷,偶然的“捡漏儿”又让人心情畅快淋漓。

邮票是“国家的名片”,一本邮集册装载着全国各地名胜古迹和古今人物,绚丽多彩的邮票如同一本百科全书,在增长知识开阔视野的同时,感受着方寸之间的艺术风韵。老伴常常说,爱上集邮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收获!

喜爱文章5:我喜爱太阳花

文/山水翠庭

太阳花是草本植物,只有夏天才有,每天早上太阳升起时,它就开花,中午太阳强烈时,它开得很艳很艳,晚上太阳落山时,它就将所开花朵悄悄收藏。

太阳花很不起眼,也很少有人提起它,因为它太渺小了,小到差点被人忽视,小到有人怀疑它算花不算花?当然,它确实不能和牡丹花等名贵花相比,也不能和其它花相提并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注意上了太阳花,并渐渐喜欢上太阳花,甚至可以说我爱上了太阳花。很多花草只有春天才开花,炎热的夏天也只有太阳花每天开花,太阳花的颜色多种多样,有洁白色的,有金花色的,有粉红色的,有大红色的等等,花瓣有单瓣、双瓣,多瓣重迭在一起的,每次我看到太阳花都特别觉得新鲜、养眼、舒服。很多花怕太阳晒,也经不起太阳晒,可是太阳花最喜欢太阳晒,最喜欢火辣辣的太阳晒,在夏季,只有太阳花每天都开花,其它花再也比不上它。

我喜爱太阳花,是因为我爱上它自信的品质。太阳花虽然小而不小瞧自已,它总是将自已最美丽的状态展示给你。

我喜爱太阳花,是因为我爱上它顽强的生命力。一到冬天它无影无踪,一到春天它破土而出,它不需要别人给予它多少关照,只要有一点泥土、水、阳光就足矣,甚至被折断的技条往泥土里一插它就能生根。

我喜爱太阳花,是因为有时觉得,我有点像太阳花。我把自已比喻成太阳花,是我对自已的一种勉励和奖赏!

喜爱文章6:花香四季

文/林海一树

花香四季

他喜爱花草,喜爱花草的美丽和韵味,喜爱花草的生机和鲜活,更喜爱花草在平淡的生活中传递的缕缕情愫。他最初喜爱花草的缘由来源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就是一个非常喜爱养花的人。

小时候家里的窗台上总是摆满了各种花草,有时候,花草的枝枝叶叶甚至遮挡了室内的光线,母亲却还总是细心地浇水施肥,他家窗台上象一个姹紫嫣红的小花圃,一年四季,张扬着灿烂和活力。夏季母亲就把部分花草挪到院子里,灯笼花绽开裙裾飞扬,月季花绽开满院飘香,最喜的是大丽花绽开,花骨朵像小孩子攥紧的一个个小拳头,花朵艳丽硕大,像一张张灿烂的笑脸。院子里争奇斗艳,流芳溢彩,好不热闹。邻居有一位老者来到他家,看到鲜艳茁壮的花草,啧啧称赞:看这些花草就能知道咱们左右邻居过日子谁家也比不了你家兴旺,花草是有灵性的,不是每个人家都能养好的,只有日子越过越好的家庭花草才能长得这么好啊!母亲听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忙为老者沏茶让座。他家兄妹四人个个忠厚本分,学习上进,父亲工作养家,母亲无需操心,对生活知足长乐倒是真的。

夏日的傍晚,母亲常常在花影里摆上一张小方桌,沏上一壶酽酽的红茶,一家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凉爽的晚风轻轻的拂过面颊,淡淡的花香伴着浓浓的茶香一同流进心扉,待到茶喝透了,有时是皓月当空,有时是繁星满天,母亲便收拾茶具,花香便愈加浓烈了。那种记忆的绵长带着悠悠的情思,常常让他回味。

后来成家了,随着时光的流转,不知不觉间步入了中年,不在父母亲的身边,也再难有和父母亲花下品茶的夜晚。有一天夏日鲜花开放的的傍晚,呼唤已是大学生的女儿在院子里摆上茶具,女儿正忙着网上游戏,说他矫情。妻子在忙家务,他独自喝上一杯茶,还是微风轻拂,还是花香袅袅,味道却总是感觉寡淡,潜滋暗长的却是思念母亲的情怀。

生活中不能没有鲜花的陪伴,没有鲜花生活中就没有了色彩,生活中更不能没有爱,有了爱才能花香四季。

喜爱文章7:秋来金色满园

文/文俊

秋天赏银杏是许多人的喜爱。

每到深秋,寒风吹起,树叶飘落,又是银杏落黄时,一簇簇、一片片银杏树叶金灿灿、亮堂堂,吸引着众多游人分沓而至,喜赏秋色。

西安四周,有不少观赏银杏的美境,古观音禅寺、百塔寺、汉阳陵等等,都是人们欣赏银杏黄的佳地,有的地方甚至人满为患,不得已限定人数、提前网约。其实市内也有不少处所银杏满园,金碧绚烂,是观赏银杏的胜地。

慈恩寺遗址公园就是其中之一。

慈恩寺遗址公园坐落在唐代大慈恩寺遗址上,与现在的慈恩寺紧密相邻,园内有上百棵银杏树,暮秋初冬,一片金黄,房前屋后,廊顶石径,到处散漫着片片黄叶,一阵微风吹过,树叶漫天飞舞,像一把把金伞徐徐飘落,像一个个裙女翩翩起舞,美丽动人,煞是好看。若是清晨或黄昏莅临,霞光洒满树冠,满树的银杏叶似乎镀上一层金色,金碧辉煌,落叶散漫大地,斑驳陆离,仿古建筑隐约密处,相映相衬,古装美女婀娜其间,好一幅绝美秋景画,让人忘却了已是深秋,寒冬悄悄来临。

秋伤寂寥,可是面对着簌簌下坠的黄叶,铺满大地的金黄,似乎没有萧瑟悲秋的感觉,反而充满了满心的欢喜,心里阳光灿烂,这可能就是心情的暗示,就像我们常说的,心里有阳光,雨天也是一种浪漫。心若向阳,无畏悲伤。

喜爱文章8:父亲的美食人生

文/谢祺相

父亲喜爱美食,虽然不是厨师,但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埋头钻研,烹炒煎炸,做出令家人垂涎欲滴的各式菜肴。父亲做菜极其认真,追求完美。有次他出差去杭州,吃到风味独特的红烧肉,令他赞叹不已。回家以后,父亲就采购食材,开始烹制,他完全凭借记忆中的口感烧制,做出了不同一般的美味。可当我们一致称赞的时候,父亲却摇摇头,说跟他所吃到的味道差得太远。从那天起,父亲每天都在研究这个红烧肉,不断增减调料,小心掌控火候,每一次烧出来的红烧肉其实都不错,可他就是不满意,还继续摸索和试验。就这一道杭州红烧肉,父亲连着烧了将近一个月,才烧出让自己非常满意的味道。而这一个月连续吃肉,让我们见到肉就害怕。终于,红烧肉烧制成功了,全家人却已经腻得连尝一口的欲望都没有了。

父亲做菜,对食材的选用非常挑剔。春天是野菜成熟的时节,父亲总是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去田野里挖野菜。他说,野菜吃的就是野味,菜市场里卖的野菜大多是人工培植的,已经没有野味。父亲每次采挖回来的荠菜、灰条菜、芦蒿、马兰头、枸杞头等,都能做出多种吃法,凉拌、清炒、烧汤、拌馅,既爽口又开胃。父亲还特别好学,春节后我一位同学来我家玩,他现在是五星级酒店的一名大厨,在本地饮食界小有名气。父亲那天使出了浑身解数,做了几道拿手菜,然后请我的同学品尝指点,还拿笔记下要点,谦虚得像一名小学生。

父亲还喜欢在古籍书本、电影、电视里学习美食,《红楼梦》中的美食佳肴颇多,父亲大多尝试做过,自然让我们大饱口福;一部军旅题材电视剧开播,男主角喜欢吃一道“肚包鸡”,第二天,父亲就给做了出来,让我们边欣赏电视剧边享受美味。父亲常说,只有热爱生活才能做出好菜,美食是给幸福生活锦上添花。

爱美食的父亲,给家人制作了最美味的食物,这让人难忘的美味,是家的味道,也是爱的味道。

喜爱文章9:落叶的精神

文/何处放

人们喜爱春天的鲜花,因为它是美好环境的点缀者,是繁荣的象征;人们喜欢夏天的绿树,因为它是大自然的华服,是生命的颂歌。鲜花、绿树,它们欣欣向荣、生机盎然,让世间充满温馨和希望。而秋天的落叶却很少为人喜爱,人们总习惯把它作为衰老乃至死亡的象征。

秋天,总是在不经意间走来了。秋风瑟瑟,秋雨潇潇。树上的叶子一片片在空中翻飞着,最后落在地上,沉入泥土中。因此,落叶总不免要勾起人们的悲愁之感、伤逝之恨。然而,世间的枯荣盛衰,本不足怪。倘若你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漫步于苍茫的林海之中,你一定会为林区的烂漫秋光而惊叹,那金黄色、土黄色、橘黄色的各种秋叶不正是交织成的一支充实的秋歌吗?它,没有一点悲凉的情调。

曾经在枝叶婆娑的树林中漫步,以躲避炎炎烈日的暴晒;亦曾在开满鲜花的季节里低吟着“小城无处不飞花”。今天,我在路边的林阴道上漫步,看到了飘落的秋叶,捧起一片飞到地上的落叶,看那浓绿的色彩还没有褪尽的叶脉,深思着秋叶沧桑而平静的一生:那满树的绿色、花香和果实,曾是秋叶生存的意义。树上的秋叶,曾使花更迷人,果更醉人。而今秋叶回归大地,化作肥料,来年的树上定会有它的踪迹。虽然生命的浓郁走了,但生命的祝福却是不会消失的!在这飒飒的秋风中,秋叶如彩蝶般纷飞、欢舞,它是在祝福着参天大树又长一岁,生命之树长绿,这是它坚定的信念。

我赞美落叶。落叶没有缠绵之情,默默无声地落在大地上,它牺牲自己,孕育着来年的柳绿花红。在今天的生活道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有着落叶的这种自我牺牲精神。可亲的父母、可敬的老师,还有许许多多的先进模范人物……就像落叶把太阳的光和热赋予了树的枝干,赋予了烟波浩淼般的森林一样,把全部的光和热,无私地奉献给了祖国和人民,奉献给了我们正在为之奋斗的事业。

我赞美落叶。落叶没有鲜花的美丽,没有绿树的清馨。但它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它一层层的落在树根上,年深日久,至尺余厚,变为腐殖质,继续给大地以营养。就像那些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的英雄先烈们,他们虽然离去了,但他们闪光的精神却永存人间,继续鼓舞着人们去努力工作,多做贡献。这也正是落叶那种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给人以启发鼓舞的精神体现。

深秋已过,冬雨即来,万物萧瑟,落叶在冷风中盘旋飘舞,忍受着离别的悲伤告诉我们什么是使命的力量……绿树装点青山,落叶滋润大地。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应具备落叶的这种精神――做一片浓绿的落叶,一片生长过、奋斗过、奉献过的落叶!做一片洒脱的落叶,潇洒地走过生命中的每一天!让我们做一片无私的落叶吧,因为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喜爱文章10:指甲花

文/任静

我对指甲花的喜爱缘于孩提时代的染红指甲。

记得当时在墙角院落甚至墙头的烂瓦盆里随便撒上些花籽,只要第一场春雨一落下来,粉豆豆、牵牛花、熟地花、鸡冠花、菊花竞赛似的疯长,等各种花儿都可爱地嘟起娇俏的花苞时,引来了闹哄哄的蝴蝶、蜜蜂,五颜六色的花朵一开,便满院馨香春意闹了。在热闹的花丛中,我最喜欢指甲花,它能把指甲染得红艳艳的,娇俏可爱,这也许是我当初对它尤为偏爱的缘故。

当年在乡下,谁家女儿多谁家就种着许多闹哄哄的指甲花。在我们那辈人当中,我家姊妹四个算是女儿最多的了,所以我们家花圃里是断不会少了指甲花的身影。

春天一场新雨后,母亲便忙碌开了,她给花圃里、院墙上的瓦盆里,都要撒上一些指甲花的种子。我跟在母亲后面好奇地问,种这么多指甲花能干啥?母亲说,指甲花能让女儿家变得更美。母亲种下了指甲花,也在我心里种下了爱美的种子。每天早上我都要跑去看一看花圃和墙头那些烂瓦盆,眼巴巴地翘首盼望指甲花开出灿烂的花朵。指甲花像朴实的乡下孩子特别好养活,不必精心侍弄,只要偶尔浇点水,便会很快发芽绽绿,含苞吐蕊。我们家的指甲花品种颇多,色彩各异,双冠花花瓣厚实,姿容华贵,单冠花花瓣纤巧秀丽,惹人爱怜,红色的指甲花娇艳妩媚,紫红的则端庄宁静,白色的洁白如雪,淡粉色的花儿像一团明快的云霞,又如少女般清纯娇羞。那时节,我们小姊妹喜欢流连在花圃前,吃饭时聚在那里,想心事也徘徊在那里,小脸蛋常常被花儿娇艳的色彩映红了。

每当开花时节,母亲就会给我们姊妹四个染红指甲。母亲小心地摘下红艳艳的花瓣,生怕撞掉了已经成熟的指甲花籽。母亲将摘来的指甲花放在院里的小石桌上,还要放一点白矾、一两瓣蒜、一小块石炭,之后拿锤子耐心捣成花浆,用刚摘来的新鲜桑叶给我们分别裹在指甲上,然后用白线扎紧。母亲细心地把花浆分成均匀的32份(因为大拇指一般不包),脸上始终挂着恬淡的笑意。我们姐妹四个挤在母亲身边伸长了手指,等全部包完了,母亲的手指早已是一片妍妍的殷红,煞是好看。在我们幼小的心灵里就格外羡慕做母亲。没有多少文化的母亲,不知道她正潜移默化地在引导女儿建立最初的审美观。

裹上桑叶的手指十分笨重,我们小心翼翼地和衣躺下,当晚的睡相格外老实。次日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解下手指上的桑叶包裹,然后在清水里浸泡一会儿,葱管似的八根手指头,瞬间变得格外嫣红妩媚,心里便像吃了蜜般的甜,我们姊妹几个便翘起兰花指比美,有时也会伸出手指让母亲评判。母亲正忙着做早饭,在灶前氤氲的雾气里,母亲的笑意便是对女儿最好的评判。

爱美是小姑娘的天性。偶尔有谁的指甲染得淡冲冲的红,褪了色一般,大家便取笑她染了个“屁红”。据说是晚上放了屁所染的颜色。染了“屁红”的人很沮丧,好几天情绪都很低落,做啥事都提不起来劲儿,只有等重新染红了,才会扫去心中的阴霾,快活起来。

我们快乐的心情能维持许久,嫣红的指甲随着日子的飞逝,渐渐由满指甲盖变成了月牙形,最后直至消失殆尽,我们感到失落了什么似的,有一种惋惜的感觉。在乍喜乍惊中,我度过了如花似玉的少女时代,成为人妻人母。

如今,随处可见靓女们,涂着鲜红的指甲油,张扬地翘着长长的指甲,也有喜欢涂绿色的泛着荧荧的绿光,还有喜欢涂白色的、灰色的、玫瑰色的,连脚趾甲也涂着厚厚的指甲油,在买指甲油的同时还买一瓶洗指甲水……我不认为涂指甲油有什么不好,但是在各种艳丽张扬的色彩里,我嗅到的是一股浓烈的商品的味道,此刻,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忆起鲜艳欲滴的指甲花,怀念指甲花光华四射的农家小院,和爱恋指甲花的那些美好岁月。

思索至此,我急忙在阳台上找来一个空花盆里撒了些花籽,想在春天开花时,给女儿染一个嫣红的指甲。

喜爱文章11:瓶中的跳蚤

文/子夫

一个特别喜爱昆虫的人做了这样一个实验:

他将跳蚤放进敞口的瓶子里,它立刻便跳了出来。当把瓶子盖上时,跳蚤还是会竭力跳出瓶子,它不停地撞击着瓶盖的内侧。一个多小时后,他还在那样跳着。

差不多三个小时后,它依然在跳,只是它不再撞着瓶盖了,此时它跳的高度离瓶盖大约1厘米左右,而且每一次都是如此。

这时,瓶盖被拿掉了,但跳蚤并没有跳出瓶口,它依然保持着有瓶盖时的高度,再也跳不出瓶口。

故事哲理:生活其实是一个没有盖的瓶子,你可以“跳”的很高,但是真正“跳出瓶口”的人并不多,因为他们一直就以为那儿“盖着盖儿”。不要为自己设下种种限制,解除思想上的束缚,我们将不再为“瓶子”而烦恼。

喜爱文章12:我读书 我快乐

文/万佳玥

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不可缺少的营养品,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爸爸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都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星期天到图书馆或新华书店看书,常常要待到爸爸妈妈来叫时才回家。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我只要书!”

在我的书房里,摆着一只大书柜,那里面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我读书时,每当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甚至流下眼泪;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奥妙处,我总要紧皱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时,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回味。

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仿佛见到了那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又冷又饿又可怜的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到小女孩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凄凉的声音像一支利箭戳人心碎;我仿佛看到缩在冰凉墙脚下瘦小的身躯,看到小女孩向点燃的火柴投去恳求的目光。我想:要是小女孩和她的奶奶“飞”到我们国家里,一定会得到幸福的,吃得饱,穿得暖。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天天成长!

喜爱文章13:我家的盆栽

我是个喜爱花花草草的主儿,总喜欢在家里摆一些植物,这样我才会觉得家里有生机,有温暖。我家小乖是极其宠我的?,明明知道我虽是喜欢,但却从来不会侍弄。每次在我把他好不容易找来、费尽心思养育的盆栽又“报废”时,仍会不厌其烦地又给我搬回一两盆来。

回顾这几年来我家养育过的盆栽,可真谓“种类繁多”,杜鹃,紫罗兰,吊兰,芦荟,仙人掌,仙人球,绿萝,滴水观音,发财树,富贵竹,棕竹,龟背竹,银皇后,白掌,文竹,橡皮树……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我想,如果这些东西不在我手中“夭折”的话,我家可真算得上一个小小的植物园了。很可惜,这些东西都是在我养死一种后,另一种才代替出现的。现在仍在“苟延残喘”的就只有电脑桌上的两个拇指大的仙人球了。我可真佩服感谢它们,在我如此这般的养育下,还能顽强地活着,算是一种奇迹了。要不是它们,我真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其实,我是真的很用心在养育盆栽呀。每次小乖拿回一种新的植物时,看到它们翠绿的枝叶,充满生机的样子,我都会激动好半天,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他们养好。我会从家里面上次植物死掉后遗留下来的花盆中选一个最漂亮的,然后装上土,把它栽进去,甚至还会用抹布,把花盆擦得一尘不染,然后浇好水,小心翼翼地搬上楼,放在最稳当的位置。有时甚至半夜起来都会站在旁边看一会它,倾听它生长的声音,想象它汲水成长的快乐。于是,忍不住又会给它浇浇水、施点儿肥。还时不时的、不厌其烦地在晚上把它搬到阳台上,让它接受月光和露水的滋润,第二天一大早又搬进房间。可我如此这般地精心对它,它却并不领情,仍是由先前的翠绿满目、郁郁葱葱逐渐变得萎靡不振,慢慢枯黄起来,最后死去。连同我先前幸福快乐的心情也一并埋葬在它枯死的叶片中。

于是乎,丢花,养花,再丢,再养。 如此循环、周而复始。慢慢地,我的心情也淡然了,不再是先前的那般激动与在意了。对它们采取了散漫养育,观望疏远的态度。可奇怪的是,居然这次还把两盆橡皮树养得发出了新叶。小乖以为是我养出了经验,终于能养活花了,于是乎,又喜滋滋地捧回一盆龙舌兰,这可是我养过的盆栽中最漂亮的一种。当时接过它时,那喜悦兴奋再次溢满心口,我是那般的精心侍弄它,可是,它仍如其他盆栽一样,也在慢慢地枯萎,无论我怎么想尽办法,仍然挽留不了它渐渐离去的脚步。

我终于明白,不是我不太会养花,而是我太过在意。在意它的生长,在意它的存在,在意它的枯萎,在意它的离去……也许是我的在意宠溺了它,从而桎梏囚禁了它,让它无所适从,难以呼吸,因而,它只有选择逃离。就像爱情,太过在意,把握紧了,容易叛离;疏于经营,惰于维系浇灌,又容易枯萎凋零。如何把握适度,拿捏精准,这就不是养花所能比拟的了。但我相信,只要用心培育,用情浇灌,它终会焕发生机,绽放灿烂的。

喜爱文章14:我爱读书

文/刘佳

我喜爱画画,喜爱唱歌,但我最爱读书。读书能让我快乐,学到知识,懂得做人的道理。

每天放学回家,我一写完作业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到了该吃饭的时候,妈妈一遍又一遍喊我吃饭,我的回答总是:“知道了,再看一会儿嘛。”妈妈也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木偶奇遇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读了这些书,我认识了知错就改的匹诺曹、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活波可爱的淘气包马小跳……我还结识了许多尊敬的老师,有冰心、鲁迅、杨红樱……当我看到匹诺曹变成真正的好孩子时,我高兴的又蹦又跳;当我看到小鹿斑比的妈妈被猎人杀死时,我又伤心地流下眼泪。

通过读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例如为什么眼睛能看见东西,为什么要换牙齿,为什么每个人的指纹不一样;我还懂得了人要有爱心,诚实守信,做事情认真,不能马虎。

读书给我带来无限快乐,我真的好爱读书呀!

喜爱文章15:境当逆处要从容

文/许国华

文友知我喜爱书法,打来电话,说是四川籍书法家钟正树先生近日造访港城,约我参加小范围的见面会。

此等好事,岂容错过?我对富有传奇色彩的钟先生神往已久。尽管通过那位文友的关系,讨得了几幅心仪的墨宝,但一直无缘一睹钟先生的风采。

那次,在文友的工作室,无意间,我看到钟先生的一副书法作品:“事到盛时须谨慎,境当逆处要从容”。书法挺拔苍劲,气势雄浑大度。刹那间,我心头微微一颤,一束心有灵犀的火花,带着心向往之的仰慕,瞬间点燃。就这样,我对钟先生很是神往,渴望一睹他的风采。

钟先生是个刚毅、质朴、正直之人。字如其人。钟先生的书法以正楷、行草见长,融柳、欧、颜诸体于一炉,汇楷、行、草诸书为一体,又兼启功体神韵,楷书恢宏雄伟,行书错落有致,舒展自如,遒劲端秀。

钟先生出生在四川大邑。早年家贫如洗,交不起学费,原本品学兼优的他,在读完初一后,被迫辍学,早早地踏上社会,开始谋生,阅尽人生酸甜苦辣。尽管如此,他心中的“书法梦”始终没有熄灭。

苦难是一所最好的大学。无钱购买笔墨纸砚,钟先生便以柳枝代笔,用黄沙作纸,天天练习,从不间断。为了把字练好,钟先生选择离家云游,四海漂泊。从此,过着流浪生活,以艺养艺,观阅名家墨迹,获益匪浅。

“境当逆处要从容”,我想,这是钟先生历经人生风雨磨难后的一种顿悟。“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如今,钟先生所拥有的名声与取得的成绩,是上苍对他“天道酬勤”的奖励。

我曾经有过那么一段时间,工作中时常遇到麻烦,面对对手在工作中的吹毛求疵,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从容面对。如今,当一切都烟消云散,我真的要感谢那位与我为“敌”的对手——他是一面镜子,毫不留情地照出我的缺点,让我改进;他是一座警钟,时时刻刻地警告我,任何事情,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由于有过这段经历,我对“境当逆处要从容”,有更深更直接的体会。当我第一次在文友的工作室见到钟先生“事到盛时须谨慎,境当逆处要从容”的书法时,心灵的火花,在刹那间碰撞、升华……

此次拜会钟先生,我特意向他索要了“事到盛时须谨慎,境当逆处要从容”的墨宝,装裱成立轴,于不顺心处,时时把玩,用钟先生的传奇人生和身处逆境的励志事迹,激励自己,增加动力。我想,“境当逆处要从容”,逆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旦心态不正,精神不振,怨天尤人,那就容易迷失前进的方向。面对逆境,诸事不如意,更重要的是从容面对,自强不息,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从钟先生的对联立轴上,我读懂和领悟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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