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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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文章1:如今,我来到相同的地点,我说我不认识你

文/素颜奶奶

SY 1:最初的天堂最终的荒唐╮

手机的陌生人的电话已经见怪不怪了,我接起来,莫不做声,电话那头响起了很好听的声音,我开始问他,他还问我叫不叫桑蔓,我说我叫桑蔓,他说他叫王俊,一个喜欢我很久了的男生,你的对面简单又直接,你说我们见过面的,我很漂亮,你还说我们会再不久之后见面,我半信半疑。有了这个开始,才有最终我对你念念不忘。

SY 2:假如我不被你蛊惑

朋友来车站接我,她告诉我说,有人在等我,我有些不在意,但,我在想会不会是他?我下去之后,我们来到网吧,我没说什么就开了抬机子就坐在那里玩了起来。我还是喜欢玩炫舞。这时候,一个男生很绅士的走了进来,穿的很有味道,我想说你很有味道。可是心里那股不屑的劲让我没去搭理你,你对着他们大喊,你的形象在我心里已经大大折扣。你笑的特别大声,好象身怕别人听不到你的笑声,把我的音乐声给覆盖,我很气愤。你走过来,说这个就是桑蔓,你问我,我只是捂住嘴巴笑笑,被你理解为害羞,我当时很想死,我在心里对你说那只是一种习惯,你理解错误。你开始和他们讨论起我的炫舞,我很无奈,你说叫我不要玩了,带我去唱歌,我没有应你,你继续你的讨论,我发了疯骂了起来,你说我这么凶,叫他不要理我。

SY 3:缠绕在心上的莫名小情绪

10点左右,你说你要回家,你问我什么时候走,但我始终盯着电脑没有转头看你,那时侯我回答的是明天,你刚开始还说我朋友不是明天要过生日叫我好歹要给她过完生日再走,后面就直接威胁我不许我走,你把我的手上的红绳子拿走,说那是扣留物品,如果我走就死定了,我知道这代表什么,可我不敢想那是真的。

SY 4:那预料着,单纯的誓言换来只有心痛

如其而至,天亮我留了下来。你说你有话对我说,空空的客厅里,我坐在沙发上,你把嘴巴贴近我的耳朵说,我想你了,昨玩想你想的睡不着。我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我只觉得你是在开玩笑,你没有解释。你拉起我,说带我去一个地方,你把他她们一起喊了出来,我感觉你真的有点不一样了,你开始很呵护我,一路上你抱着我的肩膀,我没有反抗,其实我并不想反抗,我在想那代表着我是不是也和你一样,喜欢上你了?

SY 5:我的心情随着心情而颤抖

晚上KTV,你坐在我的旁边,就那样,等到快结束的时候,你面对着我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楞了,然后笑着说你开什么玩笑,你说你没有,我在担心,因为我朋友说你是有女朋友的,但是刚分不久,我在想你是不是在发泄心情。我故意说,那你的女朋友呢?她怎么办?你说你们已经分了。就这样我们成了一对,你说亲一下,我不肯,你吻了我。你拉着我走出包厢,带我走进超市,出来的时候我拿着自己喜欢吃的,一起吹着风。

SY 6:不知不觉沦陷迩旳世界里

我走的时候,你把我送上车,你说要想你,我说会的。我回到家我们只能靠电话联系着,直到你开学,你的学校是在外面,你10天才可以回来一次,你说等你再回来的时候你会去我的学校找我,给我带很多零食,我兴奋的答应,我承认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甚至更深深的爱上你。

SY 7:我那么爱 却爱到了分开

10天后,我决定去见你,因为我不想等,等一个人太痛苦了,我刚好身体不舒服就请假回家,太突然,你说你回来了,我很高兴,却发现你变了,你没给我电话,你冷冷的回应我,我知道了你和你前女友和好的消息,那一刻我崩溃了,真的不愿相信那是真的,我明白你的世界不能没有她,她真的很爱你, 你也不能没有她。

SY 8:季风过境终究只是一场梦

我难过,我大声的哭喊,我真的好恨你,你的欺骗,我不明白,既然你那么喜欢她?为什么当初要对我那么的好,我真的看不出来你那里是假的。你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你知道么?我是真的爱你了,你知不知道。事实证明我爱错了人,我成了小三,不择不扣的小三,我觉得自己好搞笑,从来没有那么的委屈过,我整天以泪洗面,朋友都安慰我,说不值得,可我还是陷进去迟迟不肯出来。

SY 9:回不去的曾经,再见到你的时候,我说我不认识你

听说你又回来了,相同的地点,不一样的人,我的发型染了颜色,穿着高根鞋,是个搓学的坏女人,坐在网吧最角落里的位置玩电脑,有个男的跟我讲你来了。我说谁啊,他说王俊啊,哦,他啊,我不认识。我站起来看了你一眼,我知道你也在看着我,但我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一种情绪。我转身走到柜台结帐,然后头也没回的离开了哪个你在的网吧,就这样,我们彻底的结束了。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初的文章2:盛夏光年

文/安小悠

童年是生命的最初形态,理应先去向自然报到,一一问候星月云风、山川江湖、花鸟虫鱼,继而也让自然接纳和喜爱这个生命。我的童年还处在农耕文明的尾巴上,生活的清贫朴素之中晕染着一种对大自然的礼遇和问候,日子的简单缓慢里自有一种让心安静的田园诗意和乡土古风。这些年久居城市,日复一日按部就班的生活,让我的心灵生满枯燥和寂寥的青苔。于是,在工作繁忙之余,在时序变迁之际,在夜深无眠时分,我总会身不由己地陷进对童年生活的无限遐思之中。

老家门前的巷子一米多宽,母亲在春天沿路撒下凤仙花的种子,一到暑假,凤仙花便开疯了,我每每从巷子穿过,一路繁花相随,周身皆沾了花的香气。巷子是我童年的游乐场,我们跳皮筋、丢沙包,玩急急令砍大刀,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午后,我在巷子里铺好草席,便呼朋引伴,有时打扑克,有时抓石子,有时拉叶柄,有时什么也不干,就叼根狗尾巴草,跷着二郎腿,听小鸟啁啾,蝉鸣喈喈,看高大的树冠把天空切割成无数透明的碎片。

这都是晴里小巷的情境,雨巷才有趣呢!“六月天,娃娃脸。”暴雨说来就来,雨中小巷便成了一条涌动的河流。我站在门口,看雨河自北而南急急流去,欢悦、明快,忽而围着一块青砖打旋涡儿,旋出一圈圈的波纹;忽而又被后来的水推着腾跃而起,飞溅出几朵浪花;忽而卷走几片凤仙花的花瓣,觉得不好玩便扔在了水面上,让它们顺水逐波而去。夏雨来时不打招呼,走时就自然不会道别。往往雨刚停,太阳就急急地撕开云朵织成的面纱,在天空画上一道美丽的彩虹。

小巷被雨水冲刷得格外干净,细腻的黄土上有一层薄薄的均匀的细沙,我在细沙上踩着,雨水便漫过指缝往外涌出来,我竟有点像踩在一块海绵上了,我走过的地方,小小的脚印顷刻就被流水注满,变成了一汪浅浅的水洼。蜻蜓和燕子在巷子飞来飞去,有时也能看见蝙蝠,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从眼前掠过。蛙声此起彼伏,亦有癞蛤蟆突然跳出来吓人一跳……

有时云霞斑斓,把小巷涂成油画的色调,而脚下细沙俨然成了一块天然的画布,小动物各展神通,铁牛留下一团细腻凌乱的线团,蜗牛画出一条闪亮的银河,蜘蛛的爪痕如同对画布的亲吻,几乎不留痕迹。不止这些,小猫在上画梅花,小鸡画竹叶,小鸭画枫叶……如果印痕可拓,这雨后小巷的图景当是一幅上等之作。

斑鸠在椿树丛中唱响盛夏的序曲,燕子在电线上弹奏七月的乐章。我爬到平房上写暑假作业,那水泥制成的天然书桌,习题在上面被反复演算,鸟儿们或近或远地提意见,在作业本一角标注鸟类的文字。于是那些湿润的呢喃、欢快的吟诵以及百无聊赖之际的低语,都一一被记录在暑假作业里,和着铅笔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做作业竟有趣而生动起来。有时蚂蚁也来,它们在纸张上爬来爬去,那些文字仿佛它的同类,我并不做驱赶,因为有趣。

椿树为祖父手植,树干粗壮,树冠幽深,庇护了无数鸟儿和昆虫。椿象尤其多,大小如豆,通体橘红,背有黑纹,双翅透明有黑斑,会飞但不善。晨昏或雨后,它们三五成群,在湿漉漉的树干上爬来爬去,有时爬到桌面来。

幼时榆柳荫后檐,蝉四处安家,它们在地面打下无数黑洞,如同时光的疤痕。晚上,我带了手电筒,弟弟提了小水桶,一晚上能捉小半桶,五分钱一个卖给收蝉小贩,捉到的蝉须放在水里,不然很快就蜕皮无法卖出。有时白天在树下拿铲子将表层土挖掉,也能找到不少蝉,它们躲在洞里,唯灌了水才肯爬出。但有时爬出的却是一只小蟾蜍或青蛙,那就让人沮丧了。

在村里待腻了,想撒欢儿,我们会跑到田野之中。夏季的田野是绿色的田野,除了几朵野花绽放出不同的色彩,整个田野绿意茫茫。人身在其中,眼波亦是绿的,甚至气息也浮腾着袅袅绿意,但那是一种流动着旺盛生命力的绿色,是大自然的底色。

夏季人本能地亲近水,男孩子都到河里游泳了,女孩再疯再野也保留基本的矜持,于是我便比男孩多了在水边桥下沉思的时光。那桥是旧桥,说不出年岁,桥身的白灰被风蚀脱落,成块地,落在地上便碎了,在桥身周围撒下白色的斑点。有些落在水里,“叮咚”一声便不见了。我坐在岸边,风带着清凉的水汽扑面而来,蒲公英会提前空降给我一些秋天的礼物。有羊群在对岸逡巡,牧羊人坐着,眼神空洞而无神地望向远方,他的头顶有比羊更洁白的云朵飘过。

有时我会沿河找一些野果,龙葵圆溜的黑果像鱼眼,大如五味子,上有小蒂,数颗同缀,味酸。若运气好,可摘到蓬蘽,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酸甜正宜,味道比龙葵好得多。

有时走着走着,会遇到成片的牵牛、苍耳或酢浆草,我因听母亲讲过牛郎织女,“天孙摘下相思泪,长向深秋结此花。”便主观地对牵牛生出特别的情愫,愿意陪它们静坐片刻。

河边草多有腥气,或者它们前世生活在水里,因为贪恋了一点岸上草随风摇曳的情韵,便在时空裂变之时跃出水面,从此拥有了岸上草的身份。想到这些,我亦会觉得自己的前世或许是一株植物,长在水边,今生化身为人,来世间经历一番凡人的爱恨,待功德圆满,我回归植物界,会给我的同伴讲述这须臾数十年我在人间的草木年华。

初秋的第一片落叶在天空飞舞,这是夏季的终结,也是暑假的结束语,似乎,也是童年的完结。我刚至而立之年,童年可追溯的时光离我并不算太远,可每每想起这些往事,却总觉得已与我隔了无数光年。

最初的文章3:笑声回响天台山

文/李伦新

我最初知道萧丁这笔名,是读解放日报国际版的一个专栏。专栏由漫画家张乐平作画萧丁配诗。萧丁的诗富含浓厚的讽嘲意味,读来往往令人捧腹而又回味无穷,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但却一直无缘与他见面。直到1979年以后,我重返上海工作,有次应邀岀席解放日报文艺部召开的作者座谈会,才有缘和久仰的诗人萧丁第一次握手。

我重回上海工作不久,任职于上海市人民滑稽剧团时,有次和杨华生、笑嘻嘻、李九松、王汝刚等演员,以及舞台工作人员一起,应邀前往皖南山区,为上海迁去的“小三线”企业的职工作慰问演岀。萧丁对此举热情赞同,并要和我一起随同剧团前往。他和剧团的同志形影不离,同吃同住,无拘无束地交谈。我俩有感而发地写了一篇题为《把笑声洒向山谷》的文章,在解放日报发表后反响不小,多年后上海大学徐有威老师还在其专著中加以引用呢……这篇文章虽说是我们两人的合作成果,但这画龙点睛的标题,则是萧丁当场灵机一动的传神之笔,足见他才思敏捷,是我学习的榜样!

不久以后,我当选为南市区政府区长,在地处上海老城厢所在地担任这个公务员哪能不忙?但我和萧丁还会忙里偷闲地电话联系。当他得知我将率南市区政府代表团前往南京巿,和地处夫子庙的秦淮区政府商谈开发寺庙地区旅游、商业方面的合作项目时,马上表示也要以记者身份随团进行采访。我当然欢迎。在南京访问期间,他这位不同寻常的记者,帮助我们代表团的工作,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受代表团成员的欢迎和爱戴。访宁期间,我打算利用休息时间去南京郊区湖熟镇老家一趟。萧丁听了,主动提出要和我一起前往。当我俩走进前山岗村,来到我胞弟伦正家中小坐后,我说我要到村前的山上去一趟,在祖宗先人的坟上行跪拜礼。他听了不加思索地就说也要同去,我们就一起默默无语地来到了坟山上……

此后的那年春节假日,萧丁和夫人王柳媚来寒舍接我们夫妇俩,同车前往他俩共同的家乡浙江省天台县,和他们一起回望了童年生活的足迹,感受了这位报人特别重亲情、乡亲的诗人情怀!尤其令我感慨良多的是,他让我见到了他的恩师:当年他以榜列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天台中学,却因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而不能入学,是这位老师为他代交了一斗三升米,才入学的!是校长给他送来了课本,尔后还有一位科长每月资助他五角钱……他说起这“一斗三升米呀,五角钱在那个时候可是派大用场的呀!”时,感恩之情,溢于言表!

我到萧丁的故乡天台县,有种他乡似我乡的感受。有次应我的要求,萧丁陪同驱车来到天台县城的郊外,徒步登上了绿草如茵的山坡,在萧丁母亲的坟前,默立良久寄思念,轻声细语传心情。正如萧丁在《一艘满载的行船》中所写,“看起来我和李伦新同志经常随影随形,如兄如弟……”但在我看来,他不愧兄长,我总是把他当大哥尊敬,这不仅由于年龄他比我稍大几月,主要是他在学问、知识等诸多方面,都比我强,值得我学习!向他请教诗词、音韵方面的学问,那就更多了!我为有他这样一位兄长而深感幸运!

记得中共上海市委前老领导陈沂同志,当年曾经把萧丁和我等几位同志叫去,商谈炎黄文化研究会的工作问题。陈老听取意见后,就胸有成竹地把这项任务托付给了萧丁,让他负责炎黄文化研究会的日常事务。萧丁不负众望,将研究会的工作像模像样地开展了起来,不但文化活动搞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还知难而进地创办了一本内刊《炎黄子孙》杂志,他总是和编辑一起组稿、阅稿,必要时还亲自撰稿,把这本刊物办得内容丰富、质量较高,受到会内会外读者的一致好评!我虽曾忝居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之列,却很少贡献,他总是以兄长对小弟谅解的口气说:“我也担任了你们海派文化研究中心的副主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集中精力把海派文化研究工作做做好就行了。”其实,他作为上海大学海派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对海派文化研究工作还是十分关心和支持的,每次研讨活动他都热情参加,受到专家学者和老师们的尊敬!

特别令人难忘的是,萧丁在退休以后那种为文化事业服务的自觉和热情。他担任区县报高级顾问团团长,为提高区县报办报水平,十几年始终如一地认真负责地指导帮助。他让我负责报纸副刊方面的事,还专门进行不止一次的专题研讨,使区县报副刊的面貌,经共同努力,不断改观。

记得有次他来找我,说是打算筹备成立市楹联学会,要我一起出点力。他特别强调:要成立的是楹联学会,而不是楹联协会,这一字之差,取向各异,他要倡导的,是楹联的思想性和文学艺术性!并说打算挂靠在市文联,并让我担任学会的副会长,兼任党支部书记!这可使我为了难,因为我对楹联一窍不通,这无疑是要赶鸭子上架!可他再三强调,楹联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是书法艺术的一种幅式的上下联组合,既可悬挂厅堂,又可张贴门上,这对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很有作用,好处多多,你一定要参加。我作为小弟,还能不遵照执行吗?

市楹联学会在萧丁的奔忙之下宣告成立,当年春节前,就积极组织撰写春联,倡导贴春联,还选择市区的老西门街道和松江区的泖港村,作为迎春节送春联活动的重点,并力求点面结合,引导市民村民贴春联迎春节。我和萧丁一起,一次次手持大红春联,走向农家送春联,农民笑逐颜开地迎上前来接春联,笑盈盈地贴在门上的欢乐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说到松江,我们似乎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情缘之感,和松江的朋友更是亲密无间,常来常往。用松江报许平同志的话说,萧丁“为松江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了很多很多的事儿写了很多很多的文章”。记得有次我和萧丁夜宿松江佘山宾馆,两人促膝交谈至深夜11时过后,才道别各自去休息。可第二天早上见面,他递给我一篇文章,我不免惊诧地问:“侬啥辰光写的呀?”他哈哈一笑说:“昨晚回房以后写的呀!”他说,这是他在报社工作养成的习惯了。

萧丁在松江佘山脚下买了一幢楼房,有小花园,准备从市区的“盈尺斋”,迁到这名副其实的“卧绿馆”来,连书房都布置得像模像样了,还在三楼专门为我布置了卧室,连棉被枕头等等都一应齐全。当他领我和我老伴来到这间卧室,站在床前对我笑吟吟地说:“喏,你们就睡在这里,安静!”这使我何止只是感动?简直无言以对啊!

可是,我们正准备到“卧绿馆”来,和松江友人一起品茗聊天时,病魔却无情地把萧丁按倒在了床上!我赶到医院,见到他时,真的不能相信,眼前的这位哪像危重病人?他面带笑容对我说,“吃得下,睡得着,撒得岀!”毫无忧愁状!但医生却告诉我,病情不容乐观!其实他也知道是癌症而且已经转移至多个部位,预后也都心知肚明。但他显得异乎寻常的清醒和冷静!我个人或陪松江来的朋友、庄晓天同志等,每次去医院看望他时,他总是强忍着病痛,尽力镇定自若甚或面含笑意,从未见到过他痛苦的表情,也没听到过他的悲叹和啼哭。只有一回,我去看他时,见他睡着了,就悄无声息地坐在床边心疼地看着他……当他醒来,交谈了几句,说到难免离别,他的眼角涌满了泪水,仅此一次!有次我去病房,他面带笑容对我说:刚才悄悄地溜岀医院,到华山路去吃了一碗大馄饨,嘿嘿,味道好极了!笑得简直像个孩子!又一次我去看他,正巧在电梯口碰到,问他去哪儿?他笑盈盈地说:“去买房子!”后来他告诉我:已在福寿园买了一块墓地了!他就是这样,办好了想办的事,将自己收藏的书籍和字画整理后,无偿捐赠给了家乡天台中学,天台籍的同乡受他的善心感召,捐资一百余万,成立了“丁锡满助学奖励基金”,首批60位需要资助的学生名单,已经报来了……

萧丁不能去家乡天台,为首批获得资助的同学们颁奖了,“因为奉调去太白先生的白玉楼工作”了!他已奉调于2015年12日24日晚7时20分去“白玉楼”报到了!无论是李白还是李贺,都会欢迎这位勤笔耕耘的报人兼诗人的!他离开了我们,留给我的是他独有的笑容和笑声!他的笑声,必将在天台中学师生中回响,在天台山间永远回响!

最初的文章4:最初的,清欢

文/雪馡儿

——贺如烟女人芳辰

缘至一场雨

不需刻意的寻找,那个四月,你就站在那株梨花下面,清月的裙衫,流苏眉,一双烟如的眸子,看着我。我断定,你必定是那烟雾里的妖,魅惑,你锁定我的四周,全是梨花般的清香。

我顿时定下脚步,不前。

柳枝婀娜的腰身,重叠着你的妖魅,剪一凌清水的时光,就写下了你,如烟,罩住了四月天,我从一枝桃花的情结里开始心神不宁,天空有不着边际的蓝,你的城,已是梨花剪云,最初的,清欢。

清明的雨,是一个女子干净的眼泉,流淌的美好吧?抬眼闭眼都是湿润的,我不说,我的心,亦是,湿的。

其实,我早已经没有能力,将你来我往的那些曾经纳入我的流年,隔起的岁月,都在我的笔底,已经沧桑。你如我,那如烟的心思,片片缄默,在各自的四月,洗着桃红梨白,慢慢的褪色,等待着老的光景。

我的故事,就像一只封了口的风笛,搁置在那个窗前,任凭风吹,窗台落花,寂寞了它的眼,我的心,人生该是如此吧?寂寞一场,繁华一梦,雨湿台阶的清明,看杏花落一地,星星点点,忽然,就来了伤感。

从不敢让内心的落寞,打湿了珠帘。用什么来编织这四月的故事?一枝桃花,还是一帘雨?是你洇湿的那笺诗行,还是那滴清明的雨?

不说吧,风起时,花会懂,我执笔写一个懂,缘至,这场清明的雨。

与时光邂逅

我明白,有一天,我们要分离。

那就选在这个四月,明媚的柳,桃之夭夭,梨花黛雨,不折柳话别,不挥泪回眸。那一声声的莺鸣,从芦苇的另一端穿过春水,别过柳堤,远方的远方,湿了衣襟,湿了青花,湿了烟青色的天空,那是念,那是不忍惜别的瞳眸。

我,是寂寞的,跟时光一起变老,你在与不在,我不再诚惶诚恐。你安静于彼岸,我从四月微笑的眉眼里,看着你,风和云都在笑,你也在笑。人间有味,不独是清欢,我把一笺雨湿杏花的信笺,搁置在门口,等风吹,等雨淋,等你裙衫飘飘的到来,捡起,裹挟在怀。

我们都在幸福,我们也都在找寻幸福,其实,不管人间的心酸悲苦,都是历程的沉淀,是岁月沉香。就算是一场华丽的行走吧。常说心老才淡,或许,这正是我的心境写照,往常的一日三篇,篇篇必须推敲,细致修改后,才可拿出示人,现在不行了,就连一句你好,晚安,谢谢之类的话语,都懒于敲打了,说了以后感觉自己很假,很苍白。平缓了,也淡定了,却也变的世故和沉练了。时光真是刻薄啊,它能一点一点的削除你的棱角,你的光鲜,你的激情,你的不羁和反叛。只留下,夕阳般淡定的颜色,小河缓流的漫延。

如烟,这是我们自己吗?

我,是老了,老了的还有我的光阴。我许你,不老的心,在时光中邂逅,我们在一起的曾经,我们的记忆,我们的故事和疼痛。

许时光老去,许你四月明媚。

许我,离开你的那一刻,有风烟俱净的清欢和安宁,与你同在。

以现世安稳。

怎么说呢?希望你的现世安稳。

千里之外的我,心才平静如水。

小女子以小才微善,才成素雅,你的墨香和清幽,是我守在你城之外的安然,我们的文字和心情搁置在网络里面,但是,我们需要现世安稳,一份稳定的生活,一个不大的生活圈,几个能谈心的闺蜜,和一个安静平凡的心境。这些好像还构不成我们需要的那个画面,我们还需要岁月和时光的晕染和清欢。经过一些不大不小的挫折,还坚定了一些我们崇尚的美好和信念。

许你的眉眼迷蒙,也就在那一瞬,我们的心从一首老歌里,看见青葱的那些曾经,听着听着心就开始潮湿了。你把一笺心事锁紧,埋藏在那一句老歌的低沉里,背过身,轻轻擦拭。

是啊,现世安稳,我们才可得以宁然,我们的灵魂,才可以在这个浮世里面,得以安宁,我们用文字思考着人生,我们用灵魂感受着美好,我们用眼睛找寻着快乐,我们用耳朵聆听着莺啼虫鸣,人间有味才可是清欢。

举笔时,心已经走出了很久,很远。

清明雨上,我不敢拿出湿漉漉的心情,给你看,我只能用干净的笔墨,写下祝福,写下我心底最真诚的心愿。其实,我不说,你也会懂的。都说明媚的女子,她的气息都属于春天,属于四月的天空,我知道,你的城,梨花的清香已洇染。

岁月的掌心,是春天,春的深处是幽,幽的尽处就是静。这里的安静,浸透了桃花,梨花的馨香,染透了时光的清淡和清欢。

窗外的天空,烟青色的记忆,开始返潮。

我开始用文字打坐在一片平静里,我知道,你喜欢着,我的喜欢。这样多好,一点宁静,一点清寂,还有一点点的落寞和和寡言。安逸里面少了一点享乐,寂苦里面多了一点清欢,这是你给我的,也是我给你的,友情的一点点的暖。

此时,我忽然发现,你若安好,我便晴天,也不是那样的俗不可耐了,竟然还有一点的感动,和感怀。

省略了很多与你的细节,我只记住了,四月天的温婉和潮湿,抬眼看尽落花雨,只留一枝夜下风。

清风四月,如烟要记得,快乐相随。

(烟烟,或许是真的平淡了,或许是厌倦了,我的文字再也激不起心底的浪花,或许我真的是老了,开始变的絮絮叨叨,你的生日你做主,只让快乐相随,只有现世安稳,我们才会有这些文字的存在,才有这个安放心灵的地方,烟烟,生日快乐,什么也不说了,快乐就好。)

最初的文章5:还似花间见,双双对对飞

最初的心动,是在时光的外围。来不及转角,一切似乎顺理成章。爱的华章,清浅入幕,牵手走过,不求在最美的年华,只求遇见,执子之手,与尔偕老。记。

时光的沙漏,一点点渗透,从指缝间悄无声息的滑过。蓦然回首,徒留尾巴还在看着我们笑。等一场花事的邀约,迫不及待的沉醉风中,闻香数千里,只为不再错过。旧年的“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成为遗憾。在又一年花开,但求不再擦肩而过。

在时光里等候花开,在诗词里倾听花落,流连网络消耗时光,只为即使遇到一场盛大的花事。时光的齿轮,一路走下去,走到这个情人的节日。乍暖还寒的初春,冷冷清清,没有花的烂漫,还有白雪皑皑的旖旎。情人们,牵手走过,明亮耀眼,在任何地方都是璀璨的明珠。

不是中国古老的情人节,即使翻阅过本本诗集,也没有丝毫痕迹。花尚未开,更遑论花落,如何冷寂而不乏热闹的情人节,这般暖意融融?情如好花须初开,缱绻融情锦瑟来。这样如春的节日,缘何不在雪舞悠扬时相伴守候?

花一开满就相爱,爱情来不及等待。当花尚在途中,飞雪未归,谱写一曲爱的交响乐,如果遇见,在恰当的时刻,在彼此都悸动时。

每一次遇见,都可以流芳记忆的长河。擦肩而过,或许更刻骨铭心。心动的时刻,更值得珍藏。人生若只如初见,记得韩寿初遇贾午,花间初相见,那一刻便动了心,春意盎然,他们也如春日的姣花照水般在岁月静好时,琴瑟在御。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忆昔花间相见时,原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静寂的时光里,谈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恋,不为倾国倾城,只求现世安稳,静美如初。终身所约,永结为好。

当时光老去,回首曾经,背靠背,相依相偎,说起曾经的相遇,原来时光过去这么久,彼此还似花间见,双双对对飞。情人的节日,恋人的年华,执手遇见,共度百年。以此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最初的文章6:“千里马”和黄牛

文/闫景新

“千里马”最初只是一匹刚出生不久的小马,它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在它的身上看不到犹豫与退缩,有的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闯劲。而和它做邻居的黄牛却正好相反,黄牛每天只知道默默无闻地工作,每当有什么出头露面的事,黄牛总是不愿意参加。

一天,动物世界要召开运动会,“千里马”第一个报了名,它想重在参与,不管结果怎么样,参与就是成功。可是,黄牛却什么项目都没有报。为期两天的运动会,黄牛一直默默地当观众。而“千里马”虽然没有取得可喜的名次,可是还是赢得了大家的掌声,因为它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看到“千里马”每天都爱出风头,黄牛就对它说:“你怎么那么爱张扬呢?你活得累不累啊,你看我每天的生活多平静啊,我简直是太幸福啦!”听了它的话,“千里马”反驳说:“生命匆匆,也就几十年的光景,我不甘心平静地走过,我要让自己的一生轰轰烈烈!”听了它的话,黄牛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啦!

转眼间,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到了。老师让每位学生都准备一个节目,黄牛一直以来喜欢吹笛子,当老师让它表演时,它却说:“老师,这可不行,还是让其他的同学表演吧,我吹得不好!”就这样,黄牛又错失了一个极好的机会。而“千里马”虽然歌声不美,可是它积极踊跃地参加。在艺术节上,它的歌声博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听到这些掌声,“千里马”更加有信心啦,后来,它参加了学校里的很多活动,每次参加,自己的能力都会得到提升。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转眼间,“千里马”和黄牛都毕了业。它们分别被聘到一家外企工作。“千里马”仍然喜欢表现自己,每当有什么工作,它都抢着去做,而黄牛却只是按部就班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一次,公司领导找到黄牛,想让它去国外做一个项目的主管,黄牛一听顿时吓得站了起来。它连声说:“领导,这可不行,这可不行,我没那个能力!”本来是一次很好的历练机会,可是就这样被黄牛错过了。

没办法,领导只好让“千里马”去。虽然,它也没有太大的把握,不过却很愿意尝试。就这样,“千里马”去了国外做那个新项目的主管。虽然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可是“千里马”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因此困难都被它克服了。经过两年多的打拼,它终于把那个项目经营得如火如荼。三年后,“千里马”回到了国内,走在公司里,所有的同事都投去了羡慕的眼光。大家都说:“它真行,太让人羡慕啦!真是年轻有为啊!”黄牛静静地躲在办公室的一角,它的心里很不舒服。

后来,“千里马”做了公司的董事长,而黄牛依然是一位普通的员工。

最初的文章7:五月的天空

已经记不太清楚最初的记忆是几岁的时侯……只知道那时的自己瘦弱而倔强……常常在午后躺在空旷的草地上让阳光紧紧地将我包覆,一躺就是一下午,任微风为我轻舞,任白云为我表演……这是属于我的小小世界…

后来搬到了奶奶家,那里有美丽的小院儿,小院儿里有漂亮的蔷薇,有可爱的红薯花,还有后来一直伴随我成长的木槿,还有很多很多……于是这里便成了我的秘密花园……阳光依然肆无忌惮亲吻着躺在摇椅上的我,而飘落的花瓣则给了我最芬芳的回忆……还有那随风摇摆的简易秋千和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后来渐渐长大,依然贪恋阳光的味道……于是每周日躺在草坪上晒太阳成了我高中生涯的另一个必修课……但这次不再是一个人……我们在阳光的拥抱下聊天,嬉戏,吃零食,单纯而美好……那时未来也似乎离我们还很远很远……

而后来的后来,接连不断的变故似乎在向我诉说生活的无情,从刚开始的伤心欲绝慢慢变成了麻木,或者说漠然……是的,就是漠然。春天依然每年都会来,只是阳光被关在了门外……“如果我离开了,是不是就可以获得真正的解脱。”我开始不断的这样对自己说。一如许多年前,瘦弱的我悄悄告诉天空,“我讨厌黑夜,也讨厌来到这个世界。”

终究还是有泪会落下来,于是每个黑暗的日子我开始想念阳光,想念它如何将我的孤单和哀伤一点一点从身体里蒸发掉,如何陪伴我度过那总是让我惶惶不安的童年……

于是再难过时开始抬头看,看看那熟悉的白云,看看那从未改变的天空,看看那给我最大温暖的阳光,心就开始一点一点勇敢起来,而它似乎也在告诉我,亲爱的伙伴,一切都会好起来……

它们一直都陪在我身边,伴随我成长,从不曾离去……

就好像我用“ 五月” 来纪念它们一样……

蔚蓝的天空,柔软的白云,以及热烈而奔放的阳光……

最初的文章8:VIP系列——秋

文/水 银

对秋的最初认知,是在我12岁的时候。那时我刚上初一,整个班级里只认识一个人。秋是我妈妈同事的女儿,妈妈说秋可能成绩不如我,但却比我懂事得多。

在初一那一年里,我只见过她寥寥数次。一是因为我们在不同的班级;而是因为对于初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之后的我,不喜欢去各种闹。她是个活泼、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当时的我这样总结。

初二分班,我们分在了同一个班,但是我依然未和她有过多的接触。

初三再次分班,有幸,我与她同桌。过了很久,我不得不说,她的确比我懂事太多。或者说,我始终是个孩子,而她,俨然可以说是一个小大人了。我羡慕,也愧疚。我很任性,除了成绩我找不到任何会使我光彩照人的东西。

可是,我们成了好朋友。那个我敬重的人,成了我的好朋友,我很开心。

初三毕业,我们去了不同的高中。秋的高中是封闭式管理,我去看她一次不容易,她也不好跟家里说要在每周仅有的半天假期里来看我。于是我担心,我们的友谊会维持多久。但是通过两周一封的书信,我清楚地知道,我们的关系已日渐亲密。

高考前一天,因为要看考场,我们见面了。秋穿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与众不同的感觉,可是很漂亮。真的,秋不论穿什么,都漂亮得无以复加。只是只说了几分钟的话我们就分开了。失落了一天。

高考后,录取结束后,我们终于找到一个机会一起玩。那一天,玩得很开心。我也知道了,秋考到了鞍山,而我在昆明,天高地远,我们怅然喟叹。

前几天,秋让我看了一篇文章,是她写给我的。明明,是很普通的话语,我却是看得泪水滴落。给秋发去信息:“……《那份情》,永远铭记于心,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一辈子……”

因为秋,我喜欢秋天。

因为秋,我学会宽容。

我们,会将那一幕幕、一幕幕,镌刻心底,任岁月淹埋,即使在角落,也永不会被遗忘、、、、

亲爱的,其实我想你了……

最初的文章9:最初是誓言,后来是职责,再后来是习惯

文/闹闹

茫茫人海中,谁遇见了你,你邂逅了谁;谁错过了你,你注意了谁;谁陪你走了一程,你陪谁过终身?一路上的行走,你会遇上很多人或许是陪你走一站的,或许仅仅一个过客,所以生射中留下了许多逗号,一段阅历一个逗号;一段豪情一个逗号;一段支付一个逗号,无数个逗号的等候,只为结尾那个句号。

爱情无须故意去掌握,越是想抓牢自个的爱情,反而越简单失掉自我,失掉彼此间大概坚持的宽恕和体谅,爱情也会因而成为毫无美感的方式。每个人都期望自个永久具有幸福美满的爱情,那么无妨学着像对待一捧沙那样去对待爱情,好好爱惜,好好捧握,爱情一定圆圆满满。

若是不幸福,若是不高兴,那就甩手吧;若是舍不得,若是放不下,那就苦楚吧。我如今才晓得,不知道一个人,还能够爱他;我如今才知道,不爱一个人,还能够怀念他;有些人不经意呈现,意外的给你惊喜。曾认为他是你生射中的神,能够解救心灵的干渴,其实错了,有些人注定仅仅人生里仓促行走的过客。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象左手和右手,即便不再相爱也会挑选相守,由于抛弃这么多年的韶光需求很大的勇气。或许生射中会呈现你爱的人,但那终归是过客,你仍是会牵着你的左手或许右手一向走下去。"执子之手,与子谐老".最初是誓词,后来是职责,再后来是习气。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象左手和右手,即便不再相爱也会挑选相守,由于抛弃这么多年的韶光需求很大的勇气。或许生射中会呈现你爱的人,但那终归是过客,你仍是会牵着你的左手或许右手一向走下去。"执子之手,与子谐老".最初是誓言,后来是职责,再后来是习惯。

最初的文章10:最初那些美好破碎的时光

文/夏七夕

安东把那张精美的粉红色信纸丢在我桌子上,我拍桌而起,你怎么可以这么卑鄙?竟然偷我给林卡写的信!

安东撇了撇嘴,行了吧,段小莫,我才没那个闲心。

我捏着那张盛满我所有爱意的信纸,那,那你解释一下这个怎么回事。

我是喜欢林卡的,安东知道,只不过林卡不知道,因为他眼里除了杜微若,再也容不下别的女生,可是,我还是很没出息无可救药的喜欢他。

这封情书我本来是背着安东写给林卡的,没想到最后还是落在了他手里。

安东临走前对我说,段小莫,情书下不写名字跟做好事不留名是不一样的。

原来林卡看这封信的时候刚好安东路过,林卡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信,安东一眼就认出了是我的字,于是在林卡准备扔垃圾桶的时候,他拿了过来。

我手指紧紧的捏着那张薄薄的信纸,心里是排山倒海的难受,不是因为林卡没认出我的笔迹,而是因为他竟然要把这封信扔垃圾桶里。

我咬着笔杆发呆时,杜微若从眼前经过,留下一片花儿的芬芳,杜微若修长的颈部就像一只美丽的白天鹅,虽然我也是明眸皓齿,脸面白皙,可是就是没有杜微若那般美丽而纤细的气质。于是只能气的牙痒痒在旁边看着喜欢着杜微若的林卡。

在我以为这次杜微若又要面无表情的和我擦肩而过时,她竟然回过头冲我明媚的笑,我不得不承认杜微若的笑真的很有杀伤力,她说,小莫,你已经很久没去我家了吧?

我迷茫的点了点头,她接着说,那今天放学我等你,去我们家玩吧。

然后如一阵优雅的风飘走,我还沉浸在刚刚的愕然中,杜微若跟我说话了?杜微若已经半年没和我说话了啊。

我和杜微若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淘,任谁都不相信我和杜微若的关系,因为自她从一中转到恩慈高中后,和别的同学都相处挺好,唯独和我,以陌生人的姿态对待。

放学的时候杜微若笑靥如花的走到我座位边牵起我的手,这颇让我受宠若惊,安东恶狠狠的看了我们一眼说,段小莫,你就这么没出息。我瞪他,要你管。

然后和杜微若手牵手昂首挺胸的无比欠揍的撇下安东走掉了,其实安东说的也不是没道理的,记得杜微若转学过来时不理我,我照样天天跟在她身后和她一起回家,有什么好东西买两份给她一份,虽然她每次都扔掉,而且我还坚持不懈的追问是不是因为我做错什么事她才不理我。直到最后杜微若说的那句,段小莫,从小我就讨厌你,别再跟着我。

虽然现在想起来仍心疼,但底头看杜微若的手紧紧的牵着我的,就笑了起来,安东说过,我是一个特能满足的人,别人一对我好,我就乐的晕头转向了。

杜阿姨看到我进她们家,显得特别高兴,忙拿出巧克力来招待我,杜微若朝我使眼色带我到她的房间,然后偷偷的关上房门,拉着我的手兴奋的坐在她床上,从枕头下面拿出一个相册,翻开。

我看到里面有我喜欢的林卡的脸,只是他的手紧紧的牵着杜微若,深深的刺疼了我的眼。杜微若特别兴奋的跟我讲这张是她和林卡去世纪公园拍的,那张是她和林卡在步行街的大头娃娃下拍的,还有许多许多,他们紧紧相握的手,明媚的微笑,那么默契。

艰难的看着杜微若翻完一本相册详细的讲解完,看着她抱着相册陶醉的样子,她说,小莫,你说我和林卡会不会结婚?

会的,你们那么般配。我重重的点了点头,就像入团宣誓般那么庄重。

杜微若大笑的抱着我,小莫,我就知道,你永远都是最支持我的。

可是拥抱是一个既亲密又疏理的姿势,两个人只能感受到彼此的温暖,却看不到对方的脸,这样真好,杜微若看不到我那双微微潮湿要掉出眼泪的眼睛。

跟杜微若告别后背着书包低着头往一街之隔的家走,在家门口,看到安东坐在台阶上等我,他看到我回来很不屑的撇撇嘴,段小莫,杜微若怎么又跟你说话了?

我摇摇头,觉得全身没有了一丝力气,安东说,你也太没骨气了,她对你笑一下,你就掏心掏肺的奔过去。

我很傻对吗?我抬起头问安东。安东看到了我眼里掉落的泪珠,所以他一下子就慌了,他走到我面前笨拙的拿袖子给我擦眼泪,小莫你怎么了?别哭别哭,告诉我是不是杜微若又欺负你了?我去找她。

我拉住欲走的安东,摇头,安东,没有,微若她对我很好,她还给我拿好吃的巧克力,喏,你看。我伸开手掌,里面有被我手心汗水侵湿的软绵绵的巧克力。

安东叹口气,小莫,你真傻。

你可不可以把肩膀借给我?

我靠在安东的肩膀上,有种特安定的感觉,听安东在耳边絮絮叨叨的说着话,然后闭上眼睛。

梦里,我仿佛听到安东在耳边大声的叫我的名字,然后有温暖的手抱起了我,耳边有仓促的风,还有一颗急促而跳动的心,最后是全部的纯白色。

睁开眼时周围是一片凛冽的白,我转头看到在病床边拖着头快要睡着的安东,干净的眉眼,仿佛一个落入尘世间的天使,其实,安东很帅,安东收的情书比林卡的还多。

安东像有了感应似的抬起头,眼睛里有暖暖的雾气,醒了?要不要喝水?

我点头。

看着咕咚咕咚大口喝水的我,安东眼里才有丝丝的心疼,你个臭丫头,想吓死我呀。

我虚荣的冲他微笑。然后门被推开了,妈妈走进来,端着刚煲好的鲜鱼汤,对安东说,小东,赶紧回去休息一下,阿姨煲了鲜鱼汤,你回去喝点。安东点点头,替我拉了拉棉被,乖乖的走了。

妈妈在旁边叹气,你这个孩子,是不是心里有什么事?这次要不是小东在你身边,你要真有个三长两短要我怎么办啊。

妈,你又多心了,我哪会那么不坚强啊,这次只是个意外。

意外也足够让我担心上一个月了,小东这孩子多好,照顾你了一夜。

我低头不再吭声,从小,安东就像一个守护着我的骑士,尽职责的陪在我左右,他知道很多连杜微若都不知道的关于我的一切,比方说我有遗传的一种莫名其妙的病,遇到难过伤心的事,积压的多了就会突然休克。

第二天去学校时再见杜微若,她又回复到对我置之不理的态度,如一只高傲的小孔雀从我面前经过,安东却忽然走到她面前,杜微若,你是不是太狠毒了点?

杜微若盯着安东,很久很久,就在我以为杜微若会不理会安东走开时,她说,我的事你少管,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安东铁青着脸,你的事我才懒得管,但段小莫的事我就要管。你凭什么利用小莫的善良对她呼来喝去。

哼,她是贱坯子……

我听到一声响亮的巴掌声,我看到安东高高仰起的手毫不留情的落在了杜微若白皙的脸上,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那一巴掌好像打在了我的脸上,疼痛而凛冽。

脑袋里只有反复的一句话,杜微若说,她是贱坯子。

我看到杜微若如一只愤怒的小兽瞪着安东,咬牙切齿的说,安东,你不喜欢我,我就不让你喜欢的段小莫得到幸福。

有泪水势如破竹的冲出眼眶,我摇摇欲坠的站在杜微若面前,微若,难道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都是一座空城吗?

是,不但是空城,而且已经倒塌为废墟。段小莫,我什么都比你强,为什么我想要的幸福却都扑向你。从小,我就讨厌你。

我看到杜微若仓皇跑走的姿势如一只受到伤害的小猫,心紧紧的揪在一起,我仰起头狠狠的闭上了眼睛,告诉自己,刚才的一切从未发生。从未发生。

我第一次把林卡约出来鼓足勇气把手里的小小的蓝色叮当猫递到他手里,他接过叮当猫,愕然的看着我,原来,原来,你才是我要找的小女孩。

我对他苍白的微笑,然后转身走掉,林卡,对不起,对不起。

我和杜微若,安东是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小时候的安东就如小王子一样干净,每次过家家他都扮演小王子,而杜微若就是那个漂亮的花枝招展的公主,而我只能做旁边的道具,比方说一棵树啊,一朵玫瑰花啊。

每次看到杜微若和安东在小朋友的包围下站在一起时,我就觉得有阵风从我心的地方吹过去,空洞的让我发慌,偶尔,我能看到安东回头看我的眼,温暖而柔和。

四岁时,安东再也不愿意扮演王子,他当时霸道的站在小朋友中间说,如果要我扮演王子,那就让段小莫做我的公主吧。

我看到微若哭着跑回家,我不但没有领安东的好意,还回头狠狠瞪他一眼说,谁稀罕做你的公主。

莫然就是这时候搬到院子里来的,莫然也长了一张干净的脸,但是他从来不和我们玩,每天都忧郁的趴在窗边看我们玩,记得有次玩捉迷藏,我快快的敲开他的门,要躲进去,莫然抿着嘴指了指旁边的衣橱,于是瘦小的我就钻了进去。

我坐在衣橱里看着外边的莫然,他手里正握着一只蓝色的叮当猫,我好奇的问他,你很喜欢叮当猫吗?

是啊,因为它总是可以从他口袋里掏出许多好玩的东西。

可是外边也很好玩啊,你为什么不和我们去外边玩?

心情不好。

那天莫然给我拿了好多好吃的,以至于我都忘了捉迷藏的事情。如一只小老鼠一样坐在他家衣橱里喀擦喀擦吃了起来,他坐在旁边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他说,你这个贪吃的女孩。

直到吃饱喝足抱着圆滚滚的小肚皮走出莫然家门时才看到安东焦急的眼,他责备我,你去哪儿了,你难道不知道大家都在替你着急吗?

那是记忆里安东第一次训我,我回头看到莫然冲我微笑的眉眼,也就懒得和安东生气了。

莫然给我讲了灰姑娘的故事,于是我就知道,这世界上没有公主的童话故事也是无比美好的。莫然还把他的叮当猫当礼物送给了我。临睡前我还看着呆头呆闹的叮当猫,傻傻的想,明天去让莫然给我讲更多的故事。

可是第二天,我看到的只有空荡荡的房子,莫然走了,如他来般时的突然,我站在空荡荡的房子前,哭了起来。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莫然是我所有童话的开端,因为他给我了信心,让我知道我是那个灰姑娘,最终都会有好报的。

是的,林卡,就是幼时的莫然。半年前,他从外地转到恩慈高中时,我就依稀觉得相似,只不过后来的莫然随母姓林,只不过那时微若随后就从一中转了过来,而且和林卡关系颇为熟络。

安东找到我的时候我正躺在草地上听CD,有眼泪从眼睛里淌出来,安东扔掉我的耳机冲我吼,段小莫你搞什么,你喜欢林卡就去找他啊,他就是小时候的莫然。

我摇头,脑海里有小时候的身影不断的浮现在眼前,微若拉着我看窗后边的莫然,在我耳边悄悄的说,我好喜欢他啊。安东你怎么会懂呢,我是不会和微若抢的。

你这个笨蛋段小莫,杜微若那样恶毒的女人也值得你对她这样好?

是的,我不值得。蓦地,微若的声音传来,我转头,看到站在安东身后的微若。

段小莫,我不明白为什么上天总是偏向与你的,给你所有的幸福,我哪点不比你强,可是却得不到任何人的垂怜,小时候,我喜欢安东,安东喜欢你,后来我喜欢莫然,莫然也喜欢你,你说我多不甘心啊,所以我发誓,我会不计任何手段的抢走一切属于你的幸福。

杜微若,你给我滚。安东愤怒的说。

我坐起身来,平静的看着微若,我知道,从小你便比我优秀,我一直都躲在你的光环下生活,我多羡慕你,只是,微若,你真的让我失望了。你做的一切事我都原谅你,只是,以后,请你不要再打搅我的生活。

林卡找我时我站在安东的身边,笑靥如花的介绍,这是我男朋友安东。

我看到林卡眼睛有一些东西暗淡下去,挺拔的身影那么寂寥,转身,终于在阳光下走开,阳光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长到倾斜在了我的身上,这样的姿势,好像我拥抱着林卡的影子,也就自以为拥抱住了他。

我回头看安东说,谢谢你。

安东苦涩的笑,没什么,谁让我喜欢你呢。小莫,你该回答我那个问题了吧。

是的,我和安东做了一个约定,他充当我男朋友让我有合适的理由拒绝林卡,而我回答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不喜欢他。

我淡淡的说,安东,因为我世界里最初的童话,是莫然,也就是林卡给我的,他让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灰姑娘,还有那么美好的故事。

微若又转回了一中,临走那天我让安东去送她,我想她已经不想看到我了。而我,你看,也变的残忍了,不再像当初那么软弱了。原来人从善良到残忍,只不过是一步的距离。

安东告诉我了一个真相,小时候莫然离开那天其实是要告诉我的,只不过他早上等了好久都没见我起床,***妈又催着他走,刚好却碰到了微若,于是他问微若,你的好朋友叫什么名字?你能不能转告她我要走了。

而那时的微若点了点头说,我的好朋友叫杜微若。

听完这段话我知道林卡当初来恩慈高中为什么和微若那么熟络了,也知道为何我走在他面前他都看不到我。但我不怪他,也不恨微若,她也是可怜的,她一直都那么骄傲,那么倔强。

安东送微若回来一句话都没说,他只对我说,小莫,以后要好好的。我仰起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再也流不出眼泪。

微若走了,林卡也走了。这个校园里,仿佛什么故事都没发生过,仿佛一切都像以前那样纯净而美好。

只是,我知道,这个夏天,我的心丢失了,每天都会有不绵不休的风从我胸膛穿过,空空的。

而我,休克的时间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长。

我不知道,有一天我会不会从这个世界上突然的消失。

但是,我总是习惯说一句话,有生之年,我爱过很多人。

最初的文章11:淳朴的茉莉花儿

文/十笏情

最初对茉莉花的记忆,好像只有那么一首民歌,也仅仅觉得就是一首歌而已。因为那时候还小,谈不上对歌词和旋律有如何的理解,仅仅是个调调而已。再后来在爷爷的那个好像从来不刷的泛着茶锈的紫砂茶壶里,闻到了淡淡的茶香,爷爷告诉我那是茉莉花茶——哦,里面泡的是茉莉花吗?后来印象中家里还养过一两盆茉莉花,但由于北方气候或者不懂种植技术的原因,枯萎了。

后来长大了,知道了那首歌是从上世纪50年代起流传至今的江南民歌,是我国民歌经典中的经典;知道了茉莉花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霸占着中国几乎每一个家庭的茶壶,是花香和茶叶的完美结合;知道了茉莉花香被誉为“香魂”,至今没有任何一种人工合成技术能代替茉莉花香;知道了它只有唯一的一种颜色——白色;知道了它象征纯洁、无瑕、玲珑、迷人、淳厚、质朴!

而现在,我给女儿起名——茉淳!

小家伙儿似乎来的稍微晚了一点儿,同学们的孩子如今大都已在上小学了,大的已经快上高中了,要怪只能怪你爹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给你千挑万选了一个妈。毫无疑问***是优秀的,而如此优秀的一个女人能看上你爹,那大概、可能、也许你爹也是优秀的吧!(我用的是反证明法证明的,这个你长大了就懂了)

但我却不希望你把要成为非常优秀的人或者要成为一个所谓的成功人士当做你的奋斗目标,而是希望你逐渐学会感知这个世界,带着感恩的心,认真走好脚下的路,在你每一个人生阶段做好你该做的事,尽情欣赏沿途的风景,善待路上所遇到的每一个人和事,处理好所遇到的每一个问题,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走完你丰富的人生。最重要的是——在路上,你要努力!

这个世界上优秀、成功的人可谓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你把要成为优秀、成功的人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一旦这个目标实现不了老爸很难想象你是否能够承受得住那个打击。但你要知道的是,这些人身上普遍具备哪些素质,如果你也具备的话优秀和成功那是顺其自然的,所以你在青少年时期就要朝着具备某几种素质的方向而努力,而不是要努力成为那样的人。比如说自信、智慧、坚持,再比如说为人、学识、能力等等。哪怕你最后成为不了那样的人,但是你具备了某几种可贵的品质,你也差不了哪里去,你可以尽情享受这个世界带给你的喜怒哀乐,做好一个普通人!

人生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没有人会在意起跑线上的你,老爸也绝不会把年幼的你生生的扔在比别人都要领先的一个起跑位置,谁跑到终点才是最后的赢家,也不要在意谁是第一、第二,只要到了终点你就是胜利者。你要尽情享受沿途的风景,畅快地呼吸这新鲜的空气,热情主动地结交应该结交的朋友,享受整个奔跑的过程,重要的是你要努力去跑。

在人生的旅途上,你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它可以缓解你的压力,调节你的情绪,释放你的不满,而且还能够结识志同道合的朋友,这种朋友是纯粹的友谊,不掺杂任何利益因素的,是你一生宝贵的东西。但不要把你的爱好跟你的事业或者工作结合起来,那样就变味儿了,你也就体会不到其中的乐趣了。

诚然,这个世界也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比如国家体制、腐败、失业、医疗、环境、教育,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勾心斗角、利欲熏心,再比如抢劫、盗窃、杀人等暴力违法、犯罪等等。亲爱的女儿,我真的希望你能远离这些丑恶的东西,真的希望你生活在一个完全没有这些丑恶的世界上,真的不希望你知道这些存在,但是这只是一个奢望!那么好,你就要清醒的认识到这些丑恶,明白它们为什么存在,从而尽量远离它们。不要被它们吓到,勇敢的面对它们,能改变的就改变,不能改变的就在不违反法律和原则的基础上接受它,这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你也会遇到你爱的和爱你的人,老爸到时候肯定会祝福你!(想到我前世的小情人儿终究有一天会被另一个男人“掳走”,我这心也是碎了)谁会成为那个代替老爸的人,是要你自己选择的,我们会给你一些建议,但最终会尊重你的选择。你要看他的为人是否善良,看他是否懂得爱和被爱,如何对待他自己的父母,是否具备正义感和努力奋斗的精神,具备了这些说明这个人没有问题;再就是看他和你有没有共同的话题,你们的三观是否合拍,对你是否有责任心和足够在乎。这些都具备了,其他都是次要的,老爸祝福你们!

总而言之,从小要不断修炼自己,使自己具备一定的素质和品格,长大了有自己为之努力奋斗的事情可做,加上一个爱你和你爱的人的陪伴,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你的一生就是丰富的一生!你可以尽情享受你的生活!

女儿,要记住,你是个独立的个体,很荣幸你年幼的时候能来到我们家里,但你终究会展翅高飞!家人能为你做的就是努力营造一个充满爱、充满关怀、充满温馨的家的氛围,让你健康、快乐的成长,加之一些基本的做人的常识,比如说礼貌、诚信、正义感、如何结交朋友、懂得感恩、遵纪守法等。未来的路是需要你自己去走的,走什么样的路是靠你自己选择的,家人不会强迫你。今后哪怕你没有家财万贯,只要你衣食无忧;哪怕你没有多大的名气,只要你有良好的口碑;哪怕你没有住多大的豪宅,只要家里有个爱你的和你爱的人;哪怕你不能陪伴父母左右,只要你能常回家看看!

哪怕你什么都没有,你还有我们!

茉莉花儿很普通,洁白、芬芳、淳朴是它的表象;茉莉花香无可替代、孤傲群芳,看不见摸不着的灵魂所在。愿你做这样一朵淳朴的茉莉花儿!努力吧——茉淳!

最初的文章12:最初的坚持

文/疯丫头

有谁还会记得最初的梦想,有谁为之努力过,做出行动?刚到这个网站来,很多人都不认识我,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简单人物。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做梦想,看到别人吃着烧烤,就梦想着成为一个赚大钱的人。过一久,看电视里的警察们都很帅气,又梦想着成为一名警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己的成长,慢慢的,上了初中,我有了一个像要努力,并付出行动的梦想,我想要写小说。

从初一开始,我慢慢的接触到了很多的杂志以及小说,看多了,心中就有了想法,也就开始着手写了。记得第一部小说,很青涩,很简单,名字很土,女主角叫水仙香,这是我小时候扮家家酒常用的名字。或许是受不了朋友们的嘲讽,我生气的把写好的那本小说撕了,但并没有放弃继续写小说。

整个初中,我写了三十多部小说,只要听到别人的故事,我就可以写出一部小说来。那时的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才有那么大的动力,似乎握住了笔,就停不下来。

高中三年,并没有写很多,只是简单的构思而已。并开始接触网络,在网络上开始发小说,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也第一次,有了一大批的读者。那时,很激动,很兴奋。写到现在,从初一开始,写到大二,我坚持了那么多年,似乎,并没有放弃过。

人在成长,也许是高中写得少了,灵感很难找了,有时候对着电脑,几个小时才打出几百来字,但我不想放弃,因为我喜欢写,喜欢编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之中,有我想要的结局,有我想要表达的东西。今年回家,发现初中,高中写的,几十部小说,全没了。翻遍了整个家里面,也没有找到。那个时候,就像是丢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一直大哭,大哭。

原来,我的那些小说,被我妈妈丢掉了,她以为我不要了。知道找不会来之后,我更加难过。老妈也在安慰我,说,有思维,有想法,你还怕写不来吗?虽然是这样,可是,我还是忍不住难过,因为,那是我整个初中,整个高中,所创造出来的,那些就像是我孕育出来的生命一般。

大一,我写了一部,30多万的小说。大二刚开学,新书已经写了几万字。写完这部之后,停笔一年多。我不会把小说当成一种职业,而是一种兴趣。在现实的世界中,只有有工作,有金钱,才可以把心思花在兴趣上。不过,无论将来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我的兴趣,并会让它陪伴我到老。

最初的文章13:我只愿记取你最初的模样

文/卟.可以哭

相遇了,是不是离别就不远了。聚和散,本来就亲如一家。如果说,时间会改变最初的美好,我只愿,定格在初见你的那一秒。如果说,曾经的相遇已成殇,我只愿,记取你最初的模样。

--题记

是夜,独倚轩窗,窗外细雨纷飞,那一层层唯美的雨幕背后,隐匿了雨点儿的几多辛酸。偶有调皮的雨丝儿总喜抚摸我的脸颊,浸湿我的眼眶,迷离我的眉眼。那昏暗的路灯下,恍惚间又出现了那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那身影,忽远忽近,若隐若现。还未结疤的伤口刺骨般的疼,深藏心底的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直至将我淹没……

初见那一日,莺啼燕舞,桃红柳绿,暖风和煦,美不胜收。然我与这美景却格格不入。那刻的狼狈不堪,许是上天的怜悯,当我在泥潭里无奈挣扎时,一双温润的大手将我拉起,那轮廓,清秀俊逸。那眉眼,温婉如玉,干净清澈。那笑容,婉转千回,瞬间融化了我心里凝聚已久的冰山,像一颗朱砂般永刻在我心里,历久弥深,经年不散。

遇见你,是我人生中最美的点缀,因你的陪伴,我不再孤单,愿与你漫观云卷云舒,静看花开花落。遇见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际遇,因你的爱,我不再忧伤,愿与你共赴天涯,缠绵缱绻。遇见你,愿我年华里最美的眷恋,因你的关切,我不再彷徨,愿与你琴瑟和鸣,共谱一曲爱的梵音。

孤影残虹,染了红尘几许?蹉跎岁月,淡去了几多美好?我期待的"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的梦里繁华。你那般决绝的离开我的世界,任我如何挽留都没有一丝动容。如果命运可以让我再选择一次,我宁愿自己是个盲人,那样就看不到你那张无所谓的脸了。

眼婆娑,泪迷离。破碎的心如红叶飘落般散落一地,该怎么去粘合?有谁知?遗失的美如三千繁华落尽般沧桑冷凄,该如何去寻找?凭谁问?清浅流年里,独留我残喘着嗟叹惋惜……

一直以为幸福近在咫尺,然山盟虽在,情已无踪。纵有千千浓情蜜意,锦书已然难托。一直乐此不彼的追着幸福跑,可我怎么忘了,我和幸福之间始终隔着一小段无法跨越的距离。

君可知,为了爱你,我变得不再是自己。纵使低到尘埃亦无畏。曾傻傻的以为只要我对你好,你亦会对我同样好。曾因你的一句话而悲伤好几天,亦曾因你的一个微笑而快乐好几天。可这一切在你眼里却那般无所谓,满腹忧伤与谁诉?

君可知,自别后,每每思君泪如雨,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陷入思念的囚笼无以自拔。不如相思门,又怎知相思苦?相思相念不相见无数次告诫自己不要去想,却还是让思念呈了上风,嚣张的侵蚀。

君可知,一直追寻的好梦,终还是难成。况谁知我此时情?无数个梦里依稀可见俊的身影,那般真实。然梦却无情,即便连那一刻的端详,都如此匆匆。

曾想,如若我是那飞蛾,明知扑向火焰便瞬间灰飞烟灭,但为博君青眼略觑。愿义无反顾,哪怕此生,万劫不复。不奢求你会在瞧见那灯影时想起我的剪影,只愿那一点灯火的薄暖能让你在彷徨的雨夜不觉孤单。

曾想,如若我是那青蚕,明知痛苦后会变蜕成翩跹的蝶儿但为与君绸缪缱绻。愿弃那繁华。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殇,不求"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只愿在你开心时,陪你笑。在你悲伤时,陪你哭。

曾想,如若我是那蝶儿,明知沧海难越。但为与君笑看红尘,愿傻傻等待那漫天飞舞的黄叶能带着那摇曳枝头的相思,滑过我的眉头,越过思念的距离,停留在你的窗口。

总说时间是最好的疗药,可以抚平情感所带来的伤痕,不去想的逃避是否真能忘却昨日的情殇?克又有谁知?情是酒,时间只会让它越来越浓烈,我不想忘掉有关你的记忆,也不愿忘掉,我会把它搁浅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抑或是你用不会知道的地方。

命运是一把无规律的梭子,我们的情意还没有抒写完整,就被命运写成了昨天。或许我们的相遇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当相遇已成殇,我只愿记取你最初的模样。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当故人心已变,当相遇已成殇,我只愿记取你最初的模样。

最初的文章14:朱自清的冬天

文/吴娜

我对朱自清的最初印象,始于儿时的语文课本。他文风朴实、感情真挚,其所诉所写均贴近生活、清新自然,毫无华丽娇娆之态。其返璞归真的语言、词风,恰似“润物细无声”的绵绵春雨,滋润了万千读众的心田。

重拾朱自清的散文,是在我工作了十几载之后。人到中年,心境也渐渐沉稳下来。浮世中,那些贵气的、流光溢彩的东西已不能再打动我,反而是那些低调的、不张扬的人或物,渐渐相拥而来,刻骨铭心。在北风凛冽的冬天,我踏雪出发,信步去赏朱自清的《冬天》美景,竟有一份温情缱绻在心底……

“一间老了的房子,点着昏暗的‘洋灯’。”朱自清的儿时是清贫的,以至成年后“一说起冬天”,他就会想起豆腐,想起儿时“家中那一‘小洋锅’白水豆腐”。在茫茫雪野的冬夜,当呼啸的寒风席卷着整个大地时,老屋里那乌黑的炉子上就会煮上一小锅白水豆腐。父子四人常常围坐在一起,就着氤氲的热气,吃着热腾腾的豆腐。任凭屋外呼啸的北风吹打着窗棂,老屋里却滚动着如春般的暖流。这父与子、兄与弟其乐融融的平常家景,温暖了儿时朱自清的心灵。他丝毫没有感到生活的贫苦与严冬的寒冷,反而在记忆里,勾出了一份甜美的憧憬。“他们这并不是在吃饭,只是在玩”,而且是他们三兄弟都喜欢的,常常“一上桌就会眼巴巴望着那锅,等着那热气,等着热气里,从父亲筷子上掉下来的豆腐。”

又是一年冬夜,已在文坛初露头角的朱自清与友人泛舟西湖。一弯明月、几缕清风、山影朦胧、星火点点。“S君口占两句诗,‘数星灯火认渔村,淡墨轻描远黛痕。’”君子之交、趣味相投,高山流水般的知音彼此间根本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他们“都不大说话,只有均匀的桨声”。安宁静谧的冬夜,悠远流长的友情,在朱自清的心里,仿佛“醒了一场梦”,偶尔回忆起来,“那晚的月光,还像照在身上”,极其温暖。

成家后的朱自清曾携妻带子在台州过了一个冬季。那里是个空寂的山城峡谷,没有城市的喧嚣,“白天简直不大见人,晚上一片漆黑”。他们就住在山脚下,松风鸟影、天地空空、一片寂寥,好似“老在过着冬天”。而朱自清却自感“家中老是在过春天”,透过临街的“大方窗”,他时常会看到,妻儿三人都面带天真微笑地等着他归来。这暖人的笑靥如沐春风,在他的记忆里定格,醒目清晰,终成画卷。

在寒冷的冬季,与朱自清邂逅,内心竟慢慢涌升起一股暖流,一股有关亲情、友情与爱情的人间温暖穿越凡尘,激荡全身,描绘春之图腾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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