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散文

请欣赏情人散文(精选15篇),欢迎分享,更多好文请关注笔构网。

情人散文1:迷人的情人谷

文/鄢永华

乌当区旅游景点情人谷,以前不叫这个名称,叫显字岩。当地人们传说,这里那些石壁,如有绝顶聪明的人来此,石壁上便会显现诗文,让其阅读品味,故名显字岩。因这里峡幽景美,历来能吸引很多游客、情侣到此观赏景色、野炊、游玩、登山、探险,游泳等。

情人谷,是一个休闲纳凉、亲近自然、感受自然、陶冶情操的好去处。其峡谷风光如诗如画,其爱情传说故事感人至深。来到情人谷,你定会惊叹她那奇丽的秀色。

峡谷入口,河之下游,河面平静如镜,两岸依依垂柳、翠绿青山倒影水中清晰可见。如在河面荡一叶小舟,你会倍感“人在画中游”的悠然。一座座风格各异的休闲山庄依山而建、傍水而立,和大自然的青山绿水相映成趣。

沿河向上而行,河水渐渐由安静变得活泼,欢欢快快一路流来,似与水中石头逗乐嘻戏,激起朵朵浪花。峡谷也越来越深,越来越窄,向上仰望,天成一线。两岸山崖越来越陡,越来越高,与天上白云相接。让你充分领略宋朝词人秦观“山抹微云”的极妙意境。但树木藤萝依然茂盛,鸟语清鸣、花香脉脉、林荫清凉,令人心旷神怡。为了便于游客充分欣赏、感受各处景色,在绝壁上,人工开凿了一条“绝壁路”在峭壁间蜿蜒盘行,一道几乎垂直,有200多道石级的“天梯”直达“天宫”。置身其上,向下俯瞰,如临深渊,令人心惊胆寒,但也有一种倍受刺激的快感激荡心间;同时,站到高处,放眼远望,整个峡谷尽收眼底:峡幽谷深、秀水青山,令人恍入仙境,心胸顿然开阔。

整个峡谷,景致多变而神奇,除奇丽的峡谷风光外,密林深处、悬崖之间,有许多溶洞。如“望天厅”、“通天洞”、“神仙洞”、“犀牛洞”等溶洞,其石钟石乳千奇百怪、各尽其态、各显其趣,会使你忍俊不禁,玩味不已。

在诸多景致中,最具传奇色彩的是“金龟托桥”一景。在峡谷两岸最陡峭的河谷中,一座酷似龟的巨石托起一座桥横跨河谷。在水流的激荡中,这只“巨龟”在水浪中摇头晃脑,时起时伏,活灵活现。关于“金龟托桥”,有一个美丽的传说,这也是“情人谷”得名的缘由。

在千年前,情人谷两岸的深山里分别有两个苗族村寨叫地吾岭和米汤井。地吾岭后生阿山,英俊勤劳;米汤井少女阿水,多情美丽。阿山常到情人谷打柴,阿水常到情人谷放羊。他们经常隔河相见,时间一长,便互打招呼,互相问候,于是日久生情。一天,阿水情不自禁,羞红着脸向对岸的阿山唱道:“大河涨水水浪沙,鱼在河中摇尾巴;几时得鱼来下酒?几时得哥来成家?”阿山一听,心中大喜。马上回唱道:“哥隔水来妹隔崖,绕山绕水都要来;哥变燕子飞过河,妹变蜜蜂飞过崖。”他们以歌传情,信誓旦旦。

为了能过河和心上人在一起,阿山砍树搭桥。但河水太猛太急,搭桥的树木一次次被无情的河水冲走。阿山正在焦急万分之时,一只巨龟浮现水浪之中,为阿山托起桥木,帮他过河与水相会。于是每天,阿山和阿水通过龟的帮助,天天都能在一起,彼此热恋,如胶似漆。他们的恋情被水的父母知道了,阿水的父母嫌阿山家里贫穷,坚决反对,并要将阿水嫁给寨主的憨儿子。阿山和阿水痛苦万分。为了永不分离,双双离家躲进情人谷深处某溶洞中,过着没有世俗羁拌,相亲相爱的日子。这故事神奇动人,以致流传至今。

情人谷美丽的爱情传说故事,给这里的山水风光增添了无穷的魅力,令人回味悠远,遐思万千。

情人散文2:小狗和初恋情人

文/湘诗阁

本来想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散文,但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只小狗,紧接着,初恋情人的脸也浮现在我的眼前。

小狗是上大学时遇到一只流浪狗,初恋情人也是上大学时暗恋的一位兄长;小狗早就被我丢进了记忆的灰尘里,初恋情人的模样也被我存进了发黄的故纸堆。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先说说小狗。

那是我上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早晨,天有些冷,我与同宿舍的女孩一道去教室上课。在拐进入教学大楼时,我们在马路对面的一扇黑色的铁栅栏里,看见一只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大概只有一两岁,毛脏兮兮的,有点发黄发黑。它蜷缩在离栅栏不远处的一堆枯黄的草丛里,小小的脸上,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栅栏外来往的路人。

我很怕动物,包括小狗。但在室友的邀请下,我还是跟着走了过去,并立即被它那双黑眼睛给吸引住了。我们蹲在铁栅栏的这边,它趴在铁栅栏的那边。它盯着我们看,我们也盯着它看。我们跟它说话、朝它笑、逗它叫,它都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下课后,我们发现它仍然趴那儿……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它都趴在那儿。即使早晨的露水很重,地上湿漉漉的,它蜷缩的地点、蜷缩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那双眼睛,黑黑的、亮晶晶的,随着你的动作上下转动。

小狗从哪里来,***妈呢?这么冷的天会不会被冻坏?它饿不饿?我们问自己,也问它。但没有答案。

有一天早晨,我们特意从食堂买了一个包子,隔着栅栏丢在它脚下。它吓着了,从趴着地地方“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又趴下去,不看包子一眼,只静静地看着我们,如同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

每天去看看小狗成了我跟室友的习惯,每天讨论小狗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但有一天小狗突然不见了,并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从最初的伤感,到怀念,到慢慢淡忘……

再说说初恋情人。

也是我上大学一年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傍晚,师姐临时通知我,一位已毕业的师兄过来了,跟我们是老乡,建议放学后大家一起聚聚。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充满阳光的男孩。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看你的时候笑意盈盈。

两个月后,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师姐又把我约出来聚会,再次见到他,并相互留了电话。之后,他就开始往我宿舍打电话。我从最初的拘束、紧张,到把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很少谈自己,但我却很喜欢谈自己。每回通话,我在这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在那边一声不吭静静地听。只是在快结束时,他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吩咐我先挂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接他的电话,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开始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出现在我的幻想里。我幻想有一天他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宿舍门口,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是来年一个初夏的晚上,空气中充满了树叶、泥土的清香,我结束晚自习跟室友回宿舍。在过马路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我一抬头,就看到马路对面那双亮晶晶的、会说话的眼睛,不知道怎地,我的心砰砰乱跳,脸突然红了。他没有拿鲜花,只是背着一个黑黑的公文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宿舍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过了马路后,我才发现他旁边还站着师姐和师姐的男朋友,我似乎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赶紧掩饰自己惊喜、羞涩的情绪,镇定地跟他打招呼……从师姐那儿得知,他在梧桐树下站了4个多小时,只为见我一面。

自从那个晚上后,我就从一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思绪、有了心事的女孩,每天孤独地待在宿舍里等他的电话,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写诗歌,傻傻地盯着窗外那颗梧桐树盼望着惊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电话越来越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他留给我的电话号码,鼓足勇气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当听到那边传来的陌生的“喂”时,我吓得把电话机扔了出去——我很害怕,怕他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怕他责怪我打搅他的工作,怕他猜出我的心事。

我开始做有关他的梦。梦里总是在给他打电话,要么找不到电话机,要么打不通电话,要么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急得我满屋转。一个晚上,还做了个在当时看来荒诞无稽的梦。梦中,他好像是安全局的特警人员,为了工作需要乔装打扮混入黑社会。他不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只是前来跟我告别,要我不要找他了,然后他就滑进了一根长长的管道,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才知道那是潜意识在告诉我,不要痴恋他了,他不是我今生相守的人。

当然,那时的他还是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一如既往地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聊自己,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话里说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充满了期待。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的心突然一沉,很镇定地说了声恭喜,然后就挂上了电话。

我解放了,有说不出的轻松,但在接下去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失落、低沉、悲哀、自怜、忧愁如影相随般缠着我,让我不能自拔,直到一年后我生命中真正的他出现……

敲完上述文字,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小狗和初恋情人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浮现在我眼前。因为,他们曾经在我生命长河的同一个时间段出现过,且以同样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吸引了我,并最终消失。

也许在世人看来,怀念小狗跟想念初恋情人的感情不可以相提并论,放在一起回忆更让人可笑。但从客观的角度看,他们都是我曾经情感体验的一部分,只是在当时,我对小狗的感情倾注得少一点,我对初恋情人的感情倾注得多一些。仅此而已。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我不知道小狗是否还活着,我也不知道初恋情人现在身处何方。在我现在的世界里,他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情人散文3:梦中情人

文/精灵鼠--晓蕾(雷小珠

每个小女孩的心中都有一个梦中情人,心目中总有一个英雄一样的人物,可以像父亲一样,永远的守护自已一辈子。

小的时侯,虽然玩的是过家家一样的游戏,无论是当爸爸,还是当妈妈,我们有着小小的幸福,这就是最初对家的感觉。

等我们长大了,到了青春期,我们在生理上已经发育成熟了,可是我们那颗对爱的小小的心,已经在萌芽,我们情窦初开,那种喜欢的感觉,那种莫名的好感,油然而生。不管那个男生,还是那个女生,我们对爱的懵懵懂懂,虽然没有牵过手,但是有的时侯四目相对也是种小小的幸福。

从学校到社会,爱情再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单纯,我们要从物质上,让生活过得更加美好。所以我们要努力赚钱,给他或者她一个家。现在谈恋爱, 都要花点小心思,一点点的浪漫,还是要有的,不过用心谈恋爱,对物质并不是要求并不是太高,在一起的时侯,只要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人和人嘛,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家庭环境,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想法,所以在磨合的时侯,需要长时间的去了解, 人们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

终于有一天,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过日子,没有恋爱中的小浪漫了,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的平凡,就是这样。老公,老婆不只叫得那样好听,那样亲切,老公老婆,没有那么容易。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小故事,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梦中情人。初恋是最难忘的,爱情虽然不是人生的全部,可是我们需要爱情,不光是为了成家立业,也不是为了老了有个伴。

这个世界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和事,有的时侯仿佛是上天注定的,什么时侯聚散离合,谁也不知道,所以一直在说,要珍惜人和事,因为能遇到喜欢的人不容易,因为可能是前世一千个回曚,才能是今世的相遇。

有的时侯梦中情人,只是一个幻影,或者只是过往,这个世界很大,我们的一生会遇到不同的人,可能他们会成为我们的朋友,也会成为我们的姐妹,或者成为我们的伴侣,有的却只是一个过客。

我们有梦,梦中有人,不管什么样的人,我们爱过,痛过,不管未来会什么变化,我们的心不变,那颗单纯美好的心,快乐会伴随我们一生。

期待我们的梦中情人,走进每个人的内心世界,让有人情可以终成眷属,走完漫漫 人生路。

情人散文4:煤油灯

文/高骏森

像情人一样爱她,此爱无价。

——郭红玉

和许多人一样,关于走过生命的旧时光,记忆深处,总残留一些或多或少无论怎么挥,也挥不掉的清晰片段。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鄂西偏远山村的一户农家。用老一辈人的话说,我们这一代出生的娃娃,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躲过了文革十年的动乱,正是农村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的大好时机,不愁吃,不愁穿,不用辛苦下地劳作。

可在我的印象中,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个时代给我带来的幸运与幸福是什么。

四岁那年,父亲和母亲搬了家,由人口密集的村庄搬到了一座无人烟的山上。那儿离村庄很远,缺水缺电,连一条通往乡村像样的路径都没有。四岁的我,在人生的成长路上,大脑里,开始有了些隐隐疼痛的记忆。

夜晚的照明,从最初的电灯变为煤油灯,我这一生怎么也想不明白,父母当初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采取了这样的选择。这不仅仅给我和妹妹的幼年、童年、乃至少年、青春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也给父母他们自己的婚姻带来了极大的不幸。

因为家穷,也因为物质生活的匮乏,为了照明,父亲购买了一个大胶壶,每当煤油用的差不多的时候,就搭车去往县城,到一家卖煤油的店里购买一大壶回来。母亲则在家里将一个圆柱体形状的玻璃瓶清洗干净,放到通风的地方把里面的水汽吹干,找一个比玻璃瓶上身瓶口稍微大一点儿的穿孔铁盖眶进去,把瓶子里面灌满煤油,然后把一条破旧不能再穿的裤子里面的皮筋抽出来,做成一根灯芯。把灯芯从瓶口呈直线直穿到瓶底,再在瓶口用一块铁皮把皮筋套牢,让它直立起来,留有2厘米的长度,最后在皮筋的头上用煤油浇湿,就成了一个完整的煤油灯了。等到天黑看不见周边其他物体的时候,母亲或是父亲擦一根火柴,用火苗点往那根事先做好的灯芯上,皮筋因有了煤油的滋润,便有了火苗,发出了微弱的光亮,直至全家人上床睡觉才将它熄灭。

就这样,我从四岁开始一直到十六岁初中毕业,煤油灯伴陪着我走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年岁。对于妹妹,从她哇哇啼哭落地的那一天开始,也伴随着她走到十六岁。

1989年,我年满六岁,到了上小学的年龄。9月1日开学那一天,母亲把我送进了乡村小学报了一年级。在当时整个小学,只有我一人离学校是最远的,也只有我一人的家庭是没有电灯,点煤油灯照明的。因为文化的差异太大,父亲和母亲的感情极度不和,经常吵架打架,在我上小学之前既没有读过学前班,也没有得到大人的启蒙教育。第一学期结束后,我的名次在班上排最后几位,被班主任通知留级。

母亲拿着成绩单看完我的成绩后,并没有像其他同学的父母那样劈头盖脸对我一顿大骂和猛打。相反地,她立在门口沉思良久后,才把我叫到她的身边,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地说:“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这次考试你的成绩很差,留了级,并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我跟你爸爸有很大的责任,我们对不起你。从今天开始,每天晚上妈妈都会抽出一点儿时间来,帮你辅导功课。相信在妈妈的辅导下,加上你本身就潜藏的天赋,在下个学期,你的成绩一定会从最后跑到最前的。”

母亲的这番话,在当时,我似懂非懂。看着母亲的脸和眼神,我努力地点了点头。从此,每到天黑不能再在外面做事时,吃过晚饭,母亲便在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辅导我的功课。

因为环境简陋,我没有专门的课桌,更不用说有属于自己的书房。每天晚上写作业,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地点,有时趴在灶台上,有时在一张破桌子上或是凳子上,有时候,就直接趴在地上。为了灯光照的明亮一些,我总喜欢将煤油灯放在离书本最近的位置,低着头抓着铅笔,在母亲的辅导讲解下认真作业。母亲讲得很仔细,也通俗易懂,加上我本身就具有的悟性,学习成绩真的就起来了。第二个学期,我的成绩从原先的最后上升到了全班正数前三名。

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写作业,煤油灯的光亮又很微弱,书本上的字字迹看起来总是很模糊,于是,写完作业的时间也就相对要长一些,这样,煤油自然而然也就烧的快一些。父亲是一个没有读过几句书的人,思想很偏激,脾气又暴戾,见煤油用的飞快,便不满起来,开始对母亲同我打骂,说书读与不读没有什么大不了,自己没有读书照样在吃饭。受到了父亲的威胁,母亲也不敢再大胆地在晚上教我太长时间了。到一定的时间,尽管作业还没有写完,我也不敢再继续写下去,怕引来父亲的不满,而发生意想不到的恐惧。只有等到早晨早早起来,从书包里掏出本子继续把昨晚没有写的作业写完。

煤油灯的燃烧会发出一种声音。这声音只有你靠近它并且不要发出任何声响的时候才能听见。燃烧的声音跟秋天夜晚从草丛里面弹琴的蟋蟀极为相似。煤油是液体,皮筋是固体,两者经过化学反应,会生成另一种物体——火苗。于是,这声音的发出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当灯芯燃烧到一定尺寸时,就要用一根铁丝把积压在上面的黑黑尘垢给剥掉,不然的话,火苗就会变得越来越微弱,到最后甚至会熄灭。而且,当灯芯烧到接近瓶口时,就要用钳子夹住灯芯的头轻轻用力拔一小结上来,继续点火照明,直到灯芯拔的不能再和瓶子下面的煤油接轨时,就要另换一根新的灯芯了。煤油也是,当瓶子中的煤油淹没不到灯芯时,就要开始往瓶子中添加煤油了,否则,当灯芯燃烧到一定程度后,就会自动熄灭。一般情况下,父亲和母亲都会在天黑之前,将瓶子里面的煤油检查一遍,看是否需要加油,如果需要,就在趁天黑之前看得见,将它加满。若等到天黑稳了,再发现瓶子里面没有油,或者是油不够,添起来就会麻烦许多。

写作业的时候,因为光线昏暗,也没有课桌,我总喜欢把头低的不能再低,眼睛几乎贴在书本上了。由于煤油灯就挨在书本的前面,不管是我一抬头还是一低头,很自然地,额头前面的头发就要被火苗烧一小撮。当头发和火苗接触被点燃后,就会发出像氧气跟铁发生氧化后产生的四氧化三铁般刺刺的声音。这个时侯,我总会以最快的速度把头闪开,并用小手去摸被火焰烧过的头发,总会捏住一小撮黑色粉末,并且会发出一种焦味。家人个个都说很臭,只有我感觉它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比火烧的香肠还要香。就连煤油,每次当父亲在往煤油瓶里添加煤油时,我总喜欢凑上去用鼻子闻一闻,那种特有的香气,至今我都对它怀有一份特殊的恋情,难以用文字形容出来。

用煤油灯照明,是相当不方便的,光线不明亮暂且不说,只要稍稍外面有一点儿风,火苗就会左右摇摆。在这个时候,就要有人赶紧用手去护着火苗,让风进不来,否则,火苗就熄灭了,就又要浪费一根甚至是几根火柴才能将它重新点燃。

妹妹从出生就没有点过电灯,也不知道电灯的特殊功能性。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去大姨家做客,因为聊天聊的太晚,起身时天已黑的看不见了,大姨便劝父母,今晚就在这里过夜,不要回家了。妹妹同我还有表弟,也就是大姨的儿子在一起玩耍。表弟跟妹妹是同龄,只比妹妹大九天,命运却和妹妹完全不同。表弟生下来就点的是电灯,而且左邻右舍的玩伴也很多,见识也比妹妹广泛许多。当我们正玩的带劲的时候,忽然外面起风了,妹妹正站在电灯最近的地方,看见外面起风,她以在家点煤油灯的惯性动作,赶忙跑过去用她小小的手心去护着灯泡,怕它被风吹灭。一瞬间,就被我看见了,为了维护妹妹的面子,也为了维护我自己的小小尊严,慌忙跑过去拉开妹妹的小手,嘴中告诉妹妹这是电灯,不是煤油灯,再大的风也是吹不灭的。同一时间,也被表弟看见了,因为年龄太小,表弟说的一番话在当时让我相当窘迫与难堪,直到现在,我仍能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与他所说的话语:妹妹真的是山上下来的人,什么都不懂,电灯怎么会被风吹灭呢?山巴佬一个。这句话一出口,妹妹因为年龄还很小,不懂得其中的意思。当然,表弟也纯粹没有其他任何意思,只是信口而出,童言无忌。但是,那时的我,已经有7岁,并上了小学,有了一定思维的辨识。听见表弟的这句话,当时我心里非常难过,更不敢抬头见表弟,非常气愤地拉着妹妹的手回到了座位上,乖乖地坐着,不管表弟再怎么叫唤,我都不准妹妹去跟表弟玩耍。

事隔多年,如今妹妹已是两个女儿的母亲了,很多关于童年的点滴记忆,都如风般消失的没有了任何踪影,唯有这件事,每当看见某一类似的情景,都会牵动我那根扎在心底深处的神经,像惊雷般响起来,随之就是幼年的妹妹傻傻地去用小手护电灯泡的幻影,以及表弟的那番话语,我的心像针扎般将疼痛好久,眼泪扑簌簌直往下掉。

煤油灯伴随着我同妹妹一路成长,也伴随着母亲灯下阅读文章无数,从而也遭受到父亲的毒打与辱骂,产生悲惨的命运。我书读的不多,但有一个爱好写文的习惯,这其中,来自母亲的熏染,与那盏昏黄的煤油灯陪伴,有着至关重要的因素。

初中毕业后,因为种种原因,我被迫辍学,含泪离开心爱的校园,离开养育我十六年的故乡,南下北上打工为生,后又进过一年的学堂,就再也没有点过煤油灯了。因为多年不回家,一开始出门的新鲜,到如今久离故园,仍在异乡漂泊,像秋风中的一片飘飞黄叶无所定居,浪荡在城市的边缘。我的心,就变的越来越寒凉、孤苦起来。尤其是夜晚,无论是独自一人在出租房的阳台仰望城市的灯火璀璨,还是和朋友行走在江边,看那水中闪闪烁烁七色彩灯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忧伤起来,鼻子一酸,眼泪就流了出来。眼前出现的,脑海中闪动的,就是故乡的那盏昏黄煤油灯伴随着我的学习,和妹妹用手去护一只怕被风吹灭的电灯泡幻影,还有表弟那蔑视不堪的言语,像一把杀猪的尖刀直入我的心脏……

情人散文5:情人元宵双节乐

文/浮生未歇

每到元宵,佛山一习俗万人空巷,传承近500年!在广州佛山肇庆一带,“行通济,无闭翳”的谚语口口相传下来。(“闭翳”是粤语方言,意指忧愁、衰气。)行通济,祈福去……

明天就是元宵节,一提到元宵节,很多广州、佛山人自然而然想到行通济,元宵行通济的习俗已延续超4、500年,行通济是佛山人民在元宵节期间举行的祈福民俗活动,兴起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近500年历史。参加行通济活动的市民,都会手持一把生菜和一个风车,前者寓意“生财”,后者寄托“时来运转”、“一帆风顺”。

通济桥,始建于明代,天启六年户部尚书李侍问发起募捐重修,取名“通济桥”取其“必通而后有济也”之意。民国初年,通济桥附近河道淤塞,已极少往来。解放后,佛山马路多次扩建,通济桥下的河涌被改为暗沟,桥面被改为大马路,这一带再也找不到“桥”的痕迹了。

非常喜欢通济桥的牌坊上高高挂着“通济”的木碑额,一副对联特别耐人寻味:通七堡之游行,逸客寻春,任得渡头饮马;济万人之往来,曲桥跨水,艳称村尾垂虹。岁月变迁,昔日通济桥已踪迹难觅,使年年“行通济”徒有其名,实为憾事。

对联概括了原通济桥的风貌特色,但重建后的通济桥远远逊色于原桥,没有了舟舫如织,没有斜阳映桥如虹,最重要的是,这只不过是纪念原桥的一个景点,没有了原桥的那种真挚、亲切的感情。惜星移景易,古桥断迹,然“行通济”之风长盛。

当西方情人节邂逅中国情人节,在浪漫的烟花中、在浓浓的年味间,让爱更灿烂,让爱更圆满!愿您和爱人更加甜蜜;愿您和家人更加幸福!祝必读社的朋友们情人节元宵节幸福快乐!

情人散文6:雨水无情人有情

文/钱志芳

一大早,被一阵紧一阵的雷声吵醒。接着,拳头大小的雨点“哗啦哗啦”砸下来,声如洪钟啊,摇头,暴雨又来临。听着这雨声,嘟哝着:“这老天也真是太任性了!接连下了三天,这第四天还来这么大一场啊!真是不想让人好好过啊!”

吵得彻底睡不着,睡眼惺忪,从床上爬起来。从来没有写过雨,也没有好好去观察,看过不少雨中浪漫故事,自己却很少写过雨中故事。想想,也是不应该的。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是暴雨后的灾难,惨不忍睹。大家不禁发出感慨:“暴雨猛如虎啊!”微信里看到一段小视频,一辆载满货物的卡车开在洪水中,不料直接开到河中间侧翻沉下去了,那一刻惊心动魄吓得我都不敢看下去了……

朋友圈里除了水灾,还是水灾,到处都是汪洋大海;到处都是汽车淹没在水中;堵车、车祸还有绕道,几乎是朋友圈所有的话题。天灾人祸躲不了啊!

窗外,大朵大朵的雨花直接溅下来。二楼楼梯外有个小阳台,上面有不少的菖蒲和野草,因为没人上去清理,下水道堵塞,“哗啦哗啦”的雨水像瀑布直接冲下来,真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味道!平原之上看飞流直下三千尺,还是第一次呢!正好楼下的黑汽车停在瀑布下面,冲洗得干干净净呢!

真是没有想到的。还有一个同学微信群里发了一张图片,一条大黑鱼扭动着身子来到了草地里,还有鲤鱼青鱼等,大家惊呼:“鱼上岸了!赶紧捉鱼去!黑鱼不小呢,有三四斤,做酸菜黑鱼,味道超赞的!”

我知道,雨中捉鱼情趣高,一定特别开心,但是我也知道,一定有人在哭,那些承包河塘的农民,入梅以来,已经三次大暴雨,河塘里的鱼都逃光了,半年来投入的鱼苗,辛辛苦苦喂食,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如今一场接一场的暴雨,让这些农民情何以堪?

暴雨之中,也能见出真情。暴雨中的交警不顾倾盆大雨指挥交通,处理事故;城管队员、环卫工人、消防队员,志愿者……他们在雨中忙碌的身影让人备感温暖。实验小学的男老师把孩子一个个背过水塘,那温暖的脊梁一定让孩子们终生难忘;塘市小学的老师为孩子们撑伞,一把花伞洒下人间大爱;万红小学护学岗的志愿者来到车旁为孩子们遮风挡雨,把滂沱大雨挡在伞外,但是暖流却涌动孩子心怀;每个村委的工作人员冒雨到村民家中、老年过渡房,第一时间指挥行动,灌注沙袋,排水救灾,筑起生命的防线……只要有危险的地方,就有我们的共产党员,这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

是的,雨水无情人有情,这才是人间大爱!

情人散文7:博客小情人

文/小冉zi

今天我家吃年夜饭,一大家人其乐融融,闹闹热热,坐了两大圆桌人,每个人都像沸腾的水饺,脸上都写上了春节的欢乐。和家人在一起,特别的随意,喜欢和她们黏在一起,喜欢和她们贫嘴,喜欢给他们讲国际新闻,商界人物,奢侈品和天马行空的道理。和她们在一起,我经常被笑着洗涮:“走出去,你就不要说是我姐了,我怕毁形象”并摆出一副嗤鼻的姿势。所以说我经常在大家面前自黑,自认为最不要脸的一个人,最放得开的人,最不怕接招的人,最后我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就真的成了老油条了。但是,我知道他们很爱我,一个苹果要给我留一半截。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就不怕脏人,我就是不断做出一副找骂的样,时而自恋,时而自黑,时而点赞,时而拥抱。在她们的眼里,我越来越像一个小孩子,他们这么评价我还满意,我喜欢小孩子的童真和纯真。

本来今天晚上很开心,大姨记得曾经我再三嘱咐的事,如果有优质男,就介绍给我闺蜜。于是她就把这件事给惦记着,而又恰好她遇上一个她认为不错的小伙子,于是就约定明天见面。鉴于此,我当然是高兴地不得不得了,就好像是我找到了男朋友一样高兴得嘴都合不拢。这确实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可是到了晚上九点半后我有点不开森。因为我的手机又出问题了,屏幕又跳不出来,又黑屏了,关键是昨天我才拿去修的,我还问那个人应该修好了吧,那个人还点头告诉我修好了,今天还没用到半天又亮不起屏了,关键是明天我还要联系他们,还要帮着洪看”男朋友“,关键是这很惹我生气。前两天手机坏了,我就想着放两天试试,于是前两天想要找我,就得到我家找我,不过不好意思,没有人找我!这时我就在想,要是有个男朋友多好啊,至少有人因为我没有回消息而担心我,牵挂我,不过这些目前为止只是想想而已。

上了一个大学,我的脾气都被治好了,基本上不发火,但一发火估计全家都不敢说话。即使生气,也只能对手机生气, 生气归生气,还要把答应的事完成了——拖地,因为前两天我才给弟娃讲完拖地不要生气,生气是拿不必要的事情惩罚自己,无论怎样,也是拖,何不拖得洒脱一些?当时弟弟确实也领悟到了,然后就不在抱怨,所以今天即使我生气,也不能外于行,谁叫我把好手机弄掉了,买了个坏手机呢?这一切都是自己曾经的选择。我拖完地,打开电脑,点开酷狗音乐,连酷狗音乐都显示的是”主人,我会拼了命的给你加载“,为什么手机不能争气点呢?妹妹打游戏,都是”great“等放烟花声音。细细想来,我最生气的事应该就是在关键时刻网络断了,电脑卡着,手机拍拖等等,这一切都跟科技有关,都是现代技术,这些东西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便捷,同时也增加了我们的烦恼,试想如果发一份关键文件,却没有了网络,和喜欢的人聊天打电话手机却出了问题,抢购东西因网速不给力而失败,上传东西因网速不给力失败等等,无疑会顿时增加我们的烦恼。现在周边的人很难惹我生气,但一个网络一个手机却很容易激怒我,激怒了我也不能怎么着,我又不能摔东西,打手机,只能写写博客发泄我的怒气。幸好还有博客这个这个东西,它简直是我心情无底洞,我想写啥就写在这里面,无论高兴还是悲伤,无论得意还是失意。博客能够让我的怒气回归理智,我又不能把自己的怒气洒给家人,也不能将怒气埋于心中,所以理智的选择就是相约博客,不吐不快,然后今晚释然的睡个好觉,明儿去找维修的人再看看,然后高高兴兴的去幺叔家吃年夜饭,下午好好地去”相亲“。

所以博客就是我的小情人,欧巴。

情人散文8:把老公当情人,你做到了吗

文/王绍德

昨晚,在KTV,一个平时很健谈朋友问了身边的几个女性朋友:“在你们女性看来,是老公好还是情人好?”想不到三个女性几乎异口同声:“当然是情人好”,几个女性表情平静,傻眼了,想想还真是,更多的人都会认为,情人的好更多的是情爱的浪漫和性爱的疯狂。当然我的这一说法有点不文明,但这应该是找情人的人的一种心理和生理反应吧。

情人虽好,但终究是别人的,为什么不扭转一下思想,把老公当做情人来处理呢?大家都知道,老公才是陪伴你一生的那个人,如果我们的女同胞能把自己的老公当着情人来打理,你们的婚姻一定很美满幸福,可谓“一箭双雕”。老公、情人都是男人,都有一份情和爱,就看我们女同胞如何开发罢了。

平凡的生活,不可能激起永久不退,激情的年纪过后换来的是永久的平静,爱情转化为亲情,性爱转化为情爱,风花雪夜变成了油盐醋茶,曾经浪漫的痕迹视乎已经不存在,这个时候,怎么不把自己的老公当做永远的情人?

其实,老公和情人一样,都是你委屈是给你依靠的人,情人,不外乎就是在你孤独的时候,悄悄停留在你视野里的那个人,他会让你忘记一切世俗的烦恼,淡忘有些留存脑海的忧伤,暂时为你排除心灵杂念的琐碎。在欢快时给你一份浪漫,伤感时给你一份轻松,但,这毕竟是租来的,所有权不是你,充其量就是一个租期较长的一个交换而已。其实这些,自己的老公也一定能做到,为什么不把怎么不把自己的老公当做永远的情人?

站在男人的角度说句良心话:男人的底线更容易被击破,你有个家外的男人,说不定,你老公也会有一个家外的女人——

所以,请把感恩送给老公,他为你为家付出了这么多,理应得到你的肯定和专业,居家的日子里,多带带孩子做做家务,要是真的不回家,也要给老公捎句话,不要让自己的老公独守空房。

男人,有他的底线,不管在外有多累,或许不会像你表露出来,都是报喜不报忧,这是他对你对家的呵护和关爱,因为,他怕你担心,所以,你把放在情人上的心思转移到自己的老公身上那不是很好?

把老公当情人,这不仅仅是爱的技巧,更是爱的一种境界!

情人散文9:温柔的想象

文/徐碧晗

去年的情人节后,网上疯传着这样一张照片:

公交车半开着的窗口旁,橘红色的座位上,一个看上去七八十岁的老大爷,手里拿着一支包装精致的玫瑰。

照片底下的配文是这样的:

“大爷?买玫瑰送老伴呢?”

“嗯!她给我做好吃的呢!”

别的画面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是那老大爷布满皱纹的脸、款式老旧的大衣,与红色玫瑰时尚的包装放在一起,看着那样显眼。

我想起了我的爷爷奶奶。

如今七十的奶奶看着还像五十出头,做事十分勤快肯吃苦,只是脾气有些大,也爱吵架。而爷爷一米八几的个子,当过军人,老实耐劳,平时沉默寡言,凡事也都让着奶奶。

我想知道如果我买了玫瑰让爷爷说是自己送给奶奶的,这对老夫妻会有什么对白——

爷爷笑话我两句,把玫瑰不轻不重地挨着烟灰缸放在茶几上。

奶奶例行退休后的打麻将活动后回家,看见桌子上的玫瑰,扯着一贯的大嗓门:“哎哟,这什么呀?谁买的这玩意?”然后走近拿起来,仔细端详。

爷爷有点不耐烦地侧过头,想着我撒娇一样的哀求,像是完成任务一样说:“他们说,情人节,要送这,送你的。”

我不知道说完这句话的爷爷,会不会有一点点不好意思。

奶奶一听是送自己的,就不再细细端详了:“乱花这钱干吗!这么一个破花得好几块钱吧!以后少瞎花钱!”

我不知道这样回答完的奶奶,会不会回头的时候忍不住还是笑了。

我也不可能知道。

因为,爷爷在几年前已经去世了。以上,也不过是我尽量贴近现实和人物性格的想象。

我还是不甘心,情人节没有,总有母亲节父亲节吧。

后来的母亲节,我买了一支康乃馨,硬生生塞到我已快五十岁的父亲手里,“教导”他送给奶奶。

后来我听见奶奶说:“嗯?给我这?啊?好好,谢谢啊……不过还是胡糟蹋钱,以后别给我买了。”

不论现实还是想象,似乎都没有一个“深情款款”的结局。但我依旧觉得心里涌动着什么温暖的感觉。

我想到爷爷去世前,死活不接受治疗,说医院都是骗钱的,像个小孩子一样和医生斗嘴,和奶奶大吵大闹。

“你不治就算了!你死了我才舒服呢!我管你!”

“我就知道你巴不得我死了,你不是都找我一辈子的事儿了吗!”

谁都拉不住的这场争吵的第二天,奶奶又跑到医院去,给医生一个一个道歉。爷爷拉着我的手,哀伤地说:“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你奶奶。”

这是一种极其委婉又极其温柔的情感,带着中国传统文化里的矜持和羞涩。这种感情的魅力,就像外国人评论中国的旗袍,看似包裹得严严实实,走动几步立刻风情万种,让人心神荡漾。

那朵玫瑰,大抵就是这样荡漾了许多个,哪怕是喧嚣中本来早已习惯大恨大爱的人们,也难以克制的、温柔的想象。

情人散文10:情人花

文/苑远

第一次见到它是去年在花店里,一眼就喜欢上了它。狭长的叶子,油亮翠绿,用手轻轻触摸有种柔柔的质感,滑滑嫩嫩,如婴儿的肌肤,萌动着无尽的生命力。更令人称奇的是在繁茂的叶子间竟然争相开满了白、紫两种颜色的花。每朵花都是单层的,简简单单的由五个圆润的花瓣和中间一个极小的花蕊组成,文文弱弱的。白色白的纯净,紫色紫的优雅,再加上叶子的嫩绿,三种颜色搭配,那种清新素雅的美及其间弥漫着的淡淡的茉莉香气让我着迷。更让我着迷的是它的名字——鸳鸯茉莉,又叫情人花,多浪漫的名字啊!我喜欢!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捧回家,放在阳台上。自此房间里每时每刻都飘荡着似有似无的茶香,如江南水乡牛背上牧童悠扬的短笛,令人陶醉!

我喜欢它,就像喜欢自己的孩子。我给它追极好的叶面肥,每天浇水、翻土,悉心照料。它也像有了灵性般不负我望,愈发长得茂盛。叶子更亮了,花也层出不穷,永远开不败的样子。即使在冬天它也一样蓬蓬勃勃。窗外白雪皑皑,屋内仍是一片春意盎然。闲暇时,我常常坐在地板上细细端详它。让我奇怪的是这两种花总是交错着生长,紫白相间,如一对情人脉脉相依,这也许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更让我不解的是为什么一株植物会开出两种不同颜色的花。后来观察的时间长了才发现,原来起初花开的时候全是紫色的,慢慢的颜色一点点儿变淡,就成了白色的了。由于花是一茬一茬开的,开的时间长短不一,看上去就是紫白并存了。这是怎样一种不为人知的默默交流,不细心观察你是看不到的。好默契好神秘的一对情侣啊!这样一来我就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出来:远古女娲造人的时候,先造了男人,从男人身上抽了一根肋骨又造了女人。现在鸳鸯茉莉花白色是由紫色转变来的,那紫色的花是优雅高贵的王子,白色的花就应是纯洁美丽的公主了。王子和公主相恋,浓情蜜意,日夜相守,这该是安徒生童话里才有的美妙情节吧。

我喜欢它,喜欢它默默的淡淡的香。与它相对,如相对一个倾心的知己。高兴时,它笑得灿烂,仿佛在分享你的快乐;孤独时,它轻轻相依,给你一个温暖的臂膀;伤心时,它脉脉颔首,更是陪你垂泪到天明;彷徨时,它那沁人心脾的清香丝丝缕缕涤荡你心灵的阴霾,给你指明前进的方向。和它相处的时间长了,就有了感情。有时因为它,我常常忽略了常年在外偶尔回家的丈夫。每次在丈夫面前夸赞它,丈夫总有隐隐的醋意,总要嗔怪一句“它是你的情人吧?”

是啊,它就是我的情人。可就在今年夏天,因为我外出学习,不得不把它交由家人照顾。它是喜水的植物,终因家人的疏忽,十多天没给它浇水。在烈烈的日头下,耗尽津液,死了。当我回到家去看它的时候,叶子和花已落了一地,干瘦得只剩秃秃的躯干了。望着它惨惨的样子,我的心都碎了!永别了,我的情人,都是我的错,我将永远失去你了……

我爱情人花,但我发誓再也不养它了。因为太爱了,也是一种伤害。

情人散文11:宛如情人

文/子沫

深度热爱,这个东西于女人还真是好,因为,人无癖不可与之交。

认识一位澳大利亚的朋友,她被周围人称作“咖啡女王”,因为只要一杯咖啡下肚,她就觉得周围的人立刻变得可爱迷人,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一种看情人般的眼光”。我虽没有她那样电光石火般的感受,但她的感受我也能体会一二,对于一个爱咖啡的人来说,在适宜的环境下,一杯咖啡在手,通常思维就活跃起来了,眼神都亮了起来。

有一次去景德镇一处小村落,风景很美,那样的心情很适合用一杯咖啡来烘托氛围,可惜那里没有咖啡,要买得去二十分钟车程外的市镇,当时的心情,真是失落极了。就像我一位喜欢饮点儿小酒的朋友说的,如果聊天,必须有酒,说的话才能妙语连珠,不然打不开话匣子。

关于热爱,我记得很深的一个场景是,一个客居海外的台湾女人,对植物极度热爱,深夜和先生一起守着昙花开放,备着红酒和小吃,像一场party,可是,昙花居然一直未开,第二天凌晨时分,她小寐一会儿的工夫,醒来一看,昙花却开了,她一直引以为憾事。她喜欢画植物,有一次画花园池中的睡莲,因为太专注,一不小心掉进了水池里,像落汤鸡一样爬起来,自己忍不住哈哈大笑。一个深爱植物的人,总是能沉醉在一些常人眼中的遗憾中。

有一位朋友是生姜热爱者,家里经常弥漫着姜香,每天姜不离口:生姜去皮,磨蓉,滚开的水冲下去,待温后饮下,防感冒、暖胃、减脂、嫩肤、养生……她的姜茶变奏曲很多,搁个茶包进去,滴几滴柠檬汁,放点儿蜂蜜,或剥些柚子肉丢进去,百喝不厌。给孩子喝,生姜磨蓉,冲一杯热牛奶下去,又暖又香。姜就宛如她的一个情人。

有一位朋友是深度电影热爱者,奥斯卡之夜对于她来说就是盛宴,她邀请热爱电影的朋友来家共度奥斯卡之夜,准备各类菜肴、糕点,共同度过,对电影的狂热就是一个节日,值得庆祝。

还有一位极度热爱泡澡的女性友人,总结了很多泡澡秘籍。把生活总结为汤包皮(泡澡)。她皮肤超好,从不感冒,只不过每天比别人多花半小时泡澡而已,她的面膜多半是在泡澡时用的。她说:“女人就是要暖,暖了就美了。”失眠、头痛、情绪失控,在她这里就化在澡盆里了,一盆热水泡下去,精气神都有了。泡澡读物、泡澡音乐、泡澡美容品(酒和面膜),泡澡解决了她人生中很多不通顺的问题,身体通畅了,情绪也会通畅,这是她的人生哲学。

万事万物到深处,都有一种出神入化。但拼的还是人品,比如说麻将,有些人打就成了赌博,搞得水深火热,伤气伤神,有些人则是闲情逸致。看到一则徐志摩打牌的趣闻:他打牌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牌去如飞,不假思索,这位才子连打牌的姿态都好看。

没有俗物,只有俗人,的确是这个道理。《色·戒》里女人打牌,打得像一幕舞台剧,十指翻飞,钻戒闪光,眼神手落之处,都有暗语,真是不露声色,那场麻将戏很好看,旧上海风情十足。听过一次黄菡演讲,她讲到她不喜欢什么高大上的运动,比如高尔夫,她喜欢和几位熟悉的朋友打打小牌,既温暖又妥帖。我听到这里,觉得真是家常,对她的好感油然而生。

女人到了一定年龄,若还纠结于感情中,太累,还是爱些宛如情人的物件比较实在,暖心暖胃。

情人散文12:红尘中我终生厮守的情人

文/我本空灵

多少年来,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婉约的女子,在漫漫红尘里,以楚楚动人的影姿,多愁善感的眼眸,默默伴着我风风雨雨的旅程。一路走来,才发觉,她,就是我永世的情人!无论我身处何种境地,她都以灵动的心思,丰韵我的履历,空灵我的心思。

懵懂的童年,戏嬉于蜂飞蝶舞的氛围里,一抹暖暖的夕阳,也会在恰当的时空里,给我娇嫩的脸庞涂上金黄的色彩,让一缕和煦的晚风,吹拂萌动的情绪。透过朦胧的景致,你身披一道彩霞,舒展着轻盈舞步,款款地丰韵我晶莹的童心。

每每望着你温柔的眼眸,宛如盛夏炎热的午后,掬一捧清凉的河水,滋润焦渴的芳菲。而含蓄的小草轻轻摇曳你的美丽,含苞的马莲肆意淡抹你的容颜,还有或红或黄的百合,在蜂蝶流连之间,灿然绽放你的美丽。

我知道,从那时起,你的影子,就已经深深地植入我的肤理,让一缕经久的弥香,营养着我不知归期的流年。年龄小的时候,不晓得什么是爱,只是在心里有一份默默的喜欢。也许,就是这份喜欢,让我的人生旅途,多了一分温暖,少了一些惆怅。

年龄稍大一些,对你的那份痴情便如逝去的日子,一沓一沓地丰厚着我的记忆,让我以一种投入的姿势,拥抱你的温暖。

即使放牧着寂寥的山野,哞哞咩咩的曲调,也会有你伴着青青韵律,在和熙的阳光下弹奏着和弦。你的每一个优美的动作,都会在我捕捉欢乐的当口,灵动一份久违的情绪。而我手中的长鞭,也能在你面前甩出人生的交响。

无论我走到哪里,你都如影相随,不离不弃。欢乐时,你定会给我送上愉悦的心情;痛苦时,你定会给我轻抚受伤的心灵;坎坷时,你定会给我些许坚强的劝慰;顺利时,你定会给我提出忠实的警告。即使遭遇挫折,你也会在我身旁,站成独特的风景,让生命的旗帜,迎风招展成一面绚丽。

没有你的日子,我的生活便增添许多无味的寂寥。只有你能够懂得,那是至纯至美的诗篇,写满我整个蓝天。而你一旦离开,我的世界就有一片一片的阴云,以及缠绵的小雨,黯然我的神态,冰凉我的容颜。

走在人生的路上,往事如烟。只有你的影子,总是在我的怀抱里流连。静静的午夜,柔和的灯光下,轻吻你流溢芳香的脸颊,我的灵感便如涌泉,肆意流淌着一行行思念。

我知道你也深深地爱着我,不然怎么能在地老天荒的情形里,抒写着我沧桑的旅程和寂寞的情感。尽管有时候也纠结,有时候也会因为一点点不良的情绪,而把你狠狠地抛在荒郊野外。可你不在乎,依旧以倔强的性格,向我表达着爱恋。

你的温柔,浸染了多少相思!你的笑靥,迷醉了多少夜晚!你的痴情,感动了多少瞬间!你的妩媚,灿烂了多少容颜!还有你娇小的身躯,让我体验了多少温暖!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可我不喜欢这样的词句,我喜欢的是:两情若是久长时,一定要朝朝暮暮!正是因为执着于这样的理念,我才会在最无助、最寂寥、最落魄的日子里,把你紧紧地搂在怀里,一刻也不愿松手。我怕一时疏忽,让你这个小小的精灵,飞离我的身边!

也许我有些自私,甚至有些卑琐。但不管怎么样,爱本来就是自私的,我总不能轻而易举地把你拱手让给别人。即使有一天我病入膏肓,也会用微弱的手臂,把你拥入胸怀,让你的温暖,再一次捂热我渐渐冰冷的凡身,给后人留下几许哀怜的味道。

美丽的文字,我永世的情人!今生,愿与你厮守那份永恒的执着!因为,我爱你,忠贞不渝!

情人散文13:春,你是我久等的情人

文/大山里的清泉

春天来了,春天终于来了!我们不再翘首以待,朝思暮想。

春天是什么色彩,是白鸽的翅膀,还是晶莹的融雪?春天是什么声音?是清丽的竹笛,还是潺潺的流水?请告诉我春天从哪里来,她怎么会在一夜之间让那么多的枝桠涂上色彩;春风说,这不是花开,这是生命的血液在广袤的大地上奔流;这是生命的体温将这坚冰融化……

初春的早晨,多姿多彩,暖湿的气流在清冷的夜空里转化成一缕缕薄薄的轻纱,又在湛蓝的星空下弥漫开来,在低空中盘旋,在原野里飘洒;一阵暖风吹来,带着新生、发展、繁荣的消息,几乎传达到每一个细胞,几乎漫遍了每一个山寨。

湖那边的山峦已从沉睡中醒来,盈盈地凝着春的盼睐;巍巍群山,岚清雾缭,那历经雪雨风霜的玉兰犹如喜春的女子,恣意舞动她们嫩鲜且缀满粉黛的花瓣,向所有的生灵展示她的纯情、娇艳与妖娆。看,那些迎着春朝晨练的女子,个个纤巧峻秀,妩媚明丽,摇动着阿婀娜多姿的身段在晨风下翩翩起舞,此情此景怎不令人为之嫉妒!

晶莹的露珠,缀满了旷野里的树木花草,在微微晨风中或隐或现,在晨曦下如那深秋的湖水,碧波潋滟,生机盎然;看,那具有象征意义的凤凰树,风临树梢晃摇动,喜鹊喳喳报新春,以其抑扬而清丽嗓音,正向那些还在熟睡中的生灵报送暖春的喜讯,传播萌芽驿动的的声音。

我们怀念春天,我们更期盼春天。无数个寒冷的日夜,我们总是期待你早早地回还,重温我们交融的情感,再次体恤那幸福的瞬间!生命更迭,万物复苏,你的魅力无人可比;是因为有了你的存在,才有今天的遍地新蕾,群芳竞秀;正因为有她的温柔善良,所以我才能不再记起过去的心伤!听,迎春的人们点燃了喜庆的鞭炮,一张张皱眉紧锁的脸庞,终于又喜上眉梢,喜春的人们哼唱着古老的歌谣,在此起彼伏的唢呐声中奔走相告。你,宛如一杯杯淳纯的佳酿,一口口清爽的茶香,令人如痴如醉,总是荡气回肠。

我漫步在春风沉醉的湖岸,眺望那苍翠葱茏的山峦;我看到你曾经身姿,亲切的笑脸,悸动的心啊,怎能不涌来阵阵温暖!哄哄的暖阳生出海面,掠过群山,直射在沉静的湖面,这时的我已情不自禁,在和煦的阳光下,轻轻哼起“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千古绝唱,叫我怎能忘记,忘记你回程前留下的誓言;叫我怎能不再《忆江南》!

春,你是从天际飘来的一个飞吻;你是高空之巅凝视大地的一双眼睛,你滋润着封冻了的沃土渐渐隆起,催生着草木萌动而生;几多生灵奔你而来,几多物种被你唤醒;春,这一方沃土受到您的恩宠,你是我生命中久久等待的情人!

郎朗的晴空,你正在助我运筹帷幄;飘飞的春雨,是你给了这一方沃土无声的滋润;是你,酿就那桃红柳绿的又一织锦;是你,让那荡漾的春水浸润了曾被板结了一冬的良田;春,你是山乡巧妇酿就的米酒,甘甜浸润;春,你是报晓的神鸡,将酣睡中的人们一一唤醒;天空中,有你采撷的片片花瓣,诗册里,夹带着你永远也不会消逝的那一段情愫的灿烂……

情人散文14:闲谈野草或者是情人

文/秦安梦魂

翻修一新的庭院里,砖墙,水泥地,到处都散发着一股子硬朗,笔挺的气息。唯独檐下水泥与泥土接吻的角落里,长着一棵草。孤独。柔弱。清爽。风情万种。没有这苗野草,春天照旧来到庭院。有了这苗草,春天的影子更清晰了。庭院的气派里,又揉和了一抹绿色的情调。我舍不得拔掉它。它没有能力伤害庭院的建构。它偏远得一点都不妨碍我的起居。到是让我无聊的眼睛和心灵多了一个去处。

多年以前,家人都去了城里,老院子荒废了。我有空回来一趟,能做的就是拔掉挤了满满一院子的野草。小的用手。大的用锨。最后,用扫帚把它们带着体温和泥土的尸体,胡乱地扫到太阳能晒到的地方。这样,它们便等不到断茎长出细根,那根摸到泥土,就给太阳掠去身体里的最后一滴血,最后一点复活的希望。这时,我会点上一支烟,疲惫不堪,心满意足地坐在新死的野草的尸体和年久失修的老屋子中间,独自品味着身为人主的生杀大权和传承家族的艰辛,像一只孤魂野鬼。

过去,现在,野草还是野草。它没有因为我要拔掉而不再长出来,也没有因为我要欣赏而要长出来。

于是我似乎明白了一个理儿。我能容忍庭院长久的荒废着,却不愿意生命短促的野草借住一季。这是自私,嫉妒的人性之恶操持着我空虚,悲观的灵魂。我能容忍一棵杂草,且对它情有独钟。这是善良,包容的人性之善主持着我盈实,欢愉的灵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事物自身本无是非对错。某种事物的不幸,其实是某个人的不幸。如果有大量的人掺和进来了,那就是世界的不幸。黑格尔说,存在就是合理。尽管与中学课本上讲的有出入,我还是疑惑的认同了下来。

当下,尽管有许多合理的东西还没有存在下来。但有许多人默肯了许多存在着的事物的合理性。世界没有了怒目而视,刀光剑影的血腥气。世界在心平气和中多了一些商榷的机会和平台;多了一些宽容和默肯。这是人类社会的大进步。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空前的解放。给人类的生存、繁衍、兴旺,创设了良好的空间和情趣。比如说情人这个不再新鲜的话题来讲,已没有那个中国人愿意扛着沉重的传统伦理道德的大旗,气喘吁吁地,义正词严地,在众矢之地为其惊诧莫名。也不见那个中国人以前卫时尚的姿态,满腔热情地,于众目睽睽之下为其演说鼓动。

情人。就是情人。就是屋檐下的那根草。在某一个春天,它长了出来,或是没长出来。在某一个时间,它给你看见了,或者没有见到。

而且是野草。并且一定得像个野草一样的过活。不占庭院的空间。不伤庭院的氛围。不碍主人的起居。不要主人的水肥。这野草不仅无需求,而且身形娇小,容颜青翠,生机盎然,气度不俗,野生生的娇媚。如此,宽容的庭院可惜它。多情的主人爱怜它。如此便生长得合情合理。这样,有谁还愿意毁掉这个生命,有谁还愿意否定它的存在呢?

其实,情人,中国自古有之。只是隐身于花前月下,闪烁于诗词歌赋之中。没有正名,而没能入住大雅之堂。天长日久,中国情人便披着一件神异的外衣,异化成了眼泪。唉叹。忧伤。企盼。迷茫。灰色人生等等的代名词。西方人,生性乐观,为人大方,做事务实。不仅给情人正了名,而且还立了节日来提醒人们的注意。在西方,情人始终光彩夺目的展开在社会的前台。这就极大地开发了情人因素对人类非智力因素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类长久地生长在一个激情燃烧的良好氛围里,收获着应该的及预料之外的成果。

欢乐。忧伤。是人类共同的心理。迎接欢乐,拒绝忧伤是人类共同的特质。当情人,情人节一身玫瑰香气,漂洋过海,款款地从中国日益宽畅的道路上,不辨东西地走进城市,村镇时,中国人用自己本来宽厚的怀抱,本来富有情趣的心灵接纳了它。就如同接纳了屋檐下的那棵草一样的坦然。至于是哪天起,中国人开始爱上了这洋人的节日,我不知。但一开始是有意无意的拿自己到洋节里涮一回,尝尝自己的欢喜,品品自己的悲伤。是喜是忧,过了也就过了。可在当下,这已不再是苗头了。中国政府及时明文规定,将传统节日纳入一年中有限的几个休息日,也许就是怕中国人过度洋化吧。

中华民族有八千年的文明史。但人文主义素养的萌动与滋长,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情。既已起航,想必能走得很远的。

情人散文15:小情人

文/陈惜拾

本文的小情人,其实是一只小野猫。灰白条纹,其貌不扬,不过脸较其他猫更瘦削一点,失了浑圆,就显得没那么可爱。

把它从建设路捡回家的时候,家里人纷纷围观而又失望散开,甚至直言其丑,不愿“侍候”它。养猫的责任只好由我一人挑起。只因小县城的日子实在平淡而乏味,小猫的出现就像一潭死水中突然落入了一片花瓣,生活变得可欣赏起来。

因为是在建设路捡得,从此就称呼它为建设路。

养猫的前期固然有些吃苦,比如把屎尿屙在窝里,在猫砂盆里睡觉。折腾了几天,终于都教会了,剩下的自然都是作为猫的憨态可爱之处。

猫总是粘人。建设路稍大一点后,我把它的窝从房间移至楼顶。但它自是每晚守在门前,所做就是神游,呆憨样可爱又可怜;累了就地蜷成一团睡觉,好一开门就能溜进来找我。上下班的时候,建设路也总能从家里任何一个角落里冒出来,边叫唤边追上我;或从楼梯栏杆的镂空里钻出小脑袋来,冲我用力地叫唤几声,以示不舍之情。傍晚它跳上书桌要同我玩耍,我想看书,不愿理会它,感觉它坐立在旁许久未有动静,抬起头看才发现它已打着瞌睡了。假期与它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它也会看看移动的屏幕里的人像,但更多的是抱着我的手臂自娱自乐。初期养猫只是为了解生活之乏,但每日如此陪伴,只觉得自己养的猫是世界上最通人性、最可爱的猫了,我对它有了疼爱和不舍之情,并坚信它对我也有着对其他人类没有的信赖与依靠之感。我看过《小王子》一书,书中小王子养过玫瑰,驯服过一只小狐狸,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了。因着这样的感情,建设路也是世间上独一无二的猫。

但猫终究不会因我的驯服而失去它自己的野性。建设路长的很快,它已经不能自如地从楼梯栏杆下钻出脑袋来瞅我了。脚步也不比从前热切。它总是出门,尤其在夜间。但还要求回家过夜。在家里人锁上门躺下睡后,它才玩耍够回家,在楼下叫唤许久,叫声可怜而凄切,我不得不从被窝里钻出来替它开门。反复几次,我有些生气,抱起它“耳提面命”,高声训斥。它很聪明,明白我生气了。以后发现家里人要关门了就马上溜进来,但不过几天又会忘了回家。

妈妈忍不住告诉我,小猫应该到了发情期了,想出去找同伴生小孩了。它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的时间也的确越来越少,也不像从前那么爱和我玩。但我不愿接受,幻想着生小孩也没必要离开家的,也幻想着建设路会舍不得离开我。过完年后,家里人极力要求我去外市参加培训,我再三交待记得给建设路投食,之后就去了外地。一星期后回家,家里人才交代猫早已走了,在我离开家的第三天。

家里人说,小猫应该早就想走了。它被我养了半年,刚来的时候也不小,这些天在屋外叫春了很久,这样年纪的猫早要出去做繁衍后代的事情的。我刚走的时候,它也会进我的房间找我,找不见就在客厅、厨房里转,如此两天,家里人没法告诉它,我再过五天就会回来,第三天它就斩钉截铁地走了,再没见踪影。

我唯一独自养大的猫。我常想养动物感情久了就像父母对孩子,是一种甜蜜的负担。对小动物倾注了时间精力之后,自然也期望从小动物处获得想要的亲密与信赖。但动物的天性就如同孩子的成年,最终要向自由走去。建设路选择在我不在家的时候离开,是不是也对我有不舍呢?如果一只猫的心中确是如此想法,我的心也会有莫大的慰藉了。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