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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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散文1:犹记当年好声音

文/郭桂杰

月光穿越了一棵又一棵树的枝蔓,顺着摇曳、婆娑的叶子滑落下来,柔柔的、爽爽的、亮亮的。月亮没有白天太阳的光芒那般坚硬,企图把人的脊背刺穿。几个人在斑驳的树影下,听老辛讲评书,我们几个刚刚十岁出头的孩子与他面对面席地而坐。

几个年长的坐着听累了,身子重重地躺在麦秸编织的铺席上,刚倒下就有了断断续续的鼾声。老辛讲得陶醉,我们听得入迷。鼾声搅扰得烦了,这个叫一声“爹,家里睡去”,那个喊一句“爷爷醒醒,呼噜烦死了!”于是,几个人站起来,抱着铺席卷儿回家睡觉了,临走都会催促说:“时候不早了,再拉一会儿都睡去,明天还下地干活哩。”我们和老辛都会说“知道了,知道了”。老辛继续讲,我们继续听。不知道什么时候,老辛用手推推我的胳膊,我迷迷糊糊地听到他在问:“还听着么?咋睡啦?”我们几个孩子实在抵抗不了阵阵袭来的困意,眼睛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了。老辛只好悻悻地说:“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在冀南民间,外甥在外祖母家里,无论年龄大小,姓前加“老”字称之,这个“老”字并不等同于尊称,仅是民风习俗。老辛是外村人,兄弟姊妹多,被寄养在他的外祖母家。老辛大我近二十岁,但论辈分我却长他一辈儿。辈分就是辈分,农村尤为讲究。我们几个十几岁的孩子在老辛面前都是不卑不亢的,在大街上都敢冲着老辛吆喝:“老辛,过来给叔叔们拉一段儿。”

老辛讲的评书是《岳飞传》、《杨家将》,他都是从收音机里听来的。那时收音机是一件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小村半截街也是屈指可数的。现在回想起来,老辛的收音机应该是小村子里的老古董了,那时候人们都称之为“戏匣子”。是老辛给我讲的评书,勾起了我想听收音机的强烈欲望。一天听说胡同口二大爷家买了收音机,我兴高采烈地跑去,果然听到了正在热播的《杨家将》。在漫长的少年时光里,贫困、饥饿、劳累侵占了原本应该无忧无虑、快乐玩耍的纯真世界,听评书几乎成为熬过每一个日子的唯一快乐。

再好的故事都有结束。当刘兰芳讲完《杨家将》最后一节评书,二大爷说:“评书讲完了,你明天也不用再来喽!换节目啦!”我清楚地记得评书最后一节是穆桂英大破天门阵,两三个月间我风雨无阻,每日必到,就是为了听半小时刘兰芳的评书,今天居然讲完了。我明天最快乐的期待戛然而止了,心情一下子跌入最低谷,一种生活节奏被瞬间打乱的惶恐感、迷茫感、失落感交织袭来。

没有评书听的日子,我的心俨然被掏空了,我又去找老辛。老辛告诉我收音机里正在重播刘兰芳讲的《岳飞传》呢,现在讲到岳飞在八盘山上大战金兀术,说着说着老辛就给我讲起《岳飞传》来。听过刘兰芳的评书,才发现老辛模仿刘兰芳的逼真程度已有了异曲同工之妙。老辛讲评书的本事在小村子里不胫而走,喜欢听他讲评书的人越来越多。

老辛同时收听着好几部评书,他如数家珍地告诉我,有袁阔成讲的《三国演义》、《封神榜》、《西楚霸王》,田连元讲的《水浒传》、《隋唐演义》、《刘秀传》,单田芳讲的《明英烈》、《三侠五义》、《白眉大侠》……于是,我多次央求娘买一台收音机,娘狠狠心给我买了一台,让我欣喜若狂了好长一阵子。在我年少的心灵里烙印下不少“文能提笔安天下,武可上马定乾坤”的英雄形象,让我及早地对文艺化了的中国古代历史情有独钟。

我上了高中成了寄宿生,只能一两周回家一趟。每次回家老辛都会把我没有听的评书补讲给我听。到了学习吃紧连续一两个月不回家时,老辛几次串门到我家里问我娘:“二叔回来了吗?”“都一个半月了,咋还不回来?”“回来了,让二叔找我,我还得给他补讲这个把月的评书呢。”

老辛犹如一个孤独的拓荒者,不经意间在我原始荒漠的幼小心灵里撒下一粒种子,把我懵懂的少年人生引领到了一片生机盎然、风景旖旎的绿洲里。在他的口传心授中,蕴含着多少文化气息、创作因子、侠骨柔情,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了我的生命元素里,让我终生受益。在以后的岁月中,我用新的方式和途径去感受和理解着评书里的精彩。老辛当年的好声音从未在我的耳畔消失,没有被这个世界的喧嚣嘈杂之声湮没。

当年的散文2:田园生活

文/吕西群

当年,尽管我通过上学,成了一个吃商品粮的城里人。如今,尽管工作生活在城市已经三十多年,但我心里总有一个梦,一个让我魂牵梦绕的梦,那就是怀念我的故乡——吕家堡村。

这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关中农村。记忆中村子中央有一个涝池,夏天便是小孩子们玩耍的好地方。涝池的西北角有一棵七八个人才能搂住的皂角树。巨大的树冠几乎遮满了这片涝池。夏秋之际,蛙鸣一片,像是接力在合唱,声音悦耳而响亮,给夏日的夜晚增加了不尽的乐趣。

故乡的土壤非常肥厚。记得在村子的东边,一沟沟大葱郁郁青青,每当收获时候,一车一车送到西安的蔬菜副食公司,让城里的人吃上新鲜的蔬菜;五月的时候,金黄灿灿、沉甸甸的谷子弯下了腰,害羞得不敢看人。地里插着假人的袖子迎风摆动,风景煞是好看。西边的田里,小麦地里的喷灌机像一位位首长,很潇洒地挥舞着雨雾,麦子在人工的雨露中愉快地生长着。

小时候最难忘的是夏天吃西瓜。那是真正又沙、又甜的大西瓜,让我终生不忘。硕大的西瓜子一个也不能丢,洗净、晒干又能吃上一回。六月的时候,大人们把间出的包谷苗带回来,铺在门前,我就躺在绿油油带紫色的苗子上,很是舒服;有时,在院子吃饭的小桌子上,躺着看着很高很高、很蓝很蓝的天上,白云在慢慢地移动,仿佛我也跟着漂浮的白云在游动。那时候的乡村,一切都是那样的纯净与安闲。

那时候,农村经济虽不富裕,但人心安定,民风朴素,家家户户根本看不到防盗门。人们上工或是出门,用老式锁子把门一锁,钥匙往木门里边一放,就走了,很少有人带什么钥匙。放羊的早上把羊拉出放到村边的草地上,把羊橛砸到土中,让羊自个吃草,后晌黑再去把羊拉回来,天天如此,一只也丢不了。有一回,一家的女人让男的去拉羊,男人出去把羊橛一拔,牵着羊唱着秦腔就回来了。女人问:羊呢?男人一回头,不知啥时候羊自个跑回去吃草去了。

那时候的乡村,好像是真正的田园生活。如今,这一切,成了我记忆中的梦。

当年的散文3:夜阑书香

文/徐学平

当年少的轻狂如书页般张张翻过,步入不惑之年的我,一如夏日夕阳下湛蓝又波澜不惊的湖水,稳健的脚步也早已懒于游走于繁华的街头。

一天繁忙后的夜读是我最惬意而安宁的时光,读书总能让我内心深处保留着一抹清凉,像春燕衔泥筑巢般筑建着一个风平浪静的港湾,在波谲云诡和跌宕起伏的人生际遇中,为疲惫的心灵提供了一处停泊和栖息之地。当一张张书页在我的指尖跳跃,我的心也随之律动。享受着与世隔绝般宁静休闲的阅读时光,仿佛也隔绝了车水马龙的喧嚣和霓虹闪烁的繁华。

窗外,夏日的风将梧桐的落花翻卷成曼妙的舞姿。夏日的夜空是美好的,尤其是晴朗的夏夜,可以清楚地分辨出天际的星斗,也能依稀忆起曾经的流年。感受着窗外的清风和室内的清凉,这的确是一件惬意的事,何况无人相扰,可以肆无忌惮地高声诵读,又能随心所欲地于书中人一同欢乐忧伤,这寂寞也因此变得格外的美丽和亲切了。

泡一壶茶,放一段音乐,茶香袅袅,优美的旋律弥漫在书房的每一个角落。音乐如流水一般淌过思想的湖,又似一双温存的手拂过心情的弦,不事张扬,也不曾哀婉,只把那缭乱了一天的思绪慢慢整理,将我带入一片宁静祥和的幽谷。如果说音乐是一条涓涓的溪流,那么文字就该是一汪潺潺的清泉了吧?一样的清澈洁净,一样的静默无言,却总能让人体味到一种灵性的汹涌,一种思想的澎湃。

灯下一页页书卷散发出缕缕墨香,随着《安娜卡列宁娜》、《基督山伯爵》、《红楼梦》、《平凡的世界》等一一翻过,心随境移,情由心生,烦忧的日子短暂了,枯燥的生活润泽了。读一本好书,仿佛与一位沧桑的智者侃侃论道,品味那因沧桑磨砺而厚积薄发的智慧,又像和一位冰雪伶俐的女子倾心畅谈,体味那份思想澄澈的共鸣。思维在文字丛林跳跃、缠绕,合上书本之时必已深夜,双眼酸涩,内心却还有着几分不甘。

读书,让我眼界开阔,让我心灵柔软,让我在物欲横流的现实中保持一种方向、一份热度,免于迷失,避免轻狂。文字,以她那独特的内涵,绽开了一朵朵清丽的花,描绘出一幅幅淡雅的画,又恰似开封了一坛经年的老酒,醉倒了一棵棵摇曳在风中的竹。不需要壮美的豪言,也不必刺骨的凄婉,淡淡的如一杯夏夜的香茗,让夜风里孤灯下多少年轻的梦多情的心沧桑的眼掩卷而思,凭栏唏嘘。

夜色深沉时,灯火阑珊处,一盏灯、一杯茶、一首老歌、一卷优美的文字,把长夜的孤寂和经年的怀想,装点得充实而完美,清丽如诗行。

当年的散文4:犹记当年割麦时

文/黄池春田

初夏,广袤的田野逐渐被麦子的金黄色染透。联合收割机追逐着麦子成熟的脚步,“轰轰隆隆”地收获着农人们的喜悦。若是在十多年前,麦收可没有这么简单。那时候割麦子,都是“纯手工”。

收割麦子前,每天傍晚,父亲都会查看成熟情况,直到那些麦粒放到嘴里,咬出“嘎嘣”的声音,它们才可以收割。割麦子俗称“抢收”,因为割得早了,麦子熟不透,不仅产量减少,而且容易发霉变质;割得晚了,麦穗就会掉到地里,也会减产。另外,那些玉米、大豆等秋作物还等着播种,误了农时,一年的收成就会大打折扣。如果老天再不争气,来一场连阴雨,很可能将初夏的这场喜悦浇得又疼又凉。这个“抢”字,多少也代表了一种紧迫感。

决定开镰的日子,天还没亮,母亲就会起床,蒸馍,开水,煮咸鸡蛋,切咸菜,一天的伙食都会准备好,然后带到田间地头。父亲则就着一块油石,将镰刀打磨得锃亮。当这些工作安排停当后,他们才唤我起床。我则慵懒得睁不开眼睛,没有三、五遍的呼唤,是醒不来的。记得有一句古诗,“良人犹恐催耕早,自扯蓬窗看晓星”,大抵如此。

清晨很凉爽,露水还挂在干枯的麦叶上,麦芒也不怎么刺人,割麦子似乎还挺惬意。可是太阳一升起来,这种凉爽就倏地不见了,空气变得越来越炙热难耐。清晨穿上的厚厚的军用长袖上衣,我是舍不得脱掉的,因为麦芒经太阳一烤,不仅开始刺人,而且上面的小刺还不停地在胳膊上剌出一道道细细的口子,汗水一浸,又疼又痒。如果脱下长袖上衣时间长了,暴露在外面的胳膊还会被太阳晒得褪下皮来。“两害相较取其轻”,我更愿意忍受热的煎熬。

割麦子最难的一项活儿是“打约(要)子”。割下一把麦子,分成两缕,将麦穗那头对着打一个活结儿,拉直后放在地上。接着,再把其它割下的麦子规矩地放到“约子”上,直到“约子”正好能够再打结儿捆住麦子为止。“打约子”需要技巧,用的麦秆儿多了,不好打结儿;用的麦秆儿少了,就会不结实。因为麦子收割后,还要运到打麦场碾压。打麦场都是好几户人家共用,打成捆儿的麦子不仅便于运输,也便于在打麦场堆放。

割麦子之所以累人,是因为在酷热的太阳下,你必须一刻不停地赶农时。“收、种、管”都是挨得紧紧的,“三夏”的叫法就是这么来的。我很喜欢阴天,只有在这时候,割麦子才会舒服一些。但是父母并不完全喜欢这种天气,他们害怕忽然下起雨来。如果真的下雨,他们就会无可奈何地叹上口气,“要是能晚几天下,真是一场好雨啊!”因为干涸的土地,很需要一场透雨来保证“夏种”的成功。

当太阳绕到头顶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到树荫下歇息吃饭了。脱下被汗水湿透的上衣,伸一下酸疼的腰背,拿起母亲早晨新蒸的白馍,夹上些许咸菜,味道自是美不胜收。吃饱了,再喝上两碗凉白开,这顿饭也就结束了。也许,就是从这时候,我爱用馒头夹菜的“坏习惯”就这么养成了。现在,有人说这不好吃、那不好吃,如果他们愿意去体验一下割麦子,尝一尝真正的野炊,就不会再抱怨饭菜的无味了。

“快看,我衣服上的地图……”吃完饭,我拿起干透的上衣,自豪地向家人炫耀汗水留下的白色痕迹。其实,每个人的上衣,都是这样:湿了再干,干了又湿……

当年的散文5:当年那抹明月

文/尘出.

此去经年,没有体会过庭院深深深几许的人们奉为经典的锵然,只是在夜阑下,独自处将曲折娇羞的心投入这样的一抹明月。

影影绰绰,飘飘忽忽,在还要路灯映衬的月光下,在深夜青黛色的山峰掩帘下。月亮露出来不可明状的形状!为什么会这样形容?但我知道这是不准确的——月也有自己的匆匆变幻。但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的是当年那抹明月。

你看,这云有时候真的是好东西,有时候则不然。我很是享受:那一丝丝黑云有时候围在月亮身边,只给人们映衬出月亮的天生含情眼;也是一缕缕黑云缓去,一览无余地展示月亮该有的魄力。可当我真正注视了这样的变幻时,我发现曾经的漫不经心多么可笑,这样的黑云也许在天地,宇宙间不算什么,但这样的变幻我们每个人不都有过吗?曾经很喜欢羞涩与靓丽等奇奇怪怪或莫名其妙的自己,就像黑云遥这样的那抹明月……

万籁俱寂。万念俱灰。

又是周而复始的黑夜,不知描摹了多少次这样的景观。这时月又总是出来了,那么悄然——让人有些惊愕:自己从来没有注意过,可需要它时又及时出现!我爱的那抹明月既无疏影,也无绰约,但只有纯净无暇的静穆。在外人眼中,冷月与黑得寂静的画面太颓唐了——那画只有堆砌与拼接。是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落笔才对,但眼睛一闭,指尖拂过冰凉的石凳,在脑海中感受这样冷溶溶的月色,淡得空虚的月光。这样的黑夜竟然映衬不住它骇人的白!我想象着它是否就是我的一抹投影?我尽量地想象那月是否就是粉白的粉颈?

我经常在落寞下感受月亮,静谧聆听月的私语:那个属于简单,单调的黄白色,仿佛只要一滴就可以展示地淋漓尽致的月!但是他在我眼里,它的光芒像一尺一尺薄薄唯一通往琼瑶仙境的桥?我的魂魄不去,究竟是这样一抹的月色滤清了我心的浑浊吗?可它只是漂泊的朦胧啊!那是,我把它藏匿在心底里,小心翼翼地用它临望远方。

是青山里的水东流,遮不住的熙熙欢乐,反反复复,就这样的自以为不会厌倦的奔流着。月华如水……

天真的人总会让自己喜爱的东西付给“终止”的宿命,曾经纯净的月色啊,为我准备的月亮啊。什么时候玷污了——悄然的玷污!是我让太多的悲凉与哀婉一齐向它涌来。我终于明白,纯净不是不朽的,它只是一时的展望未来……月满则亏,它承载不住那么多心虚与胆怯,当你又开始在月夜的一隅下寄托时,可你发现你疲倦了。是啊很高很浅的月亮总是翘在黑夜里,但它不可能是你永久的精神超然。

人总是怅惘彩云易散,琉璃易碎,我们也不可能定格住它们稍纵即逝的永恒。并且人们总是想把美好与纯净留在心底,但岁月不允许。它只让你在褶皱的人生里想起温暖,这样的温暖总有黑黝黝的剪影的外表,等待你去剥开。而当你剥开后,你一定会有一种不言而喻的濡湿!所以那些美好只有自己去挖掘——一时的做不了一世!

当年的明月啊!当年的纯净明月……

最是当年的那抹明月——心的留白!最是当年明月给我的隐落真谛!

当年的散文6:惊艳

文/空灵

当年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曹丕带人马闯入袁绍府邸,如牡丹初放,又犹如鲜艳明星一样的甄洛女士,让曹丕惊现出“当啷”一声将举起的利剑脱手坠地的狼狈相,不用说,甄洛是惊艳的!虽然曹丕没说,但是他的弟弟曹植说了,那篇《洛神赋》就是最好的佐证。要不是在不久前的一次朋友聚会上,我看到丽,那么关于惊艳,我会一直认为那是书里的记载,现实生活中不会有这般倾国倾城的尤物出现。可这尤物偏偏就出现了,她惊得圆桌周围的男男女女如沐春风,个个都有着欣赏花一样的愉悦心情。尤其是我,总是不经意间把羡慕的眼神投向她。

“你们不知道,我昨晚和朋友吃饭,见到一女人简直可以用‘惊艳’来形容。”我对办公室里两个长得有模有样的小兄弟说,他们如我一样的惊喜,并下结论:但凡被女人夸奖为漂亮的女人,一定长得错不了,何况又是“惊艳”的女人。那个令我惊艳的女人有个如她人一样美丽的名

字,秀丽的丽。丽眉清目秀,鼻梁坚挺,唇红齿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女孩在古赵的大街小巷并不少见。可关键是她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漂亮,而是让人有眼前突然一亮的惊喜。一件极其普通款式的淡绿色的毛衫和一条看上去并不算精致的翠绿底色的大花图案围巾,把丽衬托的如凌波仙子下凡,又似芙蓉出水般脱俗。我一直观察着丽的举手投足,总想安慰自己这是个外表和内心不能统一的女人。最后我竟发现我错了。丽仪态端庄,态度不卑不亢,不像有的女孩那样,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凌驾于常人之上的清高和自命不凡,更不像那些粗脂烂粉举止轻佻,卖弄风情。这更令我对她刮目相看。

山水画大家C老师看到丽后,当场表态此后就改画仕女图了。倘若丽不惊艳,在书画界颇有名气的C大家会出此言?国家一级装裱大师X在丽举杯邀他有时间一起品茶时,竟不敢把目光投向她那双晶莹

剔透的大眼睛,我想即便大师习惯给名画锦上添花,但此时也是乱了分寸的,这就犹如一个人把一幅已经美到极致的画送到大师面前让他装裱,大师不得不拒绝,因为即使用黄灿灿的金箔装裱,都会使人感觉那是画蛇添足。

而看上去目无他人的我,此刻在心里也放低了自己。从小我被家人嘲笑为丑女孩,所以二十岁之前,一直做由丑小鸭蜕变为白天鹅的白日梦。梦醒时分,我学会了用知识填充自己的相貌平平。二十多年过去了,即使当年比我漂亮的同龄人,如今也被岁月刻上了沧桑,再看日日用文字浸染的我,反倒越发显得滋润。因此,我的傲慢之心随着那些花儿的凋零,渐渐疯长起来,直至遇到丽,她的清丽逼得我低下高傲的头。

关于什么是漂亮女人,我一直有自己的衡量标准,即外表美和心里美。如今站在街头可以说是美女如云,但有人的美经不起第二眼去看就露出了破绽。一次步行回家,

见一红色豪华跑车风驰电掣般由远而近,停在正要过斑马线的我跟前。我贪婪地把目光投向跑车,只见车窗徐徐落下,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探出头来,我看见阳光照射下她皮肤如镜子一般光亮洁净,眉眼也煞是好看,尤其是那头棕黄色披肩长发,让多年以短发为伍的我看直了眼。孰料,这个女人雪白的手麻利地抛出一团纸,缓缓地合上了玻璃窗。

一个女人的美,和她从事的岗位有什么直接关系呢?难道坐办公室的都是美女?而从事个体经营的就是丑女人吗?显然不是!丽是一家茶社的老板,不用说净给那些要么是附庸风雅的款爷、要么是有闲情雅致的文人墨客打交道,她应该浸染上一身的市侩或媚俗之气,相反,丽竟是人见人夸惊艳的靓丽女人。不用说丽把内功用在了自身修养上,否则,她和那些拥有美丽皮囊的庸俗女人没啥区别,就不值我赞美了。

当年的散文7:白色金盏花

文/王德敏

当年,美国一家报纸曾刊登了一则关于园艺所重金征求纯白金盏花的启事,在当地曾引起一时轰动。高额的资金让许多人趋之若鹜,但在千姿百态的自然界中,金盏花除了金色的就是棕色的。要培养出白色的,不是一件易事。所以许多人一阵热血沸腾之后,就把那则启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一晃就是20年,一天,那家园艺所意外地收到了一封热情的应征信和一粒纯白金盏花的种子。当天,这件事就不胫而走,引起轩然大波。

寄种子的原来是一位年已古稀的老人。老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爱花人。当她20年前偶然看到了那则启事后,便怦然心动。她不顾8个儿女的一致反对,义无反顾地干了下去。

她撒下了一些最普通的种子,精心侍弄。一年过后,金盏花开了,她从那些金色的、棕色的花中挑选了一朵颜色最淡的,任其自然枯萎,以此得到最好的种子。次年,她又把它种下去。然后,再从这些花中选出颜色更淡的花的种子栽种。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在我们今天都知道的那20年后的一天,她在那片花园中看到了一朵金盏花,它不是近乎白色,也并非类似白色,而是如银如雪的白。

一个连专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在一个不懂遗传学的老人手中迎刃而解,这不是奇迹吗?

当年的散文8:缝纫机往事

文/马科平

娘有台“蝴蝶牌”缝纫机,在当年属于十分稀罕的名牌紧俏货。缝纫机由四部分组成:机头、机座、传动和附件。缝纫机虽是机器,却有自然、随意、谦和、朴实的天性。娘起早摸黑,与缝纫机朝夕相处,旋转皮带轮,踩动脚踏板,就是人与机器的完美结合。

缝制全家老老少少四季的衣服、裤子,用得着缝纫机;衣服开线扒缝、磨损、刮破,用得着缝纫机;亲戚家孩子满月、过岁、买布料做童装送礼,用得着缝纫机……

片刻的闲暇时间,娘在屋里转悠,有时觉得寂寞,就顺手给缝纫机保养,擦洗或加注润滑油,或转动缝纫机,赶制几双鞋垫。这样,就觉得心里塌实,生活有了奔头。

娘在缝纫机上忙活时,动作轻巧,熟练敏捷。打线、穿针,左手捏住布边,右手按压布料,前拽后推,两手慢慢运送布料,两脚用力蹬踏脚板,缝纫机发出一阵急促的“嗒嗒”声。到转角处提起压轴,转向,继续运送布料,每条线痕都做到一丝不苟。

白天娘在生产队里参加劳动,只有利用晚上时间在缝纫机上干活,往往一忙就到深夜。我常常睡了一觉醒来,看见昏黄的油灯下,娘在缝纫机前忙碌的身影。她一边手脚麻利地往针眼轨道上送布,一边挠挠被蚊虫叮咬的地方。

娘在给我做衣服时,常常让我提前反复穿试。有时没有衣袖,有时没有上领,有时仅仅是一只袖子,娘让我穿在身上,她仔细观察、测试,如果肥瘦大小不合适,还可以适当修改一下。尽管有时只是一块自家织的土布,娘总想让她的孩子穿戴得合身得体。

平常裁剪衣服,平布或者卡涤布、灯芯绒之类各种面料剩下的七零八碎的边角、布头,娘细心收集起来,抽时间将一块块布头反复排列、组合,粘贴、缝合、裁剪,做成一个精致的书包。上面有三角形、方形的花花绿绿的图案,纵横对称,井然有序。我背着这个书包,第一次跨进学校大门,直至完成小学的全部课程。

缝纫机没有任务的时候,娘小心翼翼将机头收起,放进机箱妥善保管。表面光滑平整的台板,像个写字台。娘用一块碎花布,四周缝了松紧带,严严实实盖了缝纫机。趁娘闲暇,我有时趁机坐在缝纫机旁,利用台板写作业,感觉很舒服。

像一位忠诚的朋友,那台缝纫机陪伴娘一路走过岁月的风风雨雨,点点滴滴。如今,80多岁的娘再也踏不动缝纫机了,也不需要缝纫机干活了。缝纫机油漆剥落,皮带松驰,式样老旧,可娘依然会时时拂去落在上面的灰尘,依然会小心保养它,依然会投给它温柔而亲切的目光。

我理解娘的心情,因为缝纫机真实地记录了我们家几十年来的酸甜苦辣,凝结了娘太多的汗水。这些,娘不会忘记,也会成为我记忆深处一份最珍贵的收藏。

当年的散文9:夜阑书香

文/徐学平

当年少的轻狂如书页般张张翻过,步入不惑之年的我,一如夏日夕阳下湛蓝又波澜不惊的湖水,稳健的脚步也早已懒于游走于繁华的街头。

一天繁忙后的夜读是我最惬意而安宁的时光,读书总能让我内心深处保留着一抹清凉,像春燕衔泥筑巢般筑建着一个风平浪静的港湾,在波谲云诡和跌宕起伏的人生际遇中,为疲惫的心灵提供了一处停泊和栖息之地。当一张张书页在我的指尖跳跃,我的心也随之律动。享受着与世隔绝般宁静休闲的阅读时光,仿佛也隔绝了车水马龙的喧嚣和霓虹闪烁的繁华。

窗外,夏日的风将梧桐的落花翻卷成曼妙的舞姿。夏日的夜空是美好的,尤其是晴朗的夏夜,可以清楚地分辨出天际的星斗,也能依稀忆起曾经的流年。感受着窗外的清风和室内的清凉,这的确是一件惬意的事,何况无人相扰,可以肆无忌惮地高声诵读,又能随心所欲地于书中人一同欢乐忧伤,这寂寞也因此变得格外的美丽和亲切了。

泡一壶茶,放一段音乐,茶香袅袅,优美的旋律弥漫在书房的每一个角落。音乐如流水一般淌过思想的湖,又似一双温存的手拂过心情的弦,不事张扬,也不曾哀婉,只把那缭乱了一天的思绪慢慢整理,将我带入一片宁静祥和的幽谷。如果说音乐是一条涓涓的溪流,那么文字就该是一汪潺潺的清泉了吧?一样的清澈洁净,一样的静默无言,却总能让人体味到一种灵性的汹涌,一种思想的澎湃。

灯下一页页书卷散发出缕缕墨香,随着《安娜卡列宁娜》、《基督山伯爵》、《红楼梦》、《平凡的世界》等一一翻过,心随境移,情由心生,烦忧的日子短暂了,枯燥的生活润泽了。读一本好书,仿佛与一位沧桑的智者侃侃论道,品味那因沧桑磨砺而厚积薄发的智慧,又像和一位冰雪伶俐的女子倾心畅谈,体味那份思想澄澈的共鸣。思维在文字丛林跳跃、缠绕,合上书本之时必已深夜,双眼酸涩,内心却还有着几分不甘。

读书,让我眼界开阔,让我心灵柔软,让我在物欲横流的现实中保持一种方向、一份热度,免于迷失,避免轻狂。文字,以她那独特的内涵,绽开了一朵朵清丽的花,描绘出一幅幅淡雅的画,又恰似开封了一坛经年的老酒,醉倒了一棵棵摇曳在风中的竹。不需要壮美的豪言,也不必刺骨的凄婉,淡淡的如一杯夏夜的香茗,让夜风里孤灯下多少年轻的梦多情的心沧桑的眼掩卷而思,凭栏唏嘘。

夜色深沉时,灯火阑珊处,一盏灯、一杯茶、一首老歌、一卷优美的文字,把长夜的孤寂和经年的怀想,装点得充实而完美,清丽如诗行。

当年的散文10:第一次走夜路

文/莫明

1975年,我十三岁。当年为寻找丢失的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在乡间寂静的夜晚,我一个人第一次走夜路。沿途,要跨过一条小河,经过一个村子,越过一条铁路。最让人胆战心惊的是:还要经过一片坟地。

那时村里只有初小,所以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我就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起,到离村有四五里地的外村借读。这一借读就是三年,直到初中毕业。我们就读的这所初级中学在村子西北方向。因学校没有食宿条件,所以三年时间里,我们一天三个来回往返在学校与家里之间。不论刮风下雨、春夏秋冬。但是那时年少的我们不知苦滋味,一路上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不知不觉间也就到了学校。

到1975年冬季,我们就要初中毕业了(当时学制缩短,小学五年,初中二年,高中二年)。那天晚上,一百多个学生,全都早早赶到了。校长在会上讲完话后将毕业生登记表发给大家,要求同学们认真填写。并一再强调,这个登记表人手一份,要进入本人档案。没有填写这个表,就不能领取毕业证书。而毕业证书,可是将来招工呀,当兵呀,甚至长大找对象的重要筹码,所以同学们都很重视。

开完会,已是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将登记表夹在腋下,和同村的孩子一起说笑着往家走。可到家里我才发现,夹在腋下的登记表不翼而飞了。我一下子慌了神,心想没有登记表毕不了业,这几年的学不是白上了吗?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将丢失的登记表找回来。也顾不上与家人打声招呼,我就又返身进入夜色。

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全乡停电。劳累了一天的乡亲们早已沉入梦乡,沿途除了偶尔能听到几声狗叫外,一片静寂。乡间小道两边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麦苗刚刚露出地面不久,个个头上都顶着亮晶晶的露水水珠。我疾步行走,跨过村西的小河,越过西村,然后走上了铁路。上了铁路不多久,远远地在月光下看到铁轨上有一纸质的东西。我紧走几步,拿起一看,这正是我丢失的登记表。我心里一阵狂喜,庆幸自己及时寻找,要么第二天火车驶过,表格肯定被轧坏。

我拿好表格开始往回走。去的时候由于心里有事,所以也未觉得有什么害怕。回来时伴随着一颗悬着的心落地,害怕也遂之而来。那天挂在天空的月亮若明若暗,通过月光能隐约地看到铁路旁边的一个个鼓起的坟头。看到这些坟头,我倒吸一口凉气,心开始悬了起来。平时听大人们讲说的鬼怪故事开始浮现在眼前。什么“黑脸红头发”、“两尺长的红舌头”等等,不一而足。我感觉自己头发一根根都竖了起来。想紧跑几步吧,可万一跌倒了怎么办?只好一步紧似一步地向前赶,总感觉后边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可也不敢回头看。远远地看到自己的村子在朦胧的夜色中,恨不得一步就能赶到。夜色中,我走过数百米的铁道。然后离开铁道走上乡间小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西村。到了西村,我不敢走村里,怕被村里人家的看门狗咬。只好沿村外的涝池走,当我终于看到了村西的小桥时,心才放下了大半。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终于回到了家。

回到家里,电还没有来,油灯大亮。原来母亲不见我从学校回来,放心不下,正动员乡亲们沿路寻找呢。这件事情虽然已过去了近四十年,但每当想起时还如同昨天才发生的一样。有了这样的经历,之后工作后翻山越岭,去了很多人迹罕至的地方。一个人深夜看工地,一个人多次走夜路,就再也没有害怕过。

当年的散文11:胡言乱语忆当年

文/嫣然伊笑

坐在窗前的阳光里,品味着你的文字,笑,竟不知不觉爬上了脸颊,有一抹温润溢满心间。你说,多年了,重串起幸福的点点滴滴,怎么也按不住心的狂跳!

其实我又何尝不懂,你的柔情就象窗外的阳光,在秋日里一样暖人心扉。那年,那日,那晚的一切,在心底里不禁又一次的美若花开。

我们彼此笑看时光穿棱。此时,彼时,竟然不是那样清晰。今日一切如昨,又似回去了多年前的那晚。

与你相识,才明白什么是寂静欢喜。倾心的相遇,瞬间就颠覆了一切,你就那样带着温暖的笑,闯入了我的视线。

就在那晚,就是那天,彼此抑制不了的抽泣声,一如丝竹和瑶琴的音律一样奏出了美妙的合弦。

嗅着爱的芳香,你我都醉了。命运注定在一场不容错过中相知,相恋。

我说,我要的是相守永远,你说,正是这轻轻的话语让你有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你说,你一直为自己设了密密的防线,象蜗牛那样在厚厚的壳里独自唏嘘短叹。

相对的瞬间,情,感动了你我;泪,落进了心里;爱,便在那时破土而生。从此,《今夜,对你的思念……》就成了一轴妙曼的长卷。而那字字句句里,有你,有我,有我们的痴语疯言。

秋夜下如此的一段诗意,就这样锈刻在我的心里。就着月光,和着秋风,调成一剂爱意浓浓的美酒,在以后的岁月里细细品尝。只是那小小的水晶杯,如何装的下你我凝眸眼波的缱绻?

微微地有些醉了,脑海里尽是你孩子般纯净的笑颜。

其实多年的时光未必全是晴空万里,偶尔也会乌云密布。每每忆及当时的情景,我们也只是相视而笑,竟然有几分甜蜜其中蕴含。也许,内心深处,我们还象没长大的孩子,需要在争吵戏闹中慢慢磨练。就象一杯不加糖的咖啡,有一丝丝的苦涩,细品之下更多的却是醇美香甜。也许我们就注定,要在爱里彼此纠缠,在心里互相牵绊。

一切好似是一场梦,而你却在我面前笑意甜甜。好想在你的声音中沉沉睡去。一如无数个相伴的夜晚。

梦中,必定有无数的星子坠下,缓缓的,化为银光闪闪,里面有你,有我。

我们醉情于这番诗情画意中,化做两只翩然起舞的蝶把醉美的爱意丝丝呈现,一起编写芬芳的流年。

乱乱地不知道写了什么,只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做为纪念。

当年的散文12:不似当年,却还是那么清晰

文/海子

昨晚,篮球大战:广东对辽宁,四川对新疆,焦急地期盼只看到了全部比赛的十分之一,此话咋讲,央视五套先是转播那种谁都不想看的“国球”就是中国组建20个队打世乒赛,前10个队肯定全是中国队。这样的比赛一点都没有刺激,背离了体育比赛的宗旨,没有悬念的体育赛事那还又谁看呢?宝贵的黄金时间全都糟蹋了,闭眼半小时。

接着就是女足比赛,想看女足姑娘痛宰小金手下人,没想一开始,就被高丽棒子灌了一球,而且人家还主宰球场的局面,不忍猝睹,闭眼半小时。

两个半小时过去就接近10点了,夜深人静,平时就是睡觉的时间,还想着篮球,再看就是四川与新疆比赛的第四局最后的8分钟,96比96,心想还有好戏,一番龙虎斗还说不定谁生谁死呢?况且,这是新疆的魔鬼主场,唯一的一场是北京与新疆对局中第三场扳回一场,剩下所有的比赛全部败北。可是这回又复制了北京在红山体育馆的胜利,而且这一胜利对地主而言,是一剑封喉,绝杀新疆。

新疆在96平的情况下,他们组织者西里热江犯了一个领导者不应该犯的错误,心态失衡,胆大妄为,一意孤行,将全军将士辛苦挣下的江山给毁了,他在四川外援带球上篮时恶意犯规,被吹技术犯规,连罚带停,一下子让四川精神气上来了,咋打都顺风顺水,一口气就将比分拉开,从此决赛再也看不见常规赛冠军的影子了,不禁叹息。

回来还是关注辽宁,后得知辽老虎“虎落平阳被犬欺”其实不是平阳,是山林是辽老虎的最擅长的地方主场,让广东咬了一口,就是一分,绝对让连主场庆祝礼炮花束标语音乐领导讲话稿都准备好的“辽老大 ”猝不及防目瞪口呆,这样他们还要劳车顿足,赶往遥远的南方进行第四场的比赛。如果是别人也许辽宁没事,随便就以快刀屠戮一番。现在遇见有着冠军霸气底蕴的广东,谁赢谁输还难说。

还是相想2004至2005年联赛冠亚军的争夺惊心动魄的一战,那年江苏篮球水平到顶,就缺一个冠军填补,五局三胜的比赛,前2场战平,第三场江苏的主场,一开始江苏就势在必赢,志在必得的决心如潮水般奔袭,让广东队一筹莫展,频频失误,败势凸显。第四局还有7分多钟时候,江苏已领先广东16分,况且还有手感正好的国内第一投手胡卫东及张成,江苏的球迷已经准备好欢庆的锣鼓标语省体育局的领导准备好了讲话的稿件,以见证江苏篮球历史性的突破,因为江苏男篮从来就是全国的前三名(多次比赛,不是全部,是重要的比赛,如全运会)就是没有冠军,就是这样的时候,江苏篮球健儿们心态失衡了,就在7分多钟的时候彻底崩溃,广东队的杀手朱芳雨一上场就是4个三分,顿时就让江苏篮球队慌了手脚,不知所措,冠军的资本顷刻化为悔恨的泪,一直过了很久都没有重现辉煌。从此江苏队就沦陷为二流球队。

可是昨天的辽宁就是和江苏当年的情况一样,英雄不是死在战斗的途中而是倒在进门的一瞬间,这好像是无论老少,不管古今,英雄所见略同改成“英雄经历相同”。辽宁昨天输在心态,太想拿下这一分了,反而不易拿到,还有场边的观众超常的热闹,影响场上球员的发挥,媒体的提虚劲瞎起哄,激怒了对手,加重自己的心里负担,从而导致的辽宁的失败。其实辽宁的整体实力不比广东差,尤其是郭艾伦的水平绝对全国罕见的攻击型后卫,技术组织,大局观,掌控能力,没人能比,这样的球队还能不赢,真是笑话了,不是别人,还是自己的问题。

能这样,就是那句话:“罗马不是一天就建起来的”。同理:冠军不是仅有实力就行的,还要有气质和底蕴,像江苏队,有冠军的实力,没有冠军的命 。

希望辽宁既有冠军的实力,也有冠军的命!

当年的散文13:明亮的爱情

文/夏雪飞

当年,她刚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就告诉父母,要嫁给他。

父母大吃一惊后,极力反对,因为她相中的他,是本村人,长相一般,个子也不高,而且家境贫穷,怕是给不了她幸福。母亲说:“你要嫁也嫁个条件好点的,你大嫂给你介绍的那个小伙子不就挺好的嘛!虽然小伙子腿脚不太好,但是家里条件好,你可以过好日子啊!” 她用力摇头说:“我就相中他了,别人谁也不嫁。”最终,父母拗不过她,只得同意了。

她没要求他轰轰烈烈地娶她,只是两家的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她就拎着自己的衣服过去了。

他非常感激她的爱,开始早出晚归地工作,想让她过得好一点。有一天,他下班时天有些黑了,想到她还在家里等着他,就骑着自行车慌慌张张地往家里赶,不曾想,在一个拐弯处,被一辆汽车撞倒,所幸,只是把左胳膊撞骨折了,没有生命危险。

他的胳膊打了石膏,只得请假在家休养。她很心疼他,开始尽心尽力地照顾他。

他吃着她做的饭,尽管味道不好,他仍大口大口地吃着,连连夸赞:“媳妇,你做的饭太好吃了。”

她羞涩地笑了,说:“一直以来都是你做饭,我做得不好吃,但是我会努力学习做饭的。”

他拉过她的手,认真地说:“哪里?你做的饭真的好吃,因为这饭里有爱。”这时,细心的他突然发现,她的手指被切破了,还有血丝往外渗。他心疼极了,急忙给她抹了云南白药,贴上创可贴。

她不好意思地说:“平日里被你照顾惯了,切菜时不小心切了手,没事的,以后慢慢就熟练了。”见到他仍然难过,她就唱歌给他听,她唱的歌很好听,很快,他就被感染了,跟她一起唱歌,小家充满了温馨。

等到他伤好了,她提议,用攒下的钱购买一辆农用车,她要和他一起去集市上卖菜。他同意了,拿出所有的积蓄买了一辆农用车。

每天,天还没亮,小两口就去批发市场挑选新鲜的蔬菜,然后辗转于家乡的集市上卖菜。他们特别诚信,不蒙不骗,分量给得足足的,她还赠送每位顾客一个大辣椒。她天天陪伴在他的身边,特别开心,没人买菜的时候,她就跟着音乐唱歌,唱的山歌竟能够跟原唱相媲美。日子长了,家乡的人都知道有个会唱歌的辣椒嫂,都愿意到她那里去买菜,感受他们的幸福爱情。他们的生活也因此好过多了。

后来,有位顾客听了她的歌,大为赞赏,推荐她去参加镇里组织的农民歌唱比赛。在他的大力支持下,她鼓起勇气,去镇里参加农民歌唱比赛,竟然一举夺冠。这之后,她开始参加各种演出,用甜美、清脆的歌声赢得了不少奖项。她成了小镇的名人,大家都知道了,她是位盲人,却能把生活过得有声有色。

有记者来采访她,问了她一个问题,“听说你当年是自作主张嫁给他的,为什么呢?你相中了他哪里呢?”

她莞尔一笑,说:“我和丈夫是小学同学,当年,因为视力不好,总是有同学捉弄我,每次都是他拦住同学,不让同学欺负我。我还记得,我只上了四年的学,就因为视力严重下降而退了学。而他帮助我削了四年的铅笔,抄了四年的笔记。那时,我就记住了他的好,就决定,长大后,如果他还没有结婚,我一定要嫁给他。”

人们明白了,原来她眼睛不好,心却特别明亮呢。

当年的散文14:在背影里驻足

文/孟庆果

当年读朱自清的《背影》,“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苍老的躯体爬过铁路的样子,至今想起来都令我心里酸酸的,眼睛涩涩的,悲凉而又无奈。

后来读龙应台的《目送》,“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年轻挺拔的背影,离开得那么义无反顾,也带走下一个孤寂失落的牵挂,在风中摇曳,一低头,已是泪流满面。

“见客入来,袜戋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是易安笔下的背影,娇羞,惶遽,有种莫名的期待。

我们对形形色色的背影,倾注了太多的情感,倾注了太多的关怀与同情。一不留神,背影越拉越长,故事越走越远,反倒把自己给弄丢了。

有些背影,是孤单的,如同冬日里山脚下的老树,独饮风霜。有些背影,是温暖的,如同春日里水边的杨柳,依依不舍。

自然界里背影,是静止的,一旦映入眼帘,就成了一幅画,唯美,清晰。心坎里的背影,是深沉的,一旦印在心底,就成了一首诗,幽远,深邃。

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人某事某道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摇摇晃晃的,蹦蹦跳跳的,轻轻快快的,规规矩矩的,踉踉跄跄的,蹒蹒跚跚的……每一个背影,都能牵拽出一部或温馨或悲苦的剧情。

时光如一把流沙,总有些记忆,即使苍白了青春,衰老了容颜,仍旧泛着淡淡的馨香。它们晃动在时光之上,挥之不去。那些深藏于心底的背影,经年不衰。

我们说过的话,走过的路,都将成为贴在身上,不同于别人的一方标签,一颦一笑,一个转身,一不留神就成为别人眼中的背影,想时真切,看时朦胧,没有古人,不见来者。

习惯了在寂静的夜里,怀念一个人,怀念一段故事,怀念一个背影。那一段随风而逝的缘份,在薄凉的时光里,化作一缕轻风,一蓑烟雨,想要抓住,却已远去,只留下一颗玻璃心在微风里沉醉。

我在街角驻足,只为瞥见那熟悉的背影。在无数擦肩而过以后,不论是悲是喜,是闹是静,总能使心丰盈起来,成为永恒。犹如看一朵花开,观一枝柳绿,读一卷好书,会一个心仪的人。而欢喜,常常隐在骨子里,不厚此薄彼,温润轻柔。时光的眼眸,因相遇而停驻。

于一个晴明的月夜,梳理思绪点点,在所有可能遇见的背影里,造一座安放心灵的宫殿,春赏百花,夏沐喜雨,秋望浩月,冬享瑞雪,留四季风光,任时光轮回,不必追问今夕是何年。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拥有看风景的心情,哪怕是一棵树,一片云,一幅画,一只飞鸟,擦肩而过的一个人,都能成为你眼中的风景,带给你或多或少的思恋。

我愿站成你想见的样子,在你想我的时候。

当年的散文15:粪土当年

文/小米

有许多人事,你不用努力就能够记住,也有些东西,无论你怎么回忆,还是想不起来。一个人到这有时苍白却又如此丰富的世界上走了一遭,什么都不放弃,什么都不丢弃,是不可能的事。

我却总想努力地,在纸上,挽留一点儿存放在记忆深处的、正在褪色的、那些平淡无奇的岁月。

我的思绪,往往并不自觉且有点儿趔趄地,陷在回忆的沼泽里。

从我时常地沉迷于回忆来看,我已经老了,从我不曾考虑过我自己的老年时光和死来说,我又没有老。这么说,我已不可逆转地进入了中年。无论我是否承认这样的现实,我已经是一个中年人了,这是事实。人一旦过了四十岁这道心理上的“坎儿”,日子就跟人们所常说的那样,如白驹过隙,倏忽不再。不经意间,我的身高不算太低,儿子却长得比我还高出一截了,——我还能死乞白赖的,把自己当作一个青年人,这像话吗?

一个人,有了可以回忆的经历,有了可以回味的往事,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就常常独自一个人,回头去看。

冬天,放学以后,我几乎每天都要拿一把长柄的小锄头,有时候是一把木头做的“粪钩子”,一手提着拾粪的粪篼,背上背篼,到山野里拾粪去。粪篼是一种用竹篾编制而成的有提手的器具,类似于撮箕。在我故乡,被叫成撮箕的,另有一个专门的器具。我拾满了一粪篼,就把粪倒进背篼里背着;拾满一背篼,就可以回家吃晚饭了。这时候,天,往往快黑了,黑尽了。

小时候,我不觉得粪是臭的。在乡下人眼里,粪实实在在,是一个好东西。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我奶奶辈的老太太,在村里,不论辈分,凡是小孩子,都叫她“大婆”。这个人给我印象深刻的原因是,她一年四季都穿一件青布长衫,而且,在我们村,像她这样穿的人,只有她一个。因而在我的记忆中,她的面容,反倒模糊了。大婆很少走出村子。但她似乎一直不停地,在村子里走动着。我常常看见她把长衫的下摆撩起来,在里面,兜着什么东西。但是,无论谁去查看,那长衫的下摆里兜着的,十有八九,是粪。大婆无论在什么地方看见粪,都要小心地,先把它弄回家去,再做她原本要去做的事情。

我长大以后,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变,至少可以填饱肚子了。也是到了这时候,我才对粪有了臭的感觉,臭的想法。

如此说来,人的确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小时候的我,跟我的父老乡亲一样,理所当然地,认为粪是很好的东西,只有它能够使庄稼长得更结实,更壮实,从而,它能够让我们饥饿的肠胃,撑得更饱一些。那时候还没有化肥,种庄稼的人不爱惜粪,怎么行呢?

我们拾粪,拾的是牛粪、骡马粪或驴粪。猪粪当然也想拾,但通常情况下,猪都关在圈里,或仅只在村子里偶尔散散步,村外是没有猪粪可拾的。我们对牛粪的昵称是“牛屎饼儿”: 牛刚拉的粪,都比较稀软,我们找到它时,它已由于自身的重量,成了饼状,极像故乡一种常见的食物“锅塌子馍”,所以才有如此奇怪的叫法。我们把骡马和驴的粪便分不清,它们看上去似乎都是一样的,所以把它们统称为“马粪蛋蛋儿”。牛粪比马粪的肥效要更好些,大约是,牛吃草的时候要经过反刍,把草料咀嚼得更细的缘故。

我们不拾羊粪。羊粪虽然肥力足,热性大,但“羊粪颗颗儿”太小了,用粪钩子怎么扒拉,也弄不到粪篼里来,不得不放弃。狗粪到处都有,但我们从不拾狗粪回来做肥料。家乡有一句俗语,说是:“离了狗粪还种不了田了!”意思其实是,缺少任何人或任何东西,这个地球照样能转,人们照样还要生活。此俗语,语含轻蔑。尤其对某些自以为是的人来说是这样。也因了这句俗语,故乡的人们,都对狗粪不齿。现在想起来,关狗粪什么事呢?因为一句俗语而让狗粪蒙冤,恰恰暴露了家乡人似嫌愚昧的可爱与倔强。

冬天,除了种在河坝(沿河一带)水浇地里的冬小麦,其它高半山的旱土地,一律闲置着,它们也在休养生息。生产队的饲养员显得轻松了许多。他们把牲畜赶到荒坡上就不用再看管它们了。它们会自己把自己吃得饱饱的,然后卧在山坡上,等饲养员天黑了,再来把它们赶回圈里去。我这么说的,是安分守己的牛。骡、马、驴可不像牛那么老实。它们要么吃饱了,自己一溜烟跑回村来,要么还没有吃饱,就打起了河坝地里的麦苗的主意。饲养员一不小心,它们就溜下山来,偷嘴,为了在冬天吃一口鲜嫩的麦苗。这往往是下午天快黑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事。饲养员只要略微留意一下,就可以了。

无论早已开溜的还是不曾开溜的,牲畜们把粪便,都留在了山坡上。拾粪,就是在它们吃过草的地方,把留在野地里的粪便弄回家来。

坡是荒坡。长着些稀稀拉拉的矮小的灌木和野草。它们,有的我能叫得出名字,有的,我连名字也叫不出,还有的,在乡亲们和我眼里,无用得连拥有一个名字的权利也没有。到了冬天,草木无一例外,全都落光了叶子,干巴巴地站着;或枯萎了,再也站不起来,匍匐在大地上。除了用自己的躯体喂养着的食草动物,除了这些生产队的牲畜们,谁会在意它们的旺盛与衰落、谁会关心它们的生死存亡呢?它们世时代代,早已习惯了自生自灭。但它们,又何尝不曾献出自己,用自己的卑微,装点这瘠薄而又可爱的土地?

有时候,人跟它们,其实是一样的。

我当然无暇顾及这些草木。我的眼里只有粪。

马粪晒干了,一不小心就散开了,牛粪却往往给冻得硬邦邦地,挖都挖不下来。只要是粪,只要给我发现,它就是我的,无论使多大的力气,动多少脑筋,不把它弄进我的粪篼里,我誓不罢休。在荒野里,我的脚步在缓慢地移动,我的眼睛在四下里搜寻。偶尔,我会被草丛里窜出的狐狸、野兔野鸡和山雀吓着,我并不怕它们;偶尔,我也能够邂逅狼。我虽然怕狼,但狼并不像大人们所讲述的那么凶残,它似乎更怕人,即使我很小,但再怎么勉强,我也是个人,不是吗?更多的时候,我什么野物也不曾遭遇,却总是把背篼弄不满。只好继续遍地寻觅。

黄昏时分,四野茫茫。群山如围,苍天如盖。惟见三五个孩童,仍然在漫山遍野地转悠。这就是我与我的小伙伴们。夕阳苍凉而疲软,它已经远离山头,躲到大山的后面去了,北风无形却又强劲,仍在呼呼地吹着,赶都赶不走。脊背上的背篼是越背越重了,然而,不把背篼拾满,我一般是不回家去的。我怕父亲责怪我偷懒。其实,无论我拾了多少粪回家,父亲照旧平平淡淡地,只说一句“回来了就好”,别的什么话都不再说。而且,他一直都是跟在我的后面,进入院子的。父亲的话语,其实都在不言之中。我回家之前,父亲已经在大门外那棵他自己好不容易才栽活的杏树旁边,望了我很久了。他当然是怕我出什么意外。拾粪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有一种责任心在。我觉得,既然吃家里的饭,就应该替家里干一点力所能及的活。人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处境,都不能忘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哪怕它是看不见的,但我们要时刻都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我后背的衣服上,经常有一块巴掌那么大的粪渍,这是未晒干的牛粪粪汁在背篼里经过挤压,从背篼的竹篾缝里,洇到了衣服上的缘故。我不得不让它经常留在我的后背上,仿佛它是我的胎记,或一块痣,仿佛它与生具来,抠也抠不掉。

我小时候,最多也就一套换洗的衣服,天天都要拾粪,母亲也得天天都到生产队里去上工,她哪有那么多时间给我洗衣服呢?更何况,我的衣服,通常都是我自己洗的,尤其是单衣——棉衣因为我自己是洗不干净的,才不得不劳烦母亲。但我洗自己的衣服,也是在“仇恨”母亲的心理中,极不情愿地去做的。我这种心理的缘由是,洗衣服耽误了我玩耍的时间。在一个孩子的心目中,玩耍是第一要紧的事。我当然也不例外。

母亲太累了,几乎每天,她都是天快黑了才回家,回到家里,还要做饭、喂猪,冬天她还要烧炕。这几乎成了她怎么做都做不完的“功课”。我小时候就从不曾想过母亲的忙碌、母亲的劳累。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母亲做的那些事,都是应该她做的。我很少想到要替母亲做点儿什么。现在想起来,我是多么不懂事的一个孩子啊。

记忆中的某些东西,有时候,跟我脊背上的那块粪渍一样,惊人地相似:你要从后面看,你要脱下来再看,才能够发现它。

在我家的院子里,有一个三平方米左右的粪坑,深约一尺。我拾回来的粪,就倒在粪坑里沤着。晚上起夜解小便,也在粪坑里解决。院子里有这么一个粪坑,一是方便,二为了积肥,三是怕别人把粪偷了去。我记得,村里有很多人,不愿在外面“方便”,一泡热尿也得努力地夹住,回家了,才痛快淋漓地解决掉。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哪!家里洗洗涮涮之后的废水、垃圾、火笼子或炕眼里掏出来的灰烬、腐朽或霉烂的菜叶……一古老儿,全都倒在粪坑里。我的童年时代,在我们村,家家院子外面,都有一个厕所,这容易理解,但是,家家院子里都有一个这样的粪坑,现在的人,多半会迷惑。为什么要在院子里弄一个粪坑呢?为什么不把粪坑弄到院子外面去呢?现在,人们用的,多半是化肥,再不用积肥了,这样的粪坑,村里几乎没有了。人们都嫌它臭,嫌它不干净,不整洁,到了夏天,还招惹苍蝇。

三十年多年前的人,却从不这么想。

据老年人说,粪坑的热性很大。这容易理解。即使是在冬天,雪下得再大,在粪坑里,雪也是“坐不住”的。别的地方白茫茫一片,粪坑却照样黑黝黝地醒目着,好像它是土地的一块疤痕。如果扒拉开,热腾腾的蒸汽就一咕噜噜一咕噜噜地冒出来,仿佛粪坑给雪憋得太久了,也在跟我一样,大口大口地呼吸。

多年前,妻子产后得了凉病,她的右胳膊右腿,一到冬天就特别冷,吃了很多药,不行,针灸,还是不行。一个老中医说,粪坑的热性是很大的。老中医建议妻子每天把腿脚埋在粪坑里,焐两三个小时,如此坚持几个月,就可以治好。可是,我们一家都住在县城里,即使在农村,也很难找到粪坑了,妻子又能上哪儿去治疗呢?

那么,粪到底有多大的能量呢?我说不上来。

我是小时候就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现在仍然如此。我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如果只会动手、动嘴,充其量,只是一个动物。人不思考是不行的。对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不在自己的内心里问一个为什么,你就不能洞察生活,感悟人生,你就看不清这个五彩斑斓同时也是尔虞我诈的世界。你也就不能宽容别人,宽恕别人的某些言行。而宽容与宽恕,是一个人的生命里,绝对不能缺失的品德。你不去思考,不试图理解别人,又谈得上什么宽容与宽恕呢?

也是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我想:一棵禾苗根部,也就上了一点点肥料,可是,旁边的泥土未见得少了多少,挖开它的根,肥料也还有一部分在根旁边搁着,庄稼——比如一株玉米,却由一枝幼苗长得跟树一样大了,而且,还结出一穗甚或两穗那么粗大的玉米棒子。那么,是什么东西“变”成玉米秸杆和玉米棒子的呢?我想当然地认为,是粪。只能是粪。那时候我觉得,粪实在是天底下最神奇的东西了。

哪怕一个伟人,他也是从平凡的童年生活起步的,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呢。伟大出于平凡。伟大蕴藏在平凡生活之中。是平凡的生活,给伟大积聚了足够多的能量,是足够多的平凡琐碎的日子,让伟大得以凸现出来,彰显出来。

庸常的生活,就跟粪土一样,它是不起眼的,也许还有怪异的臭味儿,然而,正是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我们的生命,才禾苗般茁壮。

很多人忘了自己小时候的事,很多人尽力地,想忘记自己曾经做过的某些事。是真正的“粪土当年”。我觉得这样做是非常不应该的。我们要做的,也许恰恰相反,是要记得它们,记住它们。我想,哪怕像我这样,经历的是穷困的童年,哪怕你想忘记的,是做过的错事、蠢事,都不可以。因为它们是你生命里不可磨灭的一部分,因为它是我们一生中难得的财富。它留给我们的回忆、回味,它让我们记住的经验、教训,早已镶嵌在我们的言行和思维里面,是不可能也无法剥离出去的。何况在往事中,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呢?忘记了,真是太可惜了。

我们总不能老了,要死了,把什么东西都丢了吧,如果真这样,你就算是白活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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