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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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启动今冬明春农资保供工作机制,从20xx年12月起至2022年6月6日(芒种)止,推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企业有序生产,加强农资供需调度和市场监测,做好区域调剂调运,千方百计确保农资产得出、运得快、用得上,千方百计确保今冬明春“菜篮子”生产,千方百计确保明年春耕春管顺利开展,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农资供需调度。调度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需求和到镇街、到村(社区)情况。种子方面,重点调度早稻、春玉米和蔬菜等春播农作物品种;化肥方面,重点调度尿素、磷酸二铵、氯化钾、复合肥等重点品种;农药方面,重点调度水稻“二病二虫”和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用药需求情况。

(二)市场行情监测。监测生产企业、供销社、门市店及有关固定监测点的批发、零售价格变化,分析同比和环比变化动态,关注农资质量和供应变化情况,开展农资打假,维护市场秩序。

(三)堵点卡点排查。加强农资生产、使用、流通等领域遇到的堵点卡点排查,报送调剂调运需求。出现农资供应紧张情况的,要及时与同级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供销社等单位协调会商,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调做好保供工作。

(四)按时调度上报。坚持固定调度和应急调度相结合,建立农闲季节月调度、关键农时周调度、特殊时期日调度制度。从20xx年12月开始每月一调度,每月23日上报数据;明年2月初开始每周一调度,每周四上报数据,疫情或灾情发生时每日一调度。

(五)加强部门联动。各镇街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同级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供销社等单位协调会商,形成联动机制,协调解决重要农资储备、生产运营及供需调节等环节出现的.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农资保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推动措施落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今冬明春农资保供专项工作组(详见附件1),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并报送保供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确保有任务时能落实到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牵头负责肥料、种子、农药等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报送;市场与信息化科负责调度农资流通领域相关信息;执法二科负责开展农资打假,维护市场秩序;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开展农资科学安全使用及技术推广等技术支持。各镇街农业农村局也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本辖区农资保供工作。

(三)做好定点监测调度。全市在坦洲镇七村社区、裕洲村和群联村等设立3个定点监测点,作为农资到位率和农资价格变化定点监测点,结合同级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供销社等部门数据,以点带面分析镇村两级农资到位率和农资价格变化。各镇街可适当增加监测点,提高本辖区监测密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反馈。定点监测镇要指定专人按频次按时在微信小程序(小程序码详见附件2)上报监测村农资到位率和价格变化情况。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反馈包括生产、价格、流通、运输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在农资保供上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典型案例。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2

一、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需求测算和形势分析

(一)煤炭需求量调查预测。去冬今春(2020年11月-20xx年3月),喀什地区煤炭消费量204.1万吨,其中:热电生产用煤87万吨、供热生产56.5万吨、工业生产13.5万吨、民生块煤47.1万吨(各县(市)乡(镇)机关、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采购煤炭16.7万吨;民政扶贫采购煤炭20.5万吨;供销社采购社会群众煤炭9.93万吨)。今冬明春,预计喀什地区煤炭需求量209.8万吨,其中:华电喀什热电公司生产用煤需求90万吨,供热企业用煤需求60.2万吨,工业生产用煤12.8万吨,民生块煤需求46.8万吨(各县(市)乡(镇)机关9.65万吨;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采购需求量7.18万吨;民政扶贫煤需求量21.38万吨;供销社采购需求量8.61万吨)。

(二)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去冬今春(2020年11月-20xx年3月),受寒潮低温、工业复产、“煤改电”工程投运等多重因素影响,喀克电网负荷快速增长,最高用电负荷出现在12月并达到210万千瓦,因雨雪天气光伏出力受阻,水电站蓄水不足,区内电力调峰能力仅有150万千瓦,库车-阿克苏-巴楚750千伏II回线路接入期电力缺口达到35万千瓦,短期出现了严重的错峰限电问题。今冬明春(20xx年11月-2022年3月),结合喀什地区供电特性,预计喀什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出现在12月下旬并达到232万千瓦,同比增长20%,随着阿尔塔什水电站投运,区内电力调峰能力达到237万千瓦,电力供需基本保持平衡状态,若主要发电机组发生故障,电力供应仍呈现紧张状态。

(三)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目标

1.保供煤、保安全。各县(市)、各部门、供煤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运输、供应,确保煤炭供储充足,部门、企业、群众、群体用煤安全可靠,防止供应不足、供煤中断、运输不畅、缺煤少煤等问题发生。

2.保供电、保需求。各县(市)、各部门、电力企业加强供电形势分析,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加大煤炭调运和储备,保障火电机组稳定出力,加强调水分配,提高水电机组发电,强化电网运行维护,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优先确保重点场所和居民用电需求。

3.保质量、保民生。各县(市)、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掺杂造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煤质达标、热值达标,保障全社会优质高效用煤。

4.稳价格、稳市场。各县(市)、各部门依法依规加强煤炭价格监测,控制煤价上扬,确保煤炭运输销售价格稳定、市场平稳运行。

二、地区重点行业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保供方式

(一)华电喀什热电公司煤炭保供工作。20xx年今冬明春,华电喀什热电公司计划用煤90万吨,主要从阿克苏地区俄矿采购40万吨、准东天池能源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采购50万吨。一是督促华电喀什热电公司加快与阿克苏俄矿、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确保90万吨煤炭采购到位,保障地区电力和热力生产充足。二是督促华电热电公司加大煤炭储备,确保煤炭库存达到15天以上,建立煤炭供应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防范煤炭供应中断发生停产、停电、停热事故发生。三是协调铁路部门加大华电热电公司煤炭运输,做好防疫消杀工作,保障煤炭运输运力充沛、安全稳定。

(二)供热企业煤炭保供工作。20xx年今冬明春,地区供热企业计划用煤60.2万吨,其中:疏勒县5.9万吨、疏附县5.5万吨、英吉沙县5万吨、伽师县7万吨、岳普湖县5万吨、莎车县15万吨、泽普县3.5万吨、巴楚县6.5万吨、麦盖提县6.8万吨。一是督促各供热企业尽快与区外煤炭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协议),组织运煤储煤,确保采购煤炭足额到位。二是各供热企业加大今冬明春煤炭采购预警分析,在供暖季前储备20天以上的生产用煤。

(三)工业企业煤炭保供工作。地区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用煤主要集中在水泥生产、砖厂烧煤、园区企业生活锅炉用煤,20xx年今冬明春计划用煤12.8万吨,其中:喀什市4.3万吨、疏勒县1.29万吨、疏附县0.11万吨、英吉沙县0.35万吨、伽师县0.43万吨、莎车县2万吨、泽普县1.1万吨、叶城县3.2万吨。一是充分发挥煤炭采购合同“压舱石”作用,督促企业早签、多签、实签中长期煤炭采购合同,确保合同履约到位,煤炭采购到位。二是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测,充分发挥市场在煤炭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煤炭市场环境,提高煤炭市场供应能力。

(四)民生块煤保供工作。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保供工作原则上继续延用2020年煤矿直供、直销方式,块煤规格小块(3cm-16cm),热值在4300-4500大卡,铁路煤炭运价执行自治区协调乌铁局确定价格(南疆三地州直销站点民生块煤价格构成见附件2)。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分别在喀什市、巴楚县、叶城县设置直销点,各县(市)统一组织公路运输至各乡(镇)分销点,煤炭终端到户价格在上述到场价格基础上、增加公路短途运费和不超过10%的毛利(各县市乡镇到场指导价见附件3)。

全地区共设置3处煤炭直销点保障民生块煤供应,主要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负责直销点煤炭运输、储存、管理、销售工作。其中:喀什市直销站点覆盖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巴楚县直销站点覆盖巴楚县、麦盖提县。叶城县直销站点覆盖叶城县、莎车县、泽普县。

1.民政部门低收入群体保障用煤

由地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各县(市)民政部门确定扶贫用煤需求量,自行筹措资金,直接前往直销站点与供煤企业签订合同,由各村基层书记组织力量和车辆,从乡(镇)拉运至村,逐户造册登记分发。推进“扶贫煤”转“扶贫电”工作,到20xx年喀什地区累计完成“煤改电”工程改造任务49.44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68万户,地区和各县(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煤改电”工程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煤摸底工作,按照等价转化为扶贫电量进行补贴,减少民生块煤保供量,降低民生块煤保供压力。

2.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保障用煤

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本系统今冬明春用煤需求量,直接到直销站点采购煤炭,与供煤企业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运输,采购落实运输企业。由教育、卫生、公安、各乡(镇)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煤炭采购运输工作。

3.城乡居民及其它社会群体保障用煤

由地区供销社负责社会群众用煤的直供直销工作,依托基层供销社网点,搭建平台公司串联整体销售业务,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煤炭分销点。采取“供销社+煤企”的代销合作模式,由县市供销社与供煤企业签订合同,货款和运输环节由供煤企业负责,供销社统一采购、挂牌销售,明码标价,坚持“保本、微利”原则,限定利润不超过终端价格的10%,定期向企业结算资金。

4.民生块煤保供时间安排。20xx年9月15日前,各县(市)完成本辖区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需求量摸底调查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和供销社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公路运输企业确认工作,保障直销点煤炭转运畅通;各乡(镇)、机关、民政、学校、医院、供销社等部门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采购合同签订工作。20xx年10月15日,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框架协议签订工作,协议内容要明确民生用煤需求量、供应量、出矿价格,待自治区协调确定铁路运价后,在合同文本中确定到场价格。20xx年11月15日,基本完成民生用煤拉运和保供工作。

三、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有序用电保供方式

(一)电力保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优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党政机关、部队、医院、学校、特殊重要用户、市政公用设施、煤矿等重点领域正常用电不受影响,其次确保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合理用电需求。优先保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企业用电,优先保证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高危企业用电。二是坚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负控限电、最后拉路”的顺序,开展有序用电工作,通过调整高峰季节或高峰时段设备检修、农业轮灌等错峰、避峰手段调整用电需求,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

(二)有序用电保供方案。一是电力预警分级,Ⅰ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用电负荷的20%,且不小于预测最大电力缺口;Ⅱ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15%;Ⅲ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10%;Ⅳ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5%。(有序用电控制单位详见附件4)。二是局部有序用电,因局部电网出现电力缺口,按照先错峰、后避峰的顺序安排限电措施,错峰避峰负荷大小参照局部电网最大缺口负荷确定。三是农灌轮停有序用电,当电量缺口较大时,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农灌轮停限电方案。当错避峰及限电仍无法完成最大调控指标且电力缺口负荷时,执行“停一开六”、“停二开五”等轮停限电方式,保证农业灌溉有序用电。四是采暖轮停有序用电,当电量缺口较大时,根据实际情况启用采暖轮停限电方案。当错避峰及限电仍无法完成最大调控指标且电力缺口负荷时,执行采暖机组轮停限电方式,保证采暖有序用电。

四、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重点工作

(一)制定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方案。各县(市)根据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方案,制定本县(市)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方案,划分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地区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划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华电喀什热电公司、各供热企业、各工业用煤生产企业要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采购保供计划,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公司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块煤计划、生产、运输方案,确定具体的卸煤运输措施、储备保障和管理制度。国网喀什供电公司要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划分工作任务,确定运行、调度、检修、应急各项措施。各发电企业要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保电应急预案,制定运行发电计划和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工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供销社、交警支队,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公司、各发电企业、各供热和工业用煤企业。)

(二)全面开展煤炭需求摸底调查工作。各县(市)组织各乡(镇)、民政、卫生、学校、公安、企业等部门,认真细致开展本系统、居民群众及社会群体、用煤企业20xx年今冬明春用煤需求摸底调查工作,测算煤炭需求量和终端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填报数据信息,报送地区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深入开展电力供需研判和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市)、电力部门认真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电力需求摸底调查工作,测算分析区内电力供需形势,加强预警。加大电力安全、节约用电宣传引导工作,为今冬明春电力保供工作营造积极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四)推动煤矿合法合规复产。莎车县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自治区煤炭供应的紧急通知》(新政发明电〔20xx〕4号),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局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加大长胜煤矿(核定产能80万吨)复工复产验收专业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组织安全监管部门并邀请自治区煤炭专家库的通风、瓦斯、机械、掘进、综采等专家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严格落实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标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验收合格,保障安全前提下,在冬季供暖季前推动莎车县长胜煤矿复产复工,提高全地区煤炭供应量。(责任单位:莎车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

(五)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推动天池能源公司喀什地区煤炭物流储运基地(30万吨)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引导重点用煤企业构建煤炭储备体系,加大煤炭采购储备量,加强煤炭储备监测,提高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莎车火车西站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构建民生块煤直销点,提高莎车及周边县煤炭运输和储备能力,减少运输距离和成本。(责任单位:喀什市、莎车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推进电网工程建设。加快莎车-和田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争取9月底建成投运。加快錾高220千伏送出工程、莎车北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喀什栏杆、喀什荒地、喀什盘藁、喀什加依提勒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争取12月底建成投运。加快20xx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争取10月底建成投运。进一步提升地区电网输电供电能力,保障今冬明春可靠用电。(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七)做好民生用煤分销点确认工作。各县(市)、供销社在2020年设置的民生用煤分销点基础上,充分考量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需求,在乡镇合理布局煤炭分销点,各点确认一名具体负责人,确保场地、人员、设备到位,煤炭转运分销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供销社。)

(八)做好民生用煤合同签订工作。各县(市)、民政局、供销社组织做好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池能源公司民生用煤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发挥合同“压舱石”作用,确保合同履约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民政局、供销社。)

(九)做好煤炭运输保障工作。工信部门积极协调自治区落实煤炭运输优惠价格政策,协助供煤企业协调铁路运输部门加快加大煤炭运输量,提高直销站点和用煤企业存煤量。地区交通局要协调解决煤炭道路运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紧急状态煤炭运输应急预案,开辟煤炭运输绿色通道,严防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供销社提前确定民生用煤运输企业,及时将直销点煤炭安全足额运至各分销点。(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民政局、供销社、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

(十)加强民生用煤直销点组织管理。喀什市、巴楚县、叶城县要加大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池能源公司直销站点调查管理,解决煤炭堆放场地不足、转运困难等问题。直销点管理公司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快民生用煤拉运量,合理提高煤炭库存量,加强人员、物资设备管理,制定应急措施,防止煤炭风化损耗、发生自燃事故,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转运工作,确保民生用煤及时足额出场。(责任单位:喀什市、巴楚县、叶城县人民政府,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公司。)

(十一)打通民生用煤直供直销“最后一公里”。各县(市)、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民生用煤直销转分销至用户各环节的运输销售工作,扎实开展基层群众服务工作,有序组织群众群体购煤运煤、安全入户,确保转运煤炭到场即卸、足额堆放、安全管控、有序拉运,运输车辆因道路狭窄无法进场的村,应妥善安放、过磅查收、派人看管,组织力量利用电动工具进行拉运,优先帮助无劳动力家庭,坚决杜绝发生无序抢购、随意堆放、无人看管、煤炭损失等乱象问题发生,切实打通民生用煤至用户“最后一公里”通道。(责任单位:各县(市)乡(镇)村(队)。)

(十二)加强煤炭终端消费价格监测工作。各县(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煤炭装卸、存储、运输、销售各环节价格测算工作,采取有效价格措施,从严控制运价,终端消费价格控制在限定范围内,形成测算表册下发各县(市),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

(十三)加强煤炭和电力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地区工信局、发改委对各县(市)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地委行政公署报告。各县(市)、相关部门、供煤企业确定1名联络员,每周向相关部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工信局、发改委。)

五、地区2020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级组织体系

一是调整充实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沟通联络各项工作机制,解决各县(市)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充实县级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继续由常务副县(市)长担任组长,贯彻落实地区煤炭和电力保供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负责本辖区煤炭采购、运输、储备、抑价和有序用电等各项保供工作,确保县(市)20xx年今冬明春用煤用电平稳安全。三是各乡(镇)成立民生用煤保供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村委会两委班子担任成员,各乡村确定一名专干和负责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民生用煤统计、采购、运输、安全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煤炭场地、运输、资金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地区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煤炭和电力保供各项政策,依法加强煤炭和电力价格监测,必要时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维护煤炭和电力市场价格稳定。

地区工信局:负责协调铁路部门调度辖区用煤,做好直销点煤炭供需情况监测及周报、煤炭保供日常调度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工作,督促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工作,提高公路运输保障能力,保障煤炭运输畅通。

地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扶贫用煤采购资金,做好扶贫用煤统计、采购、运输等工作,保障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用煤需求。推进“扶贫煤”转“扶贫电”工作。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煤炭批次抽检、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煤炭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煤炭掺假造假价格违法行为。

地区交警支队:负责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煤炭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煤炭运输畅通。

地区供销社:负责协调各县市、各乡镇供销社做好社会基层群众用煤的供应销售工作,制定完善的直供直销流程图及销售管理、质量管理、堆场管理、财务管理、结算管理、信息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设置服务电话和举报电话。

国网喀什供电公司:负责电网工程建设工作,做好供电区电力分析监测、研判预警工作,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组织电力运行维护、监测调度、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煤炭保供企业:负责直销点煤炭拉运、储备、管理、经营,确保民生块煤库存充足、质量优质、出场安全。

各乡(镇)村:负责民政部门扶贫煤堆场管理、安全管控工作,组织各村党支部做好本村的块煤需求统计和分配工作,由各村组织力量和车辆保障煤炭从乡(镇)拉运至村、造册登记分发。

(三)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煤炭和电力保供横向纵向联系机制,地区相关部门加

强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任务,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地委行政公署报告。各县(市)、各乡(镇)村、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将工作进展、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掌握各项任务进度,确保计划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四)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工作

各县(市)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党委、各村党支部、乡村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煤炭和电力保供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深入企业、群众、五保户、低收入群体了解情况,组织做好煤炭采购工作,鼓励企业和群众提前购煤储煤,打通煤炭输送的最后一公里,确保采暖季前所有民生块煤平价快捷运送至群众家中。加强安全用电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规范用电行为,防范降低电力伤亡伤害事故发生。

(五)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各县(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煤炭和电力价格监管,确保煤炭和电力价格在指导价格范围内。加大煤炭热值、计量工具、水分含量等质量把关,对热值不够、水分超标、沫煤量大、缺斤短两的块煤,直接退回、即刻整改。规范煤炭市场经营行为,坚决打击煤炭市场掺杂造假等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操纵市场、哄抬物价、串谋涨价、价格垄断等不正当行为,维护良好的煤炭市场秩序,确保煤炭供应市场稳定。规范电力安全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偷电、私拉乱接行为,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环境。

(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追责问责

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在煤炭和电力保供期间,将组织开展保供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各县(市)、相关部门、供煤供电企业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评价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产生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3

一、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需求测算和形势分析

(一)煤炭需求量调查预测。去冬今春(2020年11月-20xx年3月),喀什地区煤炭消费量204.1万吨,其中:热电生产用煤87万吨、供热生产56.5万吨、工业生产13.5万吨、民生块煤47.1万吨(各县(市)乡(镇)机关、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采购煤炭16.7万吨;民政扶贫采购煤炭20.5万吨;供销社采购社会群众煤炭9.93万吨)。今冬明春,预计喀什地区煤炭需求量209.8万吨,其中:华电喀什热电公司生产用煤需求90万吨,供热企业用煤需求60.2万吨,工业生产用煤12.8万吨,民生块煤需求46.8万吨(各县(市)乡(镇)机关9.65万吨;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采购需求量7.18万吨;民政扶贫煤需求量21.38万吨;供销社采购需求量8.61万吨)。

(二)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去冬今春(2020年11月-20xx年3月),受寒潮低温、工业复产、“煤改电”工程投运等多重因素影响,喀克电网负荷快速增长,最高用电负荷出现在12月并达到210万千瓦,因雨雪天气光伏出力受阻,水电站蓄水不足,区内电力调峰能力仅有150万千瓦,库车-阿克苏-巴楚750千伏II回线路接入期电力缺口达到35万千瓦,短期出现了严重的错峰限电问题。今冬明春(20xx年11月-2022年3月),结合喀什地区供电特性,预计喀什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出现在12月下旬并达到232万千瓦,同比增长20%,随着阿尔塔什水电站投运,区内电力调峰能力达到237万千瓦,电力供需基本保持平衡状态,若主要发电机组发生故障,电力供应仍呈现紧张状态。

(三)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目标

1.保供煤、保安全。各县(市)、各部门、供煤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运输、供应,确保煤炭供储充足,部门、企业、群众、群体用煤安全可靠,防止供应不足、供煤中断、运输不畅、缺煤少煤等问题发生。

2.保供电、保需求。各县(市)、各部门、电力企业加强供电形势分析,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加大煤炭调运和储备,保障火电机组稳定出力,加强调水分配,提高水电机组发电,强化电网运行维护,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优先确保重点场所和居民用电需求。

3.保质量、保民生。各县(市)、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掺杂造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煤质达标、热值达标,保障全社会优质高效用煤。

4.稳价格、稳市场。各县(市)、各部门依法依规加强煤炭价格监测,控制煤价上扬,确保煤炭运输销售价格稳定、市场平稳运行。

二、地区重点行业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保供方式

(一)华电喀什热电公司煤炭保供工作。20xx年今冬明春,华电喀什热电公司计划用煤90万吨,主要从阿克苏地区俄矿采购40万吨、准东天池能源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采购50万吨。一是督促华电喀什热电公司加快与阿克苏俄矿、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确保90万吨煤炭采购到位,保障地区电力和热力生产充足。二是督促华电热电公司加大煤炭储备,确保煤炭库存达到15天以上,建立煤炭供应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防范煤炭供应中断发生停产、停电、停热事故发生。三是协调铁路部门加大华电热电公司煤炭运输,做好防疫消杀工作,保障煤炭运输运力充沛、安全稳定。

(二)供热企业煤炭保供工作。20xx年今冬明春,地区供热企业计划用煤60.2万吨,其中:疏勒县5.9万吨、疏附县5.5万吨、英吉沙县5万吨、伽师县7万吨、岳普湖县5万吨、莎车县15万吨、泽普县3.5万吨、巴楚县6.5万吨、麦盖提县6.8万吨。一是督促各供热企业尽快与区外煤炭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协议),组织运煤储煤,确保采购煤炭足额到位。二是各供热企业加大今冬明春煤炭采购预警分析,在供暖季前储备20天以上的生产用煤。

(三)工业企业煤炭保供工作。地区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用煤主要集中在水泥生产、砖厂烧煤、园区企业生活锅炉用煤,20xx年今冬明春计划用煤12.8万吨,其中:喀什市4.3万吨、疏勒县1.29万吨、疏附县0.11万吨、英吉沙县0.35万吨、伽师县0.43万吨、莎车县2万吨、泽普县1.1万吨、叶城县3.2万吨。一是充分发挥煤炭采购合同“压舱石”作用,督促企业早签、多签、实签中长期煤炭采购合同,确保合同履约到位,煤炭采购到位。二是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测,充分发挥市场在煤炭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煤炭市场环境,提高煤炭市场供应能力。

(四)民生块煤保供工作。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保供工作原则上继续延用2020年煤矿直供、直销方式,块煤规格小块(3cm-16cm),热值在4300-4500大卡,铁路煤炭运价执行自治区协调乌铁局确定价格(南疆三地州直销站点民生块煤价格构成见附件2)。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分别在喀什市、巴楚县、叶城县设置直销点,各县(市)统一组织公路运输至各乡(镇)分销点,煤炭终端到户价格在上述到场价格基础上、增加公路短途运费和不超过10%的毛利(各县市乡镇到场指导价见附件3)。

全地区共设置3处煤炭直销点保障民生块煤供应,主要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负责直销点煤炭运输、储存、管理、销售工作。其中:喀什市直销站点覆盖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塔什库尔干县。巴楚县直销站点覆盖巴楚县、麦盖提县。叶城县直销站点覆盖叶城县、莎车县、泽普县。

1.民政部门低收入群体保障用煤

由地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各县(市)民政部门确定扶贫用煤需求量,自行筹措资金,直接前往直销站点与供煤企业签订合同,由各村基层书记组织力量和车辆,从乡(镇)拉运至村,逐户造册登记分发。推进“扶贫煤”转“扶贫电”工作,到20xx年喀什地区累计完成“煤改电”工程改造任务49.44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68万户,地区和各县(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煤改电”工程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煤摸底工作,按照等价转化为扶贫电量进行补贴,减少民生块煤保供量,降低民生块煤保供压力。

2.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保障用煤

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本系统今冬明春用煤需求量,直接到直销站点采购煤炭,与供煤企业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运输,采购落实运输企业。由教育、卫生、公安、各乡(镇)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煤炭采购运输工作。

3.城乡居民及其它社会群体保障用煤

由地区供销社负责社会群众用煤的直供直销工作,依托基层供销社网点,搭建平台公司串联整体销售业务,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煤炭分销点。采取“供销社+煤企”的代销合作模式,由县市供销社与供煤企业签订合同,货款和运输环节由供煤企业负责,供销社统一采购、挂牌销售,明码标价,坚持“保本、微利”原则,限定利润不超过终端价格的10%,定期向企业结算资金。

4.民生块煤保供时间安排。20xx年9月15日前,各县(市)完成本辖区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需求量摸底调查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和供销社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公路运输企业确认工作,保障直销点煤炭转运畅通;各乡(镇)、机关、民政、学校、医院、供销社等部门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采购合同签订工作。20xx年10月15日,各县(市)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框架协议签订工作,协议内容要明确民生用煤需求量、供应量、出矿价格,待自治区协调确定铁路运价后,在合同文本中确定到场价格。20xx年11月15日,基本完成民生用煤拉运和保供工作。

三、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有序用电保供方式

(一)电力保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优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党政机关、部队、医院、学校、特殊重要用户、市政公用设施、煤矿等重点领域正常用电不受影响,其次确保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合理用电需求。优先保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企业用电,优先保证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高危企业用电。二是坚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负控限电、最后拉路”的顺序,开展有序用电工作,通过调整高峰季节或高峰时段设备检修、农业轮灌等错峰、避峰手段调整用电需求,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

(二)有序用电保供方案。一是电力预警分级,Ⅰ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用电负荷的20%,且不小于预测最大电力缺口;Ⅱ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15%;Ⅲ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10%;Ⅳ级:最大限电负荷指标不小于预计最大负荷的5%。(有序用电控制单位详见附件4)。二是局部有序用电,因局部电网出现电力缺口,按照先错峰、后避峰的顺序安排限电措施,错峰避峰负荷大小参照局部电网最大缺口负荷确定。三是农灌轮停有序用电,当电量缺口较大时,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农灌轮停限电方案。当错避峰及限电仍无法完成最大调控指标且电力缺口负荷时,执行“停一开六”、“停二开五”等轮停限电方式,保证农业灌溉有序用电。四是采暖轮停有序用电,当电量缺口较大时,根据实际情况启用采暖轮停限电方案。当错避峰及限电仍无法完成最大调控指标且电力缺口负荷时,执行采暖机组轮停限电方式,保证采暖有序用电。

四、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重点工作

(一)制定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方案。各县(市)根据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方案,制定本县(市)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方案,划分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地区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划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华电喀什热电公司、各供热企业、各工业用煤生产企业要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采购保供计划,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公司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块煤计划、生产、运输方案,确定具体的卸煤运输措施、储备保障和管理制度。国网喀什供电公司要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划分工作任务,确定运行、调度、检修、应急各项措施。各发电企业要制定20xx年今冬明春保电应急预案,制定运行发电计划和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工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供销社、交警支队,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公司、各发电企业、各供热和工业用煤企业。)

(二)全面开展煤炭需求摸底调查工作。各县(市)组织各乡(镇)、民政、卫生、学校、公安、企业等部门,认真细致开展本系统、居民群众及社会群体、用煤企业20xx年今冬明春用煤需求摸底调查工作,测算煤炭需求量和终端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填报数据信息,报送地区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深入开展电力供需研判和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市)、电力部门认真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电力需求摸底调查工作,测算分析区内电力供需形势,加强预警。加大电力安全、节约用电宣传引导工作,为今冬明春电力保供工作营造积极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四)推动煤矿合法合规复产。莎车县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自治区煤炭供应的紧急通知》(新政发明电〔20xx〕4号),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管局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加大长胜煤矿(核定产能80万吨)复工复产验收专业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组织安全监管部门并邀请自治区煤炭专家库的通风、瓦斯、机械、掘进、综采等专家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严格落实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标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验收合格,保障安全前提下,在冬季供暖季前推动莎车县长胜煤矿复产复工,提高全地区煤炭供应量。(责任单位:莎车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

(五)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推动天池能源公司喀什地区煤炭物流储运基地(30万吨)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引导重点用煤企业构建煤炭储备体系,加大煤炭采购储备量,加强煤炭储备监测,提高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莎车火车西站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构建民生块煤直销点,提高莎车及周边县煤炭运输和储备能力,减少运输距离和成本。(责任单位:喀什市、莎车县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推进电网工程建设。加快莎车-和田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争取9月底建成投运。加快錾高220千伏送出工程、莎车北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喀什栏杆、喀什荒地、喀什盘藁、喀什加依提勒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争取12月底建成投运。加快20xx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争取10月底建成投运。进一步提升地区电网输电供电能力,保障今冬明春可靠用电。(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国网喀什供电公司。)

(七)做好民生用煤分销点确认工作。各县(市)、供销社在2020年设置的民生用煤分销点基础上,充分考量20xx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需求,在乡镇合理布局煤炭分销点,各点确认一名具体负责人,确保场地、人员、设备到位,煤炭转运分销运行正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供销社。)

(八)做好民生用煤合同签订工作。各县(市)、民政局、供销社组织做好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池能源公司民生用煤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发挥合同“压舱石”作用,确保合同履约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民政局、供销社。)

(九)做好煤炭运输保障工作。工信部门积极协调自治区落实煤炭运输优惠价格政策,协助供煤企业协调铁路运输部门加快加大煤炭运输量,提高直销站点和用煤企业存煤量。地区交通局要协调解决煤炭道路运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紧急状态煤炭运输应急预案,开辟煤炭运输绿色通道,严防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供销社提前确定民生用煤运输企业,及时将直销点煤炭安全足额运至各分销点。(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民政局、供销社、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

(十)加强民生用煤直销点组织管理。喀什市、巴楚县、叶城县要加大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池能源公司直销站点调查管理,解决煤炭堆放场地不足、转运困难等问题。直销点管理公司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快民生用煤拉运量,合理提高煤炭库存量,加强人员、物资设备管理,制定应急措施,防止煤炭风化损耗、发生自燃事故,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转运工作,确保民生用煤及时足额出场。(责任单位:喀什市、巴楚县、叶城县人民政府,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天池能源公司。)

(十一)打通民生用煤直供直销“最后一公里”。各县(市)、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民生用煤直销转分销至用户各环节的运输销售工作,扎实开展基层群众服务工作,有序组织群众群体购煤运煤、安全入户,确保转运煤炭到场即卸、足额堆放、安全管控、有序拉运,运输车辆因道路狭窄无法进场的村,应妥善安放、过磅查收、派人看管,组织力量利用电动工具进行拉运,优先帮助无劳动力家庭,坚决杜绝发生无序抢购、随意堆放、无人看管、煤炭损失等乱象问题发生,切实打通民生用煤至用户“最后一公里”通道。(责任单位:各县(市)乡(镇)村(队)。)

(十二)加强煤炭终端消费价格监测工作。各县(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煤炭装卸、存储、运输、销售各环节价格测算工作,采取有效价格措施,从严控制运价,终端消费价格控制在限定范围内,形成测算表册下发各县(市),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

(十三)加强煤炭和电力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地区工信局、发改委对各县(市)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地委行政公署报告。各县(市)、相关部门、供煤企业确定1名联络员,每周向相关部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工信局、发改委。)

五、地区2020年今冬明春民生用煤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级组织体系

一是调整充实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沟通联络各项工作机制,解决各县(市)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充实县级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继续由常务副县(市)长担任组长,贯彻落实地区煤炭和电力保供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负责本辖区煤炭采购、运输、储备、抑价和有序用电等各项保供工作,确保县(市)20xx年今冬明春用煤用电平稳安全。三是各乡(镇)成立民生用煤保供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村委会两委班子担任成员,各乡村确定一名专干和负责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民生用煤统计、采购、运输、安全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煤炭和电力保供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煤炭场地、运输、资金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地区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关于煤炭和电力保供各项政策,依法加强煤炭和电力价格监测,必要时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维护煤炭和电力市场价格稳定。

地区工信局:负责协调铁路部门调度辖区用煤,做好直销点煤炭供需情况监测及周报、煤炭保供日常调度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工作,督促国网喀什供电公司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工作,提高公路运输保障能力,保障煤炭运输畅通。

地区民政局:负责落实扶贫用煤采购资金,做好扶贫用煤统计、采购、运输等工作,保障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用煤需求。推进“扶贫煤”转“扶贫电”工作。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煤炭批次抽检、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煤炭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煤炭掺假造假价格违法行为。

地区交警支队:负责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煤炭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煤炭运输畅通。

地区供销社:负责协调各县市、各乡镇供销社做好社会基层群众用煤的供应销售工作,制定完善的直供直销流程图及销售管理、质量管理、堆场管理、财务管理、结算管理、信息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设置服务电话和举报电话。

国网喀什供电公司:负责电网工程建设工作,做好供电区电力分析监测、研判预警工作,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组织电力运行维护、监测调度、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煤炭保供企业:负责直销点煤炭拉运、储备、管理、经营,确保民生块煤库存充足、质量优质、出场安全。

各乡(镇)村:负责民政部门扶贫煤堆场管理、安全管控工作,组织各村党支部做好本村的`块煤需求统计和分配工作,由各村组织力量和车辆保障煤炭从乡(镇)拉运至村、造册登记分发。

(三)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煤炭和电力保供横向纵向联系机制,地区相关部门加

强日常工作沟通联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任务,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地委行政公署报告。各县(市)、各乡(镇)村、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络机制,将工作进展、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地区20xx年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掌握各项任务进度,确保计划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四)加强政策宣传,做好群众工作

各县(市)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党委、各村党支部、乡村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煤炭和电力保供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深入企业、群众、五保户、低收入群体了解情况,组织做好煤炭采购工作,鼓励企业和群众提前购煤储煤,打通煤炭输送的最后一公里,确保采暖季前所有民生块煤平价快捷运送至群众家中。加强安全用电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规范用电行为,防范降低电力伤亡伤害事故发生。

(五)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各县(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煤炭和电力价格监管,确保煤炭和电力价格在指导价格范围内。加大煤炭热值、计量工具、水分含量等质量把关,对热值不够、水分超标、沫煤量大、缺斤短两的块煤,直接退回、即刻整改。规范煤炭市场经营行为,坚决打击煤炭市场掺杂造假等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操纵市场、哄抬物价、串谋涨价、价格垄断等不正当行为,维护良好的煤炭市场秩序,确保煤炭供应市场稳定。规范电力安全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偷电、私拉乱接行为,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环境。

(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追责问责

今冬明春煤炭和电力保供领导小组在煤炭和电力保供期间,将组织开展保供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各县(市)、相关部门、供煤供电企业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评价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产生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强力推进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坚持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强化责任、夯实基础、科学预防、积极扑救,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全力提升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组织内部分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及联防联保制度。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明晰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协同联通联动、科学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预测预警,做好响应准备。

气象部门对大风高风险天气及时预警;林草部门通过远程监控设备加强24小时火情监控;各乡镇和林场护林员加强巡逻监测,形成全天候、高密度的监测网格。各乡镇、相关部门根据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队伍调配等森林草原火险应急响应措施。

(三)强化措施落实,突出火源管控。

各乡镇及林场等森林草原责任单位强化农事用火管控措施,大风天和高火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法用火行为依法严惩。落实森林草原检查站监管职责,严禁人员车辆带入火种。

(四)全面排查隐患,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林草等部门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打好隔离带,清理林下可燃物,做到查隐患、堵漏洞、抓治理同步进行。在大风等高火险时段,增设流动检查点,加大巡逻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风险隐患。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防灭火应急演练,强化指挥机构与扑火队伍的应急联动,提高扑火队伍实战能力。保证森林草原防灭火投入,保障消防车、消防泵、风力灭火机、报警器、防尘口罩、防灭火物资设备的需求,做好大型机械车辆调运准备。

(六)加强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利用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和标语、条幅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防火扑火知识内容。宣传教育做到无盲区、无死角,通过以案说法增强宣传实效,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高火险期间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轮流在岗带班,严禁空岗、脱岗情况,一经发现严肃通报问责。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同时抓紧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火灾情况发生。

四、火灾风险等级。

土左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将火险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风险区,三个风险区分别是:

1、高风险区是白石头沟林场段、大青山林场段、万家沟林场段、国营苗圃。(责任单位:白石头沟林场、大青山林场、万家沟林场、国营苗圃。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2、中风险区是京藏高速两侧100米、110国道两侧100米。(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蒙草抗旱公司。监管单位:旗林草局)

3、低风险区是平原乡镇区。(责任单位:属地乡镇)

五、工作步骤

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认真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乡镇、本部门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详细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挥,逐项落实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全力抓好秋冬季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秋冬季防灭火工作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报送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深刻认识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实施防灭火防控工作,制定周密细致的专项方案,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指挥部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林场强化应急联动,在信息沟通、人员协作、技术支持、物资运输和调配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综合力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立督察组,经常性、不定时对各乡镇、相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隐患自查、问题整改、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全旗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更加扎实升入开展。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5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从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9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xx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公室,蔡广波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时间及措施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时间从20xx年12月开始至20xx年3月底。突出抓好各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单位,由上级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社会消防安全检查监管。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加上天气寒冷,农村取暖用电量增大,极易引发火灾。各村民委员会、各驻村干部、各包保单位及包保人员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30户以上自然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火患清剿,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二)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监管。岁末年初及两节期间各类红白喜事增多,农民工大量返乡,人流、物流激增,可能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剧增,派出所要在提高安全监管密度和力度上下功夫,加强对超员、超载车辆及货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专项整治;乡校车办要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加强对校车司机的教育培训,杜绝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查,严禁未经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渡口安全运营,强化签单员的责任意识,为群众把好安全运营的关;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加快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管护,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监管,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监要加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在本辖区非法经营、运输、存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监控和打击。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监、公安要从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些单位为了赶进度、抢工期,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突击施工、冒险作业,易引发安全事故。要以防范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缺氧窒息等四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组织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所涉及的深基坑、边坡、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对检查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建整顿的工程绝不放过,该取缔的工程决不手软,该停用的设备坚决停用。要加强辖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出现的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明确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

(二)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全乡各单位、各村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及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隐患治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肃责任追究。全乡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和材料报送。

1.各项工作小组必须于12月3日前,根据镇政府的总体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小组今冬明春工作方案和计划,要拿出工作日程安排,并于12月3日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2月10前,各项工作小组要将第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要有记录,有图片须限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并保留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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