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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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方案

请欣赏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篇1

20xx年高考已结束,我区再创辉煌。为落实《盐都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兑现区委、区政府“不让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区教育局、区慈善总会、团区委、区助学基金会和区红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盐都区“献爱心·圆梦想”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

凡20xx年我区户籍被全国各大高校录取的'大一新生(不含民办高校)。

二、申报条

具备下列条之一,且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即可申报:

①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

②社会孤儿(父母双亡);

③学生、父或母重度残疾的(有二级以上残疾证);

④学生或其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的(白血病、尿毒症等,并持有市以上医院(含三院)诊断书);

⑤单亲家庭(父或母病故,不含父母离异)且经济特困的学生。

三、相关要求

家庭困难学生由学生毕业学校(按助学条)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推荐上报,资助单位将进行实地走访审核并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对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及所述与家庭情况严重不符者将实行责任追究,相关手续必须到学生户籍所在镇(区、街道)民政办进行办理,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生个人申请报告一份,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和申报理由;

②学生本人填写《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对象审批表》(附1),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单位红十字公审批表一份;

③学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一份、户口簿复印一份;

④学生家庭《低保证》和《残疾证》等有效证明复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

⑤学生或监护人患有重大疾病(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等)证明复印。

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xx区20xx年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汇总表》(附2)电子发送到xx,纸质申报材料请于8月x日前报区教育局07室(经资助方筛选后同意资助的同学需按资助方的要求一并填好相关表格,否则资助方有权不予资助),联系电话:xx

四、助学发放

经联合核实符合资助条的大学新录取的学生,按一定的程序公示后,由所在学校通知组织,持个人身份证于8月下旬到规定时间、地点统一领取助学金(另行通知)。

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篇2

(一)********教育基金目的

本基金致力于****市市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二)********教育基金资金来源

本基金由****市****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的私募性教育基金,其首批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

(三)资助人数与资助方式

xxx年度资助贫困大学生为120名,所有受资助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下将享受四年的助学费用。

(四)********教育基金资助对象

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或无基本生活保障,在当年统一高考中,本科一批录取的大学生,均属于资助对象。对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予以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或孤儿。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五)********教育基金评选标准

1、生活自立自强、开朗乐观、坚韧不拔、有感人事迹。

2、积极投身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3、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家庭贫困,难以维持大学学业。

4、高中期间在校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行良好,在当年统一高考中,本科一批录取的大学生。

(六)********教育基金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的时间周期从xxx年7月9日至8月31日。

1、新闻发布会

7月9日,举行资助活动新闻发布会。成立受助大学生信息征集工作组,负责受助贫困大学生信息核实、确认工作。

2、报名

(1)xxx年7月17日—8月6日,通过中华**山网或**公司网站下载报名表格,采取学校或政府部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式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工会、团委、妇联申报。逾期不予申报。

(2)学生申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xxx年本科录取通知书、自荐信、学校推荐信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户口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并加盖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公章。

3、筛选审核:xxx年8月7日—8月20日

(1)各县市区、**山景区、****市高新区、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市委、市妇联按要求进行广泛宣传、酝酿提名、确定候选名单并报********教育基金资助活动办公室。

(2)由政府相关部门、**公司、媒体代表和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的评审团,就所报120名学生进行严格核实和审定,并进入公示阶段。

4、公示:xxx年8月25日—8月27日

将候选人的名单通过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5、举行资助发放仪式

拟定于8月底,举行资助发放仪式。

(七)以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资助或中止资助

1、学习期间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2、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党纪、团纪或学校行政处分者;

3、学习成绩差,一学期内有两门课程(含选修课)不及格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和系安排的公益活动者;

5、休学学生,当年不享受资助;

6、留级、降级学生取消资助资格;

7、出具假证明、假材料骗取资助者或将学校资助的资金用于非正常学习、生活开支者。

(八)********教育基金监督机制

采取********教育基金及相关部门,搭建教育救助监督平台,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社会公示等方式审查,保证受助学生评选的公正公平。

(九)年度资助活动主办、协办单位

本年度资助活动,由****市市文明办、****市市教育局、****市市民政局、**公司主办,****市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市委、****市市妇联、****市市慈善总会、****市市广播电视局、****市日报社协办,进行评选监督工作。

市民可登陆中华**山网、**公司网等网站了解相关动态信息。

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篇3

为了做好应届大学生贫困救助工作,使品学兼优的城乡困难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圆了他们的大学梦,根据省市精神,经民政局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大学生实施一次性资助。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凡持有xx县户籍,今年高考被录取的一﹑二本贫困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享受一次性救助。

1、家庭经济困难,享受20XX年一季度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

2、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现役军人家属烈属家庭的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属见义勇为家庭的子女;

4、家庭经济困难,持有1-2级残疾证家庭的子女;

5、学生本人属于孤残儿童的;

6、在校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

标准为:一本每人救助3000元,二本每人救助2000元。

三、申报程序

1、由受助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证、孤儿证等证件。

2、经民政局审核后,将救助对象名单在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救助对象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随同户口本或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证、孤儿证等证件,以及本人的申请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4、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民政局筹备资金,集中发放。

四、具体要求

1、在推荐资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资助条件认真核实,确保资助资金用到最需要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2、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出示虚假证明、违规操作,如发现欺骗行为将取消受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4、资助审批工作截止8月10日,8月20日前资助工作全面结束。

各镇民政办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做好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

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篇4

鉴于xx年我省已出台资助农业户口大学新生的政策,今年福彩公益金资助对象为非农业户口大学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本省家庭特别困难的非农业户口新生。

二、资助金额及人数

福彩公益金总金额1000万元,一次性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210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600名,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500名,每人4000元。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城市低保户家庭,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新生。

(三)经济特别困难的军烈属、优抚家庭新生。

(四)各级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孤儿被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全部新生。

(五)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新生。

(六)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四、资助对象的推荐产生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录取学校通知书、户口所在居委会(社区)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向当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

(二)乡镇(街办)审核把关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分配资助名额上报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确定,于8月15日前按分配名额将《资助申请表》、《资助对象登记表》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审查核准。

(四)资助对象确定后,由各市民政局在8月底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五、活动宣传事项

(一)省民政厅将与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同举办“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媒体座谈会,邀请各媒体予以广泛宣传。

(二)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要在新生入学前集中发放资助金,发放过程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监督工作。

(三)在助学活动进行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彩票机构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宣传、扩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

六、具体要求

(一)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金准确足额发放到户,不能影响新生入学。

(二)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须与市福彩中心签订资助协议,保证在寒暑假期间参加1—2次市福彩中心、县民政局组织的爱心帮扶活动。

(三)为了确保特困大学新生及时拿到资助金,各市民政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资助对象的选定工作。

(四)在推荐资助对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资助条件认真筛选核实,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各乡镇(街办)要对选出的资助对象进行公示。

(五)各地要注意发现资助对象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

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篇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以及我校实际,为切实关心和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育人,将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户走访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工作。

二、走访对象

我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20xx年已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别是20xx-20xx学年未被认定为困难生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

各学院走访人数不少于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总数的xx%,其中实地走访各学院不少于人。

三、走访形式

(一)实地走访

学院要结合校领导慰问暑期社会实践队、招生宣传以及就业市场拓展等活动统筹安排,确定走访路线。根据走访对象分布情况,学院之间可以联合组队,可以选择到受助学生家中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受助及建档立卡学生等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

暑假前、开学初,各学院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参加座谈会学生要涵盖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及享受各类资助的.学生。参会人数不低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x%;

(三)受助回访

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快捷、实用的原则,可通过电话、信函等传统方式和微信、QQ等新媒体方式回访学生家长,表达关心和问候,回访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

四、走访任务

(一)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

(二)调研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

(四)反馈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五)资助走访对象及家庭。

五、走访经费

(一)学校慰问金按各学院认定的困难生总人数%比例乘以每人400元标准进行下拨,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实地走访慰问;

(二)各学院可根据走访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学生家庭实际确定慰问标准。

六、走访安排

(一)制定走访方案(6月0日前):学院研究、制定走访方案,确定走访对象,并于6月0日(周五)17:00前将走访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组织实施走访(9月0日前):各学院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实地入户走访,在放假前或开学初可以辅以开展座谈会、信函、电话等形式的回访;

(三)撰写回访总结(10月1日前):各学院要对回访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0月1日(周五)17:00前将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内邮箱,纸质版(学院盖)送至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07室。

七、走访要求

(一)精心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走访方案,精心设计入户走访路线,注意走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在组织走访中要做到节俭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机走访景点,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三)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对走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确保精准资助。同时,还要将走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各种形式的走访及补助经费的发放原则上要在九月底前落实到位。

(四)考核表彰。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走访活动,走访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学校将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校内邮箱:

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方案 篇6

鉴于xxx年我省已出台资助农业户口大学新生的政策,今年福彩公益金资助对象为非农业户口大学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 资助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本省家庭特别困难的非农业户口新生。

二、 资助金额及人数

福彩公益金总金额1000万元,一次性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2100名,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600名,每人5000元;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500名,每人4000元。

三、 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城市低保户家庭,无力支付高校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新生。

(三)经济特别困难的军烈属、优抚家庭新生。

(四)各级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孤儿被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全部新生。

(五)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新生。

(六)已接受其他单位、组织、个人资助的学生不再作为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

四、 资助对象的推荐产生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可携带身份证、录取学校通知书、户口所在居委会(社区)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向当地乡镇、街办提出申请。

(二)乡镇(街办)审核把关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分配资助名额上报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确定,于 8月15日前按分配名额将《资助申请表》、《资助对象登记表》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审查核准。

(四)资助对象确定后,由各市民政局在8月底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

五、 活动宣传事项

(一)省民政厅将与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同举办“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媒体座谈会,邀请各媒体予以广泛宣传。

(二)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要在新生入学前集中发放资助金,发放过程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监督工作。

(三)在助学活动进行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彩票机构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宣传、扩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

六、 具体要求

(一)各市民政局和市福彩中心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金准确足额发放到户,不能影响新生入学。

(二)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须与市福彩中心签订资助协议,保证在寒暑假期间参加1-2次市福彩中心、县民政局组织的爱心帮扶活动。

(三)为了确保特困大学新生及时拿到资助金,各市民政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资助对象的选定工作。

(四)在推荐资助对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资助条件认真筛选核实,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各乡镇(街办)要对选出的资助对象进行公示。

(五)各地要注意发现资助对象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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