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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全局城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县文明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 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全力建设秀美林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舜福居委会和5个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内容与标准。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文明风尚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
1.爱党爱国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能自主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主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了解村史村情,传承家风家训,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遵规守法星。遵规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科教文体星。大力推动乡村科技和人才振兴。自觉学科技用科技,带动科技兴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勤劳致富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根植“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生活理念。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6.助人为乐星。引导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7.文明风尚星。在广大农村树立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理念。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8.团结友善星。树立中华一家亲的思想。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卫生健康星。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10.环境生态星。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乡镇(社区)、小区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居)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违纪违法、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
(一)成立组织。局里和各村(居)分别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魏新林任组长,统领全局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村(居)创建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自荐。
(三)村级审核。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各村(居)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局纪检监察室、社区管理科、大庙口派出所、局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局创建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
1、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
2、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局里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居)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八)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乡镇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居)民代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5月-8月)。全局所有各村(居)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9月-12月)。总结本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中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开展创建评选时,要加强对各村帮助指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守标准,严把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规范管理。要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日常群众互相监督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局里帮助指导,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盐城市亭湖区乡村振兴战略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亭湖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化拓展“美丽庭院”创建,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星级文明户”认领,充分调动农民争“星”创“星”意识,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营造“村庄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浓厚氛围,为打造“五新”主城、建设美好亭湖贡献力量,盐东镇决定在全镇开展乡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为主要任务,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从2020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确保实现乡村“星级文明户”2020年占比达30%,到2021年占比达35%,2022年占比达40%,为走出一条具有盐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创建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遵规守法星、卫生整洁星、家庭和睦星、邻里互助星、诚实守信星、勤劳致富星、优育优教星、移风易俗星、庭院美化星、公益奉献星。
(1)遵规守法星: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居)民大会等各项集体活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2)卫生整洁星:房屋建筑规范无违建,无乱搭,自觉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内外干净,无杂物,无积堆。家禽家畜圈养,无异味,无粪土。垃圾及时清理,无污水,无虫蝇。室内窗明几净,无尘土,无污渍。厨房通风透气,无隐患、无油腻。庭院整洁有序,栏墙脱落及时刷新修复。
(3)家庭和睦星:夫妻相互敬重、相濡以沫,民主治家、民主理财,共商家事、共操家务。子女尊重爱护长辈,对年迈父母的生活起居细心照料,生病及时就医,病中床前尽孝。长辈关怀晚辈,支持子女的正当事业。婆媳、兄弟、姊妹、妯娌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家庭家族团结,关系融洽和谐。
(4)邻里互助星: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尊敬,遇事相互谦让,互相帮助,不传播闲言碎语,不拨弄是非,不贪占他人财物,与人为善、通情达理,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关心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5)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勤劳致富星:积极学习掌握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家庭成员中有科技明白人.积极发展生产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创业增收,带头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学习掌握职业技能,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实现劳动力转移。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
(7)优育优教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注重家庭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重言传、重身教,育品德、传家风,为社会培养有道德、有文化的合格劳动者。
(8)移风易俗星: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改除陈规陋习,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丧、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讴歌时代新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文明言行、仪容仪表、礼仪规范,以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升乡风文明。
(9)庭院美化星:聚焦“三化”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及最美乡村建设,院内美化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见缝插绿、立体绿化,推广“绿化角”“庭院花圃”,打造“美丽菜园”,藤、架、棚体现立体化、景观化。在净化、绿化的基础上做到在村宅环境建设治理过程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文化内涵和艺术气息。
(10)公益奉献星:在修路架桥、引水修渠、改厕改圈、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绿化美化村容村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活动中响应号召,积极投工投劳,捐物出资,做出积极贡献。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乐行善事,奉献爱心。
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9月)
通过宣传教育、知识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让广大农村妇女真正领悟到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提升农村家庭文明程度的重要性,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深入农户、深得人心。召开“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村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志愿队伍上门宣传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1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有60%以上的群众代表参加。星级文明户每半年评选一次,对不同星级户不设评选额度。评选严格按照“自我认星—集中审星——逐户评星—挂牌亮星”的程序进行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1)自我认星。“星级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先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
(2)集中审星。对照不得申报和推荐情形,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参评资格和星级评定进行审议,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确定结果。
(3)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审星的基础上,对各组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选小组将民主评议情况张榜公布。
(4)挂牌亮星。“星级文明户”标牌由区文明办统一设计。农户获3星以上挂牌,挂牌亮星由村(居)委会采取开会集中授星、入户增星减星等方式进行。牌匾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分两步走,10月份,推选出第一批“十星级文明户”,参加集中授星仪式。10月20日前,将附件2、3、4汇总至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姜惠妍18861981166。11月份,推广评选工作经验,全面开展评选活动。
3﹒长效督查阶段(2020年12月—)
建立检查机制。在各创建村居推行“星级文明户”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户与户比、组与组赛,营造互学互比互赶的创建氛围。建立公示机制。以符合村情村貌的方式公开创建情况,让文明家庭有荣誉、后进家庭有鞭策。建立奖励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制度,对于获得10星的农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挂钩领导干部要加强指导,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与村居共同推进评选工作。各村居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按照“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的`要求有序推进。
2﹒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居要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各村居评审组要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3﹒注重宣传,示范引导。注重宣传在先,全面动员部署。发动村干部、党员家庭带头,凝聚创建力量。发放“星级文明户”创建倡议,运用媒体融合传播,线上线下营造以创“星”争“星”为荣的浓厚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进行挂牌亮星,形成比学赶超、户户争创,见贤思齐、户户受益的氛围。对“星级文明户”创建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普及,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个人面貌、家庭面貌、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容村貌的大改变、大提升,凝心聚力共建平安和谐、美丽宜居、文明有序秀美后席。
二、评选范围
全村范围内的家庭户。
三、评选名额
(一)评选“文明家庭”10户;
(二)根据申报等情况评选“星级文明户”若干名。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中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深厚、亲情深厚。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不乱扔乱丢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生活量入为出,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分为10种类型:
1、爱国爱乡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居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培养健康向上志趣。
5、移风易俗星。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全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出贡献。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有致富项目,在本村居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
9、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环境整治、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爱好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一票否决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发布公告、自主申报、资格审核、集中公示、确认颁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9月8日至9月13日)。在村广场、道路等显著位置及“秀美后席”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活动方案,动员全村群众积极参与。
(二)自主申报(9月14至9月27日)。对照评选标准在逐项整改完善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向村委提出申请,分别填报《后席村文明家庭申请表》《后席村星级文明户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9月28日至10月3日)。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按照评选条件,在对各申报家庭资格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对各申报家庭的环境卫生、遵纪守法、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最终择优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星级文明户”若干。
(四)集中公示(10月4日至10月10日)。将村两委择优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村广场公示栏公示7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认颁牌表彰。结合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两委干部集中研究商议后提出后席村“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名单,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获评户门口安装“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对于特别优秀者将会向上级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其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两委及各村小组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举措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的家庭发掘推荐出来。
(二)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各村小组,使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获得群众认可、站的住脚。
(三)大力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学习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浓厚氛围。在全村展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镇人居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镇村文明水平,努力塑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的镇村新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建立“环境整治美化镇村”长效机制为契机,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全镇各村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全镇广大农民凝聚到农村的“四个文明”建设中,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3.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5.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6.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7.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8.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以及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等丑恶现象的;
2、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家庭成员存在越级上访的、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社区)“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组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农户自荐与自评。农户可向村委会自我推荐并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自评表》、《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推荐表》,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三)民主评议,票决公示阶段。村(社区)“两委”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根据群众自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做好评审会议记录)。参会成员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定星表决表》,对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农户相应星级项目表决赞同过半数的即可定星。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三天。
(四)审批验收,总结表彰阶段。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经过村(社区)“两委”审批,村(社区)再向得星农户(不论星多星少)颁发“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根据审定星情况安上黄色五角星,铭牌悬挂在农户大门右上角,上齐门框(对联上方)的位置;每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向镇推荐“十星级文明户”(填写《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表彰推荐表》,由镇党委政府结合“三八节表彰大会”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奖励。
(五)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报镇宣传办。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切实抓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镇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其他党政负责人、镇团委、镇妇联、镇组工办、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规划分局、镇宣传办、镇信访办、镇司法所、各村(社区)书记,领导小组设在镇宣传办,镇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重视,各联系村镇干要认真指导分工村(社区)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三)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全局城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县文明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 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全力建设秀美林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舜福居委会和5个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内容与标准。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文明风尚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
1.爱党爱国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能自主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主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了解村史村情,传承家风家训,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遵规守法星。遵规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科教文体星。大力推动乡村科技和人才振兴。自觉学科技用科技,带动科技兴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勤劳致富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根植“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生活理念。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6.助人为乐星。引导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7.文明风尚星。在广大农村树立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理念。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8.团结友善星。树立中华一家亲的思想。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卫生健康星。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10.环境生态星。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乡镇(社区)、小区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居)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违纪违法、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
(一)成立组织。局里和各村(居)分别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魏新林任组长,统领全局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村(居)创建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自荐。
(三)村级审核。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各村(居)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局纪检监察室、社区管理科、大庙口派出所、局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局创建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
1、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
2、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局里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居)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八)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乡镇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居)民代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5月-8月)。全局所有各村(居)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9月-12月)。总结本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中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开展创建评选时,要加强对各村帮助指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守标准,严把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规范管理。要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日常群众互相监督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局里帮助指导,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