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文章

请欣赏入秋文章(精选16篇),欢迎分享,更多好文请关注笔构网。

入秋文章1:中秋入秋

文/阿戈

记忆深处,中秋都有一场雨宣告夏天的结束,年年确又如此。只是,在新的一个中秋前,又仿若忘记了曾经中秋的雨。

理论说,立秋是秋的到来,在南方,立秋的秋与夏无异,惟早晚微凉,但在心里,并不确定为秋,而只有到了中秋,那一场中秋时节的雨才能真正使我从心里至外在感觉秋真的来了。

秋真的很美吗?有时我并不确定,在秋的季节,少于有时间走进大自然,走进乡村的田野,秋的果实和秋的色彩划过天空的霞光,却未进入我的眼里。

我有些颓废,只能孤独地站在窗前,遥望窗外远的山景,近的花草,以及中景的楼房。生活在城市,行在城市、住在城市、吃在城市,思想和行为都被城市紧紧的包围,无法跳出城市的束缚。

有些悲哀,生命忙于生活,或者说是忙于工作,工作却又没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么消磨了时光,回首却是难以回忆,曾经发生的过往及留存在心里的浅浅记忆。

秋天终是来了,一来就是雨的延续,象是初春,雨点滴滴,小雨绵长,从短袖换装成长袖,空气中有了丝薄薄的寒味,只是不曾让人察觉。

时光还在继续,我的思想却已停滞,停滞在某年革月的某个日子,在那时刻已成定格。那时,你明亮的眼睛,俊俏的小脸,含羞的微笑充塞着我的脑海。

中秋已过,月已沉落,昨夜冷月的光辉洒落在寂静的窗台,夜风吹进,点滴成泪,飘飘洒洒成雨,雨就顺着脸颊滑落,滴答进空寂的夜色。

城市充满张力,楼价高涨,物价同飞,记忆中的一月工资买一平方早成为历史,而如今,比照物价,工资可以说是贬值二分之一,或者更多。

楼房,小车,基本与我与关,生活在城市,蜗居在城市,快乐在城市,城市工作就充满了幻想和前途,虽然知道那是梦中的楼台,遥不可及,年轻人还是值得拼搏。

而我,看着他们拨苗助长。

秋天,在中秋悄悄地来,我不想阻挡,并且欢迎他的到来,炎热的夏早已厌倦,金色的秋蕴藏着我说不清的神秘力量,或者,他能赋予我上天的力量。

中秋入秋,不在于我的认可,也不在于我的认同,秋天已经是秋天,田野的作物早已收割,我只能站在田野之外,看着农人秋天的笑容。

秋天,不光只有雨,还有阳光、金色、落叶,还有梦想、目标、任务,不管是经历雨水的泥泞还是道路的坎坷,我们都只能在人生这条大道上勇往直前。

中秋入秋,中秋无秋,中秋有秋。

入秋文章2:醉人的秋风

文/张少华

今年夏末的雨水有点长,快入秋的时候,雨更是接二连三的下着,时晴时雨,真的是秋雨缠绵啊!

难得这几日天放晴了,经过几场秋雨的洗礼,天空蔚蓝透亮,白云纤尘不染。秋阳努力地挥洒着依然有些浓烈的光和热,也对,这秋庄稼不经几日暴晒怎么能够成熟呢?

暖暖的秋风轻摇着泛黄的玉米林,玉米是大秋作物,成熟得迟,收得也迟。此时的大田里,除了玉米就是那一畦畦绿茵茵的秋白菜了。从地垄边望去,大片的苍黄中夹杂着一条条的青绿,使这秋野还别有一番风姿呢!

小镇地少,每一户人家也就那么几亩地,虽然少,但也能种些土豆、玉米、高粱或者谷子、豆子之类的,也得春种秋收,也得忙个几日。

国庆节这几日,天气出奇的好,正是收玉米的好时候。打早起来,阳光明艳艳的斜洒过来,小院儿刚打扫过,泼洒过的水渍清晰可见,像一朵朵散落的花。菜园前几天就整理了一遍,豆角、黄瓜和西红柿早已下了架,空空的菜畦横竖分明,只有边上的几畦韭菜盛放着一簇簇细碎洁白的小花,小院儿里弥散着淡淡的韭菜花的清香。

女人已收拾停当,男人捆好了一摞尼龙袋,镰刀也磨得锃亮锃亮的,只等着随主人去田里大显身手了。女人望了望那正在升起的红艳艳的太阳,喊着女儿和儿子,小家伙应着,从堂厅蹦了出来,背上的背包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些什么。女儿紧随其后,轻盈盈地走了出来,要出地了,刚换了一身旧衣服,虽不时兴了,但干净利落,难掩清丽。女人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有点恍惚,这不是二十年前的自己么!那眉眼儿,那身段儿,而浑身透出的聪慧之气却是当年的自己所无法比拟的。想当初,自己也是这个年纪便懵懵懂懂地跟了她爸,风雨无阻地相携着走到如今。似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么多年就过去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女人痴痴地感叹着。小家伙在外面等不及了,高声喊着,女人这才回过神儿来,嘴里应着,身子还没转过来,女儿的胳膊已经挎在了她的臂弯上,阳光在女儿娇俏的脸上绽放着明媚的笑。

太阳一点点地爬高了,小镇渐渐地立起来了,路边的树木也立起来了,人越走越高了,露水悄悄然地隐藏起来了,裤脚和鞋袜湿不了了,田野越来越近了。

这片玉米掰完得好几个来回,男人两行,女人两行,小家伙负责把扔散的玉米拣成堆儿,分工明确,说干就干,人一闪,就没入了层层叠叠的玉米林里。只听见“咯吧”“咯吧”的响,玉米穗儿摇晃着往前涌,一个小身影钻出来,又钻进去,三个五个的玉米棒逐渐聚成了堆,从这边的地头向那边的地头延伸着。阳光下,一堆堆的闪耀着黄澄澄的光芒,黑狗在这些金黄之间来回跳跃着。

几个来回过后,太阳已升到了头顶,天热了起来,淡淡的秋风若有若无。小家伙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地垄上,黑狗不失时机地迎上来,讨好的伸过舌头,在满是汗珠子的小脸上舔了俩口,小家伙躲避不及,用胳膊挡着黑狗过分的亲昵动作,却不舍得拍打它一下,任由它在身边嗅来蹭去。眼前的玉米叶子一阵响动,姑娘率先闪出了身子,摸上地垄,按着小家伙就是一通胳肢,小家伙“咯咯咯”地缩成了一团。黑狗吓了一跳,跃到一边,迷惑地看着滚在一起的姐弟俩。

女人和男人先后钻出了玉米林,全掰完了,稍缓一下,再把秸秆割倒。小家伙一骨碌爬起来,扯过背包,探进手,取出几个苹果和梨,给女人和男人递过去。女人怜爱地抻了抻小家伙弄皱的小褂,男人爱抚地拍了拍小家伙屁股上的泥土。女儿翻开背包,拿出月饼搁在面前几片铺展的玉米叶子上,黑狗忙不迭地探过嘴,尾巴摇成了一个圈儿,女儿掰了半块月饼,递到黑狗嘴边,黑狗一口接住,欢快的“哦呜”了一声,躲到一边怡然自得地品尝属于它的美味了。

男人提了镰刀面向秋风中微微摇摆的玉米秸秆,早点儿割倒,晒上一些天后,便可以往回拉了。女人的镰刀挥向了另一片秸秆,秸秆一排排的倒下,眼前开阔了许多。随着最后一排秸秆的倒下,对面田里的几个弯腰挥镰的乡邻抬了抬头,向男人和女人挥挥手,男人也摇摇手中的镰刀,女人微笑着点点头,算是礼节性的打了个招呼。“咔”“咔”,女人向闪光的地方望过去,女儿正端着手机冲她笑,小家伙在旁边扮着鬼脸,这两个小顽皮,女人在心里笑着喃喃自语。

车头一天就说好了,玉米棒儿全装好了袋,只等着往回拉了。男人坐在地头望着一袋袋饱满的玉米棒儿,点了一支烟惬意地吸了起来,女人紧挨着女儿坐在地垄边,心疼地轻抚着女儿磨破皮的手,喋喋地嗔怪着,“你看你,不听话,同学们旅游去了,你却不去,家里这点活儿,我和你爸,还有小弟,多弄两天也就收拾完了,自己出去逛逛,看看外面的风景多好!”男人斜倚着地垄,微眯着眼,望着小家伙和黑狗绕着玉米袋捉迷藏,不住的点点头,非常认同女人说的话。女儿却一甩头发,说:“哎呀!我有的是出去的时间,再说,外面的风景再好,在我眼里也比不上咱这里的景色美呀!”说着,点开手机上刚拍的照片,让女人看,只见蓝天白云下,男人扬着手里的镰刀,女人乐融融地弯着腰,望着稍远处挥汗如雨的乡邻,再远处是一望无垠的田野。这才是最美的风景呢!姑娘心里想着,目光从手机上挪开,眺望着苍翠辽阔的田野,还没有割倒的玉米林在温煦的秋风中摇曳着,乳黄色的穗儿一波一波地从忙碌着的人们身边涌向远方。轻轻的微风撩起一缕发丝飘过姑娘秀丽的脸庞,姑娘的眼前有点朦胧,她仰起脸,感受着,迷醉着!情不自禁地高喊着:

啊!秋风,你这醉人的秋风!

入秋文章3:浮生入秋

文/肖龙

处暑那日,天还很热。阳光依旧辣辣地在头顶照着,感觉皮肤微微的烫灼之感。

微信里铺天盖地的信息,都在凿凿地言说这一年之中第十四个节气的特征,提醒着诸如养生、养气、养元之类的事项。原来活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我们的工作、学习以及吃喝拉撒睡都有人在帮着提醒和点拨。只是信息的芜杂却也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还是坚信自己的日常为好。不盲从,不随流,才是应对自然之秋,包括人生之秋最好的方略。

乡下的秋夜是嘈杂的,远比城市更为猛烈。各种虫子在草丛里愈发欢快地鸣叫着,自古文人都把它说成是自觉生命不长,所以才如此凄婉地悲秋的吟唱。但今日是处暑,正处于暑天,又怎么是悲秋呢?我也并没有听出来一丝的凄婉之气来。但若从节气之特征来看,此日一过,虽然白天依旧火热,但确乎是夜已渐凉,葳蕤茂密的植物开始渐渐发黄、稀落,地温也一日不胜一日地寒意渐浓,但这些虫豸的鸣唱我更愿意理解为它们在用歌声齐声欢送酷暑的离去,而歌唱着秋天的到来。岂不闻“四时俱可喜,最好新秋时”?

近几日,院子里的辣椒长得似乎更为疯狂,并不是枝叶,而是一个个细长细长的辣椒从枝干上倒垂下来,远比盛夏时节结果更为繁硕,很多辣椒正在由青变红,那过渡的历程让你能感觉到时间的推进和生命的衍变,煞是喜人。屋后院子里的芝麻,一天比一天地粗壮,荚壳也越来越饱满,母亲早将枝干上的叶片摘下来,煮熟之后晒干,成了时鲜生活里一道不可多得的美食。芝麻是最懂得秋天的,它明白光阴的珍贵,秋季已经不是它炫耀高挑的身材和繁茂的叶片的季节,它必须要抓紧这暑日里最后的光与热,在金色的阳光下一天天、一点点地沉淀着成熟的本色。还有那玉米、稻谷、大豆、高粱,每一株植物都在收敛着最后的绚烂,金黄和赤红正在成为它们生命最终的本色。这不仅仅是一株植物的生长,这是世间万物都必然要经历的生命里程,唯有沉淀,方可厚重,唯有积蓄,方有力量!

乡下的夜晚是漆黑的,但屋里的灯光是明亮的,充满着强烈的诱惑。从敞开的门里、打开的窗户里,不时地飞进来几只蟋蟀,更多的是依旧在“吱吱吱”不已唱着歌的蝉。有几只竟然落到了我的身上,我伸手把它拿开,抛出去,它却又飞了一圈,再次落在了我的身上。屋外的秋蝉此刻也在不停地鸣唱着,那歌声在寥廓的乡野里四处弥漫,无论走到哪里,哪怕是把耳朵塞上,你都能听得到它永不歇止的歌声。但或许是累了,它的歌声渐渐地衰弱了,低沉了,不似夏日里那般高亢明亮。仔细听,仿佛还带着一丝的感伤。我突然间竟有些不舍了,把它放在手心,在灯光下看着它透明的羽翼和鼓动的喉咙。

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昨晚飞来的几只蝉,还有那只落在我的身上不舍离开的蝉,已经静静地落在了地面上,双翼收拢,一动不动。原来,那物候所言的,竟是如此精准。相较于人,虽然只是一夜之间,但蝉的一生已经于昨晚进入了迟暮和衰老。韶华易逝,但生命轰烈,人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蝉的一生是歌唱的一生!从它的身上,我没看到凄切与恓惶,相反,却看到了一种悲壮与乐观!试想,世间万物,林林总总,又有多少生命能够在歌唱中走向寂灭和新生?

我忽然想起郁达夫在《故都的秋》里最后的一句话: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再看皖北如此深沉、厚重、悲壮而有力量的秋天,若能留得住的话,谁又不愿意呢?

入秋文章4:秋风吹,韭花香

文/任崇喜

韭花,是韭菜开的花。

入秋,在菜地里便可看到,绿色的韭菜叶中间,高高伸出的直直的韭薹顶端,是一咕嘟一咕嘟韭菜花蕾,或一簇簇白灿灿的韭花,开放的韭菜花簇拥着,就像一朵菊花,饱满而新鲜。秋风阵阵,韭菜修长碧绿,簇拥在一起的韭花,更加洁白如玉、清香四溢。

国人吃韭菜的历史,当开始于春秋时代。春四月之初,人们用小羊和韭菜祭司寒之神。可见韭菜在中国食用的悠久历史以及在当时的珍贵。在韭菜的家族里,最好吃的是春韭,“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是诗人的欣喜,为的就是一个“鲜”字,踩着时令节拍而来。韭黄是冬季培育的韭菜,颜色浅黄,嫩而味美。“韭黄犹短,玉指呵寒剪”,寒冷的冬日,洋溢在诗人心头的,是点点温暖。韭薹是韭菜的茎,长而粗,形似蒜薹,嫩时可以炒着吃,味道像蒜薹,但更清香适口。

“韭菜酷辣同葱薤,芥屑差辛类桂姜。”吃韭花,多在吃涮肥牛、涮羊肉时。一小碟或小碗,芝麻酱、蒜泥、豆腐乳酱,再加上韭花进行调制,方感觉味道恰如其分,食欲大增。吃在口中,刺激的咸辣味、清香的韭花味、微微的酱香味,交汇在一起,给人一种舒爽的感觉。我还喜欢用韭花酱拌新鲜的热豆腐,青白相间,热气袅袅,推杯换盏,与家朋好友叙谈,更能体味到生活的幸福。

古人称韭花为菁(韭之华),腌出来的韭花叫菁菹。做腌韭花,要在其欲开未开时采摘,洗净后控干水分,撒上细盐两三个小时后,抓起韭花,用两手掌相搓,搓过几遍之后,放置一段时间,放上生姜、花椒等,然后放入瓶罐中密封起来,一段时间后即可食用,打开瓶罐,一缕清香入鼻。用筷头夹一点点,轻轻放入口中,脆香微辣,一种惬意从舌根袭来。汪曾祺先生说云南曲靖的韭菜花是中国咸菜里的“神品”,用韭花和切得极细的、风干了的萝卜丝同腌,有一股说不出的淡淡的甜味。

也是这般的季节吧。人称“杨风子”的杨凝式一觉醒来,已是午后,这才想起中午没有吃饭。恰在此时,宫中给他送来一盘韭花。他吃后感觉味道鲜美,当即写了一封谢折派人送往宫中,其中有“当一叶报秋之初,乃韭花逞味之始”一句。本是一封不经意写就的手札,后来竟成为传世之宝——《韭花帖》。《韭花帖》字写得“章法独特,字句疏朗,笔致萧散,澄静精绝”。“韭花一帖重谬琳,千古华亭最赏音。想见昼眠人乍起,麦光铺案写秋阴。”这一盘宫赐的韭花,怎样“助其肥羜”,让他发出“实谓珍馐”的感慨,成就了一篇绝世之作。

韭花多做食用,罗马皇帝尼禄却把它当药使用,以使声音变好。韭花能否使声音变好是一回事,它的花语——奉献,倒是值得记住的。

假如有情致且特立独行的话,不妨携一束韭花献给心仪的人,看看她的反应。据说,凡是受到韭花祝福而生的人,长于社交活动,在爱情的王国里,位置也不会逊色。

入秋文章5:用心聆听

文/舒布启

入秋以来,我的心绪有些莫名的低落。坐在临街的窗前,面对每天匆匆流走的日子,内心总会有一种说不出的伤感油然而生。看着窗外的人流与车流,外面世界的喧闹让我的心一天天变得迟钝、麻木。每天周而复始地上班下班,千篇一律重复的日子似乎已经让我失去了往日的激情,生活的压力与工作的不如意让我烦躁不已。

那天,一个人坐在窗前,在令人烦躁的嘈杂声中,我听到了一阵苍凉的琴声。循着声音望去,我看到对面的街边坐着一个拉着一把胡琴卖唱的盲人。那盲人年约五十多岁,拉着凄凉的曲子,略带沙哑的歌声飘进我的窗户,透出无限的苍凉与悲伤。我静静看着,街上的行人或匆忙或悠闲地走过,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盲人的存在,更不用说会被他的歌声打动,顶多只是路过时偶尔看他一眼。

我留神细观,一个上午过去,摆在盲人面前的小盘子里,并没留下几枚硬币。但盲人似乎并不在意这些,他只专注于自己自编自弹自唱的不怎么成调的歌曲。

突然,我看见街边不远处一个修鞋的残疾人摇着轮椅过来,小心翼翼地穿过街道,把一大把零钞放进盲人的盘子里,然后向盲人说了几句什么。盲人的歌声停了下来,我看到盲人和修鞋的残疾人客气地推让了一番,修鞋的残疾人回到了他的摊位。

下班的时候,我特意来到盲人跟前。他依旧在拉着曲子,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了上午的凄惨。在寒冷的大街上,盲人衣着单薄,却并不影响他的歌声和琴声。看得出来,整个下午,这位卖唱为生的盲人心情很好。

我忍不住和盲人攀谈起来,问起了他的身世。盲人讲完了自己的经历之后,说上午那个修鞋的残疾人把半天的收入都给了他。说完之后盲人感叹道:“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望着盲人一脸的真诚,我半晌无语,默默地到街边的小店给盲人买了一份炒粉,然后把身上的零钱全部放到了盲人面前的盘子里。

那天晚上,我竟然为两个残疾人感动了好久。

次日再上班,盲人的曲子和歌声又在我的窗口回荡,我的心情却豁然开朗。一个卖唱的盲人、一个修鞋的残疾人、一个生活中不被人注意的细节,却让我在郁闷的生活中找到了失落已久的热情。那个盲人告诉我,现实中他常常连肚子都填不饱,但自己的歌声是他的眼睛,引导着他在异乡的生活中艰难地走下去。那个修鞋的残疾人告诉我,他的收入虽然微薄,但他的信念是他的双腿,支撑起自己简单的生活。

坐在窗前,我想到了自己。是什么让我们久违了快乐的心情?我想应该是我们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信念,用心去聆听世界,即使是烦人的噪音也会变成动听的乐章。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常常存在,而永葆心境的美好,却会让你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快乐与自信。

入秋文章6:入秋的萝卜

文/章铜胜

入秋,江南的小圆白萝卜上市了。去菜市场的时候,我都会挑一些圆而匀整、皮白光滑的萝卜,再买一点五花肉,回来做萝卜烧肉。萝卜烧肉,香而不腻,家里人都喜欢吃。

萝卜烧肉是一道极普通的家常菜,和我一样喜欢这道菜的人很多。彼时,乡村生活贫寒,萝卜烧肉也是难得上桌的一道美味,常被我们惦记着。

我家的萝卜种得早,立秋之前就下了种,种在一块靠近水塘的大田里。萝卜喜水,萝卜刚种下,父亲就常让我去萝卜田里浇水。萝卜浇足了水,长得快,也长得水灵。水分充足的萝卜,味道也更加鲜美。

萝卜虽好,但毕竟过于普通。人们爱吃萝卜,经不起萝卜的美味诱惑,是一回事;人们不喜欢萝卜,可能正因为它的普通,则是另一回事。家乡人在嗔怪别人说话、做事、做人不太靠谱的时候,常说“你个大萝卜”,言语虽无恶意,但可看出在乡人的眼里,萝卜是轻贱的。

贱东西好种,就像乡村里的人们给孩子取个贱名,认为好养活一样。我们种的满田满地的萝卜,总是一片绿油油的,长势旺盛。

萝卜是穴播的,种子播得满了、密了,就要间苗,新长的萝卜嫩苗,我们称为萝卜缨子。间出的萝卜缨子,去根,洗净,用水焯过,切碎,用酱油、芝麻油和陈醋调味,加点蒜末凉拌,鲜香爽口,是极好的风味小菜。

间出的萝卜缨子多,一时吃不完,就洗干净了,晾去水汽,放在罐里略放些盐,腌上三、五天,就可以吃了。新腌的萝卜缨子不太咸,放点干红椒,过油略炒,清香咸脆,佐饭佐粥都极好。

萝卜的品种太多了,大小也有很大的区别。我买过汪曾祺常写的杨花萝卜种,种在花池里,春天杨花吐絮的时候一看,那小红萝卜太小了,比大一点的葡萄大不了多少,做菜也费事。

云南的萝卜大。有人说,云南乡下人挑萝卜进城卖,一担只能挑两个萝卜,一边篮子里装一个。只是听说,没有人真的见过。但西南联大时期的昆明,确有人看见过有人一担挑四个萝卜进城的,可见云南萝卜之大。

这么大的萝卜怎么吃呢?不会买一个萝卜回来,几家人切开分了吧,也不会一家人天天吃萝卜吧,这就很有意思了。想想,还是家乡的小圆白萝卜好。

云南的大萝卜,是可以用来腌萝卜鲞的。将萝卜切成大小合适的萝卜片,晾至半干,加盐、辣椒粉、五香粉、熟芝麻粒、切碎的青蒜叶,一起拌匀、揉搓,分装进小坛子、小罐子里封好,腌着。腌好的萝卜鲞,香脆而有嚼劲,既能佐餐,又是很好的茶点、零食。

但我还是喜欢母亲腌的小圆白萝卜,放在大腌菜缸的底部,上面腌着一些青菜。上层腌的青菜味道并不太好,而下面的萝卜却别有风味,比单独腌萝卜要好得多。菜缸里腌的小圆白萝卜,色泽金黄,竖切成细条,加点辣椒粉,用菜籽油略炒,微辣而香脆。

入秋,萝卜又上市了,我也开始惦记那些美味的家乡萝卜了。

入秋文章7:秋的韵味

文/白墨

不觉中,一夜入秋,甚至来不及置办被絮。习惯了光膀子睡觉,现在不得不套上秋装了。

热的时候,期盼这秋早点来。当早上洗着有点凉的水时,觉得夏天还是好洒脱的,没有那么多磕磕碰碰,爽活爽活的。

一夏的绿忽然被金黄取代,轰隆隆的收割机剃光了田野的每个角落,农夫脸上的皱纹里溢出了满足,失去家园的虫子漫天飞舞,让鸟儿大饱口福,为它们的迁徙集聚力量。

村旁的小河一下子瘦多了,唯有清澈的眼眸映着天空,越发的深邃,顾盼生姿,让人怜悯,自然想到"秋波"了。

蓦然,一股冷气直窜脑门,孤独的自己在异乡顾影自怜。我不再是那热情如火的年龄了。秋的印记深深烙上,发已秋,心已秋,人能不秋?几十年的懵懵懂懂,没播下什么种子,到了秋天,会收获什么呢?满身的疲惫,满腔的苦闷,满眼的萧索,满脸的无奈…季节不会因你而停留,时光不会为你而倒带。你若不坚强,流泪给谁看?敲着键盘,和着刘欢的《从头再来》,心中似有感悟。

秋不意味着失去,或许意味着收获!

入秋文章8:穿越无名峡谷

文/赖建辉

入秋,我们20名摄友去穿越深山里的一条无名峡谷。

在古报屯新认识的友人一得斋人把摄友们带到峡口,像把一群鸭子赶到了目的地,他便在一旁悠闲自得了。

摄友们一个个拿出装备,相同或不同的镜头,长枪或短炮,“啪啪啪”拍起来。这些镜头还真有点像觅食的鸭嘴,溯溪而上,觅来觅去,啄食峡谷景物。一块石头、一泓水、一段朽木,都有可能被左拍右拍弄上好一会儿。

峡谷长年水流潺潺,滋养峡谷口30来户人家118口人。一得斋人说这条峡谷除了偶尔有屯子人进出,外界人不知道有这峡谷,更不会有外人进入了。他的说法给峡谷增添神秘感。

溪涧流水清澈见底,一些一指或两指大小的鱼儿在水中游戏。山里人管这些小鱼叫石边鱼,石边鱼喜欢生活在清澈见底的溪水里,在石头间穿行或停留。摄友们继续沿溪而上,创作近乎虔诚,或弓腰拍摄,或蹲在浅水里拍摄,或小心翼翼地走在长满青苔的石上取景,惊起一片“小心、小心!”的叫声。

峡谷落差大,溪流形成多级瀑布,如九叠瀑、鸳鸯瀑、彩虹瀑等。在一处瀑布前,我从拍到的照片发现有仙气:瀑布的上端,一个童子在洗浴,他的几米高的身躯仰躺着,流水从他的身上哗哗流过,然后倾泻而下,瀑布像他身上一条遮羞的裙。这个贪玩的童子,头高枕在一个草垫上,他已经沉醉了,舒适的水流过他的身,像给他轻轻抚摸。他睡着了,没人叫醒他,他就这样在这场洗浴中,一洗千年万年,不知不觉,身上、头部五官都长了青苔。在另一个瀑布前,几个调皮童子想攀爬高高的瀑布,化身石头滚上山,不料被一位来洗衣的妇女远远看见,高喊:“石头滚上崖咯!快来看石头滚上悬崖呀!”这一喊不要紧,几个石头就永远一动不动地伏于瀑布前了。太阳出来的时候,瀑布水花飞溅时,水雾里形成彩虹,架起虹桥,那是为童子们架起的走回天庭的桥么?

在峡谷的另一处,一得斋人站在一块巨石旁,问我看出来这像什么吗?我左看右看看不出来。一得斋人又问,知道龙犬吗?看出来了,这块有五六十吨重的石头还真的像个犬头,犬嘴活灵活现。位于溪流中央的这只龙犬,喷出了潺潺溪水,流出峡谷滋养峡谷口的屯子。

入秋文章9:风景在路上

文/陈武

早已入秋了,路边的树已经开始落叶,而他却无心留意。说还是不说,两个念头在内心如同两只凶猛的狮子在激烈的搏斗。终于,内心的搏斗分出了胜负。

他长呼了一口气,对母亲说:“妈,我不念书了,让我去打工挣钱吧。”说完后,他尝试从倒车镜里探寻母亲的异常,心也在扑通扑通地跳着。母亲以为他在开玩笑,笑着说道:“好啊,你不读书能帮我省不少钱呢。”他知道母亲以为他在开玩笑,把眼神摆向了别处,不经意间,他看到母亲的头发中夹杂着一个细细的银白色的物体,他知道那是白头发,是母亲为自己操碎了心而提前衰老了,从前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

从小到大,他都不是一个乖孩子,经常到处惹祸,老师们也都不喜欢他,他知道他自己之所以没有被要求退学,是因为母亲一次又一次的恳求老师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而他毫不感动。很快,他染上了网瘾,成天的旷课,泡在网吧里打游戏,母亲一次又一次的去网吧找他。终于,母亲受不了了,在他的面前哭了起来,不怨他,只怨恨自己没能教好他,在那一刻,他醒悟了,他抱住了母亲,大哭起来。

从那以后,他试图去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好学生,然而,因为之前落下的功课太多,没办法补起来,他产生了放弃的念头,想着出去打工或许会不再拖累母亲,但是,他没有想到母亲会那样回答他,母亲真的同意了吗?当然不会!

母亲似乎看穿了儿子的心事,说道:“看路边的这些树,它们一直生长在这里,不张扬,不显摆,仿佛世间的一切都与它们无关,没有人会注意它们。然而,它们却在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为这世界装扮一份美丽,即使没有人知道,但是只要自己明白已经尽力了,就够了。”

他望着路边的树,是啊,没有人注意它们,可它们却仍在努力,让人们见到更美丽的世界。

风景就在路上,你看到了吗?

入秋文章10:重上颍河闸

文/东方笑笑笑

刚入秋,大约是受东南沿海台风影响,一场暴雨落下,连续数日的高温硬是降了下来。趁着凉快,我想去颍河闸摆摊处理旧书,顺便走一走,看一看。因为去冬今春,我曾在那里呆过不少日子,很想来一次故地重游。况且,闲了这一个多月,连骨头都酥软了,出去透一透郁气,应是百益而无一害的吧?

驼上书,从巷子出来,过清河路、阜王路,沿途两侧尽是法梧。清河路的法梧是少壮派,新褪皮后的洁净、挺拔,英姿飒爽;而阜王路的法梧仿佛饱经沧桑的老人,但仍充满激情,尽情向天空延伸。我喜欢这些法梧。无论春天的嫩芽儿,还是夏日浓荫,都让我流连忘返;更不必提黄叶纷飞的暮秋时节之浪漫情境,就连冬天的硬朗枯枝也充满无限期望和幻想。

在这个雨霁的早晨,路上行人稀疏,可以正好让我享受那份安闲和清静,居然将摆摊卖书之事亦不放在心上了。所以,将电瓶车的速度放慢了很多,与那树下漫步之人几乎同步。自然,在这两段路上耽搁了较长时间。

过颍州路右转,上颍河路。不久,颍河闸即在眼前了。据老阜阳人说,这船闸修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前苏联人修的,通车五六十年都没啥质量问题,很结实。而今,又建新船闸和大桥,新建的船闸可以通航了,但大桥尚未修好。路的正中央,依旧用蓝铁皮隔离着,但行人大都沿南侧的小路而行,与去年的颍河闸自然没有两样。只是,路旁的野草已没膝,将原本被人倒仍的垃圾覆盖,一派欣欣向荣的样子,看起来很美。小猫草是我幼时非常喜欢的一种,还曾学编过小猫。但现在已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猫头部分伸出来两只小耳朵,猫尾部分只须插根小猫草即可。而此处的小猫草长得很旺盛,超出郁郁葱葱的野苋菜、喇喇葶一头;而它的根,却硬是扎进瓦砾、砖石堆里的。

我将电瓶车停在一片无草之地,然后向东步行,寻一寻合适的摆摊位置。天阴沉沉的,灰色的云朵将天空挤得满满的。风吹走一朵,又飘来一朵,若不细看,它们仿佛是静止的。南侧四方水塘边的几株柳树乍一看没怎么变,但那满树的绿实则丰满了许多,倘不被砍伐,一年自会比一年更丰满。

去年冬天,这条不足五百米的小路一侧还是一片狼藉。有从城内下水道里挖出来而被倒在这里的污泥,有从槐树上修剪下来的槐枝,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还有花盆、酒瓶,还有破旧的石膏做的模特、模特腿……只要天气不是那么恶劣,总有零星的几个小贩在这里摆摊,尤以一家卖花生的喇叭最为响亮。“花生便宜喽!4元一斤!”那位阜南来的中年汉子的声音通过喇叭发出,似喊非喊,从早到晚反复响着。直到夜幕降临,那汉子才会“嘟噜噜”,踩响汽油三轮车,冒出一股黑烟,向他来的地方驶去……

而现在,那过去了的一幕幕仿佛如昨,在我眼前交替闪现,无比鲜活。我眺望着向南无限延伸的颍河,点点船只随着那条银带渐行渐远。那一艘艘船看起来总是充满诗意,或者仿佛一幅清淡的水墨画。但实际上呢?那每艘船不都是一种人生么?渐渐的,我的心也随着滔滔河水流动,流到哪里我不知道,但那一刻,却有着一种灵魂出壳之感。唉!我这虚无的理想主义者,在这硬生生的现实生活面前,只能如此轻叹一声罢了。

我在一个卖杂货的地摊边摆好书摊。那位肤色黝黑的中年妇人对我嚷嚷:“你三轮车往里靠靠,不然把我的货物全遮挡完了!”我没吱声,就把车子向前推进草丛。她还有些不太满意,让我再往一边靠靠。我嫌太费事,与她商量了半天,总算没有再白忙活。及至我将书摊完全摆好时,天空的云朵飘散了些,可以看到点点蓝天。太阳也不时露出脸来,零零碎碎的阳光照在身上,有点热。我撑起大花伞,从三轮车里拉出圆凳,坐下,凉风拂来,很惬意。

因为近来雨水较多,我的三轮车虽然盖了雨布,但还是进了些雨水,有几本书已经湿透了。一上午都没有生意,只在临近中午时,才有位年青人来买书。他是刚从船上下来的船客,在这处船闸过闸的空档儿下船补充些日用品。他是喜欢看书的,或者行船是寂寞的,所以他买了我三本书。而我看他爱书,便又送他两本淋了雨稍加修整是可以读的书。他高兴地离去,我也因处理了几本书而高兴。

晌午了,肚子”咕咕“叫了。我让妇人照看一下书摊,她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其实,与这些小贩们打交道就是好,别看有时为了一点点”地盘“而争执,他们的心实则好着呢!我去西边买了两个馒头两小瓶白酒一瓶矿泉水,又从路边卖卤菜的小推车里买了些豆腐皮和猪肝。回来时,妇人正坐在马扎上打盹,我让她吃一点,她说家里一会就送饭了。于是,我一边吃喝,一边与妇人聊天。倘若妇人不说,我真不知她是高中毕业,而且当时读的还是全市闻名的重点高中,不禁让我肃然起敬。妇人告诉我,她和老公原来都有单位,后来双双下岗了,现在她每月还能拿一千五百块的补助,而他老公没有一分钱补助。我说,在你那时有文化的人真不多哩!她听后显得很兴奋,话匣子打开了:“我老公就因为没有文化,才没当上领导,当年组织上是有意培养他的,可惜他人又太老实了!”我吞了口酒说:“是的,人生的命运是难以说清道明的”

“可不是!唉,其实这些年老实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我高中那些同学,坐在后面几排成天调皮捣蛋的,现在都成大官或者大老板了。”我忽然陷入了深思,妇人的话我仿佛在哪听到过似的,好长时间,我不再言语一声,只是一边喝酒一边听妇人说个不停。

本来只想喝一小瓶酒的,但一不小心,两瓶都空了,我也有些晕了。坐在凳子上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但有来问价的,我一点也不糊涂,态度似乎更加得好了。

傍晚,天晴了。晚霞满天,蝙蝠纷飞,草丛里的蛐蛐叫得正欢。路上行人纷纷往家赶,我也该回家了。其实,我真想再多呆会儿。因为这里安静,又无拘束,与故乡很相似。

入秋文章11:栗香

文/杜妮娜

西安,从入秋到深冬,有两种香味最吸引人。打头的自然是桂花,从一丝到充满全城,这香气,能甜得你发腻,发腻了也喜爱。另一个,即是栗子了。

天一冷满大街遽然一夜间摆满了卖栗子的小推车,似乎连说话都带栗子味了。每天等车的大十字路口,熙熙攘攘,从早到晚,热闹得紧。进入十月,那个卖糖炒栗子的大叔一准出现在路口西南角,一辆人力三轮推车,一袋切开口的生栗子,一口乌黑锃亮的大锅,半锅黑砂石,一把大铲,一壶蜂蜜及一副看上去身经百战的黑糊糊的棉线手套,就是大叔的全部家当。

大叔炒栗子几近行为艺术,看上去气势汹汹,一把大铲子上下翻飞,栗子翻滚于黑沙之间,外壳披裹上薄薄的糖衣,渐亮渐鼓,不一会就有甜香慢慢飘出,怎么看都是某种暴力美学的结果,所以它们也应得一种带有微微暴力色彩的结果――当你打开那只被塞得满满的牛皮纸袋,冒着被烫伤的危险取出一颗栗子来,手指和牙齿快速地工作着,潦草地吞下那颗被剥得有些乱七八糟的小果实的时候,那一刻你才能真实地体验到吃栗子的快乐。便是那样急切地,莽撞地,一颗接一颗地边走边吃的方式,那样的栗子才是最为美味的,它们是寒冷季节最棒的一种糖果。郝兰皋的《晒书堂笔录》有“炒栗”记载:“栗生啖之益人,而新者微觉寡味,干取食之则味佳矣,苏子由服栗法亦是取其极干者耳。然市肆皆传炒栗法。余幼时自塾晚归,闻街头唤炒栗声,舌本流津,买之盈袖,恣意咀嚼,其栗殊小而壳薄,中实充满,炒用糖膏则壳极薄脆,手微剥之,壳肉易离而皮膜不粘,意甚快也。”

民国时期的爱情里也有糖炒栗子的身影。张爱玲的《半生缘》里有一幕,顾曼桢与沈世钧相识相知的那个深秋,在湖上那艘小木船里,两人坐在船上闲话,旁边一袋糖炒栗子散发着温暖香甜的气息。只是最后物是人非,回不去的岁月里,那袋糖炒栗子竟成了两人最甜蜜的爱情回忆。

除了时下盛行的糖炒,栗子生吃也是极好,且另有一番风味。第一次在山上看到栗子树,眼前一亮,毛茸茸的果实挂在枝头,甚是可爱。不过要吃上栗子还得冒点风险,包裹一身硬刺的栗子被打下来时,不管砸到哪个部位,都少不了吃点苦头。据山民说,每年打栗子,总有倒霉的家伙仰头观望躲避不及,被栗子硬刺扎到眼睛,这罪可就受大了去了。对付栗子这一身硬刺,不少人如老虎啃刺猬般无处下手,其实很简单,不用手,上脚即可。鞋底踩着搓几下,硬刺壳就开了,露出来的就是常见的栗子模样了。相当于熟栗子的甜糯,栗子生吃,脆、嫩、甜。

栗子还可风干吃,汪曾祺说,“把栗子放在竹篮里,挂在通风的地方吹几天,就成了‘风栗子’。风栗子肉微有皱纹,微软,吃起来更为细腻有韧性。不像生栗子会弄得满嘴都是碎粒,而且更甜。”想是风吹之下,水分蒸发,糖分集聚,吃着也就更显甜了。《红楼梦》第十九回中,倚老仗势的李嬷嬷吃了宝玉专门给袭人留的酥酪,为了安抚发飙的宝玉,袭人就是借着要吃风干栗子,转移了宝玉的注意力。富贵贾府中,不仅有让刘姥姥咂舌的茄鲞,也有这惊鸿一瞥野趣犹存的风干栗子。栗子也可入菜,最常见的有栗子烧肉、栗子焖鸡等。《随园食单》就载有“栗子炒鸡”一菜,“鸡斩块,用菜油二两炮,加酒一饭碗,秋油一小杯,水一饭碗,煨七分熟;先将栗子煮熟,同笋下之,再煨三分起锅,下糖一撮。”现今栗子烧鸡、烧肉的家常做法大抵也如此。讲究的烧法要整颗栗子不碎,方显得菜形、汤色俱佳。只是,但凡栗子肉同烧的结果总要本末倒置――上桌之后肉是不大有人吃的,反而栗子被一扫而空。

栗子当然也有比较文雅的,不慌不忙的吃法,比如栗子蛋糕。在上海的凯司令蛋糕店吃过他家的招牌栗子蛋糕,白色纸盒,里面盛放着小小圆圆的蛋糕,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海绵蛋糕上那一圈圈鲜滑甜美的鲜栗子泥,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只可惜作为点缀,量很少,不能过瘾。

上个周末,我决定自己动手来做栗子蛋糕。买来鲜栗子,用麦芽糖将其炒软,加上鲜奶油,用手工搅和成栗子泥,确保其不会太稀也不要太干。“实墩墩”的栗子,经过几道工序的手工加工,拥有了轻盈的口感,浓郁的栗子香、奶香和酒香。最后的步骤就是用裱花嘴将栗子泥挤在刚刚出炉的、蓬松而软和的海绵蛋糕的上面,一圈一圈地做成“Mont-Blanc”的模样,事实上,这也是栗子蛋糕的名字由来。栗子泥是淡淡的褐色,这正象征了秋冬季树木枯萎但又覆盖白雪的蒙勃朗峰呈现的颜色。此外,江南还有一道以栗子做成的点心,将栗子煮烂,加上糯米粉和白糖进行蒸制,佐以瓜子仁或松子做成栗糕,也是很多人的心头好。

下班后的傍晚,走在路上,哈着白气,听一首范晓萱为《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献唱的《同步》,是时候放下浮华,踏实地劳动,踏实地吃栗子,饱揣安全感过冬啦!

入秋文章12:入秋,时光微澜

文/心雨聆听

秋,在清清爽爽的风里如约而至,端然于时光的陌上。如一位优雅的女子,不染半点浮喧,一叶静美在秋的脉络里散发着纯纯清香。

触手可及的眼前, 是那一片蔚蓝的秋水长天。相逢秋季,总有秋高气爽在轩窗下清新,总有一行雁南飞在长空里掠过。

入秋,看月色清幽,折一支丹桂飘香;入秋,也可悠然于南山,赏遍地菊黄,不问红尘过住,种下一串串优美的诗香。

日晴,天高,风微急。八千里长空明净清远,不染丝亳烟岚。千年风烟在晴朗里洗尽,尘埃一空。光阴素净,守着流年里的风景,一方清寂安生。浩渺人世,回首,离愁别怨早已各安天涯。纵有记忆犹起,再无涟漪。

依着闲时一盏,眼下,唯爱着这尘世的欢喜和忧伤,多年以后一样。相信着,生命里所有的相遇和错失自有定数。

烟波时浓时淡的日子,雾锁清秋。街角巷尾,冷风抚叶,一点点染了枯色的韵。青翠在枝头摇曳着一季离散,烟雾悄然漫了霜天。

我在徘徊不定的路口,挥手一些曾经的犹豫不决,轻轻离开,任飘起的衣?,不带走半点云彩。若一切早有注定的结局,就让这一路的抵达云淡风轻,不迷离,不依依,象季节与季节的更替。

所有尘事,都在这薄薄的秋日里简单而静美。

日静云朗,落入明净的轩窗。多少光阴飞逝,多少尘缘若水,勾勒成岁月如歌,轻轻和……

习惯尘世的一切,接纳骨子里的脆弱。苍茫人生,守着红尘的繁复和细琐,已是光阴静好,岁月极美。原来所有的奢望不过如此,就在手上。

白音格力说:往事若转凉,一定是有一个人先起身离席;光阴若旧了,一定是有一个人隐隐不言不笑。不想历历往事如烟,不想旖旎光阴黯淡。应该像一月色,浮在花光里,如画旖旎;随一桥流水,如风动琼瑶;坐在书页上,如诗行婵娟。人一生,白云千里万里,明月前溪后溪,一分从容自得一分自若。

繁华过后的荒芜,喧嚣过后的清寂,象极了一季秋。云水之处,守住内心的风景,不悲愁。时光的画卷里,一笔安静从容慢慢铺展……

入秋文章13:秋来茭白嫩

文/方华

入秋,茭白上市,是一道时鲜的蔬菜。在我们这儿,茭白被叫作“篙瓜”,私自臆想,不知是不是其型似竹笋又似瓜般能生食之故。

在我生活的这个长江以北地区,种植茭白的人家不多,大都是水边自生。像野藕野菱一般,成熟时节,自有不怕辛苦者去采收。我童年的记忆中,母亲从田间劳作回来,有时就顺手在塘边沟畔折几支青叶包裹的修长茭白回家。篙瓜炒辣椒,是我幼时最常见的一种吃法。

当然,茭白绝非我记忆中简单的一种味道。

清代才子兼美食家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就有对茭白入肴的一段记述:“茭白炒肉,炒鸡俱可。切整段,酱醋炙之尤佳。煨肉亦佳,须切片,以寸为度,初出瘦细者无味。”

清人薛宝辰在其《素食说略》中也有茭白入蔬的做法:“切拐刀块。以开水瀹过,加酱油、醋费,殊有水乡风味。切拐刀块,以高汤加盐,料酒煨之,亦清腴。切芡刀块,以油灼之,搭芡起锅,亦脆美。”

现在想来,母亲的厨艺,当然比不得这些美食家,也不是母亲不知道篙瓜还有其他的烧法,只是在那样一个清贫的日子,哪里有许多的食材调配,盘中简单的菜蔬,仅为佐饭下肚而已。

不过,现在日子富裕了,吃过的各类茭白佳肴恐怕比书上记载的还多,有时在家中还特意弄一个简单的篙瓜炒辣椒,享其清淡脆嫩,唇齿咀嚼间自有一种特别的回味。

其实,篙瓜在远古时期,也不称作茭白,而叫菰。

菰最早是被作为粮食作物种植的。《礼记》载:“食蜗醢而菰羹。”菰羹就是菰米饭,可见在周朝即已用菰米为粮。据记载,在唐代以前,茭白基本是被当作粮食作物栽培,它的种子被称作菰米或雕胡,是“六谷”之一。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这是李白借宿安徽铜陵五松山下一农家,受到主人菰米款待后写下的诗作。陆游《邻人送菰菜》中也有“稻饭似珠菰似玉,老农此味有谁知”及“湘湖烟雨长莼丝,菰米新炊滑上匙”之句。

大约到了明代,玉米被从国外引进,广泛种植,替代了菰成为六谷之一。所以在我的家乡,现在还直接叫玉米为“六谷子”。

菰很早就被发现在被菌感染不抽穗后,膨大的茎部可为蔬。如成书于秦汉间的《尔雅》记载:“邃蔬似土菌生菰草中。今江东啖之甜滑。”菰在被高产的玉米取代位置后,就彻底成为人们口中的佳肴。“岸遥人静,水多菰米。”苏轼《水龙吟》中的情景渐为鲜见。现在,偶在水边能看到结穗的菰,往往被认为是野茭白,其实,那不过是稀少的未被感染的菰。

茭白如其名字一般素白清新,可与各种原料配伍加工。此菜无论蒸、炒、炖、煮、煨都是柔滑适口,若是与肉、鸡、鸭等相配,烹出的菜肴则更是入味留香。茭白可生食凉拌,还可酱泡腌制。特别是凉拌、下汤,清新淡雅,很有水乡风味。

唐人张志和在《渔歌子》中吟到:“松江蟹舍主人欢,菰饭莼羹亦共餐。枫叶落,荻花乾。醉宿渔舟不觉寒。”明代也有一首《咏茭》诗:“翠叶森森剑有棱,柔柔松甚比轻冰。江湖岩假秋风便,如与鲈莼伴季鹰。”诗中把茭白与莼菜、鲈鱼相提,可见其味美。

有这样的记载,西晋文豪张瀚,在某日秋风起时,想到故乡吴中的菰菜、莼羹和鲈鱼脍,于是辞别齐王,弃官南归,说:“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这段典故后人浓缩为成语“莼鲈之思”,成了思念故乡的代名词。只是,莼菜、鲈鱼由此名闻天下,而未入语中的菰菜,却鲜为人知。就像最早的粽子都是用菰叶所包,可现在人们知道的都是芦叶之类。

宋人周弼在一首《菰菜》诗中写道:“连日秋风思故乡,况复家田有茅屋。坠网重腮鲈已鲜,莼丝牵叶又流涎。急归收获苹溪畔,细拨芦花撑钓船。”又是秋风起的日子,水边挺立的茭白依然是千年守望的模样。只是,那留在每个人舌尖上的记忆,不知该有着怎样的回味?

入秋文章14:细雨声慢上目连

文/程纲

季节已入秋,清风细雨,一丝丝凉意沁心,槠树的叶子也渐渐变黄了,一枚、两枚……随风轻轻落了下来。目连山的歌声停留在漫山的青葱上,给寂凉的季节带来些许诗意。目连山,位于安徽省石台县矶滩乡境内,距石台县城16公里。相传梁太子萧统遍访名山大川,来到太胜的“太子岭”,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为弘扬孝悌为先的佛教文化,他给群山命名为“目连山”。古代人对此地形描述为:“目连佛光天下奇,山下一座好阳基,狮象把水口,东水流向西”。历史和文化总是相伴而行,风景与画卷亦然融为一体,时光风里,红尘画外,有梦的地方,便会不期而遇。

秋水无痕,秋花尚在,漫步陌上,沿河两岸,那紫的、白的、黄的小菊花在山野上浅浅的开着。喜欢这样的季节,细雨缠绵,山雾萦绕。秋的明澈与恬静,仿若一个温婉的女子,环佩叮咚,踏着细碎的光阴,从云水深处走来,而多情的目连,已经为你铺好十里红叶,你一路捡拾秋色,一路浅笑着等待陌上走来的过客。曾经的遇见,如我欣喜的那一眼旧词,在山水相逢后的眷恋里,在雁回竹屋后的矮檐下,在枫红并茂的古道边。有着寂静的温婉,有着明媚的绝丽,也有着青葱的缱绻。

目连山是一阙别有韵味的词,有宋词跌溅起满世凄凉,光阴流转处,划开一道浅殇,淡淡入茗,浓烈似酒。淡而绵留的感伤,因你而落凄霜,蒙上茶氲的温良,久久不散,指间弥留,萦绕眉间心上。浓入骨髓的铭想,镌刻进灵魂,与你相遇的一瞬,注定这缕散不去的浓烟。没有预约,也没有花开,我们的遇见,是那么的风轻云淡。这是一种心与心的交融,一种灵魂与灵魂的契合,我小心翼翼的呵护着、珍惜着,这份温暖和感动。

目连山又是一曲意犹未尽的歌,弹一朵苍凉,描一段时光,演一袭青纱,多少惦念浅吟成诗? 那些温暖的日子里,有没有微寒?有没有一切都归于平淡之后,还会想起的伤感?山歌袅袅,那些温情的曲调还留在耳边,而你,就在静水岸边,用明澈的眼眸望着伊人,似珠落盘,可是我触手可及的温柔?落字为念,听,远处,一曲轮回中的清音,又唱起我们一起写下的初衷。一缕芬芳,一抹思念,一份安暖。

目连山就是一首触动心弦的诗,“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注视它们很多很多日子了……只记花开不记人,你在花里,如花在风中。”多么温暖的句子。你不在,我却看见门前的花开,仿佛看见了你。静静的,不说话,菊在细雨中微笑着,这样就很好,时光变得很安静,抬头看云,低头侍花,风,轻抚过我的脸颊,低眉,轻嗅,有淡淡的花香,还有诗的味道。“你的影,沉寂成一轮瘦月,在一茬一茬的光阴里,你捡点着朵朵暗香,忘了明月已点点消瘦。”

目连山亦是一折流传已久的戏,是你在飘逸的细雨里低吟浅唱,是你在飞舞的枫叶上写满诗香,是你用不老的清宁静坐,等那一朵芙蓉绽放。那一片静,在季节的流连中娉婷,倚窗,不语。在一湖秋水里,在一舞长袖里,我分明嗅到的只是此间的芬芳和暖意。生命的禅意在一墙戏文中演绎,那抹婉转,穿过秦时的明月,汉时的关山,越过诗经的在水一方,给秋天披上一层薄薄的轻纱。

想起纳兰的那句“相逢不语,一朵芙蓉着秋雨。”轻柔妙曼,娇羞宛然,像水里的莲花,在细雨的抚触下,散发着清透淡然的美丽。无论是旧日的情怀还是今时的遇见,能够相逢就是缘分,一见钟情也好,相见怀念也罢,终究是见着了,虽是有雨,却也无语,我知道,你一直都在,青山碧水、古树奇石、飞瀑深潭,已温润在今夜的梦里……

入秋文章15:秋遇

文/赵静韬

一入秋,天就开始冷了下来。窗外的枯黄落叶愈发多了起来,让我很想出去看一看外面变成了什么样子。

出去时,妈妈一再嘱咐我多穿衣件衣服,我不得不说,妈妈嘱咐对了,外面很冷。我一边蹦跳着走向公园,一边低头踩着地上的枯叶。“咔擦”的声音很是清脆,只是有时低头走路是比较危险的——我撞倒了一名阿姨。

“天!”我惊叫一声,赶忙将面前的人扶起,并连声抱歉。可阿姨站起来后,只是边拍着她身上的灰,然后继续工作。阿姨旁边驾着一辆三轮车,而三轮车上则摆放着许多清洁工具,我粗略地数了数,大概有20多种。再看看阿姨,手上拿着一把小铁铲,专心地将她面前的纸一点一点地铲下来。我立即明白了阿姨的职业,小心地问道:“做这项工作……您肯定很累吧?”

阿姨转过头来。这时,我才看清她的容貌:黝黑的双目中满是沧桑,眼尾处的鱼尾纹一条一条清晰地挂在上头,身上的工作服十分干净,却因常年洗涤褪去它应有的活力,泛出了浅浅的白色。这是一个怎样的人啊!而她却只是看着我笑了笑:“我干这行,得有几十年了吧,每天风里雨里跑来跑去的,早就不觉得累了。”那张顽固的纸终于被扯了下来。阿姨又走到另一张纸面前,准备开始新一轮的铲纸行动。可她却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十分好奇,走过去问道。

“为什么这张不……”

话还没说完,我就被墙上的这张纸吸引了。那是一张寻人启事,那孩子睁着一双亮眼,身上的衣服却破得不成样,更让我值得注意的是下面的一行小字:2016年8月2日,因爱女在外游玩不慎丢失,今年6岁。如有爱心人士发现请……我怔住了。这时,我又听阿姨道:“我干了这么多年,每次都是这些纸让我头疼。市里要求不出现小广告,可这些孩子们实在可怜呐。”她又将东西收拾好了,坐上三轮车:“小姑娘,下次注意别再把人撞翻喽!”然后又笑着蹬着三轮车离去。

我依然站在原地,眼神却有一丝迷惘,不由得在心里,对这位阿姨的敬佩更深了。现在的社会中,有多少像这样善良又守职的人?又有多少人能如此坚持几十年如一日?

又一阵秋风掠过,我拉了拉衣服,继续前行。

入秋文章16:桂花

文/执念于此

入秋后的夜晚终究还是冷了起来,又是阴雨绵绵的天,穿上一件外套仍旧冷的瑟瑟发抖。跟友人相约去吃宵夜,便去她家楼下接上她。两个人慢悠悠的走向后街的夜市。她租住的楼下有一颗桂花树,如今正是桂花盛开的日子。微风吹过,足足香了半条街。我不由的感叹到,这桂花果真香的出奇。我钟爱桂花的香味,却也认不出桂花的品种,她道这是金桂自然是更香,我也只是默默的记在了心里。 如今这满街随处可见的桂花,倒也不再显得多么可贵。

小时候我家门口也是有着两颗大桂花树的,已经活了几十年的光景。曾祖父中年为官,家境殷实,自然也有着不少的闲情逸致。这两颗树便是他从外地带回来的。爷爷从小也读过不少的书,身上有一股文人才子般的儒雅。舞文弄墨,观鸟赏花,这也都是他的情趣。所以这桂花也就成了他们父子都钟爱的东西。后来家族中道落败,又赶上了解放、“文革”、他们都是被重点“批斗”的对象。家里的日子过的一天比一天惨淡,又被迫搬出了祖宅,去了另外的地方修建了新的土房。曾祖整天郁郁寡欢,身心俱疲,终究还是去了。留下的也只有这两颗桂花树了。

打我记事开始,它两就已经是七八米的大树了,可是爷爷对它们“照顾”依旧没有改变。小时候憋了一泡尿,爷爷都要把我带到树下解决,说是要给他们施肥才能长的更高。我虽然半信半疑,可也从来不怀疑爷爷的决策,一圈圈的给他们均匀的施上“化肥”。

小时候的夏天不像现在这般酷暑难耐,傍晚总会有着丝丝凉风,温柔的拂过整个村庄。这个时候,就是我们这群孩子最喜爱的时光了,他们会早早的吃完晚饭就聚集在我家。搬出爷爷的摇椅放在树下,泡好一盅浓茶。围坐在周围等爷爷出来抽旱烟乘凉。顺便给我们讲历史,说故事。爷爷文化程度高,又看过不少书。年轻时也听过不少说书先生讲书。所以他讲起故事来,抑扬顿挫,声泪俱下,我们这些孩子总是听的孜孜不倦,有时候旁边还会立着几个大人,听的不由自主的拍手叫好。天完全黑了各家的大人就会来这里接孩子,孩子们总会闹着多听一会儿,可实在拗不过,就只能说着“李爷爷,明天继续给我们讲噢。”而后跟着家长依依不舍的离开。

到了秋天,我们家总是全村最热闹的地方,老人们都要到我们家找爷爷打长牌。这时候母亲就会给他们泡好一大壶去年封存的桂花茶,给他们在树下支好桌椅热热闹闹的打上一下午。孩子们也爱跑到我们家,爬到树上,贪婪的嗅着桂花的香味,总也聞不够。路人们经过我家,都会说一声。嗬,这花是真的香。母亲从来也不吝啬自己的东西,忙前忙后的为孩子们做好桂花糕,分给大家吃。那种香气迷人的糕点,占据了我们童年最美的味道。

爷爷不止一次的跟我提到,奶奶也是极爱这桂花的。奶奶走的早,我不知道她的容貌。只能从爷爷,伯伯,母亲的口中说出来的然后拼凑出她在我心里的样子。奶奶也是大户人家的闺秀,门当户对。媒人说了亲,这事也就定了下来。母亲说,爷爷和奶奶十分的恩爱,相敬如宾。可惜的是不能白头偕老。奶奶走后,爷爷也没有再婚配。一个人拉扯着儿女走过了余下的四十三年。每逢桂花盛开的季节,爷爷总是要折上几枝新鲜的花叶。去到奶奶坟前家长里短的说上半个小时。

许多年来,我每停留一个地方。都会在意桂花的存在。等到入了秋,总是要去树下坐坐看看。闻一闻那迷人的芳香。时光总会淹没韶华,遮盖芳年。当年那两颗桂花树早已不复存在,存在于记忆中的也只有枝浓叶茂,芬芳馥郁的青葱岁月,以及那抹皓首苍颜。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