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笔构网

2025-01-22方案

请欣赏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xx〕8号)和《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农通〔20xx〕28号)精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结合砚山实际,制定《砚山县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我县农业面源污染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基本建立,农业生产走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20xx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7万亩。

(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20xx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种植绿肥13.6万亩;施用有机肥(含农家肥)39万亩以上;秸秆还田35.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62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完成86万亩。

(三)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20xx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0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25万亩,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宣传、农药减量培训15次。

(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五)推广水产绿色养殖。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开展非法设置网箱网围的清理整治,稳定基本养殖面积,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

(六)推进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促进包装废弃物减量,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集中处理。

(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格局。20xx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1%。

(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清单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优化施肥、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可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采取种植结构调、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来进行安全利用。

(九)推进“一湖一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指导,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本区域主栽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改进施肥方式,做到大幅度减施用化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对周边村庄畜禽散养户,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为契机,鼓励、引导散养户实施化粪池、堆粪场等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实现散养户畜禽粪污规范收集处理利用。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xx〕8 号)和《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农通〔2022〕28 号)精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结合砚山实际,制定《砚山县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我县农业面源污染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基本建立,农业生产走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 1.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7万亩。

(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2022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种植绿肥13.6万亩;施用有机肥(含农家肥)39万亩以上;秸秆还田35.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62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完成86万亩。

(三)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2022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化学农药使用量比 20xx 年度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0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25万亩,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宣传、农药减量培训15次。

(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五)推广水产绿色养殖。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开展非法设置网箱网围的清理整治,稳定基本养殖面积,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

(六)推进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促进包装废弃物减量,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集中处理。

(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格局。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1%。

(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清单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优化施肥、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可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采取种植结构调、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来进行安全利用。

(九)推进“一湖一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指导,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本区域主栽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改进施肥方式,做到大幅度减施用化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对周边村庄畜禽散养户,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为契机,鼓励、引导散养户实施化粪池、堆粪场等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实现散养户畜禽粪污规范收集处理利用。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担负起维护保障“三农”健康发展和全县社会平安稳定的工作责任,严防严控农业领域各类事故发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有效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举措,加强协作配合,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努力确保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农业行业领域隐患排查

结合农村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针对节日期间社会活动、极端天气特点情况,针对农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易发领域开展隐患大排查,突出重点领域,集中精力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隐患,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做到工作措施再细化、再落实,努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1、农业机械。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坚决杜绝农机带病作业。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对达到报废注销条件的变型拖拉机开展牌证注销工作。加大“平安农机”宣传力度,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媒介向机手发送安全生产提醒短信、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进一步在社会营造“平安农机”氛围,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

2、农村沼气。加强排查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等存在的隐患。全面开展在建、在用、未用农村沼气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加强对沼气工程设施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切实排查整治储气、用气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严防沼气工程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

3、渔业。加强今冬年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水产方面的影响,及时排查灾害隐患,及时指导易受灾地区做好水泵、增氧机等机械设施的安全使用与防护。

4、畜禽屠宰。集中开展畜禽养殖与屠宰加工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畜禽饲养、屠宰环节动物检疫、“瘦肉精”检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整治。对畜禽养殖场进行集中检查,建立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自改等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5、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和安全追潮体系,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定期对辖区内的种养殖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6、农业投入品。督促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销售企业建立和完善销售台账,落实好仓储、销售等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针对冬季寒冷天气、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7、办公场所。全力做好局机关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重点整治办公区域消防设施老化、工作人员乱扔烟头、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等问题和隐患,确保局机关大楼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应急管理措施落实落地

各股室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值班制度,保障联络信息通畅,做好突发事件的防控应对准备,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上报、正确引导、准确处置、有效应对,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要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结合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醒广大农户和农业设施单位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的原则,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防治,控制和削减农业排污总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实现我镇农业生产污染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目标,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便和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减少农药使用量。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测报网络,加强对农业有害生物,特别是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大力推广绿色控害技术,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危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农药安全减量工作,全面开展高度、高残留和低劣药械的替代工作,严禁在蔬菜、瓜类、果品等作物上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棚室蔬菜病虫防治,控制农药的使用量和次数,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进行施药,控制农药在产品中的最终残留量。

(二)全面开展秸秆焚烧监管行动,提高秸秆利用率。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户发展沼气池建设,多渠道、多途径促进农村能源建设,推动全镇新能源持续发展。

(三)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农业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科学合理规划畜禽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合养殖区布局界限,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清理工作;推进标准化畜牧养殖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畜禽养殖操作规范,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措施,加快畜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采用生物发酵加工有机肥、沼气和沼渣利用、粪便堆积发酵、发酵床饲养、分辨养蚯蚓等方式进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50%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

(四)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全镇环卫一体化。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五治”和“河长制”工作,在我镇辖区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清除辖区内长年积存的垃圾。重点对辖区内乡村道路、河道两侧、农户房前屋后和院坝、场镇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解决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重点加大对辖区内水源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水源地周边积存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杜绝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现象发生,配备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和农村保洁队伍。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成立吉祥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各环节和工作任务进度进行调度、督查、考核,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律、政策、技术问题进行指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镇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承担连带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各村负责制定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提出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适时进行阶段性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LED显示屏和召开院坝会,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在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湖库汇水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海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源特征、地理气候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试点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按照全要素治理、菜单式遴选的原则,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分区分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和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二)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制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以省为单位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明确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鼓励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肥料化利用有关要求后,进行还田利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将废水、废液、固体废弃物直接排入农田。

完善标准体系。适时评估并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体系,加强养殖场户环境监督管理。农田灌溉用水、水产养殖用水、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应执行相应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优化经济政策。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用地政策,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开展畜禽粪肥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规定予以支持。优先将畜禽、水产养殖、秸秆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探索开展“点源-面源”排污交易试点。

建立多元共治模式。在重点区域以省为单位,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发展农资绿色配售,推动农资经销商成为污染防治的重要主体和信息传导枢纽,引导农户使用绿色高效的肥料农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推广“政府+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模式,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推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订购农资、实施品牌认证等标准化生产,形成“政府-市场-农户”多元共管共治体系。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重点在大中型灌区、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测,分析评估养分和有害物质转化规律。

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开展农业污染物入水体负荷核算评估,确定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在嘉陵江、汾河、太湖、巢湖、南四湖、洱海、白洋淀、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重点水域先行先试,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加强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观测、监测和记录,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系统整合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数据,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全国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动态更新。发挥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在指导污染防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三、试点示范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影响为目标,在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安徽、云南、江西、四川、山东、宁夏、河北、陕西、吉林、青海等省份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

(一)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在试点县中筛选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开展系统设计、分类治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对面源污染的影响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识别方法,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选取典型小流域及海水养殖集中分布的近岸海域,结合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技术,评估污染物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等。在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宁夏青铜峡等选择大中型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在养殖密集区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污染防控预警。

(三)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明确评估范围、指标、内容、方式等。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补充摸底调查数据,确定绩效评估指标和基数。探索将环境质量改善状况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并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对本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县乡镇承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县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中央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治理目标。鼓励地方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池塘养殖尾水利用处理等。

(四)提升科技支撑。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试点示范地区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五)强化监督工作。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打好新阶段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和乡村生态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立足新发展阶段和我市实际,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业产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河湖管护提升行动和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通过3-5年努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和防控体系初步建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3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化肥使用量减少5%,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

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4%,化肥使用量减少10%,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农膜回收率达到8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行动

1.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排查监测。运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及土壤分类监测成果,运用统计、调查等资源监测方法,于20xx年6月底前对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分散生活等污染源数量、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摸排梳理,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分布、构成及影响,建立分级分类工作台账。深入评估核算污染物种类、形态、数量,形成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持续实施产地土壤环境、农田氮磷流失、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水体通量监测,在城东湖、城西湖、万佛湖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以及典型小流域汇水区入出水口等重要断面,进行水质和水量同步监测,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及时分析生态环境数据超标情况,“拉网式”查找污染源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污染源单位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督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对面源污染监测排查问题和主体进行分类,一户一档、一地一策,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治期限,科学施治。针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分类、分企谋划实施治理项目,建立治理项目清单,推行项目化防控和工程化治理。对突出面源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按污染强度实行市和县区两级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

3.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以千亩以上规模化农产品种植基地为依托,集成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小麦玉米种肥同播等科学施肥技术。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施用定额制,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支持使用有机肥、配方肥和扩种绿肥。到2025年,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100%,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登记备案管理,跟踪指导企业落实统防统治防控服务质量。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全面推进农药购买实名制,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推行精准施药。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病虫害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每县区每年建立5000亩以上示范区不少于1个,积极争创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县。到2025年,全市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5.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快培育秸秆还离田第三方服务组织,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建立和完善县区、乡镇、村社三级与秸杆产生量相适应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优化奖补方式,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和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积极培育和引进秸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推广秸秆“五化”利用。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70个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新引进和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3-5家、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动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长效机制,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良性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等养殖废弃物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力争到2025年底,通过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改造完善5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探索建立补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县区处置、乡镇贮存转运、村级回收站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充分应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在强化农药实名制基础上,建立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实时跟踪监管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回收和处理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8.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村庄规划,科学编制农村改厕工作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明确改厕任务和技术模式,加强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改厕后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改厕后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乡镇,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基础较为薄弱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等工作。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深入实施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到2023年底,完成126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到2025年底,新增完成30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10条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市县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建立农村垃圾市场化运行、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和群众化参与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农业发展绿色转型行动

11.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维护监管工作,推进规模经营,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适度调减水网密集区的'畜禽养殖,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方转移。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养殖,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农民向规划保留的城镇周边地区、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适度集中居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推动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探索建立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推广“绿肥(有机肥)+优质稻”种植模式,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2025年绿色种植面积达140万亩以上。有序推进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积极依托规模养殖场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构建粮经饲兼顾、农林牧渔结合、生态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进畜禽产业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确保2025年畜牧业规模化比重达70%。大力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工厂化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鼓励发展不投饵生态养殖。力争2025年,发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面积55万亩,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面积30万亩以上。稳步推进数字农业试点,建立农业生产全链条的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精确管控和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河湖管护提升行动

13.严格河湖监督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影响环境问题,着力整治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河湖管护实施方案,提升河湖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实效,确保管护主体、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强化河湖日常管护,全面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有效管控地表径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灌溉农田。充分利用现有沟、塘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以及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有效拦蓄和消纳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及地表径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农业生态专业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15.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农业工程设计、废弃物回收等服务。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诚信度高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队伍和以智能配肥、机械施肥服务为重点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专业化、针对性的全程服务和技术指导,提高全市农业整体科学施肥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强化农业生态技术指导服务。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指导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技术专家包片指导和技术人员包片联系服务制度,指导片区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推广精准化、科学化的种养殖技术,切实减少用药、用料、用水、用肥等,节本增效,减少污染外排和土地残留。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并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入户上门等多种形式技术培训,强化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县区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落细措施。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有力推进防治行动,积极担当作为,确保防治任务全面实现。(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各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县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县区加大统筹资金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农村污水治理等。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六安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监督执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严格执行农业农村资源利用、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定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农村资源和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信用约束机制,县区政府归集并公开环保信用评价、污染源监测等信息。落实环保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依法依规对规模化种养殖主体、农业企业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和限制等约束性措施。鼓励公众对污染农业农村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对基层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村民等进行宣传引导,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提升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探索河长、湖长、林长、田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五长联治”模式,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监督格局。建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运用第三方资源、大数据资源和统计台账等,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调度,及时曝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度规范,以严管重罚倒逼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长治长效。(责任单位:市委督查考核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