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1
防疫当前,城西街道坚持严格监控、精心服务的原则,采取“六个一”措施,坚决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人员管控,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
一是建立一本台账。积极结合上级交办人员信息、社区摸排的人员信息、群众反映信息,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人员的排查和审核,对需要居家隔离管控的.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详细准确掌握其姓名、电话、居住地址、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按照街道、社区、网格员“三包一”责任监管模式,严格监督其居家隔离观察。
二是送达一份居家隔离告知书。社区工作人员为居家隔离人员送达一份居家隔离告知书并与其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引导居家隔离人员了解科学防护、健康饮食、日常卫生管理、突发情况应对等注意事项,严格落实居家自我隔离。
三是张贴一张“温馨提示”。在居家隔离人员门外安装电子门磁,张贴居家隔离张贴温馨提示,注明隔离期限,提醒其他居民杜绝串门访友,与隔离人员不要密切接触,也增强信息透明度,减少了辖区群众的恐慌感。
四是每日一次集中消杀。社区及志愿者向居家隔离人员免费发放84消毒液,引导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督促其在隔离期间常通风、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整洁。同时每日定时上门收集其处理过的垃圾,定点存放,集中处理,并每日一次对居家隔人员所在的单元楼栋进行集中消杀,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健康安全。
五是定期一次核酸检测。按照居家隔离管控要求,联合城西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切实做到在关键时期,既要继续严防死守,也要让工作有温度,隔离人但不隔离情。
六是每天一次暖心服务。组织大学生成立心理疏导志愿服务队,每天专门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纾解其负面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社区干部每天通过门外询问、打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居家隔离人员联系,向他们科普防控知识,帮助他们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并送货上门,确保其隔离期间生活不受影响,安心居家隔离。
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部分地区因执行居家隔离措施不严格,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为进一步夯实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特制定虎峰镇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成立虎峰镇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居家隔离对象
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符合居家隔离的人员。
三、工作流程
1.村(社区)排查到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初步评估;
2.经区疫情防控排查小组研判确定,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转指定隔离点隔离;
3.村(社区)组织人员每日走访居家隔离人员,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走访照片;
4.居家隔离期间,由卫生院组织车辆,闭环转运居家隔离人员至指定核酸采样点。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卫生院职责
卫生院负责派出救护车,将居家隔离人员闭环转运至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后再闭环转运至居住地,与相关工作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去。
(二)派出所职责
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思想疏导、法制教育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四)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不定期组织走访居家隔离人员,督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各村(社区)职责
1.组织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对研判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采用见面随访的方式,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3.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5.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法制教育。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推动隔离人员管控工作稳步开展。
2.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单位要保持沟通顺畅,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管控工作,确保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坚决不能因漏岗、衔接不畅等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3.各村(社区)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追踪,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大埔县隔离管理指挥组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第一版)》精神,实现提级管理,确保镇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统分结合、职责明确、指挥顺畅、高效运转,现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制订本方案。
一、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
组长:邓小武(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黄启兴(一级主任科员)
杨访日(副镇长)
杨建业(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罗霄(派出所所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由林清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廖茂略同志担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沟通等事宜。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卫生院牵头负责);
2.统筹协调“三人小组”总体工作,督促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工作的管理(镇“三人小组”牵头负责);
3.对各村(社区)开展备案的居家隔离人员条件进行复核和抽查,发现将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居家隔离的情况,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卫生院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组建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短板并督促落实整改(综治办牵头负责、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5.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居家隔离管理工作;
6.承担镇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村(社区)隔离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隔离管理领导小组,依托基层“三人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1.排查落实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做好管控工作,对隔离人员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作出集中或居家隔离初步分类,报镇隔离管理指挥组,并使用“一码通”扫码确认。
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健康检测管理、管控工作,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坚决防止出现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现象。
3.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心理疏导,加强对管控工作人员、管控对象的人文关怀。
4.及时汇总排查、管控工作情况并做好上报。
5.承担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的重要性,不折不扣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把隔离管理工作往深处推、往实里抓。同时,查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村(社区)“三人小组”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的人员分工和职责。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审核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居家隔离人员适用范围(即“五类特殊人员”: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严重基础性疾病、直系亲属近期病危、去世)和居家隔离点条件审核关(有独立房间和卫生间,并能进行村(社区)精准管控),统一进行审核批准,并及时上报县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备案。
(三)加强管理,落实保障。
镇“三人小组”要第一时间把涉疫人员信息准确传达到村(社区),及时收集隔离条件评估情况,要实现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至居家隔离场所的无缝对接,确保“送出去”“接得住”。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政策宣传,完善管理档案和清单,实行台帐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做好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规范进行报告和处理。要落实对村(社区)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人员、物资、经费和技术的保障,关心爱护基层防疫工作人员。
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4
一、工作措施
1、全部居民自觉居家隔离14天,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严格落实村庄封闭管理,要求各村村民持证出门。
2、实行“一人外出,全村受罚”连错机制。要求全镇人民居家隔离14天,对各村群众隔离情况将随机抽查,发现有人在外闲逛,该村全体村民重新开始计算隔离时间;对在外闲逛的村民不出具出入证。
3、加大宣传力度。每村悬挂横幅、每户发放公开信、每个自然村至少张贴5条标语,利用各村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村组年轻有知识人群组织测体温并上报微信群,降低人员上户测量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4、如有生病就医、急购物资等必要需求,可第一时间向镇、村(居)干部求助。每个村小组每两天安排2-3名身体健康的理事会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鼓励采取预约代购等方式坚守不出门。
5、如有发热等症状,请及时到丰城市人民医院就诊,并向村(居)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对一日一次体温监测,由挂点班子和村党支部负责监督到位,镇将组织医务人员对体温监测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组织公安、综治力量到各村组开展居家隔离情况巡查,对聚众、闲逛等行为予以打击,如不配和强制带离组织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每日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三、纪律要求
全体挂点领导、蹲点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不落实工作责任将严肃追责问责。
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5
1.强化应隔尽隔。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及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返回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次密接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7天、不具备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落实居家单独隔离。
2.强化网格管理。发挥“三长”(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作用,落实“五包一”(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社区防控责任制。
3.强化生活服务。社区(村屯)全面保障居家隔离人员基本生活,居家单独隔离人员所需生活物品由社区(村屯)工作人员代为采购,确保能够正常生活。
隔离场所要求
4.强化单独隔离。除特殊情况外,隔离人员均需做到单独居家隔离,做到“单人单间单卫”,坚决防止私自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5.强化物防技防。执行“三贴一牌一查一监控”管控措施。
“三贴”即对于居家单独隔离人员第一时间为其贴入户门封条,防止人员出入;在入户门上用红色纸贴告示,限制亲朋好友前来访视;在单元门上贴红色纸告示,提醒邻居做好防护,鼓励举报。
“一牌”即在小区(村屯)入口挂公示牌,标明本小区(村屯)有居家隔离人员,提醒民众做好防护,小区(村屯)出口把好关,控制住被隔离人员外出。
“一查”即每天包保人员不定期巡查被隔离人员是否单独在家,安装电子锁。并做好安抚、答疑、服务,并做好记录。
“一监控”即在入户门口安装无线监控视频设备,监控设备与包保专班人员手机联网,被隔离人如外出即报警提示。保证24小时管控到位,达到有人有效实时监管,确保对隔离人员动态监测到位。
健康监测要求
6.强化核酸检测。在落实管控第1、4、7、10、14天时由专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前实行双采双测;次密接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根据防疫需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的,落实相应防控政策。
7.强化医学观察。确保社区(村屯)每日对隔离人员健康状况进行随访、每天上门测体温两次,专人负责,记录详实,对隔离人员身体、心理、生活等方面密切关注,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并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8.强化消毒消杀。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日常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定期开窗通风;对所在楼道进行每日消毒;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用一次性垃圾袋密封后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输,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隔离人员要求
9.做好自我监测。每日至少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主动向社区报告。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出现异常立即联系社区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就诊排查。
10.主动报告病史。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个人基础疾病和既往史,老年人、孕产妇、幼儿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基础疾病的人员,以及有特殊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的人员,须将有关情况准确告知社区(村屯)告知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或直接拔打120、110等进行求助,并明确告知自身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及时就医诊治。
街道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篇6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条件
(一)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在居家隔离期间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居家隔离对象房间内环境标本均为阴性,健康监测无新冠相关症状。密接规范隔离14天,次密接规范隔离7天,按要求采集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当天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双采双检,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同时采集居家隔离对象频繁使用的物品环境标本(床头柜、水龙头及台面、被子、桌面等)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解除隔离。
(二)隔离期间,出现隔离管理不规范,或健康监测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同时段内同一楼栋或同一平房其他居家隔离对象出现阳性检测者,由市级以上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延长隔离及期限。延长隔离期限的,应在延长隔离解除之日,实施上述同样的检测。
二、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流程
(一)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发放《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见附件1),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盖章,被解除隔离对象签名,被解除隔离对象和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保留一份。
(二)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提供体温测量计(1个)、防护用品(7天所需要的至少14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和消毒用品(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洗手液各1瓶)。
三、居家健康监测基本要求
(一)解除居家隔离后,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规定程序申请对被解除隔离对象赋红码7天,实施居家健康监测7天。
(二)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天、第7天开展个人和居家环境核酸检测。
(三)在遵守当地社区防控要求的同时,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室内场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人群聚集或室内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解除居家健康监测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