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在本校开展以“查防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防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学校火灾防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认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翁新阳校长为组长,刘太平任副组长,徐国祥、何学兵、程余民、朱红军为成员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学校的活动开展。
三、整治重点
1、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教师宿舍、食堂、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四个能力”、“四懂”、“四会”内容,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6、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水、电、用电设施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课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学校要根据冬春季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与学生签订冬季防火公约,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冬季是各种事故的多发期,开展冬春季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冬春季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认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消防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1月5日起至20xx年3月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突出问题。11月9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普遍性问题,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每半月组织开展1次联合夜查,全力防范动态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xx〕47号)要求,住建、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全面规范、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管理。针对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问题,组织公安、消防、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拆除。
2、严密组织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直接监管职责,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包括私人开办的幼儿园、午托部)等进行检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包括私人开办的收养所、孤儿院、老年人公寓)等进行检查;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文化部门牵头负责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对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进行检查;宗教部门牵头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人防部门牵头负责对人防工程等进行检查;文物部门牵头负责对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进行检查;旅游部门牵头负责对旅游景点进行检查。各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消防大队)书面上报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各乡镇也要建立完善部门联管联查机制和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合力整治火灾隐患。
3.深入开展网格化排查。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消防管理人员逐级备案登记制度,配齐消防专管员队伍,健全网格化管理运行模式,确保年内10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组织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按照三级网格划分,每周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出租屋以及“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全面强化社会单位管理。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加大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工作力度,20xx年3月底前,所有消防控制室建设达标,并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合格证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一卡两证”制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要求,加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维保、检测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公布力度,强化单位守法意识。县消防大队要按照消防监督网格管理工作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5、始终紧盯重要节点。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和我县“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圣诞、元旦节期间,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11月9日、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县政府要统一开展“零点”行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夜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要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明确基层分包人员严看死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6、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2人的,一律依法予以清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力争全国“两会”召开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行业、系统对消防部门通报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定权限及时予以查处。
(二)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建立政府部门消防宣传联动机制,11月份,各乡镇要召开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分析宣传工作形势,明确部门、行业、系统消防宣传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推动宣传主管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媒体公益宣传重要内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就业上岗、技能培训内容,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月活动内容,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的主题,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建立消防宣传橱窗固定阵地。在大型社区、重点单位设立3G消防宣传服务终端,在繁华商业区、大型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立大型消防宣传橱窗,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三提示”标牌,在居民楼、“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年内各乡镇必须设立不少于2块消防宣传橱窗。打造移动宣传站点。组织消防宣传车和宣传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场所以及所在街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节日期间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3、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打造媒体宣传品牌。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媒体舆论监督。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媒体公开曝光,尤其要暗访调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利用已经建立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发动新兴媒体宣传消防。要积极引导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
4、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开展重点培训。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施工企业安全员、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开展常态培训。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组织培训村“两委”负责人。农业、民政部门要利用自身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开展帮扶教育。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定期举办消防夜校,重点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帮扶教育,全员培训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等单位从业人员。
(三)着力强化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切实加强熟悉演练。消防大队要紧密结合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大队每周至少组织2次熟悉;大队每周至少组织1次拉动演练。春节前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日庆典和游园、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及涉会场所、重点部位等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2扎实开展业务训练。县消防大队要结合冬季练兵工作,着力强化官兵理论学习及体能、技能训练和装备器材操作应用训练。严格执行《执勤中队模块编成作战实施办法(试行)》和《作战训练安全八必须》,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规范力量调度和战斗展开程序,不断提高部队快速反应和初战打赢能力,全力确保作战训练全程安全。
3、全面做好战勤保障。县消防大队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春节前,消防大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并且节日集中,商业促销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加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就会引起大量负面报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乡镇要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评。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制定具体的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每月20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上报。
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做好我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落实方面,消防安全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各自监管领域,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监督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掌握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建设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违章搭建彩钢板房、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安监、质监等部门要组织专家对本系统内使用压力容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教育、工信、民宗、民政、执法、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防、旅游等部门要重点围绕学校、医院、养老院、工业企业、宗教、夜市、商场、文化娱乐、林区、人防工程、旅游景点等监管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督查检查、考评验收。全区各单位内部也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方面,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定期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
(二)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各街道要整合执法、食药、工商、物业管理等力量,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区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各街道要建立消防宣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119宣传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有效载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提示和冬、春季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件,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xx年11月4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4日至8日):各街道、各部门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街道整合辖区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区上由消防大队牵头,从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公安、街道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和“城中村”等火灾隐患点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三)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2月28日):各街道、各部门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3日内向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宋锦荣为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建、消防大队大队长杨晓勇为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杨晓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靠实责任,切实履行本区域、本单位的主体监管责任,安监、消防、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建设、商务等部门要确定一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火灾防控工作联合执法组,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三)严格执法,铁腕治患。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严格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隐患、屡整不改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xxxx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安委办、消防办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工作任务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紧盯宾馆饭店、餐饮民宿、中心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永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继续围绕提升单位“本质安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
2、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深化古村落文保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安全隐患。按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要求,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加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区消委会《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点整治镇域内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安全出口部通畅、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应用独立报警、建议喷淋等技防手段以及增设安全出口、实施“开窗行动”等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4、加强基层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
借鉴亳州市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经验,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站,各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压实基层末端消防管理责任,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有人管、有作用”。各村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承担灭火救援、灾害事故抢险和农村居民住宅的防火巡查与消防宣传工作。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及时发布火灾风险提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对老幼病弱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5、加强重点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元旦、出街、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承办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
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依照《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州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泸州分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七冶集团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风险防控,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础保障,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改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在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泸州分公司及所管辖项目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与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巩固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从本质上、源头上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落实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以及全员岗位责任体系,逐级明确消防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修订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范合理设置消防设施,落实现场设置消防展示柜,加强宣传和消防培训工作,全面普及消防安全“一懂三会”“三个提示”内容,利用宣传栏、QQ、微信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二)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应急管理工作及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摸排消防应急管理隐患问题并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隐患台账,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实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深入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火灾警示教育,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宣传,提高职工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逐步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增强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应急准备,着力提升有效防火能力。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组织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各个环节的准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灭火、救生等应急救援装备进行检查维护,补充备足相关物资,全力做好应急响应和火灾扑救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及时高效处置火灾险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整治重点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细化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资金投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建立和完善“两个清单”“三个清单”。坚持关口前移,系统、全面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做到风险底数清、情况明、措施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紧盯重点环节、重要部位、关键岗位、特殊时段的风险防范,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着力加强各项目部、职工宿舍以及“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开展集中排查。一是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宿舍、重要物品仓库等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装修。二是排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封闭、堵塞、占用行为。三是排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违规动火作业和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四是排查灭火器配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运行。五是排查电源线路是否存在老旧破损、线路铺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负荷违规用电。六是排查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其职责。七是排查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八是排查各单位对燃气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九是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是否建立“清单”,是否及时整改销号,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各项目部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做好部署动员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30日至2022年3月)。各项目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消防应急管理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要把整治行动落在实处,实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危险源切实可控,排查不留死角,整治落到实处,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各项目部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逐项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强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加强对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解决消防应急管理上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二)落实“五个一”措施,建立“两个清单”“三个清单”。各项目部要认真落实“五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维保,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查缺补漏,消除火灾隐患,梳理发现的问题和相应制度,健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定期调度推进、督办落实、整改销号,形成闭环。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项目部要加强领导带班,履行监管职责,分别于20xx年四季度、2022年一季度组织开展督导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消防安全决策部署情况、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两个清单”“三个清单”制定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闭环整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部署和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深入宣贯《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定期组织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20xx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自查和实地核查,对整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销账。公安、应急、民政、卫健、文旅、商务、住建、邮政等部门要重点针对寄递物流场所、易燃易爆、石油化工企业、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商场市场及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开展一次检查。消防部门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工作。
3、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消防部门要指导单位落实“五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维保,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全面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4、落实末端监管责任。各地要建立基层末端消防安全联防联控机制,督促乡镇(街道)、社区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实体化管理,组建社区应急消防救援队伍,由各地应急和消防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推动社区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实体化运行。各乡镇政府、社区要加强属地管理,组织乡镇、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基层力量开展“四清四关”、鸣锣巡更等工作。公安部门要落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辖区派出所加强“十小场所”、居民小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紧盯圣诞、元旦、春节等节庆和“两会”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公安、邮政部门要组织对物流园、寄递物流企业仓库、冷库、分拣中心等开展检查,落实好寄递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措施。应急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文旅部门要对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等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开展冬季隐患自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演练。住建部门要督促在建工地加强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卫健部门要督促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综合体检查力度,督促单位整改隐患。教育部门要继续推进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各地要采取现场办公、集中执法、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对暂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攻坚“清零”行动。
2、全力遏止“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各地要指导乡镇、社区组织基层力量开展网格化巡查,常态化消防宣传提示,提醒老旧社区、小区居民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住建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扎实开展好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巡查,检查电缆井是否封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等,并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公安部门要督导派出所加强对住宅底商,特别是“下店上住”场所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严防火灾发生。针对咸宁冬季农村火灾多发,易导致亡人的实际情况,各地综治、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全面摸排当地农村留守群体的情况,建立人员信息库。综治、民政和公安部门要制定行动计划,统一安排网格员、派出所民警和村干部与独居人群建立“一对一”消防安全帮扶关系,全面开展面对面上门式宣传培训服务,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3、突出重大风险专项整治。针对咸宁本地纺织、仓储物流企业火灾易发高发态势,组织开展纺织行业、仓储物流企业专项整治,发动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摸清场所底数,登记造册,逐个排查,掌握消防安全现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各地要深入分析研判辖区冬春季节火灾形势、重大风险点,结合本地实际,分类推进电气线路、电缆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易燃可燃材料等综合治理。
4、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地要结合本地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纳入改造项目,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要组织市场监管、城管、交管、消防等部门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堵、封闭消防车道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交管、城管、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小区内部道路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冬春期间,各地要至少开展1次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规范车道划线、严查占堵行为、强拆违法建筑。
(三)全面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本地“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国重点镇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乡镇、大型企业要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发展任务。推动家庭、小场所、小作坊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出租屋、老旧居民楼和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以及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场所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
(四)持续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设消防宣传专栏,紧盯“四节两会”和“119消防宣传月”重要节点,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要组织开展1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安保人员、小微企业业主等重点人群的消防业务培训。
(五)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地要针对冬春季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切实做好综合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勤联动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公安、消防、住建、房管、应急、环保、卫健、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应急联动实战演练。消防部门要深入重点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部署前置执勤力量,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同时充分发动政府专职队、微型消防站作用,确保就近调动、先期处置。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从严从实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地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历年来冬春季节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县市区政府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社区和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各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型企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自主管理。
(二)履行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执法,推动隐患整改。消防部门要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十小场所”、居民小区等场所的监督抽查频次,强化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将严重违法违规、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督导,强化执纪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对工作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