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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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散文1:鸽子

文/贾冬梅

某年春夏之交,我曾经喂养过一只鸽子,全身纯白,在阳光下像一捧雪,羽翼丰满,飞翔起来肯定是鸟类中的万人迷。可惜它是一只被人喂养的肉鸽,从出生那天开始,一生的命运就已经被预设——成为一顿香气扑鼻的盘中餐。把它从菜市场买回来,原本是为了救它一命,把那个自由而辽阔的天空还给它——鸽子的生命应当是属于天空的。

刚开始两天,怕它飞走了,用一根细细的绳子拴住了它的脚,可这担心纯属多余。可能它此前一直被关养在铁笼里,即使生有一对美丽洁白的翅膀,也不知道那是用来飞翔的。天空与它无关,它乖乖地蜷伏在阳台的一角,除了这巴掌大的地方,它不曾挪动半步,哪怕天空近在咫尺,屋檐就在几尺高的地方。

我以为它确实是不会飞翔了,翅膀于它,只是身体的一部分,而不曾孕育梦想。我解下它脚下的绳索,给了它完全的自由。我相信它不会飞走,它也应该明白,它连简单的生存本领都不会,即使飞走了,又将如何面对那么复杂的一个世界?

它又在阳台上安安静静地呆了一天。我在黄昏时分看望它时,惊异地发现它正呆立在阳台的台阶上凝视着蓝天,奇迹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在我从阳台返身回房间要关上房门时,一道白色的光刺亮了我的眼睛。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它刚刚从阳台飞到了我的脚前,我敢确定这是它有生以来第一次飞翔!

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到了阳台上,给它备足了粮食和水。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阳台看它。看着空空如也的阳台,我心里顿时空落落的,遥望西天的晚霞,默默为它祝福,却在抬头间望见了它,它正蹲在高高的屋檐上,像一尊鸟儿的雕塑,神情肃穆。

我被它的样子震住了,我不知道它正想些什么。人的世界与鸟的世界,毕竟存在着天地之别,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爬上屋檐,把它抓下来。我就在阳台凭栏远眺,为它憧憬着一个美好的未来,同时暗含期待,它会自己下来。果不其然,当落日下山,暮色袭来时,它一下从我头顶盘旋而下。我将它逮住,托在掌心,它只是轻轻地唤了一声,就不安分地顺着我的手臂向上攀登了……

之后,我带着它去湖边踏青,它在草坪上和那些从小在此休养生息的鸽子一样,踏着步子低头啄食食物,偶尔低低掠起,复又落下。不少孩子围过来,要去抚摸它的羽毛。我感觉它正恢复元气,与蓝天越来越近了。我谋划着等它完全可以自食其力的那天,就将它放生。

一天下班回家,任我找遍阳台,咕咕唤遍小区,也不见它的踪影。第二天、第三天仍不见它回来。关于它的失踪,我和朋友设想了好几种可能:别人到阳台上来,将它抓走了;它自己远走高飞了;飞走了,又被别人抓住了……若是被别人抓住了,结局只有一种;若是远走高飞了呢,它会活下去么?

曾经的散文2:记忆中的九螺山

文/决决流冰

我曾经有一个愿望,想写一组关于歧亭的散文,名曰《歧亭八记》,并且提纲已经拟好。其中第一篇就叫《九螺山记》。后来因为诸多因素,迟迟未能动笔。离开歧亭一年多,我很少去想那些关于歧亭的陈芝麻乱谷子的事,所以我还是未能动笔。我常常暗自安慰道:也许这些关于歧亭的记忆沉淀越久,结晶出的文字更加厚重。

现在,我常常坐在电脑前生出莫名的烦躁,面对过去和未来不知所云。我渴望有一天内心生出一些写作的欲望,用文字复制记忆。

让写作的冲动变得强烈些吧!

歧亭八景中第一句就是“九螺仙境胜非凡”。当我知道在弹丸之地的歧亭还有八景时,那一年我刚刚二十出头,是一位江姓医生在夜间值班无聊时对我津津乐道介绍的。现在老先生已作古多年,我时常想起他那高凸的颧骨和深邃的眼睛,以及浅浅的微笑。愿老先生在天堂安好!

于成龙说:“歧亭之有季常也,非歧亭有季常,乃季常有歧亭耳”。设无东坡谪黄,设无东坡在歧亭巧遇季常,设东坡未作《方山子传》,在弹丸之地的歧亭,在今天也许还是籍籍无名。所以前人慨然曰:维宋苏、陈之迹,在楚光、黄之间,亭以歧名,村因杏著。

好在历史不是能够假设的。一种传承就是在这般巧合中流传下来,这真是歧亭之幸。

九螺山在歧亭西北三里处。因传说此山有十个螺蛳,其中一个逃往螺壳潭,因而得名九螺山。前人说:登上此山,西望江汉,犹在目前也。我曾经在此山山顶,凝目西望,灰蒙蒙一片,只能想象,江汉在横无涯际的缥缈间。我也只好自嘲,我之目力,鼠目萤光也。

但九螺山的确是歧亭第一山。在歧亭,如果说杏花村的历史像母亲一样婉约,那么九螺山的地位无疑是父亲一样伟岸!

第一次上九螺山是和几个刚刚从学校分来的同事一起去的。那时的我们少不更事,别的同学都留在城市,至少在大集镇,而我们却背井离乡留在这偏僻的边远之地,并且那时还只是一个大一点的卫生所,内心自然很郁闷。所以,经常一吃过晚饭,沿着田间小路,径直西行,去登山,去舒解内心的愤懑。第一次上到山顶,的确感到没有什么可看的。秋风寥落,树叶稀疏,斜阳如碎,宿鸟嘶鸣。在山顶的西北处,有一间石头砌成的像猪圈见方的小庙,内有一块粘满灰尘的“有求必应”的木牌,木牌上方一块褪色的红布随风拂动,寂静之中有一些阴森。所以感觉很沉重。但毕竟是小镇休闲的好去处,所以,在很多无聊的时候,还是喜欢去看山,去山上消磨无聊的时光。那时也写诗,也填词,有一首《临江仙?秋夕登九螺山》大概就是那时写的:

石碎林疏夕阳时,天织如火霞丝。风凋叶弄宿鸟催。古寺神安在,烟雾罩迷离。

桃源津渡画梦稀,尘扬又遮桑梓。望断天涯悔迟迟。梦摇心泪落,秋意凉双翅。

折翅之鸟,天涯浪荡,悔之何用?

记得有一次,在漆黑中下山,伸手不见五指,走在鲢鱼坝的放水渠的不足一尺的渠道埂上,几个人都迷了路,不知如何回家,而坝埂的下面是一丈多高的深沟。好在后来歪歪窜窜总算安全上到大路。自此以后再也不敢黑夜下山了。现在那些一同分来的同事早已天各一方,羁旅东西了。什么时候能一同再聚还真是幸事,只是流年荏苒,韶华如梦。

不知什么时候,九螺山开始有佛门信徒居住了。先是一男的,五六十岁,身材不高,很清瘦,将原先的石庙推倒,做了一间简易的平房。几年以后,可能是香火不旺,那男僧就云游去了。后来来了胖胖的杨僧,一位师太,歧亭新河人。也许是本乡本土,师太来了以后,九螺山香火旺了起来,四面八方的信徒初一十五云涌而来,一时间好不热闹。这师太的确有一番干大事的决心和志气,凭借原先的一间旧庙,一砖一瓦,一棱一木,不断扩张,直至后来,前殿后殿,加上偏房,大大小小有十余间了,一时间规模空前,并且更名叫“螺峰寺”。曾经信民在螺峰寺院门前题了一副对联,其中一句是“大慈大悲是杨僧”,那种由衷的赞誉是深发内心的。

后来我与杨僧是很熟识的。闲谈时拉一些家常,也吃过几次斋饭,也捐过微薄的香火钱。每年正月初九,像众多信徒一样,和妻子雷打不动早早起来去朝山拜佛。虽然内心明白佛之飘渺,但直到离开歧亭,一年也没有间断。民间流传,九螺山的千是非常灵验的,有谋望、有家宅、有婚姻、有疾病,一条条全是七言偈语,读起来朗朗上口,对我来说,这也是一种文学熏陶。后来师太因为肺心病辞世,九螺山寺庙没有人专门打理,慢慢的香火又衰落了。最近这几年,非大型佛日,上山常常庙门紧闭,一片衰落迹象,令人唏嘘不已。看来,庙也是要人寸的。

按照前人的记载,九螺山曾有一座“逸亭”,是大宋时代逸士张憨子休憩之地。据说张憨子就隐居在九螺山烟霞洞中。苏东坡谓其阳狂垢污,但竟无半点晦气。曾作《张先生诗》:

熟视空堂竟不言,故应知我未天全。

肯来传舍人皆悦,能致先生子亦贤。

脱屣不妨眠粪屋,流澌争看浴冰川。

士廉岂识桃椎妙,妄意称量未必然。

后来又说“予闻光、黄间多异人”,大概指的就是他。在张憨子登仙若干年后,歧亭有一个名叫周维柜的先生寻访九螺山,意外地在石壁上发现了张憨子镌刻的一首诗:遥望山顶闹洋洋,人人朝拜石头娘。日假浮云充烟屋,夜将明月作灯光。炎热致使风为扇,旱渴间逢雨折汤。天地同生此石母,许多孩儿寄名郎。这诗至今在九螺山西侧的石壁上模糊可见,又说这西侧石壁刻诗的地方就叫寸腰石。这诗到底在告诉人们什么?有人说,这诗是疯人说胡话;也有人说,这是大贤哲语;还有人说,仙人隐语里寄托着妙不可言的玄机。张子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将成为千古之谜。所以我在《古镇歧亭杏花村写意之张憨子》诗中尾联感叹道“平生快意心随性,只认烟霞不认钱”,这样的憨子放在当代更是绝品了。

与九螺山一同流传的还有1947年刘邓大军在此的一场恶仗。1947年10月5日,国民军56师490团的一个营进驻九螺山,加固工事,企图阻止刘邓大军西进。8日傍晚10时,刘邓大军对九螺山发起攻击,守军凭据有利地形负隅顽抗,双方死伤严重,血流成河,最后还展开白刃搏斗。国民军抵挡不住,逃下山来,慌乱之中南窜至余家寨对面的李家潭,大部分掉进深渊淹死。杨僧在世的时候曾亲口对我说:在漆黑的夜晚,曾多次听到山坡上有“冲啊!冲啊!”的厮杀声。讲的我毛骨悚然,也不知是真是假。如果真有阴魂,我相信那还是真的。向所有牺牲的亡灵默哀,包括国民军!

2009年春末夏初,几个20年未谋面的同学来到歧亭,特地游了杏花村,上了九螺山。兴奋之余,作了一首五言诗《与故人登九骡山望远》赠诸同学,作为本文的结尾吧。

决决流泉唱,唧唧乳燕喳。

举水横琼练,杏村涵怒霞。

风舞新河柳,光浮熊店花。

韶华如有意,同赏九林茶。

举水横亘于九螺山南,杏村徘徊在九螺山北,新河、熊店是九骡山下两村庄。现在,什么时候再去也成一种奢望了。并且九螺山林场早已名存实亡,更不说品茶。

曾经的散文3:缭绕在耳边的眷顾

文/linna_cai

曾经我一次次的告诉自己,我很幸运,上天也很眷顾我,给了我这么一个疼我、爱我的人。从那以后我决定要用心去编织这一切。

可每次等到我用心的时候一切都变得不在和以前一样,所有的誓言都打翻了。曾经那个说过要照顾我一生一世的人,如今却躲得远远的,来不及眺望已经在红尘中慢慢的散去了,留下的只有我脑海中的丝丝记忆。

等到想要好好感受这份完全的爱时,所有的事物都褪去了颜色,雾蒙蒙的矗立在你我的眼前。让五彩缤纷的世界顿时失调,我们也从原来的五线谱上落了下来,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原来以为我们都会幸福的走下去,直到前些日子就要准备订婚的朋友突然说她已经到了分手的边缘了,此时心中跌跌荡荡的,为自己思索着或许哪一天我们的关系也会变得如此,也许那一天已经离得很近了,正虎视眈眈的窥视着我们,就等着机会下手扯断我们之间的所有联系,说他无情却也如此,等扯断我们之间的所有联系时还不忘把我们脑海里的回忆加深好几遍、甚至几十遍几百遍,让你在痛苦中生活上好一段时间。

总以为想要忘掉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喜欢上另一个人,可惜我们都错了。当你躺在恋人的怀中或者你们执手漫步在大街小巷时,是否也有一两首曲子或者那一段风景会让你想起曾经为你立下誓言而如今却跑的没人影的那个家伙呢?是否会因为一个人的某个动作、某句话让你想起第一个说“我爱你”的人呢?而如今他们又在哪里,做些什么,他们是否也会想起我们。他们是否也将我们深深地埋在了心底,永远永远……我想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心如止水,不会想起那个坏家伙吧。

我问他在哪种情况下,我们才可以一点儿也不爱那个家伙,他说受过伤后,当你在喜欢上另外一个人时你就会彻底把她忘记了,我知道他是为了安慰我才这样说的。因为我曾经也受过伤,很深很深。等到我喜欢上你时我还是不能完全的忘记他,你从来不过问我以前的事。可每次你拿给我香蕉时,我就会想起那个家伙在我很饱的时候还硬剥一根香蕉塞到我嘴里的情形,每当和你走在漫延的公路上时,我总会想起那个家伙曾经告诉我要牵着我的手一直走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可是现在我还是一个人走在了回家的路上,或许没有人会牵挂。

所有的誓言都可以打破,你说我们结婚吧。可是现在这个社会离婚又有何稀奇。有时回头想想老天真的是在眷顾我还是他又要我们在上演一出悲剧给他看呢?此生我已经有了一次悲剧,您难道还想看第二次吗?那些曾经的誓言仍在耳边缭绕,我希望您这次是真的眷顾我,把幸福留给我吧。

曾经的散文4:曾经你是不是惹过我的人

文/SYC912259681

纤陌流年,红尘漫道,醉了红颜,彻了心扉。藏一粒红豆在心中,化做一帘幽梦,让夜的心思,泪雨惆蒙,似将柔软的心揉破、捻碎。

度红尘邂逅,思比翼双飞,一蓑烟雨散不尽相思;望时空成愁,梦青梅竹马,一场落雪消不尽情愁。俱往矣,数甜蜜度日,忆今昔,量爱恨情愁,几多无奈,几多牵挂,几多蓦然,荡积此心间!

亦曾记得在最深的红尘里,那相遇的天,很蓝,漫山开了好多的花,芬芳着一场相遇的美丽。你,从月光中清新优雅的走来了,沁染花香,走进我忧柔的世界。从此,我的心,恍然如梦中。愉了,蜜了,把你珍藏起来,铭刻在心里,一生花香,一世心甜,一世梦境,一生痛念。即便,让那甜美的感受与落寞的相思,纠缠于心,生痛而交融。

今夜的天空,很亮,没了雨的缠绵,没了雪的飘舞,也没有了月儿的蒙胧,我却找不到你,成愁的心,情思的忧唱。一个落寞西西的人,孤孤单单、呆呆傻傻倚在窗台,心儿装满了遐想,变得格外的沉闷,深邃的眼眸却浮现着你静逸的模样,那管不住的心颤栗不停,掩饰不住内心的彷徨与失望。我竭力分辨着你的方向,却眺不到月的光辉,找不到星的希望,唯有你那四溢心魂的光芒,将我黯然神伤。

曾经,你是不是我路过江南时惹过我的人,心中突兀涌动着你那悠悠裙摆和紫色花伞的流香。曾经,我是不是一只太留情的蝶,总是围绕着你的花香,让我魂牵梦绕,如此的贪恋、沉迷。

心心相望,暗流情伤,为何却锁不住爱的心门?心与心的交织,情与情的碰撞,赖在了岁月的长河。一双迷恋的眼睛在跳舞,一种切切的企盼放肆涌荡,却终不能望穿茫茫的时空。一席低头忧思,朦胧了心境,一场幽柔清梦回荡;一举抬头凝望,仍是天涯各方,凝固了一片冷清、丝丝的孤寂与愁肠。

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你,只是,只是在每一个寂寞的瞬间都很想你!想你,夜无眠,想你,泪湿襟。可我终究看不到你的实在,摸不着你的体温,你似乎已经离我太远太远。难道你要在这最美时与我分别?离别的天,雨雾蒙蒙,你却为我留下一句凄凄美美的话:昔我往矣,巧笑嫣然,今我来思,心如雨泣!你是不是存心让我痛断了肝肠?我不知道在红尘的路上,是否还会延续爱的天意?也不知道在未来的道途,会不会把自己迷失?

心相念,情相忆,亦曾想到今生“我作文,你弹琴,你作画,我吟赋”的美好约定,你说,你要做我最美的新娘,我们拉勾,莫失莫忘!于是,我的心便沾添着鲜蜜,定格了今生一个永恒期待的信念,即便当初你是最美丽的谎言,我也愿意被你欺骗一千回。只要你愿意,请你穿上我喜欢的裙摆,什么也不要带,我要把你背回家!即使越过千山,苦渡万水,即便沿途有无数的风景在等待,亦曾有路人在指点,抑或轰然滑稽的潮笑,我也不怕。因为爱是无需指责的,爱有你才完整,爱一个人无需要更多的理由。今生为了爱你,我为你执笔,滴墨成香,香亦变成殇,只想把流动的情感寄于我忧柔的文字里,让它陪我度日绵缠,也是一种美好与幸福、爱与痛的朦胧感触。

其实,多想牵着你的手,哪怕前路风雨交加,哪怕道途有无数的障碍,我都愿意独自为你守候,喜乐融融的陪在你的身边,只想在这浓蜜爱意的路上,留下你和我温馨浪漫的倩影。多想希翼着把心愿寄语风儿,吹向你的心头,让思泪化作雨滴,飘落在你的身边,染湿你幽幽兰香的裙边,令你感知我情深似海的味道。我会一直等侯在相思的渡口,心向彼岸,即使站成一个遥望的风标,呼唤你一万遍,也要等待你的起航,等你到天长地久,等你到地老天荒。

你可知道,你是我心中最美的花,如此的特别而鲜香,像一池静美的睡莲,优雅而别致。你像雪花的洁白与朴素,像雨雾的缠绵与温柔。你从唐诗宋词里走来,带着袅袅书香,你在琴棋书画里栖身,侵染曲弦乐章。你,怎能不叫我偷偷的看你,怎能不让我将你匍匐在心。有时候,你很调皮、很淘气,总是让我着急,香甜的心为你跳个不停;有时候,你很倔强、很叫真,总是令我让你七分,情愿的心总是围绕你转;有时候,你很温情、很热心,暖遍了我的全身,探密的心总是猜测读你不尽;有时侯,你很聪颖、很神秘,像恬适心灵的小乖乖,闭上眼睛,总有千万个你,一个玲珑剔透撒娇的江南女飘逸在脑际,让我无法斗过心魔,无法遗忘与抛弃。

心的诉说释放着情怀,我不能够没有你,不能够忘记你,更不能停止想你。寂静幽深的夜里,我总是在梦里一直看到你,看到你熟睡的微笑,闻到你的气息,你是不是我前世里丢失的特别与唯一。多想对你说句悄悄话:我是真的真的爱你!即便我描摹幻想,手染墨香,穷尽豪章锦句,也无法表达我爱你的心意。只想对你说,我的心语,对你的疼,对你的留情与爱意,你一定不要抱以怀疑!

你知道吗,在我的百花园里有好多的花在独自开放,而唯独你是开得最清靓、最秀美、最流香、最嫣然的一朵。每天,你悄然花开,婀娜隽秀,予我花香与清新,招惹着我含情四射的眼球,迷醉了一颗珍视你的心。

我知道,你宛若善良的天使一般,你是姐姐家的小妹,你似乎在为我而生,为我而绽放,妩媚在我的心中,缱绻起幸福与快乐的波澜,遥寄我文字的灵感。亦曾想,即便,在某一天,花颜枯涩了,而你在我心的最深处,仍花香依然。

樱花浪漫青春梦,落花流水心生悲。如今,你走了,眉眼盈盈流着泪水,默无声息的抛下我,我的心真的好痛,好痛!夜的指针越过了子夜,我凄美在红尘的最深处,苦苦追寻你的足迹,日夜苦度,大海捞针,你杳无音讯、无影无踪,留给我凄凄而茫然……

曾几何时,身边最熟悉的景色变的那样陌生,四季轮回也不再那样分明,春秋无过度般直入冬夏,炎热寒冬也再彷徨,最好的人要悄然而去,最思念的人却不知所踪。

是不是江湖再无红尘梦,情染心间苦做僧?今生与你相遇,情深缘浅只可想念,有缘无份惟可欣赏。自知无可能拥有与触及,即便,一片柔情,相思满地,即便,一蓑烟雨,俩俩相望,即便,雪舞爱意,思你如诗,也只不过一时梦境,望穿秋水,看破了日月。即便如此凄扰,也是一种美妙与疼痛,我亦无怨无悔,莫耻难忘!

你,日夜隐藏在最深的红尘,我,念伊天涯,爱在咫尺。

曾经,你是不是惹过我的人?

曾经的散文5:曾经的同桌

文/杨娟

高一的某一天,教室里和往常一样,乱糟糟的,唯一不一样的是班主任调了座位,换了同桌。我抬头一看,看到了我的新同桌,她是一个头发略长而面色微黄的回族,看起来像天仙一样,既漂亮又温柔。我刚坐到座位,她就冲我微笑,接着就是自我介绍。

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我们彼此都十分了解了,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早到晚形影不离。我们的相处十分融洽。上课时那就不用说了,兴奋起来就当老师是空气。老师要点名,我们也不理睬他,继续我们的谈天论地。最难忘的就是收月假回来的那个晚上,谁也阻挡不了我们分享月假期间的快乐与忧伤;那天晚上,我们还会将假期准备的一些礼物彼此交换。那时啊,那种感觉才叫爽,我们快乐的时刻一起分享,悲伤的心境一起承受。

俗话说:“猪在三天好,人在三天恼。”我们有时也会争执、会吵架,甚至口水乱飞,但是就算有再大的争执,吵再大的架,过不上两小时,我们就会和好如初。

她是一个活泼调皮的女生,也因此让人觉得可爱,用“刀子嘴,豆腐心”来形容她再适合不过了。在困难面前她很少流泪,更从未丧失过信心。从小没有学过舞蹈的她,因为对舞蹈的向往,不惜一切代价地学习,克服了在练舞之路上的许多因难。追求完美的她就是这样的执着。我相信,将来她一定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现在的我,十分珍惜我们所能在一起的时间,珍惜她送我的每一个小礼物。虽然每天都能见面,但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根本来不及诉说心里话。我怀念高一与她做同桌的那段时光,可惜只能成为美好的回忆了!

曾经的同桌,你现在过得还好吗?你是否也曾常想起我们同桌时的快乐?无论如何,我会永远珍藏我俩同桌时光的一切。

曾经的散文6:春意渐浓

文/雨轩

曾经烟雨缥缈的午后,一场春雨迎风而至。清凉细腻如丝般的飘浮在润润的春意里。风过翠竹飘荡着一片片新绿。雨润初蕊。浅香淡淡,漫溢雨丝。于是,新山崭绿雨润生香。醉了人面桃花的笑脸,迷了梨花带雨的媚眼。

绵绵细雨,润泽了那迟来的湿润。浩渺烟雨合着丝竹的轻灵,把思念搁浅在闻香的旅途。把典雅的韵味引渡到世外桃源的茅屋,去倾听忘忧草的倾诉。去掬一捧山泉的清香,去默念一场风的遭遇,去思念一场雨的相思。或去想一段难忘的故事。

当时光终于蹉跎成一缕微黄的晚霞。那宁静的山谷,静到人的骨髓里。真想就这么沉静下去。有风,有雨,有花香,有鸟语。随着那潺潺的溪声,飘向无边无际。梦中独自清享孤独。顺着花间寻觅一只蝶儿飞过的芳迹。在如烟的流水间看飞燕穿越柳丝的悠闲。风的呜咽刺疼我尘封的记忆。犹如梨花带雨的那滴清香的泪,永远走不出花蕾的心间。犹如桃花腮边的那一抹微红。醉了晨昏,却遗忘不了心碎。

肩头的长发微扯着我陶醉的心。总是在寂寞的百合开过之后,便有喜雨降临。于是,花会红,柳会绿,粉墨登场的主角,个个神气而张扬。在曲径通幽的尽头,有我期盼千年的梦境。

曾经的散文7:曾经美丽的村庄

文/芦苇泉

在我懂事之前,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去了另一个世界。没有一个人愿意给我讲他的童年。父母有数不清的事要做,家里的、队里的,还要顾着七个孩子的吃穿。我要是盏省油的灯就好了,可偏偏不是父母喜欢的这样那样的孩子,于是就常常遭呵斥,有时还要挨巴掌,之后,就只能遵命“滚到一边去,别碍手碍脚的”。略大一些的时候,就知道看书了。母亲不识字,看见我读书她就格外烦。我可以去割草,去捞鱼,甚至随便到哪里逛一圈,但千万不可看书。母亲常喊:“又看书,书能当饭吃吗?”然后,就吩咐我去干这干那。我的理想来得特别早。当时邻村有个青年在省里发表了一篇小说,还被改编成了小儿书,接着他又进城、上大学,好事连着好事。我常常在路边等他,远远地看见他走来,又都吓得躲开了。他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我开始喜欢看书,可如果被母亲撞上,就只能去干活了,而我最喜欢干的活是放羊。弄一根长绳子,把羊往树上一拴,从怀里抽出书,找块石头一坐,看起来。有时看入了迷,羊把周围的草吃光了,就一个劲地看我,百看千看之后,才不得不咪咪地叫唤。我放的羊,都是一些好羊。想起它们,总给我带来一些非常美好的风景。有书看的时候太少了。整个村庄又能找到几本书?该找的都找到了,甚至连一些不该看的书也都找着看了。剩下的时间呢?村庄的风景收留了我。只有饿得受不了和盹得睁不开眼的时候,我才想起回家。那是一座真正的相当标准相当原始的村庄,如今打着灯笼恐怕也找不到了。但是,只要闭上眼,就会看见它。

村庄的巷子很窄,且错综复杂,没有一座瓦房,更没有楼。有不少的闲院里长着树和草棵。草棵最能长的要数菜姜、黏黏枪和薄荷,一片连着一片。墙上爬满瓜蒌、扁米豆、丝瓜、牵牛花、葫芦、何首乌和黄连的秧藤,有些矮矮的墙头上,还长着一些老爱开花生孩子浑身都是刺的仙人掌。整个村庄掩映在树林里。牛栏、猪圈,被集中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并有高高的石墙隔着,像是在远远逃避着村庄。到处都湿润润的,空气甜丝丝的。有一些树从墙缝里伸出头,有一些草棵还长在乌黑而松软的屋顶上。

村庄的外面,是一棵连着一棵、每一棵都挨得紧密的树林,看不见村庄。不远的地方,就有一条河。还有一条路把村庄和河流连起来。路的两边长着一些大树,使村庄和河流显得更加亲近。河水夹在林子中间,林子像两列大山,流水则是一条窄窄的陡深的峡谷。流水的声音很响,当林子静下来,像是有节奏的音乐,流进村庄里那些洒满月光的床前。

河里的林子,那才叫林子啊,甜木棵和芦苇,长在林子的脚下和林子的边缘。密不透风的林子里,生活着狐狸、狼、獾,还有一些不愿回家的猫。它们无所事事,只知道调情和打斗,弄出了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林子的上面,又是另一个世界。栖息着几十种鸟,它们站得高,看得远,所以很少发动战争,每天唱唱歌,跳跳舞,生儿育女,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

河流和村庄之间,是成片的庄稼,这是另一种林子。庄稼深处,阡陌和沟渠纵横交错,野兔和青蛙和睦相处。

村前还有一座不太高的山。山上稀疏地长着一些马尾松,马尾松看上去给人一种随便率性懒散的感觉,可它还是知趣而听话地站在那些地块的边缘,像大人一样守护着它的弟弟或者它的孩子——那些永远长不大的的弱小的庄稼。

不长庄稼的地方,总爱长一些草,不是竿草就是狗皮草,还爬着一种地瓜秧式的绿藤——葛条。葛条是一种生命力很强的草,随便从一条石缝里爬出来,就能爬上几丈远,它的韧性也最好,鲜着或晒干了浸软都能当绳子用,也是箍箢子、簸箕沿的好材料。有人常要偷着弄几棵,用不了,就去集市换钱花。

再往南去,是一列大山。大山里应有尽有。对我们这些小孩子来说,那里完全是一个世界。

山下是一座不大不小的水库。夏天我们避开小学校的老师和各自的家长去那里畅快地游泳、打水仗。在那里,我们学会了怎样对付险恶的人生。

二月二,龙抬头,开始打雷了。一下雨,草棵里就钻出一些栓牛。栓牛是荒虫变的。荒虫在地下吃三年的草根,才能长出翅膀钻出地。拴牛通身乌黑,翅膀坚硬(荒虫则是金黄透明的),一见亮它就飞起来。太阳一出来,拴牛就没命了。但往往不等太阳出来,它就被漫山遍野喊着“拴拴牛,马来吆——”的人争抢着捡拾进水桶。几乎所有的人都喜欢喝鼓肚子的母拴牛的籽。只要用指甲把母拴牛金黄的大肚皮那么猛地一划,接着“吱”地一声响,一撮金灿灿的“大米粒”就被吸进了嘴里。动作实在是太熟练、太连贯,完全是一气呵成,根本来不及细细品味,刚体味到一种滑溜溜的香,这种野味大餐马上就终止了。

雨季到来,草丛里还长出一堆堆鲜嫩的松莪。松莪还算是稀罕的,黑黑的地脚皮(一种草木耳)卷曲着身子,则能把整片荒坡盖上厚厚的一层。多了,就不主贵,再加上那些草木耳的身上沾满了碎小的草叶,择洗起来很费劲,所以吃它的人就少。遇上荒年就不同了,在下罢大雨,草木耳乌压压争前恐后拱出地皮的那一瞬间,全村的人都出动,随意找块地皮蹲下,一拾就是半天。拾满了筐,就去大河或小溪里淘洗,那是细活儿,要想吃得干净,就不要怕眼花腰酸脚麻。

小溪从山上流下来,逐渐地流成小河,然后就流到了大河里。成群的泥鳅和麦穗鱼,逆流而上,一直上到山顶,路过村庄的时候,一窝孩子跟着追,手里大都拿着一把笊篱,看准了一下子捞下去,就有好收获。整个夏天,小溪都不断流,那水清澈见底,水下铺着干净细碎的石子。村庄里的少女和娘们都喜欢在小溪里洗衣。有时,我们也到大河里去捞鱼。有一天我们捞着捞着,就见有一条狗从苇子丛里遛出来,和我们这些光腚孩子争抢刚刚用长杆拺渔网捞上来的活蹦乱跳的鱼虾。我们争不过,就用小脚去踢它,它张口想咬,我们就用渔网杆子去捣它的牙。它立刻变得凶神恶煞。我们几乎同时预感到了一种什么。于是大孩子就朝小孩子挤挤眼,招呼着大家往回跑。我们不哭,不说话。但那狗在我们身后穷追不舍。我们快它就快,我们慢它就慢。开始我们在大河滩的树林里逃跑,那狗就在树林里追;后来,我们上岸跑,但它就在离大河岸很近的树林里窜,能听见树枝被拨动而发出的“啪啪”声。直到听见石碾的连续不断的“吱喽”声,或谁家的娘找孩子的喊声,它才停下步子。胆大的孩子回头看到的是一张无奈和贪婪的三角脸。后来,大人说那是一条寄生在大河和附近山脉里的狼。

村头有一眼深井。那时,每到雨季,水就和井台齐平了。一弯腰,就能提上水来。到了冬春季,水则一落数丈。这就到了淘井的时候,淘井是全村人的事。插不上手的就帮个人场。以井为中心,黑压压的挤满了人。人群中,不时发出一阵阵惊叫。那肯定是谁又在刚刚提上来的污泥里发现了一杆烟袋或一个小圆镜,亦或是一枚硬币、戒指……

井东,有一块长长的地,那是我家祖上的地,后来成了自留地。不知道爷爷当初是怎么想的,偏要了这块不怎么长庄稼的薄地。但我又感激那位从未见过面的爷爷。地的这头长着两棵老栗树,南边和北边被一些杂树护围着,树的间隙则挤满了金针丛和野艾、野草莓……在这些杂乱的棵子之间,偶尔还会发现一丛叫舒筋蓉的中药。在那些高高低低的树里,我们最喜欢那棵李子树。每年夏天,它都会结出满树的果子,让我们的日子有了盼头。熟果的日子,下了果,按照大人的吩咐,一家一家的送,半个村子都飘满李子果的香味。

沿着地边,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通向岭顶。路边歪斜着七八棵桃树。树上尽管有了许多老枝,但仍能开花结果。春天,我们去岭顶上护花;秋天,又去看果。但下了桃,母亲要亲自挨家挨户送。我跟在母亲的后边,看着人家接桃时的笑脸和感动,就自己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小功臣。

我还常常想起村里的那些大树。没有人知道这些树是谁栽种的,更没有人知道这些大树在这个村庄里已经生活了多少年。可我们常常要到大树底下去乘凉,去避雨,去开会,去下棋,去听书,去看戏……大榆树底,大槐树底,大白果树底,大燕子树底……这些平平常常的地名,是村庄最醒目的部分。也许早在几百年前,它就成为村庄的名胜了。

原谅我吧,我的村庄。不要说我背叛了你。可我分明对现在的你有了厌意。眼前的村庄,怎能是我日思夜梦的故乡呢!那些连成片的林子呢?那些呵护着我们的大树呢?那些喜欢歌颂急雨惊雷的拴牛呢?那些清澈的小溪,那些鲜嫩的草木耳,那些滴翠的苔藓呢?我的村庄,你告诉我!我记忆中的好多好多都不存在了。我烦躁地寻找着。大街小巷都是笔直的,甚至连一间老屋都找不到了。但说不上什么时候,就有一头牛或一群羊,和它们零落的粪便一起,挡住你的去路。林子,已经远离了村庄,山上变得光秃秃的,原始森林不知去了哪里,一点它们的影子也看不到了。村口的那眼水井再也没有人去过问。那条条承载过泥鳅和麦穗鱼的小溪再也回忆不起从前的清澈了……

我含泪写下这些,是要让现在的孩子和未来的孩子,都能够知道我们所共同拥有的这个村庄曾经有过何等的美丽。

曾经的散文8:尽孝父母,就是对自己的尊重

文/许培良

曾经为生活之大计忙碌奔波、风风火火的母亲老了,因为10余年前脑血栓突发,不能走了,即使拄着拐棍,也蹒跚难行。

正处在为生活与工作打拼的我们,决定姊妹几个轮流赡养,让母亲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对此,母亲很是欣慰。

每逢亲朋好友来看我母亲,母亲总是唠唠叨叨地说,孩子们如何如何有孝心和孝行,亲朋们便啧啧地称赞,夸我母亲福气大,之后,就说起了东家谁谁谁西家某某某,怎么怎么为养老人发生什么什么不愉快之事。听后,我陷入极度的沉思中……

父母亲赐予我们以生命,在生活极度艰难的困境下,将我们拉大成人,最终让我们过上了惬意的生活,这种恩德真是比天高比海深,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回报呢?

中国向来就有孝敬父母的优良传统。唐代诗人孟郊《游子吟》诗中云:“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爱是深沉的,又是伟大的。我想,即使穷尽毕生精力与能力,也无法报答母亲的哺育培养之恩。我国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在《赋得永久的悔》中写道,等到自己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自己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他永远地走了!季羡林心肝俱裂,泪盈眼眶。“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大师的思母情结可谓是催人泪下。因此,古往今来,“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的典故,盛传不止。仔细思忖,情理皆在其中。

无论过去与现在,总有一些人借口为工作忙碌、为生计奔波等理由,无暇顾及父母晚年的生活与健康,造成多少千古伤心事,留下多少悲悯与苍凉?尽孝父母不能等,从现在开始,从细节做起。倘若经济窘困,让父母亲吃不上山珍海味大鱼大肉也无妨,那么呈上热饭素菜淡茶总是可以做到的,送上几句问候唠唠嗑总是可以做到的,帮着父母洗洗脚剪剪指甲梳梳头总是可以做到的……

毋庸置疑,每个人一生中,亲生父母都只能是唯一,没有唯二,确当珍惜。其实,更本质地讲,父母是我们的生命之基之源,所以,尽孝父母,也是对自己生命个体的尊重。

人人都会老。小时候,我不会走路,母亲抱着我;长大后,母亲老了,不能走路了,我背着母亲,推着母亲看世界。黎明前抑或夕阳下,我握住母亲的手,唯恐生命从心中流走!

曾经的散文9:夕照燕子矶

文/伶俐

曾经在一个夏日的黄昏,披着夕阳我再次登上了燕子矶。

燕子矶,长江边上一只展翅欲飞的石燕。不知什么时候,这里的石阶被修茸一新,少了往日的高低不平。轻踏着石阶缓缓而上,一路是绿意浓浓的古藤竹枝,零星几株紫藤花夹杂其间,使我视觉尤为感动,是的,我是那么的爱这紫色的小花,一串串缀于枝头,低着首,仿佛有数不尽的心思。

虽然石阶平坦了许多,行走其上,却更让我怀念那自然的跳跃。当年上燕子矶,攀古藤,跃沟坎,薄薄的青苔,长长的杂草,这些都给记忆多了几分灵动。如今再登燕子叽,我仿佛听见了江水拍岸的宏伟气势,听见浪涛在矶石间叹息,因之,思绪也随之澎湃。

登上燕子矶顶,眺望四周,便有种“吾欲乘风归去”的气势,滔滔江水在脚下流淌,巨轮像叶小舟缓行。江水怂恿着浪花,浪花拍打着矶体。偶尔有一两只小鸟飞过,我猜想它们是来呼唤这数百年不变姿势的“燕子”遨游天际。

当年的诗仙何其的幸运。一叶扁舟从采石矶一路笑饮,顺流高歌而来,想象中他白衫翩翩,立于舟前,江水拍着船舷,江风拂着长发,抬头仰望见燕子展翅于额前,何等美丽的身姿,何等动人的画面。弃舟登山,坐卧矶石之上,当风举杯,沿江高诵,以“樽为杯,江水为酒”,那时的他,是喜是悲,是愁是忧?采石矶前捞月的灵魂可曾顺流又回到了这里?谁能知,又何须知?

“燕子矶兮一秤砣,长虹作杆又如何?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朱元璋当年微服私访,留下诗句为凭,且不论他的诗作得如何,只看这诗的气势,长虹作杆,弯月为钩,燕子矶是秤砣,可称他大明江山几多。燕子矶的气势在他的眼里何等的不凡,字里行间也显露了他爱江山之情。

现在人看历史总是雾里看花,有几分神秘,有几分凄美,看似清楚又不那么真切。乾隆爷七下江南,每经一处都要留下他华美的诗句和香艳的故事,这些历史的痕迹到底是在诉说他的兴盛,还是记录他的风雅韵事?又有何人知。这些好似隔窗听风看雨,风也朦胧,雨也朦胧。刻有他亲书的“燕子矶”三个字的石碑依然挺立,背后的诗句“当年闻说绕江澜,撼地洪涛足下看。却喜涨沙成绿野,烟林相凿久相安。”赞美的是他眼里的江山美,还是他心中的江山情,后人不得而知。

只是燕子矶赤色的砂砾岩壁和浪淘拍岸的声音,仿佛在向我们诉说一段血泪史。南京这座古城,如今的悠然淡定,是她见识了多少的沧海桑田、烽烟漫滚才沉淀的神韵。乾隆爷品着茶、赏着江景、风雅吟诗的时候,他可曾想到数年后的英帝国主义大军从燕子矶登陆,逼清皇朝签下那份耻辱的《南京条约》,从此开始饱受列强凌辱的历史?日军在这里留下了人类历史上最野蛮,最血腥的一页,数万同胞的鲜血染红了燕子矶,染红了滚滚的长江水,“矶头洒青泪,滴滴沉江底。”,“一峰飞插长江里,其势翩翩如燕子”,这玲珑如燕的燕子矶,用它那坚韧的身躯承载了民族众多的耻辱和痛苦。

我本披着夕阳只是单纯地想在这样一个凉爽的盛夏,临近重温“燕矶夕照”的自然美景。此刻却绕不过历史的痕迹,躲不过它留下的悲凉,这些历史的古迹,穿越时空,带着古典文化的气息,留给后人的是文化的宝藏也是历史的教训。在那些逝去的时代里翻阅,找寻一些历史留下的余韵,从中体悟一种精神。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吟着这样的诗句,此刻再看远处横跨江面的略显破旧的长江大桥和气势雄伟的长江二桥,我仿佛看见了过往慢慢隐去身影,而时代正展开翅膀腾飞。一个民族的沧桑过去都将在这江水中得到洗涤,找到它应有的归宿。

夕阳终不吝啬,它给燕子矶披上了一件美丽的五彩衣,江面那波光粼粼的是彩衣的裙摆。我立于峰顶,用相机拍下这动人的一幕,江水拍岸,让我的思绪在时空交错间感受到一种独特的风情。

历史是生命向过往的一种延伸,前进的脚步永远都是往前行,偶尔的回眸是一种教训的积累,一个怀旧的情结。

曾经的散文10:有一种记忆叫做曾经拥有

文/苏远的城

人世间最无情的不是漠视,而是时光荏苒,你却最终输给了我不愿意。

时间流逝的总是让人抓耳挠腮,有那么一种记忆让你慢慢领悟到自己也有过青春,而且不管是好是坏只要你想起就会在你心里波动很久。

曾经重要的只是在一起开心,但当你回过头来发现当初的什么都变了,只剩自己一个人如何后悔,如何庆幸。其实,当初的你最单纯,没有心机,而现在你被现实打倒,变得陌生。亲爱的,别输给时间,因为谁都一样,很公平。

每当我想起十年前的自己,我一直觉得亏欠自己好多。你那么拼命的努力,却被现在的我给慢慢毁了。不是我现在颓废了,而是现在的我和十年前的我完全不匹配。都说少年当自强,可我竟不知少年会经不过磨难和挫折一次次降临,是的,我都走过来了,但当我看到多年前自己的照片时,我竟会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那三个字给自己。

从我情窦初开时起,我就知道爱情里只有主动和真诚才会有机会。从第一次写情书到替别人写,我知道我已经不再是初学者了,这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我知道。爱是很单纯的事情,当开始参杂了心机就没了意义。我不会为了有一段感情而无止境的做任何看似有意义的事情,因为情是因缘而生,缘不纯就尽了情。

都说男生是外貌协会的,其实也有例外。虽然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但是人的内在也不因忽视。说一个人怎么怎么的不在乎前任了,那是因为有了现任。一个人总有些不同年龄段喜欢的东西,小时候喜欢玩具,长大后,喜欢的成了更大更高端的“玩具”。但喜欢一个人就不同了,从喜欢到成了爱就是质的变化,喜欢是在一起开心,爱是不开心也要在一起。

很多个夜晚,我习惯了没有你的交集。其实,有时候我宁愿没有认识那个你,也不要开始这段记忆,但是如果一定要认识你,那我想我会先告诉你,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不好?

当初的我,只是被一时的冲动而冲昏了头脑,所以我也预料到了最后的结果。我们只适合做无话不谈的知己,从你对我的感觉我能感应到你只是希望有一个暖心的人在你身边,可当时的我却毫不知情,才有了后来的事。

如果你想问我,我有没有对你有感觉,有没有那么一刻爱过你?

我的回答很简单,谁会为一个那么倾世脱俗的人而不心动。

还记得我给你写的信么?这是我为了让你知道我们还有机会见面的通知信,我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就稀里糊涂的寄了出去。现在想想,要是我没有写,就没有之后的事了吧?

我们最后一次有见面和交流的时间是2012年,已经过了3年了, 我现在最多也只能从QQ上看到你的现状,而你也很少发状态,也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但愿好吧!

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过客,这中间过客成了贵人,成了朋友,成了知己,最难得的是过客能成为一生的伴侣。

日久生情,是个意味深长的词语。

我从不把曾经喜欢的人比较,因为我知道没有未来的事比较也没有任何意义。说现在吧,我也在慢慢打算着重新开始一段感情,可我竟不知如何向她开口,不是我不够大胆,而是我从不轻易开始一段感情,因为我这一开口就以为了要么失去一个朋友,要么就要与过去的过往都告别。

有些事会让人两难,难为的不是自己,而是双方。

很多时候,你的现在也会成为曾经拥有。在爱情的定义里,曾经拥有就意味着那是过去,是美好也是痛苦的事。可我想,如果这段记忆会成为过去,我情愿不要开始过,因为我是一个对回忆的有痛楚难分的人。我会假装着过去无所谓一样的心态,却拼命找知足的理由。这不是放弃一路的追求,而是另一种寻求努力的方向。

请不要悲伤,因为你一抬头望就是叫醒你的阳光。青春本身就是荒唐的,你我不能忘的亦是最精彩。

我知道,心里很多话说不出来,那是因为有念想。你知道,心里很多话想告诉我,那是因为有思念。

如果可以,请你静静地站在我右手边,然后告诉我,我不管你有什么曾经拥有,我只要你的现在和未来!

曾经的散文11:热乎乎的荞麦面

文/张桑麻

村庄里曾经种植过荞麦,花期时在田里开出好大一片的碎花来,白得像雪。

荞麦生长期短,成熟得快,早些年在村里一旦逢上灾年,有的地块没有种上,拖到最后,有经验的老农便会屈指掐算一下日子,而选择在那田里种上最后一样作物,荞麦。

当时家里的枕头里面基本都是灌饱的荞麦皮。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装填枕头的材料,轻软又透气。枕里的荞麦皮村人从不舍得丢掉,会一直用上几十年。

有荞面吃的那几年,村人都把它归到细粮里,平时不舍得吃,偶尔吃上一顿就算做改善,但荞面着实面质粗劣,缺乏筋性,介于细粮与粗粮之间。

有时家里蒸荞面饺子,那饺子就包很大,一只手掌仅能托一只,一只碗也只能盛一只。荞面饺子煮不得,下了滚水会抱不成团而散花。

家里多擀荞面条。那是父亲的活,力气活。家里有一根梨木材质手脖子粗的擀面杖,一米长,多年来被油和面浸磨得油滑和光亮。父亲想征服一坨和好的荞面正经要花把子力气,一次次地把那面团擀扁,擀开,成一张盖簾大的薄饼,是从一头把面饼卷在擀面杖上那样的碾压,碾压一次,打开,往上面扬些干面,再继续卷,继续碾压。数不清父亲到底重复了多少次那种动作,直到最后,他撂下了擀面杖,把面摊开,从一端开始滚着向那端折叠,折成巴掌宽扁扁的面卷,然后操了菜刀打一头切成均匀的筷头宽的面条,切完了双手从两侧操底掐起面条来一抖,折叠着的面条就垂散下来,一绺绺的,柔软若柳条。外屋大铁锅内的水已烧滚,面条随之下锅。

荞面做出来的食物要趁热吃,否则凉了就会回生,口感和味道与刚出锅时将大相径庭。

在大连时,我爱上了一家面馆。

那是冬天,海风吹拂着那座海滨老城,冷气逼人。在外面逛街的时候我被冻得瑟瑟发抖,就携爱人跑去了街边的一家兄弟拉面馆。

面馆就在这街的边上,门面不大,里面有十来张桌子,买卖却异常火爆,几乎座无虚席,我们差一点就没了位置。环视一眼,见窗边有张空桌,便立即前往占位。女服务员即风行过来,遂花八元钱点了两碗荞麦面。

里边靠墙的一个地方为酒水饮料区,有各种饮料,有大连著名的大棒小棒啤酒,也有雪花和黑狮。各式的小菜,一元钱一碟,食客自己动手,随便往杯口大的小蝶里垛柴一样地码,常常就上了尖。有芥梗,裙带菜,有龙须菜,也有辣黄瓜与咸蒜,不下二三十种,还有煮熟的皮子正发烫的鸡鸭鹅蛋。

服务员不用走到厨房里面去,在厨房与用餐区之间是一堵密闭的墙,只在墙中间开一扇一尺见方的小窗,外面的食客看不到里面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面好了,里面的师傅从窗口热气腾腾地递出来,吆喝一声,交到服务员的手中,服务员即按照事先排好的号码用一块托盘端去食客的桌上。

面用只粗瓷大碗盛着,面足汤满。碗特大,大如盆;碗很厚,厚如唇。手感就特沉实,立马让人感觉老板这人实在。碗为黑色,走一圈棕色的沿,碗中一把短胖的瓷勺勺尾带着个回弯,正好勾搭在碗沿上,以防它滑进汤里面去。

先品汤,汤不浑腻,却格外鲜香。再吃面,面呈圆滚状,倍感劲道与滑爽,全然没有了荞麦的糙性和劣质,那口感丝毫不输给牛筋面。

桌上有醋,有酱油,食客可根据各自口味自己再次调配。桌上还有两只白如玉的大碗,一碗盛干辣椒丝,一碗盛剥光了的大蒜瓣,这在严寒的北方冬季真是最好的佐餐食材。往面里撒些醋,再放些辣椒,面则鲜香之余更加地酸辣可口,很是开胃,食客不觉间就吃得酣畅淋漓。面吃完了,不撂家什,操起勺来一口口地喝汤,直到见了碗底,更浓郁的滋味全蓄在汤里。

这样一大海碗的热面下去,整个人的身上就热乎了,头上微微见了细汗。

有一次我们带着南方的周梅前去吃面,湖北的阿梅被那阵势吓到了:食器太大,分量太多。她蹙了一下修长的眉毛。最后只点了两份,我自己一海碗,阿梅与爱人合吃一碗。北方人向来如此,平日里每餐样式不必多,一个菜炖它个大半锅,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造它个酒足饭饱。而南方人吃东西却从来精致,讲求营养与搭配,菜量很小,但平平常常就炒个七碟八碗。

在寒冷的日子里,我一直认为挤进火热的场面里去,吃碗热乎乎的荞麦面是个不错的选择。

曾经的散文12:情系书院门

文/文俊

我曾经多次访游西安书院门,特别喜欢那里的书卷氛围、文化气息。

去的多了,非但没有视觉疲劳、心里倦怠,相反,经常怀有一些小期待、遇到一些小惊喜。

这些期待,既有重逢相识昧知的街头艺人,也有偶遇惊奇的才艺新秀,还有眼前一亮的美好画面,精美瞬间。

像银发飘逸、美髯苍苍的“扇子哥”,他是书院门的网红,经常席地而坐,双眸紧盯着手中的扇面,忘我地描绘于自己的书画世界,无视周围围满的人群。我曾多次邂逅于他,至今也不知道他的经历、他的心念,每次都是静静地站在一边,欣赏一儿会他的创作,送上默默地祝福。

像健谈的掌臂画者,寒风中掌臂蘸墨,挥手作画,山水风韵跃然纸上,特别是山石的纹理质感,甚于狼毫。他说,他是全国掌臂作画的第一人,开了全国的先河,不知是不是这样,不过几幅作品倒是栩栩如生,足见其功底。

还有一位优雅的老人,端坐在关中书院门前,周围布满了书法作品,我走上前去,与她攀谈了几句:“我不太懂书法,不知道好坏”,“看着顺眼,看着舒心的书法就是好书法”。她的这个观点倒是与我不谋而同,书法是给人看的,看着舒服的作品才是好作品。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一些书画作品并不养眼,却屡屡获赞,甚至一些奇形怪状、奇丑无比的作品,还有不少人追捧,倍感奇怪。

类似以上展示摆售书画墨宝的先生很多,每次闲游,都会看到不少人踟躇院门,在欣赏艺术创作,在淘选自己喜欢的作品。我不懂书画,到书院门并非求字买画,而是熏陶书香气息,感受书画艺术。我特别敬佩这些街头艺人,在公共的环境下,他们接受群众的评判,频繁与群众互动,把艺术带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给人们带来愉悦,陶冶情操,这也可能是人们喜欢书院门的原因之一吧。

书院门就要拆旧建新了,不知道新建的书院门会是个什么样子,还有平民文化气息吗?还能碰到这些才华横溢、紧接地气的艺术家吗?

不得而知。

曾经的散文13:收音机的不了情

文/冯硕

收音机曾经陪伴我走过那个最艰苦的年代,现在回想起来都历历在目,那个时候谁家里要是有台收音机的话也算得上是富裕家庭了,成为大家羡慕的对象。

记得那是在我六岁的时候,父亲买回来一台崭新的收音机。后来得知为了买收音机,父亲花去了大半个月的工资,母亲气得和父亲大吵大闹,我们全家也为此吃了近两个月的咸菜。物质生活虽然暂时出现了困难,但是却大大的丰富了精神生活,收音机成了家里不可缺少的一员了。

童年的收音机给我带来了太多地快乐,我每天双手撑在桌上,傻傻的看着这个“说话”的怪东西,内心从没想过这个怪东西会成为一直伴随我左右的朋友。当时的收音机没有调频只有中波,听到从里面传出邓丽君的美妙歌声时,我就兴奋不已,还要跟着唱上几嗓子。每天中午十二点半准时播放单田芳播讲的评书《岳飞传》、《杨家将》,更是期期不落,即便到了吃饭的时候,也要听完评书再吃。后来,我又喜欢上了小喇叭节目,每天下午四点,收音机里会传出“小喇叭开始广播了”的欢快音乐,孙进修爷爷那亲切、悦耳的声音把我带到了神奇的童话世界里。

突然有一天,收音机罢工了,我捣鼓了半天,也没有任何声响。我决定把它打开修理,当我对着一堆零器件左看、右看的时候,我发现原来这个东西还真不简单。幸亏我有搭积木的底子,这点东西难不倒我。通过仔细观察,我发现原来里面缠了一颗“线”,我毅然决然的把那颗线拽了出来……当父亲惊讶地看着惨遭毁坏的收音机时,狠狠的瞪着我,说不出一句话。从他的眼神我知道,收音机报废了。

参加工作以后,我攒钱买了一台小型半导体收音机,虽然做工一般,但能收听到清晰的调频台,工作之余丰富了我的生活,即便走路的时候也要插上耳机。收音机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眼界,成了我不可缺少的“伴侣”,经常是陪着我进入梦乡。

现在与人谈起收音机,许多人都认为已经过时。朋友经常取笑我,这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有电视、网络、微博,谁还用收音机,太土了。我不想改变他的看法,正如他无法改变我对收音机的喜爱一样。收音机的最大好处在于我们有时可以一边做事一边可以听节目,这是很多媒体无法替代的。更重要的是,在那个物质和精神极度匮乏的年代,收音机承载了我的美好童年。

曾经的散文14:草原之行

文/闫文彤

曾经读过一篇老舍的《草原》,文中描述的那美丽、辽阔和苍茫的草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民族为蒙古族的少年,我急切渴望到这梦中的地方,一览草原的风貌。

今年暑假,我和家人如愿来到了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亲身来到这里,我感受到了草原的辽阔,空气清新,天空明朗,这样美的景色,使我的身心得到了释放。微风拂过,远处的牛羊若隐若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景色不禁让我想到了这首诗词。远处看到一片马场,我急不可耐地飞奔到马场,选了一匹骏马,跨上马背,脚踩马鞍,轻挥皮鞭,驰骋在茫茫大草原上,感到痛快极了。

体验了纵马奔驰的乐趣后,我们来到了蒙古人精神的殿堂“敖包”。有一种说法:很久以前,蒙古人靠游牧为生,丧葬一直是自然安葬。他们思念失去的亲人,可这茫茫大草原上哪找安葬点呢?于是牧民们聚在一起集思广益,想出了好办法。在以后安葬亲人时,他们边走边泼血,并做上标记,此外还要在亲人的尸体旁,垒几块砖或撒一把土,以此来送葬。这个方法世代相传,便渐渐垒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敖包。听当地牧民讲,敖包象征神在其位,蒙古人每逢出行,途经敖包时,都要下马参拜,祈祷平安。这些传说,使我体会到了蒙古人有信仰、互助和豪放的品德。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按照要求顺时针围着敖包转了3圈,许下了自己的愿望。同时,也为我们伟大的草原和祖国祈祷,祝福草原和祖国永远昌盛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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