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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 篇1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31号),为了摸清农村信用社显性或隐性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信用风险底数,切实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结合我联社经营情况,制定本自查方案。
一、活动时间
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
二、总体要求
各社、部要通过严密排查,切实摸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信用风险底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
三、组织机构
确保信用风险专项排查的顺利进行,明确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其实做好自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自查,确保风险排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联社成立了信用风险专项排查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社主任、客户经理部经理、各分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资产管理经营中心,由李志伟任办公室主任。
联社责成风险资产管理经营中心牵头,负责组织本行社信用风险专项自查工作,确保风险排查的准确性、有效性、全面性。排查以20xx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原则上应与银监会1104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四、活动内容
(一)摸清信贷资产风险水平。
各社、部应逐笔排查以下贷款,准确摸清信贷资产风险水平:
1.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2.逃废债务且本金或利息逾期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3.6个月观察期内重组贷款中的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
4.对于贷款已经实质成为不良的情况下,采取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搭桥”手段,延缓风险暴露、藏匿不良贷款等行为;
5.20xx年以来通过各种通道虚假转让不良贷款,且20xx年末未体现为不良资产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理财产品、委托投资、同业代持、同业投资、受益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以及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将不良贷款虚假转移出表的情况;
6.应划分为关注类而实际划分为正常类的.贷款;
7.其他分类不准确的情况。
(二)把握重大信用风险分布。
联社应从行业、区域、业务品种、客户等维度全面排查信用风险,各级监管机构要结合机构自查结果,准确把握各类风险的分布情况。
1.行业风险:应重点排查不良存量较高且20xx年全年不良贷款率增幅超过1个百分点或关注类贷款率增幅超过3个百分点的大类行业,对于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单户授信在5000万元以上(地方中小法人银行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逐户排查;
2.区域风险:应聚焦于特定区域内典型风险、信用环境以及风险迁徙变化趋势等情况,特别是对产业结构单一、风险集中度高、信用环境明显恶化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3.业务品种:应包括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业务,覆盖承担实质性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并重点排查未实施穿透管理且未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进行风险分类的非信贷类资产业务情况(包括投资类业务);
4.客户风险:应包括多头过度授信、担保圈等情况,对未划分为不良的产能过剩行业债务人授信、债券发生违约的债务人授信、正在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授信等进行重点排查。
(三)找准风险引爆点及传导路径。
联社在信用风险排查报告中体现以下内容:
1.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引爆点,准确定位近期风险引爆点以及中长期风险引爆点;
2.理清重大风险传导链条,制定切断链条的预案,梳理总结各类重大风险间的因果关系、传导逻辑、先后次序、严重程度等因素,形成完整清晰的“金融风险图谱”。
五、报告内容
联社将《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准确性排查情况汇总表》、《XX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信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汇总后,形成自查报告,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本机构信用风险整体评价、排查中发现的贷款分类不准确以及重大信用风险隐患情况、近期以及中长期的风险引爆点、风险传导路径、风险形成原因等。填写自查报表时,应严格按照报表附注要求填报。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风险管理经营中心汇总后报审计中心。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 篇2
为扎实有序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前阶段,分中心根据市住建委、财政局、监察局等七部门《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目录列出的十一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并且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订了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整改目标
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日常教育,形成“分险设防、分岗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廉洁干事,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把关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识别资料真伪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相关信息的核查、协查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导致对缴存职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实难,可能存在个别不符合条件提取的风险。
2、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不够严密。由于历史原因和工作人员数据导入时的`工作疏忽,导致有些基础数据不够完整。信息化防控方面存在欠缺,缺乏住房公积金数据异地备份机制,尚未建立双机热备机制,可能存在数据丢失的风险。
3、防范签约楼盘贷款的系统性风险有待加强。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一部分与中心签约的房产公司楼盘可能会因资金链断裂出现不能如期交付房子的情况,从而产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
4、定期存单管理不够严密。目前定期存单记账与定期存单保管未实行岗位分离,都由会计一人保管,且没有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可能存在被违规利用的风险。
5、印鉴、支票管理不够严密。目前印鉴虽然实行分离保管,支票、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也有登记管理制度,但每天下班前的已盖财务章的空白支票上交出纳处,造成这一时段出现已盖财务章的空白支票与法人章都由出纳一人保管情况,且公积金账户未实行支付密码制,可能存在支票被盗用的风险。
三、整改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坚持把业务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认真落实经办人员登记和印鉴卡比对等防范骗提措施,严格审核提取资料,切实把好提取关,杜绝骗提行为的发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与房地产交易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身份核查系统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防止违规提取。
2、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防控能力。加大业务运行系统的资金投入,升级现有服务器,建立双机热备系统,确保业务系统实时正常运转。建立数据备份控制中心,利用灾备软件将数据实时备份到异地灾备机房,确保设备、数据和系统运行安全。优化信息系统,使每一项业务处理、每一笔资金运用,都能在系统中留有痕迹。结合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抓紧整理1996年至2012年的历史数据,移植、导入到现有数据库,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查询,切实减少操作风险。
3、加强签约楼盘监管,预防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性风险。严格落实楼盘准入制度,要求房产公司在取得期房贷款资格前,必须与分中心签订购房贷款担保协议,并在受托银行足额存入担保保证金。对职工购买的商品房期房,要求房产公司限期办妥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同时,加强常态化检查监管,全面了解掌握签约楼盘房产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金运转情况,切实做到主动控制风险。
4、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定期存单保管和印鉴、支票管理制度。制定重要凭证保管制度,建立关键岗位设置不相容和任职回避等岗位制衡机制,实行定期存单记账与定期存单保管岗位分离。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建立内审小组,开展定期审计和定期存单的定期盘点。全面启用公积金账户支付密码,加盖财务章及法人章的支票上加编16位支付密码,实行支票、印鉴和密码器分人保管,杜绝支票管理漏洞。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 篇4
一、引言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偿债能力是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根本途径。本方案旨在通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从而增强偿债能力。
二、具体方案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
加强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推进市场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拓展市场渠道: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
三、实施效果
通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可以有效增强偿债能力,降低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着力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生产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20xx〕1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明确问题导向,梳理全区食品生产薄弱环节,查清食品生产环节主要风险隐患,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底线,提升全区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区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边远山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梳理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较为集中的区域中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1、市场竞争的风险。企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能力低,企业为了生存,存在偷工减料、采购价低质劣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等风险。
2、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相对落后,存在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卫生条件差、清场不到位等引发的交叉污染风险。
3、产品同质化风险。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少,产品档次比较低,存在山寨傍名牌、假冒名牌、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以及违法违规接受委托加工等风险。
4、企业管理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持续合规按标准组织生产,存在原料进货把关不严、关键控制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未严格检验或未经检验出厂、食品安全自查等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风险。
(二)重点问题。对四类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疫情可能导致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重点排查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处置情况,严防使用变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过期食品出厂或经返工后出厂的风险。
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风险。
3、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重点检查油脂类、酒类食品生产者塑化剂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查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等环节是否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严查食品包装材料和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含有塑化剂。加强风险监测,发现存在塑化剂污染风险问题的,要督促企业排查原因、彻底整改。
4、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以糕点、休闲食品等食品为重点对象,以岁末年初、节假日为重点时间段,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
(三)重点品种。根据20xx-20xx年度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重点对十四类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附件1)。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即日起6月15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6月16日-10月31日)。以企业自查为基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开展包装饮用水、小作坊和“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其中,“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市局另文下发;小作坊专项整治按照《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组织开展),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发现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日-11月25日)。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于20xx年11月25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
(二)促进持续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注意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推出一批过硬管用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以制度建设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 篇6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开原市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严禁新增债务,调优债务结构,通过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债务。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下降到0.5亿元以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村要针对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分析债务构成,摸清资产资源、理清化债思路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创新方法原则。在坚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精神,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主要任务
围绕“每五年化债1亿元”目标,实施控债化债八大行动。
(一)债务明晰行动。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和明确,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从20xx年开始,严禁新增债务,确需增新债务的,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3月底前
(二)债务清除行动。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作呆帐、坏帐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约清收行动。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四)资源转换行动。激活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增加集体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偿还集体债务。与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等方式转换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根据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在贷款利率上予以倾斜,合力支持村级化债工作。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等
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五)物业经营行动。强化村集体对山林、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能。鼓励以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等方式,对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和田间设施、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方面进行物业化管理。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六)规范管理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对村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等制度。坚持“一村一账户”,村级项目、补助等一律通过基本帐户收支。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采取“按月打卡发放基础工资+年终呈现绩效考核工资”方式进行发放。绩效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债务化解情况挂钩。统一政策、统一渠道,规范村级班子成员的报酬。规范村级聘用人员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村聘人员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级临时用工必须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用工标准等书面决议后才能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七)减支节约行动。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各种津贴、奖金及各种会议误工补贴。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有债务的'村不得承担应该由村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有线电视费、农村合作医疗、农房保险等),视债务情况酌情压缩村级慰问等费用。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前
(八)规范工程行动。严格按照《开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开原市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实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终审制。所有村级建设项目或其他村级事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先预算后实施,资金保障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才能组织实施;确需举债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先报请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启动村级议事程序,对项目或事项的必要性和村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认证,表决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内容,加强村级债务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完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施“三个一”制度: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村级项目“上审一级”,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村级资金“上管一级”,由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村级工作(项目)、村干部报酬、村级人员聘用、村级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签。
(二)强化考核机制。把村级集体增收化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如乡镇(街道)没有完成年度村级集体化债考核任务或有新增债务的村,一律不得设立乡镇(街道)自主单项考核,所在村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同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加强化债监管。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把村集体负债、化债和新债作为评定村级集体“三资”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化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正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开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项目”要求,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提高村级债务偿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