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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从20xx年9月开始,面向15省的24所高校实施助学活动。20xx年共资助农村贫困大学生696名,资助金额144.1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引进竞争机制,竞标确定实施高校
为落实好“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的资助,将助学金真正落实到有需求、有积极性、管理严格的高校。中国青基会于20xx年9月20-21日组织召开了“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项目竞标会。来自15省的24所高校在竞标会上介绍了各校贫困学生的比例、规模、需求和特点,通过陈述和答辩,阐明了各校实施该项目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竞标会根据各省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了24所高校为项目实施学校和各学校的资助名额。
竞标完成后,中国青基会对各实施学校项目执行人员进行《“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管理规则》的培训,使项目执行人员明确掌握项目的实施流程和要求,并对受助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和勤工俭学做出安排,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二、严格管理,落实资助的各环节
为体现希望工程“雪中送炭”的资助原则,规范项目管理,中国青基会为该项目专门制定了《“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管理规则》。规则中明确了受助学生条件、受助学生产生程序、资助款划拨程序、年度再申请制度和资助终止条款等,从制度上确保助学到位。在资助管理过程中,我们重点抓好两个环节:
1、找准受助学生。要求各实施学校在校园内通过校园网、校报、布告栏等方式公布“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实施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在校园网、校报和布告栏上公示,公示文书中注明学校监督电话和中国青基会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受助。
2、助学金发放公开、透明。为确保助学金发放及时、到位,中国青基会下发中青基办〔20xx〕274号文件,要求各实施学校以校为单位,集中受助学生上一堂助学金发放的“公开课”,“公开课”邀请当地真维斯经销商代表参加。“公开课”上完成以下内容:
⑴介绍捐赠方及“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为每位受助学生发一份《“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管理规则》;
⑵由省(市)级青基会工作人员向受助学生宣讲希望工程“助人自助”的服务宗旨,帮助受助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公益意识”,懂得自己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享有获得政府及社会帮助的权利,在有能力的时候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⑶由受助学生自发组建“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公益社团,开展公益活动设计;
⑷确定大二、大三、大四受助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的安排;
⑸现场发放助学金并由学生本人在“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领取签名册上签字确认。
目前,“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领取签名册已经全部回收,建立了5册档案。
三、提升资助效益,组建受助学生志愿服务社团
为培养受助大学生的公益意识,通过志愿服务提高受助大学生的能力,进而提升希望工程的资助效益。中国青基会组织真维斯受助大学生开展“希望工程大手拉小手”公益活动。活动的开展采取先在北京进行局部试点,再全面铺开的策略。北京服装学院的受助大学生已于去年11月组建“真维斯大手拉小手志愿服务社团”,并在去年12月开展的“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调研”和“希望工程手牵手心暖心,与农民工子女过大年”等公益活动中提供志愿服务,发挥设计专业的特长,为活动设计宣传彩页、感谢卡和志愿者徽章等作品,通过志愿服务增强了受助学生“助人自助”、“回报社会”的现代公益理念。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金额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执行595.0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利用学校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能得到该项资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跟秋季学期资金一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抓实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工作,认真研读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 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财政局下达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后,我县两所高中学校为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应助尽助,两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业务人员利用学籍系统数据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学生,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根据下达指标,依据困难程度确定享受资助学生,给予享受一、二等助学金。两所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现给受助学生,该项资助资金我县按照学期进行发放,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预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全年实际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预算执行率达100%,无偏离。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质量指标方面,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时效指标方面,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我中心对学生精准资助实施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抓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申报,经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局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文件,财政局业务股室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我中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助学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3、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良好基础。
5、提高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8.28万元,20xx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全年满收满支,全部用于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贫困救助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高中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xx年秋季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一档3000元/人/年(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二档20xx元/人/年和三档1000元/人/年(非四类贫困生),分学期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7、县3的比例分担。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信息准确。2.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摸清本地户籍学生外地就读情况。3.精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xx发放各类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78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604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167.6万元1901人次;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192.82万元2105人次;中职学生免学费626.16万元5218人次;普通高中免书费25.8586万元1259人次。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动吉首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各类教育质量步入前列,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精准助学率100%,帮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高中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取得良好效果,经逐项自查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极大的巩固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惠民功效。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局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分为100分,详见《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部分。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费管理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各股室责任意识,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局教职工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人员的评价知识和能力,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工作理念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健康成长的精神,法学院在对学生的资助工作中始终坚持“志强智达 言信行果”工作理念,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从解决贫困生的实际问题出发,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有效缓解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解除贫困生的后顾之忧,帮助贫困生树立起自立自强、诚信处事的观念,帮助大学生丢掉贫困带来的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并切身感受党和国家的关心、学校和社会的关爱,愉快学习、幸福生活、全面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1、学院高度重视资助工作,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老师;班主任导师为副组长;年级班级干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监督学生资助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
2、认真学习资助政策体系和有关精神,建立学院级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为了使资助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关于资助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这些制度的制定为资助工作的宣传、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参考,使资助工作能够做到制度化。
(二) 规范程序、健全档案
1、及时高效,核实,更新贫困生家庭信息档案库;
各班级按学生数的20%成立了贫困家庭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民主评议认定,及时向学院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我院在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注意对贫困生档案的管理,要求学生如实填写《普通高校学生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并由当地基层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证明盖章。各系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通过电话或走访的形式进行抽样核实,同时对学生日常在学院的消费行为进行调查,以便更客观地确认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更客观公正地做好资助工作。
2、立足班级,发挥民主,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
为使资助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在具体实施工作中明确规定了工作程序。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资助对象评定工作小组,通过民主评议和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模式,对班级内学生的困难情况进行评议、认定、分档排队,公平公正做好班级评审认定工作。同时,学生之间评议监督,由班级评估小组最终确定本班名额,上报学院资助小组审核,从而做到最基层的民主。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申请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首先在班级通过家庭困难评议认定小组的评定,然后向学院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普通高校学生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由班主任组织对申请进行审定,按照要求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工办进行审核。学工办对申请人审核后确定最终的建议名单并报学院领导集体审定;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将建议获得资助名单在全院进行了5天公示,学院根据公示后的结果,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17名,助学金最终名单共138名同学。
(三)认真落实,资助到位
1、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我院各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核心,具有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准确性要求高等特点。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86人,累计合同金额314400,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17.7%;共有生源地贷款学生8名,受助金额达43500元。
2、学院根据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的安排,做到资金发放及时到位,使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2011年我院共有156人获得资助,累计50.7万元。其中1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共8000元,实际发放8000元;17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共8.5万元,实际发放8.5万元;138人获得国家助学金,共41.4万元,实际发放41.4万元。获得秋季困难补助的学生138人,实际发放金额4,1400元。
3 、充分挖掘学院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的自力更生,为少数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我院依照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制定我院的相关规定,并在院内设置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给予勤工助学的机会。虽然每月200—300元的钱并不多,但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能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的办法,来减轻家庭的压力,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学业。
4、临时困补工作,用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因公受伤或因病住院学生的临时性补助以及孤儿、单亲学生的生活补助等。此外,学院还高度关注零就业家庭的学生,每年设专项资金给予零就业家庭学生,以保障其顺利走向社会。
5、今年我院共有8名学生申请绿色通道缓缴学费,学院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形式和国家助学金形式积极帮助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保障学业。同时,还为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发放相关资料。
(四)科学管理,合理务实,推动毕业生还贷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全过程大致可划分为申请、发放和还贷三个环节,其中的还贷环节是整个国家助学贷款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制约国家助学贷款健康有序开展的主要瓶颈所在。为突破这一瓶颈,近年来我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还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通过建立完善有力的教育机制、管理机制和应急机制,确保我院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率。
(五)注重宣传,提高认识,推进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1、注重新生入校教育工作,每年9、10月份为资助政策宣传月,举行专题讲座,座谈,团日活动等形式介绍学校、学院情况和奖助贷政策;
2、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及时发布资助信息和国家最新资助政策;
3、定期召开学院班主任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4、印制分发资助政策手册,全面讲解资助政策,介绍最新资助动态;
5、开展感恩励志教育,宣传资助工作的意义,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六)深化教育,提倡诚信、感恩,积极开展诚信校园行活动
坚持经济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切实做好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院本着“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经济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既在经济上帮助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引导他们、精神上鼓舞他们,心理上抚慰他们,引导他们自强成才。
1、“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学院每年十月份开始在院级范围内举行“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力求通过本次活动向大家介绍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相关政策、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深化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以此促进我院资助工作的开展。
我院的“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主要包括:①“励志成长”辩论赛②“贷款助学,诚信助人”征文活动③“德服天下、信乃立人”演讲比赛④“感恩盛放 诚信校园行”话剧赛⑤毕业生诚信教育及服务工作等各色活动
活动时间上覆盖整个学年,活动期间,同学们积极参与,在我院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现已经发展成为我院的一个系列和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今年我院根据学校资助中心的要求承办了学校的诚信校园行活动。此活动包括诚信征文、闭卷知识竞赛以及团队知识竞赛复赛和决赛。目前此系列活动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七)踏实认真,务实求新,不断完善资助后续管理工作
学院定期对受助学生进行调查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及时对相关家庭贫困信息进行更新,掌握第一手的资助信息。同时认真落实资助款项的发放工作,加强监督,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切实用到贫困学生身上。
三、工作成效
贫因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促进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保证。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度获得学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为全院广大贫困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但我们任重而道远要继续努力,精益求精、认真负责、以人为本,切实落实好党和国家的贫困生资助政策,让跟多的贫困学生受惠。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时存在不真实成分,有些学生虚构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者是恣意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而且很容易获得当地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印章,这给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带来难度,不利于把资助金真正资助给需要帮助的学生。建议通过省级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干预,加强基层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验证工作,为学校的资助工作提供便利。
2、我院有3名学生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以后,申请休学,然后就没有履行退学手续,就不再来学校上学,失去联系,家庭也不予配合,这种情况给我院催还贷款造成一定困难,建议学校教务、财务部门干预。
3、建议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进行资金帮助外,还要从其他方面予以帮助,注意对他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感恩教育、艰苦朴素教育、自强不息教育等。让他们从精神上、心理上获得常态发展,形成健全的人格。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根据市民生办相关要求,对照《关于印发〈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教师生〔2021〕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17〕4号)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对省级教育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市教体局认为,2021年度我局完成了“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㈠强化组织保障,为资助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1、加强组织领导。在整体工作安排上,年初,市教体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市教体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中。为了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自觉性,市教体局制定铜陵市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安排,与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机关相关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各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的责任。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市教体局分别召开了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民办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分管领导、学生资助部门负责人,市教体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全面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市教体局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学生资助工作专职人员;强化资助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多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继续加强学生资助岗位建设,坚持设立AB岗。
3、加强政策宣传。2021年初,市教体局制定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把学生资助政策列入其中,要求各单位用宣传教育民生工程的力度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市民生办的统一安排,市教体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民生工程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情况。在铜陵市教体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教育民生工程专栏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时更新内容。同时注重在主流媒体上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铜陵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多次正面报道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2021年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要点》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百千万”走访活动和资助政策“两节课”宣传工作,将 “百千万”走访和资助政策宣讲“两节课”活动常态化开展。
㈡强化资金落实,为资助工作开展提供了资金保证
1、财政投入到位。中职和高中资助资金省级财政指标文件下发后,根据省财政指标文件规定的比例和金额足额分担要求,铜陵市全面贯彻落实,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行。
2、校内资助资金到位。校内资助是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体局进行了认真落实,根据《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制定了《铜陵市教体局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文件要求,各所学校校内资助资金计提的比例达到了规定的要求。2021年铜陵市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326.82万元,中等职校校内资助88.85万元。
二、加强管理,做实过程
㈠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1、科学分配指标。我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资助比例和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2000元,切实践行了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的工作思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分档,全市统一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一、二、三档资助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同时学年初普高资助指标下达时指标分配向边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市直城区学校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5.5%,市直边远学校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4.19%。
2、规范评审程序。根据《铜陵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市教体局要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所辖学校、市直学校严格落实受助对象认定程序要求。根据要求,在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各学校组织开展了“三认定三公示”工作,即班级认定并公示、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办公室认定并公示、学校认定并经市或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公示,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加强信息管理。市教体局非常重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维护,把它列为学生资助的基础工作,多次对全市资助工作人员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提高了资助工作人员系统维护能力。做到了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正常开展,普高、中职数据填报准确及时。
4、加强监督检查。市教体局制定了《教育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对民生工程的检查作出规定。根据这一制度,铜陵市教体局在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结束后对学生资助项目开展了督查,及时了解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情况。2021年,市教体局学生资助工作无投诉举报现象。
一是建立健全集中检查和平时抽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建立民生工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和局领导明察暗访制度。局班子成员不定期深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督查,全面了解项目进度,指导项目实施。
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定期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评估工作,对项目实行年中评估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评估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将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从而有效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
5、及时报送资料。2021年,市教体局牢记省市有关部门上报各类材料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齐全、真实、准确报送各类材料。
㈡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1、制度完善到位。年初,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教体局制定了《铜陵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等政策实施做出了具体规定。
2、资金管理到位。2021年全市春季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含原建档立卡学生)在5月份全部发放完毕,秋季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在12月份全部发放完毕。共发放2021年中职国家奖学金12人,资金7.2万元。春季学期发放国家资助资金2113.738万元(其中包括地方扩面84.15万元),资助学生17020人次;秋季学期发放国家资助资金1985.774万元(其中包括地方扩面83.91万元),资助学生16067人次。中职、普高学校学生资助均已到位。
市教体局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根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资助资金进行分账核算,采取打卡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使用合规,无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3、审核审批规范。根据市教体局的要求,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都能够严格执行《铜陵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按照“三认定三公示”的程序确定拟受助学生,并分别上报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根据学校上报的材料,市教体局、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中职资助标准、高中资助标准测算资金,然后分别向市财政局、县(区)财政局申请资金。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申请,按照资金运行程序,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
三、提高质量,注重实效
1、校内资助支出规范。根据市教体局的要求,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都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各校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支出都达到了规定比例的要求。校内资助资金支出规范。
2、资助水平稳中有升。2021年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均受助金额在2020年的基础上略有提高。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了资助,资助比例达到了100%。
全面落实了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全覆盖、最高档、零遗漏”的要求,我市全面落实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21年,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普高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其中享受普高助学金,春季有1606名,发放国家助学金240.9万元,秋季有1437名,发放国家助学金215.55万元;享受普高免学费政策,春季有1606名,免除学费119.758万元,秋季有1437名,免除学费104.77万元;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春季有544名,发放国家助学金81.6万元,秋季有514名,发放国家助学金77.1万元;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春季有860名,免除学费125.73万元,秋季有775名,免除学费114.06万元。
3、资助质量得到提高。在实施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市本级学校、县(区)所辖学校严格遵守收费制度,加强了收费工作管理,没有出现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4、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根据能力建设的需要,市教体局开展了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学生的信心,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人格。
四、凸显效益,形成效果
1、社会效益明显。2021年,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到了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这一政策的支持下,我市保证了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兑现了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
在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市教体局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鼓励社会人士献爱心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普通高中社会资助88人,资助金额29.25万元。
2、项目可持续影响力较强。市教体局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力支持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安排了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安排。
我市大力支持学生资助工作。2021年,我市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政策,将城市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五、存在问题分析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已建立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初步满足了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的需求,但学生信息量巨大,比对工作繁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量较大。建议依托智慧城市平台进一步提高数据比对效率,实现“智慧资助”的目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学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精准资助机制,确保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学生资助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为落实好20xx年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区教体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明确责任,不断健全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各项制度,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不动摇,大力推进科学管理,着力提升资助水平,努力开创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区20xx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生工程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季学期共发放民生工程学生资助资金1613.415万元,资助学生达24062人次(原建档立卡学生18112人,资助资金629.32375万元)。其中:
1、学前教育资助2851人,资助资金114.04万。(原建档立卡学生20xx人,资助金额83。8万元)
2、义务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378人,资助资金519.775万元(原建档立卡学生9966人,资助金额367.0875万元),其中义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3209人,资助金额192.7万元;义务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6757人,资助金额174.3875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2625人,资助资金265.7万元(原建档立卡学生405人,资助金额60.75万元);国家免学费520人,免除金额26.25万元(原建档立卡学生405人,免除金额19.77万元)
4、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464人,资助资金54.65万元(原建档立卡学生307人,资助金额46.05万元);国家免学费4224人,免除金额633.6万元(原建档立卡学生346人,免除金额51.9万元)。(截止日期5月31日)
二、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要求各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使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各项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同时各校设立民生工程公示栏,在项目点设置项目建设公示牌,公办监督电话,确保民生工程工作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民生工程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认真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四)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无缝对接,落实好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三级包保”工作机制,确保实现教育扶贫不落一人、不落一户全覆盖目标。
(五)坚持资助加育人。
继续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倡导资助人文关怀,教育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各项政策,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实施、精准发放,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让民生工程这项“民心工程”惠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向区委、区政府和全区老百姓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