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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文章1:那些痛苦早已云淡风轻

文/王仿

阅读提示:12月10日,本报副刊·倾述栏目刊发了妍(化名)和小七(化名)两位儿时姐妹因为感情问题最终反目成仇的故事。主人公妍希望一句迟来的抱歉能够换回曾经的友谊,而在小七心中,这段伤心是否已成为过去?近日,记者找到文中另一位主人公小七,拿去之前刊登在本报的妍倾诉的报纸,小七静静看完,眼眶湿润,沉默良久。通过几次争取,终于让她揭开了尘封在她心底的那一段往事。

“一见钟情”,我和校花成了好姐妹

我和妍小学4年级的时候就认识了,一直到大学,都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记得那天是去上微机兴趣班,一到操场,我就看到了妍。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妍穿的是一件大红色的T恤,牛仔裤,运动鞋,一头短发在阳光底下乌黑发亮。这样的装束在那个时候是非常时尚的。

其实我平时并不是一个热情的人,也不太喜欢和不认识的人打招呼。只是不知道那天是为什么,就那样径直朝她走了过去。其实我早就知道她,她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生,同学们私底下都说她是校花。我以为校花都是高傲的,但是妍没有,我跟她打招呼她还显得有点怯怯的,不太敢说话。但是很快,她便变得开朗大方起来,一节微机课下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后来才知道,我们两个住的地方也很近,于是,我们每天都会一起上学、放学,周末还会一起出去爬山、逛街。妍说,她几乎没有朋友,也没有想到我会跟她做朋友。但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我们两个原本没有交集的人,却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好姐妹。

中学6年,我们的缘分从未间断

后来,是小升初考试,我以全校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当时黔江最好的中学,而妍却没有考上。开学一周后,班主任领来了一个新生,当时正在上课,同学们都转头去看,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是妍,在那个几乎全是新面孔的班级看到了自己的好友,我们都非常开心。

妍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是人长得漂亮,家境又好。到班里没多久,许多高年级或同年级的男生女生,都会时不时来教室门外,一睹这位新晋美女的风采。妍总是怯怯的,从不出教室门,把头压得低低的,不想被人看见。妍引起的轰动,导致班主任直接找她谈话,告诫她不准早恋,不准招惹外班人员到教室外面瞎晃。而我,也被班主任告诫,不应该和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走得太近。

不过,当时的我们似乎都没有理会班主任的告诫,反而因为这样的阻拦变得更加亲密。转眼,初中三年过去了,我顺利进入了高中部学习,和妍分在了不同的班级。文理分班的时候,我和妍不约而同地去了同一个文科班,我们的缘分好像上天注定一样,我们把彼此当成最亲的姐妹,一起去食堂、一起逛街,把所有的秘密都毫无保留地讲给对方听。

我决定,一辈子都要好好保护妍

上了高中,学习负担更重了。为了帮助妍成绩提高,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去妍的家里帮她补习。

妍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美丽的女子,并把她所有的美貌都传给了妍。妍的家教很严,严得让我都喘不过气。除了我,妍几乎不能接其他同学的电话,即使接电话,也很可能被偷听。每天上学放学,妍的母亲都会接送,妍说,主要是为了不让她和男孩子接触,不让她早恋。我记得,那是一个周末,妍的母亲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她家好好劝劝妍,因为她们母女吵架了。家里的气氛冰冷得让人窒息,妍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一句话也不说。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当时我跟着爸爸一起生活。”过了许久,妍终于开口了,并且谈起了和她认识这么多年来她从未提起的父亲。“后来,妈妈把我接了过来,当时她已经嫁给别人了。也是很久以后,她才告诉我,父亲因为经济问题入狱了,再也出不来了。所以我从来都不跟任何人讲家里的事,我怕他们嫌弃我。”

我很惊讶,虽然我也曾好奇为什么妍从来不在我面前提起父亲,但这是在我那个年龄绝对不会想象到的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是在心里默默下定决心,这辈子,我都要好好保护妍。只是我没有想到,我这么信赖、这么心疼的好姐妹,最终会成为伤我最深的那个人。

我帮着妍追求我心爱的男生

高三毕业,我的成绩只能进川外,而妍,去了南方翻译学院。一上大学,我们两个就像挣脱笼子的小鸟,享受着前所未有的自由天空。我和妍每周都会聚一次,有时我去北碚,有时她来川外。而我,也在大学里认识了我人生中第一次喜欢的男孩子——林。

林是我们班的班长,我是团支部书记。林高大、帅气,还说着一口富有磁性的普通话,在我们那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学校,林是班里甚至系里众多女孩子倾心的对象。林很细心,也很会照顾人,由于平时工作接触多,在我心里,渐渐对这个北方大男孩有了好感,而我也能感觉得到,林是喜欢我的。

记得那是我们刚上大二的一个周末,班上组织爬山活动,我把妍也带上了。一路上,林一直围绕在我们身边,一会帮着提包、一会帮着买水,让我心里暖暖的。妍开我的玩笑,说一眼就能看出林喜欢我,我当时只是笑在脸上,甜在心里。妍说,如果我不喜欢林,她就要追林。我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没想到她真的开始行动,并真的爱上林了。

爬山之后,妍和林互留了联系方式。妍告诉我,她喜欢上林了,要我帮忙在中间撮合。我很为难,但是想到妍和我一路走来,我希望她能得到幸福。之后,我会经常带着林一起去北碚看望妍,妍来川外,我也尽量把林叫在一起,尽量给他们制造机会。那段时间,妍一直很开心,笑容也比以往灿烂了许多。后来妍告诉我,她和林在一起了。虽然我心里有点小小的难受,但是看到妍幸福,我也很开心。

那些痛苦过往,早已云淡风轻

妍和林在一起之后,为了让他们能够有更多的相处机会,我开始刻意不去给他们当“电灯泡”,不出现在只有我们3人的场合。几个月后的一天,妍哭着跑来找我,说林和她分手了。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妍哭,可是,那天她哭得很伤心。她告诉我,林说他爱的一直是我,所以才会和妍分手。我倒吸一口凉气,心里顿时空了。明明是想让妍幸福,没想到,我的谦让却伤了她。

林找到我,希望我做他的女朋友。我说,怎么可能,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怎么能和我最好朋友心爱的人在一起呢?然而,不久之后,班里、系里渐渐有了流言蜚语,各种不堪入耳的话传到我的耳朵里。我生气、疑惑,但置若罔闻。别人怎么说,我根本不在乎,谣言只是谣言。直到那天,我听到了林和妍的对话。字字句句像刀子一样刻在我的心里。原来所有的流言蜚语,竟然都出自那个我最信赖的好姐妹妍之口。我就那样直直地看着妍,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心生生地疼。

之后我把自己封锁起来,不和任何人接触。林一直默默地陪着我,照顾我。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接受了林的爱,可惜好景不长,因为毕业我们终于还是没能在一起。之后,我和妍再也没有联系过。从朋友那里知道,她在重庆工作、恋爱、结婚、生子,而我,回到黔江这个小城,开了自己喜欢的小店。多年以后,我不再怨恨,不再伤心,那些痛苦的过往,在我心里,早已云淡风轻。

记者手记

见面地点是小七自己开的花店。一头长发飘逸的她安静地摆弄着店里的植物。装修很素净,客人很少,小七就像我印象中一样,安静、温婉。

她说,周围的朋友都惊讶于她和妍最终的疏离,但任凭别人怎么询问,她只字未提。一开始,她不敢回忆过往,因为一想到就心疼,后来,就只剩下叹息。她也会偶尔从朋友那里听到关于妍的消息,知道她的幸福,倍感欣慰。她已经许久不再去回忆那些过往,现在的她,宁静、美好,等待一场天长地久的邂逅。而对于那些心疼,早已云淡风轻。

小七说,开一个自己喜欢的小店,是儿时和妍共同的心愿。看到妍如今也已开怀,她很开心。但生活总是归于平淡,自己安于这样的平静太久,不想去打破。若有缘、有情,她和妍会随着生活自然重逢,自己也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阅读的文章2:阅读让我的人生更精彩

文/欧正中

我出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我的家乡在大巴山腹地,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在我成长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衣不保暖,食不果腹,充塞着我的记忆。由于家里兄弟姊妹多,父母整天忙于生计,也无闲暇照顾我们,我们就在哥带弟,弟带妹的虚寒日子里慢慢长大。上小学后,由于没钱交学费,每学期都要等大队讨论减免后,才能走进教室。但我在艰难中,仍没忘记努力读书。

我所学的知识,几乎都来源于课本。那可怜巴巴的课本,内容实在太少。上中学后,我终于知道了除课本外,还有很多的课外书。家庭条件好的同学,他们会带来文学书籍,由于我没有可以和他们交换的课外书,加之他们都把书视若珍宝,所以,尽管我心里馋得慌,却没有一睹芳容的机会。只是每晚在睡觉前,听听他们绘声绘色地讲述书中情节时,心中的羡慕之情至今都难以言说。

我跟同学走进过镇上的书店。看着那些崭新的名著,我摸摸干瘪的口袋,自惭形秽,低垂着头走了出来。后来,再次路过时,我偷偷地瞄一眼书店的大门,便落荒似地加快脚步朝学校走去。

作文课上,同学们的美文总是在刺激着我的神经,既羡慕,又自惭。我暗自苦恼:我什么时候才能写出那样的美文来呢?

改革开放后,随着哥哥的成年,我家条件慢慢变好。在还清了生产队的欠账后,终于有了多余的钱。母亲每次给我生活费时,总会多给一点。我回到学校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匆匆地来到书店,选购一本自己满意的小说。先后购买了《外国精短小说选集》《巴黎圣母院》《少年维特的烦恼》等十多本外国小说,并用这些书籍从同学那里换来了一些文学名著。那段时间,我每天课余时间都沉浸在阅读的喜悦中。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为我打开了一扇窗。我过去觉得枯燥的语文课现在也变得生动精彩了。特别是作文,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我渐渐地走进了班里语文优生行列。就连那些从初中同我一起走进高中的同学也有些惊异于我的变化。他们问我是怎么做到的,我告诉他们,是阅读。也许是语文的进步带给我的自信,我在其他学科上也有了不小的长进。

考上大学后,我选择了中文系。我又开始了疯狂的课外阅读。学校图书馆是我常光顾的地方,在这里我阅读了大量中外名著。并开始有意涉猎诗歌,比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泰戈尔的《吉檀迦利》《飞鸟集》等,阅读让我感到了无比的充实。

也许是阅读打下的基础,参加工作后,我闲来无事时总忘不了写作。从新闻报道,到散文、歌词,再到诗歌、小小说,一路走来,看着一本本从全国各地寄来的样刊,虽说不上有骄人的成绩,但至少也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

这一切的获得,都离不开我曾经辛勤的阅读。是阅读让我的人生更精彩。

阅读的文章3:阅读的驿站

文/孙丽丽

每当我翻书,看到那些陪我阅读岁月的书签,安然地躺在书里,感觉很温暖,仿佛唤回了那些走远的时光。我觉得一本书,应在爱书人那里获得尊重,这尊重便是书签。

小时生活在乡村,母亲下田地工作,把我反锁在家里,静寂的院子只能听到鸟的鸣啾,间或落下的树叶声。捡一枚枫杨树叶子,夹在书间,叶子像树的羽毛,有一股清新的味道,这是我最早的书签了。

上中学时,家里请来了木匠做家具,看到那些刨木花片,薄如纸片,有着美丽的纹路,我裁剪齐整,压于枕下,这别致的书签,有着天然的质朴。一位女同学擅长画仕女图,木片书签上的古典女子长袖善舞,仪态万方,再填上诗文词句,现在想想,真是绝美的艺术品。

后来,我喜欢把捡到的美丽树叶收藏起来,像秋天爬山虎的叶子、红枫叶等。附庸风雅时,将花瓣小心放入书页,待时间久了再打开时,发现书页里落下花瓣颜色的印痕,真有点心疼书了,可那花香却是经久不散的。

最喜欢的一枚美丽叶脉书签,是儿子在草地里捡到的。我也曾经做过叶脉书签,先把叶子在颜料水里泡几小时,再用牙刷刷去叶肉,最后晾干夹在书里,有趣是有趣,但远不及儿子的那枚天然、好看。

每去一个地方,我喜欢收集风格迥异的书签。我也喜欢用白纸做书签,可以随手记点东西,现在常用衣服商标做书签,有很多相当精致,手感也很好。

杜甫《题柏大兄弟山居屋壁》诗:“笔架沾窗雨,书签映隙曛。”当时的书签通常是用竹片做成。如果说阅读是一个人的精神旅途,那小小的书签便是小憩的驿站,让我们不断地抵达远方。

每一枚书签都留有岁月的温度,唤醒记忆深处的情感,缘由当时读书时连书签一块读了。

阅读的文章4:让碎片般的时间里,仍然充满阅读的乐趣

文/思微

我们的生活总是繁忙而琐碎的,总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度过了每分每秒。工作、家务、做饭、孩子、学习……所有的琐碎都填充着每一段美好的光阴,光阴如梭,流逝的总是那么的快。但是,总是能挤出时间吧?总不能因为生活在琐碎的繁忙里,就忽略了阅读。读书总是让我痴迷的,那文章里的故事和片段总能打动我的心。

而且有了手机以后,我居然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地阅读到自己喜爱的书籍,虽然缺少了纸质书籍带来的快乐,没有了充盈着纸香和墨香的感觉,没有了翻阅的闲适心情,但是总可以在零星的光阴里,挤出阅读时间来,文字的魅力依然那么浓郁和美好,这是我在工作生活繁忙间无奈的选择。谁不希望有一些安宁的时光,谁不希望可以在闲暇里,置桌于一片花香四溢的雅园间,一杯香茗,一缕茶香,捧一本书籍,就那么静静地读下去,仿佛时间都静止,仿佛世界都安宁。可是,置身在凡尘的我做不到。只能在繁忙中挤出零星的时间于手机上扫过几段文字,拼凑出文字的馨香。书籍变成了电子版,被分散在碎片的时光里,依旧,温柔如斯,美好温馨!

也许有人会对于电子版的书籍存在着一种排斥情绪,总觉得缺少了那些墨香纸扉间的温馨。电子版的出现,使读书的氛围被洗刷,读书的韵味被破坏。可是,无论是纸质的书籍还是电子版的书,我认为,只要肯读,只要全身心的浸入书的海洋,让自己的思维畅游于文字的浪涛里,任何方式的读书都不会是差的。我只是希望将自己碎片般的时光拼凑,组成文字的秀美,无论身处何方,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拥有一点点的闲暇,我就可以点开手机,闪跃出文字,让文字充满我闲暇的光阴,填补我不能静心读书的遗憾。

书只要读了,就是最好,如若有大片的闲暇光阴,我就沉浸在纸页书扉间,让墨香伴着茶香,度过悠闲的时光。如果我忙碌应对着工作和生活的繁琐,我就把碎片般的时间填补进电子版的书籍,那种零星的阅读依旧可以为我带来美好的积累,成为我一生的美丽!

让碎片般的时间里,仍然充满阅读的乐趣!书唯读而知其味,手机、电子版的快捷为阅读带来另一种的味道和感受!只要能畅游于读书间,就是最迷人和美好的,我置身于碎片般的时光里,陶醉在每一个字里行间!

阅读的文章5:快意阅读

文/王开林

由兴趣引导的阅读往往快意无比,这就如同一次蓄谋已久的春游。你驾驶敞篷越野车,在远郊的林阴道上驰骋,新鲜的空气,明媚的阳光,清脆的鸟语,旖旎的景色,眼之所见,耳之所闻,心之所感,全都是超值的愉悦。你扑向它们,或它们扑向你,没有任何区别。

快意阅读必定是全身心投入,目光在字里行间疾速穿梭。惊艳于某句某词,你可能稍稍停顿。倾心于某节某章,你可能细细咀嚼。该笑的时候,你不会吝于一笑。该哭的地方,你也不会羞于一哭。一连几个小时,甚至通宵达旦,你仿佛具备了金刚不坏之躯,不知困倦为何物,不知饥饿为何物,甚至不知生死为何物。竟然比收割机更能收割,比推土机更能推进,比扫描仪更能扫描,就算你想停下,也根本停不下来。你的兴趣越是浓厚,就越是担心,这本书已临近结尾,最终的那个句号即将浮出页面。

几年前,我阅读丘吉尔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一套六大本,沉甸甸的,将近三百万字。我在心里盘算,能用二十天时间读完它,就算相当不错了。结果呢?只用一周时间,差不多一天一本,相当于“定点清除”。有时,我决定放下它,写一篇文章,或干些别的活计,但就是不成,它比磁石更有磁力,牢牢地吸附着我,令我着魔,手不释卷,心不释念,吃饭不知鱼肉香,就连睡觉的时间也变成了一块“压缩饼干”。据说,丘吉尔撰写这部卷帙浩繁的回忆录时,久治不愈的抑郁症把他折磨得够呛,因此他告诉一位朋友:“心中的抑郁像只黑狗,一有机会,就咬住我不放。”我们真应该感谢他,自己的精神倍受抑郁的煎熬,却给后世留下了战争的真相和警示。

以往,我阅读萨克雷的《名利场》、司汤达的《红与黑》、狄更斯的《双城记》等等,都在三天之内收工。有趣的是,我阅读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书太薄,一口气读完了它,竟不免有些怅然,意犹未尽,只好重读一遍。读小说,我这样任性,读回忆录,读史书,我的干劲一点也不差。大学期间,我阅读卢梭的《忏悔录》,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光,由于挑灯夜战,同室好友抗议了三次。我斩钉截铁地回应他:“你小子再抗议一次,我就跟你绝交!”阅读司马迁的《史记》,则是另一种快意,一定要大声朗读,方才感觉过瘾,鲁迅先生夸赞《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不朗读它,就像黄酒不温,其味不全。去年,我阅读夏多布里昂的《墓畔回忆录》,也是兴趣满到洋溢,这回还算有所节制,总共花费了半个月时间。

相比快意阅读,刻意阅读则要难得多,苦得多,慢得多。我读老子的《道德经》,一字一词反复琢磨,有的注解不详不尽,绕着大弯小弯,藏着大坑小坑,注解者在某处各持己见,莫衷一是,我就只能抓阄、抓瞎,甚至抓狂。五千多个字,我用了一个月时间也没琢磨透,至今仍有许多疑团搁置在那儿。我读《易经》,断断续续读了几年,也没有啃下这根硬骨头。我接触过几位自称通解周易卦象的神算子,看着他们冒充内行和专家都觉得累。

有位学哲学的朋友很诚实,曾告诉我,他读康德的《批判力批判》,使狠劲,用蛮力,花费了三年时间,仍然似懂非懂,他妻子开玩笑说:“你再这样折腾下去,康德能把你送进疯人院!”因此他得出结论,刻意钻研某些狠角色着的天书,就如同老鼠啃铁门,两排细牙不够用。

北宋诗人陈师道有一首七言绝句,令人过目难忘:“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世事相违每如此,好怀百岁几回开。”还是快意阅读更舒心,世间好书多,不难找寻,一本易尽,千本、万本则难尽。

阅读的文章6:阅读是一种救赎

文/马亚伟

很小的时候,我就爱上了阅读。但真正沉醉于阅读,是从青春迷茫时代开始的。

敏感脆弱的青春时代,我遭遇过落榜,也遭遇过失恋。每一次伤痛,都足以让心灵千疮百孔。那时候,一颗心沉到了海底,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于是,我一头扎进书里,开始在阅读中寻找一方宁静的水域。让我感到欣慰的是,阅读真的把我拯救了出来,渐渐修复了心中的伤痛,让我看到了一片柳暗花明的风光。

有人说:“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应该是一个人的阅读史。”我深以为然。阅读是一种救赎,可以让心灵慢慢成长起来,变得柔韧而强大。我清楚地记得,阅读是怎样拯救我于苦闷沉沦之中。

那年落榜后,我像得了自闭症一般,不肯和任何人交流。母亲见我终日不发一言,只知道叹气。家中被我的坏情绪笼罩着,父亲也开始默不作声,只是闷头抽烟。我不想看到父母失望的眼神,但却找不到自救的方法。后来,姑姑来到我家,送给我很多书,她说:“你从小就喜欢看呀写的,看书吧,看过了你也写写!”多年后我才知道,父母对我的状况无能为力,只好去求城里的姑姑,姑姑想让我在书中寻找自救的路。

阅读是多么丰富而神奇的过程啊!那些神奇的文字,仿佛一个个有魔力的精灵,排列组合成千姿百态的样子,表达着不同的思想,有的深刻,有的感人,有的冷峻,有的温情,有的智慧,有的幽默。你就像是和无数人对话一样——人是需要交流的,和书的作者交流,无异于和许多富有智慧而灵性的思想对话。我一向以为,一本书一定是作者所有聪明才智的结晶。平日里,大家可能都在与别人做着无关痛痒的交流,而一旦以书的形式呈现,作者必定会把所有的智慧都浓缩其中。我看的那些书,有文学大家的代表作,也有不太知名作者的作品集。这使我既可以仰望,也可以平视,我还拿起笔,尝试着自己表达。这样,我的情绪有了表达的出口,心灵也有了寄托。阅读让我充实了起来,也让我淡忘了自己的伤痛。

从那以后,我坚信,阅读是一种救赎。阅读就像一双有力的手,每当我孤独无助的时候,阅读总能给我力量,让我的内心越来越强大。后来的岁月里,阅读成为我最亲密的伴侣,我几乎没有一天停止过阅读。

岁月沉浮,人生冷暖,阅读陪伴我走过无数个春秋。我感谢阅读,它不仅教会了我面对困境,也教会我怎样面对人生。多年来,我经历过挫折和失败,也得到过鲜花和掌声。人都容易在得意时忘形,当我骄傲得不可一世的时候,心开始浮躁。可是,只要沉入到阅读中,我会重回宁静,开始审视自己,然后调整心态,丢掉虚荣和浅薄,再轻装上路。

阅读始终让我保持淡然的心境,多年后的今天,我觉得自己阅读完全没有了功利性,纯粹是发乎于心的一种精神需求,我完全是在享受读书。我读书时,物我两忘,心神安宁。阅读让我不管身处何地,身在何时,都能让心灵生出翅膀,随风远翔。我想,是阅读真正救赎了我,让我脱离了庸俗和浅陋、狭隘与低级、粗鄙与琐碎,而抵达了一种优雅自然、宠辱不惊的人生境界。

阅读的文章7:阅读,走进书的世界

文/杨典

第一次接触书是在我一两岁时,之前妈妈每天都会给我读各种故事。一开始我并没真正听懂故事的意思。直到我渐渐长大,开始自己真正地阅读。当我走进书的世界,才发现书中蕴涵着无数的道理。之后,书几乎不再离手,我开始爱上了阅读。我的阅读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在我的阅读生活中,让我感到受益匪浅的那本书叫《哈佛家训》。每一章,作者都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阐释了一个又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深刻的道理, 比如:“珍惜才能拥有”、“心态决定命运”、“勇气征服一切”、“习惯凝聚力量”等等,要是把这本书比作宝库,也真算是名不虚传。通过每天的阅读,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所谓知书才能达礼,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而阅读呢?”那我一定会十分肯定地告诉他:“阅读能带给我无限快乐!”因为阅读,我收获了知识,明白了道理,知晓了万物皆有因果。当然我们可以根据自已的喜好选择合意的书籍,每天适量地阅读就能养成阅读的好习惯。

书,是我们的眼睛;书,是人类的财富;书,是我们人文教育不可或缺的工具;书,是“心灵的鸡汤”,滋养着我们的心灵,让它绽放出爱的花朵。

书,只有对它的阅读,才能变成我们一生的伙伴,才能成为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要是不善于阅读,就会失去许多获取知识的机会。喜欢阅读的人,会被书这个神秘的宝库深深地吸引着,去探究其中无尽的奥秘!正如孔子所说:“学习是没有止境的。”阅读亦无止境!让我们一起通过阅读,走进书的世界吧!

阅读的文章8:阅读伴我成长

文/王新如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小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书为什么有那些东西。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字,我父母工作忙把我搁家里怕我搞破坏就给我两本小人书全是画,没几行字。我就拿过去看着画中那些图,有美丽的美人鱼、愚蠢的国王、漂亮的公主。等父母回来后,有空就给我读书里的内容,我一边看着书里的内容一边长大。

在上小学时因为正是好玩的年龄,所以没再读书。不过在上三年级时因为一次机会我喜欢上了看书,不过看的是作文书,我喜欢那些把自己身边的大小事记录下来,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在上初中后,班主任很喜欢读书,她说应该培养阅读的好习惯,用班费买了100多本书还有些是班里同学从家里自己带来的。不过班里的同学虽然爱读书却不怎么爱护图书我看书时总是发现有些书损坏了,每次我都拿胶布把它粘好。

书是人类精神食粮,人不应该只注重物质享受,应该多去图书馆,多去那里坐一坐,挑上一本好看的书静静地坐上一个下午。回味以及思考书中的内容,让这精神食粮进入脑中,让思想更上一层楼。

读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在午后的阳台上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好书,在阳光的照射下细细的品读,是件很惬意的事。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郁闷,读书能使人心情愉悦;当你迷惘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方的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的美好事物,让你更加懂得享受生活。

自从我开始阅读后,我发现书中有很多有趣的知识,引得人不断深入、挖掘。所以我现在的知识面比以前扩大了不少。知识面一开阔,写东西也顺畅了许多。自从看书后自身的变化是巨大的,从一个不安分的改成了一个安静的人,那是因为我从书中找到了内心的宁静。读书的好处和乐趣,大家就在书中寻找吧。

阅读的文章9:人生的奇迹

文/王洁

最近,我阅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着名作家海伦·凯勒的自传。看完这本书后,我深受感触。

该书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身经无数坎坷,在逆境中成长,最后成为一位着名作家的成长经历。当海伦还在1岁半的时候,病魔就残酷地夺走她的视力和听力,不久,又丧失了说话能力。即使这样,海伦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在安妮·莎莉文·梅西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用盲文读书、写字,在萨拉·富勒小姐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克服了又聋又盲的精神痛苦,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女子学院。毕业后,海伦又全身心投入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就是这样的一位弱女子告诫健全的人们要珍惜生命。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总是因为遇到一些挫折而退缩。所以在学习中,碰到一两道数学题不会解答,一两个单词不会写而为此烦恼,当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我身上的缺点和不足,是海伦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人只有经历了困难和挫折,才能真正成长,所以在生活中,要敢于面对逆境,正如霍金所说:“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境遇如何,你只能全力以赴。”

海伦相信,一个正常人可以做到的事,她也可以做到,这几乎成为了她的座右铭。海伦一直乐观地面对生活,她说过,如果给她三天光明,她会用来观察人、物、事等。但在我们中,又有多少人让这宝贵的时间从指缝悄悄溜走。

海伦·凯勒,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却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勇敢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之路,用爱心去拥抱世界。所以海伦·凯勒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阅读的文章10:婚姻岂能一再赌气

文/谭登帆

阅读提示:一段婚姻,无论当初怎样充满激情和甜蜜,最终面对的必将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常平淡生活。怎样和一个原本陌生的人朝夕相处到老?这是很多人害怕去面对、却又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幸福的婚姻大致相似,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原因。近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一部分人对婚姻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在结婚、离婚、复婚等环节都带有赌气成分,从而将唾手可得的幸福拒之门外。

今年春节正月初四,记者与儿时玩伴长生的家属春兰偶遇,问起她一家的近况,才知道她和长生结婚后,历经了离婚、复婚,让她很是心力憔悴……

家庭拮据赌气结婚

我和你那个发小长生是如何认识的你晓得撒,我嫁给他的时候,他家除了有两个老人和土墙屋外,屋头几乎哪样都没得。尽管我自己屋头条件也不好,但觉得长生能说会道,浑身都透出一股机灵劲,心想这苦日子一定能熬过去的,好日子一定为期不远。

哪晓得根本不是这回事!当初,我们在相处期间,我就察觉长生性格有些冲动,与人说话动不动就爱赌气,后来发展到在婚姻上也是这种性格。长生家和附近有户人家关系不是很好,做任何事都爱暗地里互相攀比。看到人家的儿子在外打工,有了点经济基础,找了个女朋友马上就要结婚的时候,长生一家人顿时有些难以接受。

不是长生一家人看不得人家儿子结婚,而是长生一家人狭隘地认为,要结婚也只能是长生比那人家的儿子先结婚才行,这样才算有面子,否则就觉得自己没用。我当时晓得这个实情后,我扳起指头比三比四地劝说过,并给他们指出了目前各人家头存在的经济拮据问题。但长生就是不听,并在当晚作出了“贷款结婚”的决定。

缺乏信任赌气离婚

当初长生不听劝说,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贷款结婚”,虽然他自己觉得争了面子,但内心的苦和累,只有我们一家人知道。虽说我是农村人,家庭也不是很富裕,但结婚时娘家送的一些起码的常用的简单家具还是有的。即便就是这些简单的家具,长生家屋头都放不下,有几个柜子之类的最后都是放在猪圈楼上,才勉强安顿下了。

婚后我们勉强过了大半年,日子是越过越紧,而此时我有了身孕,长生心头也很着急,想办法要改变现状。但每次都是头晚想出千条路,第二天就难出门。我看到这种情况,在生下儿子后,就只身南下广东湛江打工去了。说起是打工,其实我就是在足浴城给人洗脚。我也晓得那种地方有些复杂,但我想到工资高,还能按时发,就硬着头皮去了。同时也怕长生晓得后面子上过不去,所以就一再隐瞒,说我进的是电子厂。

就这样,心惊胆战地过了4年时间,家里的经济状况有了很大起色。那晓得,在第5个年头,长生看到我每个月寄回去的工资较多,他也想到湛江来。我一再阻止,他就非要来。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到湛江前,我主动试探了一番长生的想法,并委婉地告诉他,我是在外头洗脚。长生说,只要家里人不知道内情,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到湛江不到一个月,长生就开始厌倦我做这种工作了。洗脚这个活路大多时候都是在晚上上班,半夜才下班,每天晚上长生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度过的。那段时间,他还悄悄跟踪过我好几次,但每次都是看到我正儿八经地在上班,也不和其他人过份开玩笑,他大体上还是比较放心的。但自从有次看到我坐一位男同事的摩托车上班,他性格开始变了。无论我怎样解释,他都不相信了。而且很多时候趁我睡熟后翻看我手机,不管有多晚,只要他没弄清楚的,就开始折磨我。有时候,他还会一路跟到足浴城找我闹,让我下不了台。

我也想过离开,但毕竟我没多少文化,其他厂工资又不高。但最关键的是,不管我做啥子,长生已经对我不信任了,只要我稍微打扮一下,他就说我一个人在外头,心已经花了。你想嘛,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再说了,我如果真的心花了,我还何苦每个月把辛苦钱往屋头寄,还至于和他一起生活到现在啊?后来,在他一再无理取闹后,我也失去了耐心,有次我就冲动发说了“离婚”这两字。那晓得长生一听就跳起来了,说不离婚就不是人。就从那天起,他就咬住离婚这件事不放,非要离婚。

我也确实不该轻易说离婚这两个字,后来我对长生真心实意地道歉了。但长生这个人很固执,始终揪住离婚这两个字不放,把男人的大度抛之不顾。在坚持了3个月后,我实在是遭不住他的折磨,我们就赌气离婚了。

为了面子赌气不复婚

这些年长期在外打工,我也试着接触了几个男人,但儿子特别反对,他说爸爸再不好,爱赌气,但他已经习惯了,总觉得还是以前的一家人好。后来在儿子的撮合下,我主动对长生提出了复婚要求。当时长生一愣,好久都没说话。但隔了一阵就开始挖苦我了,说:“当初你看到我没得搞头,就嫌弃我,和我离婚了。现在你成黄脸婆了,没人要了,又想嫁给我了,我不得答应。”

说到此处,春兰依旧很气愤,又很无奈。也许是看到记者听得很专注,她故意动了动脚,转移了视线,开始扳起了指头。然后继续讲述他和长生的故事。

跟长生相处的那些日子,感觉他四十几岁的人了,始终没长大,一直都生活在赌气当中。当初结婚是赌气结的,离婚也是赌气离的,结果现在复婚他又开始赌气,我就怎么碰到这么个气鼓鼓的人啊?有些节日,我一个女的倒主动给他发短信,出于缓和气氛的目的,我还像好多年轻人一样,用英语“亲爱的”开头,给他发短信。结果,等了半天,长生给我回信——有病!想起都差点没气死我。

说实话,和长生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还是蛮体贴我的。我现在没其他指望了,既然儿子想一家人继续好好处下去,所谓的“自尊、面子”之类的,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也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在时机成熟的时候,给长生一个台阶下,然后一家人继续过下去。

记者手记

有句话说得好,“赌什么千万别赌气”;虽是大白话,但却是至理名言。因为,“赌博”、“赌马”输赢的只是金钱。而“赌气”就不同了,它是一种非理性状态下的任性,是不计后果的报复性自毁,害人又害己。

在婚姻上的“赌气”之所以不可取,因为它关系到自己的终身幸福。婚姻是一个需要彼此理解、爱护、宽容、谦让的共同体,任何不负责任的“赌气”行为,都会使它受到伤害。

为了你的幸福,请不要拿婚姻“赌气”。

阅读的文章11:自信乐观 笑对人生

文/王紫菁

最近,我正在阅读美国着名女作家伯内特夫人的杰作——《小公主》。每个小女孩都有一个公主梦,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公主,我也不例外。

也许你会问:什么是真正的公主?聪明美丽、善良可爱的小萨拉将告诉我们答案。

小萨拉家境富有,是个人人羡慕的“小公主”。然而父亲突然离世,她一下子成了寄宿学校的“灰姑娘”。在女校长伪善、恶毒的怜悯中艰难度日,受尽折磨。萨拉选择了坚强,她坚信:“就算穿着破衣服,我也可以在心里像个公主。”最后,她勇敢地面对生活,真诚地对待朋友,不仅赢得了人们的爱,还收获了巨额遗产,成了真正的公主!

小萨拉是勇敢坚强的。面对恶毒的女校长和那些冷酷无情的女佣们的冷言冷语,萨拉是勇敢地去面对。伪善的女校长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让她成为一名仆人。小公主那些华丽的服装都被她收了去,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情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想象成自己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

萨拉是坚强的,也是善良的。不管在她贫穷的时候还是富有的时候,她都会帮助那些乞讨的孩子,不求回报。富有的时候,萨拉主动要求卖面包的人给那些乞讨的孩子面包吃,自己付账;贫穷的时候,萨拉会用自己仅有的钱去帮助一个衣衫褴褛的快要饿死的小女孩……她的善良感动了所有的人。

萨拉从公主变成女佣,最终又变回了公主。她的自信乐观、宽容豁达和她的笑对人生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把快乐带给自己,也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的优秀品格都值得我们学习。学着萨拉去做吧,相信你也能成为真正的公主。

阅读的文章12:阅读像一场失忆

文/黎武静

在接触网络之前的日子里,阅读是一种摸得着的回忆,有真切的实感。

趴在床上,翻一本有意思的小说,一页一页,适逢肚饿,捧着一块方便面,嚼得咯嘣脆,那一股又清又淡的纯纯的面香,和着书页里无限离奇的传奇,缓缓交织。

图书馆里借的书要到期了,怎么办呢?搬过一张椅子对着窗口,迅疾的风从窗口奔涌而入,坐在椅子上心无旁骛地读着,超极限地速读,一本厚厚的书迅速地翻过,又不跳过任何一个情节,急急地在故事里行进,直奔结局。风吹书页哗哗作响,这声音清晰地停留在了时光里。

有时,又读得慢,反复地翻一本书,每一个字都这么珍贵,重复再重复也不会厌倦。偏爱的某一个作家会偏爱许多年,从童年到青年,从过去到现在,阅读的口味总是不会变。那时爱的,如今依然还爱着,这一种文字的韵味,清而淡,隽而永,这一笔笔白描里,是一幅回味悠长的画。

爱上网络之后,阅读像一场失忆。囤了的电子书,早忘了从哪里开始的第一面,是在谁那里看了一句推荐,是在哪里看了一篇书评,是在哪里看了一段摘抄,通通混淆在一起,成为一团乱麻。

于是忙不迭地丰富收藏夹,如果没点收藏,下次再开机一定忘了上次的文章看到哪里。上网的过程成了一个作标记的过程:收藏、收藏、藏。

千变万化中,唯一不变的还是:阅读。即使不记得来路,即使不记得来自谁的挚诚推荐,这一本书,有缘的终是有缘,不会错过。不在今天相遇,也会在明天重逢。

尽管去读,心爱的书一本一本,各有各的好,难分轩轾,平分秋色。有触感的纸质书,无触感的电子书,不变的是文字,沉浸在文字里的奇妙感觉,是一种漫长岁月里宁静的幸福。

“别人都在遨游世界,你在遨游书海。”这是我上小学的小侄子对我的金口玉言。畅游此间,精彩无限。忘却所有,拥抱世界。

阅读的文章13:读书深处意气平

文/旦永元

在阅读时,我讲求一种意境,尤其是在阅读传统的纸质书籍时,我会用红色笔在书上做若干记号,画一些杠杠、做一些眉批之类,所谓“不动笔墨不看书”。有时还会将自己认为书中写得比较精彩的地方折上,方便以后翻开记得那个最出彩的段落与句子,而那些已然发黄、颇有年代感的书籍纸张,则记下了自己青少年时期的思想和成长。

如今刷屏时代的阅读,阅读之后这些弥足珍贵的遗存和痕迹却全然不见了,阅读没有了记忆,找不到阅读纸质书时的那种意境和感觉。而且我个人的读书习惯是,一般在三种情况下不去读书:一是心境摇曳时,二是功利浮躁时,三是心绪纷乱时。读书需要静下心来,心无旁骛,风声雨声车马声无一入耳,酒色财气无一动心。

曾经有一位名人,青年时代为锤炼自己,专拣市井嘈杂之处读书,这种大境界,非我等常辈所能修得与企及。在我看来,片刻宁静,一室温馨,对于阅读是何等重要。现时求生存的仓促步履、财富积累的种种焦虑,扰乱了众生心灵的止水。本来,于时光的余白处,慵读几页小书,犒赏一下干渴的灵魂,总不为过吧,可如今日常的纷扰喧嚣里,早已插不进须臾的宁静。

于是,我早已习惯将深夜作为静心读书的时段。这时,人已去,茶已凉,不久前还热闹的居室骤然阒静下来。此刻,月华似水,遂将手机关了,捻亮床畔的灯,选一个舒适的姿势,或躺或坐,或半躺半坐,衣被掩住半个身子就可以了,至于是否举头望明月或者从记忆深处觅出几行禅意、古意,那无非是兴之所至的事情,但我很容易沉浸于静夜读书本身的意境中去,自己有时竟浑然不觉。

阅读的书是事先已然选好了的,早就安放于枕下,不必特意从书架上抽取,也用不着书签指路,一下就能翻到我所要阅读的地方,这动作感觉就像手巧的售货员一样娴熟,不紧不慢地接着昨天的阅读,倘若是情节引人入胜的小说,我可以一口气读上三五十页。倘若是美文佳篇,品上几页就足矣,不必过多。像当年学生时代读契诃夫小说那样,通宵达旦不眨眼读到东方之既白,那样是不可能的,因为明天一早还得上班。当年的苦读对我来说已成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我不再去想那些,只是用宁静的读书为每日的繁忙画上一个休止符已经令我颇感自豪,哪怕只读三五页,也已满足,关键是获取一份安然的心境,心甘情愿地去作精神麦田里最后的守望者。

不知怎的,忽然就想起英国作家阿斯查姆在《校长》一书中回忆他最后一次拜访简·格雷夫人的情景:那天,天气很好,格雷夫人的父母正在远处的花园里游猎,笑闹之声由窗户潜入寂静的室内,而格雷夫人却独自静坐在窗边,阅读柏拉图记载苏格拉底关于死亡的精彩篇章。作者十分好奇,而格雷夫人回答他道:“他们在花园里得到的全部快乐,远远不及我在柏拉图的书中所得到的多。”

此刻窗外岁月静好,夜色渐浓。不知不觉中倦意袭来,于是合上书本,塞于枕下,坦然入眠。三更有梦书当枕,读书深处意气平。在梦乡里,我因气息若兰的一枕书香而露出一丝安恬的微笑。

阅读的文章14:就这样爱上阅读

文/卢熠

书,一个充满诱惑的字眼。书,一个让人进步的阶梯。书,一个常伴身边的知心朋友。记得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书上那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让我百听不厌。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小红帽、伟大的小王子……他们,是陪伴我童年成长的小伙伴;他们,在我的心里播撒下了一颗种子,一颗阅读的种子。于是,幼小的我开始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学拼音,识字。妈妈特地为我买了拼音卡,晚上睡觉前都要学一会汉语拼音。学拼音的确很枯燥,但是心中的那颗种子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坚持把拼音学完了。从此,世界开始为我打开一扇窗。

妈妈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根据拼音把字认出来,刚开始的时候,一篇仅三四行的寓言故事我要读半个小时,慢慢地,二十分钟、十分钟、五分钟……终于我能很快地读完一篇小故事了,我兴奋不已,妈妈也为此送了一套《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给我作为奖励。我爱不释手,整天捧着书看。书中那乐于助人的大个子老鼠、聪明善良的小个子猫陪伴着我度过了上小学前的第一个暑假。更是因为这套书,我识字量突飞猛进,记住了许许多多常用字。

上小学了,当同学们还在为拼音而苦恼时,我早已经快乐地畅游在书海中了。童话书、故事书、儿童小说、科学漫画、国内外名着……都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就这样爱上阅读,在这最美好的时光,我阅读着,无比幸福。

阅读的文章15:亲爱的 感谢你一直都在

文/田丹

阅读提示:他们是高中同学,认识十年后牵手走到了一起。在同学们眼里,这是一件让人惊喜的事情。只有珊(化名)自己最清楚,这场感情之所以能有个好的结果,离不开丈夫鑫(化名)这么多年对自己默默的守候。近日,作为他们夫妻俩的同学,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记者听到了他们这一段跌宕的爱情故事。

一声“师傅” 让我们结缘

如果要问我第一次见鑫是什么时候,我其实一点都不记得了。我对他的印象还得从他问我借钱开始。

那时候的鑫喜欢上网、抽烟,一上课就趴着睡觉,还在隔壁班有个漂亮的女朋友。我们的生活原本一直没有什么交集,直到高三的时候,失恋的他天天趴在桌子上写情书,同学们都觉得他写得极好,争相传诵。突然有一天下课,他走到我面前问我:“你有钱吗?借我点。”当时我觉得很懵,因为我们真的没什么交情,但我并没有拒绝他的要求,还是从口袋里掏出50块钱给他。

又隔了几天,鑫突然对我说:“我暂时没钱还你,你数学那么差,要么我给你补数学吧,钱有了再还给你。”那一刻,对于他的好奇多过了我想补课的想法,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从此以后,每天中午,当同学们都在宿舍睡午觉的时候,我们都在教室里安静地学习。那一学期,我的数学成绩突飞猛进,我也一直叫他“师傅”。

之所以叫他“师傅”,我觉得很好玩。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发现我们的缘分或许就是从那一声“师傅”开始的。

异地相隔 他是我唯一的蓝颜

2008年高考,我的数学成绩居然考了110多分,比鑫还高。那时候,我常常笑他怎么给人当师傅的,徒弟都比师傅考得好呢!那年我如愿去了北方上大学,鑫留在新华中学复习了一年。

那一年,我身在异地,身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但鑫不管学业再忙,每个周末他都会抽时间跑到电话亭给我打长途,通常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那时候舍友们都以为他是我男朋友,但每次我都会坚决否认,心想他对我而言只是亲人。

2009年,鑫考到了武汉上大学,我们仍然相隔上千里。大二那年我有了男朋友,我常常在电话里给鑫说男朋友有多么多么好。鑫就会对我说:“只要你过得好就好,有事给我打电话。”此后,他很少再和以前一样和我煲电话粥,他说怕影响我们的感情。

上大学期间,每次我往武汉过,都会在鑫那里停留。他便抽出时间陪我,带我去看长江大桥、黄鹤楼。那时候曾有人问他:“你和珊什么时候结婚?”“我们怎么可能结婚,她有男朋友。”鑫总是这么回答别人。

上大学那四年里,我所有的事情我都会告诉鑫。在我的眼里,他就是我唯一的男闺蜜(蓝颜),我可以在他面前做最真的自己。

五年来,他默默守候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黔江上班,男朋友留在重庆。我们谁都不愿意让一步,都爱着自己的工作。最后,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心情极端低落,不愿意去接触任何人。

鑫知道后不久也回到了黔江。那时候我以为他是回来工作,后来才知道他是放弃了在外面很好的一份工作,并赔了违约金才回到黔江的。去年4月,他突然对我说喜欢我,吓得我躲了他好久。在心里,我一直把他当哥哥看,突然听他那么说,我确实吓到了。

然而,即使我拒绝了他,他对我依然很好。我工作忙的时候,他会替我送妹妹去火车站,会帮我照顾生病的母亲。家里人都说他很好,我心里也是认可的,可我总是在过去的感情里走不出来,甚至觉得只要和他在一起后,他就会不懂得珍惜了。

有一次偶尔喝多了酒,我想起这么多年以来,鑫一直在我身边,什么事情都为我打点好,不管他是站在什么立场上对我好,但不可否认这五年来他对我付出了太多。

牵手相伴

感谢你一直都在

当初为了躲避他的追求,同时也为了看清自己对他究竟是什么感情,我向公司申请到秀山出差两个月。

那两个月,我常常从周一忙到周五。有一次忙完后在回秀山县城的路上,接到鑫的电话。我说自己真的好累,好想回黔江想回家。当时县城已经没有回黔江的车了,鑫说他来接我,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没想到当晚我刚到秀山县城不久,鑫就找车到秀山来接我了。

朋友问我:“你就真这么狠心,打算这么一直折磨他?”我在心里狠狠地骂自己。“你上哪里去再找一个这样对你好的男人?没有爱情难道不能培养吗?”

那次从秀山回来之后,我开始试着去接受他。终于,2014年国庆,在双方亲戚朋友的见证下,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后记:珊说这些的时候,鑫一直在边唱歌边注意我们这边的情景。他们夫妻之间不时眼神的交汇引起了众人的起哄。他们的婚礼也是我们高中同学到得最齐的,连高中班主任都来了。珊说:“结婚后,我才发现,其实我对鑫不是没有爱情,而是这么多年来,我早已习惯了他对我的好,习惯了他的存在,我以为那只是友情,但实际上或许很多年以前我们就爱上了彼此。如今我们生活得很幸福,我很庆幸,自己最终选择了鑫。更要感谢这么多年来,鑫一直在我身边不曾离开。”

记者手记

不要抓住回忆不放,这是结婚以后珊常常说的一句话。诚然,断了线的风筝,只能让它飞,放过它,更是放过自己。爱情其实是一种习惯,你习惯生活中有他,他习惯生活中有你,拥有的时候不觉得什么,一旦失去,却仿佛失去了所有。有一个人默默守候着你,那是多大的福气啊!如果你的身边也有这么一个他(她),请好好珍惜。一定要相信,每个人都有拥有幸福的权利。当幸福来临的时候,你抓住了,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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