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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1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建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2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附件2)。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3)。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水、供电、通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消防、环保、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与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2、强化技术保障。省住建厅制定的各类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机构名单已在xx省住建厅网站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房屋业主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对照和选择。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设计、施工、监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附件1)。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包村片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各村要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2、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镇村两级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监管指导。
3、严格组织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地、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懈怠或者漏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市通报。
各村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委和市政府。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一、检查范围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使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均属本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对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一)居民住宅楼;
(二)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学校、试验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厅、影剧院、健身房、浴室、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
(四)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
其中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房屋实施安全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安全鉴定。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隐患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隐患。
(二)短期内不能解除隐患的房屋是否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三)危旧房屋档案是否规范、详实。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区。
三、检查方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报。要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汇总后,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总表报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准确掌握房屋安全等级,提出治理建议。
(三)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这次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管,督促产权单位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房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迅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辖区房屋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做到横查到边、竖查到底、全面无漏、详实可靠,通过检查,彻底掌握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及危险房屋形成、变迁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档案,实现房屋安全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二)检查中对发现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要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要贯彻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有较大隐患,暂时难以治理的,要坚决腾空予以停用,从根本上杜绝因各类房屋倒塌伤人、毁物的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门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既要组织好大规模的房屋安全检查,也要加强平时对危险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据本次检查的情况,安排部署治理隐患工作。对存在倒塌危险的房屋,要组织产权单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采取切实措施,重点防范、重点监控、重点治理,明确责任,限定期限,坚决消除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4
根据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号)和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四、成立专家组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5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XX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建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6
根据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委〔20xx〕11号)和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迅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着力点,突出重点领域、危险部位、关键环节,严格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成立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
三、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对象:
学校管理的各类用房,含教学楼、经营性用房、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毕业大厅(会堂)、学生公寓、餐厅等场所,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
(二)重点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
3、擅自改变结构布局,改建扩建的房屋;
4、“四无”违法建设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四、成立专家组
为有效推进我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以基建处、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建筑设计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组,将依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制定的排查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内容,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排查内容,全面澄清校园内房屋建筑底数(含所有临设、房屋类型、结构类型、建设年限、设计标准、施工协议)。并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自查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四无”建设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各相关单位要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并上报至专家组。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专家组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对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专家组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各问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实行跟踪问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所有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单位“问题隐患”“整治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长效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完善本单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南阳理工学院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