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我中心对学生精准资助实施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抓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申报,经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局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文件,财政局业务股室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我中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助学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3、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良好基础。
5、提高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8.28万元,20xx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全年满收满支,全部用于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贫困救助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高中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xx年秋季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一档3000元/人/年(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二档20xx元/人/年和三档1000元/人/年(非四类贫困生),分学期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7、县3的比例分担。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信息准确。2.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摸清本地户籍学生外地就读情况。3.精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xx发放各类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78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604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167.6万元1901人次;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192.82万元2105人次;中职学生免学费626.16万元5218人次;普通高中免书费25.8586万元1259人次。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动吉首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各类教育质量步入前列,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精准助学率100%,帮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高中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取得良好效果,经逐项自查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极大的巩固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惠民功效。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局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分为100分,详见《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部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费管理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各股室责任意识,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局教职工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人员的评价知识和能力,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金额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执行595.0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利用学校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能得到该项资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跟秋季学期资金一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抓实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工作,认真研读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 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财政局下达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后,我县两所高中学校为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应助尽助,两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业务人员利用学籍系统数据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学生,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根据下达指标,依据困难程度确定享受资助学生,给予享受一、二等助学金。两所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现给受助学生,该项资助资金我县按照学期进行发放,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预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全年实际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预算执行率达100%,无偏离。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质量指标方面,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时效指标方面,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资金下达情况
我校2020年度省财政下拔国家助学金预算19.2万元,奖学金1.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度下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支付预算资金19.2万元,奖学金1.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规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奖学金下达和发放情况如下:
1、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下达、发放和结余情况:我校申报国家助学金94人,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为92人(中途退学2人),省财政下达19.2万元, 2019-2020学年结余款为0.06万元。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学生因困失学。
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下达、发放和结余情况:我校申报奖学金3人,实际享受奖学金3人,省财政下达1.8万元,201-2020学年结余款为0元。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有效助推技工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我校在保障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补助政策的同时,积极宣传推广政策,让农村家庭了解政策,了解技工教育,给经济困难的家庭送去希望,让每一位寒门学子都有享受教育的公平机会,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实现个人梦想的平台。
2、降低学生流失率,为经济发展储备技能型人才。
我校学生农村户口占在校生人数的90%以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学生的流失率,有利于技工院校的长远发展。
(四)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扣分原因是,由于学生流失或个人原因退学、转学,产生资金结余。
三、建议
鉴于该项目对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促进技工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保留该项目。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4
2021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21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21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08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00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0〕226号﹚的要求,对具有南宁市普通高中学生全日制学生学籍,在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南宁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均可申请资助。城市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人.年。用于生活补助。按学期统一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2.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制定了《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南宁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高中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经费来源:2018年高中助学金经费共1798.52万元,其中:2017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结余资金150.565万元,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2018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预算资金360万元。
(2)使用情况:2018年,我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共发放高中助学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资助标准按两档执行,一档为1750元/人.学期;二档为500元/人.学期。
(3)结余情况:2018年共结余513.72万元。造成结余的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和市级配套资金多于实际符合资助条件需要支出的资金;二是今年秋季学期,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直属约180多万元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项目资金,因该项目资助标准高于二档国家助学金并且要求不得与高中助学金重复享受,所以有部分学生选择了“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的资助,也造成了高中助学金项目资金的结余。2018年度的高中助学金结余资金我办已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并申请在年末时收回国库,不再结转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南宁市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部分受助对象有的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卡,有的已毕业或外出实习,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二是高中助学金实行分等次资助,一等助学金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等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二等助学金每年1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城乡低收入、因突发事件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由于高中助学金实行了分档资助,且一档资助金额是二档的3.5倍,而享受二档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是一档的将近2倍,在进行满意度评价时,如果学生对资助政策不够了解,一定程度上会对满意度调查结果造成影响。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用于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和《南宁市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南教办〔2016〕23号),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本校的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对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2)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学校在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高中助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申请。各学校收集申请资助的学生所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结合市学生资助办下达的资助指标,经班级/年级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和确认。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通过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
资金发放。每学期结束前,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理银行一次性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3.产出
(1)“产出数量—资助贫困家庭高中生数量”,指标值:资助学生人数≥5700人。
2018年市直属学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款,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共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完成年度指标值。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产出质量—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指标值均要求达到100%。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受助学生均符合资助条件。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
2018年南宁市高中助学金已在学期结束前将资助款按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但仍有个别学生因年龄、办卡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到银行卡,造成发放时间相对延迟。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为:实际支出不超出预算金额。
2018年我市直属学校的高中助学金已按照按规定标准(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75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50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存在未按标准发放的现象。实际支出的助学金没有超出预算。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2018年度市直属学校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14165人次,其中受助学生当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3180人次。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比较有效的缓解了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并对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在学习、个人发展方面的动力方面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学生满意度≥85%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2018年投入360万元对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通过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2018年度,已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其中市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已超过应配套资金数额。项目未发现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人员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
项目投入10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29分;项目效果30分。合计绩效评价得分:99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2018年我市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符合《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关实施方案,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机制,在激励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办积极探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从“指标分配”、“识别手段”、“监管机制”、“资助力度”、“发放管理”、“宣传方式”等六个方面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在“指标分配”上更加精准。在分配资助指标时,改变了过去以学生人数和固定资助比例为主要决策依据的分配模式,调整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布情况、在校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校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情况、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学校办学效益以及各单位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情况等因素作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方式由“粗放管理”、“平均主义”和“轮流坐庄”的局面,转向“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二是在“识别手段”上更加精准。为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的要求,针对目前资助对象难以识别现状, 2016年3月,南宁市学生资助办在多次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方法、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五个方面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标准,明确定位精准评估认定范围,根据学生所得评估数值高低给予相应资助,分出层次、拉开档次,进一步提升精准资助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三是在“监管机制”上更加精准。坚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财务审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专项检查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四是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市级配套资金,如2018年上级下达给我市直属的高中助学金为1287.955万元,按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市本级财政应配套257.591万元,预算批复实际安排高中助学金(市级配套)资金为360万元,超过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比例,确保在我市直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都能享受资助,让贫困学生安心就学。
五是在“发放管理”上更加精准。对发放到人的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大力推行“集中统发模式”,通过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在财政资助经费预算下达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后,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指定代理银行集中统一发放,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以减少资金周转的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和防控资金安全风险,确保助学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六是在“宣传方式”上更加精准。有针对性加强政策宣传。在春季学期,重点瞄准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下一个学段的资助政策,共印制《给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给高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13.3万份,印制《求学助学助考手册》5.1万册给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在秋季学期,重点瞄准新入学的初一、高一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共印发12万份《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折页》,让学生全面了解所在学段的资助政策。此外,还通过在校园内、村委社区中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南宁日报--南宁教育专刊》等媒介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成果的宣传,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主要问题与困难
在推行集中统发时,有部分孤儿、超生子女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因无身份证或户籍证件等,无法办理银行卡或存折,影响发放工作,有的甚至因此原因无法享受资助。
六、政策及工作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对资助卡办卡及发放管理的规定进行修订。一是出台针对无法提供办卡资料的孤儿、超生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等特殊身份人群办理银行卡或存折的便民措施(如能否凭民政部门或孤儿代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办理银行卡或存折),以便这部分特殊人群能够切实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二是进一步精简资助卡的办卡手续和所需资料,扩大资助卡发卡代理银行,切实解决资助卡办卡难等突出问题,以提高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进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6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xx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xx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