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欣赏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精选8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简捷、实事求是;
二、考核对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依据:
本月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
四、考核权重: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实行直接主管和上一级主管的两级考核,即每月的考核评分是直接主管考核评分占70%,上一级主管(即公司分管领导)占30%的考核评分。人力资源部做好考核的组织实施及汇总。
五、考核流程:
被考核人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工作业绩、存在问题交至直接主管,直接主管于2日前完成对被考核人评价和评分后交至上一级主管领导,上一级主管领导在5日前完成评分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于6日前完成汇总后书面上报总经理。
六、考核比例:
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当月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工资中兑现;各分公司总经理当月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工资中兑现;考核在95分(包括本数)以上绩效工资为全额工资;95分以下每减少1分按月绩效工资的相应百分比计算,得出分值对应的金额。
七、年度考核:
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包括项目总经理)、各部门部长每月工资总额的10%参与年度考核,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中的各项指标全额发放,具体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中的指标制定。
八、考核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人及时反馈到被考核人。对存在的问题考核人要和被考核人进行谈话,指出问题,说明原因,以便改进工作。
2、每月的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予以公布并存入人事管理的考核档案中,要作为年度考核、任用和晋升、培训或辞退的主要依据。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公共交通行业监管机制,规范公交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公交运营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温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泰顺县20xx年度城乡公交一体化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泰城交办〔20xx〕2号)以及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泰顺县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是对城乡公交、城关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营运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本方案仅适用在泰顺县范围内从事城乡公交、城关公交经营的温州交运集团泰顺有限公司。
第四条 由县府办牵头组织交通、财政、教育、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单位成立泰顺县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审核小组(简称审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指导项目绩效考核;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项目绩效考核、提出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县教育部门负责推进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公交运营安全工作监督指导;运营企业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并对上报的数据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影响考核实施过程和结果。
第二章 考核内容、方式及标准
第六条 服务质量考核内容包括营运车辆、营运线路、营运服务、满意度和投诉处理、安全行车等六个部分。
第七条 服务质量考核中的投诉处理、安全行车等部分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考核,营运车辆、营运线路、服务规范、满意度等部分由乡镇进行测评,由审核组确定测评结果。
第八条 服务质量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 考核结果
第九条 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实行计分制,以泰顺县城关公交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与泰顺县城乡公交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的平均数计,总分为1000分。考核结果按照分值划分五个等级(分别用A级、B级、C级、D级、E级表示)。得分在900分(含)以上为A级;得分在800分(含)至900分之间为B级;得分在700分(含)至800分之间为C级;得分在600分(含)至700分之间为D级;得分在500分(含)至600分之间为E级。
(一) 年度考核为A级,全额享受运营亏损财政兜底补贴,同时给予50万元的服务贡献奖励。
(二) 年度考核为B级,按98%享受运营亏损财政兜底补贴,同时给予40万元的服务贡献奖励。
(三) 年度考核为C级,按95%享受运营亏损财政兜底补贴,同时给予25万元的服务贡献奖励。
(四) 年度考核为D级,按90%享受运营亏损财政兜底补贴,同时给予10万元的服务贡献奖励。
(五)年度考核为E级,按85%享受运营亏损财政兜底补贴,不享受服务贡献奖励。
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E级:
(一)考核前对公交企业经营条件审查不合格的:
经营条件的审查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执行;
(二)公交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擅自停运、堵站、集访等影响行业、社会稳定行为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
前项所称的严重社会后果是指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大面积旅客积压滞留的,正常办公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发生群访的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被处以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
(四)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服务质量信息的;
(五)未按要求建立、报送服务质量考核档案的,或者未按规定报送服务质量考核自评材料,致使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发生一次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同等以上责任)(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为准);
(七)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在600分以下的。
第十条 考核结果应当建立通报告知制度和预警机制。公交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第十一条 公交企业应当将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待遇相挂钩,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公交企业应当针对考核中被扣分的内容项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在考核结果公布10日内书面上报县交通运输局。
第四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三条 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严重失职或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的,由所在单位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公交企业应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工作的完成,并自觉自觉服从、接受和配合考核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公交企业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本方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加快白莲经济快速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白莲镇幸福、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范围
1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25个单位。
三、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纪委书记黄小君担任,副组长由组织委员廖国兴和党委秘书杨金文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纪委办、效能办、妇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和绩效考核评估方法
(一)指标考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勤政廉政3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占绩效评估总分的80%。
(二)公众评议。占绩效评估总分的20%,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自身建设情况等,以县效能办等部门组织评议结果为准。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为我镇被抽中的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代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代表,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三)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与建立日常察访检验台帐累积扣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对乡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态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日常督查和暗访检查。根据日常督查和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扣满3分为止(详见附件)。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9月底)。《白莲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和镇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传达,认真进行动员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0月上旬)。根据县《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白莲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县绩效办。
(三)组织评估阶段(20xx年10月中旬-20xx年2月)。20xx年1月10日前做好自评报告工作,迎接县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对我镇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3月)。评估工作结束后,由镇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写出绩效评估工作报告,送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村居、单位进行表彰。
六、分值设置和评估等次
(一)分值设置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分,其中指标考核80分,公众评议为20分,察访核验倒扣分(最多3分)。
(二)计分方法
绩效评估结果汇总方式=指标考核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20%-察访核验扣分
(三)评估等次
评估结果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总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得分在85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在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一般;75分以下的为差。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
我镇绩效评估中被评为良好以上的评估结果应用:年度考评工作结束后,我镇在全县绩效评估中均被评为良好以上的前提下,县政府对我镇给予物质奖励,我镇将配套等额的资金对机关干部、村居主干、相关单位按贡献大小予以奖励;获得一般或差的,不予奖励。因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治理、新农合、新农保等方面被一票否决或县里书面点名批评的,相关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村居、相关单位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或奖金奖励。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
推行绩效管理是镇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白莲的现实需要。各村 (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工作目标实现、促进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机制
各村居、各单位要从全面提升绩效出发,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围绕目标设定、责任体系、运行机制、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五个方面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要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加强运作,逐步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程序,落实层级管理,把每一项绩效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目标实现。
(三)注重实效。
各村(居)、单位要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把绩效管理与履行职责、落实工作紧密结合,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下大力气抓作风,下大力气抓服务,下大力气抓效能,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为民办事的效率,用心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农村、服务企业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采集数据要翔实可靠,管理方法要科学规范,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切实维护绩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5
(1)上下班考勤(8分):每旷工一次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值班考勤(8分):双休日及日常夜间值班每旷工一次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节假日值班每旷工一次扣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学习及会议考勤(8分):每缺勤一次扣0.5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4)工作制度履行情况(8分):违反规定工作日中午饮酒,发现一次,该项不得分;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0.2分。各项合计扣完为止。
(5)服务形象(8分):每被通报、举报或被暗访录像一次,此项不得分。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6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员工。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业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对部门员工工作绩效的考评工作;
3.2公司总经理负责对部门工作绩效的考评工作;
3.3行政部负责将各部门考评结果汇总,提出绩效考核建议;
3.4总经办主任负责审核各部门绩效考核情况;
3.5公司总经理负责维护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性并审批绩效考核建议。
4.0程序
4.1 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正客观的原则;
2)全面的原则;
3)准确的原则;
4)及时的原则;
5)节约的原则;
6)便于操作的原则。
4.2绩效考核的衡量标准
1)工作行为;
2)工作成果;
3)工作能力;
4)工作态度。
4.3绩效考评体系及构成
4.3.1绩效考评体系
1)操作规程是惟一考评依据;
2)考评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3)考评结果与行政奖罚挂钩;
4)考评结果与晋升、调职、降级挂钩;
5)考评结果允许进行行政复议。
4.3.2绩效考评体系的构成
绩效考评由周检、月检、抽检、半年考评、年终考评构成。
4.4工资构成及发放
4.4.1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固定岗位工资+考评工资+补贴
说明:
员工及基层、中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基数=30%*岗位工资总额
高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基数=50%*岗位工资总额
4.4.2考评工资发放方式
4.4.2.1对员工及基层、中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发放
采取“当月考核,当月发放”的方式,发放公式如下:
考评工资=考评工资基数*考评分对应的核发比例
4.4.2.2对高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发放
在年底根据目标考核情况,按照(新闻实业公司~年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核发。
4.4.3考评工资核发比例
考评分 个人考评工资核发比例
≥95 100%
60≤考评分﹤95 考评分/95*100%
考评分﹤60 0
4.5考核指标体系
附表一(新闻实业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6考评办法
4.6.1考评关系
公司总经理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主管 员工
4.62、周检、月检
考评人员每周、每月不定时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评结果于记录在部门工作检查表中;
4.6.3抽检
公司质检专员(物业公司质检员兼任)不定时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在抽检工作表中。抽检结果于次日报行政部核实,无异议后按正常程序处理。并记入月底绩效考评统计中。
4.7统计办法
4.7.1原则上实行两级审核制度,即由公司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部门实施考核,再由部门对部门员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7.2半年考评总分的统计方法:
半年考评总分=∑每月考评分×80%+半年考评×20%
4.7.3年终考评总分的统计方法:
年终考评总分=∑半年考评总分×80%+年终考评×20%
4.8考评流程
4.8.1每月5日之前各部门统计员工的考评分数,交由行政部计算员工当月考评工资;
4.8.2行政部负责对((半)年度考评分数统计表)进行统计,行政部负责核算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并于年底发放。
4.8.3对申请复议的员工分数,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在复议结果未定之前,原分数继续有效,经复议的分数为最终分数。如有差额,分数计入次月月检分数。
4.8.4行政部人事专员需将管理人员及各员工的考评情况计入人事档案,并归档保留(部门月检分数统计表)、(部门(半)年度考评分数统计表)。
4.9绩效考评纪律
4.9.1考评人员在考评时,应独立检查、判断、思考、打分,上司不得干涉其评分,只能在复核时与考评人员商讨,意见不统一时,需在备注栏中说明。
4.9.2考评人员必须依照(新闻实业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严禁随意评分。
4.9.3考评中如发现考评项目有漏项或表述不清时,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由行政部及时进行补充,考评人员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评分。
4.9.4考评中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予以行政处罚,并在考评人员次月的考评项目中予以扣分。
5.0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7
为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并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的差别,促使镇村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态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潜能,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评机构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党建办、人大办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
二、考评范围
镇直机关单位包村干部三、考评方式实行工作积分考评制度。
1、积分办法:
(1)每月进村入户24天以上,积48分。少于24天的,缺一天扣2分。
(2)每月召开两次以上村支两委、组长会议,积10分,缺一次扣5分。
(3)协助村按时完成阶段性各项工作任务,积30分,没有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按要求每月召开两次群众会,积12分,缺一次扣6分。
(5)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每次积5分,缺一次扣10分。
(6)积极参加各类应急处置行动。参加一次,积5分,缺一次扣10分。
(7)个人受到镇表彰一次,积10分;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一次,积30分;
(8)所负责村受到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单项表彰积20分/次,年度综合表彰的积30分/次;所负责村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的,积50分/次;
(9)所负责村被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积分30分/次;个人被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20分/次。
2、积分办法。干部出勤积分以工作日志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认定,入村开展工作日志必须要有村干部签字,联系责任区领导认可;对抽查中发现工作日志不相符的,每次扣50分。奖励、通报积分以文件为依据。其他工作出勤情况、会议情况以镇党政办统计为准。
3、积分运用
工作积分作为月度奖惩、绩效工资发放和季度排名、年度考评以及年度个人评先选优的依据。
(1)月度奖惩。
月度奖惩以月累计积分进行奖惩,各村干部月基础积分为100分,每1个积分奖励10元,在次月初兑现奖励;达不到基础积分,按差比例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
(2)季度排名
季度排名以季度积分和镇党政领导测评为依据(党政领导测评5分),进行综合排名。所负责村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综合排名前十名的干部进行奖励。设一等奖4名,奖金800元;二等奖励6名,奖金600元。季度排名考评时间在下一季度的上中旬。
(3)年度考评。
以季度考核和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依据。在完成所负责村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年度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包村干部进行奖励。设一等奖6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6名,奖金12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年度排名在全镇后三名的包村干部,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评要求
1、干部绩效考核情况要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2、对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一、目的: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员工实际的工作表现,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员工发挥专长和改善工作,监督个人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和薪酬支付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除总经理外。力同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和力同环保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所有在职管理干部及职员。
三、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开原则:明确规定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和责任,并在执行中严格遵守,按期公开考核结果;
2、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将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与既定标准比较,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
3、反馈原则:将考评结果直接反馈被考核人,通过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对于优秀的案例进行推广;
4、与薪酬、晋升挂钩原则:考核结果与薪酬、职位晋升挂钩。实现能者上、能者多得的以能力说话的工作氛围;
5、激励原则:通过考核发现优秀与不足,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挖掘潜能及实现优秀案例共享;
四、考核机制
1、个人自我评价;
2、直属上司复评;
3、行政人事部审核;
4、公司的总经理核定;
五、考评的项目及内容
1、态度(45%):主要从服从性、遵守纪律、工作积极性、工作主动性、合作精神、协调性、团结集体、全局观念、责任感九个方面考评。见附件一《管理人员工作态度评价参考表》
2、能力(30%):主要从管理能力、专业技能、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判断力、应变能力六个方面考评。见附件二《管理人员工作能力评价参考表》
3、业绩(25%):主要从目标达成、工作品质、工作方法、工作量、工作效率五个方面考评。见附件三《管理人员工作业绩评价参考表》
六、绩效考核的等级与工资、奖金的比例
1、绩效考核设以下档次:
A级:绩效得分在95分以上者,可得绩效工资的150%;
B级:绩效得分要85-95分者,可得绩效工资的120%;
C级:绩效得分在70-85分者,可得绩效工资的100%;
D级:绩效得分在60-70分者,可得绩效工资的80%;
E级:绩效得分在60分以下者,可得绩效工资的50%;
2、绩效工资的定额
公司管理人员、办公室职员的绩效工资按以下方式拆分:按现在的总工资进行分析,其中基本工资为总工资的70%,绩效工资为总工资的30%。
3、考核最高分为100分;
七、考评周期
各部门每月月初对上个月每个员工的整体表现、绩效进行考核,5日前(特殊情况顺延)必须将部门考核表汇总后交到行政部,经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核定。行政部整理汇总后连同上个月的考勤交于财务部。
八、影响考评结果的其它因素
1、奖惩:警告一次扣3分,小过一次扣5分,大过一次扣8分。嘉奖一次加3分,小功一次加5分,大功一次加8分。
2、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5分,请假三天以下者扣1分,请假三天以上者扣3分(不含调休)。
3、因私、因病、因伤连续缺勤一个月以上者当月将不做考评,即当月无绩效奖。
4、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作、工作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中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另外员工假期及奖惩应该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本内,以便于提供考核的参考。
5、如考核人员违反本方案考核项目,考核扣分的,在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公司按照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予以罚款的,罚款项目仍然单独执行,在总工资中扣除,与绩效考核工资不冲突。
九、试用期员工的考核
1、在试用期期间员工绩效考核为优秀者,可以根据情况提前转正,并适当调整工资标准。
2、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并正式成为公司的员工。
3、试用期考核一般者可延长试用期再次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将辞退。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辞退。
十、各部门考核执行权责
1、在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各部门的主管或经理主要担负如下职责:
1.1、对下属的品行导向和绩效改进进行持续的沟通、指导和监督;
1.2、按要求定期对自己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计划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记录和评定,并定期上交行政部。
1.3、为下属员工提供绩效考评结果反馈,并帮助下属制定改进和提高实施计划;
1.4、协助行政部门宣传绩效管理思想、制度及相关要求,同时客观及时地反映本部门对绩效考评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5、根据该员工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提出教育培训、奖惩、薪资调整、岗位调动等各项处理建议方案;
2、在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行政部主要担负如下职责:
2.1、提出公司统一要求的人事考核实施方案和计划;
2.2、宣传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和计划,公布考评的标准和与此相关的各项处理政策;
2.3、为评估者提供绩效考核方法和技巧的培训与指导;
2.4、收集各项考评原始资料信息,进行定期的汇总,为员工的考评成绩提成信息反馈和改进建议。
2.5、监督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按计划和规定要求落实执行;
2.6、收集考评评估意见,进行绩效管理评估和诊断,不断改进提高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
2.7、整理各种考评资料并进行归档、备案、保存。
十一、考核的监督和申诉
1、各部门负责人把考核结果公布给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如果有异议应首先与部门负责人沟通,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考评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2、人事行政部接到员工的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此结果为申诉最终结果。
3、如员工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评结果。
4、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申诉不得阻挠或报复,如有发现阻挠或报复的负责人扣当月的绩效奖金的50%。
5、对抵抗绩效考核和因对绩效考核不满而对抗领导者,不参加本月的绩效考核。十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教育培训:依据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对于考核不同等级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进而充分开发员工的潜力,让每个员工有足够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2、调动调配:把握员工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根据该员工特长合理的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让每个员工充分发挥个人能力。
3、晋升: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时,应把能力和每月的业绩考核作为参考资料,
4、提薪:员工提薪的幅度是以每月的考核为主要依据。
5、奖励:为了能够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和结果进行。
十三、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A级不得超过本部门员工总数的5%;
B级不得超过本部门员工总数的15%;
C级占本部门员工总数的65%;
D级约占本部门员工总数的10%;
E级约占本部门员工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