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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培训方案 篇1
为响应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特根据《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和业务股长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普查情况通报和中期评估情况讲评等。培训期5天。该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二)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
共培训6期,每期5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下达。
(三)乡镇卫生院卫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集中培训。
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和医学检验四类技术人员。根据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卫生院按照1名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卫生局可根据辖区乡镇卫生院的具体需求进行调节。在分配名额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派不出的可不派,不需派的不必派,派得出的可多派。分期分批进行,每期10天。由省医院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集中培训。
以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重点培训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和应急医疗救治知识等。由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五)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为往年多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未通过,20xx年技能考试合格的临床类别考生。培训内容以20xx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为蓝本,对重点和难点知识进行系统复习培训。免费培训,教材自带,伙食费自理。培训期25天。由省农村卫生协会商省医学会组织实施。
(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内儿科专项技能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内儿科专项技能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计划培训每所村卫生室1名乡村医生,培训5天,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七)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
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组织有关卫技人员集中开展“三基”培训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训练。普训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年底前考核验收。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对象及要求:
每所乡镇卫生院选送一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参训,卫生院确无内儿科人员,可安排急需进修培训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13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培训地点:集中培训设在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后,中心卫生院医师安排到市级医院进修,其他卫生院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进修。
(二)培训日期和参培人员名额分配
第一期:5月29日-6月27日,5月28日报到。
参训单位:北湖14人,桂阳39人,宜章27人,安仁23人,汝城20人,共123人。
第二期:7月17日-8月15日,7月16日报到。
参训单位:苏仙17人,资兴26人,永兴23人,嘉禾18人,临武23人,桂东18人,共124人。
三、培训经费
省卫生厅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安排了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县(市、区)卫生局局长集中培训14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12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培
训4000元/人(含集中授课培训费20xx元/人);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人员培训60元/天·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集中培训30元/天·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部分,属于市局培训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属于县级培训的,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所需经费由卫生院自行解决。
农村卫生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在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进修培训的进修费、住宿费、资料费等费用,从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伙食费自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以及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上述列支费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每一个培训项目,保证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师资力量、培训质量和效果。市卫生局成立郴州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东任组长,副局长谭明仁、钟庆红任副组长,周勇、姜首晴、钟茜园、邓晖、刘春林、廖甲新、张志红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市直及县(市、区)有关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进修任务的承办工作,安排好师资,为学员提供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各选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思想好、能安心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并保障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酌情给予一定伙食补助。
(二)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我局
统一布置,制定20xx年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操作性要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认真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各类参训人员名单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县(市、区)要建立各类培训项目的进度台帐,定期督查,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地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培训进度表。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考试合格者,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培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农村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省卫生厅将把各地各单位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地上报的培训进度分批拨付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资料收集,并将培训总结交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卫生技术培训方案 篇2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xx〕105号)精神,为提高全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加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培训,建成一支德才兼备、思路开拓、管理规范,技能过硬、一专多能的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才队伍,为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卫生厅王勇副厅长任组长,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龙莉莉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负责全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确保全区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项目任务
(一)实施范围。项目培训对象为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财务分管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审计人员。全区共计培训6267人。
(二)实施内容。
1.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培训。
对全区xx5个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监测、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卫生系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及风险防患、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2.医疗机构院长培训。
对全区266个市、县医院,1331个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院长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医疗设备购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3.卫生行政部门规划财务处(科)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的规划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4.公共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344个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采供血中心(站),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5.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266个市、县医院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6.其他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对全区181个其他卫生单位财务、审计科科长和主办会计、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卫生总费用测算、政府医改投入监测、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定性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培训。
对133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主办会计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预算改革、政府会计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难点解析、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卫生系统常见违规问题的防患及政策依据、基建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模式
(一)分层次集中面授。
对自治区、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审计科科长、公立医疗机构院长和财务、审计科科长进行的培训,由自治区卫生厅组织报名并进行集中授课。
(二)各市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检查等。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具体培训,根据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和保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并请将实施方案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二)资金保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207号)精神做好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三)执行时间。
1.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的培训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始,xx月10日前完成(除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外)。
2.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项目要在20xx年11月底前完成。
3.卫生财务年报编制培训根据卫生部布置完成。
4.各市完成培训工作任务后,于20xx年xx月10日前向自治区卫生厅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5.自治区卫生厅择时对全区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实施要求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xx〕105号)精神,对全区卫生规划管理财务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市要成立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科室具体抓。要制订相关的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实、任务落实、经费落实。各地要将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纳入本地区卫生人才培养和卫生人员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各市级及市级以下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由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要针对不同对象、知识结构、工作岗位、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等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三)加强考核,完善信息。建立科学的培训考核体系,明确培训考核程序,制订培训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培训考核结果与个人职称评定、工作岗位设置等相结合。
(四)保障经费,加大宣传。各地要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人员培训补助经费与地方投入统筹安排用于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要加强培训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规划财务各项政策和措施、实施卫生规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的重要意义。
卫生技术培训方案 篇3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国家有关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熟悉矿山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自觉维护相关权益。
二、培训对象
上岗前的员工、在岗期间的员工、调岗员工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等,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等。
2、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文件、会议精神。
3、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5、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级别和范畴。
6、公司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7、公司存在扬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四、培训形式
1、定期开展各种安全培训。由公司矿山部负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地点:矿山会议室。
2、不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内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中文警示说明牌板的内容,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文件及会议精神等。
五、培训要求
1、矿山必须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把该项工作抓好落实好,大力宣传职业卫生培训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矿山部的定期培训和本矿山的日常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2、参加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否则每人次罚款50-100元。
3、培训学时不够者,严禁上岗作业,至到补完足够学时后方可上岗。
卫生技术培训方案 篇4
为响应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特根据《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和业务股长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普查情况通报和中期评估情况讲评等。培训期5天。该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二)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
共培训6期,每期5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下达。
(三)乡镇卫生院卫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集中培训。
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和医学检验四类技术人员。根据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卫生院按照1名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卫生局可根据辖区乡镇卫生院的具体需求进行调节。在分配名额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派不出的可不派,不需派的不必派,派得出的可多派。分期分批进行,每期10天。由省医院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集中培训。
以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重点培训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和应急医疗救治知识等。由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五)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为往年多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未通过,20xx年技能考试合格的临床类别考生。培训内容以20xx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为蓝本,对重点和难点知识进行系统复习培训。免费培训,教材自带,伙食费自理。培训期25天。由省农村卫生协会商省医学会组织实施。
(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内儿科专项技能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内儿科专项技能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计划培训每所村卫生室1名乡村医生,培训5天,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七)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
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组织有关卫技人员集中开展“三基”培训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训练。普训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年底前考核验收。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对象及要求:
每所乡镇卫生院选送一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参训,卫生院确无内儿科人员,可安排急需进修培训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13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培训地点:集中培训设在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后,中心卫生院医师安排到市级医院进修,其他卫生院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进修。
(二)培训日期和参培人员名额分配
第一期:5月29日-6月27日,5月28日报到。
参训单位:北湖14人,桂阳39人,宜章27人,安仁23人,汝城20人,共123人。
第二期:7月17日-8月15日,7月16日报到。
参训单位:苏仙17人,资兴26人,永兴23人,嘉禾18人,临武23人,桂东18人,共124人。
三、培训经费
省卫生厅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安排了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县(市、区)卫生局局长集中培训14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12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培
训4000元/人(含集中授课培训费2000元/人);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人员培训60元/天·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集中培训30元/天·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部分,属于市局培训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属于县级培训的,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所需经费由卫生院自行解决。
农村卫生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在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进修培训的进修费、住宿费、资料费等费用,从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伙食费自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以及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上述列支费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每一个培训项目,保证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师资力量、培训质量和效果。市卫生局成立郴州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东任组长,副局长谭明仁、钟庆红任副组长,周勇、姜首晴、钟茜园、邓晖、刘春林、廖甲新、张志红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市直及县(市、区)有关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进修任务的承办工作,安排好师资,为学员提供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各选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思想好、能安心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并保障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酌情给予一定伙食补助。
(二)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我局
统一布置,制定20xx年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操作性要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认真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各类参训人员名单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县(市、区)要建立各类培训项目的进度台帐,定期督查,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地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培训进度表。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考试合格者,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培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农村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省卫生厅将把各地各单位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地上报的培训进度分批拨付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资料收集,并将培训总结交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卫生技术培训方案 篇5
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提升各层级工作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卫健委项目培训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促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人员参训率要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培训时间。组织参加市里统一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熟练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的建立方法、建档内容、建档流程、建档要求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的核查使用。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的健档率、动态使作率以及各类表单的填写要求。
(二)健康教育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宣传之间的关系,了解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健康教育的服务对象、内容以及具体要求。熟悉常用社区健康教育的方法以及服务流程。掌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
(三)预防接种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免疫规划基本概念。掌握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冷链管理,熟悉儿童免疫规划各类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以及疫苗的禁忌症等。掌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儿童健康管理的方法与服务内容。熟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掌握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以及常见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对象、内容及工作流程。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产后访视技能。熟悉各期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方法、内容。掌握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孕产妇的重点管理内容。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老年人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高血压、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高血压糖尿病专案管理内容、流程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掌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方法。熟悉高血压、糖尿病的筛查工作及随访工作要求。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掌握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概念;掌握管理内容、流程及相关要求。熟悉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健康档案的建立,随访工作方法、技巧。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内容及程序要求。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掌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和结案评估。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五、培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科学制定本级培训方案,细化培训任务,明确培训时间,详实安排培训内容,加强培训保障,确保按时开展培训。
(二)要认真遴选师资,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培训效果,实施严格监督与考核,根据考核对参训人员进行排名,务求培训取得实效。
(三)半年、全年绩效考核时,区卫生健康局将抽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中的6项,对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卫生技术培训方案 篇6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国家有关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熟悉矿山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自觉维护相关权益。
二、培训对象
上岗前的员工、在岗期间的员工、调岗员工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等,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等。
2、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文件、会议精神。
3、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5、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级别和范畴。
6、公司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7、公司存在扬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四、培训形式
1、定期开展各种安全培训。由公司矿山部负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地点:矿山会议室。
2、不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内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中文警示说明牌板的内容,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文件及会议精神等。
五、培训要求
1、矿山必须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把该项工作抓好落实好,大力宣传职业卫生培训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矿山部的定期培训和本矿山的日常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2、参加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否则每人次罚款50-100元。
3、培训学时不够者,严禁上岗作业,至到补完足够学时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