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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供货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的部署,推动蔬菜产业扬优成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1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发展理念,遵循产业和市场规律,激活农民内生动力,推动蔬菜产业实现更高水平的良性发展。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巩固发展原有基地,全面提升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益;坚持创新融资、有序发展,新(扩)建规模设施蔬菜基地8万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4万亩;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通过引导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参与务工就业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联结带动的`农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全面摸排现有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区分不同类型,加快推进低质低效基地的改造提升。对长期运营不善的基地,重新落实经营主体;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缺少水源等选址不当的基地,引导经营主体拆除异地重建;对设施条件不完善的基地,加快完善排灌、道路沟渠等设施;对老旧破损的大棚及时进行清理修复。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体大棚加装二膜,增强保温功能,发挥设施效益。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基地环境整治和管护。落实生产种植计划制度,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推进精耕细作。对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且管理不善的基地,加快推进返租倒包,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
(二)创新融资持续扩面。大力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鼓励国有企业采取独资、资本合资或直接与菜农合作等方式建设大棚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投资建设大棚设施。建成后,鼓励委托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周边农户承包经营。鼓励职业菜农抱团组建产业联合体,自主投资经营大棚。坚持科学选址、标准建园,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继续打造6个重点县(市),加快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逐步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健全配套链、延伸产业链,引导各类资本发展种苗繁育、蔬菜加工、农资、大棚钢材以及配件生产等产业。
(三)推进产业联农带村。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细化产业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宣传产业政策和致富典型,通过现身说法、现场观摩,激励内生动力,引导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政策措施,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构建传帮带机制,加快培育壮大本土菜农队伍。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获取收益,开展土地流转、大棚搭建、农资销售、农机租赁等社会化服务,结合乡村旅游拓展科普和农事体验功能,探索建立村级田头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让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中实现多业态增值增收。
(四)加快技术转化落地。瞄准目标市场,重点安排越冬长茬、早春和越夏台风季茬口,发展辣椒、茄子等茄果类和反季节高端叶类菜。用好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平台,加快建设江西省设施蔬菜技术创新中心,开展育种、标准制定等科研攻关。提升“两中心一基地”、赣南科学院蔬菜团队,完善和运营县级蔬菜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技术本土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一批技术员充实到乡村和基地,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常态化开展蹲点指导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大规模开展技术培训,普及实用栽培技术和大棚管理方式,提高蔬菜种植管理水平。
(五)打通市场销售渠道。强化蔬菜生产过程监管,增强品质品牌意识。引导基地开展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用好富硒土地资源,在圈定的富硒区布局发展一批富硒蔬菜基地。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组织参加和举办蔬菜专题展示展销会,唱响“赣南蔬菜”“富硒蔬菜”品牌。全面对标大湾区,建成并运营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申报大湾区“菜篮子”基地20家以上。积极培育流通型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蔬菜营销主体,鼓励在广州江南、深圳海吉星等市场设立销售档口,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三、组织保障
(一)加大工作力度。把蔬菜作为乡村振兴的主抓产业,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认真谋划,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对照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调度,切实解决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商务、金融、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二)加强政策扶持。市财政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奖补标准按2020年政策执行。具体验收标准、方法和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优化扶持项目设置,对产业模式创新、技术攻关、市场对接等方面加大正向激励。继续支持蔬菜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和职业菜农的引进培育。各县(市、区)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资本投入发展蔬菜产业,破解产业发展资金难题。
(三)优化发展环境。将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和基地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理念,坚决杜绝被动式、应付式、简单招商式的发展,确保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蔬菜供货方案 篇2
为降低蔬菜流通成本,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丰富市民“菜篮子”,有效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确保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蔬菜直销点批发配送中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充分发挥两个配送中心密切产供销一体化的功能,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本着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及“就近、方便”的原则,有效建立两个配送中心与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乃至疆内外其他蔬菜生产基地的直销供应长效机制,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价格基本稳定,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一)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两个配送中心的主体功能是蔬菜配送,而不是市场,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委托具有完善的配送体系、经济实力强及专业化管理程度高的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蔬菜配送中心的管理和经营主体。两区要分别成立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商务、农牧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配送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两个配送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经营;建立健全配送中心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其经营发展;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其正常经营并提供良好服务;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形成配送中心“上连蔬菜基地、下连各直销点”的运作机制。积极发挥直销点配送企业的作用,引导和组织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基地蔬菜进入配送中心进行分拣、加工和配送。两个区要加大调研力度,依据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准确掌握辖区内市场所需蔬菜的品种、数量和价格等市场信息,直接从配送中心进行采购,不足品种和数量通过其他市场调剂和补缺,确保蔬菜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配送到各直销点,实现以销定产、以需定供;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费用,发挥配送中心的蔬菜价格等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辖区内以及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团体、院校食堂及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在配送中心批发配送蔬菜。为两个配送中心分别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配送力量,指导配送企业完善冷藏冷链设施,直接将配送中心分拣、加工后的蔬菜配送到直销点,确保蔬菜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上市均衡。两个区要充实检测力量,加强配送中心的日常检测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二)市商务局:加强政策协调行业指导,确保配送中心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对外协调、沟通和服务,牵头组织农牧、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所在地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和巩固两个配送中心与疆内外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购销关系。充分发挥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经纪人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及周边蔬菜生产供应情况,与蔬菜生产基地、菜农签订远期购销合同。引导和组织市场经销大户以及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的.农业合作社和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当地蔬菜配送到两个配送中心。发挥供销社的作用,采取“农超对接”等方式积极组织和调运菜源。丰富蔬菜品种,如果两个配送中心的蔬菜品种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可通过乌鲁木齐市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其他渠道进行调剂。负责配送中心运行中的政策协调落实工作,搭建供求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地的种植信息和消费市场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实现产销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引导和协调两个配送中心及各直销点建立价格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蔬菜储备体系,协调为蔬菜配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两个配送中心价格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吐鲁番和昌吉地区的蔬菜平均价格必须低于当日北园春一级批发市场同类品种、同等质量蔬菜批发价格。
(四)市农牧局:加大两个配送中心农产品检测力度,负责在蔬菜直销点设立农产品检测点,加强蔬菜质量检测,实现批批检测、到点检测,不断完善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使全市各族群众吃上“放心菜”。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六)乌鲁木齐市水业(集团)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水性质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七)乌鲁木齐电业局: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电价格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价格。今后两个配送中心建设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
(八)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用天然气价格执行工业用气价格。
(九)各有关热力公司: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热价格实行与居民用热同价。
(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进入配送中心的车辆和配送企业办理“绿色通行证”。
其他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沟通协调服务机制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召集市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及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的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在两个配送中心运转初期,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蔬菜直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蔬菜供货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现代农业攻坚战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升级,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把全南打造成为赣州南部重要的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全市工厂化育苗基地、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和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重要蔬菜直供基地这个目标,按照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三化”思路,发挥高标准蔬菜基地龙头带动作用,以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规划布局,重点在乡(镇)建立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基本目标。20xx年蔬菜播面稳定在11万亩以上,总产达到20万吨。在巩固提升原有大棚蔬菜基地的基础上,新(扩)建50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新增钢架大棚面积2000亩,全县钢架大棚面积在1万亩以上。蔬菜联产联销区面积稳定1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区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每个乡(镇)保持1个以上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大棚蔬菜基地。江禾田园综合体全面建成,示范引领作用凸显;通过引领贫困户参与务工、土地流转,以及入股分红、返租倒包、联产联销等直接发展蔬菜产业联结方式,覆盖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要科学谋划布局,大力发展钢架大棚等设施,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合理安排种植品种,积极抢占粤港澳市场。重点以江禾田园综合体为支点,打造成为全县蔬菜产业的种苗繁育区、采摘体验区、休闲观光区;依托金龙镇木金村、水口村、增坊村、来龙村,城厢镇小慕村、黄埠村等产业基地,打造县域蔬菜供应区。同时,要以主要交通干道为轴,打造南线、中线、北线蔬菜产业带,形成以点带面、以线扩面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巩固提升规模基地建设。
1、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加强江禾田园综合体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全面建成南迳蔬菜冷链物流中心,加快推进北线冷链物流园建设,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
2、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在巩固原有规模基地基础上,改善大棚蔬菜基地的水电路渠和地力条件,提升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水平。同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向蔬菜规模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集中,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设计,原则上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段都要用于发展蔬菜产业。
(三)构建新型经营方式。一是推进联产联销,发挥江禾田园综合体龙头带动作用,推广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农资和产品回购销售,农户负责种植并按产量、品质获得收益的“五统一分”联产联销模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大棚蔬菜种植。二是推进产业扶贫,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机制,推广“蔬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基本菜农,带动贫困户资金入股、就业务工、订单生产。通过“一对一”结对措施,把蔬菜产业打造成脱贫致富的`平台。
(四)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要抓紧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投资新建规模蔬菜基地。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品牌等入股或采取合同制、订单制、委托制、代理制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间由带动向合作转变,让更多的收益留给蔬菜种植户。大力发展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巩固提升已有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做到蔬菜专业合作社覆盖80%的村。
(五)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大力推广吊蔓栽培、长茬栽培、深浅根轮作、绿色防控、土壤改良等技术,以及水肥一体、生物调节等机械化装备。加快推进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提升1个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辐射带动全县的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年内形成3个以上蔬菜品种种植技术规程,引导专业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积极对接赣州“两中心一基地”科研培训平台,全力以赴打造南部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开展4期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蔬菜技术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同时,组织乡(镇)领导及技术人员、规模蔬菜基地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和部分蔬菜种植大户到农业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种植和经营管理经验。
(六)加强质量监管。强化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的监管,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建立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对生产的主体、品种、数量、销售渠道等进行登记,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溯。强化监督检查,将百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纳入监管监测范围,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引导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发展适销对路、绿色健康的高品质蔬菜、品牌蔬菜,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5个以上,打响高山蔬菜品牌。
(七)搞活市场流通。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连锁(超市、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构建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供应链。鼓励蔬菜种植大户、基地等参与超市生鲜蔬菜采买对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形成一个功能完善、开放有序的蔬菜销售市场。依托江禾田园、中农益康、深圳和众、广州华行、全南天成等龙头企业的渠道优势,加强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大市场的对接,大力发展蔬菜直销,实现蔬菜产品利益最大化。
(八)积极引进蔬菜加工企业。积极开展蔬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开展蔬菜深加工,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解决蔬菜“销售难”问题。
三、政策扶持
(一)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继续执行《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全府办发〔20xx〕20号)文件制定的奖补政策。
1、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钢架大棚10亩以上、跨度在6米、内空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钢结构大棚,补助10000元/亩。
2、高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连栋大棚10亩及以上,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2.5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补助16000元/亩。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
以上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符合市级补助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种上菜的不予验收。
3、喷滴灌设施。露天连片50亩以上新建喷灌设施的,补助600元/亩;露天连片50亩或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滴灌设施的,补助400(原300)元/亩;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微喷雾喷设施的,补助500元/亩。滴灌、喷灌、雾喷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
4、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累计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原2万元),并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
5、完善基地道路。对进行人行道硬化、铺设吸水砖的,按其建成面积给予40元(原20)/平方米补助。
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易地搬迁、按“一事一议”政策享受补助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补助政策。之前有关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奖补政策为准。
(二)加强信贷扶持力度。全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落实,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全县成立村级合作社,配合金融工作局做好“蔬菜贷”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发展蔬菜产业摆上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发展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出台本乡(镇)的扶持政策。把蔬菜基地和大棚建设任务,尽早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持续用力抓落实、促发展,要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抓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二)破解发展瓶颈。创新土地流转新机制,探索推广土地托管和“政府垫付、先流转后招商”的模式,降低土地流转难度。探索蔬菜大棚等设施质权认证、抵押贷款,搞活金融资本,解决大棚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过大的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蔬菜产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攻坚重点考核内容之一,重点考核各乡(镇)落实蔬菜发展计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资金投入落实等情况。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前三名乡(镇)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蔬菜供货方案 篇4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2、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蔬菜供货方案 篇5
根据省政府“菜十条”《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琼府办〔20xx〕123号)《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种植业部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151号)《海南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通知》(琼稳价办〔20xx〕2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市常年蔬菜正常生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生产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以完善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质量安全、应急保障四大体系为主线,统筹推进常年蔬菜产销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常年蔬菜基地1.5万亩最低保有量和70%的自给率,以充分满足常住人口、“候鸟”和游客等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与布局
(一)稳定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1.5万亩。综合考虑我市各区土地气候条件、蔬菜品种资源、市场需求、人口发展、消费特点、交通条件等因素,重点保障供应吉阳区、天涯区的主城区区域,一般保障各区政府(管委会)的中心区域。具体布局为:海棠区1800亩、吉阳区4200亩、天涯区5200亩、崖州区2500亩、育才生态区1300亩。
(二)种植品种。夏秋季大棚设施主要种植菜心、黑叶白、上海青、小芥菜及结球白菜等耐湿热的叶菜品种;露地种植苦瓜、丝瓜、冬瓜、黄瓜、茄子、豇豆、四棱豆等比较耐热的瓜果豆类、蔬菜品种和种植比较耐湿热的空心菜、苋菜、四季葱、地瓜叶及各种野菜等叶菜品种。在育才生态区、天涯区高峰片区可适度发展一些特色蔬菜品种。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升级改造常年蔬菜基地基础设施
1.建设内容:
①露地种植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对露地种植基地的喷灌、水肥一体化设施、水利设施、用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生产能力。
②改造提升原有设施大棚。修复或完善原有设施大棚,确保能够达到正常生产。
③在适合的区域新增建设一批经济实用大棚,设施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新建的大棚应能抵御10级以内台风,做到防风防雨防虫降温。
④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等。
⑤防虫网、诱虫色板等生产设施建设。
⑥大棚设施补贴、仓库、冷库、加工车间、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建设720亩,其中,在育才生态区新建核心高标准常年蔬菜基地120亩;其他基地改造600亩,具体为:吉阳区200亩、天涯区200亩、海棠区100亩、崖州区100亩。
2.资金安排:1536万元。育才生态区1100万元、吉阳区100万元、天涯区100万元、海棠区50万元、崖州区186万元。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打造高标准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
1.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对大棚进行改造,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智能化监控系统和诱色板等、提供地力提升服务、对基地土地进行租金补贴等,全市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面积达1500亩。按照新建基地8000元/亩,老基地4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分配,天涯区面积670亩(包含新基地305亩,老基地365亩)、吉阳区300亩(新基地)、崖州区330亩(新基地)、育才生态区100亩(新基地)、海棠区100亩(新基地)。
2.资金安排:1054万元。其中吉阳区200万元、天涯区390万元、崖州区304万元、育才生态区80万元、海棠区80万元。(由各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改良培肥常年蔬菜基地地力
1.建设内容包括:
①地力提升。常年蔬菜基地按照800元/亩的标准,通过增施有机肥、添加土壤调理剂等方式进行地力提升。全市计划改良5000亩常年蔬菜基地,其中,天涯区1800亩、吉阳区1400亩、崖州区800亩、海棠区600亩、育才生态区400亩。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化服务机构统一实施,对生产环节实施补贴。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指导。
②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与土壤检测、监控。开展土壤检测和监控等工作,对全市适合种植常年蔬菜基地的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
2.资金安排:420万元。天涯区144万元、吉阳区112万元、崖州区64万元、海棠区48万元、育才生态区32万元、市农技中心20万元。
(四)建设智慧化常年蔬菜生产(试点)工程
1.建设内容:将蔬菜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信息化建设纳入我市农业大数据建设内容,通过勘查测绘,建立我市常年蔬菜基地信息库。在天涯区文门200亩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试点建立智慧化常年蔬菜生产点,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强化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实现全市常年蔬菜生产管理信息化。
2.资金安排:9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天涯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五)20xx年蔬菜基地改造项目收尾工作
1.建设内容:用于20xx年常年蔬菜基地改造项目(海棠区北山田洋基地改造、天涯区扎业应急保障基地改造、育才生态区马脚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2.资金安排:15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海棠区政府、天涯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六)完善灾害保障补贴机制
1.建设内容:发生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且对常年蔬菜基地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时,对常年蔬菜种植户给予一定的扶持,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
2.资金安排:10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七)常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选育工程
1.建设内容:三亚因其独特地理气候禀赋,叶菜种植成本偏高,因此本地蔬菜自给率向来偏低。依托三亚南繁科研、科技推广平台,开展适合夏秋季节种植的蔬菜适宜品种调研、筛选、研究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大力培育、引进和推广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良的耐热耐湿蔬菜品种。用三年时间对我市夏秋季生产的蔬菜品种进行筛选、培育,第一年计划初筛出30个耐热新品种并配套10个生产技术,第二年第三年资金由后续年度进行安排。
2.资金安排:50万元。
3.责任单位: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八)常年蔬菜基地日常管理
1.建设内容: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区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办公室聘用人员、宣传培训、日常监管(监理)、审计、考核、调研和考察等工作。
2.资金安排:100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局46万,吉阳区16万元、天涯区16万元、崖州区7万元、海棠区6.5万元、育才生态区6.5万元,市农技中心2万。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1.基建类补助。由政府投资的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除外。大棚、排灌系统、防虫网、水肥一体化设施等建设,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且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进行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最终审计结果的70%;瓜果菜预冷库按照6立方米折算1吨,补贴标准为1000元/吨。(从2019年起算,创建单位需具备至少8年的土地租赁期)
2.物化类补助。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采购相应物资,包括有机肥、生物菌剂、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和诱色板等,对各区正在种植常年蔬菜的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进行补助。物资发放标准折合人民币800元/每亩以内。
五、项目绩效目标
(一)基地设施改造与提升项目绩效目标
1.经过改造后的基地,年亩产量要达到6吨以上(约束性指标)。
2.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3.夏秋季各类蔬菜种植率在70%以上(指导性指标)。
4.设施大棚夏秋季叶菜种植比占50%以上(指导性指标)。
5.积极引导或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约束性指标)。
(二)应急保障基地建设绩效目标
1.常年蔬菜应急保障基地夏秋季各类蔬菜种植率在70%以上(约束性指标)。
2.设施大棚夏秋季叶菜种植比占50%以上(约束性指标)。
3.年亩产量要达到6吨以上(约束性指标)。
4.积极引导或组织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约束性指标)。
5.经过水肥一体化、地力提升及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达到生产基地化肥施用量减少5%以上;农药使用量减少15%以上,土壤地力提升0.2-0.5等级(指导性指标)。
6.基地的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达100%。
(三)建立常年蔬菜基地信息库(约束性指标)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资金3500万元。其中,海南省20xx年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三亚市2019年常年蔬菜点对点配送体系建设和瓜菜基地建设项目1500万元。
各区历年结余的`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贴)资金可用于本区的常年蔬菜基地改造。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菜篮子”责任制
各区(管委会)要落实“菜篮子”工程区长、管委会主任负责制,把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验收和考评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项目相关准备和管理费(含勘查、设计、监理、评审验收等费用,可从计划资金中列支),并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单位申请验收,并提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总结。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项目档案,相关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各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应重视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应急保障程度要高,倡导以合作社、企业、联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并做好对接。基地生产的蔬菜必须优先供应我市平价市场、公益性蔬菜摊位、社区平价专营店等平价网点。
(三)加强生产指导服务,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要靠前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督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抓好菜农技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引进示范新品种,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制度。
(四)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各常年蔬菜基地要建立农药进货和使用台账,生产的蔬菜要先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内常年蔬菜质量安全负责,定期抽检辖区内生产基地。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作用,对各常年蔬菜基地不定期进行定量抽检,并作为年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指标之一。按照从优就近的原则,常年蔬菜基地产出要尽量供应本地市场。
(五)加强检查指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每年分别在淡季(5月—10月)、旺季(11月—次年4月)抽查基地建设和生产情况至少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基地总面积的10%,并对各区挂牌常年蔬菜基地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总结,年终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建立生产安全保障机制
各区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做好常年蔬菜生产、冷链、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欺农、霸市行为,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
蔬菜供货方案 篇6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2、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蔬菜供货方案 篇7
一、发展定位
加快推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浙江省蔬菜产业强县”的产业地位,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放心菜园”。
二、发展目标
按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省力化、精品化”的“五化”要求,大力推广蔬菜集约化穴盘育苗、设施化栽培等技术,形成“一藕两茄三豆四瓜五带”的布局(一藕:莲藕;两茄:番茄、茄子;三豆:豇豆、鲜食蚕豆、鲜食毛豆;四瓜:八棱瓜、苦瓜、南瓜、黄瓜;五带:豆类、瓜果类、叶菜类、水生蔬菜、高山蔬菜五个产业带)。到2025年,建成“浙西南农产品集散中心”1个,培育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省级现代化产业化育苗中心1个,省级“放心菜园”示范基地5个以上,建立产业技术服务团队1个。
三、发展举措
(一)发展设施栽培
1.补助内容:蔬菜设施大棚、冷库建设,购置农业机械。
2.补助标准:对新建单体钢架大棚和连栋钢架大棚的,补助总造价的50%(含上级补助资金)。对购置已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中央或省级补贴资金1:1累加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购机总额的50%(含上级补助)。对新建冷库,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累加补助200元/立方米。
3.申报条件: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新建连片单体钢架大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连栋钢架大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3—2018)、“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4—2018)建设标准的基地。擅自改变用途的,补助资金将予以收回。
(二)推广蔬菜嫁接苗
1.补助内容: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
2.补助标准:每株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给予0.5元补助,全年用于嫁接苗补助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条件:当年新发展推广的种植户,以村为单位组织申报,由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三)支持市场建设
1.补助内容: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
2.补助标准: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按工程决算额补贴70%,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条件:在蔬菜主要生产区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提升蔬菜加工
1.补助内容:新(修)建蔬菜加工厂房、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
2.补助标准:新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45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修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中央或省级购置补贴资金1:1等额累加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60%(含上级补助);未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设备实际购置价格的50%给予补助(含上级补助),单个业主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含上级补助)。
3.申报条件:新(修)建厂房且取得SC认证、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五)促进技术创新
1.补助内容:蔬菜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2.使用范围:重点解决在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点生产技术问题、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
四、组织保障
立足蔬菜产业发展基础,遵循“五个动”工作要求(全区发动、政策驱动、龙头带动、考核促动、典型推动)和“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专班、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个品牌、一个专家团队),区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蔬菜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建设要求与验收办法,组织检查和技术指导;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与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及属地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三服务”工作的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五、本实施方案
自20xx年4月28日起施行。试行一年。之前区政府出的相关政策,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