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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文章1:村庄的夜晚

文/杜明权

我喜欢村庄清凉的夜晚。白天的喧嚣散尽,夜晚把甜润的静谧带给我们。在白天,我们为了生存而不停地爬涉,到了夜晚,我们应该放开一切琐事,随心所欲地舒展四肢。夜,如同慈祥的长者,梳理我们,安抚我们,慰藉我们,给我们思索和休息的时间,让我们以待新的一天。

生活在辽阔的天空下,夜空群星璀璨,我却没有利用一定的时间去认识、识别和熟悉这张美丽的容颜,即使有很多理由为自己辩解,而内心实在有些羞赧和面愧。

中国古人贴近大自然,对夜晚的天空像认识好友一样熟悉。他们绘制星空图,根据星空制定历法,安排农事,天文、航海技术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由于现代化的飞速进程,我的生活反而逐渐远离了大自然,在城市的高楼里住行,沉于杂事,对天空似乎陌生了,在生活中好像忘记了头顶上的天空,很少看她一眼,我这熟悉却又非常陌生的辽阔天空!在村庄,一下地就能与泥土亲近,一出门就能看见蓝天,夜晚这会儿,我的活动与思维空间好像伸展到了无限。

夜幕拉开了,我沏上一壶茶,搬去一把木制躺椅,放到院外没有硬化的土地上。地面上先放几张木板,木板上再陈放躺椅与茶几。周围草木繁盛,虫吟似海,我仰面向天,静静躺着。

亲人们忙碌了一天,都已睡下了,他们也没有我这样的虽然也不太多的闲暇,此时,大地和天空就属于我的了,没有谁愿意与我争抢这片深邃的宁静。一切安静如水,我感觉好像在梦中与多维度的万事万物对话。

我住在地球,地球活动在太阳系,太阳系奔跑在银河系,银河系像一艘宇宙飞船在浩渺无边的宇宙中遨游。向天空一睁开眼,银河系就送来了绚丽而温馨的笑脸。为了阅读星空,冬天我穿厚一点,裹上军用大衣,带上帽子手套,夏天我带上驱蚊药。我特意买了一把大伞,预防春秋时节的夜晚那不期而遇的小雨。

生活需要惬意,惬意需要人去创造、构建与会心感悟。特别是在春末夏初以及夏末秋初之际,高空澄澈,晚风习习,不冷不热,坐在天空下,花香和青草的气息直入肺腑,鸟鸣在空阔的山野森林里悠扬传响,声声荡漾,大自然如有洗濯我心灵世界的良药功效。

密密麻麻的星星,放射出它们晶莹剔透的光亮。“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天街夜色凉如水, 卧看牵牛织女星。”银河碧波荡漾,隔河相望的牛郎织女,演绎着他们绵长而凄美的爱情。有月的夜晚,天空晴明,“乞巧楼前雨乍晴,弯弯新月伴双星”,清亮亮的月亮最懂人的心思。植物以感恩的心境向大地散发着幽幽清香。我沉浸在如水的月光里,沉浸在随风荡漾的花香中。我成为大自然这美好夜晚的宠儿。

曾经,用背带背我长大的女曾祖,年老了,在她生命最后的回光返照之际,她要母亲把她抱下床,抱到院子外,她要看看夕阳,看看天空,看看四周养活了她一生的一切。我搬来一条小凳,坐在她身旁守着她。在椅子上,曾祖自己慢慢地摘去布帽,用手缓缓地理了理苍老的头发,旁若无人地独自与万事万物亲切交流一番,夕阳的光亮照临着女曾祖清瘦的身体,她散淡的目光回映着余晖金黄的光亮,这情景留给我了无能忘怀的记忆。她静静地坐了半个钟多头后,好像有些支撑不住了,又叫母亲把她抱回床上,凌晨时分曾祖便与世长辞了。女曾祖一生与农事打交道,她于无意中教会了我如何去亲近和善待大自然。

大自然对我关爱有加,我的衣食住行无一不是她的恩赐,难道我还要去恩将仇报?寻找闲暇,夜晚,让我们舒心地把目光投向深邃而永恒的天空。

我喜欢文章2:过好生活,从过好一个人的生活开始

文/花羽觞

我喜欢一个词,“精致女人”,不是说多富有,而是说可以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很有情趣,很精美舒适。对于这样的生活,我是心向往之的。一直以来,我都十分想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一个人的生活。

古人强调“慎独”,也就是说要注重一个人相处,面对自我。《中庸》写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 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译文意思是说,道是时刻不能离开的,那些可以离开的束缚,都不能称之为道。君子会因为担心有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而更加严谨,会因为担心有自己听不到的地方而更加小心。没有比在那些不易察觉的地方更能表现出君子人格的,也没有比细微之处更能显示君子风范的。所以,君子是要严肃地面对自己的。

高中毕业的时候,老师送给我六个字“慎言、慎行、慎独”,前两者我可以问心无愧,但是第三者实在是不能坦荡荡的说自己做到了。

以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总是向往一个人的生活,自己上班,自己独处。现在,可以说是愿望实现了,但是,真正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以前想得太过理想了。

现在的工作是朝九晚五,实际上我过的却是朝五晚九的生活。原因无他,只是武汉的公交让我很受伤。在所有上班道路都会遇上堵车的日子里,只好每天早起,避开迟到的命运。

可是这样就会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根本无暇顾到家里。

为着菲薄的工资,我必须每天在家里做好饭第二天带过去,所以,我在家休息的时间更是寥寥无几了。看着乱搭在椅子上衣服,我想到了以前自己幻想的舒适的单身公寓。我意识到,想过好生活,其实是从过好一个人的生活开始的。

在我的想象中,我有一个温馨的属于自己的小窝照顾自己,一边吃饭。下班回家,自己做好餐点犒劳自己的胃,一边吃饭一边听点自己喜欢的音乐或是歌曲,缓解疲劳,家里收拾得窗明几净。

然而,现实却是,回到家恨不能瘫在床上不动。因为要有两个小时的公交回家,还要加上堵车以及一天工作的疲惫。本来打算每天看点书的,可是现在似乎也没有时间和精力了,一天的文字工作的压力已经让我浑浑噩噩了。

或许,现在是刚刚进入社会,刚刚到工作岗位,还不熟悉自己的业务,还没有进入工作的状态,还拿着微薄的薪资,所以很多现实不得不妥协。但是,正如古人所说,“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我想越是这样艰苦的时候越能考验一个人的意志。从现在开始,规划好每天的工作和生活,过好自己一个人的生活,以后才能过好家庭生活,照顾好家人,持家得当。

我喜欢文章3:书藏衣标

文/张辉祥

我喜欢书,但从来没有在字里行间寻找到黄金屋,却藏了不少衣标在书页里,算作是读书之外收获的一个雅兴,聊以自慰。

书藏衣标,始于无意。一日,我正在书房看书,母亲拿了一件换季打折的衣服让我试穿一下。此时,我的思绪飘荡在扣人心悬、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中,面对母亲的再三催促,只好极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书,并顺手在所看之页重重地折了一下。母亲看见了,脸上不悦,剪下新衣上的衣标,递给了我,说:“你咋不爱惜书呢?把这件衣服的衣标拿去,当书签使。”接过小小的衣标,我一下便被它的精致典雅所吸引,放入书中,随意怡然,书韵倍增。于是,平时没有使用书签习惯的我,在欣喜之中萌发了收藏衣标作书签的念头。

衣标是挂在服装上的标签,用以注明品牌、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洗涤注意事项等内容。衣标的形状以长方形为主,材质大多为硬纸,也有采用皮革、金属、木材或有机玻璃等材料加工而成的。衣标虽小,却是厂家的微型广告,方寸之间,独具匠心。衣标上的山水画、油画、雕刻、剪纸、摄影等艺术表现形式,风韵或古朴优雅,或时尚灵动,文化内涵厚重。而激光幻彩更为衣标注入科技、时尚、现代的元素,变换不同视角,会产生各种奇妙的彩色多维图案。收藏衣标,虽然没有升值潜力,但可逸致,其观赏价值和文化价值并存,令人赏心悦目。

衣标的收藏,简便易行,无须花费太多的精力和财力,便可陶冶情操、愉悦心境、增长见识。目前,在我的各类书籍中已夹藏有数百枚纸质衣标,多以山水风景、人文地理、建筑古迹等带有浓郁文化气息的题材为主。这些衣标,有的是自己或家人购置新衣时留下的,有的是从亲朋好友处“淘”来的,更有一些是从服装“清仓大处理”的杂乱卖场“捡”来的。书籍是长识益智、滋润心灵的工具,因而我认为只要衣标的图案精美、风格雅致就可以与书为伴,当作书签,而跟服装的价格和品牌的知名度无关。

闲暇时,翻开书,看着那些已经润浸着书香的衣标,心中感慨万千,因为它不仅使我回味起在书海中遨游的美好时光,也见证了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

我喜欢文章4:一袋秋色

文/熊仕喜

我喜欢自然的色彩:喜欢春花的绚烂,喜欢冬雪的洁白,更喜欢秋色的斑斓。而这美妙的秋色并不会与我一样,甘心窝居城中,它该是恣肆的开放在山野乡村。

好久没有回乡了,

你看,村路的两边,一群又一群农人戴着草帽,挥着月牙似的镰刀,在金色的稻浪中辛勤劳作着,一片片金黄色的稻子在他们手中倒了下去,一粒粒饱满的稻子向乡亲们交上了完美的答卷。秋色尽在汗水里,秋色当在收获中。你再往远处看那一块块棉田,棉叶开始发黄凋落,艳阳之下棉花吐絮白若新雪,扎着头巾,系着围裙的村妇们一边娴熟地扯着棉花,一边张家长李家短地闲聊着。空旷的田埂上间或是些老牛低头从枯黄的草丛中觅食着最后一点绿草根儿,一两只长腿白鹭悠闲地站立在牛背上……

狗尾巴草迎着凉爽的秋风起舞,南归的群雁在蓝天白云下彼此唱和,我带着简单的行囊走进养育我的小村庄。来到村口,那些高大的槐树不复夏季的茂盛,不时有黄叶从它们的枝桠上飘落,如可爱蛱蝶,翩跹起舞,摇曳生姿。村口小池塘里水浅荷枯,塘埂上绽放着一簇簇活泼的野菊。这才是我熟悉的乡村,落叶是秋的诉说,野菊是秋献给我们的礼物。

回到家的时候,妈妈正在屋后的小菜园里忙碌着。与树树秋色、山山落晖不同,菜园里韭绿椒红,充满了勃勃生机。几畦菜地,妈妈把它收拾得平平整整的,里面种上了各种各样的蔬菜。妈妈六十多岁了,过度的操劳让她显得瘦弱不堪,从村口的小池塘里挑一点水浇菜园都非常吃力,可是这些蔬菜长势可人:大白菜水灵灵的,萝卜菜绿油油的,大蒜苗胖乎乎的……

从乡下回城的时候,妈妈给我装了满满一袋子菜。这里装得是菜园里的秋色——妈妈的爱……

我喜欢文章5:我的文学情缘

文/郭素稳

小时候我喜欢看书,但那时能见到的书不多,小人书、故事会,还有一些不常见到的小说。看到别的同学有书看,除了羡慕我总会千方百计地借到手,晚上借着昏黄的灯贪婪地看。

上小学时,常看到老师朗读别人的文章,我很羡慕,也很自卑;高中时,语文老师很器重我,常常表扬我,每次作文都得85分以上。记得有一次早饭时间,我路过教师食堂,看到教我语文的高老师正在教师食堂念我的作文给老师们听,心里暗自高兴。那时,学校要办校报,班主任让我担任校报编委,我想不仅要把报编好,更重要的是自己一定要把文章写好。1983年,我参加高考落榜后,把自己失望的心情及重新振作的决心,写成了一篇文章《希望之火重新燃起》,投到了报社,不久,我接到一张稿费单,激动不已。

父亲很高兴,他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我刻了一个印章,之后我跑到邮局,领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5元钱。文章的发表给了我极大的动力,父母、老师给了不少鼓励,他们更支持我写作了。

我喜欢记日记,这个习惯让我积攒了一大摞日记本,给我的写作积累了许多素材。自从有了电脑,我有了QQ,也有了空间日志,后来有了博客,我开始和博友们进行写作交流,沉浸在文学之海中。之后又成了网上社区论坛版主,还加入文学社,采风、写作乐此不疲。

写作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偶然的机会,经好友的引荐,我成了一个写作群的一员,在那里,我得到文友们的指导和编辑的鼓励,小文也不断在报纸上发表,我的写作热情高涨起来。

有位作家说:最好的作品是自己的生活。是的,生活处处有素材,善于捕捉皆美文,我会用心去发现、捕捉生活中的真善美,写出最好的作品。

我喜欢文章6:闪电是暗夜绽放的花

文/石兵

我喜欢那些在暗夜中绽放的花,它们有着闪电孕育出的幸福与芬芳。

离开了阳光的照耀,那些花似乎安于在无人注视的角落中蓄力待发,它们是胆小而羞涩的,在黑暗中窸窸窣窣,小心翼翼地舒展开稚嫩的花蕾,偶尔遗漏出一抹芬芳,它们也会停顿良久,确认四周没有任何目光逡巡之后,才会继续绽放。

我在午夜醒来,常常会看到角落里有几朵正在绽放的花,它们的骨朵娇柔羞涩,绽开的缝隙只能让视线探寻到极浅之处,似乎隐藏着某个极大的私密。我偶尔会蹲下身子,注视它们良久,却无法在时光消逝中看清它们的变化,而当我关上灯,让一切重新陷入黑暗,它们便会继续投入那场义无反顾并且悄无声息的绽放。

直到有一天,一道不期而遇的闪电,才让我真正看到了一朵花动人心魄的绽放。

那是个春天的夜晚,熟睡中的我突然被一声响亮的奔雷惊醒,随即,在迷蒙之中,窗外一道巨大的闪电瞬间照亮了我眼前的世界,惊鸿一瞥间,我看到角落中,一朵粉红色的花儿一下子张开了它所有的花瓣。闪电一闪即逝,但我的目光却定格在了那一刻。我没有打开灯,因为我知道,天空中盘旋的春雷会带来更多的闪电。果不其然,随着闪电的次第绽放,我看到了那些红色的、黄色的、紫色的花儿依次绽放,在闪电的辉映下,它们集体抛却了羞涩与踟蹰,选择了一种气势宏大的怒放。

我整晚未眠,感受着这梦一般瑰丽而神奇的境遇,心中竟仿佛也有一朵花正在尽情绽放,一种久违的理想的味道也漫上心头,涤清了许多年来浮于世事的焦躁与不安。

清晨来临时,窗外已是晴空万里,乌云簇拥着闪电早已远去,若不是我室内满是绽放的鲜花与芬芳的味道,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一切的真实性。

当我静下心来细细回味,突然发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都是从那道闪电的绽放开始的。

正是这一道毫无征兆的闪电,激起了满室花儿竞相绽放的勇气,莫非它具有着某种巨大的魔力,竟让羞怯的蓓蕾拥有了尽情绽放的勇气?还是这道唤醒沉睡的闪电,本就是暗夜土壤中绽放出的一朵花儿,代表着黑暗中隐藏的希望与光亮?

我想,再无常的人生,也会有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深藏心中,虽然生活常常会堕于无边的暗夜,但只要有了这一道撕裂黑暗的闪电,心中那朵羞涩的花儿,就一定会再次拥有蓬勃的勇气和力量,完成一次最炫丽的绽放。

我喜欢文章7:我家的君子兰

文/张苏豫

我喜欢鲜艳的玫瑰,喜欢热情的牡丹,也喜欢清纯的荷花,但我更喜欢淡雅的君子兰。

君子兰,草本植物的一种,我家阳台上也种着一盆。仿佛是个橙色的小天使,纯洁中又不失一些优雅,可爱而又美丽。

我家的君子兰种在一个上面画了一些橙色的小花、底色金黄的花盆里。君子兰的花瓣是橙黄色的,还有些小齿。我捡起一片掉在地上的花瓣,呀,花瓣下面还有点金黄色呢!那些小小的花瓣仿佛是一个大家庭,紧紧地簇拥在一起,一点儿都不分开。我往花里瞧,看见几根小小的花蕊,仿佛是几个胆小怕事的小姑娘害羞地依偎在花瓣妈妈的怀抱里,娇嫩娇嫩的。君子兰的叶子长得很长,碧绿碧绿的,从上到下越来越细,但叶片却很厚。我摸了一片叶子,感觉非常光滑,仿佛是被磨刀石磨过的一样。这些叶片围成了一个圈,把君子兰的花紧紧地包在了里面,守护着她,真像一位默默付出的“护花使者”。青绿色的花的根茎纤细纤细的,仿佛是一位瘦弱的女子,但也肩负着保护整株君子兰的“重大任务”。整株君子兰看起来既美丽又优雅,却又不失朴素。

我喜欢君子兰那美丽优雅的外表,更喜欢君子兰那纯洁素朴的心灵!

我爱君子兰!

我喜欢文章8:秋天的田野

文/许亮生

在诸多的老歌中,我喜欢一首《垄上行》。强烈的田园风光感染力,在这秋天里哼起来会唤起一种别样的美好心境。

“我从垄上走过,垄上一片秋色,枝头树叶金黄,风来声瑟瑟,仿佛为季节讴歌。”《垄上行》的旋律美,诗性的歌词更美,带我走进广袤的收获田野,让人回忆起孩提时代充满惊喜的片段。

小时我在沿海农村长大,对田野从小就情意浓浓:绿油油的蔗林,黄橙橙的稻穗,绽开了嘴的番石榴,沉甸甸的丝瓜、葫芦……春华秋实,村民们勤劳的汗水换来了金秋的好收成。

放学后的傍晚,我喜欢跟在犁田的老牛背后“捡泥鳅”,犁开的黑土地,间或夹杂着从梦境中被惊醒的泥鳅,只需轻轻挑开泥土,便可轻易抓获。我还喜欢跟在割稻村民的身后“捡稻穗”,割稻的壮汉镰刀所到之处,稻子纷纷倒下,一把把稻子在壮汉的手中飞快打转,旋即被打捆搁在身后裸露的黑土上,那些未能打捆遗漏在稻草中的稻穗,被我一穗穗的捡起,积少成多,在腰间积成一大把。我还喜欢到水田里去“拾田螺”,俯身弯腰从水田的这边一直捡到那边要跨越几亩地,时不时能捡到田螺而惊喜,一点不觉累。还有捡地瓜……儿时的田野很多东西可以捡到,潜伏着无穷的喜乐。

“我从乡间走过,总有不少收获,田里稻穗飘香,农夫忙收割,微笑在脸上闪烁,”某日我手机里回放着这首老歌,经过郊外,寻着隆隆的机器声望去,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田里缓慢移动,一片片稻子随之被吞进机器的肚子里,吐出来已是黄灿灿的谷子。可见如今农民有钱了,设备更新了,将会大大提高效率,有了这样的联合收割机,能一次性完成收割、脱粒的工序,从这边田里开过去到了那边,已经从田间收获了金色的谷子,看来我儿童时代那种美好的记忆也许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了。

田里稻穗依旧飘香,而农民早已鸟枪换炮。青山也不再寂寞,因为有农机声在唱歌。当我从秋天的郊外归来,心中已装满了新的收获。

我喜欢文章9:江南小调

文/李治亚

我喜欢江南,喜欢江南秀丽的风景,微风吹来,那是一抹醉人的绿。在我笔下,江南如同楚楚动人的女子,妩媚生动。我喜欢江南,没想到孩子们也和我一样,喜欢江南。真的是什么样老师,教出什么样的学生。你看,八二班的程清源笔下的江南写的何等的妩媚动人:

清风徐来,笔墨点点点跃然纸上;弦乐入耳,腊梅朵朵凌寒绽放;波纹荡漾,一棹徐徐划在湖上。我是北方人,却偏爱江南轻快的小调,杯杯龙井,条条小船颇有诗情画意。怪不得人们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初识江南是在八岁的时候,当年小姨出门闯荡,在昆山一个锦溪镇安了家。我暑假去看她,也是在那时便和江南有了一面之缘。虽然如此,却记忆犹新。清晨去古镇上闲逛,那里居然不收门票,这一点甚好,若是收了门票,便感觉那古朴的水乡会变了味儿。鱼鹰还在渔船上休憩,但渔夫以做好捕鱼的准备,开始了划船。船夫早上一般没有客,在船上悠闲地吃着家常菜,偶尔还能听见对几句民歌。吴乡软语,听不得真切,但是感到很好听。湖边的寺庙里传来了钟声,附和的是木船之间清脆的撞击声。微风吹来又是一阵清爽。

中午的时候就热闹的多了,先不说景色有多迷人,光是酱猪蹄和虾米的香味就吸引了好多人,让人口味大开。街两旁的店里也值得一去,天然的珍珠串成的手链价格不贵却很精致。我们一家最爱的是那马蹄酥,每当离去的时候总要买一打子,放在嘴里一咬就碎,香气弥漫在口腔里,吃了还想吃。船夫的客人也多了起来,每当船只相遇时总会有一声问候和一片欢声笑语。船夫和船客唠唠嗑,虽是不同地区的人,相处却很融洽。坐在小船里,也能听到两岸的闲谈和炒菜声,这里的餐馆也在沿河岸上,这样的形式我是喜欢得很,吃饭时还能看到船边的波纹,有时独自放几个石子下去,看它们荡来荡去,也是欣喜。

晚上的古镇就很寂静了,蝉鸣有节奏的响着,一起一落。这时也不感到寂寞,因为走近湖边的茶楼,你会看到许多人,没有烟味只有茶香四溢。和朋友说说闲话喝喝茶,不知不觉就到了深夜,但在锦溪似乎没有空闲的时候,喝完茶,还有宵夜,路边的小龙虾口味适中,适合解馋,吃完就可以美美的睡个大觉了。

江南是我第二个家,江南人、江南景、江南物让我痴迷。古人说: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与我戚戚焉。

再次赏读江南小调,宛如一首歌,不敢点评,只觉江南的一阵轻风拂过,那么纯粹,那么生动……

我喜欢文章10:爱情比烟花清凉

文/蓝色海星蓝

我喜欢这光阴里的人或者事,滚滚红尘,人讲人缘,物讲物缘,缘来缘去,我已经知道,那属于我的,都将是好光阴,即使悲欣交集,我亦会珍惜。

繁华落尽,木纹老唱片的声调幽幽响起,只要那么一丁点孤独就够了。所有的旧爱新欢亦不过是红尘一粒。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是喝了一杯苦酒,化成百转柔肠,吞下去烧得人无无处可去,无以诉说。

爱比尘埃低吗?如果我爱你,我情愿低到尘埃中去,甚至,比尘埃还要低,低到更低的里面,直到尽头。那些刻在椅子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风的,寂寞的森林。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但的回首,伫足,然手时光仍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处可去,无以诉说。

爱情是十分浅薄的。没有办法,这世上很多事情开始于浅薄——你别以为惊天动地的爱情有多深刻,往往是一个刹那,惊鸿一瞥。就这么简单。当你爱一个人时,你才发现,他是你心里地刺青,永远深深地印在你的心里。

我的爱情是什么?是一地烟花,是一地清凉,是一片又一片的断壁残垣。是烟花开了,烟花败了。我们的眼泪打湿了我们的衣衫,我们手拉着手,看着太阳一点点落下去,看着旧光阴一点点落下去,我们知道,好多东西,再也不会回来了。

但我的文字比爱情更痛。曾经文字是爱情的传媒,它代表着天长地久,富含着彼此的幸福。而分手后,爱情不在,余剩伤痕累累,一地狼藉,此时的文字,虽然还是清秀,油黑。但给人却是多余,痛楚。文字比爱情更痛,真的。爱情是一副画,富有神秘,给人温存,文字就是一把刀,刀会在心上刻下唯美的画,彼此的名,深深地。热恋时这叫刻骨铭心的爱,分手后这就成了绞彻心扉的痛了。

爱情比烟花清凉。

我喜欢文章11:最美丽的绽放

文/郝立霞

我喜欢养花,喜欢一切像花朵一样明亮的事物。

今年春天,我给院子里的月季除草的时候,发现了一棵向日葵的幼苗,纤细的,弱弱的绿色,被肆虐的杂草压弯了身子。我记起来这应该是前些天我吃生瓜子的时候掉落的,一场春雨淋过,它竟然发芽了,多么坚强的生命呢。面对着风中摇摆的这棵小苗,我的眼前盛开了一大朵耀眼的金黄,因为一种说不出的情感,我把它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给它留出了可以自由生长的空间。

生活总是忙碌着的,很快我就把它忘记了。再次看到这棵向日葵的时候,我惊呼,太不可思议了。弯曲的身子已经挺直,叶片如同缩小版的蒲扇一样张开着,苍翠碧绿。毛绒绒的茎杆也变得粗壮起来。挡不住的欣喜再次袭来,一些希望在心底悄悄升腾,它肯定能开花。

我每天早上去看它,它向着东方,安然自若。傍晚看它,它笑看夕阳,闲适悠然。很多时候,我想知道它在夜晚是怎么转回到东方的,就打开院子里的灯,捧着一本书坐在它的身边。书看得往往入了迷,等我抬起头来看它时,它已经悄悄转了一个角度。

我不再费心去看它时,它竟然鼓起了绿色的花蕾,虽然只是一粒,也给了我无尽的希望。酷热的夏日里,烦躁的蝉声一声高过一声,黑色的蟋蟀在它的脚下唱着欢歌。它不理会这些,只管努力生长。它的绿色的花盘一点点长开了,一些金黄的颜色渐渐显露了出来。就在我满心希望地等待着一轮小太阳盛放在眼前时,一夜的暴雨无情地袭击了它。早晨起来,我急急地跑到了一片狼藉的院子里,发现我的向日葵直接倒在了地上,凌乱的叶片上沾着褐色的泥土。我的心里不自觉地疼了一下,慌慌地把它扶直,培了些泥土踩实。面对着这棵被狂风暴雨蹂躏过的生命,我失望地想着它大概活不过来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发现它的沉重的花盘朝着西北的方向去了,所有的叶片都无精打采地耷拉着,我的心里忐忑着。没想到第三天早晨起来,它的花盘竟然转到了东方了,一片片叶子也有了精神,开始努力向上伸展。

向日葵活过来了,我也开始忙碌起来。出了一趟远门回来,它竟然被自私的冬瓜藤蔓硬生生拖倒了,整个身子匍匐在地上,叶片皱皱巴巴。我小心地用镰刀割掉它的束缚,发现它的花盘背面已经开始腐烂了。我很是惋惜,不得已只能把沉重的花盘砍了下来。我不再希冀它送一朵温暖的太阳给我,只想着让它在园子里多待些时日,毕竟它的叶片还是绿着的。

接下来的日子,尽管没有了花开的希望,我却是更牵挂它了。这个多雨的夏天,我是那么地担心着它。而我没想到的是,它竟然在第二片叶子的连接处生出了细小的一簇绿,是一粒小小的花蕾。

这个夏天,院子里最具生命力的植物,当属这棵劫后重生的向日葵了。它毫不犹豫地从杂乱的叶蔓中挣扎出来,一心努力向上。没几天,这粒花蕾就绽放了一抹金黄,慢慢地盛开了属于它自己的那朵灿烂。这朵历经磨难而又平凡之极的太阳花,点亮了我的世界,温暖了我的心灵,也给了我一些意想不到的力量。

已经是大雁南飞的秋天了,我常常对着我的向日葵泪眼朦胧,这些年里,被腿上的病痛折磨着,被喜欢的文字感染着,我一直咬着牙不曾流过眼泪。而现在,我被这棵不屈不挠的向日葵深深地感动了。只要热爱生命,再疯狂的风雨也摧不毁一颗追寻美好的心。用心中的希望迎来最美丽的绽放,在我想来,已经是足够了。

我喜欢文章12:爱上了孤独

我喜欢热闹,但我更喜欢孤独,慢慢地还发现自己爱上了孤独,无可救药。

孤独是一种情境,在孤独中,人的内心会变得更加安静;孤独是一种享受,在享受中,人也会发现世上的很多东西都不是那么很重要,唯有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孤独,它让我活得更加充实,时光如流水,

弹指一挥间,回想这几年来,除了在孤独中让我学到的东西之外,其它的并没有让我感到自己是真的活在世上,在孤独中,你可以学很多东西,虽然仿佛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但人的内心是快乐的。

我可以一个人去玩,虽然是在人海中;我也可以一个人去旅游,虽然是在人群中;我可以一个人去逛街,虽然身旁人海茫茫……,说实在的,我就喜欢这样,喜欢这种自由自在,喜欢这种在热闹中的孤独,喜欢在这种孤独中保持一份安静平淡的内心。

爱上了孤独,我还要爱得更深,在孤独中,我能够更加清醒地看清和认识自己,纵使现在一个美女站在我的身旁,要我在她与“孤独”中进行选择的话,我还是会果断地选择孤独,因为我爱孤独胜过于美女,这种观念应该是不会改变的。

我喜欢文章13:雨的四季

文/刘湛秋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似乎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般的雨点就打来。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

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而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没有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的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跃,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我喜欢文章14:晚睡的姑娘

文/村长王

她叫颜,但我喜欢叫她晚睡的姑娘。我总会在凌晨看见她的文章,她也只在凌晨发文。那一天我忍不住向她罗列了晚睡的害处,她却朝我耸耸肩:习惯了,改不了。

给她养成这个习惯的最初因素不是写作,是一个叫瀚的男人。

颜不记得两个人初次见面的情景,但她总喜欢把那天想象成是在一个微风和煦的春天,颜趴在书桌上做了一个甜美的梦,梦醒以后瀚就出现在她的班级,像是爱神丘比特降临人间,从此她的视线便再也离不开他。

瀚不帅但痞,篮球打得不错。学生那会儿会打篮球、爱打架的男生总会招徕一群青春期少女的爱慕,颜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他,从此其他人在颜的眼中都变得暗淡无光。

那时候颜没什么学习的心思,整天跟着瀚的屁股后面围着他转。瀚不骑车的时候会主动找她送她回家,这给了颜极大的幸福感,他让颜觉得在瀚的眼里自己与其他女生不同。

瀚还曾为了颜打过架。有个爱慕她的男生总喜欢扯下她的发绳让颜追着他跑,小时候就是这样幼稚,男生们喜欢耍一些小把戏吸引女孩儿的主意。瀚帮着颜追回却不知为什么两个人扭打在一起。虽然当时的颜担心的要命,可事后想想,她心里便像灌满了蜜糖一般,少女的羞涩与爱情的幻想跃然脸上。

后来,瀚恋爱了,可女友不是她。

颜小心的包裹好自己那颗受伤的心,静静地站在远处看着他幸福。可瀚却不允许她走远,他会时不时的给她写个字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给她发条短信,像是在警告她不许离开一般。颜小心翼翼地抄下瀚发给自己的每一个字,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都写的那样认真。晚睡的毛病,从那时候开始。

瀚给颜发短信的次数越来越多,跟她说话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们会从晚上十点聊到凌晨两三点,有时候干脆聊到电话没电才罢休。瀚的言语里不乏暧昧之词。

他最喜欢跟她说:来,哥抱抱。

想到那个画面,一抹绯红掠过颜白皙的脸庞,颜失去了理智般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他。

初三那年,瀚突然变得消沉,他的成绩也一落千丈,明明可以考上重点高中的他在那时候连考普通的高中择校都有些困难。而颜却在那个时候成了一匹黑马,考试成绩显示,公费高中已是囊中之物。颜为了瀚着急。所以她编辑了一个很长的短信给闺蜜,在里面她极尽愤怒之词,她恨那个女孩儿抛弃了瀚,恨她把瀚变成这个样子。她等着闺蜜给她安慰却没成想收到了瀚的短信。

瀚说:从此以后我的事情你少管,再骂她别怪我翻脸。

颜这才发现短信发错了人。

窘迫与羞辱感将颜吞噬,她颤抖着手回复了三个字:对不起。爱情里的女生啊,卑微的不如一粒沙。

第二天,当颜因为羞愧而无处躲藏的时候,瀚迎面而来,容不得她逃跑。她低着头等着瀚把她臭骂一顿瀚却招摇的牵起了她的手。颜受宠若惊,看着瀚一脸茫然。

之后的24小时,颜总看着自己的手傻笑。那一晚,颜抱着手机等到凌晨一点,瀚却连个晚安都没有跟她说。但睡梦中的她,依然嘴角上扬。

隔天的早上颜早早起床,他跟瀚约定一起去图书馆温书。她站在图书馆门口等啊等,手里拿着一对钥匙扣幸福的晃来晃去。

她没等到瀚,只有一封分手信。满眼的对不起,我把你当成了她的替身。颜感到愤怒、羞辱。她把钥匙扣狠狠地扔向远处,她看着飞驰往来的汽车把它们碾压成碎片。它们就好像是颜的心,早就碎的一塌糊涂。

可是颜,对他偏偏恨不起来。

后来,两个人上了同一所高中,颜在文,瀚在理。两个人本该从此陌路却没成想高二那年瀚转到了颜的班级。所有人都笑着说瀚是为了颜来的,只有颜知道这是最不可能的事。

颜尽量让自己远离瀚,他总让自己伤心。

那时候的颜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因为开学的那一曲独舞她成了人尽皆知的人物。喜欢她的男生总会故意出现在教室门口期待她从身边经过笑着跟他说:嗨!可是颜大多数时候都会趴在桌子上睡的迷迷糊糊,她实在是太累了,每天晚上明知瀚不会发来短信却依旧死撑着躺在床上不肯睡。

高二下学期,颜遇上了麻烦事。学校里出了名的问题女学生盯上了她,问题女生带着一群人把她围了起来,问题女生推搡着颜让颜感到无助、害怕,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跟她有了瓜葛。就在那时候新出现在人群里,他一手揽过颜的肩膀一手指着问题女生说:再动她你试试。那时候颜没觉得感激反而将所有的愤怒发泄在他身上。她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新,因为问题女生喜欢他而新却喜欢颜。可是颜错了,问题女生找她的麻烦真的跟新无关。只可惜知道真相的时候已是高中毕业以后。

高考失利,颜去了一座旧城,开始了真正远离瀚独自生活的日子。

那晚寝室卧谈,她们聊起自己的初恋。

“渣男”这个词第一次从大学室友的嘴里蹦出来时颜吓了一跳。怎么在颜心里的天使在室友眼里成了最让人唾弃的人。

她直言不讳:你就是他的备胎。

颜大惊,自己竟一直没有察觉。爱情的盲目蒙上了她的理智。

颜安静地躺在床上,往事的真实影像一下子冲破美好的幻象朝着颜一齐涌来。颜感到胸口一阵顿时疼痛难忍。

当年瀚送她回家只不过是因为两人顺路,跟她夜聊只不过是因为长夜漫漫无人排解,或许他给很多人发了短信恰好颜回了他。

颜又想起了当年被找茬的那件事,室友曾找过瀚因为他与问题女生熟识她希望瀚能帮颜解决问题,但瀚只留下一句:她是自找的。之后便决然离去。颜不是不知道,她只是逼着自己忘记了罢。

当所有真相赤裸裸的呈现在颜的面前,她再也没了替瀚美化的理由。

从那时起颜决定忘记,她用那些睡不着的漫漫长夜写大段大段的文字。整整三年,当她的文章都快集成一本书的时候她突然就放下了。

她说:在敢爱的年纪里,谁还没爱过几个人渣。

晚睡的姑娘,她想明白了。

我喜欢文章15:年火

文/甘茂华

我喜欢鲁迅先生小说《祝福》开篇那句话:“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每逢过年,我便记起这句话,记起山坳上的故乡。

我说的是边城恩施,遥远的山寨,离中心城市很偏远的地方。然而,山里人过年,却远比城里人热闹。很早就开始准备吃的、用的、玩的、敬神敬祖的东西,一般从农历腊月十五以后就忙起来了。俗话说:忙到腊月二十八,又打糍粑又浇蜡,家家都把年猪杀。山里人把过年当作最隆重的节日,元旦是不叫过年的。

城里人呢,生活的节奏快了,生活的情趣就少了。对于古朴的民俗风情,对于自然的乡土气息,很少问津,哪能像山里人过年一样,热热闹闹,红红绿绿,鲜鲜活活呢?

我因此特别喜欢鲁迅那句话,“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我也因此特别怀念故乡春节的年火。

除夕之夜,一家老小围着熊熊的火塘,火塘里烧着大树蔸子,从晚上烧到天亮。这叫三十的火,图个红火、吉祥。喝酒的喝酒,说笑的说笑,一家围着火塘大团圆带来的天伦之乐,通宵不寝曰守岁。甚至厨房、厕所等处,墙角遍燃红烛,谓之迎春。最好看的是那种用木油、漆油配以红色涂料浇在缠有灯草的竹竿上,铸成照明用的蜡烛,山里人喊浇蜡。浇蜡有大有小,小的敬菩萨、敬家神,大的杆儿长、烧的时间久,多半插在弯弯的山路边,或祖宗亲人的坟墓地,当地风俗叫送亮。送亮,充满了魔幻的诗意!

这时候,你站在山坳上,看那星星点点的火光,不仅身心浸透了神秘,而且借着初春的山风,在火焰摇曳时,涌上来一种丰满喜庆之感,光亮长久之意,亲切温暖之情。你有说不完的恋乡之情结,你觉得年火具有特殊的魅力。不是酒,却有醉美的氛围。

正月十五,照例是故乡“赶毛狗”的乡俗节。如此乡俗,不仅恩施有,峡江流域很多地方都有,秭归九畹溪镇的石柱村几乎年年都要“赶毛狗”。山里人把狐狸喊作毛狗子。也不知从哪辈人开始,便选了一年中最热闹的正月十五这天晩上,烧起几堆大火,大人细娃围着火喊:“赶毛狗哟,赶毛狗哟!赶哟,赶!东边赶了西边赶,屋前赶了屋后赶!”往后,人们还索性用干树枝、干竹枝、牛王刺藤子和一炸几十百把响的火炮树叶子搭起“毛狗棚”,把用坏了的背篓、撮箕、箩筐丢进去,烧得噼哩叭啦,明火燎燎,映红了整个山坳。赶毛狗的呼喊声,此起彼伏,在山谷里震荡。

我的朋友,一位土家族诗人告诉我:也有的妹子,借躲“响炮”、躲“地老鼠”为名,几闪几晃就不见了,到那连月亮都照不着的山湾里去了。那里,必定有个小伙子守着一堆篝火在等着她,年火与爱情一起燃烧。情歌,自然也像年火一样燃烧。

“男人是那大山的魂哟,女人是那拴魂的绳。男人是那撑天的树哟,女人是那缠树的藤。同一只背篓背太阳,同一盘石磨伴星辰,同一把煨罐煮甘苦,同一个梦里见傩神。世世代代哟土家人,扛着岁月哟奔前程。”

这歌儿很好听,它其实不是原生态民歌,是我的朋友方一方作词、张勇作曲的一首现代民歌。由于接地气,初听时还以为是首老民歌呢。不管怎样,在年火与爱情同时燃烧的夜晚,这样的歌正当其时。

是的,凡是有年火的夜晚,山里人特别快乐。尤其是现在日子好过了,山里人格外快活,似乎是天王老子也管不着。堂屋的火塘边,场坝的火堆边,那些经常进城做生意的后生,思想开放得很。他们一边玩手机,一边撩女人。打了几十年光棍的厚木大伯,如今成了家有了个儿子了。人家抱起他的崽娃开玩笑问:“掺假没有?”他也不动肝火,顶多回一句:“多吃点正经饭,做点正经事,莫去说那些裤腰带下面的事。”他的话如火上加油,那年火爆腾着爽心悦目的一簇簇火花。

故乡的年火萌发了山里人对美好生活的祝福和愿望。无论是山道边的浇蜡,亦无论是烟火袅绕的火塘,还有唱着情歌的篝火,都燃烧得令人心灵温馨,继而去寻找自己的一盏火光、一处精神家园。

哦哦,年火年火,照亮乡愁和岁月的多情的年火,永远与年为伍,与人间温暖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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