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文章

请欣赏鹦鹉文章(精选15篇),欢迎分享,更多好文请关注笔构网。

鹦鹉文章1:鹦鹉

文/单曦冉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鹦鹉,它长着胖乎乎的身体,圆圆的脑袋,漂亮多彩的羽毛总是吸引着我的眼睛。

刚来的时候,它不熟悉我。每当我给它添水喂食的时候,它总是怯生生地扑棱着翅膀躲我。过了一段时间,我俩熟了起来,一听到我说话、唱歌,它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声音可好听了!

据我观察,它弯弯的嘴是先把食物咬在嘴里,再嗑出皮来的。喝水的时候,它脖子一伸一缩的,羽毛也跟着一闪一闪的很有光彩。睡觉的时候,它会用嘴梳梳羽毛,然后才闭上眼睛。有时候,它会把头埋在翅膀里,样子乖乖的。

我还发现,鹦鹉比我的呼吸快多了!每隔半秒,它的小肚皮就会随着呼吸一起一伏。鹦鹉很容易受到惊吓,所以,鸟笼要放在比较高、而且安静的地方。

鹦鹉是我的好朋友,每天早上总是它把我叫醒,我爱我的小鹦鹉!

鹦鹉文章2:捉鹦鹉

文/韩兴志

今天早上,我家的鹦鹉啄开笼门飞了出来,在家里飞来飞去,弄得到处乱糟糟的,于是,一场捉鹦鹉大战拉开了序幕。

我自告奋勇充当“先锋”,拿起最喜欢的武器——银月枪,耍得虎虎生风,得意地说:“哈哈,接招吧,你们逃不出我如来佛的手掌心。”我左摆右耍,上挥下舞,额头渗出密密的汗珠。那两只小家伙可机灵了,我刚一靠近,它们就扑棱棱地飞走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累得气喘吁吁,竟然连鹦鹉的羽毛都没碰着,只好垂头丧气地败下阵来。

该妈妈上场了,只见她双眼盯着落在窗台的鹦鹉,缓缓地站起来,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对着我做了个“嘘”状,然后蹑手蹑脚地向鹦鹉走去。原来妈妈想采用攻其不备的战术。说时迟,那时快,妈妈猛地扑过去,对鹦鹉来了个金刚罩。“哇塞,成功啰!”我欢呼声还未落,却听见妈妈“啊!”地大叫一声,原来被鹦鹉用尖尖的嘴啄了一下。妈妈手一松,鹦鹉又飞走了。

鹦鹉更猖狂了,飞飞停停,不时还对着我叫上几声,好像在向我挑战:“来呀,来呀!”“干脆用银月枪把它打下来。”我气愤地说。但被爸妈立即否决了,怕伤了它。就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声东击西”这一计。爸爸赞许地点点头,我们就分工合作。爸爸先把它们从电视机上赶过来,妈妈用窗帘挡住去路,我装作很悠闲地坐在沙发上,趁它们落在我面前的茶几上,毫无防备的时候,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过去,抓住鹦鹉,迅速放进笼子里。

我瘫坐在沙发上,看着笼中的战利品出神。想不到两只小小的鹦鹉,竟和我们打了一场持久战。

鹦鹉文章3:我和虎皮鹦鹉的一天

文/孙嘉成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上窗帘时,我从睡梦中醒来,打开房门,就听到一阵叫声:“唧啾、唧啾、唧唧啾啾。”我一瞧,是我的两只鹦鹉在唱歌呢。让我来介绍一下:帅哥波波,它的羽毛是绿、黄、黑相间的,特别活泼,一见到东西就咬,就连我的手指也没能幸免。美女小胖,它是一只温柔文静的鹦鹉,浑身淡黄色的羽毛使得它看上去娇小可爱,但是对它来说最重要、最喜欢做的就是不停地吃,瞧它现在,嘴巴还在不停地嚼着美味,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我打开电脑,搜索了一段虎皮鹦鹉学说话的视频,把鸟笼放在电脑前,对它们说:“认真看,认真学,希望你们也学会说话。”我呢,就拿了本《铁道游击队》,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不知不觉到了下午,“该给波波、小胖洗澡了。”老爸对我说。爸爸拎着鸟笼来到卫生间,放到浴缸里,调好了水温,慢慢地把淋浴龙头喷向两只鹦鹉。小胖急得不知所措,上下乱飞,边叫边躲,好像很不情愿;波波站在栖杠上,不时挠挠羽毛、抖抖身体,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不一会儿,两只小鸟的羽毛都淋湿了。“现在,该帮它们吹干羽毛了。”老爸边说边把鸟笼挂在太阳下。过了一会儿,两只鹦鹉身上的羽毛干了,看上去颜色更鲜艳了。

现在,这两只可爱的虎皮鹦鹉是我家的成员了,而且是天生的歌唱家,叫得特别好听,要不,我邀请你到我家来瞧瞧?

鹦鹉文章4:家有鹦鹉

文/姚雨江

我家养着一对十分可爱的鹦鹉,它俩分别是“贪玩”和“贪吃”。“贪玩”有着一双黑乎乎的眼睛,还有一个挺拔的身子和小巧的脑袋,像一个勇敢的“小鸟战士”,神气极了!“贪吃”的样子更可爱,它尖尖的嘴巴和那绿黄相间的头部,还有它五颜六色的尾羽就像个小凤凰。

说起吃,“贪吃”可拿手了!你看,它大口大口地吃食物,可开心了!要是这时候你去看它吃东西,它发出的响声像歌声一样悦耳,可好听了!要说起睡,“贪吃”也比较拿手,它睡觉时总是站着,而且一天要睡十几次,每次只睡半个小时,怪不得一天要睡这么多次。要说起玩,这可是“贪玩”的“拿手菜”。不信,你就来看看吧!

有一次,我正在和“贪玩”闹着,“贪玩”怎么不见了!紧接着,从鸟笼的小房子里传来了像一只刚出生小鹦鹉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我打开它们的小房子一看,啊,原来是“贪玩”呀!“你这小家伙,竟然敢吓唬我,害我虚惊一场,看我待会儿怎么收拾你。”

这就是我和鹦鹉的故事,你们喜欢吗?

鹦鹉文章5:美丽的鹦鹉

文/晏婕语

我家有一只小鹦鹉,长着一对滴溜溜转的小眼睛,一张弯曲如钩的红嘴巴,满身都是黄绒绒的羽毛,漂亮极了!我给它取名叫黄黄。黄黄非常贪玩,它不是在横杆上跑来跑去,就是在“秋千”上荡来荡去,一玩起来,连饭也顾不上吃。但是,只要我叫一声“黄黄”,它便会大叫一声,好像在说“哎”!

黄黄是个急性子,我把小米洒在它跟前,对它说“黄黄,快吃吧!”它好像听懂了似的,头也不抬地吃了起来。一会儿,那堆小米就像是被隐了形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再看看黄黄,呵呵,它正站在抓杆上打着饱嗝呢!

它高兴时,会把小脚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痒;不高兴时,啄你几口就跑开了,任你咋哄也不理睬。

黄黄偶尔也会耍赖皮。有几次,我叫它起床,它只是“叽叽”地叫几声,连眼也不睁,仿佛在说“不嘛,不嘛,人家还要睡,还要睡!”我朝它翻了翻白眼,心想:“你睡吧,等你起来我已经上学了,看谁理你!”

黄黄还十分缠人。每次带着它到北湖公园去玩,只要把它挂在树枝上,它就会冲着我不停地大叫:“和我玩!和我玩!”我只好牺牲自己难得的游乐时间,提着它在公园里不停地转悠。

暑假里,我和妈妈要出远门,我非常舍不得黄黄,便对妈妈说:“妈妈,能不能把黄黄也捎上?”可妈妈却不同意。回来的时候,我刚跨进家门,就听见黄黄在大叫,好像在说“主人,你可算是回来了,都快把我想死了!”

这就是我的黄黄,一个美丽的小精灵。

鹦鹉文章6:小鹦鹉

文/张晓峰

上个学期暑假,爸爸的一位同事因为出差没时间,所以就把他那可爱的小鹦鹉寄养到了我家。

小鹦鹉的羽毛是浅黄色的,胸部的羽毛是天蓝色的,像披了一件小外套。它还穿着一双红靴子。可是,它好像很怕羞,随时低垂着头,于是我就给它取了名叫“羞羞”。

午饭过后,妈妈对我说:“儿子,羞羞可能也饿了,你去喂它一点东西吧!”“好!”说完,我抓了一把小米,向羞羞的方向跑去。我把小米放进羞羞的食槽里,可是羞羞看都没看一眼。我左思右想,它怎么了?难道它不饿吗?该不会是生病了吧?忽然,我想起羞羞非常害羞的这一特点,我就立马躲到了它食槽下方的大花盆边。可是,机敏的羞羞还是发现了我。于是,我拿起一块盆里装着的石头,假装着在把玩它,过了一会儿,我回头一看,发现羞羞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小米。我可以去向妈妈交差了。

一周后,我和羞羞越来越融洽了,我每天和它玩耍,非常开心。可是,好景不长,一天中午,爸爸回来了,一进门就说:“儿子,把羞羞提过来!爸爸去把它还给叔叔。”

当我把羞羞交给爸爸的那一刻,我心想:羞羞,虽然你和我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会想念你的。我一定会找机会到叔叔家看你的。再见了,羞羞!

鹦鹉文章7:鹦鹉妻子

文/灵芝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位居七楼。我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因为我家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所以常常听到他们夫妻两个说话,也常常看到男主人老何出出进进,但却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的妻子。

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关切地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之类的话。老何总是说:“刘琴,谢谢你,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热情地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过老何的妻子,但我依然经常听到她对丈夫几乎一成不变地琐碎而充满爱意的叮咛问候。我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亦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某一天,当我终于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

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竟被不小心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

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

“你好,请喝茶。”从电视柜旁传来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在说话。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电视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仑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惊奇,那里哪有老何的妻子,分明是一个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

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它又怎么会像妻子对丈夫一样跟老何讲话?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

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巴黎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地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是怕死,而是舍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不过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残酷的现实。

有一天,她托人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对丈夫关爱体贴的话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像她。

两年前,老何的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她脉脉含情的话语,只要一听到这饱含爱意的语言,老何便感到妻子依旧在自己身边,她并没有走。

鹦鹉文章8:鹦鹉之死

文/周行

家里养了一只鹦鹉,在笼子里蹦蹦跳跳的,可爱极了。

我们每天定期给它喂食、喂水,悉心照顾着。

儿子每天训练它说话,鹦鹉很乖巧,努力地练习说话,很奇怪的声音往往让我们大笑不止。

鹦鹉在我家慢慢长大,我们都习惯了它的存在。天气好时我们去散步把它也带上,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去公园,小鹦鹉在笼子里很狂躁,后来我们猜想,可能小鹦鹉看到公园里有同伴的召唤,有它向往的生活环境,想极力出去寻找自由才让它失去了家中的平静,外界的诱惑如此之大。

大年初五我们去大姐家拜年,如往常一样,我们早早就把鹦鹉放在防盗窗上,让它呼吸早晨的空气,让它与窗外的小鸟说说话。

晚上回来,我们想起鹦鹉,赶紧去看,让人震惊的是:小鹦鹉已经死了,蜷缩在笼子的一角,很悲惨!看看它平时吃食的盘子,没有粮食也没有水。原来小鹦鹉是因为又饥又饿死去的。唉,自责啊。

挖了个小坑,把鹦鹉埋进去,在上面插了一片树叶。小鹦鹉,你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吧,那儿是你喜欢的家。

回来洗干净笼子,用袋子小心装好,我决心以后再不养鸟了,留着笼子只是个纪念。我试想着,如果那天在公园把小鹦鹉放飞了,它该是多么欢欣鼓舞啊。

鹦鹉文章9:两只小鹦鹉

文/张玲

鹦鹉脆脆离家出走了。这是我中午下班时,看到二姐家门前悬挂的鸟笼,询问后方才知道的。二姐说脆脆鬼精灵得狠,可能是头天晚上竹笼的门没关好,从门缝里溜走的。和脆脆一同关在笼子里的还有一只叫艳艳的鹦鹉,现在它独自蜷缩在竹笼横档的尽头,不蹦不跳,不言不语,眼神暗淡,似乎有了被抛弃的愁怨。

脆脆飞走的第二天,为了安抚艳艳,我下班后,特意像平日那样走近竹笼,轻轻叩击,小声地叫着它的名字,用手指挑逗它。此时的艳艳一副胆怯的样子,不像过去那样好奇地追逐我的指尖,反而退了一步,有些惊恐,身子后缩收紧,像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就连我吹口哨它也不回应了,一副恹恹然的样子。

几日过去,艳艳消瘦了许多。二姐和我一样也很怜惜,见我天天去逗弄这只鹦鹉,就感叹说,鸟跟人也一样啊,两个伙伴玩得好好的,忽然跑了一个,这剩下的还不丢了魂?唉!面对孤单无助的艳艳,我也叹息。

又一天的中午,我照例下班路过二姐家,突然发现门前的竹笼里多了一只小鹦鹉。以为是二姐又买了一只鹦鹉来陪伴艳艳,待我仔细一看却是脆脆。二姐告诉我,脆脆是隔壁邻居在对面的车库里发现的。显然,脆脆也瘦了好多。但不管如何,脆脆“回家”总是令人欣慰的。我还是每天下班都要来逗弄这两只鹦鹉。说来也怪,出走复归的脆脆,一言不发地饱食一顿后,就呆呆卧在竹笼里,如同经历了一场风雨,疲倦、颓废,不再欢声雀跃,不再与艳艳争食夺宠,像有满腹心事。

如此的变化让人惊讶。是对回归的不满,还是对外面世界的不舍?看它瘦弱的身体,也是受了一番苦楚的,难道是为了自己的盲目出走而忏悔?还是恨自己不能舍弃温暖的家没有远走高飞?对于我的逗弄,它仍是躲着。

自从脆脆回家后,它的小伙伴艳艳倒是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起来,快乐的歌声时时响彻小区的角角落落,招来小区一大群孩子,也像麻雀一样,天天在二姐家门前叽叽喳喳。可不论艳艳用怎样的热情来迎接脆脆,脆脆始终是一副金口难开、不理不睬的样子。好在对于这些,艳艳并不介意,依然快乐着自己的快乐。

转眼就过了两个月,脆脆与艳艳经过二姐认真的喂养,又出落得如同大家闺秀,羽毛光滑漂亮,长得机灵可爱。它们的美丽与可爱吸引众多目光,当然也有嫉妒之眼、流涎之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一只野猫,对,很有可能就是哪一只野猫,偷偷地潜入小区的院子,将一双魔爪伸进了竹笼,可怜的艳艳从此不见了踪影。二姐恨恨地说,“我们发现的时候,只看到脆脆紧缩在竹笼里的一角,还有散落的许多细小的羽毛,唉!那该死的猫,看到它一定打死它。”

自那以后,我不再打扰脆脆,每每经过时,只是停顿一下,轻轻地看它一眼,唯恐惊吓了它,惊扰了它。

鹦鹉文章10:在地下室的窗前挂上一只鹦鹉

文/田大安

为什么要一只鸟?其实,我也不知道。

日子就这么重复着。窗口向西,早晨不会有阳光直射,但外面的亮光依然会翳进地下室。我朦朦胧胧地睁开眼。多数时候,我会在床上赖一会儿,随便地从床头或者床侧的搁板拿下一本书,不经意地翻阅几页。有时,也会有一个谜面一般的句子将我带进去,几个小时出不来,就这样耗去一个上午;但更多的时候,我会失去继续阅读的耐性,把盗版的简编《二十五史》扔到一旁,然后抽过一本繁体的《资治通鉴》,或者像陈寅恪大师的《柳如是别传》,《外国小说选编》之类的书籍。我对阅读的兴趣由淡转浓,再由浓转淡,就这样反复着。不知从何时起,我就缠绕在句子与句子之间,脑子中被词语所笼罩,某些新异的词儿会像蜘蛛那样在我的脑海中爬行,它们吐下粘液,留下了一张张网。

早晨,通常是静谧的,除了远处的轰轰声。如果小薇与我同宿,我们一定会在夜间做些亲密的事情。但当小薇决计上路以后,我就像一件款型陈旧、被不待见地挂在墙角的衣橱里的冬大衣,被丢在地下室。地下室一般没有声音,除了邻里那对狗男女间或的吵闹声,显然,地面有时是震动的,有火车在地下行驶。我不需要什么声音,除了一只没学习过语言、直接用天性歌唱的鸟。我在小薇离去以后,突然陷入对音乐的厌恶里,尤其,是耗子所留下的那些唱片,那些不分中外、不分流派、不分乐器与人声的大杂烩,这让我无比生厌。唱机是一个讨厌的存在,甚至觉得没有比发明唱机更坏的发明了。可是,那是耗子的遗物。他作证着我们三人之间的爱情。

为此,我突然地想到了森林,我便遐想着鸟声。于是,我期待应该有一只鸟在清晨向我问好,或者将我从沉沉的睡梦中叫醒,就像小薇在的时候那样,因为要将胳膊从我的脖子下抽出来而将我弄醒一样。

那段时期,我疯狂地阅读中外诗人的作品,这就使我脑海中爬行着更多的蜘蛛,我的脑海有太多的粘稠状物,我想写一个《诗人之死》的小说,将屈原、李白、王国维、荷尔德林、莱蒙托夫、普希金、保罗﹒策兰、狄兰﹒托马斯、顾城、海子……这些人的死编篡在一块。很多人死了,可有很多诗人死于自戕,为此,我有点恐惧别人称我为诗人,这是否意味我也会自戕?或者有比普通人较高的自戕率。

当我对生活感到心灰意冷的时候,我通常会对自己说:再活一天吧!于是,我活到了第二天。可能,第二天会发生一点趣事,让我觉得生活尚有期待,在我陷入睡眠之前,我对自己说:再活一天吧。我就这样活了下来,活了好多个日子。在绝望的顶点,我差点从悬崖跳下去。那天是2007年的4月1日,一个艺人的祭日,我想死亡时飞翔的姿态是不能重复的,我多少也写点诗,我不能在死这种事情上抄袭一个艺人。我便离开了悬崖——一幢数十层高楼的第37层处。我没有乘电梯回到地面,我沿着盘旋的楼梯走了下来。在从空中回到地面的过程中,我的脑海中翻滚中老七和小薇,好像她们成了两个集团军的统帅,在我的脑海里打了一场改变历史的意念之战。

谁都没有胜出,谁都占有我脑海中的国土。我属于她们,而她们都能够离开国土飞翔。老七,据说,拿上了去往欧洲的护照,也许,正坐在巴黎的某个长椅上,或者脚踏着希腊的土地。如今,她与我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拥有我的一个E-mail的地址。她不定期地会往里面发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更多是风景照,也有她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的物品,我记得还有各种颜色的文胸。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给我发这样的照片?当然,令我记忆最深的是她本人在镜子中的影像。也许,她试图通过那些被她附灵的物品显示自己,她让它们成为艺术?唯有我能懂的艺术。谁知,其实我也不懂。

而小薇要去西藏,西藏是神灵居住的地方。在小薇离开的第二天,一只鹦鹉来到我的住处,在笼子中被挂到了地下室的窗前。它奔跳着,在笼中歌唱。我不知道它在歌唱什么,但我知道它的沉默会和我的沉默一样,会让自己突破这笼狱,想象自己在远方飞。

说到远方。在小薇临行前,我对她说过一句现在想来颇为刻毒的话。在她将打理好的行包背上肩膀的时候,我说:你所寻找的远方是不存在。

我时常觉得地下室的窗外就是远方。我的远方触手可及,可是,小薇坚持远方仅在远方,触手可及处都会物化在我们的躯体之内。而她要去躯体难以到达的地方。所以,她想到喜马拉雅山。

喜马拉雅山让我恐惧,我害怕小薇有去无返。就像她在脚步即将迈出地下室的时候,她兴奋地表达那样:末日盛会——西藏!

这句话让我把她拉回地下室,我说:你需要改变这样修辞。我说去西藏不是去盛会什么,更不是末日,你是去寻找澄明。我说你叫“澄明之旅”吧!

小薇说:你觉得“末日盛会”显示绝望吗?你难道不觉得希望正会从绝望之处升起吗?

我说:都末日了,还有“绝望中的希望”吗?

小薇说:好,按你的意见,叫“澄明之旅。”

小薇走出了地下室,开启她的澄明之旅。

喜马拉雅是一段通天的旅程,我知道。

见过一只鸟,会用地道的汉语说“你好”吗?

我在花鸟市场溜达的时候,一只浑身长满漆黑羽毛的八哥就会这么说。他说这话时吓我一跳,但语气更像是害了牙疼病人的声音,但“你好”是清楚的,这让我感觉惊奇和恐惧,虽然,尾音有一种河南腔。我不看重它会说汉语,我想如果它被一个操英语的人调教,也一定会说“Hi!”这样的问候语。问题是:当一个鸟说人话的时候?我还能把它当成鸟吗?

社会学家说,是语言让人类成为人?可是,一只鸟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这是很可怕的。这只鸟一定是鸟类的异端,一定是鬼魂附体,一定会给人类和鸟类都带来巨大的困惑与麻烦。我在作家这个圈子里获得过这样的教训。一个人不是因为能够或者擅长写作而成为作家,而是因为“写作”这个行为本身让其成为作家,一个没有写作能力而有致力写作的人是可怕的,他无疑以作家之名败坏了那些有作家之能而不肯实施“写作”行为的的人。啊,幸亏,我没有成为这样靠“写作”而成为作家。我觉得我仅是一个渴望倾诉自己感受的人,我不想成为一只“会说人话的八哥”。

我买的鹦鹉是一只满身绿色羽毛,而不是浑身漆黑的“人语者”。无疑,妞妞不会说人话,只会说属于自己的语言,她唧唧呜呜,婉转低回,抑扬顿挫,她是一只名副其实的鹦鹉。她挂在我地下室的窗前。在小薇离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我。

之所以在指称这只鹦鹉时使用“她”,并非说她是一只雌鸟。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从外形上辨别一只鸟的雌雄。我仅能将此解释为某种诗意。我觉得使用“她”比“他”更能代表我对一只鸟的感情。虽然,我喜欢与同性别的人交流,但却不愿与同性别的人长居一处。

我将这只鹦鹉叫着“妞妞”,妞妞很乖。她唱的歌赛过了王菲,赛过了Sarah Brightman,赛过了Mariah Carey,赛过了勃拉姆斯,赛过了《高山流水》。它在我的窗前,跟我一起共渡那“青春无月夜”。她的啼鸣那样悦耳,往往使我心怀澄明,让我不再过多地怀念小薇和老七。

那个鸟笼像个神庙,而鹦鹉的啼鸣而非鹦鹉成为了一种启迪人生的神灵。

妞妞的笼中上有一块黑布,我会在太阳还没有落山的时候,帮她布上黑夜,就像上苍为我们人类布上黑夜一样。按照月亮盈亏,在笼子的顶部给她留下适度亮度的灯光。这也让我我也会发现自己拥有一双上帝之手,因为,我能为这位胜于歌唱的神灵布上黑夜,或者带给她黎明,以致一个有月亮或者无月亮的夜晚。

在我和鹦鹉之间,就这样互相引为神灵。就像上帝还未在人间诞生之前那样,人类成为自己的神,可是,人类又对自身充满怀疑,于是,人类对自己说:去你吧,上帝!可是,上帝无法离开人类而存在,所以,上帝始终与人类同在。上帝是不能被人类所驱逐的,虽然,人类不再相信上帝,就像不在相信自己,但上帝始终飘零在人类的头顶上。就像鹦鹉被挂在地下室的窗前。

因为一只鹦鹉的到来,我能忘记小薇吗?我的答案是:不能!

小薇会折转两个月之后回来,一定会给我带来关于班禅、达赖喇嘛和阿卡的回忆,当西藏成为“知识”在读书人之间流传的时候,我们就会忘记天边那些彩云、那些纯净的湖泊,那些面颊通红、勤劳的藏民,我们难道一定要记住金粉装饰的寺庙、色彩斑斓的唐卡?忘记高伟挺拔的喜马拉雅山吗?

啊,喜马拉雅山,你保佑小薇早日归来!你是一座神山,一座不需要悬挂鹦鹉的通往神界的人类之窗。

喜马拉雅山啊,以及西藏的神庙啊,你要知道小薇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作为画家,她曾经在一个夕阳西沉的下午用圆珠笔画过那种线条画:起先是人的笑脸,然后,诅丧的脸、哭泣的脸、祈祷的脸、沉思的脸,她整整地画满了一张A3纸,有一百多副人脸孔的形貌,多么有才的画家啊;作为诗人,她通晓各种诗体,无论是七言,还是五言,都写得有模有样,有的诗句完全可以混入名家的篇什里,尤其那种自由体的现代诗,写得更具有悲愁和轻喜剧的风味;作为作家,她写过三千字以内的多篇小说,有一篇在网络上甚为流行,点击人数达上万之多。她的散文完全盖过中小学教科书中所选的,可谓情思并茂,属于真情写作,而绝无矫妄之态;作为一个摄影师,她拍摄过一组展示自己脚丫的照片,她的大脚丫为此享誉网络;作为一名通俗歌手,她在卡拉OK厅唱过梅艳芳的歌,歌声深情款款,听众响起热烈掌声,大家都说唱得好;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她曾经深深地爱过她的一名大学室友,以致毕业多年以后,一直保持亲密交往,直到那位负心的女孩找到自己的男朋友;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老七离开了我,而我却与她的天空发生交错,我像一只飞机降临在她空落落的机场。我们起先没有恋爱,虽然,我一见她就爱上了她,并从此没有离开对她的爱。

为了赢得她的爱情,我是如何地处心积虑?为了让她走出lesbian,我给她讲了清朝时期出现在上海的磨镜党,那些女同性恋之间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为此,我首先让自己成为一名异性人,我剃掉浓密的胡须,拔光身体上长得粗壮的令人惊恐的黑毛,以女人的举止和腔调跟她谈论被淹没的历史,随后发觉彼此共同的爱好而谈论文学。我发觉她竟然喜欢杜拉斯和张爱玲,为此,我一段时间成为杜拉斯和张爱玲的读者。我们开拓了话题,在深切的话题交流中,我们的情感慢慢靠近。有一天,在公园的一个角落,她躺到了我的膝盖上,我们四目相视,用目光相互征服,然后,我们的嘴唇相互靠近,她把唾液留在我嘴里,也品尝了我的唾液。

把她从看似畸形其实正常的情感,挽回到一种看似正常的正常,我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在那一年时间里,我没有留下大篇幅的文字,只留下一些诗歌模样的短句。有人看出,其间很多是关于爱的主题。

如今,这些情感,我无法对一只鹦鹉讲,但我想鹦鹉知道我的寂寞,以及我曾经的丰富。

鹦鹉文章11:小铃铛

文/马婷

小铃铛是一只虎皮鹦鹉,名字是三岁的小儿起的。

刚从亲戚家带回它时,既兴奋又担忧,原本就一直想要养只鸟儿,最好便是鹦鹉,因为它有灵性,假以时日,倘若能教会它说话,岂不满满的成就感,心下便喜悦起来。待稍一回味,这兴致立马又落了下来,我向来是生活懒散之人,平日里,只一味沉浸在自己的文字书本中去,其他琐碎,都无暇顾及,所以往往是连自己的一日三餐都顾不好,又怎么才能照顾好一只鸟儿呢。

想想之前养死的乌龟、金鱼、花花草草,不免担忧……起初,也是雄心壮志,下决心要将这鹦鹉养得珠圆玉润,最好是能够学上几句问候语,来人就说“你好”,投食就道“谢谢”,岂不快哉。于是,将这鸟笼安置在自己的书桌背后,每日,伴着我写作、看书,累了,就放首曲子给它听,或是放几种鸟叫声,聊以慰藉它背井离巢的孤独之情。

它刚来时,略显羞涩,当然,也有些恐惧,静静地呆在笼子一角,不叫,也不吃,倒像个冷傲的王子。长得极为漂亮,黄色的羽毛上带有黑色的波浪一般的花纹,身子呈浅绿色,尾巴则是黄、绿、蓝一体,嘴巴尖尖的带一点儿勾,小巧可人,为了让它尽快消除对陌生环境的恐惧,我便用手机搜了虎皮鹦鹉的视频,放在笼子前让它去看,视频里的鹦鹉跳来跳去,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它便也偶尔应上两声,我看这样有用,便时常搜索出同类的叫声,放出来,去让它感受,没出几日,它便在笼子里活蹦乱跳起来了。有一天,我在房间还未起床,它便在客厅叫了起来,唧唧唧唧,像是在召唤我,赶忙跑出去,趴在笼子跟前跟它问好,日日喊着小铃铛,想让它记住自己的名字。

一开始,真的极为用心地给它添置水和食物,定期清理笼子,每日,必是将装水的盒子洗干净,再放些矿泉水进去,自来水是不敢给它喝的,怕细菌太多,鸟食也是亲戚之前买好的,日日用食盒装好,放置在笼子里,看着它吃饱喝足后,还要将笼子打开,让它出来放松片刻,慢慢的,它便好似习惯了这种生活作息,也习惯了我。

有日坐在书桌前写作,它突然飞到我的桌上来,我立马停下在电脑上敲打的手,静静地观察它,谁知这小家伙见我无意驱赶,竟又飞到我的键盘上来,对着键盘上的字母这儿啄啄,那儿啄啄,后来,又对着电脑屏幕去啄,见没意思,又展开翅膀,飞到了显示屏的上端,转过身去,背对我,静静地站立在了上面,我赶忙拿出手机为它拍摄几张孤傲的背影。

就这样,小铃铛与我一日比一日熟悉,对我的戒备之心也一日比一日松懈起来,后来有天,竟直接飞到我的肩上来,我轻轻一拍,它又从我的肩膀跳下,落到我的腿上,丝毫没有害怕的样子,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将食物放在手中去喂它,它也渐渐地习惯站立在我的手掌中去吃谷子。

我们这种看似美好愉快的相处方式坚持了多久呢,我就慢慢懈怠了,起初是懒得每日为它清理笼子了,后来,因它每次飞出来总要给书桌上,阳台上,甚至我的座椅上屙一两块屎,开始时,我还能原谅它,每次拿化妆棉蘸了水去擦洗,再用一块专用的毛巾,滴了洗洁精,擦洗几次,后来便烦了起来,对它有了嗔怪,时间长了,便不愿将它放出来了。

它开始也有些抗拒,自己用嘴将笼子的门推上去,从门口挤出来过几次,我发现后,便将门卡死,它就在里边无计可施了。后来,因为将小儿送回老家的缘故,我便每日都去工作室写作,晚上经常是十点之后才回到家中,呆在家里的时间少了,对它的关爱自然也便少了。想起来时,才偶尔添置一次食物和水,隔上几天,才清洗一次笼子,只是每次清洗笼子时,发现它不知为何,将笼子里的鸟窝都啄烂了,杂草便落了一层在笼子里。

有一天呆在家中没出门,便想起来好久没有让它出过笼子了,也该放出去舒展一下翅膀,待打开了笼子,它却呆呆地站立在里边,丝毫没有要出来的意思,从那时起,它好像又开始对我们有了戒备之心,每次去取它的食盒,都会冲过来啄人的手。婆婆和先生都被啄过几次,我因为胆小,便每次拿个铅笔,伸进笼子,待它啄铅笔时,赶忙将食盒取出来,心里却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起初,明明是看着它一天比一天胖了起来的,直到有天先生嫌烦,竟将它放到了窗外,我怕这高温晒着它,又将鸟笼提了进来,放到了客厅的窗台边,也是隔三差五的才去看上一眼。

有次,发现笼内的鸟窝掉落了下去,它便日日站立在两根杆上休息,我催促了几次,先生才将那窝重新给它弄好,我想着它有窝了,晚上便可以像往常一样,钻到窝里休息,并没有认真观察这笼内的情况。

有天一早,先生正熟睡着,我去客厅想看看它的笼子里还有食物没,却发现它呆在窝内一动不动,待我添好食物和水,它扑腾了下翅膀想出来,却是一下子掉在了空中,脖子被窝上的一根绳子牢牢绑住,原来,它不知怎的,竟将自己的脖子套进了鸟窝上的一根绳子里,紧紧地缠绕了一圈,它挣扎着,又逃回了窝里,只有静静地呆在窝内,它才不至于被勒死。我吓了一跳,想用手去帮它解开,可无奈手一进去,它就吓得扑腾起来,一扑腾又掉落出来,悬在了空中,跟上吊似的,我心里隐隐有些作痛,赶忙去喊先生。

先生本是怪我大呼小叫,进来一看也傻了眼,拿了把剪刀,却也是因为它不配合,在里边胡乱扑腾所以半天剪不上绳子,大约过了两三分钟吧,才终于剪断了套在它脖子上的绳子,却发现它一只脚不知何时也受伤了,指甲那块地方,有血渗出来。我立马痛心起来,一边一遍遍地喊着“小铃铛”,一边自责不已,再看它似乎纤瘦了许多的身体,便更加的难过起来,只怪自己没有照顾好它。

以前回老家时,还会提上笼子,将它安置在副驾驶上,后来,如若只是回去一两天,便在回去之前,给它添好食物和水,却不会再带上它了。我在想,这几个月来,对它如此的冷落,如若,如若它真的有感觉,真的有思想,会不会伤心难过。

可它分明就是和我生疏了,分明就是没有那般信赖我们了,除却自身,好像更加的坚强了,那脚上的伤,后来慢慢地好了起来,我每次进去看它,都会难过上一阵,然后又转身去做自己的事。

想想,或许自己真的不适合去养一些生物,将它们的生命承载在我的手中,向来我不是贤妻良母,下不了厨房,做不好家务,生活作息毫无规律,时常是早餐拖到中午,午餐拖到晚上,生病了也往往是小病拖成大病,空有一颗温暖的心,却是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如此,要怎么样,才能养好这只鹦鹉,不免悲戚。

如今,应着愧疚,每日都会去它的笼子跟前呆上一会儿,细算起来,也不过是一两分钟,喊上几句它的名字,说上几句“你好”,为的是有一天,能听到它嘴里喊出来这两个字,但是,细算起来,它来到家中也快半年了,起初那股子呵护它、教它说话的热情似乎早就磨灭了。想想,人与人之间,尚且如此,所谓“人生若只如初见”,日子长了,便不再疼惜敬重,更何况是对一只鸟呢?

今日,我静静地呆在这书房,看着它日渐消瘦的身体,想起这半年来相处的点点滴滴,只觉内疚之情涌上心来,于是作一篇小文,纪念这鸟儿来家中的种种情景,也提醒自己,该静下心来,去重新走进它的世界,重新与它建立信任了。

鹦鹉文章12:一对牡丹鹦鹉

文/黎大杰

前几天,让妻拉着去了一趟花卉市场。

鲜花批发市场位于成都高新区,很大,人很多,各种鲜花看得我眼睛生疼。选购鲜花我不在行,而妻会。妻在每一盆鲜花跟前都要留恋一番,讨价还价,而我却心不在蔫,转着转着,就与妻分开了。

市场的嘈杂和各种鲜花散发出来的暗香让我有一种想出逃的感觉。我也懒得打电话叫妻子快买了,她选她的,我想从前方一个出口出去透透气,等她。

“叽——吱吱叽——”一阵长长的尖利的鸟叫声传来,一下子将我的疲倦赶得老远。花卉市场一角居然有鸟叫,循声望去,原来是一家出售鹦鹉的摊位。笼上挂有一个大牌子:牡丹鹦鹉。哈哈,这名字稀奇古怪的,居然将鸟儿贯之以鲜花的名字。冲着这名儿,我的脚就动不了。

我开始端详笼中之鸟来,大概有二十来只,挺好看的,鹦鹉在笼中上下跳窜,一点也不安静,似乎也不怕人,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人经过,它们仍然在那儿大声歌唱。鹦鹉个小,头部棕褐色中带点暗红,红中带点黄,颜色递次淡化。喙红色,很粉那种,上喙勾勾的,包围下喙,不张嘴,就看不见下喙。眼亮,又圆,眼圈外一圈白色,在头顶显得异常突出。上胸、背部、翼和短尾呈浅绿色,翼末端是黑色。脚灰色,脚趾对生,一长一短,牢牢地抓在笼上或横杆上。

这种小个头鹦鹉乖乖的模样以及清脆的叫声很招人喜欢。

年轻漂亮的女摊主见我专注地观赏牡丹鹦鹉,就迎出来说:“这是爱情鸟。”仔细观察,还真是,站在笼中横杆上的鹦鹉总是两两深情地相依相偎,形影不离,你给我梳梳羽毛,我给你啄啄嘴,那亲昵的样子就好比是公园长廊上的一对小夫妻,丝毫也不避开行人的注视,独自在那儿谈情说爱。

我心动了,决定购买一对牡丹鹦鹉,为了这个有着花儿一样的名字,有着爱情一般执着的鸟儿。

我问:“这鸟好养不?”“好养,好养。吃食不多,一袋小米,一壶水足够了。”

选一副钢丝鸟笼,女摊主带上手套,打开笼门,看中一对,就开始抓起放入我笼中,那两只刚离开集体的鹦鹉在笼中显然有些不适应,扑扑扑地上跳下窜,就是不栖在笼中横杆上。

不知啥时妻子抱了几盆鲜花来到我身边,看她看笼中鸟儿的眼神,似乎已经默认我的行为。妻笑着说:“噫,你也想提笼架鸟了?”我提起鸟笼,吹了一声口哨,逗着牡丹鹦鹉玩,鸟儿对着我叽地一声长叫,我回头笑着应对妻子:“这不属于退休老人的专利吧。爱鸟之人,不分年龄。”

是的,在乡村那些青葱岁月里,我也曾经上树抓过斑鸠爬竹林捉过麻雀回家饲养,但无一例外地都没饲养成活,这些乡间野性的鸟儿不是绝食就是太嫩,养不了几天就死了。后来我查百度,得知麻雀和斑鸠等野鸟是无法人工饲养的。前不久一天,在我办公室飞进一只小麻雀,让我抓住后看到它无助的眼神,就立即放归了它,看到小麻雀飞走那一瞬,我心里也有过一种失落。我在想,由于小时候的无知,让那么多条活鲜鲜的生命在我手中那么短暂地消失了,现在想来这应是对大自然的一种破坏。

要养一只能够饲养的鸟儿的想法,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于我心中植下了根,以至于现在一见到这些牡丹鹦鹉就立即想拥有的冲动。

大概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储存有一种如鸟儿般飞翔的想法。

这对牡丹鹦鹉拿回家后,我挂在书房里,读书写字疲倦时我起身逗逗它,或在食盆里加点料,添点水,听听鸟儿的叫声,看看它们在笼中扑腾的样子,非常有趣。打扫清洁时也不觉得鸟粪有多脏了。

有时候,我又在想,鸟儿本有自己的天堂,把它们关进笼子是不是有点残忍?我又想,对于太野性的鸟或许如此,但对于牡丹鹦鹉之类从非洲引进的鸟儿,如果把它们放归野外,它们在陌生国度又是否适应呢?如果它们在笼中生活惯了,放归或许才是对它们的另一种伤害,它们或许已经习惯于人们的众星捧月,一旦去到野外,它们的生存能力值得商榷,弄不好会因找不到食物而饿死或受到其它鸟类的攻击和欺负。当然这也许是我们人类一厢情愿的想法,又或是想圈养它们的人的另一种说辞而已。

另外我还记住了女摊主另一句话:“牡丹鹦鹉养久了,就会对你产生感情,你就是打开笼子它也不会逃跑,反而会栖上你的手臂,陪你散步。”

于是,我又信了,心安理得地饲养它,饲养这一对有着花儿一样名字的鸟儿,有着爱情一样执着的鸟儿。

鹦鹉文章13:我的小鹦鹉

文/罗清泉

星期六,我和姐姐、妈妈去花鸟市场买了两只小鹦鹉。再过几天就是我和姐姐的生日了,这是妈妈送给我们的生日礼物。

这两只美丽的小鹦鹉是虎皮鹦鹉。它们有着两只小小的眼睛,黑黑的,像两粒小黑豆,鼻子是两个小孔,嘴巴向下弯弯的。它们的头顶有一块黄色的毛,颈下也有一圈黄色的毛,身上有老虎一样的斑纹,翅膀上也是虎皮斑纹,胸口和腹部是像小草一样的绿色绒毛。

我们给这两只可爱的小鹦鹉取了名字。一只叫“歪嘴巴”,因为它的嘴巴上下是不对齐的,吃小黄米的时候总是从缝里掉出来几粒。另一只叫“节俭”,因为如果有小黄米从食盆里掉了出来,它就会把地上的小黄米啄得干干净净。除了吃小黄米和喝水,它们还爱吃苹果呢。

“歪嘴巴”和“节俭”很爱干净,它们经常用小嘴梳理自己的羽毛,还经常互相梳理。它们最喜欢用小嘴啄东西了,无论把什么东西放进鸟笼里,它们都会啄个不停,仿佛想看看这究竟是什么。这几天,我们把鸟笼放在窗台上,它们又开始啄窗台上的绿色植物,一会儿啄啄这边的吊兰,一会儿又跑到另一边啄啄碰碰香。我把手伸进笼子里,勇敢的“歪嘴巴”就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不停地啄我的手指。“节俭”就胆小如鼠,会吓得从鸟笼这头跑到另一头。它们俩还经常打架,当“歪嘴巴”在秋千上玩的时候,“节俭”就会跳上秋千,把“歪嘴巴”挤下秋千,自己一个人玩。

“歪嘴巴”和“节俭”从早到晚总是“唧唧喳喳”叫个不停。我每天都要弹钢琴,每次我一开始弹琴,它们俩就“唧唧喳喳”叫得更响了,好像在为我伴奏,又好像在和我比赛。

可爱的小鹦鹉们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爱我的小鹦鹉。

鹦鹉文章14:可爱的牡丹鹦鹉

文/李恒宇

姑婆家有只可爱的牡丹鹦鹉。这是鹦鹉种群中最美丽的一种。

它长着尖尖的深红色嘴巴,周围被一圈白色的喙包围着。头部有浓密的深灰色绒毛,脖子上的羽毛由红色逐渐变成靓丽的绿色。翅膀和胸脯覆盖着浅绿色的羽毛,闪闪发亮,尾巴上有几根长长的乌黑色羽毛,美丽极了。

它很讲卫生,每天至少得洗一次澡。它洗澡的时候,先把每根羽毛都浸湿,再每根每根地洗,你说它是不是很讲卫生呢?它还会吃苹果,只见它把整个苹果都叼了起来,用嘴咬一块下来,然后一口吞进肚子里,不用嚼。

有人逗它的时候,它很高兴,一会儿点点头,一会儿跳跳舞,有时还会用嘴巴咬咬鸟笼,仿佛想再次回到大自然中,享受蓝天和白云。特别高兴的时候,它还会叫:“你好!你好!”更神奇的是,它还会像雄鹰一样展开翅膀,露出翅膀下乌黑的羽毛。

牡丹鹦鹉真有意思!

鹦鹉文章15:鹦鹉

文/杨维怡

学了《鸟岛》这一课后,我认识了各种各样的鸟,我最喜欢的鸟是鹦鹉。

去年,在昆明的花鸟市场,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可爱的小鹦鹉,还给它配备了一间十分精美的房子。鹦鹉的样子很好看,它小巧玲珑,头上的羽毛像戴着一顶金黄的帽子,一双灵活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背上的羽毛像一把五彩缤纷的大扇子,叫声也非常好听。

鹦鹉不但外表美丽,而且聪明伶俐,记忆力很好,它的舌头浑厚多肉,柔软灵活,它能模仿人说话。我教它说一句,它也跟着说一句。遇到有客人来我家,它会说:“客人来了,客人来了。”每天我放学回到家,一见到我,它就说:“你好!”天一亮,我就听到鹦鹉喊:“起床了。”我不得不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

鹦鹉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