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爱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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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爱的散文1:爱一个人 很简单

文/李菁菁

悠闲的午后,我最爱打开阳台的窗户,慵懒地坐在摇椅里,茶几上一杯茶,几本书。记忆的闸门打开,那个俊逸帅气的大男孩的形象浮现在我的眼前。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因为爱他,师大毕业后便选择了他所在的这座小城。高一入学那天,只一眼便喜欢上了,从此,他住进了我的心房。刚到小城,向人打探他的消息,却杳无音讯,我的玻璃心儿怅然若失了好长一段时间。每到周末,便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期待着与他邂逅,但从未如愿。那天,毫无征兆地,不期然地与他在街上偶遇,虽然距高中毕业已经过去了四年,但只一个背影,我就知道是他。他的车后座上有一个女孩儿,应该是他的女友,几分钟后,他们拐弯了,我直行。那一刻,我心中的包袱落了地,他从此永远走出了我的心房。知道他生活得很好,我心安然。

这是我们那个年代最干净最纯粹的爱情,没有杂质,纤尘不染。爱一个人,很简单,就是希望他生活得幸福。我爱过你,无需你知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关于最爱的散文2:“快点”和“慢点”

文/王之雨

母亲永远是最爱自己孩子的人。母爱是一本书,永远也写不完,在这人世间里,最能让我们感觉到温暖的,便是母爱。它好似春天的雨露,夏日的清风,秋夜的明月,冬日的暖炉。

然而,最爱我们的母亲,时常说一些矛盾的话。

当母亲做好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我们却做着自己的事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坐到餐桌前,开始吃饭。吃饭时,母亲会催促道:“快点,不然饭菜就凉了!”于是我们加快速度,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时,母亲又发话了:“慢点,小心吃,别噎着了!”每到这时我就想,到底是该“快点”还是该“慢点”?

上学时间快到了,我急匆匆背上书包出了门,跑步前进。母亲喊道:“慢点,别跑,小心摔倒了!”于是我放慢脚步,边喘气边走。母亲也气喘吁吁,好不容易追上我,又对我说:“快点,该迟到了!”我又感到好笑,不禁思忖着:到底是“慢点”好还是“快点”好?

晚上,我边写作业边做小动作,妈妈看到后说:“快点!别磨磨叽叽的,已经不早了!”我提起笔,飞快地写起来。妈妈看见了,又打断我:“慢点,你的字太潦草了,应该认认真真、一笔一画地写。”这又让我摸不着头脑。

还有许多类似的事情,我一直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说一些矛盾的话。直到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篇文章,才恍然大悟。

“快点!”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上迈开大步向前走,要勇往直前,不能畏畏缩缩,不要害怕障碍物的阻拦,要有胜利的决心。“慢点!”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稳一些,勇敢但是脚踏实地地走,不投机取巧,不“走后门”,应该凭借自己的真实水平得到大家的认可,从而取得成功。

“快点!”“慢点!”这些看似矛盾的话,其实饱含母亲对孩子不尽的期望和浓浓的爱!这个道理我终于明白了。人生之路,快慢有度。而不管你走得快慢与否,母亲都是最支持你的人!

关于最爱的散文3:最是平常油菜花

文/风过无痕

油菜花,是农家的最爱。油菜花的一生,给予了人们无穷无尽的盼望和收获。

在她年少的时候,是那翠绿的菜苋。菜苋,是春季里人们最期盼的蔬菜了,虽然只有十天左右的拥有,却让人能怀念整整一年。怀念,不仅仅因为菜苋上市的短暂,还因她与众不同的美味,无须什么调料,只需油中简单的一炒,便是最清清爽爽的春日佳肴。虽经油锅的历炼,菜苋却不会象其它蔬菜一样蔫头搭脑,完全没了当时的原形,她躺在盘子里,一根根嫩嫩的花莛子,青翠挺拔,充满了少年壮志的豪情和志气,充满了年轻气盛的倔强和冲劲,而莛子的周围,还紧拥着一簇簇小小的花粒,那简直象极了一幅画,田园春色,尽在画中。轻轻的夹起一根,滑嫩、爽口,还有淡淡的花的清香,真是色、香、味俱全。短短的十几天,每天在菜园里逗留片刻,每天轻轻地掐下一篮菜苋——那生活,也象菜苋一样,水灵、嫩绿。

十几天过去,那小小的花粒,在春风春雨的滋润下,迫不及待地要开出花来。农家都很会过日子,此时来不及吃完的菜苋,乘还没变老的时候,被全部摘下、晒干、收藏。等到那一天想念的时候,再拿出来用水一泡,包一顿鲜美的菜干鲜肉馄饨,那春天的味道,仍会留在唇齿间。

在她青春的时候,是那蓬勃的菜花了。我常常想,如果没有菜花,那乡村的春天,该是如何的寂寞,如何的单调。桃花虽美,花却娇弱,春风几阵,花尽飘落,而梨花,又太过苍白,让人一眼看过,便留无限忧伤。只有那菜花,随遇而安,洋洋洒洒,汹涌热烈,在家前、屋后、沟畔、坡底、河边、岸侧,开成一片金黄的海洋,开成一个豪情万丈的春天。那花,艳丽夺目,那香,浓郁淳厚。多少人,因为油菜花,对春天充满了向往和期待,多少人,因为油菜花,对生命充满了感恩和热爱!这时候,还有那一群群放蜂人,守在田头,守在菜花深处,在蜂飞蝶舞中,收获一箱箱又甜又香的菜花蜜!

拼尽全部的力量,恣意地开了整整一个春天,菜花进入了结籽的季节,那是菜花成熟的中年。细细长长的菜籽荚,饱满、结实。随着初夏的来临,菜籽荚由碧翠变成了枯黄。这时候的乡村田园,在五月熏风的吹拂下,到处是温暖的油菜籽的芳香。

油菜花完成了她一生的使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被推进了油坊或油厂,成为家家户户每天生活无法离开的油盐酱醋之首。在“百油齐放”的今天,绿色和醇香的菜籽油,仍是人们的最爱。

油菜花的一生,是竭尽全力付出的一生,油菜花的一生,就象我们父母的一生。

关于最爱的散文4:最爱茶滋味

文/周紫红

人生中初次品尝的那杯茶是佛手茶。那时,我还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那个春日清晨,有喝早茶习惯的父亲给站在旁边的我倒了一杯刚沏好的茶,说:“喝吧,这是佛手茶。”我也便听话地喝下了那杯茶,那杯茶究竟是什么味,如今的我早已忘了。

后来,每天早晨,等我们刷牙洗脸后,父亲总会唤我们喝杯热茶再去读书。父亲说,茶可提神,还可润喉。茶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一种提神醒脑,润喉生津的饮品,那时的我还不解茶滋味。

长大后,我从父亲的口中得知了佛手茶的名字由来——永春佛手茶叶形酷似佛手柑叶,其茶香又恰似佛手柑所特有的香气,“佛手”之名便因此而得。到郊外爬山时,在父亲的指点下,我懂得了分辨各种茶树,甚至还知道了制作茶叶的工序,我开始惊异于小小的一片茶叶,居然包含着这么多的学问。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香气馥郁、滋味醇厚、回味甘爽的佛手茶。佛手茶汤色橙黄明澈、清气幽沁,啜饮一小口,喉吻生津,茶韵醇厚,喝下一杯,五脏六腑便了无尘埃。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迷恋上了茶这种充满禅趣的饮品,我迷恋上了喝茶,成了不可一日无茶的“茶仙”。而所喝的茶叶除了最爱的佛手,还有安溪铁观音,漳平水仙,台湾高山茶等乌龙茶。此外,还有诸多品种的红茶、绿茶、白茶和黑茶。在不知不觉中,我和茶结下了牢不可分的缘分。在心浮气躁或是愁绪难解之时,只要香茶一杯在握,便可使人忘却万丈红尘中之种种烦忧。苏轼说,“人间有味是清欢”。什么才是“人间清欢”?苏轼说是“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是“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而对于我来说,能够随时静心泡杯茶,静心品杯茶,这就是人间清欢。一杯清茶一本书,有此二物,人生便不会空虚寥落寡淡无味。

近年来茶道盛行,不少人醉心于茶艺小姐姿态优雅、动作娴熟的茶艺表演。但我拒绝茶道。我并不是拒绝茶文化的精髓和茶道的宗旨。我只是觉得喝茶不必流于形式上的表演。虽然,品茶需要有优雅恬静的环境,但更需要有高雅、澹然的心境。真正懂得喝茶的人不是茶艺表演精湛的人,更不是只会欣赏茶艺表演的人,而是真正能够用心品茶的人。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用心品茶,他便也得到了喝茶的真谛了。“此心安处是吾乡” ,只要安下心来喝茶,那么,又何必拘于种种复杂且烦琐的形式呢?!

中国茶、酒文化历史渊源久远。酒源于水——所以,酒从水旁,茶则源于草木——茶为草头,下有木。于丹曾经诗意地称“茶是人行草木间”。啜饮一口清茶,仿佛是置身于萋萋芳草间、阴阴嘉木下,这或许亦算是天人合一了。

关于最爱的散文5:最爱《彼得·潘》

文/丁宇琦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彼得·潘》。它像一块吸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的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飞侠”彼得?潘在乌有岛上发生的事。彼得小时候因永远不想长大而从家里逃了出来,飞到了乌有岛去过日子。可人总不能没有母爱,彼得也不例外,他也想另找个母亲。我本以为他会找一个成年妇女当母亲,可他的举动却让我惊讶: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找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温迪当母亲。这位“母亲”非常负责,整天忙着洗衣服、晒被子、补袜子……她虽然只是一个10岁的小孩,可却比大人还负责。

我妈妈也非常负责,整天细心呵护着我。可在我眼里,妈妈还是不如温迪。因为温迪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却能那么负责,我妈妈应该做得更好。只要妈妈一逼着我去弹琴时,我总会想:如果温迪是我的妈妈该多好,没人逼我,我过得更舒服!但是每当我这样想时,我的内心就会呼唤:别忘了,亲妈妈的爱更浓!

《彼得·潘》,我的最爱!

关于最爱的散文6:最爱清蒸蟹

上海女作家石磊在法国看到法国男人掰开长棍面包,喝着红酒,心里嘀咕道:“作孽啊,喝酒连个下酒小菜都无,拿点面包皮凑数,啧啧,哪里像我们上海人,喝个小酒,无论如何也要弄个三四只小碟子伴伴。”

我到上海出差,看到弄堂里的上海男人,拿着毛豆、螺蛳过酒,心里也嘀咕:“作孽啊,喝酒连个像样的下酒小菜都无,拿点毛豆、螺蛳凑数,啧啧,哪里像我们台州人,喝个小酒,无论如何也要弄个清蒸蟹伴伴。”

螃蟹的下场,离不了蒸焗煎炒几种。但我觉得,清蒸是对一只螃蟹最高的礼遇,与《西游记》中的唐僧享受到的待遇等同。唐僧被妖怪抓住多回,每回妖怪都要把他蒸了吃,可见妖怪们也是颇懂烹饪之术的。

我坚定不移地认为,至鲜至味的东西,只需清蒸就好。清张岱在《陶庵梦忆》中有一篇《蟹会》:“食品不加盐醋而五味全者,为蚶,为河蟹。”袁枚同样以为,蟹最好独吃,不宜搭配他物。这看法是有见地的。杜丽娘说自己一生最爱是天然,我跟杜丽娘一样,一生最爱的也是天然——食物中的天然,就是清蒸,素来虾蟹自带油盐,清蒸为上。每次看到那些大酒店里做蟹馔,把蟹肉剥出来炒菜、做羹,做香辣蟹,加乱七八糟的调料,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糟蹋了螃蟹就是侮辱了味蕾,还给酒店提供了死蟹充活蟹、瞒天过海的机会。

我以为,清蒸蟹以青蟹和湖蟹味最鲜,这两种蟹身上,常带有污物,清蒸前须将其净身。当然,此净身非太监入宫前的“净身”。蟹壳中的泥污有时并不易洗净,人多半以牙刷刷洗。我有一友是牙科医生,杀鸡用牛刀,洗蟹时用上了进口的洗牙结石的专用家伙,插上电源后,喷出一股力度很大的细流,污泥立马冲洗干净。

清蒸螃蟹时,用什么蒸架也是有讲究的,宜放在竹蒸笼上,不宜用盘子,用了盘子,蟹内流出的汤水会积存,影响蟹味;也不宜用铝制蒸架,箅子上全是圆眼,螃蟹腿尽插其中,几条腿零落残缺,像战场上下来的残兵败将。如果用刚买的竹蒸笼蒸蟹,蒸过之后,螃蟹甚至带有竹的清香,最妙不过。

螃蟹上了蒸架,像受炮烙之刑一样,一时间五内俱焚,在里面抓得沙啦啦乱响,听得人心里发毛,这时候,少不得念几句阿弥陀佛替它超度。

吃清蒸蟹,调料也是马虎不得,醋要镇江的老香醋,酱油要用酿制的,生姜和大蒜少许剁成细末,再撒几星白糖。蟹肉蘸上这样的姜醋酱油,鲜得人魂飞魄散。

无肠公子上桌之时,便是吃货心花怒放的时候,也是味蕾的高潮时分。

清蒸蟹中,我独爱大闸蟹,就像屠洪刚所唱:“这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你这一朵。”有一年秋出差到湖州,《湖州晚报》的老总潘文泉请我到太湖边吃清蒸大闸蟹。现在回想起那年秋天,别的记不得了,脑海里只剩下太湖边的大闸蟹——敦圆憨厚,朱红透紫,肉质鲜嫩肥白。

吃清蒸蟹时,最宜饮酒赏菊,或者说,饮酒赏菊时,最好有蟹助兴。就像古人读书时,偏爱拉个美女陪读吊膀子,还叫什么“红袖添香夜读书”,谓之风雅。而把酒持蟹螯,向来是文人狂放不羁的形象,似乎少了菊花和黄酒,吃蟹也成了俗事。《晋书·毕卓传》中的毕卓老兄就说过这样的话:“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文人不容易满足,但是有蟹吃的风流文人,对生活,还是很容易满足的。

吃蟹最“细腻”的是上海人。据说上海人去北京,上火车前带上一只螃蟹,到一站撕一条腿,下车才吃完。吃蟹时不过几口老酒,就不算上海人。我看到一位上海小姐吃蟹,翘着兰花指,轻轻地将蟹肉剔下来,小口地品着。上海人吃蟹最忌把整个蟹身都蘸上调料咬着吃,说这无异于牛饮上等的龙井。而我等海边人吃蟹就生猛多了,两只大螯,用利齿一咬,咔嚓一声,壳开肉绽。上海小姐说,侬哪能介样子吃蟹。上海小姐有所不知,我们吃海鲜,包括吃蟹,一向是粗放型。因为我们这里的蟹实在太多了,吃不胜吃。

同席的有几个山哈人,他们嫌麻烦竟然不吃螃蟹,呵,天下还有这样的呆子,在美味前,竟然还怕什么麻烦。我倒要斗胆问他们一句,做人麻烦不麻烦,难道因为麻烦就不做人了?

关于最爱的散文7:最爱书房

文/江雪

小时候爱读书,最渴望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小书房,安静、温馨、书香味十足。但那时候住房紧张,拥有书房,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好梦想。

村里的李爷爷是位退休教师,有一间宽敞明亮的书房,里面窗明几净,藏书丰富。李爷爷时常戴着老花镜,坐在椅子上,手持一本厚厚的书,聚精会神地看着,室内书香萦绕,文化氛围浓厚。

很多时候,我会来到李爷爷的书屋,捧一本心爱的书静静地读着。我感觉每本书都是神圣的,值得珍惜不容亵渎的。每次去,我都会洗干净手,小心翼翼地翻看,生怕弄皱弄折了书页。看我仔细阅读,爱护书本,爷爷很是喜欢,看我读书一副心无旁骛如痴如狂的样子,李爷爷更是欣赏喜爱,不由赞道:真是个好孩子,这么爱读书,长大了一定文化好,有出息。每次去李爷爷那个神奇的书屋,我都觉得受益匪浅,学到了书里的许多知识,懂得更多了,对书籍更为渴望,能够拥有一间属于自己书房的愿望更加强烈。

因为房屋有限,上学的日子,父亲为我准备了几个大箱子放书本,我把一本本书籍整整齐齐排列在箱子内,放置在床下,有时间,就拿出一本细细读着。书本、课本日益增多,太占据空间,不得已,毕业后忍痛卖掉了一些。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有一间书屋,带着我心爱的书搬新家。

后来的日子,因为居无定所,而又极爱读书,那些精心挑选的书籍被我携带得七零八落,老家的,身边的,沙发上的,床头的,比比皆是。我不讲究吃穿,只盼望那些伴我左右的书本能够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家,能够分门别类地储存。

工作几年后,终于如愿以偿有了新家,有了一间小小的书房,购置了书橱和简单的座椅后,这么多年一直跟着我辗转的书入住进来,我擦拭分类,摆放仔细,每天在闲暇的时间留恋其间,善待新朋友,不忘老朋友,就像对待自己的好朋友一样每天看看这些书本,清除灰尘,使它们纤尘不染,整洁一新。

沏一杯清茗,走入书房,茶香伴着书香在室内袅袅升腾弥漫,神清气爽。书籍,给我力量和信心,陶冶情操,开阔视野,走入书的世界,享受别样的人生。读诗集,读小说,看散文选,阅读各式各样的书。夏日,读书到深夜,冬日,在书房内听寒风呼啸雨打窗棂雪花簌簌飘飞。小小的书房,安静的一隅,是我精神的乐园。

周末的午后,远离一切纷扰和喧嚣,驿动的心渐渐沉淀。独坐书房,一册在手,我是那么满足和知足。能够有一间书屋,一个书橱,与书籍相伴,在书海畅游,是多么美好快乐的事呀!我爱书房,珍惜在书房读书的每分每秒,书房读书,是我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关于最爱的散文8:我的节目我最爱

文/薛淳元

我最爱看的节目是动画片《Q版三国》,因为它能让我开心快乐。

在《Q版三国》中我最喜欢的人物要数赵云了。一次,赵云来到曹操的地盘,却被敌人发现了,但是,赵云沉着冷静、孤军奋战,最后竟然以少胜多把敌人给打败了,他真是一个英雄。

节目中还有个很有趣的故事呢!刘备要当大企业家,可曹操和孙权不支持,所以他们来了一次企业家大赛。大赛的规则是过三关。第一关是攀岩,第二关是走百步阶梯,第三关是爬柱子,最后,还要比拼一下各自的运气。企业家大赛开始了,刘备第一个冲出去,曹操和孙权也不甘示弱,经过你拼我斗、你追我赶,最后刘备坚持了下来。

这个节目尽管和《三国演义》书中写得不太一样,但是却很幽默,让我在欢笑中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什么事一定不能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关于最爱的散文9:“妈妈,我爱你”

文/杜玉

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是妈妈,妈妈尽心尽力地照顾我们,从来不要任何的回报。

今天的作业中有一样特殊的作业,就是向你的父母说一声“我爱你”。同学们听到了这样作业个个都说简单,可是要做起有点困难。我一向是一个比较害羞的男生,这一次的任务可难倒我了。在路上,我一直在寻思,不知在什么时候向妈妈表达爱。

想着想着,我就回到了家中。我一边做着作业,一边想着我怎么说。忽然,一阵开门的声音传来。我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可是我还没有想好怎么表达我对妈妈的爱。做完作业后,我坐在沙发上一直想着怎么表达。正好妈妈在厨房洗菜,我可以在这个时候向妈妈说“妈妈我爱你”。才来到厨房边,我却难以启齿。第二次,妈妈正在看电视,我鼓起勇气,来到妈妈面前。看着妈妈的眼睛,才要说的时候弟弟在旁边大喊大叫地,我的勇气从100%降到了0%,我觉得我是一个失败者,永远都说不出这一句话来。

第三次,我一直鼓励自己,心想着:我一定可以做到,这一次,我一定要说出口。我又一次来到妈妈面前,妈妈问我:“干什么?”我大声的喊了一声:“妈妈,我爱你。”妈妈惊呆了,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还对我说了一声:“我也爱你”。

终于,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没想到,就这么一句话就可以向妈妈感恩,向父母表达爱,以后我一定经常对妈妈说一声:“妈妈,我爱你。”

关于最爱的散文10:最爱家乡张家港

文/徐龚珉

我游览过热闹喧嚣的北京城,领略过时尚繁华的大上海,见识过古朴文明的西安兵马俑……但我最爱的还是我的家乡——张家港,因为她是镶嵌在长江三角洲上的一颗明珠,凡是来过张家港的人都会发出由衷的赞美!

我的家乡环境优美,四季分明。春天,河阳山上漫山遍野的桃花竞相绽放,常阴沙农场千亩油菜花尽情盛开,暨阳湖畔垂柳依依,梁丰生态园里蜂蝶飞舞;夏天,香山的草木浓郁茂盛,枝繁叶茂,给人们撑起了一片浓浓的绿荫。登上山顶,凉风习习,暑热被驱赶得无影无踪;秋天,农田里稻浪滚滚,各种水果挂满枝头,让人垂涎欲滴,忍不住想尝一尝;冬天,美丽的港城偶尔也能迎来一场瑞雪,银妆素裹的港城,成了开心乐园,孩子们在雪地里跑啊,跳啊,堆雪人,打雪仗……尽情地享受冬天带来的乐趣。

我的家乡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张家港位于扬子江畔,地处江尾海头,东望上海,南近太湖,西眺南京,北濒长江。境内东山村遗址距今8000余年,为长江下游和太湖流域最早的人类史前文明。公元753年,唐代高僧鉴真大师在张家港古黄泗浦第六次起航,成功东渡日本。流传境内的河阳山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早的《斫竹歌》被誉为华夏古老音乐文化的“活化石”。

我的家乡经济繁荣,社会文明。闻名全国的步行街白天像新加坡,繁荣昌盛;晚上像小香港,霓虹闪烁,灯火辉煌,把步行街辉映得流光溢彩。步行街东首的音乐喷泉唱着欢快的歌,仿佛在歌颂咱们港城人民幸福快乐的生活。码头上汽笛声此起彼伏,一艘艘满载货物的巨轮有条不紊地靠港、离港,张家港的经济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腾飞。在张家港,没有城市与农村的区别,永联小镇一座座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马路宽敞平坦,现代化农田实现高科技管理,农民伯伯过的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苦日子,他们住上了带电梯的高楼,吃上了蔬菜基地配送的瓜果蔬菜,闲暇之余在广场跳跳舞,戏楼里看看戏,真正实现了城乡一体化。

我最美丽的家乡——张家港还有很多特产,如长江三鲜、沙洲优黄、鹿苑鸡、高庄豆腐……我为生长在张家港而自豪!

关于最爱的散文11:最爱故乡是糖蒜

文/陈亮

乡下人赶集不方便,平日里过日子所吃的蔬菜多是自己种植的无公害无污染蔬菜。我老家乡下的农村人也不例外,除了每年开春时栽种各种蔬菜之外,每年农历的七月份左右,家家户户还要在自家菜园子里栽一块儿大蒜。青蒜苗耐寒,以至于在整个寒冷的冬天,餐桌上都可以见到蒜苗的踪影。无论是用来做面条的浇头还是用来炒回锅肉或盐煎肉都是非常不错的首选食材,既新鲜方便又经济实惠。

到了农历三四月份,碧绿的青蒜苗还会竞相吐出非常胖嫩的蒜苔来,每每此时,也正是大蒜成长的最佳时段,只需将吐芯的蒜苔抽掉,过不了多久,大蒜也就到了采挖的季节。将新鲜的大蒜挖回家后,人们都会小心翼翼地将大蒜连同大蒜的茎叶像扎头发辫子一样辫起来,挂在屋内阴凉通风处,每次需要时,顺便揪一颗下来,就可以当即享用了,足足可以管一大家人吃一整年。

每年在辫大蒜之后,难免有剩余或残缺的无法扎辫子的“独蒜”,老人们都会将其顶端及根部用剪刀剪掉,剥去外面的一层粗皮,洗净后用来腌制糖蒜。母亲就是腌制糖蒜的能手,每年将洗净的大蒜处理好之后,先是将大蒜晾干水汽后,放入瓦盆内,加入红糖、白糖、盐巴等调味料,放在太阳底下暴晒两三天,至红白糖完全被晒融化后,且大蒜的部分水分挥发后,加入自家酿制的柿子醋(其他食醋亦可),醋的比例以勉强淹没大蒜为好。最后加盖放置约莫半个多月时间,糖蒜就算大功告成了。糖蒜腌好之后,不仅大蒜可以吃,用来腌制糖蒜的汁水还可以用来调味。尤其其汁水用来腌鱼,不仅可以除腥,更能增鲜,烧制出来的鱼肉也别有一番滋味。

记得小时候,母亲每次在腌制糖蒜时,我总是屁颠屁颠地尾随其后,出于好奇,母亲在进行腌制的每一道工序和环节时,我都会禁不住询问母亲一些腌制糖蒜的细节,为此我没少被母亲责备过:“一个屁伢子,学习咋没那么认真,光知道顾嘴皮子?”尽管如此,我还是受母亲影响,掌握了一些腌制糖蒜的技巧。据母亲讲,腌制糖蒜时,要以白糖为主,红糖为辅,其次便是食盐,要根据原料的比例加入调味料,突出甜味,盐的口味不能压住甜味,再一个,腌制糖蒜的过程中,不能见生水或油迹,要不然大蒜很快就会染菌,容易腐烂。只要储存得法,腌好的糖蒜存放一两年都会完好无损,且不会变质。

每次无论是吃稀饭就馒头还是吃面条或米饭,只要揭开腌制糖蒜的器皿盖子,满屋子里都会弥漫着柿子醋的果香和糖蒜特有的浓郁,夹几颗置入餐碟内,白里剔透的糖蒜无不使人口舌生津,忍不住便会直奔主题,不仅可以去除油腻,促进人的消化和吸收,有高血压的人经常吃糖蒜也会起到降压的作用,因为大蒜能够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所以经常吃糖蒜还可以预防心脏病,每天用餐时吃半块糖蒜还能够增加人的胃肠功能。经过腌制后的糖蒜集酸、甜、脆、爽于一体,没有一丝辛辣,嚼在嘴里,酸甜适中,香脆可口,每次都会使人大快朵颐流连忘返。

关于最爱的散文12:我和我的文字

文/尘世走笔

(一)

文字,是我的最爱,想用文字记录下每天的心路历程;想用文字记录下这一路走来的所有感动;想用文字记录下身边的所见所感;想用文字取代记忆。而,很多的时候,打下题目,心里却空空的,不知道该如何动笔。看朋友的文字,一篇接着一篇出炉,篇篇都是佳作,内心颇为感慨。告诉自己不论什么时候,一定要坚持。即使,前路处处都是坎坷,处处都是风雨。心,真的被包裹的无法透过气来的时候,也一定要坚持着,从另一个方面去抒写。知道自己的文字与文学无关,哪怕是篇篇都是牢骚,篇篇都是宣泄。都是留给自己的。与别人无关。

国庆期间,很多的农人都回乡,忙着收获一年的果实,于我,真正有足够的时间,也很想回家帮父母干些农活,减轻父母的劳动。因为国庆期间要吃几家宴请,又考虑到这身体骨,还是迟迟没有动身,怕帮不了忙,反倒给父母添乱。一晃国庆长假过去了,回家的念头也只在心里闪过,没有付诸于行动上。每每想起这些事情来,内心却感到不安,那种不安就像每次总想写文字,想写一些关于最亲最爱的人的文字,每次想到感人之处,付诸与笔端时,却感到文字永远无法描绘内心的真实情感。

面对文字,一气呵成的感觉很爽,慢慢谱写出来的文字,感觉颠三倒四,逻辑性很差,需要一次次修改。不是什么文学性的文字,只是些随笔记录。故而,不喜欢推敲出来的文字,

随心所欲,心想到哪里,笔就跟到哪里,思想便会跟到哪里。哪怕一些胡言乱语,只要自己喜欢,便会抒写下来。喜欢,听键盘上手指流动的声音,很清脆,很美妙。是很早以前就喜欢听到的一种天籁之音。为了听到这种声音,付出过很多,这期间的辛苦只有自己能懂。但是,为了成就自己美好的愿望,这种付出是值得的,每时想起来,也便感到欣慰的。

(二)

每次,抒写出来的文字,他便是第一个要看的人,而每次,我的文字中,便会有他的出现,就像生活中,他便是我的伴侣,永远与我不离不弃。

和他生气的时候,我便不会记录下任何关于他的文字。但是,静坐在电脑前,满脑子空洞,一字都敲打不出来。此刻,文字和我,就像他和我赌气一般。不愿走进我的笔下。

(三)

那段时间,特别喜欢看三毛的文字,一盏青灯,一段美妙的文字,一段傻傻的等候,竟成了那个时期的真实生活。告诉朋友,我在读三毛。她们都笑说,三毛是一个传奇,不能多看,甚至不能走进。而我却傻傻的投入。

读三毛,有一种近乎飘渺的感觉,很真实,却不现实。那是那个世代的真实故事,走进这个社会,便成了一种向往。

在现实中行走,在角色间转换,从三毛到后来的张爱玲,只感觉自己的生活在变动,所喜喜欢的文字,是在书籍中,寻找着来读的。想从中得知些相同的经历;想从中得到些启示;想从中寻求些安慰。然后,告诉自己,经历过的人都是这样走过来。我们是凡人,我们都经历过苦难,我们都在困难中成长。至今,我们的容颜依然姣好、清晰、明媚。是她人无法法比拟的,是沉淀后绽放出来的美丽。寻求出这样的答案,我便很兴奋。因为,那是尘埃中开放出来的花朵,沐浴着阳光,身影矫健,没马蹄起的尘埃,依然清晰,但,那是世俗的风在刮。

在抒写中成长,让我学会,如何感恩,如何珍惜,如何用爱回报爱。

在文字中前行,让我懂得,那个时候的你,便是今日的我,明日的她,经历着同样事情,体会着同样的体会,感受着同样的感受,只是,我们在不同的时间里做着相同的事情。

关于最爱的散文13:洋红

文/许冬林

各种红色之中,我最爱洋红。

传统的大红,红得有庄严的意思在里面,总像是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的样子。面对大红,仿佛神灵在侧,你不敢贸然言语。大红也喜气,但那喜气里有一种不可冒犯的凛然,蕴含着秩序感。说到底,大红令人拘谨。

洋红就不一样了。洋红,红得明媚,热闹,很有一股扑面的民风。洋红像胆子大的花儿,可以乱开,春天开,冬天开,早上开,晚上开,山顶上开,溪水边开。哪里都可以热闹,随时都可以热闹,一路缤纷没关系,没人拿眼睛唬着你。

从前,在我们乡下,做喜事,最喜欢用洋红了。

小孩子出世,年轻的爸爸要到亲戚家报喜,报喜时要送上喜蛋。红红的喜蛋,蛋壳上染了洋红。小孩子还没出世,乡下的外婆已经在准备小孩子的衣物了,从里到外,从头到脚,穿的戴的,一应准备齐全。还会准备一大叠尿布,是白土布做的,裁成两尺见方的方块,染上洋红。

我记得,从前我奶奶经常会给小鸡的鸡毛染上洋红。那时的乡下,每到春天,几乎家家都会孵上一两窝小鸡,这样,左邻右舍的小鸡们在一起吃草啄虫时容易混淆,为了分辨出自家的小鸡,我奶奶就会买一点洋红放进碗里,然后一只只地染红小鸡头顶处的绒毛。我和弟弟那时经常帮奶奶捉小鸡,毛绒绒的小鸡在掌心上挣扎,令人又心疼又欢喜,我们手上也沾满洋红。

那些被点了洋红的小鸡,仿佛有了姓氏的孩子,在河边的阳光下啄食青草,好像一朵朵活泼盛开的花儿。绿树青草与碧水之间,这一点一点轻快跳跃的洋红,让寂静朴素的乡下,也有了繁华生动。

洋红是这样民间,它最有民间的热闹。像天使,可以入住千万家。

齐白石画画,最爱用的颜料是洋红,也叫西洋红。他笔下的梅花,不孤傲隐逸,不清寒冷艳,而是充满热闹和喜气,从中可见白石老人对世俗生活抱有一种饱满热烈的情意。他画梅,用的是洋红。他曾说:“昔时之胭脂,作画薄施,其色娇嫩,厚施,色厚且静,惜属草产,年久色易消灭。外邦颜色有西洋红,其色夺胭脂,余最宝之。”与中国的胭脂相比,他还是更喜欢洋红,洋红更饱满,更有生命力。

有一回,诗人艾青在伦池斋的一本册页上看到齐白石画的樱桃,鲜艳可人,就想买,结果价格没谈妥,于是转身去齐白石家求画。白石老人当即给艾青画了一幅樱桃,可是,却没有艾青在伦池斋的那本册页上看到的好。白石老人说:西洋红没有了。

因为缺了洋红,即使是齐白石一手画就的画,也会逊色得叫人黯然。

洋红,热烈,明亮,又有一种民间的亲和,最易打开人的心扉。所以,吴昌硕用洋红,齐白石用洋红。

初夏去乌镇,逛过茅盾故居,逛过染坊,走过小桥流水,走过悠长的街巷,临走买了一件麻布开衫。瘦瘦长长的苎麻开衫,洋红色,穿上身,搭配白色长裙,特别入画。

后来,有一个画家画我,我就穿了那件洋红色的开衫。那幅画,画家很喜欢,画面热烈,人物像要从画里跳出来。画家画我的洋红开衫,用的洋红颜料,是特意托人从国外买回来的,明亮,生动。

如果没有那件洋红开衫,那幅画,大约也会寂然朴素一些罢。

我们住在民间,没有太多的大事要做,最惬意的时光是穿一件洋红的衣裳,或者披一件洋红的丝巾,沐浴着无边无际的阳光,悠然于垄上,做一个实实在在欢喜的人。

把洋红当成姓氏,明亮地活着,热烈地爱着。把自己散养在民间,在缓慢的光阴里。

关于最爱的散文14:不要欺负最爱你的人

文/苗君甫

早上起床,发现眼药水用完了,这种贵得要命的眼药水,一瓶将近一百块钱,却只能用三天,附近没有卖的,需要我转四趟车去市里的大药房买,想想转车的不方便,有些烦躁;

去医院复查,我的眼病只是恢复中,虽然和初得病时相比好了一些,但和我的预期差得很远,并没有痊愈,有些着急;

打开这个月的账单,我们这个小家财政出现赤字,大多数的钱都用在给我治疗眼睛上了,可是眼睛并没有治好,有些气急败坏;

往家里走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带了一下,虽然并不怎么痛,但惊吓还是让我有些后怕,可那个人连道歉的话都没有就骑车走远了,想想有些生气;

到家里,母亲连珠炮般地问:“怎么这时候回来了?还戴着眼镜,是不是眼睛还没有全好?中午想吃点啥?是米饭还是面条……”

本来就一肚子火,忍不住冲母亲大吼:“你别啰嗦了行不行?你都快把我烦死了!”

母亲有些讶异,但是很快,她就用安抚小孩子的口气说:“医生不是说了着急上火对恢复没好处吗?眼睛没好,慢慢来,你发火不是好得更慢了吗?”

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泪,忍不住大哭:“妈,钱花了很多,眼睛还是没有好,我都绝望了!”

母亲摸摸我的头发说:“慢慢来,不是说了眼病恢复得慢吗?”

想想刚才对母亲的恶语相向,有点难过,对外人我从来没有这么大吼过,但对母亲,我却用了最不耐烦的口气。想到这里,我说:“对不起,妈,我不该那样跟你说话……”母亲笑:“傻孩子,说什么呢?你是我女儿,你说啥我都不会生气的。”

我听得很难受,很多时候,我总是这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常常选择回家,可是回家却没有和母亲好好说话,总是把怨气发泄到母亲身上,就因为知道她无条件地爱我,就因为知道她一定会原谅我,我才会这样欺负她。

可是今天,我开始后悔了,我开始暗暗下了决心,以后再也不欺负我的母亲,因为她是最爱我的那个人。

关于最爱的散文15:西瓜二三事

文/云翦愁

夏天我最爱做的事之一,就是去地里看西瓜。一马平川的关中大平原,横躺在酷日下暴晒。我戴了草帽,偷了我哥的墨镜,很拉风地走在隔着塑料鞋底依然滚烫的柏油路上,朝西瓜地进发。

种西瓜的地,一般来说,都是好几家挨在一起,少则几亩,多则几十亩。因为一家种了,相邻的人也会跟着种。规模大的好处是不怕贼偷,二则也好集中一起售卖。除了地表一层晒得发白的瓜蔓,中间点缀着枕头般大的西瓜,这平坦广袤的天地间,就只每家地头一排杨树,以及人字形的瓜棚遮荫了。

空旷田野里游荡若有似无的微风,在日头下巡视西瓜地的我,专注又快乐。还没来得及给自己挑个瓜慰劳一下。马路边停下了两辆小车,五六个男人从车里钻出来,不由分说围坐在我家放在杨树荫下的小方桌旁,汗流夹背地叫嚷:“大爷,给挑几个瓜。先杀一个吃!”

他们在叫爷爷。完全无视我也是主人。好罢,我跟在爷爷身后,看他弹弹摸摸敲敲,终于摘了一只十几斤重的大瓜,拎到桌上,砍掉瓜蒂。嚓,刀落瓜开。众人眼睛齐刷刷盯着西瓜,可惜瓜让我们失望极了。粉中带白,籽都是白的。顶多六成熟。爷爷又挑一个,结果,五成熟都没。大失水准的爷爷倒淡定,还准备再牺牲瓜。顾客和我都已对老经验没信心,可惜了那瓜。

爷爷也自我怀疑,只好任我毛遂自荐小试身手。我踱了不到十步,不敲,不摸,只看,果断地卸了一只大瓜,扛到桌上来。“你行吗?小姑娘。”众人笑着,对我的瓜不抱希望。我不说话,手起刀落,拦腰砍下。噌!随着刀刃嵌入瓜皮刹那,瓜身自动不规则裂开,鲜红沙瓤在裂缝处乍现。人们一声欢呼,“哇!噌皮瓜。”一群人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般解决掉一只大西瓜。又放心地让我挑了几只,买了带走。

挑瓜,当然不是碰运气。是靠知识。我既然是个爱读书的吃货,那关于我最爱的西瓜的一切知识,哪能视而不见。父亲凭着村会计的便利身份,订了一堆报纸,这是我最初的读物。其中农业科技报,我也看得连中缝内容都不错过。如何挑选西瓜,尤其长在地里的,最好挑了。只需观察瓜蔓上每一片叶子与蔓之间的螺形瓜丝,从头至尾全都干了,那么这条蔓上的瓜就成熟。已卸下的瓜,观察其表面花纹,越清晰皮越薄,瓜蒂处要内陷。皮光水滑,熟瓜。超市买瓜,我只绕瓜堆转一圈,拎一只的瓜就走。实在受不了其它人叮叮咚咚又摸又敲,翻来覆去地折腾瓜。这么挑,好瓜都受不了,最后变成坏瓜。

挑瓜也见风范。知识武装头脑的人,总是有点不一样的。

家乡民风淳朴。现在回想,了无人烟的田野里,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独自呆在瓜棚里,前后无门,在木板拚凑的简易床上或躺或坐,看书、听广播。从来就没有害怕过。偶有小小不安掠过,很快便忘诸脑后,吃饱西瓜,安安稳稳地睡着了。直到家里来人叫吃饭。

上学也惦记地里的西瓜。放学不惜绕远路,为了去地里摘瓜吃。同村大胡子叔每次都跑过来站在我面前取笑我,“这女子天天放学跑地里吃瓜!家贼难防哎。”我白他一眼,冷冷地拎一只瓜就走,背影特别不屑。真是盐吃多了,闲的!我又没摘你家的瓜。

我吃得理直气壮。因这瓜是我亲手栽培过的。大中午跟着我妈在大太阳底下挥着瓜铲,松土、浇水、掐芽。瓜成熟期,就在马路边支起瓜摊,当路卖瓜。

我跟哥守瓜摊,算是马路上一道风景。我哥爱打扮,穿着鲜艳的沙滩裤,白背心,脖子上吊着一串闪亮的银十字架。他和我姐一样的白皮肤,属于晒不黑的天然白。拎着一杆称给人家称瓜的样子,帅气!做为妹妹的我,很高兴听见人家说,一看就是兄妹俩。

西瓜,是任何时候,我看见了它都想要抱一堆回家去的水果。每每杀它,那红艳芬芳的色香味,仿佛闻到了田野泥土的气息。百吃不厌,百看不厌。夏季,我每天至少消灭一只瓜。或许是因为,在此时写它时才感觉到的,那些深沉而丰富的记忆原来是一直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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