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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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恋的文章1:初恋,无法相忘江湖

初恋,美好如斯,令无数人为之最难忘的一段情。因其初次的纯真,因其最初的懵懂,因其带着青春的色彩,变成了我们一生中最瑰丽,最不舍遗忘的一往情深。

于是,我们无法相忘江湖,我们总是期待着有朝一日再续前缘。

一次又一次,在等待中枯老了容颜,在期盼中辜负了幸福。

苍天不负有心人,你如此痴情,他仍然惦念,又有谁,肯让你们就此望眼欲穿,苦等一世?终于,再次拥有了机缘,他款款深情,抛家舍业地向你走来。此时,你已是离异并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的女子。

然而,爱是这样美,令你无法舍弃,神往已久。由此,你抛开顾虑,决定回应他,和他再续前缘。

那一天,你只是希望能得遇良人,一回眸,曾经的他,竟然不知何时,已经坚定地站在你身后,等你接应他的爱。

你惊喜,又感动于多年不见,他却依然爱你如初。似乎这些年,他给以他老婆和孩子的全部,都只是为了你。

第二天,他安排妥当,有了假期,然后联系了一家婚纱店,自己先换好燕尾服,也不在意他人诧异的目光,前来寻你。

你好心疼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却放下自己的颜面,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爱与决心,给你信心。

于是,当他说,婚纱店就在出门拐弯处,让你也去选一套自己喜欢的婚纱换上。你欣然前往,你一边幸福着自己又有了爱情,一边却有点担心已经年华老去,找不到合适自己的婚纱了。

果真不出你所料,选了好久,终于看上一件晚礼服,却被告知你穿不了,店里暂时没有其他婚纱装了。你只能等出差去北京订购婚纱的老板明天晚上回来后再来挑选。

无奈之余,你不得不赶紧回去,告诉他,明天我们再来。你匆忙赶回去,却意外发现,路已不是原来的样子,有了好多稀泥,你不得已,只好找出铺垫在泥中的砖头一步一个晃悠地走回去。

每走一步,心里就多了一点愧疚,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的痴情,他为了寻你而来,连孩子,工作都舍了,而你,一无是处,一无所有,事业还处于刚刚起步,做得怎样还是个未知数,还带着两个女儿拖累他。你不配拥有这个男人,你永远对不起他,愧对他,你只能加倍对他好,才能平衡你们之间的关系。

你暗下决心,无论自己受怎样的委屈或苦,都没关系,你要用全部的爱,来回报他对你的付出。却惟独忘了,要好好爱自己。

好不容易,你走过那段泥泞,却又发现,每个面孔都变了样,他已不知去向。

你怅然若失,从梦中醒来。

醒来时,暗夜深不可测,你才知,这只是午夜里的一场自编自导的爱情美梦。

美梦,美吗?那又为何,最后寻他不果,还满心都是批判自己的念头?又为何醒来后惆怅满腹?

再一次,看到内心深处,自己不允许自己幸福的模式,也看到仍然有批判自己,觉得自己不配得的心理。我终于明白,真正的爱情,优秀的好男人其实在我身边停留过,驻足等待过,是我自己不允许自己幸福,是我自己一手期盼一手又推开了他们。

这个不配得,不够好的背景音乐,唱得已经太久太久,久到我忘了幸福的滋味,久到我不记得曾有优秀男人来过。

当经由这个梦,看见自己内心深处压抑,隐藏更久远的不配得情结,看到自己在两性关系中互动模式,阴郁的心情逐渐明朗,我知道,我可以转换我的人生背景音乐,优雅地继续走在路上,得遇有缘的良人。

即使机会渺然,我也愿意抛开不够好,不配得的心念,耐心等待,属于我的缘份。相信老天,不负我心,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

亲爱的,我知道,你担心自己带着两个女儿,怕再没有好男人爱上你。你一边期盼郑雨盛来娶你,一边又害怕老天不会把他赐给你。

亲爱的,他是那么好,那么优秀,他的条件,找个未婚的女子,谈一场举世瞩目的爱情,然后举办轰动全世界的世纪婚礼,绝对小菜一碟。他怎么可能看得上你,爱你爱到宠溺如宝?他怎么会不嫌弃你的离异身份,给你一世的宠爱?

是的,他怎么会是你的缘份?你的良人?

可是,亲爱的,你到底是要幸福,还是继续轮回中痛苦下去?既然人生如梦,只是需要有人配合的一出大戏,何不将剧情编造得唯美一些,让幸福与快乐,成为主题音乐?

亲爱的,请允许自己,幸福快乐,请允许自己,演一出喜剧并美好如斯。

你是值得的,你是配得的,即便你离异,带着两个女儿,她们,也是你的骄傲,是你为之自豪的陪伴。而绝非,你的累赘,你的负重,你的障碍。

是的,爱之花就在那里,不离不弃,等着你来颉取。

是的,郑雨盛或其他优秀男人,就是被你深深吸引,视你为珍宝。

关于初恋的文章2:初恋啊

《初恋这件小事》,从始至终都给过我很深的触动。那些小小的故事与场景,让我重拾起对过去的记忆。花好花逝,也许有些好这一辈子都会记得。人都会有过那么几年,怅然若失又仿佛恍然如梦,把握不住却想要抓住什么,每一天期待、等待、失望,又重新燃起希望的火苗。

那些很久以前,曾经喜欢过的人,喜欢过的事,如今再遇到似乎没有当初的悸动感慨。也许岁月的流逝,会让每一个和我一样在花样年华里悸动的女孩,多少有些惆怅,惆怅这些记忆,然后有点惭愧的偷偷埋藏掉,为了某些尴尬或者是某种错意的意外。很多年后,或者很多结局之后,没有了几个九年或者三年的约定,有的只是带着一些关于岁月如梭的叹息与失落。

美好着的混乱着的,青春里或悲或喜地度过不安的十八岁,或许只足够装在小女孩的碎梦里,那些时候,哭过之后还会笑,哭的时候还可以撒娇,待到现在了,自己也会奇怪没有这些过分的憧憬,只是明白,有些事情哭了也没有用,所以难过之后便笑不出来。每天进进出出,即使百无聊赖,也会咬着牙齿坚持到最后几秒。

即便如此,我依旧觉得那段时光的美好,用一部电视剧的名字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关于初恋的文章3:遇见的时候,我已不再是你的初恋

文/水北涵

遭遇女伴这样的提问:到了这样的年纪如果还在渴望一段爱情,就要做好心理准备,你遇见他的时候,已不再是他的初恋。

我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你是不是他的初恋对于你今后和他在一起是否幸福很重要吗?年轻时的爱和后半生的相伴总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淡淡的遗憾是什么缘故,也知道她所说的这个年纪进入一段感情要做好的心理准备是什么。

你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过往的爱情中尝尽了酸甜苦辣,不会再用少年时的激情炽热地爱你;他已经褪去了那些年美好的青涩和单纯,不会再用笨拙得令人发笑却顶真诚的方式去爱你。你需要接受一些事实,接受在过往的爱情中早已历练得成熟稳重的他,会在你装孩子撒娇的时候疲惫地说一句“别这样好吗”;接受当你还在用热情疯狂地爱他给予他的时候,他回应给你的拥抱和亲吻不够你给予他的那么热烈;接受他拥抱着你哄着你说最爱你的时候,心里会在某个时刻想的是另一个人;接受你和他在爱情中永远不可能对等的情感付出;接受他不能够再像爱第一个人那样同分量地去爱你;接受你或许不再会是他年轻时的最爱。

年轻的时候,也是会把爱情世界里的第一和第二区分得清清楚楚,像是所有的比赛都要决出一二评判胜负,第一个永远是会被载入回忆史册被人铭记并刻骨铭心怀念的,第二或更靠后的就只能是隐姓埋名卑微地被人偶尔提起罢了。更何况是初恋的情感呢?涌动着生命中初次相遇的激情和欣喜,一切气味和色彩都会是饱含着憧憬、美好和爱,却又因为初开的花太过脆弱,易受伤害是因为它的单纯,易被失去是因为它的美好,多半残缺遗憾的结局更让这种年少时的情感显得凄楚动人令人魂牵梦绕。还有比第一次的爱更令人向往更加弥足珍贵的吗?

更年轻的时候,也会把爱情中的“最爱”附带了“唯一”和“永恒”的标签当神灵供奉着。以为爱情会是单一的,一辈子只能也只会爱一个人,也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忠诚坚贞,否则就是背叛。所以那时候读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不会理解年轻时曾经狠狠爱过另外一个女人的曾荪亚,怎么会在中年后幡然醒悟似的重新去爱姚木兰。读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也不会理解金燕西年轻时苦苦追求得到的冷清秋,结婚十年后怎么会又不爱了。就像我始终无法理解徐志摩对多个女人的感情,陆小曼一辈子会爱过许多男人,胡适放着家里的“最爱”依然会有很多动过情的女伴。我无法理解现代人的爱情为什么会像城市脚步一样匆匆忙忙,每一次的炽热来得那么快,却又冷却得那么快。

那时候不理解,是因为年纪小,经历的事太少,把爱情贴上崇高的信仰去期待,以至于去苛求复杂的人性。怎么可能呢?一辈子太长,要遇见的人又太多,要经历的事太多,有那么多的时间那么多的场合那么多的可能性会发生意外,日后回想起来又怎么会是简单的爱或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那样复杂的情感世界,每个人都那般孤独和脆弱,又何必苛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专属地爱一个人,何必苛求自己一定要成为他年轻时“最爱的人”,又何必在他爱着你的时候还要一遍又一遍地求证此时的爱与过去的爱哪个分量更重一些?

如此,便学会了一些原谅。不再过分地苛求他人,也就能够放过自己,爱得轻松一些享受一些。

更何况,年轻时的爱,总不会比那些历经漫长的岁月之后依旧相濡以沫生死相依的爱来得更为厚重。那种爱,不会是外表光鲜晶莹剔透惹人眼的,而会是粗糙褶皱却饱含朴实之心。那些年轻时能够轻易说得出口的情感,倘若剥去荷尔蒙以及说情话时的场景渲染,恐怕也仅剩喜欢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期待晚一点的相遇吧,在我们都已趟过了爱情的险滩学会了如何去爱,在我们虽不再激情炽热却能够更为踏实地相伴的时候,与你相遇并且相爱。如果可以坐上一趟末班车直达幸福终点站,又何必遗憾没有赶上首班车的精彩?

如果遇见的时候,你已不再是他的初恋,他还愿意拥抱着你说出“我曾爱过很多人,此刻却更爱你”,还是装一次傻瓜满足地听信吧,那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如果可以深深浅浅地走过一辈子,等到白发暮年,他可以对你说“你不是我第一个爱的人,却是我今生的最爱”,这样的情话,比年轻时的任何情话都要动听得多。

关于初恋的文章4:我的初恋

我今年22岁,他,是我的初恋。我很久以前就有一个甜美但非常幼稚的想法:和初恋结婚。对于我,一辈子我只想-热恋、思念、相守-同一个人。也许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潜意识,我一直不曾恋爱。我当然对一些人有过好感,但无论那种好感多么强烈,我甚至都从未考虑过涉足爱情。我一直在寻找的,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嬉笑游玩两情相悦的男友,而是一个可以携手相拥乐享人生的灵魂伴侣。

一切真的都来得太快。第一次见他,他刚从美国做完传教士回来,我看着他略显严肃地和其他教友谈话,心中便萌生一丝悸动。他着一身西装,眉毛微皱,高大强壮的身躯,英俊的脸庞,他棕灰色的眼睛,他略显庄严但又不很拘束的站姿,他低沉浑厚的声音……他显然注意到我的注视,转过头,我们四目相对。我突然有想要躲闪的感觉,甚至没有上前介绍自己,便拉着几个姐妹离开了。

像往常一样,那之后,我开始自动消减这种迷恋。“他比我小半岁;他还没有上大学;他是加拿大人……”我心中想着这种种略显不靠谱和潜在不兼容的因素,那种悸动便慢慢躲匿了。只是偶尔,周日礼拜的时候,看到他在我的周围,和他握手,听他演讲,我知道,那点小小的悸动其实一直还在。

大概我们认识彼此两三周之后的一个周六,我和几个朋友开车去里贾纳办事,意外地收到了他的短信,问我最近好不好。我当时没怎么当回事,直到下午回到萨斯卡通之后才给他回复。于是从下午5点我们一直陆陆续续短信到晚上10点,我当时还在电影院和另一群朋友等待《暮光·破晓》,因为电影要开始的缘故,我短信给他道了晚安。说来可笑,这持续数小时的短信,内容无非是中加教育制度对比、移民文化入侵等等等等略显严肃的话题。因为这样,我认为他短信我只不过是因为对中国好奇。

第二天的周日,做礼拜,像往常一样,我们只是问好握手,仅此而已。当天下午,他又发来短信,说暂时被困在萨斯卡通,问我有没有什么计划,一起出去。我当时在睡觉,等起来看到短信的时候已经快6点了。我半玩笑般地问他什么时候会再被困。他回复:明天。那之后的一个礼拜,他又很多次约我出去,我都以没有时间推脱掉了。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只是真的不想展开一段不靠谱的爱情。

这之后的一个周一晚上是“家庭会”,我因为功课繁忙几乎从不去,但是那天受朋友之托,我要去讲一个有关“永恒婚姻”的小课。因为压根没有准备,我非常尴尬地念了几段书几段经文。后来,在做游戏的时候,他来了。我和平时几个要好的姐妹嬉笑谈天,偶尔余光扫到他,他站在某个角落和别人讲话。活动结束之后,我抓过大衣准备回家,他站在门口。我经过他的时候,他突然伸开手臂,挡住了我。我停下来,他问我,有时间一起出去吧?当时很多其他人在,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就简单地答应了。回到家,他又发来短信,说今天在教会约我出来他的意思是本周之内,我实在不好再推脱,便约好周六见面。只是一顿简单的饭而已,我想,没什么大不了的。

周六,6点,他开车来接我。当我走出电梯间,看到他懒懒地靠在门厅的墙上,心中有无法言说的感觉。我甚至不需要故作镇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聊天吃饭,我只感到特别熟悉放松和亲切。我们吃过了饭,去了圣诞灯展,又看了一场电影。11点半他送我回家。在车上,他约我参加下周六他们公司的圣诞派对,又邀我圣诞节和他家人一起过。直到那时,我还觉得这只是一段不靠谱的际遇,便含混地半推半就。

恰好我们系在同一个周六有圣诞potluck,我便计划以此为借口推掉他的公司派对。事情最后的结局有点搞笑,他随我一起去了我们的圣诞potluck,我们没有去他们的公司派对。因为两年的传教经历,他异常健谈,他几乎和我所有的教授同学都有了持续数分钟的亲切交谈。 那天,他非常绅士,我开始真正考虑和他交往。晚上送我回家的时候,我们拥抱道别,他顺势亲了我的脸颊。之后他告诉我,他当时特别想亲的其实是我的嘴唇。

后来的某一天,我在家学习。他发短信说要给我送点东西。我下楼去接,他给了我一包圣诞糖果、一板圣诞日历巧克力还有一杯热腾腾的热巧克力。我说,我学得有点累,你开车带我出去转转。他很高兴地答应了,我们到了萨斯喀彻温河上面的火车桥。那天晚上很冷,至少有-15度,我们站在桥上,他说过来,便从背后抱住我。桥上的风景应该很美,但是我无心观赏。一来我们贴的好近,二来我真的好冷。我说我冷,他把我转过来,自己对着风,把我拥在怀中。我脸贴着他的胸口,体会着痒痒的异样。他的手也开始变冷,我便建议我们回到车上。快要到车旁边的时候,他停了下来,面对着我,低下头,深情一吻。我其实预知到了这一刻的到来,我没有丝毫躲闪……

再后来,我们为彼此有点小疯狂,我们相拥我们热吻我们永无止尽地想念彼此。他最大的担心是怕爱情影响我的学习,因为我告诉他我爸妈对我的学业有很大期待,他看到流星会为我的期末考试许愿,他发短信告诉我:Go work babe and concentrate on the important stuff. I will be around forever, and school is not. (去学习吧,宝贝,把精力放在重要的地方。我会永远在你周围,但是学业不会。) 他就是那么甜蜜,那么体贴,那么可爱。

我担心事情发展的太快,他告诉我说:Well things won’t go too fast, because the only marriage I ever want is in the temple; and you have to wait a year to go. But I do agree we do need to slow down a bit,despite how we feel about each other now. (恩,事情不会发展地太快,因为我唯一想要的婚姻是在圣殿(注:圣殿婚姻是永恒婚姻的基础),而你还得等一年才可以去。但是我同意我们确实应该放慢速度,不管我们现在对彼此的感觉是多么强烈。)

我会继续为我们的爱情祈祷,虽然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会携手走入圣殿,让主见证我们的爱。 但是,此时此地,有他,我知道我是幸福的。

关于初恋的文章5:十年没见面的初恋

文/Moon

初二学期结束那年暑假,学校通知提前补初三的课程,班上来了位新同学,学霸极别的。是我同桌兼死党的邻居(那时候的学生不流行闺蜜一词),在镇里上中学的学生都是来自同一小镇或邻镇,学校一千三百多个学生。需要在学校附近租房住的学生大概也就那么两三百人,大多数同学放学后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死党是邻村的,我一周至少有一个晚上在她家跟她挤同一张床,她也一样。一来二去,跟新来的学霸同学也混了个脸熟,我是那种性格活泼大大咧咧的姑娘,说话比较直接,交新朋友的速度相对来说也快过慢半拍的姑娘。十四五岁的我们懵懵懂懂,跟谁比较有共同语言就自然而然跟他走得近些。数学是我一大头痛的科目,每一节数学课对我而言都是煎熬,碰到不会的作业就去烦死党,问得她烦的时候就去找新来的学霸。一个月的补课时间很快结束了,学霸说他只是来插班补课,初三开学他不跟我同班,她那教化学的表姐给他转到了优等班。

当时还讽刺他说:“我们中等班庙小,请不起他这尊大佛”。现在想想挺好笑的,虽然不同班,有时碰上不懂的数学化学等,学霸也会不厌其烦的耐心讲解。偶尔上学路上也会“巧遇”,在那懵懂的豆蔻年华,我们不知道,有些东西在我们懵懂之时已悄悄改变。经常放学的路上有聊不完的话题,聊爱好、聊长大以后。

他说等他以后办了画展就请我给他做模特,他说我喜欢幻想以后就叫我“幻想家”,他说他们家门前的桂花树花都快被摘光了,等***妈做成了“桂花糖”就请我去他们家吃自制“桂花糖”……

高中不同校,他们学校有一排漂亮的红枫树,枫叶红满校园的季节会收到他装在信封里寄来的红枫叶。偶尔还能收到些他亲自制作的卡片,学生时代的我们,没有谁说喜欢谁。

大学那年他以585分的分数考进了“重庆西南大学”,因为种种原因,我去了厦门。除了写信就是IC电话卡的2005年,不记得谁先说出了“喜欢”两个字,只记得50块买回来的IC卡只够打一次电话,一个月保持两封书信往来,雷打不动。9月收到的桂花已经成了“干花”,整个信封都带着香味,10月收到的枫叶脆弱得我只能跑到照相馆将那片小小枫叶跟我的相片过塑在一起。

冬天收到的是两个一毛钱叠成的“爱心”和“衣服”,他生日的时候,收到了他第一张照片。2005年那个除夕夜,我们从晚上七点一直聊到了年初一早上八点,十二点整,厦门的夜空被五颜六色的烟火照映得美仑美奂。他打电话祝我新年快乐!我祝他学业进步,越长越帅。半小时候后收线,他用他在医院上班的姐姐的小灵通给我一个劲的发着信息。我们像两个疯子似的互发信息,猜字谜,永远记得他给我猜的字谜:“竹林高高留僧处,不能做称有人用,此言非虚能兑现,只要有情雨下显,天鹅一出鸟飞绝”。我像个吃了很多喜欢的糖的孩子似的傻里傻气的看着电话笑个不停,然后说人笨没办法,猜不出来。

那年暑假回了趟家,一天从外面刚回来,妹妹说有人找我,都等一天了。正好奇谁消息这么灵通,这才回家没几天就知道我回来了,开门看到坐在我们家笑得一脸灿烂的他。突然心跳加速,不自觉的脸红得发烫,连话都说不清楚。晚上十点,我送他出门,在路边我们聊了很久很久,因为太紧张,我语无伦次的一秒变成了结巴。

我们约好第二天他来找我,可他没告诉我说他那天是替***妈去他外婆家办事的,第二天下午,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慌,总觉得不踏实。那种恐慌持续到补课的小妹回来,她给我带来了一封正反面都写得满满的,长达六张信纸的一封信件。说是他请我们共同的朋友让小妹转给我的,还没拆开信封,眼泪就流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个劲儿的想哭。6张正反都写满的信件落款时间是凌晨3点半,2005年6月28号,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后来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开了公司,我们都没联系,网络飞速发展,死党给了我他的QQ号,放了三四天也没敢添加。思来想去第四天晚上才鼓起勇气添加了好友,没想到他直接叫出了我的名字,就这样断断续续的保持着联系。我们互相损着对方,互相给对方加油。他公司经营不下去的那段时间,我们聊得最多的就是大好的年华,十几万的负债咱们欠得起,也还得清,无非就是重头再来。心情不好时他会让我和他吵吵架,我也会叫他让我骂骂解解气。可最两个人都没心没肺的笑了,谁也没真跟谁吵起来。

一天他发信息问我,假如有一天他结婚请我,我会不会去。我回复他说:“只要你请,我定盛装出席”!他说等我结婚那天他一定准备个超大号红包给我。

再后来,他告诉我他儿子出生那天,他用他儿子的生日买了张彩票,居然很好运的让他中了一千块。感觉像是在演电视,可这就确是事实,我说证明他儿子就是他的福星。从说出喜欢那一秒开始,算算日子整整四年时间。人家说初恋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恋爱,或许这真不是传说。不经意间,十年没了,前后加一起十四年时间,反复昨日般历历在目。

我开玩笑说没见过他老婆,他说今年回家他来车站接我,带着他老婆来请我吃饭。可我没做好见面的准备,不敢告诉他我几点的车,不敢让他来接我,甚至想这一辈子最好都别见面,让那份美好一直停留在那懵懂的青葱岁月。

过年这面我是见还是不见呢?纠结中!

关于初恋的文章6:美丽在身边

文/舒罗兰

年轻人会说初恋是美丽的;成年人会说工作是美丽的;老年人会说泡上一杯浓茶、听听音乐是美丽的;而我却选择了到老年大学学习摄影。我要说摄影是美丽的。

“第三只眼”,使我无时不感受到这所学校、这些摄友、这小小的匣子留给我的记忆、带给我的惬意,美丽定格在瞬间。

自从2012年,在老年大学学习了摄影后,我就慢慢玩起了相机。一开始用的是智能卡片机,我称它“小傻瓜”。它伴随我一年多,为我记录下了好多美丽的景色,让美丽时时刻刻围绕着我。后来又添置了微单相机,我昵称它为——“小家伙”。我走到哪里,“小家伙”就跟我到哪里。

社区志愿者活动、老年大学学员表演、一朵盛开的花、、一片嫩绿的叶,甚至是那凋零的花瓣,都由“第三只眼”了记录下来。题材丰富的图片给我带来了太多的美丽、遐想和对未知的期待。它让我感到了退休后生活的充实。摄影伴随着我,它带给了我乐趣、带给了我美丽,美丽在我身边。

别人眼中的风景,别人脚下穿过的小径,别人遇到的事情和生活……本来无从得知的一切,现在我能透过这个小小镜头得以共享。

因为摄影,我看到了社会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大自然的多彩,我亲吻着美丽。

摄影既能锻炼身体,又能结交朋友,还能提高自身修养。在老年大学里,有一支红颜白发的松散型摄影队伍。是2年多的摄影情趣,把大家凝聚在一起。

踏青拍摄、花季拍摄、活动拍摄;皖南行、宝岛行,一群爱好摄影的老年人一同出去采风,一路欢声笑语,无不透视着他们的开心、知足。在游玩散心的同时又带回了不少的佳作,让人心旷神怡,让美丽在身边围绕。

在市里各种活动场合也能看到这支红颜白发的队伍,神采奕奕地行进着,非常引人注目。他们在许多摄影参赛项目中还频频得奖。我品味着大家的优秀作品,让美丽感染着我。

大家来到老年大学给人生最后四分之一的路程充一次电,让这段路程走得更加充实,更加完美。

老年大学学摄影,迎来人生新天地,学习休闲两相宜,美丽永远在身边。

关于初恋的文章7:初恋随笔,决定爱一次

经过自己的埋头苦干几个年头,终于跨进了朝思暮想的大学门槛,对我来说大学意味着很多东西,比如:爱情。但我没怎么想过自己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只是有点小小的期待,却又不敢过于期待,因为怕会失望,受伤。我只想默默等待,顺其自然,等一个能让我心动的人出现。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这么快就出现,但就我个人的崇尚,这又仿佛是必然的。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他的那两重身份,我也许不会注意到他,但是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因为我明白,我要找的是我要托付终身的男人,绝不能只因为身份而选择他,如果将来的生活若有太多的不合,我们最终还是会分手,成为互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我觉得这是对女人的不公平,也是对两个人的折磨与伤害。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这应该可以称作我的初恋吧,因为我是第一次握除爸爸,弟弟,爷爷以外的男性的手,第一次靠在别人的怀中,第一次……呵呵,这些都是我今生永远无法忘怀的时刻,不管以后怎样,当时的那些悸动,那些紧张,那些快乐已无法复制,无法剪切,更无法从我的心底删除。

第一次有人对我生日如此重视,特地过来,跟我一起过。我太兴奋了,好想告诉全世界你要来陪我过生日。有的时候,幸福经别人的口中说出会更增加几分甜蜜,真的感觉自己好幸福。

为了能跟你一块儿过,我不惜一切代价。哈哈

每次见面,我们总是偷偷对视之后你便会将视线快速移开,我知道你不是对我没感觉的,嘻嘻,但是我总会目不转睛的盯着你,因为你给我的时光太过短暂,我不想错过这个端详你面孔的大好时机。

有太多的感动,也许你都不曾察觉,但我都默默地记在心里;每当我擦着隔离霜都体会着一种被呵护的感觉;我鞋带开了,你帮我系鞋带时的样子,让我体会到你阳刚背后的温柔;还有那个盒子早就放在了床上,而我却一直没有在意,整整放了一个下午,直到晚上我们散步回来,你很随意的把那个盒子放到我的腿上,说“给,书。”然后转过头继续看电视,我还是没太在意,以为你让我看书排解无聊,虽然当时没什么心情看书,因为是你的东西,于是有点好奇的打开来看,原来是一套军旅小说,顿时兴趣大增,咦?小说旁边还有一跟书一样大小的写有“愈爱愈懂得爱”字样的“书”镶嵌在盒中,我抠出来一看,原来不是书,而是个盒子,我满心好奇的打开了它,里面竟然是一love字形的金属架底座的相框,心想好漂亮,突然我的心不觉的震了一下,这难道是……生日礼物?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只觉得,我好傻好傻,怎么才明白!我转过身一把抱住了你,当时心里的幸福滋味,都懂得。

关于初恋的文章8:49天的初恋

来不及等到世界末日,我的初恋就这样匆匆的结束了。一切都来的那么突然,似乎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一直傻傻的以为只要内心够单纯,找一个和你一样单纯的男孩一起。初恋就可以很简单,很美好,不会有那些伤害,没有现实的因素参杂在里面,一只手牵起一只手在操场上,沐浴着阳光,欢声笑语,谈天说地,我想和他一起荡秋千,和他一起放孔明灯,和他一起骑自行车环绕大学城,和他一起去图书馆,和他一起在雨中奔跑···我本以为当初恋结束后,回忆起来会很美好。我以为的以为,原来只是我以为,并不存在!

分手原来可以那么简单。也许曾经相恋的恋人,分手后就形同陌路,再也回不去了,连朋友都不是了,连句最简单的问候都不可以吗?人们不是常说得不到永远是最好的,此刻觉得此话真的如此深刻!爱情本应该是什么模样的呢?要怎样的轰轰烈烈才能证明曾彼此深爱过呢?你说有爱过我,是啊,是有爱过,仅此而已!陆琪说爱情只有结果没有理由,记得之前我一直很想打电话问他为什么要和我分手,是我不够好?还是不喜欢我的性格还是因为我不够漂亮。呵呵~想想自己真的有够傻的,答案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不爱了。经历过才知原来爱情原来也可以那么伤。

有过美好的回忆,有过感动的瞬间,有过欣喜的拥抱,有过刻骨的诺言。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在雨中奔跑,一起在雨中相拥,一起乘公交,一起走操场,一起去图书馆。我想初恋该有的模样应该都有了,曾经拥有过你,我很幸福,记得分手时发你的最后一条短信的最后一句话是祝你幸福。是的,祝你幸福!我也会很幸福的!努力向前看,才能够找的属于自己的那份坚定的爱情,一辈子不放开你的手的那个人,我期待你的出现。

关于初恋的文章9:初恋

文/wz215

今天联系她了,她很意外,吓了她一跳。我说我想她,梦到她。她担心我有什么事情过不去。以为家庭有不和睦等等。我知道时过境迁,人已非人,当年说love you for ever的信她早已经忘记了!

所爱非人,只能自己舔伤口,她是我一辈子都过不了的坎了。曾经多少个日夜想着她,因为自卑,因为生气、失望,没有鼓起勇气去真正追求她。我知道她不会选择我,但是心中的悸动却仍未散去!总是回想起当年的我那么渴求他的垂怜。仿佛回到那时的青葱岁月,当年的我虽未被爱,仅仅是单思却乐在其中,个中苦涩却弥留至今!

人生的路,多少分分离离,遇到多少朋友伴侣,闭上眼睛,那是谁的背影久久不能散去,去追赶她,去跟她诉说,告诉她我很爱她,我在为她努力,等我出息了去娶她,可是她说我要结婚了,醒醒吧,再睁开双眼已是泪流满面。就像丢失了我最爱东西,不舍,委屈。没人在意这些,只有我知道,它在我心口,一直在隐隐作痛!

看着身边的老婆和孩子,是呀,我也结婚生子,曾经的孩子已经老了,我还要去为他们好好打拼,给他们结实的肩膀。夜,让我再回到那久久不散的阴影,天明,我会再起雄风,仰天长啸。

关于初恋的文章10:老冰棒带给我的初恋

文/何小琼 杨春晓

那时我们还小,我和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那时候的夏天虽没有现在酷热,但也是蝉鸣震天,刺眼的阳光透过门前的芒果树,明晃晃的让人心燥。而能让我和小伙伴们企盼的,就是那位推着冰棍车,步履缓慢的老大爷了,还伴着他充满韵味的,独特的叫卖声:“凉喉,清凉解得渴啊!”

每到这时,他就会拉着我的手,和欢呼的小伙伴一起争先恐后地跑向老大爷。那车是手工做的,有轮子的木箱,木箱里有泡沫,里面躺着花花绿绿,散发着诱人香甜气味的雪条。放好车,老人总是好脾气地说:“慢慢来,排好队。”我们总是捏着早准备好的一毛二毛钱,吞着口水,两眼放光,叽叽喳喳地叫着:“我要红豆的。”“我要白雪条。”随着一张张纸的剥落,伴着一声声吸着雪条“嗞嗞”的美妙的声音,炽热的空气立刻弥漫着清凉香甜的气息。他总是买两根,把我拉到一边,给我一根。冰棍真诱人,我轻轻舔了一口说:“要是能天天吃就好了。”他说,可以,只要他来卖,你都可以吃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只要老大爷来卖冰棍,他总会出钱买两根。而钱是从哪来,我直接的想法就是,卖家里宰杀鸡鸭的毛,还有就是

卖牙膏皮,因为小伙伴们都是这样攒钱。直到那一次,他父亲打了他,原来,他把母亲收集的鸡毛鸭毛拿出来,还有家里的牙膏也被他挤掉,换钱买冰棍了。我躲在家门后,偷偷看着他父亲骂他贪嘴,不懂一分钱金贵。我难过得想哭。这次之后,他还是买冰棍给我,只买我的,我不要他就生气。而我也不问,把冰棍吃了一半就给他,他不要,我也生气。那些夏天的冰棍的甜全屯在了我的心里。

准备上初中那年,我要随父母到城里。那时正是酷夏,也是蝉鸣震天。家里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我在客厅等着,我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他直挺挺地站在那棵老芒果树下,望着平日老大爷来的方向也那么等着。母亲摧促再三,我眼泪流了下来,真要走了!那天,在车的后窗,他挺拔的身影就那样印在我的脑海里。

我和他再没见过面。我写过几次信,可都没回音。再后来,我嫁了,日子过得安稳。一次,老公给我一盒奶油冰激凌,我

突然说想吃以前那种老冰棍,老公笑了,说现在找不到那种古董了。我当时一阵失落,那些名目繁多的冰激凌,也不及老冰棍在我心底的甜蜜诱人。那长条形白玉一样,淡淡的清白。到如今依然是我深藏在心底的记忆,一辈子也抹不去。

关于初恋的文章11:大师的初恋

文/冯磊

但丁的故居,位于佛罗伦萨的一条小巷里。居所陈设简单,颇引人注目的,是墙上的一幅画。画面的内容,是但丁与情人比阿特丽丝相见的情景:大诗人侧面而立,面部棱角分明;比阿特丽丝衣着华贵,手里捧着一束鲜花,后面跟着几个侍女。

在阿尔诺河的老桥上,九岁的但丁初遇比阿特丽丝,对其一见倾心。十七岁那年,再次与其在老桥上相见。可惜的是,她二十四岁那年遵照父亲的意思嫁给了一位伯爵,翌年就去世了。

但丁始终无法忘记自己的初恋情人,在《神曲》里,把她放在天堂的最高位置,且由她引导自己游历了天堂。

有人说,没有这段初恋,或许就没有《神曲》的诞生。

歌德的情况与但丁类似。诗人二十出头的时候,曾去赛森海姆镇拜访一位牧师,并与牧师的女儿弗莉德里克一见钟情。彼时的歌德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是跳华尔兹舞的高手;他的情人金色秀发、碧蓝眼眸,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天真无邪的气质。她的一举一动,包括身上穿的一袭朴素长裙,都让歌德迷醉。像所有情人一样,他们深陷情网不能自拔。他们海誓山盟,说不尽那些甜蜜的话语。

几十年后,当歌德口述自传的时候,谈到自己早年的罗曼史,他心潮澎湃、禁不住声音颤抖起来。

弗莉德里克最终没能嫁给歌德。原因在于,她的家庭与歌德的出身并不般配。

离开赛森海姆镇后不久,在女孩的亲戚家,前来拜访的年轻诗人再次见到了自己的情人。那时候,弗莉德里克依然身穿朴素长裙,而她的亲戚们都身着华丽的法国时装。这个来自小镇的女孩子,从穿着打扮上来看,与贵族家的女佣并无二致。她看不惯城里亲戚们的做派,那些亲戚们对她的寒酸也颇有微词。

这件事情让年轻的歌德意识到,即使自己的情人再美丽,也不过是个乡下姑娘而已。他没有办法让自己的父亲接受这样一个女孩子。

歌德于是下定决心和女孩子分手。不久,在斯特拉斯堡,他拿到了自己的博士学位证书。然后,骑着马去看望情人。诗人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来赛森海姆了,他的内心极度痛苦……歌德坐在马背上,向着弗莉德里克伸出手来,他蓦然发现,面前的女孩子双眼已经湿透……歌德后来说,“我的内心也格外沉重”,但是,他没有勇气告诉女孩儿这次告别即是永诀。

此后的歌德是痛苦的,他不能原谅自己的背叛。这个年轻的男子,随即逼迫自己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其他事情上去,以此减轻内心的痛苦。

需要说明的是,弗莉德里克就是长诗《浮士德》中的玛格丽特的原型。在这首长诗里,歌德写道:“我心乱如麻,我心头沉重……”正是这种悔恨交加的折磨,最终成就了辉煌的经典且得以流芳百世。只是,这伟大作品的诞生,是以一个女孩子的心碎为背景的。

和但丁不同,歌德并非一个宁折不弯的人,他绝对是一个中规中矩的臣子。《名人传》里提到过一件事情,很能说明问题:贝多芬与歌德散步,路遇奥地利太子和皇后。见到权贵的歌德挣脱了贝多芬的胳膊,他站到路边,手里捏着自己的帽子,深深地弯下腰去,向那群“幸运的精子”致敬。

为此,贝多芬狠狠地将其克了一顿。

关于初恋的文章12:初恋是件小事

不知道有多少次,信誓旦旦的发誓要彻底忘了你,不再联系你,也不再去找你,但是我没有一次能做到。这一次我的心彻底凉透了,我决定彻底放弃了。如果以前还抱有某种幻想的话,这次我想彻底结束这种煎熬,把这份感情埋藏在心底,给自己一个机会,开始新的生活。

这段时间日子过得很消沉,精神一直提不起来,整个人看着像霜打得茄子一样萎靡不正。在多少个想你的夜里,得不到一丝安慰,只有依靠香烟的刺激和酒精的麻醉,才能获得片刻的平静。

我也曾试着来找个人代替你,也因此我开始不排斥别人介绍对象,甚至去相亲,但是我发现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我一直试图在别人身上找到你的影子,或者找到你让我心动的地方。但是这种想法本身从出发点上就是错误的,所以终究还是不能遂愿。

很多人你说不上有啥不好,或者明明就是各方面条件都很好的,但是就是没有那种特别的感觉。我已经习惯了你给我的感觉,很难能适应别人,所以我都一一放弃了。

感情不是拳击赛,并不是只有同级别或相称的选手才有资格参赛。所以牛郎那样的纯屌丝才会被白富美的织女所深爱,所以京城名妓李师师才能得到宋徽宗的专宠。爱情就是一个偶然之中的必然,偶然的是时间,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遇见;必然的是人,因为不管什么时候相见,只要那个人身上还有令你心动的气质,你一样会不能自拔的泛起涟漪。

我喜欢看着你笑的样子,因为我一直有一种愧疚感,就是感觉和我一起的时候你笑得太少。不管是不是因为我的原因,但我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我虽然不敢说我有多少幽默感,但是我能很容易逗其他人笑,但是却不能让你开心,我好难过。我知道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彼此在感情上的交流太少,我一直试图努力突破横在我俩之间的隔阂,但是到最后还是失败了,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点都不懂得怎么和你交往。

我喜欢你跟我讲关于你的所有事情,因为在大部分时候即便是我主动提及,你都不会轻易开口。所以每次当你主动跟我聊起你的故事的时候,我心里都很开心,虽然我一般不会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实际上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放在了心里。其实我也很失望,因为每次我说一些关于我的事的时候,你好像都不感兴趣,很多时候我记得都是你打断我说的话。

我喜欢把你抱在怀里的感觉,因为只有在抱着你的时候,我才不会感觉那么孤单。你说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确实,我对感情的表达一向很直接。很多时候我不太会在意别人的看法,当然无形中也就忽略了你的感受。所以我会在有人没人的时候想要和你亲近,想要抱你,想要亲你。我能感觉到你不能很自然的接受这一点,你有你的想法,也有你们女人天生的矜持。但是你不会明白,女人给的温存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肯定。很多时候仅仅是一个拥抱就能够让人一天的疲惫荡然无存。

我忘不了你,是因为忘不了第一次见你的那种美好。如果不是第一次见你就心动,我就不会再想着和你见面,更不会一直把你放在心底。我不敢说我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但是你甚至没有勇气和我走到必须面临选择的那一天,你早早的就选择疏远来让我主动放弃。你不是我,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的选择对我有多么残忍。在我下定决心,要一如反顾的时候,你却残忍的选择逃避。我知道你的事情比我想的要复杂,或许即便是我们真的相爱了,也不能走到一起。但是如果一件事你我都没有付出百分百的努力,却不得不早早的接受失败,你叫我如何甘心?

我忘不了你,是因为忘不了你第一次主动搂我脖子的那种感觉。虽然我知道那一次主动的背后,有着你太多太多复杂的感情,甚至这一切可能跟我没有多大关系,你只是需要一个依靠,一个拥抱。但是那仍然是对我,和你认识这么长时间以来最大的安慰。我一直试图走近你的世界,帮你打开心结,但是我始终没做到,你始终紧缩你的心门,不愿和我有过多的交流。所以对于你的难处我一点都不了解,而对于我的喜怒哀乐,你也无心过问。

我忘不了你,是因为我已把你当成是我在这儿最亲近的人。可是我不知道,我在你心里能算什么?你说你一向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关系,但是你的所作所为只能够让我感觉到,我的存在对你而言可有可无,这一点在现在尤为现实。很多次在给你打电话或是想去找你的时候,一想到你给的冷淡,我的心就会隐隐作痛。我是一个男人,而且是自尊心特强的人,我甚至把自尊看得比命还重要。我从来没有被别人这样冷落过,虽然我知道你是一个外冷内热,而且慢热的人,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

我知道我很难把你忘了,或许根本就不可能彻底忘了,但是我仍然要努力去做到。因为归根到底我是男的,不能把太多精力投入到感情上。我可以接受在感情上的失败,但是不能忍受自己一事无成。所以我要尽快把感情稳定下来,多花些时间去考虑一些根本的问题,例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关于初恋的文章13: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关于初恋的文章14:回味初恋

文/曹矞

人越老越容易怀旧,仿佛怀旧情结日益浓厚。按理说,到了我现在这个年纪,论及初恋还真有那么一点儿不好意思。可是近来,不知何故,淡忘了很久很久的初恋,竟然会偶尔泛上心头,让人回味想念。

初恋是什么?初恋是爱情之树绽放的第一枝花蕾,永远那么鲜艳,永远那么清新,永远那么含蓄;初恋是一幅永不褪色的美丽图画,永远那么单纯,永远那么美好,永远那么难忘。

初恋也许是人生第一次不那么世俗势利的恋爱,也许是爱情小树上绽出的第一朵含苞欲放的单相思,也许只是彼此间朦朦胧胧的恋情。不管怎样,它的确是青少年男女之间第一次产生的恋情。虽然它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或许不曾绽开就枯萎消失,但是毕竟是发生过的感情,而且是那么纯真的、发自内心的情感,不世俗,无功利,值得珍爱,令人铭记。

说到我的初恋,其实并未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只是一厢情愿的暗恋罢了,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它毕竟还算是我的初恋吧,给我留下了少许的回忆和念想。初恋的她,在当时的我看来就是心目中的女神吧,像月亮一样婉约动人。因而,常常让我不自觉的憧憬爱情,向往未来。有时候,还会情不自禁地想入非非,去设想未来美好的爱情生活;有时候,还真的美梦成真,在梦境中实现了渴求已久的爱情。但是,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仿佛阳光下的肥皂泡,转瞬就消失得无踪无影。

我的初恋,准确地说,是我爱情的萌芽。可就是初恋时光,在我的心田里暗暗种下了一粒爱情的种子。短命,也许是初恋的特征吧。初恋不幸夭折,虽说难受过,痛苦过,但我会坚强地再次播种爱情,让爱情之树枝叶繁茂,永葆青春。

细想起来,初恋也没有什么,不必太在意。试想,初恋成功的几率有多大?能够结出爱情果实的,大约寥寥无几,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初恋都是短命的,其中原因很多,不必细究。如果初恋真的修成正果,未来爱情也未必那么顺利,那么美满如意。美满的爱情,可心的爱人,真的可遇而不可求。世上的许多事情,不是刻苦努力、执着追求所能办得到的,一切还是随缘些,想开些好啊。

人们说,恋爱不成友情在,但实际上有很多时候,恋爱不成连朋友也做不成,如同陌路者不在少数。即使还能继续做朋友,也未免没有尴尬的时候,或者说友情也会掺水分。

爱情本应该是无条件的投降,心甘情愿的付出,而世俗化的爱情总是那么庸俗,那么势利。更有甚者,假借爱情之名,行拐骗玩弄异性之实,实在是玷污了高雅圣洁的爱情,可恶可恨之极!

人之初恋,应该是相当感性的两情相悦,异性相吸,情不自禁的想念,萦绕心头的牵挂。然而处在滚滚红尘中的芸芸众生,谁人又能免俗脱俗呢?或多或少会沾染些许世俗功利的东西,影响甚至破坏了纯真美好的爱情。当然,如果过于单纯天真,也容易被人蒙骗欺侮。常听说,人一旦恋爱智商就会降至零,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形。爱情,在现实社会里它不是一个纯粹的东西,必然会掺些杂质在里面,如同合金。爱情这个东西,不能全凭感性,感情用事,也不能过于理性,太理智了,应该是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统一。我以为,权衡爱情的比例,六分感性四分理性比较适宜。

但愿我能始终保持一份年轻的心,即使外表沧桑,内心依然年轻火热。但愿我还能继续写下有关初恋、有关爱情之类的小品文。祝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祝愿所有初恋都能美梦成真!

关于初恋的文章15:我的初恋

文/偏执狂到了极致

时间总是悄无声息的向前奔跑着,却把回忆不小心落在了后面。陌生的街道上,偶尔似曾相识的微笑却总让我心里一阵悸动,想起你。

第一次见你是高中刚入学那会儿。彼此陌生的同学从各个镇上汇聚到市里二中上学。老师按照身高和成绩分座位,成绩好的和成绩差得坐在一起,大概是想让大家一起进步的意思。我的个子在班上也算是高的了,自然被分到了最后一排。你被老师分到了我前面的坐着。按说你跟我还高点吧,不过还好,我还是可以看得见黑板的。再说,坐在我身边的还是个女生,这也是我不愿换座位的原因。后来我和同桌还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本来我就不是一个爱讲话的人,更极少和男生讲话。若是在公众场合,我讲几句话就会脸红。我们本该无交集的。也许不是你唐突的请教我一个题目,也许就不会有后来。

你在班上总是一位极其活跃的同学。上课总是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下课后和大家打成一片,也爱唱流行歌曲,后来你还教大家唱周杰伦的歌呢。当然也有缺点,那就是上课喜欢在下面吃零食,也爱讲悄悄话。我坐在你后面可是看得一清二楚啊。说来也怪,你在下面没怎么听讲,但是老师一提你问,你还是可以正确无误的回答得上来,实在是到现在也还是让我佩服。所以老师也还是蛮喜欢的你的。而我确实不爱讲话,安静的可怕,甚至没有我大家也不会注意的人。

一次,下课后,你突然转过身问我刚刚老师讲的数学题,着实把我下了一跳。你怎么会问我了,天知道,我那时数学可是一塌糊涂啊。我支支吾吾说,老师的刚讲的我也不太懂,正在抄笔记。你说了句,你听课不是很认真么。那你笔记做好了给我看一下啊。我说好。你继续出去跟其他同学玩去了。如果你当时稍微注意一下,那时我的脸早就红了,我可以感觉到我的脸正在发着烧。这该死的脸,总是不听我的控制,无缘无故的红。当然还是有点虚荣心作祟,我把那次的笔记做的格外的认真。自那以后我笔记做的都很认真。因为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向我借笔记。后来,你经常没事就和后面的我们说话。因为你太活跃了,同桌就有点烦了,而我当时却不这么认为。我感觉你的话语总是会让我喜笑颜开。每次你还没走进教室,我都可以感觉到是你来了。而且我会不自觉的注意你的一言一行。

学校要举行秋季运动会了,我知道你报名了。你知道吗,为什么偶尔你可以在早上的操场碰到我?其实,不是偶尔, 而是我知道你报名后天天都在早上晨跑,因为我知道你会出现在那里。

我记得那天比赛,3000米的长跑马上就轮到你了,广播上叫着你的名字,你却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操场上不见你的影子。操场上的我心急如焚,暗暗着急,心想你有可能还在教室,我一口气跑到教学楼四楼,却发现你不在那里。我又折回操场,幸好你在那里已经做好预备姿态了。我跟着班级其他几个同学在轨道旁边大声喊着加油,声音很大却被噪杂的说话声淹没了。最后,大家也累了就坐在地上看。而我,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想鼓励你吧,在轨道外脱去外套让好友帮我拿着,袖子往胳膊肘上一捋,就跟在你旁边跑着,嘴里大声喊着你的名字加油,这声音震撼着我耳朵,却淹没在了热闹的人群。你向一个斗士一样,随着耳边呼呼的风声,朝着目标奔跑着。你的好友在终点迎接着你。那天我记得你后来的成绩是全校第二名。多么值得高兴的日期啊!也许,那天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我,但是我的心里却自顾自的欢乐起来!

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你了,可是在那个时候谈恋爱是不允许的,而且我也不可能向你表白。我更希望男生向我表白。况且在我看来那时如果谈恋爱,太自私了,花着父母的钱,还不好好学习。为此那时的我经常感到深深的自责,脑袋却不听话的经常冒出你的样子。

后来为了给高考的学生腾出考场,男生的宿舍要给那些外校生住。老师说让男生把书本放到女生宿舍。不然等我们放完假回来,书本可能会丢。那时,我的心里很希望你会向我提出请求把书本放在我那儿。可是直到那天下午你还没有跟我说。我最终还是没有耐住性子。乘着下午第三节课下课后,我在教室外的走廊对你说,你的书本要不要放到我那里啊,我那里有空的地方?还没问完,你说,你已经有地方放了。我的脸红了起来,当时我感觉这就是一场赤裸裸的表白,里面更多的是我自作多情的成分。估计那时你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吧,看见我脸红了,也跟着红了起来。

在后来调了位子,我们隔得远了,说话的机会也就变少了。我虽然想跟你说话,但是我不愿主动去找你,而且我又不喜欢说话。一次偶然间,听你的朋友说你的女朋友怎么怎么了。我心里突然间的难过起来,原来你是有女朋友的,而我却那么的自作多情。

在后来,经过一次分班,我们不在同一个班了,我在一班,你在二班。我们的教室仅隔着一道走廊,可我感觉这隔着的不仅仅是一道走廊,而是两颗心的距离。你还是会整天嘻嘻哈哈的往我们班上跑,找你的好朋友说话,当然也包括女生。可是,却没有找过我,除非面碰面了,互相问候一下。也许在你看来我们仅仅是前后桌的关系,而我却把你刻在了心里。我无数次告诉自己别在自作多情了,可是记忆总是与我作对。

在后来,听说你辍学了,这怎么可能,我为了求证下一才,跨过了自从分班后就再也没有跨过的走廊去找你,却发现整个班级的的同学都在,唯独缺了你。若我知道及时,我真想豁出去去劝你读书。我始终不曾相信一个那么成绩优异的人说不读书就不读书了,我相信你一定是有什么苦衷。

在后来的后来,就再也没有你的消息了。而我也该为自己拼搏一回了,马上就高三了。我的日子也这样波澜不惊的过着,虽然我还是偶尔会想起你。

也许你至今都不曾知道有个人曾经喜欢过你。但那个会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一直祝福你,希望你过得开心幸福!若青春可以放肆一些,我愿意大胆一回,在你离开之前向你轻轻吐出:我喜欢你!也许就不会给青春留下遗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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